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精选(九篇)

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第1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一)公园绿地,指城市规划区内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等绿化用地。

(三)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四)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五)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闭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各负其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市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组织开展园林科研和学术活动等工作。

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实施、在建园林绿化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已建城市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市发改、财政、规划和建设、国土、林业、交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旅游、宗教、文化等风景名胜地及各种自然景观的园林绿化工作,在其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接受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城市重要景观区、城市主干道、大型公共建筑门前、小区院内的居住区绿化应体现城市园林艺术性,并突出地方特色。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具备条件的单位都应进行垂直绿化,提倡在工程建设中利用地形进行护坡绿化。

第十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城市绿化的义务。

鼓励单位、公民栽植纪念树和纪念林,认养绿地,并挂牌或冠名。

第十一条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必须按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三条经依法批准后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性质和城市绿化规划,确需改变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城市绿化需要时,占用单位、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第十五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凡生态公益型园林和社会资金建设的绿化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依法减免各种费用。

第十六条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占新建、扩建、改建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为:

(一)旧居住区改造、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二)旧居住区改造、工矿企业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四)机关、团体、文教、科研单位及部队营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五)新建学校、医疗机构和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七)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八)其他建设项目,新建的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改建的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要逐步实现园林绿化资源的全社会共享。大力推进城郊大环境绿化,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一般按每侧30—50米进行绿化建设。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由财政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和公园绿地的新建、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接受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条城市各类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园林绿化规划,与整体工程同时设计,配套施工。基建工程竣工后,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完成绿化工程。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的第一个植树季节内,必须完成绿化种植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对限期内不能完成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组织绿化专业队伍进行绿化,并对责任单位按规定收取绿化费。

第二十二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比例建设附属绿地。

第二十三条城市绿化建设、管护资金来源:

(一)由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园绿地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责建设、管护的防护绿地等城市园林绿地,由同级财政从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绿化资金中拨付。

(二)属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综合开发工程配套的绿化项目,由改造和开发单位负责,并根据有关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在基本建设总投资中列支所需的园林绿化建设费。

(三)属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内的绿化项目,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四)属本条(一)(二)(三)项外的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绿化项目由权属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行以下分工:

(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二)附属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三)旧城改造区、新开发区的绿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或开发单位负责建设。

(四)江河两岸管护区、湖泊周围的绿化,属于河道、湖泊主管机关管理范围的由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属于城市公共绿地、市政道路的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江河、湖泊所在的镇、街道办事处协助实施。

(五)风景名胜旅游区的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绿化建设的需要,组织生产绿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设区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

城市绿化如需引进种苗,种苗必须按规定经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第二十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兴建或捐资、助资兴建营利性的或非营利性的城市公园绿化。

第二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实行以下分工:

(一)已移交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的城市园林绿地,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责养护和管理;未移交的由各产权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养护和管理。

(二)各单位的附属绿地,由责任单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

(三)居民小区内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养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居住区内的居民负责日常维护。

(四)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五)开发区按规划已建成的绿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地养护单位应按照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做好其责任范围内城市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修剪、病(害)虫防治等养护工作和保洁工作。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钉、拴、刻划、攀折树木,穿越绿篱。

(二)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割草等。

(三)堆放、晾晒、抛撒物品。

(四)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五)搭棚建房,拴牲畜,圈围树木,停放车辆。

(六)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放火等。

(七)随意取土、挖砂、采石、筑坟等。

(八)其他损坏树木、损害景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条城市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建册、建档、编号、挂牌。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城市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负责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损毁、砍伐、移栽城市古树名木,因城市古树名木危及安全确需迁移时,按下列规定进行报批。

(一)三百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各相关单位、部门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现场查勘审核后,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其它古树名木由各相关单位、部门送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因建设和树木抚育更新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须按规定报批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在规划设计前,必须核实原有植被状态予以保护,确需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应当在报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时一并报批。

第三十三条下列树木严格控制砍伐:

(一)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及防护绿地的树木。

(二)城市干道行道树。

(三)具有景观价值的树木。

(四)胸径在三十厘米以上的树木。

第三十四条因生产、交通等事故造成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毁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需按规定赔偿绿地权属单位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树木自然生长影响管线安全使用时,管线主管单位应向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由树木的养护单位按照兼顾树木正常生长和管线安全使用的原则限期修剪、处理,修剪费用由线路主管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交通事故致使树木倾倒的,养护单位应及时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的,必须经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公园绿地的,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第2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开发战略的生态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狠抓绿化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稳定提高绿化覆盖率,示范推广道路河道绿化,突出村庄绿化重点,提升林业产业综合效益,努力打造绿色、生态。

二、目标任务

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4万亩,其中新增成片造林3万亩、新增四旁树150万株(折合1万亩),绿化合格村60个,绿化示范村14个,绿化示范乡镇2个。

三、重点工作

(一)高速公路绿色道完善工程。完善高速公路(段)绿色道2公里不合格造林,重新营造4公里造林失败地段,全面补植19.5公里高速公路绿色道,确保保存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二)省道绿色道达标工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道建设的知》(政办发〔〕110号)提出的“单侧绿化宽度达到20米以上”建设要求,做好省道两侧的绿化工作,绿化宽度低于5米的,有条件的地段必须拓宽,公路两侧尚未绿化的,单侧绿化宽度达到20米以上;做好公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防护林建设,对不宜绿化和绿化宽度达不到20米宽的地段,实行易地绿化,营造小班片林,确保防护林总量。全市省道总里程155公里,需造林面积2000亩。建设标准为单侧绿化宽度达20米以上,乔木5排以上,株行距3×4米,种苗规格常绿树种米径5厘米以上、速生落叶树种米径3厘米以上,单个小班面积5亩以上。(责任单位:市交局)

(三)一级河道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今后几年,全市逐步推进一、二级河道的生态防护林建设,今冬明春重点推进吕河9公里的绿化工程。河道单侧绿化宽度不少于20米。不适宜绿化的地方,易地栽种,在河道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的宜林区域建设小片林。建设标准同省道绿色道达标工程。

(四)桑园套种银杏示范工程。为提高桑园综合效益,开展桑园套种银杏实生苗示范工程,今冬明春推进0.2万亩。建设标准为种苗规格米径5公分以上,株行距6×8米,连片面积5亩以上。

(五)国债防护林建设示范工程。重点实施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防护林建设工程”,合计造林5000亩,其中镇3000亩,镇500亩,镇500亩,000亩。镇乡落实造林用地,市农林局严格按照作业设计书要求负责实施。

(六)示范道路、示范河道绿化工程。各镇乡要新建10公里以上连片的示范道路绿化,5公里以上连片的示范河道绿化。建设标准为示范道路两侧各栽两行以上乔木,50cm硬路肩种植草坪,草坪外侧配置一排绿篱;示范河道两侧各栽五行以上乔木,宽度不低于20米。(责任单位:各镇乡)

(七)村庄绿化建设工程。完成村庄庭院绿化150万株,折合面积1万亩,并建成14个绿化示范村、60个绿化合格村,每个镇乡要新建绿化示范村1~2个,绿化合格村4~6个左右。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各镇乡要结合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以及交、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好村庄绿化规划。市、镇乡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村庄绿化中的技术难题,确保村庄绿化上水平、上档次。村庄绿化示范村、合格村建设标准为要求,连片的老住宅区,户均绿化树木不得少于10株;分散的老住宅区,户均绿化林木不得少于15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新建农村集中住宅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在一个村庄内,主栽乔木树种10种以上,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不低于50%;实行乔、灌、草、花、藤合理搭配,其中乔木面积比例不能少于80%。(责任单位:各镇乡,市农工办)

(八)绿化示范乡镇创建工程。建成绿化示范乡镇2个,建设标准为乡镇森林覆盖率达20%,新建集中住宅区绿化覆盖率达40%,户均拥有林木15株,农村硬质化道路单侧一排以上乔木、绿化率达90%。(责任单位:惠萍镇、隆乡)

四、时间部署

(一)准备工作阶段。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市政府年度全市绿化造林任务分解表,认真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绿化总体规划,把绿化任务落实到河道、道路、地块,落实到单位、村组、农户,并在之前把编制的规划上报市农林局。同时,要做好造林地段的土地协调、造林技术的培训、重点工程的招投标、造林的整地挖塘、苗木的落实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市广电、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绿化造林工作的宣传力度,开设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绿化工作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各镇乡和市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组织实施阶段。根据绿化造林规划,各镇乡、各部门对照任务,组织栽植。要抢抓季节,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造林任务。

(四)管护核查阶段。做到一种就管,把苗木的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管护人,相关单位和管护人要签订协议,明确责任,明确报酬,确保苗木的成活率。根据《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要求,各镇乡、各部门要对各自所有的新造林地小班地块进行逐一核查,认真填写营造林小班调查卡片,并标上1:10000的地形图。

(五)检查验收阶段。各镇乡上报造林绿化完成情况、造林小班和村庄绿化合格村,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各镇乡的绿化造林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计划。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林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营造林任务和林业重点工作落实到村、田头地块及造林小班,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序时进度。植树造林的季节性很强,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时间表,狠抓落实。年12月底前各镇乡、各单位要落实好各自营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任务分解,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4月份开展造林自查,5月底前上报造林自查小班卡片,6月份市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核查。市绿委办要成立市造林绿化督查组,不定期开展造林督查工作,并对营造林进度和林业重点工程在《全市绿化造林工作报》每半月报1次。

第3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2008年全区计划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560亩,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35%。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3%。林业行政案件发案率力争实现下降,查处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防治率90%、种苗产地检疫率90%以上、无公害和生物防治率达到60%以上。二、重点工作

1、造林绿化工作。围绕建设园林生态城市和迎办“奥帆赛”,重点抓好××*等重点路域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绿化,抓好宜林“四荒”造林和东部山区疏林地补植,抓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部分河流两侧以及大中型水库周围等主要水源地绿化,突出绿化特色工程、精品工程建设,抓好城市中心区、街道驻地、工业聚集区、公园、学校、机关和社区特色园林景观绿地建设。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560亩,其中:宜林地绿化4600亩,通道绿化800亩,沿海防护林300亩,见缝插绿1860亩。2、义务植树工作。一是从2006年11月份开始,全面开展义务植树登记工作,掌握适龄人数,登记的重点是企业和社区。二是认真筹备安排区直部门、单位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编制义务植树计划和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并实行义务植树目标责任制,根据登记人数,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义务植树点,明确植树种类、数量、进度和完成时限,年终进行考核登记。三是大力开展创建“绿化示范村镇”活动,推动全社会造绿积极性。四是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工作,号召各行各业积极投入到全民植绿、打造“绿色××××”活动中来。3、护林防火工作。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加大森林资源管护队伍管理,落实管护队员定点分片严看死守为重点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固定监测点24小时在岗,通讯24小时畅通,护林员24小时待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和护林房建设完善工作。做好防火准备工作,加强防火期宣传,打好防火隔离带,调试微波监控、无线通讯等设备,检查维修好防火车、灭火机等器械,保证防火物资储备充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年度森林受害面积不超过有林地面积的0.8‰。4、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重点推广利用生物天敌、生物制剂和物理方法防治林木病虫害工作,周氏啮小蜂防治特殊食叶害虫、杨树食叶害虫面积达到12000亩;推广利用松墨天牛诱捕器、诱捕剂防治松材线虫病面积达10000亩。保证林木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成灾率不超过3‰,防治率达到80%,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严厉打击违规乱捕滥猎、无证驯养繁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发生案件及时查处,林业案件年度处结率达到90%以上,行政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5、种苗花卉产业建设工作。在保持现有圃地面积的基础上,保证新育苗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育苗保存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行“公司+农户”林业模式,引导农民发展订单花卉,着力发展盆花、盆景生产,以满足全区花卉消费的需求。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绿化标准、种苗种类和规格,明确完成时限等,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单位、到人。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绿化项目挂钩制度、督查反馈制度、奖惩制度,兑现核实规定措施,实行严格督查考核,以制度约束和推动造林绿化顺利发展。加强宣传和调研,树立典型,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第4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一、城市绿化现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是指公共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化)、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在这五类绿化中只有部分是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养护,而其他部分则分布在社会各个部门。就我市而言,“社会绿化”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公路部门、铁路部门、水利部门管辖的含门前三包的绿化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的绿化等等。这些绿化现在除了部分有规范管理之外,很大一部分只有建设没有管理,或者管理不善不到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

(一)、绿化建设方面

园林是一门造型艺术,绿化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和艺术的原则来组织,通过系统规划、设计及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而目前绿化建设领域的主要问题有:

1、在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中都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各行业部门的绿化建设自成体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将绿化简单理解为种树,对绿化效果及景观效果不加考虑,设计和施工未经园林部门审核(设计施工资质、绿化规划设计),存在随意设计施工及应付现象,部分还是无证设计或挂靠设计,根本达不到专业设计水准,加之业主多头,对绿化不熟悉,影响了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2、绿化建设标准低,植物配置不合理。目前,按园林部门标准,平均建设1平方米绿地约需投入30-50元,而我市有些部门采用的建设标准仅10元左右。某些房产公司片面追求利润,绿化建设投入与房产价值不匹配,纯粹为了应付绿化规划条件书;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报价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造成其绿化质量差、标准低。

3、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通常程序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道路、市政设施施工-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其结果是场地的原有地形地貌、自然地被、自然土壤条件受到极大的破坏,更有甚者,用大量的建筑垃圾充当回填土,不难想象,这对日后植物生长及养护管理所带来的影响。

(二)工程管理方面

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由于施工人员技能、训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更何况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利用业主单位不熟悉绿化建设、管理的弱势,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在苗木规格、质量上钻空子,通过工程变更做手脚。而目前园林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普遍不够,工程质量难免参差不齐。另外,一些建设单位在报规划时,各项指标匀符合要求,但是到施工时,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下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问题接踵而来,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建设单位不得不考虑扩建,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

(三)、绿化养护方面

1、全市绿地没有统一的养护标准,管理养护水平参差不齐,随意性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交通部门建设的绿地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6-1.2元/平方米;水利部门绿化建设面积13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8-1.2元/平方米;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1.0-1.2元/平方米;园林部门日常养护的绿地面积为155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2.5-3元/平方米,由于绿化维护经费过低,很难维持较好的绿化效果和绿化质量,严重影响了城市绿化的发展。

2、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单位缺少具备园林常识及养护技能的专业人才,缺少园林机械。他们把绿化养护理解为简单的修枝除草、浇水施肥、防病治虫等,是技术含量低,谁都能操作的工作。有些绿化养护人员缺少植物生理的基本常识,在绿化养护的具体操作中缺乏技术性、针对性。许多新建的绿化景观养护管理不善,植物成活率不高,或生长发育不良,达不到预期的景观效果。

二、对策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市绿化的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公益事业,要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加以重点发展。结合我市“以东山建设为核心、以万亩片林为基础、以大树入城为点缀”的工作思路,注重打造园林精品工程,使全市园林绿化综合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理顺城市绿化管理体制,牢固树立大园林意识。

要坚持城市绿化“一盘棋”观念,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职能,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状,延伸行业管理覆盖面,提高行业管理广度、深度和力度。在重视公共绿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居住绿地、单位绿地、滨河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和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建议采取以下五条对策:

1、前期参与制

从项目确定、设计定位、标准要求到招投标文件拟定等工作由相关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前期参与,进行设计交底。市区所有范围内(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凡具有影响城市节点的重大绿化建设项目,要先请市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以邀请省内及国内专家组参与评审,通过方案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集思广益,提升园林绿化设计水准。

2、设计审核制

园林绿化设计往往起着城市再设计的重要作用,因为园林绿化设计可以根据建筑、街道等景观的需要,用植物绿化来组织视线,宜“掩”则“掩”,宜“露”则“露”,起到其它建筑物所起不到的作用,因此,要搞好绿化,提高绿化档次,就一定要加强绿化设计。为了确保绿化设计市场的有序发展,必须加强对园林绿化设计的管理:一是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园林绿化设计招标的一整套程序,以规范其设计市场;二是园林设计部门要着重在绿化细化上下功夫,以提高绿化的艺术性;三是要加强对园林设计的审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筑工程方案时,应要求将绿化设计方案纳入审查范围。审核重点包括:设计、施工资质;绿化建设指标;与绿化规划是否统一;景观效果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等。要求建设单位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任务。

3、市场准入制

结合《海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暂行办法》,规定绿化市场准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所有进场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评定、复审和确认制度。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把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紧密地结合起来,实施动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准入的审查内容,包括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约情况、施工质量、完全措施等方面,从而限制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入绿化市场。

4、施工管理备案制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园林绿化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绿化施工企业,包括监理单位都要进行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绿化工程实行质监管理。工程的设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确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核。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审核批准擅自变更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通过市场准入予以限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达绿化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养护统一制

第5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工作重点:

着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一、强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工程。

一)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其中更新造林0.86万亩。抚育和改造1.41万亩。全市完成造林4.48万亩。

面积0.22万亩。其中,1实施五大林业生态工程:一是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重点是市区主要入口防护林、新北环防护林、河生态防护林、城郊森林、县城主要景观道路和环城防护林。城郊防护林建设二期工程完成面积0.1万亩。二是生态廊道工程。做好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防护林带建设和补植完善,完成面积1.46万亩。重点做好石武高铁(段两侧建设50100米)防护林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村镇绿化工程。围绕新农村及移民新村建设,依照“村庄园林化、庭院花果化、道路林荫化”要求,抓好县城、乡镇所在地和村庄绿化。重点做好临颍县村、村,区商桥镇村、镇村4个移民新村绿化工作。完成绿化面积1.12万亩。四是高标准农田林网工程。着力消除县区、乡镇结合部空档部位。重点抓好临颍县皇帝庙乡、郾城孟庙镇、舞阳莲花镇、北舞渡镇、马村乡、姜店乡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完成面积0.4万亩。五是森林抚育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森林抚育工作,抚育和改造1.41万亩。

适时启动湿地维护工作。开展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评估工作。做好许慎文化园、陈星聚纪念馆、小商桥遗址公园、凤凰岛森林公园等生态文化园建设。启动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编制湿地恢复与保护规划。

二)高标准做好乡村绿化重点工程

努力增加乡村绿化总量,以道路绿化改造、游园建设为重点。提升乡村绿化品味和内涵。

1道路绿化与改造工程。高标准实施东北入市口(高速北站—新北环)黄山路(沙北路—淞江路)太行山路(湘江路—淞江路)汉江路(嵩山路—107国道)祁山路(长江路—大学路段)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建成乡村生态景观道路。提高园林绿化档次。实施乡村道路补植补造工程。对市区游园、道路绿地缺株断档地段进行补植补造。开展市容市貌提升百日行动,对于乡村主街道,坚持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综合绿化,增加绿化精品,提升绿化档次,丰富绿化内涵。

2游园绿地建设工程。对海河竹园进行高标准绿化建设。

二、高水平做好乡村园林管理工作。

总结“星级化管理”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先进乡村管理方法。深入推进园林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做好游园、绿地、道路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做到园林植物整形、造型修剪优美,对缺株断档、草坪老化等现象适时更新改造,对基础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做好园林病虫害测报及综合防治工作。以乡村主要入市口、淞江路、黄河路、嵩山路、长江路、沙北路等景观线路为重点,着力打造精品线路。做好食博会等全市各项重要活动以及“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的绿化管理工作,以优美景观扮靓城市。

三、深入开展绿化创建活动。

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每个县区至少完成1个园林式乡镇和1个绿化示范村创建任务。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庭院)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林业生态县区”园林式乡镇、绿化示范村”创建以及“弘扬生态文明。提高绿化水平。强化创建单位的动态管理,对2006年、2008年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国际森林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为载体,加大舆论宣传,搞好组织引导,动员适龄公民履行法定植树义务。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市林业产值达到29.01亿以上。编制我市特色林业产业10年发展规划。依照“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专业化布局”要求。

一是加快优质果品基地建设。以郾城区龙城优质鲜桃生产基地为依托。提高品质,扩大规模,拉长产业链条,突出“桃文化”特色,发展林果休闲观光业。举办市第三届优质鲜桃采摘节暨优质果品鉴评会,扩大节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新发展桃树栽植面积1000亩。扶持发展召陵区和经济开发区优质葡萄种植基地、源汇区晚秋黄梨种植基地和优质石榴种植基地,形成特色和品牌优势。

二是发展壮大木业加工基地。以木业加工基础较好的临颍县杜曲镇、舞阳县太尉镇为中心。促使我市木业加工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提高林产品加工附加值。

三是强力推进种苗花卉经济林基地建设。落实政〔2010〕26号文件精神。积极扶持发展,把种苗花卉产业逐步做大做强。

四是加大林下经济普及推广力度。引进、总结、推广符合当地实际的林--畜、林--禽等林下经济模式。发展林下经济面积6000亩。

五、加强资源维护工作。

规范林木采伐审批顺序,认真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的决议》研究新形势下的林木采伐管理方法。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均在90%以上。开展冬季严打、三夏”三秋”护林防火、野生动物维护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和盗猎、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依法严格木材流通监管。加强森林公安、园林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逐级上报审批制、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罚缴分离制等。从严控制各类伐、移城市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落实好“禁伐期”制度。加大对城市游园、绿地、景观道路的巡查管理,重点治理侵占损毁绿地、乱扯乱挂、随意摆摊设点等行为。开展春蕾护花保果、百日护绿、绿化区禁牧等专项行动。加强园林执法与养护管理之间的协作。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防、防治和检疫工作,适时开展飞机防治工作,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中南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有害生物天敌防治科技研究。

科学编制我市乡村绿地系统规划。严格绿线管制制度和绿地指标控制制度。大力推进“规划建绿”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制度。对全市乡村规划区内各类绿地“绿线”进行界定,根据新修订的乡村总体规划。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它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对侵占绿线的依法从严查处。

注重培育、维护乡村大树。组织开展“维护大树在行动”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全社会营造“关注大树、关注生态”良好氛围。对全市的大树进行全面普查,采取复壮措施,进行专项养护。提请市政府公布《市古树名木录》

六、推进科技创新。

整合土地、资本、技术、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围绕林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具有高效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现代林业示范园区。重点扶持发展伊人黑玫瑰、胡桥园林等示范园区建设。注重发挥乡土科技人才作用。加大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引进林木新品种30个,推广新技术5项,建成1个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制定林业地方规范1项。组织科技下乡活动35次,培训林农10000人次。组织好林业园林系统科技人才培训工作。以园林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引进乡村园林绿化宿根花卉、园林景观植物新品种30种以上。以园林管理学会为平台,组建园林科技创新团队,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项目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重点启动《宿根花卉在乡村园林景观中的应用技术研究》市河植物生态维护和营造技术研究》乡村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利用技术研究》桃树延期开花技术研究》等科技项目研究,加快科研效果转化。组织开展园林技能大赛。

七、深化林业和园林改革。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开展林改回头看活动。登记合格率95%以上。积极协调金融平安部门,制定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平安等办法;做好林权管理中心建设,抓好平原林改示范区建设。

二)深化园林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提高园林管养水平。

三)加强乡镇林业中心站建设。依照国家林业局规范化林业站建设规范。提高林业基层站建设标准。

八、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时创新党建工作形式。认真学习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系列政论文章,加快领导干部领导方式转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工作。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不时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做好大学生村干部、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内容,办好《廉政文史剪辑》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部位的监督。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守业的良好氛围。

集中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三种意识”和“创森精神”教育。加强效能建设。开展监督评议等,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和涉企科室评议中取得好成绩。

九、做好信息宣传等工作

第6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生态间隔,以山体、河流、岸线、道路、公共绿地为重点,构建“一山、五廊、多点”为主体的生态网络,全面贯彻“密植混交、乡土多彩、生态自然、碳汇平衡”的绿化理念,不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的北岸新城。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区计划完成建设项目90个,新造林3073亩,更新造林1984亩,全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7.5%以上。具体任务如下:

(一)道路绿化。重点绿化造林面积249.5亩。每个街道要建设1至2条示范性彩叶大道,营造大景观效果,形成生态间隔带;完成长22条道路绿化面积430亩。

(二)山体绿化。抓好山区林相改造,在旅游景区、重要路域两侧可视山头规划建设赏秋景观林,有条件的街道要建设1至2处彩叶林。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东部山区采石坑逐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造林面积770亩;完成女姑山绿化面积15亩。

(三)水岸绿化。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修复、景观绿化及改造提升,抓好水库、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和岸线流亭段生态保护。保护开发湿地观光产业带,规划启动万亩林场建设,在沿河两侧栽植景观林带。结合截污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墨水河绿化档次。实施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做好“绿彩结合”文章,造林绿化300亩,打造集产业、景观、休闲、居住、防汛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

(四)中心城区绿化。继续推进城区行道树栽植工程,重点完成威路行道树栽植任务,主要栽植法桐、龙柏等,新建林带面积12亩;实施城区环境提升工程,对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增加大规格乔木栽植量,完成更新绿化面积20亩;城区各独立办公单位每个院内都要栽植数量10株以上的花香树种和彩叶树种,提升绿化品位;推进森林校园建设,做好新建学校绿化工作,树立培养学生改善环境的意识和建设生态的责任感。年内重点完成惜福镇中心小学绿化,绿化面积30亩。

(五)工业园区绿化。完成流亭街道空港工业园欧洲产业园周边道路绿地绿化提升面积23亩;完成街道黄海气囊、新同力有限公司等企业周边空地绿化8亩;完成街道工业园3号、5号、12号道路“密植混交”式绿化面积100亩,建设绿化示范性工业园区,为动车小镇建设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完成街道库区移民厂房周边绿化9亩;其它各产业园区都要根据规划,强化碳汇平衡理念,及时做好园内道路、企业绿化,营造围区林带和围厂林带。

(六)社区绿化。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植树增绿、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治脏补绿等工作,突出“道旁、沟旁、河旁、塘旁”等“四旁”植树,因地制宜栽植各类景观林、经济林和防护林,打造生态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宜居。对37个社区、居住区进行绿化完善,绿化面积1720亩。

(七)林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以营造森林生态景观为重点,抓好新丰联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可蓝农林科技示范园、赢利花卉示范园、长水生态园等园区建设,新建完善造林面积1220亩。

(八)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建设。以现有苗木基地为中心,积极推进“林圃一体化”建设,扩大苗圃规模,提高育苗水平。年内新发展苗圃600亩、育苗基地300亩,新育苗2000亩,主要培育乡土、彩叶树种大苗、壮苗。加大木本花卉发展力度,建设桂花、耐冬花卉基地2处,新建钢架式保温大棚30000平方米。进一步扩大丛中笑花卉苗木生产基地规模,实现年生产蝴蝶兰盆花200万株。实施花木大世界(三期)工程建设,建立电子信息交流平台,提高花卉苗木销售能力。

(九)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地林木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新建森林生态功能监测中心1处,观测点6个。组建森林公安机构,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防灾减灾成效。做好重点区域、路域、流域林地绿地管护工作,提高管护水平。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业提质增效。

(十)森林文化建设。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赋予义务植树文化内涵,新建10处义务植树基地和特色纪念林基地。按照“创城”要求,大力发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积极开展绿化模范街道、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组织公益活动,开展各类森林生态主题活动和生态科普活动,营造文化氛围,不断丰富和发展生态文明。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规划先行,切实抓好绿化设计。“森林”建设工程项目要搞好先行规划和科学设计。各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全区的总体规划,结合“森林”建设目标任务和各自实际,突出绿化特点,突出彩色效果,因地制宜搞好绿化规划。每个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要配齐“二图一书”(现状图、规划图、规划书),切实做到区域明确、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分解清楚。重点、亮点绿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要强调彩叶、常绿树种的选择与搭配,并及时与区绿化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加强设计的审查把关,按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实施建设。

(二)坚持程序规范,切实抓好项目管理。“森林”建设财政投资重点项目要严格管理,做到规划、立项、环评、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审计等程序规范有序,并建立工程档案。要建立苗木询价机制和程序,拓宽询价渠道,科学合理确定苗木价格区间,节约财政投入成本。对绿化投资较小的项目,也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营造林施工单位承担,实施监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包栽、包活、包管。

(三)坚持精品意识,切实提高绿化水平。在绿化模式上,要坚持因地制宜,注意变化,善于借助或结合地势起伏等自然地理风貌,就势造势搞好绿化,尽量保留自然植物群落,丰富绿化层次;在树种品种选择上,要选择耐旱、抗性强、色彩优美、观赏期长、成活率高、价格适中的优良苗木,乡土树种以雪松、白腊、刺槐、榉树、乌桕、柳树、杨树等为主,彩叶树种以五角枫、栾树、银杏、臭椿、红枫、红叶椿、黄栌、红栌、元宝枫、黄金槐、火炬树、黄金榆、柿树、红叶李等为主;在苗木栽植、花期搭配上,要注重整体美观和协调,适度密植混交,追求生态自然,注重林带季相变化,体现多品种、大色块、大景观、大绿量,力争达到“四季有彩,冬季有绿”的景观效果。苗木规格原则上乔木胸径不宜过小,林带叶树种比例不低于6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四)坚持建管并举,切实加强绿化管护。绿化工程实施后,要及时浇水、除草、防治病虫害,及时清除死树、断桩、垃圾等。要按照“谁造谁管”的原则,明确每块造林绿化地的管护责任主体,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完善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加大管护投入,健全管护队伍,推行绿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管护水平。对于重点道路、河流,城区、街道驻地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管护,既要保苗木成活、成荫,又要注重管护艺术,讲求美的效果,合理修剪,做到树冠完整,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均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用战略的思维和统筹的眼光,把“森林”建设融入到大生态之中、融入到整体工作之中,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班子,真正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建设“森林”实行属地化负责,各街道是第一责任主体单位,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辖区内造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各街道要抓紧对今年的各项造林绿化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列出详细的工作进度时间表、网络图,明确阶段性任务内容,明确时限,切实做到人员、资金、苗木三到位,时间、地块、责任全落实。

三要坚持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搞好绿化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并完成义务植树和纪念林建设任务;教育、卫生、公路、公安、工会、共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本系统员工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信、商务等单位要组织发动好内外资企业绿化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全程参与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林业部门要协助各街道及有关部门搞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苗木供应和技术保障服务等工作。

四要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投入、个人参与投入、社会主体投入”的造林绿化投入机制,广辟资金渠道,加大绿化投入。2013年,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投入“森林”建设,对投资规模大、质量好、形象佳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各街道要加大投资力度,确保绿化总量不低于去年水平。大力推行森林、树木、绿地的“认养”、“冠名”,积极鼓励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参与绿化建设和管护。

第7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加快省会最佳居住区的形成,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强区建设,根据省会创立“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工作的整体安排,为确保年我区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经济型强区”总体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市创立“全国绿化模范城区”为载体,突出工程重点,创新造林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经济型强区建设和造林绿化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年义务植树工作以提高植树成活率和义务植树尽责率为突破口。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丰富义务植树形式,把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强化镇办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和尽责情况考核制度,推动农村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区人民政府在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基地植树由区绿办监督实施,义务植树单位要包栽、包活、包管理,确保基地植树成活率在90%以上。针对各类社会人群的不同特点,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方法上大做文章,除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与植树劳动外,不能直接参与植树劳动履行义务的公民可以通过以资代劳、绿地养护、古树名木养护等方式履行义务;鼓励大专院校、中小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植树或爱绿、护绿宣传活动。同时加大义务植树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把义务植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要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植树单位的责任意识。通过一系列新形式、新手段,以点带面”带动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快、林带等六大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抓好年全区造林绿化及生态工程建设六大重点工作:

年度完成水保林7000亩,1.完成水土保持林7000亩。作为市森林生态城建设风沙源治理的重点区。所植树木以外地适生树种为主,常青和落叶树种按64比例配置。采取工程造林的方法,由专业绿化队伍进行栽植,总体上达到把建成大森林的总体绿化目标。

完善平原绿化高级达标。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的绿化,2.全面完成县乡道路绿化。所有镇办境内的县道、乡道和村级公路,全部按每侧2行以上行道树的规范进行道路绿化。田间生产路及沟河渠旁全部按每侧至少一行的规范,进行完善补植,完善和巩固平原绿化高级达标效果。

镇500亩,3.完成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000亩。其中大河路办事处500亩。镇500亩,新城办事处300亩,路办事处200亩。所育苗木主要以常绿绿化树种雪松、女贞、石楠、法桐等为主。

依照市原设计规划要求规范,4.按原规划完成防护林带建设任务。完成河道治理后。完成防护林带的建设任务和部分地块的补植补造工作。

市政府要对我区黄河大堤两侧的防护林带和防浪林带进行全面的复查,5.完成黄河大堤两侧防护林带和防浪林带的补植补造任务。今年。各有关镇办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查缺补漏,全面完成林带补植补造工作。

6.完成10万亩黄河湿地维护工程的定边定界、给饲站、观察站和局部巡护网及野生动物维护、疫情监控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三)建设精品绿地。要进一步巩固省会创建国家园林城区工作的效果,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重管理、抓重点、上水平、升品位,以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区功能、打造精品靓点、提升文化品位为主要内容,对已建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及其设施进行完善,实施科学化、规范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新建2个游园,升级改造局部公园、游园、广场,打造精品示范道路,实施花园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创建达标工作。通过努力,至年底,使我区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新植乔木1万株,具体任务:新增绿地20公顷。月季3万株,立体绿化6万株;加强城区道路行道树的管理和补植,做到树型美观、树穴整齐,大小适宜;新创建花园式单位和园林绿化居住区19个;完成区管公园、游园、道路绿化的植树空虚工作;公共场所设立278大19小)个公益性标牌,宣传创模工作;完善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切实落实管养责任制,逐步推进园林绿化体制改革,培育并完善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区场运行机制,强化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加强辖区内道路、公园、单位内部的绿化,确保年辖区乡村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平方米。

(四)加强镇办和辖区单位的绿化。各镇办要认真研究造林绿化的有效方法。加强领导,高标准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增加绿量,加强镇办所在地和村庄的绿化建设,镇办所在地和村庄的绿化建设覆盖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同时督导辖区单位搞好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努力提高各镇办辖区单位绿化美化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区绿化建设的蓬勃发展。

(五)启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活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大力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对推动整个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乡村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水平。年,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用两年时间,使城区和郊区的绿化水平达到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规范。成立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决策和领导,具体组织运作和督导协调全区各镇办、有关部门的创模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依照我区两年的创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把任务分级落实到具体镇办、部门、单位、村组社区,认真完成辖区内新建绿地、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等工作任务;宣传、教育、文明办、爱卫办等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有效地开展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营造创立“全国绿化模范城区”社会氛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力争年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区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宣传发动。也是提高全区人民生态建设意识和责任的主要举措。各镇办要抓住当前我区绿化造林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形式和方法上下功夫,强化针对性,增强适应性,提高有效性。紧紧围绕省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乡村和全国文明乡村活动,突出公民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青少年的生态意识,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生态道德风尚;大张旗鼓地宣传“生态经济强区”建设,宣传绿化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区的绿化建设;深入宣传我区关于生态城区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造林绿化,最广泛地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破坏造林绿化的大案要案,查处情况要宣传报道,形成群众执法、守法、用法自觉参与造林绿化和林木管护的局面;利用发放“告知书”建立“绿化宣传栏”宣传长廊,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使适龄公民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一种光荣责任,无故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以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与义务植树的自觉性。

(二)落实政策。各镇办要加大造林绿化投入。把生态经济强区建设和创模绿化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保证。国家、省、市林业重点工程规定的配套资金,要保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其次,落实林业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对不便到义务植树基地尽义务植树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法》和区绿化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对城区房地产开发,凡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达标的要依照异地补绿的方法,指定地点进行造林绿化。其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区来投资造林,发展绿色产业。各镇办、政府相关部门要为他提供良好的环境,对承包生态林建设和进行林业产业开发的纳入造林绿化规划且达到规范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突出重点。适宜春季植树造林时间较短,因此,各镇办和有关部门,必需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紧紧围绕生态区建设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这两大目标,突出抓好六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抢抓时机,强化质量,加快进度。以区林业局为主,区人民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造林督查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行动迟缓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转变观念。要用工业理念、工程理念,用项目招投标的方法来搞工程造林。工程造林是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先进造林技术,依照基本建设顺序进行管理和实施的造林项目,提高造林效果的一种重要途径。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必需坚持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科学施工,严格管理,确保效果。要依照总体规划搞好详细规划,依照规划搞好设计,依照设计组织施工,依照施工规范组织验收,依照验收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其次,转变植树造林的时间观念,变春季造林为四季造林。除抓好冬季春季造林之外,夏季、秋季也可造林。第三,要拓宽造林方式。坚持植苗造林、封山育林一起上,把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考虑。

坚持三分造七分管。各镇办要建立管护队伍,二是创新管护机制。要改变传统的重造轻管现象。落实护林员工资,真正地把护林工作落到实处。

第8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园林绿化; 栽植工程; 质量监理

中图分类号:K928.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

1、起步晚

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相比,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监理工作起步较晚, 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绿化监理规范性文件, 也未设立专门的园林绿化监理工程师考试制度。

2、艺术性强

与建设工程不同, 园林是由建筑、山水、花木等组合而成的一个综合艺术品, 富有诗情画意。园林植物在造景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仅具有改善温度、湿度, 自然净化空气、阻滞烟尘、避免噪声干扰等功能, 为游人提供一个非常舒适的物质生活环境, 还能使人在游园的同时, 精神愉悦, 陶冶性情, 感受四季交替、鸟语花香, 为游人带来美的享受。因此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监理工作从施工到养护都要充分理解设计者的意图, 把园林艺术的美感充分表现出来。

3、独特性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的主体是有生命的活体。首先相同的植物材料规格和形态的差异往往造成景观的差异, 在苗木的准备阶段就要严格把关。其次栽植苗木只是完成种植工程的一部分, 是否能保证成活达到理想的设计效果, 关键还要看绿化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养护重于施工。因此在养护过程中要加大监理的力度, 以确保能够形成理想的绿化景观。第三, 种植工程受季节影响非常大, 苗木的栽植时期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来确定, 一般树种多在苗木休眠期进行栽植成活率高, 如落叶树通常在秋季落叶后至春季发芽前栽植最好, 特别是春季发芽前栽植成活率最高。在监理工作中一定要尊重自然规律, 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

二、园林绿化栽植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和内容

1、园林绿化栽植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园林绿化栽植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图1。

图一

2、园林绿化栽植监理工作内容

2.1审查植物材料准备情况, 苗木栽植时间安排和进度安排, 栽植合理性及反季节栽植的技术保证措施, 重点部位的植物造景方案, 地下管线的保护和障碍物的处理方案, 承包人自检系统和检验手段等。在具备了上述施工条件后, 应同意开工。

2.2检查、复核苗木栽植位置和株行距, 自然式、规则式配置, 等距弧线放线方法等, 并检查与放线记录是否吻合, 对植物材料按要求的频率进行平行检验。

2.3对植物材料, 乔木栽植, 灌木栽植、藤本、绿篱栽植, 花坛、花境、地被植物栽植, 工程养护5 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再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

三、园林绿化栽植工程的质量控制

1、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并未纳入此规范, 说明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得较少。而园林绿化工程如前所述艺术性较强, 园林设计讲究“意在笔先”,因此设计阶段是项目的灵魂,此阶段的监理目标就是保证设计效果能够通过施工得以体现, 应重点加强。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做的是协助建设单位优选设计单位; 第二、收集和熟悉项目原始资料, 充分领会建设单位意图; 第三、审查设计基础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审查设计方案、图纸、概预算和材料清单,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分析原因, 督促改正; 第五、施工图纸审核, 特别注意园林绿化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 避免错、漏、碰、缺的现象发生。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成果的审核与评定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重要的工作。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1原状土的保护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一般多在建筑工程结束后才开始进行, 预留绿地内的原状土很少得到有效保护。因此绿化监理人员应在建设开始时就参与进来, 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规划临时道路, 减少大型施工机械对预留绿地的碾压, 避免土壤结构遭受破坏。将施工范围内的表层土收集堆放到合适的地点, 以备绿化种植工程使用, 尽量规范建筑周围临时用地, 使预留绿地的土壤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为种植工程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2苗木质量控制

苗木的采购和种植,这一环节在整个工程中所占比重很大,风险也很高。首先要分析苗木的株型、高度等,选择出生长良好、没有病虫害,并且符合设计标准和要求的苗木。在运输途中要对树干进行草绳包扎,并对根部经常浇水,减少损伤,有利于苗木成活。园林植物进场后, 先由施工企业对进场的园林植物材料采用随时抽样的方法进行质量评定, 施工企业及时将报验单和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苗木可进场施工, 若发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植物材料, 立即通知施工企业将不符合要求的植物材料自行处理, 坚决退回并补足优良植物材料。

2.3栽植技术质量控制

植物的挖掘、土球的大小、栽植穴的规格以及栽植运输前的修剪、苗木的装运、种植时的修剪、栽植等项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 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 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于大树或特大树木要制定更加详细的移栽计划,从修剪强度控制、移植时间、挖掘土球及包装到大树吊运及根枝处理、生根粉的使用、锯口防腐剂的使用、移植前后生长方位的控制、遮阴棚的搭设、树干支撑、绕干、浇水、喷水等各个方面进行技术质量控制, 以确保成活并取得最佳的景观效果。

2.4养护阶段质量控制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施工时间较短, 一般不超过半年, 而养护时间视具体工程合同不同多为一年或两年。“ 三分栽, 七分养”, 养护工作是否到位决定着绿化工程的成败, 养护阶段监理工作非常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养护阶段的特点制定适合本地植物养护的监理模式, 加强养护阶段监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制订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 把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中的树体保护、灌溉排水、松土除草、病虫防治、施肥、修剪、死亡植物的及时更换等具体工作分解到位。特别是病虫害防治, 多采用栽培管理预防法、生物防治法、物理机械防治法进行防治[3]。如果使用化学防治法也尽量使用低毒化学农药, 禁止使用剧毒农药, 提倡生态农药,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外要把好补植植物材料的检疫关, 以防为主, 防治结合。

四、园林绿化种植工程进度控制

1、施工准备阶段进度控制

材料因素非常重要。植物材料与建筑材料不同, 是有生命的个体, 有较长的生长周期。规格相同的品种形态各异, 因此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 监理工作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多做市场调研, 掌握苗源和苗木行情, 根据施工合同和图纸, 制定详细的苗木采购计划。其次, 种植土的准备也很关键。如果绿地内土方需要平衡应做好计划, 落实进出土方和建设弃土的来源和去向, 为下一步种植工程的正常开展, 做好充分准备。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施工工艺较简单, 一般按照放样定点- 起挖苗木- 运前修剪- 运输苗木- 运后修剪-栽植苗木- 浇水- 绕干- 做支撑的顺序进行。为了确保施工进度, 监理人员可以督促施工单位采用搭接施工的方法缩短工期。即在不同的工序之间将顺序施工改为搭接交叉施工, 将种植工程分成若干个施工段, 组织流水作业, 可以缩短工期。

结束语

总之,要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做好绿化栽植工程的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就要根据园林绿化栽植工程的特点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保修养护等各个阶段, 各有侧重地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以及资料管理等各方面工作, 使园林绿化栽植工程监理工作日趋规范, 适应当前形势需要。

参考文献

[1] 李敏,周琳洁.园林绿化建设施工组织与质量安全管理.北京:中国建筑上业出版社,2011.

第9篇:工业防护绿地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园林绿化养护; 要点; 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园林绿化在发展实施的过程中,园林绿化工作受到了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园林工作的开展受到阻碍,因此,要重视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切实做好绿化养护工作,以提高绿化效果,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

1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重要性

园林绿化能够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生态的平衡,给人们提高安心舒适的休闲环境,具有文化传承和教育科普的功用。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依据,是促进我国两型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近几年,我国不断地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扩大园林绿化面积,提高园林绿化效果。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对象为园林中的各项设施,包括园林的基础设施、运动器械以及园林植物等等,在园林施工阶段,要保障园林建设的质量,在后期的工作中,着重对园林的绿化养护,使得园林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要保证具有高效性和科学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园林绿化建设的目的,充分发挥出园林绿化养护的作用。园林绿化工程与其他的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不仅要重视园林绿化的设计,更要重视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园林绿化建设的造景效果,从而实现园林绿化建设的神态价值和人文价值。

2、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要点分析

(1)园林绿化养护中的施肥管理工作分析

在园林绿化养护中的施肥管理工作中,施肥是影响植物生长的重要环节。首先,应该在植物的种植之前进行基肥处理,然后在植物生长的前期以及后期进行科学合理的追肥。同时前期施肥又分为在植物开花前追肥和分化期追肥,并且要依据植物的种类、种植地区以及种植年龄等进行施肥。通常在早春或者晚秋对植物进行施肥,一般不要选择在夏季施肥。具体的施肥次数应该是每年或者每两年施肥一次,并且对植物根外进行施肥的时候,一般选择在每天的下午四点之前和上午十点之后,也就是在室外空气比较干燥和温度较高的时候进行。

(2)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中的排水、灌水

(3)园林绿化养护中的修剪管理工作分析

在园林绿化养护中的修剪管理工作中,首先应该明确修剪的具体程序,并且掌握修剪的技术规范和特殊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对植物进行实地观察研究,使进行修剪工作时,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其次在修剪过程中要遵守以下原则:因地制宜、因枝因树,并且要在修剪之后随之取下落枝,同时对于修剪后得植物要进行养护修整和涂漆处理。通常植物的修剪顺序应该从植物的上部开始,并且由大到小,由内向外,逐步向下修剪,同时把所有的死枝、断枝、病虫害枝以及交叉枝一并取出。在修剪养护工作中,还要确保切口的平滑、干净,病虫害枝和枯死枝要修剪到健康组织分枝处,并且在修剪伤口处进行涂料处理,对其进行消毒。

(4)园林绿化养护中的病虫害管理工作分析

对于园林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进行,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以及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就是以鸟治虫、以虫治虫、以激素或者菌类制虫以及以生物制虫。物力防治就是通过诱饵诱杀、灯光诱杀、人工捕捉、采卵块虫或者热处理等方式对害虫进行防治。而化学防治就是利用高效、低毒害、保护天敌、无污染等化学药剂进行病虫害防治,在化学防治中,严格禁止毒性化学药剂、有机氯以及含汞化学药剂等化学药剂的使用。同时在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时,要依据不同的对象,抓住准确的治理时期,对症下药且安全用药,不要为了使防治效果更佳明显,而随意的增加药剂的浓度,与此同时,还要依据实际情况,定期的更换药剂。对于新的药剂,不要盲目使用,首先要经过必要的试验过程,确保有效安全后在对植物进行使用。

3、 影响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因素

3.1 市场监管不力

园林绿化市场没有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相关的部门对于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不重视,监管的力度不强,很多的施工单位都存在质量不合格的状况,而且后门走关系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出现了所谓的行业潜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没有雄厚技术、充足操纵人员及养护技术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使得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开展受到严重的阻碍,无法实现园林绿化养护的生态价值和人文价值。

3.2 管理制度自身的矛盾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单位缺乏必要的园林绿化养护意识,没有明确相关的管理职责,形成了政府提供多少钱管理部门就做多少事的现象,管理的机制存在很大的漏洞,使得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内部出现混乱的基面,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不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使得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水平无法得到提高,影响了园林绿化的效果。 3.3 客观因素的影响,个人意志的干预

目前我国在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中存在局限性,其只重视对黄金地段园林绿化的养护,而忽视其他地段园林绿化的养护,使得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开展不够全面彻底,在管理上没有形成统一的机制,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在绿化养护的工作中急于求成,在植物规格的选择上,一般选择的是比较高大或者是高档的苗木,与实际的园林建设不相符,降低了苗木的成活率,而且此类苗木的移植成本较高,使得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开展更加的困难。

4、 提高园林绿化养护水平的实践措施及建议

4.1 合理设计,优质施工

园林绿化设计遵循“经济、美观”原则,要因地制宜,符合生态学和人的习惯,以乡土树种为主,创造出美的环境。园林绿化建设时在对土壤改良,严格按规范施工,才能为后期的养护工作提供条件。

4.2 规范市场监管

健全绿化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建设程序,严格招投标管理,强化质量监督,从而做好设计、施工、养护、监理等单位的监管工作。并引进专业人员打造地方园林特色,从而提高园林绿化养护水平。

4.3 完善管理制度

要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定期组织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思想教育,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以此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管理水平。

4.4 了解品种特性,抓好养护要点

了解植物的品种和用途,抓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养护。浇水要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土壤干湿度来确定。为保证植物正常生长,要定期进行施肥。施肥要根据种类、树龄、生长情况等方面来确定。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掌握病虫害发生规律,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治理,防止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