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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研究精选(九篇)

有机农业研究

第1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如何在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富裕的同时,使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使我们的社会不仅是物资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社会,同时还是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态安全的社会,是一个现实和长期的命题。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对农业的多功能性及其在保护环境中的意义、作用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在人口增长巨大的压力下,中国农业过去几十年一直把产量作为发展的第一目标,社会效益尤其是生态效益被忽视。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中国水体污染严重流域的主要污染来源,其贡献率大大超过来自城市生活污水的点源污染和工业的点源污染。尽管中国目前农业面源污染的程度已十分严重,但各主要驱动因素仍然有增无减,农业和农村发展引起的水污染将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之一(张维理等,2004)。有机农业具有经济、社会、环境生态三大效益,正逐步得到社会的公认。有机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地下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谢标等,2002;席运官等,2006)。有机农业是环境友好的替代农业模式,是生态农业的一种具体模式,同时兼顾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生态效益,发展有机农业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有文献大多是从技术角度研究有机农业的环境效益(卢东,2003;任杰,2004;王国成,曹娴,2007),而从生产者(农户)对环境效益的认知角度分析有机农业的环境效益的文献不多见。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分析有机水稻生产者(农户)对有机水稻生产环境改善情况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从生产者层面探讨有机生产环境效益。

二、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数据是作者在黑龙江五常市民乐乡对100余户有机水稻种植户的入户调查数据。黑龙江是中国大米的主要产区之一,五常市是黑龙江优质大米产区,也是有机大米面积较大的地区,其中,民乐乡有机水稻种植面积近3万亩。本次调查102户,有效样本100户,有效样本比重占98%。对因种植有机水稻改善环境状况所希望的补偿意愿与因环境改善而愿意的支付意愿针对不同农户进行调查,主要为了避免给被调查者造成混乱。补偿意愿调查70户,支付意愿调查30户。调查采取调查员入户询问的方式进行,由调查员根据问卷向被访问者提出问题,被访问者自己回答问题,调查员负责解释其不明白的地方。

三、农户对有机农业环境效益认知情况的统计分析

被调查样本中认为对环境改善和自身健康有和非常有好处的达到92%,农户对于有机农业生产对环境改善和自身健康影响的认知程度是比较高的。在实现有机生产的村庄里,看不到脏乱现象,闻不到畜禽粪便的气味,农户切身感受到有机农业生产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变化。有机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有机肥料,原先造成环境污染的畜禽粪便以及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而加以利用。从事有机生产者最直接的感受是不用担心农药对自身身体的不良影响,稻田里的小动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在政府是否应该鼓励有机农业生产来改善环境时,被调查的70个样本中有69个认为政府应该鼓励有机农业生产并给予一定补偿,占到被调查样本的98•57%,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民意识到有机农业对环境的改善是一个公益性的事情。在由于有机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改善带来多大好处的问题上,被调查的30个样本有29个认为有好处,26个样本农户认为每年带来的好处大于300元,认为超过500元以上者有21人,达到70%,说明有机农业生产能给生产者带来能够感知到的变化,对生产者来说,环境效益切实存在。在假设公司不存在的情况下,由政府补贴来促使其从事有机水稻生产,其补贴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由于有机农业生产对改善环境所付出成本的一种补偿。从表3看,500元也不愿意从事有机水稻生产的样本有8个,这些农户就不是完全出于经济效益来选择有机生产了,虽然有机水稻生产成本高于常规水稻生产,产量低于常规生产,但500元/亩足以弥补有机水稻生产带来的成本增加和产量降低的损失。其一可能是销路和技术。如果没有公司高于常规大米收购,农户就不愿意种植有机水稻,而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是农民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其二可能是,因当地土地流转比较普遍,部分农户可能有放弃农业生产的打算。从表4可以看出,土地逐步集中的趋势比较明显,并且该地区户均耕作面积比山东要大得多。政府如果补贴300元/亩,有60%的样本农户愿意从事有机水稻,也就是说40%的农户认为有机水稻生产由于成本增加和产量减低带来的损失大于300元/亩,以样本户均33•23亩有机种植面积计算,如果不能溢价销售的情况下,从常规水稻生产转到有机水稻生产户均损失9900元以上,这可以近似看成为环境效益所发生的成本。调查样本中,认为环境的改善能给自己带来800元/每年的只有36•67%,也就是说,63•33%的农户认为环境改善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小于800元,这和改善环境所付出的成本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综上所述,生产者所享受的有机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效益无法弥补有机农业生产所投入的成本,也就是说,有机农产品必须通过市场溢价或政府补贴才能维持其持续生产。因此,增加政府对有机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支付意愿,是推动有机农产品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有机水稻生产者环境效益的支付意愿和所希望得到的补偿意愿的计量分析

(一)意愿调查评估法(CVM)的原理

意愿调查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CVM)也被称作条件价值评估法、虚拟市场评估法,它是典型的陈述偏好技术,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通过构建虚拟的市场来获知人们的支付意愿(Willingtopay,WTP)或接受补偿意愿(WillingtoAcceptcompensation,WTA),从而以支付意愿和接受补偿意愿反映人们的偏好。CVM经常用于估计环境效益改善或环境质量损失的经济价值,与市场价值法和替代市场价值法不同,条件价值评估法(CVM)不是基于可观察到的或预设的市场行为,而是基于被调查对象的回答。直接询问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既是条件价值评估法的特点,也是条件价值评估法的缺点所在(张志强等,2003)。CVM的经济学原理是:消费者(有机水稻生产者)对某产品(或环境改善带来的效用)具有消费偏好,其对该产品的消费量用x(受消费者支配)表示,产品用q表示(不受个人支配),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u(x,q),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受其可支配收入y和该产品价格p的限制。在一定的收入限制下,消费者力图达到效用最大化的消费Maxu(x,q):,其中,∑pixi≤y。受限的最优化产生一组常规需求函数:x=h(p,q,y)(1)消费者的效用u=(p,q,y)可用间接效用函数表示v(p,q,y)。假定该产品价格p,消费者收入y不变,当该品q从q0(环境状态)到q1,相应地,消费者的效用从u0=(p,q0,y)到u1=(p,q1,y)。假设这种变化对消费者效用是一种改进,即q1≥q0,则:u1=(p,q1,y)≥u0=(p,q0,y)(2)这种效用变化可以用间接效用函数来测量:v(p,q1,y-c)=v(p,q0,y)(3)式(3)中的补偿变化c,即是当q从q0变化到q1而效用在变化后与变化前保持不变时所要推导的个人所愿支付的金额,即CVM调查试图引导的回答者个人的WTP或WTA。

(二)两阶段二分式选择法的计量模型

本文采用两阶段二分式选择法(double-boundeddi-chotomouschoicemodel)计算支付意愿,即问卷中要对消费者进行两次的二元选择。在问卷调研中,第一阶段对消费者提问“愿意对环境改善或政府补贴的支付意愿为T元吗?”,如果回答为“愿意(yes)”,则在第二阶段给出一个高的提示金额Th;如果回答为“不愿意(no)”,则在第二阶段给出一个低的提示金额T1,T1<T<Th,具体示意图见图1。因此两阶段二分式选择法最后得到的回答有四种,即“愿意(yes)/愿意(yes)”,“愿意(yes)/不愿意(no)”,“不愿意(no)/愿意(yes)”,“不愿意(no)/不愿意(no)”,得到的消费者更为细致、信息更准确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补偿意愿。

第2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有机农业;认知程度;消费意愿;条件价值法(CVM);江西省

中图分类号:S345,C811 文献标志码:A 论文编号:casb15100015

0引言

传统农业在20世纪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其在为人类提供丰富的农产品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潜在威胁,带来诸如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一系列问题[1]。有机农业作为目前世界范围内认可的一种生态环保、环境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其产品健康安全,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中国有机农业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生态农业的基础上兴起,现已成为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2]。有机农业的直接产物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和调料等一系列农产品。有机农业在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要求严格,投入成本较高,其市场价格也高于相应的常规农产品。某些有机产品的价格可以达到其常规产品的10倍,这也是有机农产品的国际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美国、国内市场主要集中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的主要原因。作为朝阳产业,权衡市场定价与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扩大消费群体、扩展国内外市场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本问卷涉及了有机产品的理想定价这一问题,旨在获取消费者的呼声,为促进中国有机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依据。在生产农产品的同时,有机农业还能形成一定的人文景观,并很好地延续传统农耕文化。农业生产所形成的独特的、优美的自然景观,可为公众提供景观休闲娱乐场所,亲近自然、呼吸新鲜空气、放松身心。另外,有机农业对于普及农业知识、延续传统农耕文化、开展自然环境保护教育以及传播乡村文化习俗等多各方面具有重要意义[3]。近年来在中国兴起的生态观光农业就是这一价值的具体体现[4]。开发和利用这一资源,既能提高人们对有机农业的认知程度,又能充分发挥其生态服务价值。农田景观文化价值作为一种非使用价值,其评价方法主要有旅行费用法、居住环境评价法、条件价值法(CVM)等多种评估方法[5-6]。其中,CVM是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评估方法,也是目前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非使用价值的最重要的手段[7-8],已成为中外生态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领域中评估公共物品价值时应用最为广泛的标准方法[9-10]。本研究采用CVM法,以江西省居民为例进行问卷调查,探寻江西居民对有机农业的认知程度、对有机产品的消费情况以及对有机农业景观文化功能的消费意愿,充分开发利用有机农田景观文化功能,科学地评估有机农业的潜在价值,以期为政府制定保护性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为保证农业生态系统功能的可持续性提供理论支撑。

1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

1.1问卷设计

本调查问卷遵循NOAA相关设计原则[11],并结合研究目的以及前期受访者的反馈意见,逐步完善问卷的内容和表述方式,最终问卷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部分。(1)受访者的基本社会经济特征,包括性别、居住地、年龄、职业、学历、月均收入等6个方面。(2)受访者对有机农业的认知程度及对有机产品的消费情况。包括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了解程度、了解渠道,购买产品种类、方式及购买原因。问卷中还涉及受访者没有购买的原因。(3)受访者对有机农产品的预期价格(理想价格),与常规农产品市场价格相比,用倍数来表示。(4)受访者对有机农业景观休闲、文化教育功能的支付意愿。支付意愿以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表示。

1.2调查实施

本次调查时间为2015年3—5月,在江西省万载县、宜春市、南昌市三级行政区划,针对各行各业并具有支付能力的对象,随机发放问卷进行调查。为保证受访者能够充分了解调查目的和问卷内涵,提高问卷调查结果的可靠性,本次调查采用了面对面交流的方式,问卷当场回收。回答不完整、逻辑上前后矛盾的问卷视为无效问卷。本次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为565份,占样本总数的94.2%。

1.3数据处理

本研究中,通过离散变量的数学期望公式[12]来计算平均理想产品价格和平均景观休闲文化功能的支付意愿(WTP),经过一定的校正,然后乘以相应投标点的总人数,得出江西省居民理想的有机产品价格和有机农业景观休闲文化教育功能的价值[13]。最后采用SPSS19.0软件,对理想售价和WTP值与受访者的基本社会属性进行了相关性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受访者的基本社会经济特征

受访者基本社会经济特征的统计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受访者的男女比例相当,分别为53.5%和46.5%。年龄主要集中在20~50岁之间,是具备消费能力的群体。受访者中,城市居民所占比例略高于农村居民,主要是因为调查地点选在人流量较大的步行街和广场。受访者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大学本、专科,占总数的58.2%。月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和2000~4000元2个区段较多,2000元以下所占比例较大,主要是学生群体的贡献,大学生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资收入,但具有一定的消费水平,因此依然将其考虑在内。

2.2受访者的认知程度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认知程度不高,565名调查对象中仅有117名自称了解,占20.7%,其中仅3.5%的受访者对其非常了解。受访者了解有机农业的渠道多以网络和电视等现代媒介为主,共占81.6%,而通过报纸杂志、宣传册和朋友介绍等渠道了解的对象所占比重较小。

2.3受访者的消费情况分析

结果显示,在565名调查对象中,有386名受访者买过有机产品,占受访者总数的68.3%,即大部分受访者买过有机农产品。购买的产品主要是蔬菜、水果和主粮,所占比例分别为47.4%、36.0%和9.6%;购买渠道以超市为主,所占比例为79.0%,其次是有机专卖店和网上定购,所占比例分别为10.9%和8.5%。对于没有购买过有机产品的受访者,没有购买的原因主要包括不了解、价格太高、不信任质量、品种太少等几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5.7%、43.0%、19.0%、12.3%。很明显,价格太高是限制受访者购买的一大主要因素。

2.4受访者理想的定价

有机农产品由于其生产成本较高、产量相对较低,因此市场价格相对常规产品要高,具体价格在不同的地域(城市)也存在较大差异,普通民众一致反映有机产品价格过高。调查显示,430位受访者认为有机产品的价格定在常规产品价格的2倍时比较能接受,占总样本数的76.1%;另外愿意支付在4倍、6倍、8倍及以上价格的受访者所占比重分别为19.3%、3.2%、1.4%。通过离散变量数学期望公式可以计算出有机产品的平均理想价格为常规产品的2.6倍。通过对受访者理想售价与社会经济属性和认知程度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理想价格与受访者的了解程度显著相关(P=0.034),即越了解产品,愿意承受的价格越高。另外,理想价格与受访者的性别(P=0.002)和月收入(P=0.002)极显著相关。月收入越高,消费水平越高,这符合一般消费规律;理想价格与性别也呈极显著相关,变现为男性的总体理想价格较之女性要高,主要是因为统计结果中受访者的收入与性别之间呈极显著相关。

2.5受访者对有机农田景观休闲文化功能的支付意愿

支付意愿是指被调查者对于某一项公共产品或服务改善或恶化措施的费用所愿支付金额的意愿[13]。数据显示,在565名受访者中,仅有24名拒绝支付,余下541名受访者均愿意对有机农业景观休闲文化价值功能支付费用。愿意支付的样本所占比重为95.8%。最高投标点的响应频数为13,所占比重为2.3%。很明显,在端点的选择上,符合赵军等[12]提出的标准。具体各投标点响应频数如表3所示。相比于绝对中位值,累计相对频度中位数更能反映大多数样本的支付意愿[14],即以累计频度为50%的支付额度作为个人WTP值更为合理。本研究中,累计频度中位值所对应的支付金额为400元(/人•年)。通过公式(1)计算平均支付意愿E(WTP)。(1)式中:Ai为第i种正支付额度,n为正支付额数量,Pi为第i种正支付额度投标人数的分布频率。通过计算得出正支付意愿为330.7元(/人•年),考虑到部分支付意愿为0,采用Spike模型[15]对正WTP进行校正,即非负WTP等于正WTP乘以正支付意愿占全部支付意愿的比例,得出所有受访者的平均支付意愿值,为316.7元(/人•年)。通过对受访者支付意愿与社会经济属性和认知程度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支付意愿与受访者的认知程度(P=0.002)和月收入(P=0.000)均极显著相关。受访者的收入水平越高,支付能力越强,支付价值越高;认知程度越高,消费意愿更强烈。而受访者的性别、居住地、年龄和学历等因素对支付意愿没有显著影响。

3结论

通过对江西省万载县、宜春市和南昌市3个级别地域居民随机进行问卷调查,得出以下结论。(1)在565名调查对象中,仅有117名(20.7%)自称了解,仅3.5%的受访者对其非常了解。且受访者对有机农业的了解渠道以网络和电视居多,分别占48.7%和32.9%,而通过报纸杂志、宣传册和朋友介绍等渠道了解的对象所占比重较小。(2)有机产品的平均理想价格为常规产品的2.6倍,理想价格与受访者的了解程度显著相关(P=0.034),与受访者的性别(P=0.002)和月收入(P=0.002)极显著相关。(3)采用Spike模型进行校正,计算出所有受访者对有机农田景观休闲文化功能的平均支付意愿WTP值为316.7元(/人•年),支付意愿与受访者的了解程度(P=0.002)和月收入(P=0.000)均极显著相关。

4讨论

很明显,江西居民对有机农业的认知程度相当低,万载县作为“江南有机农业第一县”,从2003年开始发展有机农业,到2012年为止,万载县没有一家企业在省级以上电视和报纸杂志等媒体做过推介和宣传工作[16],足以说明江西有机农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品牌知名度不高,产业发展缓慢。从调查来看,大众了解渠道以网络和电视为主。因此,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应加大网络和电视上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广泛宣传有机食品理念,切实增强生产者、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健康消费理念,另一方面大力推介和推广有机农产品,树立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形象,使消费者更加青睐有机产品[17]。有机农产品生产投入大、产量低、加工工艺复杂,价格比常规产品高一些一般能够接受。消费群体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18]。北京超市中销售的有机蔬菜价格是常规蔬菜的3倍以上,南京超市中有机蔬菜价格约是常规蔬菜的2倍,有机大米的销售价格是常规大米的1.5~5倍[19]。部分知名品牌有机产品的售价甚至高出普通农产品几倍、十几倍[20]。普通民众一致反映价格过高,售价远高出其预期,消费不起,购买有机产品属于高端消费。因此,合理定价,有利于扩大消费群体。因地制宜地采用新型的生产—加工—营销模式,一方面,应尽量减少产品的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各环节中的质量风险;另一方面,要提高农户和企业组织的市场竞争能力,减少中间交易成本,降低有机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受益[21-22]。由相关性分析可知,认知程度和月收入对受访者的消费意愿有一定的影响,其中月收入与支付意愿呈极显著关系。换言之,受访者的收入水平越高,支付能力越强,支付价值越高。因此,商家应该将消费群体主要定位在高收入人群。另外,环保意识强、注重自身健康、并具有较强购买能力的白领阶层和孕产妇及婴幼儿是重要的消费类群[19]。从调查来看,受访者对有机农田景观休闲文化功能支付意愿强烈,因此有机农业景观休闲娱乐价值巨大,甚至超过调查的结果,可能部分受访者对此并不太了解而低估了其价值。因而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也是完善有机产业链的一大举措,它既能充分体现有机农业的生态观光和文化教育功能,又可直接促使游客消费,创造经济效益。当然,由于地理区域所限,相关研究结果的普适性和可信度有待更广范围研究的验证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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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一、我国发展有机农业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产业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我国发展有机农业的最大制约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和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在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为产业发展调控主要手段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在中国耕地资源仅占世界的7%、水资源占世界的6.4%、水土光热配比的耕地不足国土面积的10%的极度紧缺地理资源基础之上,农业的净化环境等多元功能和价值日趋丧失,市场并没有成为对此进行等价支付或补偿的手段,农业越来越直接以“作为产业的农业,作为商品的农产品”的面貌出现。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是以机械化、化学化、设施化以及经营的专业化、单作化、连作化为主线推行的,种种“化”的结果确实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解决了粮食不足和供给不稳定的问题,进而满足了大量流通和大量消费的高速增长时期对农产品的需求。但与此同时,农业的“产业化”也暴露出许多弊端和缺陷,石油能源、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成为必然,从而污染了土壤、水和空气,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农业污染已经远远大于工业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成为面源污染最大的产业。[3](p1008-1017)农药的大量喷洒不仅损害了农民自身的健康,还削弱了动植物的生命力,导致病虫害的多发,由此引起饲料中抗生物质的添加和作物栽培中农药剂量的增大,这种恶性循环加重了生态环境的压力,也降低了食物的安全性。农业的这些以物质生产及其效率为至上使命的做法所派生出的诸多负外部效应,成为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最大不利条件。

    (二)存在于小农生产者方面的群体特点、制度局限、技术和资金缺乏等问题。从事有机农业需要有知识、高素质的农民,而当前的现状是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当农民,作为农民的人也越来越对农业的规律缺乏真正的认识。首先,从农村留守群体的特点来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在广大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工资水平较高的外出务工,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民,大都剩下了妇女、老人甚至儿童。他们没有能力和精力从事重体力劳动和精耕细作,而此时,农业产业化带来的机械、化肥、农药的快捷、便利、高效恰好解决了他们因精力和体力不足无法精耕细作的问题,于是他们不去集农家肥,而普遍使用化肥,以达到高产的目的。其次,从小农经济的制度本身的特点来看。家庭承包制的本质是恢复了传统意义上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天然地存在着这样一个特点:保守和随大流。由于农户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生产农产品的数量有限,农民整体处于产业链的弱势地位。分散的农民缺乏参与市场竞争所必需的信息资源和组织资源,特别是缺乏农业协会等类似的组织,从而成为一个极其容易被“诱导”的群体。[4](p100-103)追逐资本利润最大化的涉农工商企业,在其资本下乡过程中采用多种“花样”,例如名人代言、抽奖、赠品等方式吸引农民购买“实惠”的农资产品,其中不乏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这些化学合成物质长驱直入,深入到全国各地的农村。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民,不但缺乏定价权,而且难以辨别真伪,主要凭借经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村里人用什么化肥农药,自家地里就用什么化肥农药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化学化、农药化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中,大部分农民依然认为只要多用农药、多施化肥就能高产,只要种植的作物高产就是好的栽培模式,忽视了对土壤、对环境的培育和保护。农民对有机农业的认识还远远不够。此外,农户也缺乏有机农业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当前,诸多风险下农户资金和有机种养技术投入依然不足。农业生产中,劳动过程因作物种类的繁杂而多变,农业又具有生产的季节性和生产周期的固定性,受特定的自然条件的制约,因此,有机农业的生产过程充满了风险的不确定性。同时,一个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需要经过2-3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转换期,这个时期生产的产品不是真正的有机产品,只能以普通产品的价格出售,对于普通农户来说,经济风险毋庸置疑,作为单个农户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或者有机耕作的崇高信仰,很难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和负担。再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绝对不使用农药、化肥,它需要大量的现代农业科技,例如微生物发酵技术、堆肥沤肥技术等,目前在有机农业的实践中,还缺乏系统化的技术措施的研究,技术壁垒问题成为发展有机农业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5](p9-10)一般的农户很难具有足够的有机种养技术的吸收转化能力支撑这样的高风险和高成本。

    (三)存在于消费者观念和行为等方面的问题。产业化背景下的农副产品,从源头、加工、流通等环节上均出现了很多的不安全因素,人们被动地消费这些食物,食用后,各种化学物质都会沉淀在人体内,最终就会生出很多怪病。[6](p54-80)这些现实问题虽然逼出了有机农业的发展,然而当前作为农产品末端的消费者对于有机农业的认识却还仅仅停留在表层。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有机农产品的信息,而由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如果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消费者就很难接受。在有机农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信息的验证问题十分突出,由于人为和非人为的原因,会不同程度地出现信息的漏损和失真,从而使消费者对生产经营者产生不信任等负面影响,最终制约有机农业的发展。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失真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非常重要。当前,适合发展有机农业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在信息闭塞、偏远的农村,不管是有机农业本身的信息,还是有机农产品的销售信息,都相对闭塞。[7](p4-7)有机农业有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指标,而这些规程和技术指标,生产经营者必须掌握,但是消费者并不知道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另外,公众对有机食品的消费还不够重视。当前消费者对高品质的有机农产品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不高,消费需求并没有受到充分刺激,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认知习惯有待改变;同时,消费者与有机食品生产者之间缺乏对话,消费者对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民存在偏见,来自消费者的排斥性对于有机农业的发展必然不利。

    (四)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虽然,国家已经将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表明对有机农业生产的认识从国家层面已得到明确认识,特别是在国家发展农业的相关政策中已经给予充分肯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顺利践行,有机农业在与现代常规农业的竞争中依然处于不利地位。近些年来,中国实行的农业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其中包括对生态农业的项目扶持,这反映了国家对发展有机农业的重视程度。但是,在政策落实上,由于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的农业实际上变成了细碎化的小农经济,这使得它与各级政府部门的交易成本提高;而且涉农部门大都变成了垄断利益者。因此,每年大量的农业补贴政策,诸如粮种补贴等等,除了以撒胡椒面的形式取得了人人均分的政治效果之外,其他的一些涉农项目、生态农业项目,大都成了大户或者公司与政府涉农部门结盟进行套现或者赢利的经济行为,[8](p5-15)比如一些政府主导的农业生态园等政绩工程,对于广大普通农民或者一般意义上的有机农业示范推广没有多大关系。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难以普惠性的落实,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另外,目前国内认证机构的国际认可覆盖面和认证能力都十分有限,专门从事有机认证的机构与单位并不多,规模也都很小,通过认证的产品种类也不多,有机农业的产品认证制度不够全面。[9](p8-9)此外,当前很多机构的认证只是形式上的一纸空文,在资本稀缺的恶劣条件下,认证机构因为亲资本而在认证有机食品的过程中走马观花,使得很多不符合有机食品标准的农产品混入市场,扰乱有机产品消费市场。严重的是,现阶段中国的城市化速度惊人,地方工业化、城市化步伐一直在加快,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农业耕地被圈占,农村的土地正在逐渐减少,所谓的18亿亩耕地警戒线也在一步一步地逼近,国家保护耕地的国策与地方工业化的制度安排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困境,这着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二、发展有机农业的对策与建议

第4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农作物的生长需要大量的氮素,需要施用大量的化肥来增强农业土壤的氮素肥力,但是化肥氮不能长久地留存在土壤中,大量施用有机肥才是培育土壤氮素肥力的有效途径。目前,随着对农业生态问题的关注,可溶性有机氮在农业土壤中的作用已经备受重视,所以,研究农业土壤中SON的测定方法、在土壤氮素供应和转化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SON的测定方法

农业土壤中的可溶性氮可用水浸提,但水浸提会造成土壤扩散,导致难以获得精确的数据进行分析。部分盐溶液已用于氮的浸提,但盐浸提会破坏土表的吸收平衡而释放出有机氮,不利于溶解。农业土壤中的SON不能直接通过浸提测量,必须从总的可溶性N(TSN)浓度中排除矿质N的浓度进行判定。近几年,一些简易、快捷和自动化的测定方法已运用于TSN的常规分析,推动了SON的测定。在对农业土壤中的可溶性氮的测定中,可采用电超滤法(EUF),该方法不仅能提取矿质N(EUF-NO3)有机N(EUF-Norg),还能够判定营养释放的速率,相比其他方法更具优越性,但EUF法工作量较大、成本较高,并且与土壤浸提法相比存在结果差异。

2 SON在N转化中的作用

DON是有机氮的重要构成部分,因其具有流动性和有效性的特点,在氮的矿化、固定、淋溶、植物吸收等动态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1 DON与矿化

矿化主要是研究土壤矿质N大小的变化,没有重视SON及其转化。然而,N的形态决定了它的利用价值,所以判定有机质是矿化成NH4+-N还是转化为SON是非常有必要的。DON含有许多难溶、难分解的物质,但其在氮的矿化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Mehgel和Appel指出CaC12浸提的SON量是砂质土中可矿化有机N库的确切指标,这是由于这个库与净N矿化量有关;Kielland指出极地冻土氮基酸的迅速换新造成高速率的总N矿化;Mengel研究了17块农田、1座森林、2片草原的土壤中氮矿化与土壤可溶性氮库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氨基N与净N矿化之间的密切相关[1]。

2.2 DON与固定

NH4+是被土壤微生物消化和固定的N的主要形式,经典的矿化作用,即固定作用理论(MIT)认为全部吸收的N都源于矿质N,但是,许多微生物能够直接利用低分子量的可溶性有机氮化合物,这表示经典的MIT理论可能不准确,而且所涵盖的信息太单一或简化。Barraclough实验发现,在冬小麦的土壤中,全部的氨基N都被土壤微生物群体直接吸收,这表示在矿质N固定的同时SON的浓度显着增加,改变了过去对土壤中N转化过于简单的观点[2]。

2.3 DON与琳溶

农业土壤淋溶液中的DON的浓度超过矿质N的浓度,并且DON是淋溶到农业土壤中的主要N源,而有机态氮是氮素融入江河湖泊的主要形态,温带气候条件下农业土壤中的NO3--N是排水中的主要N源,其中一部分有机态氮来源于农作物有机生产系统,DON也是导致农业土壤中N流失的重要原因。Bergstrom等采取渗漏计法分析了有机肥的淋失状况,发现在使用等量氮素时,有机肥淋溶掉的N多于无机N,造成有机农业倡导使用有机肥,简单地以为施有机肥能够生产出无污染的绿色安全食品,其实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土壤有机质会阻碍土壤矿物质的活性部分,使得淋溶的有机质的吸着力减弱,因此,应重视有机态养分在土壤中的移动和损耗,可溶性有机态氮在其中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探究[3]。

2.4 植物与徽生物对DON吸收的相互竞争

由SOM的矿化及植物残渣释放的N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植物吸收的主要N源,植物可以直接吸收NO3--N,在某些特定环境下,可溶性有机氮是植物可吸收的主要氮源。土壤中的有机氮是不断变化的,植物以及微生物都能吸收利用土壤中的有机氮,因此,植物与微生物在对DON吸收方面存在对立关系。在农业土壤中,有机N化合物对植物根的有效性较小,但并不表示这部分不更新或者不向植物提供N,有关研究表明,植物与微生物能较快地主动吸收施入土壤中的氨基酸,但两者之间存在相互的竞争。Henry等的实验结果表明,微生物吸收的氮比植物高出许多倍,这表明微生物竞争N素养分能力比植物强,但Hodge等则认为,植物竞争N素养分能力比微生物强,所以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才能确定浸提的SON中究竟有多大部分被植物吸收并利用。

3 结语

农业土壤中淋溶出的NO3--N影响了人类健康以及生存环境,及其在作物营养中的重要性已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但是农业土壤中的SON的转化和通过DON淋溶的流失却未能获得足够的重视。在未来的研究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探究SON与其他形式N的有效性指数之间关系,以明确SON的最终去向。

参考文献

[1] 郭景恒,张逸,何骞.氮沉降影响下酸性森林土壤中水溶性有机氮的分布特征[J].环境化学,2011,30(06):1121-1124.

第5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有机农业;有机食品;雁鸣湖镇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的质量和食品的品质产生了独特的要求,追求纯天然、无污染的健康食品已成为一种时尚。有机农业已经成为促进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和持续发展的可实践的技术和措施,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新的切入点,对拉动农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吉林省敦化市雁鸣湖镇是全国的有机大豆生产基地,该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依托资源优势,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把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作为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的重点来抓,不断加大有机豆类、绿色水稻、优质烟叶、有机大豆机械化示范、中药材栽培五大园区的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了有机大豆、小粒黄豆、绿色水稻等为主的特色主导产业稳步发展。

一、有机农业的相关概念

(一)有机农业的含义

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是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二)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中的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是一种新兴产业,指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储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生长调节剂)、抗生素、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禁止辐照处理。

二、雁鸣湖镇有机农业的发展现状

(一)雁鸣湖镇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座落于吉林省敦化市雁鸣湖镇的吉林省雁鸣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经营出口有机小粒黄豆等农产品为主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有机农业及其相关配套产业。从2002年起,为了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公司在稳定贸易出口的基础上,用工业思维谋划农业,积极向农副产品深加工方向转变,先后组建了六个子公司,重点从事农产品的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的配套服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食品中摄入的营养要求提高,由于豆制品含有丰富优质的营养成分继而豆制品类耕地面积比重逐年增大,仅次于粮食主体玉米的比重(如图1所示)。

(二)雁鸣湖镇特色有机食品(有机大豆、小粒黄豆)发展现状

地处高寒山区,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是高蛋白大豆和小粒豆最佳种植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气候条件十分有利高蛋白大豆和小粒豆的生长,这是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

据考证渤海时期即有种植,有记载的面积是1924年种植10475公顷,占粮豆面积的15.6%。据敦化市统计局统计,从1999-2008年有机大豆的种植面积和种植比例呈波动上升的趋势(见表1)。

敦化市小粒黄豆具有径粒小、口感好、色泽亮、豆皮薄、蛋白质含量高的特点,该市小粒豆历史悠久,品质好,营养价值丰富。吉林1号在敦化市具有以下特性:每公顷单产水平3500斤,具有产量高,粒型小,抗逆性强的优点,改变了该市小粒豆品种的缺点,并形成了本地制种和异地制种相结合的良种繁育制度。后来吉林小粒3号、吉林小粒4号、吉林小粒6号、吉林小粒7号都是吉林省农科院在吉林小粒1号的基础上通过野生大豆杂交选育的,和敦化的本地品种长白一号(俗称压破车)具有同源性。

由于小粒黄豆营养丰富,现在被用来生产纳豆,作为一种保健食品出口到日本。纳豆是由小粒黄豆经纳豆菌发酵而成的一种微生态、有机健康食品。纳豆在日本盛行一千多年,并形成了丰富的纳豆文化。纳豆是世界230多种普通食品中唯一能溶解血栓的食品,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正在被各国医药食品行业所重视和研究开发。

三、雁鸣湖镇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在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不明确

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2000年以来,以有机农业方式生产的安全、优质、健康的有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雁鸣湖镇抓住时机大力发展有机农业,但是有的部门或机构片面夸大有机食品在该镇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甚至将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称为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提出一些不切合当地实际的目标。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既面临着耕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矛盾,又要满足庞大的消费人口对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求有相当规模和适度的增长,另一方面要求不断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

(二)基础理论、技术研究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雁鸣湖镇有机农业的一整套技术措施及社会服务体系很不完善,如从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的转换中,对付病虫害的能力还比较弱,有效地生物农药品种还比较少;肥力投入的措施和手段仍没有保障;在市场管理上,有机食品生产流通和规范销售的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发展有机食品要从基地抓起,土地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经过2-3年的转换期,而转换期间的产量一般不高,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源的投入相对增加,这些都会影响到生产者的积极性。有机农业生产研究开发缺少经费,特别缺乏对有机农业生产资料的研究和开发。

(三)将技术与当地实际结合的能力较低

在有机农业发展过程中,雁鸣湖镇过分依赖外部技术培训或指导,忽略主动将技术与当地实际结合的能力。在没有项目或当地技术咨询力量弱的情况下,引导农民进行有机生产就显得十分困难。尤其在一些贫困村落,农民没有知识,缺乏经验,没有足够的进行创新的自信心。

(四)缺乏有机农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敦化市政府对开发有机产品还缺乏明确的政策、资金扶持,主要体现在:一是解决资金问题及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不够;二是缺乏科技项目扶持。据调查,有的村屯有机农业刚刚起步,先行的部分农民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但政府苦于经费有限,对有机农业的深入发展和吸引更多农户参与到有机农业生产中难以给予资金支持,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妨碍了当地有机农业的推广和深入。由于农业项目投资期较长、收益率偏低,商业银行不愿投资农业领域,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比较窄、职能单一,不能有效提供服务。

(五)生产规模小、产业化水平低

雁鸣湖镇农业龙头企业总量不足,且缺乏规模大、实力雄厚、辐射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这是制约雁鸣湖镇有机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现有的大多数龙头企业内功基础差,自身的水平低。一部分龙头企业的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初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有机食品、名特优产品的比重低,企业规模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有机农业进一步向优质、高效和外向型方向发展。

四、雁鸣湖镇发展有机农业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有机农业的功能定位

一般来说,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的难度要大于常规生产,这是事实,但是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雁鸣湖镇没有开发相应的技术,价格优势没有得到实现。经过一定时间的探索,相当部分有机农业不仅在技术和生产上可以与常规农业抗衡,而且完全具备竞争优势,关键是如何转型。这在雁鸣湖镇有机大豆生产中已经得到证实,如果再加上有机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其竞争力必将进一步增强。综合比较各种农业发展的探索模式来看,现代有机农业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它可以兼顾生产、经济、生态环境与社会需求,所以我们绝不能因为它的比重小而轻视。

(二)健全和完善有机农业的组织管理体系

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从生产、认证、销售等整个环节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进行规范,这就需要农业、环保、海关、技术监督、认证认可、工商等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农业经济立法相呼应,雁鸣湖镇急待建立本地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建议以农业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在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本地区认监委、科技部、海关等相关部委积极配合,健全和完善在相关部委内对有机生产的管理机构,强化以促进生产和贸易、维护有机产品质量为目的的组织管理,确保有机农业的生产、营销、监管、认可、技术研发等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三)加强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

发展有机农业,已成为现代生态农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集农业环保、植保、土肥、种子、栽培、管理、收获、包装、储运及市场销售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农民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强烈的绿色环保观念。为此,雁鸣湖镇必须强化对农民的绿色环保认识,利用地方众多相关媒体积极宣传,家喻户晓;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大规模培训农村骨干力量。通过宣传和培训,让农民熟悉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增强对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及有机农业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四)制定、完善和实施有机农业的产业扶持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都应该制定政策,积极鼓励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和认证,除了在基地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配套方面给予优先资金扶持外,还应该为现代有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同时,加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逐步增加有机农产品的比重。雁鸣湖镇继续实施国家有机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对于列入国家有机产品基地建设的产地,在土地整理资金、生态补偿基金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另外,该地区应重点扶持与农业增效和与农民增收相联的有机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带动雁鸣湖镇特色农业和创汇农业的发展,促进有机农业的产业化。

(五)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要认真落实好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在资金、技术、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搞好精深加工。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快速膨胀规模。重点突破金融资金对农业的投入机制,改变当前“农”字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发展资金不足等突出问题。

参考文献:

1、孙红军,李红,戚建强.有机农业在中国[j].科技创新导报,2009(23).

2、黄国勤.井冈山及周边地区有机农业的发展[j].中国农学通报,2008(2).

3、宗良纲,卢东等.有机农业可持续农业发展的典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3).

4、刘权政,强百发.韩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与启示[j].安徽农业科学,2009(14).

第6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1.印度农业基本概要

印度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65%,农业在GDP中占18.5%,农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1.2%。

印度幅员辽阔,土壤肥沃,气候良好,雨量充沛,具有农业发展的良好自然条件。全国土地面积29731.9万公顷,其中,可耕地面积16175万公顷,人均可耕地面积0.14公顷。

印度农业发展很快,许多重要农产品的产量都已达到世界前列,奶产量达到9100万吨,居世界第一;大米和小麦产量分别达到8800万吨和7200万吨,均居世界第二;其他如水果、蔬菜、茶叶、甘蔗、棉花、水产品、羊毛、羊肉、蛋类等产量也都居世界前4位。

2.四次科技革命助推印度农业发展

印度农业之所以发展这样快,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关键作用。其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是四次农业领域的科技革命。

“绿色革命”通过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增加使用化肥、农药、灌溉系统和农业机械,使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实现粮食自给,粮食产量由50年代初期的5000万吨提高到目前的2亿吨,粮食实现出口;“白色革命”通过建立奶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紧密联结的产业体系,推动技术研究和推广,使印度成为世界第一产奶大国;“蓝色革命”通过加强对海洋的研究和开发,加大技术和人才引进,增加对海洋渔业和淡水养殖的投入,使水产品出口实现了平均每年26%的增长,并迅速跻身世界十大渔业国;“黄色革命”通过研究推广园艺作物新品种,以及先进的栽培、储藏保鲜、加工和运输技术,使印度成为世界最大的水果生产国和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蔬菜生产国。目前,印度政府又启动了以提高农业总体效益为主要目标的“第二次绿色革命”,农业科技仍是其核心和关键。

3.印度农业科技体制的组织框架与运行机制

印度农业科技进步主要归功于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体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印度的农业科技体制大体包括中央政府机构、邦政府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和组织三个部分。

在中央一级,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ICAR)是全国性的农业科研协调机构,实行社团理事会管理机制。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下设48个部级农业研究院(所)、30个部级农业研究中心、5个综合性国家农业研究局、12个科研项目指导委员会、77个全印协作研究项目和网络及551个农业科技中心(KVK)。

在邦一级,农业科技包括邦农业大学和邦农业厅两个系统。印度每个邦至少有一所农业大学,目前,全国共有41所邦高等农业院校。邦农业大学主要承担所在邦农业教育和研究的任务,同时也承担一定的农业技术推广职能。按照印度《宪法》,农业是邦管事务,农业技术推广主要由各邦农业厅负责。

除此之外,其他一些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也广泛参与农业科技发展,例如科技部、生物技术部等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等。另外,目前遍布全国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也是向农民提供技术支持的重要力量。

印度农业科技体制运行机制的最大特点是中央和地方各种研究、教育和推广机构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紧密合作,运行效率较高。

农业科研工作主要由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下设的部级农业研究机构和邦一级的农业大学承担。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通过设立全印协作研究项目和网络等,集中研究资源和力量对重大项目进行联合攻关,并对全国的农业研究机构提供材料、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印度的农业高等教育主要由农业大学承担,但部级农业研究机构中也有4个研究所已经获得大学资格,可以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邦农业厅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和邦农业大学也都通过自身设立面向基层的推广机构和项目,开展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其中,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依托部级农业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和邦农业大学建立的551个农业科技中心在印度农业技术推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印度对从事农业研究和推广的科研机构实行政府全额拨款,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和邦政府的财政预算。农业科技投入90%来自政府投入,私营部门只占10%左右。政府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GDP的比例为0.6%左右。中央政府的投资主要由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管理和分配。各邦农业大学的科研、教育和推广费用主要由邦政府负责,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还支持其所需经费20%~30%。

从农业科技经费使用主体看,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所属机构使用的农业研究和推广经费占全国总数的37%,邦农业大学占51%,其他公共和私营机构占12%。

从农业科技经费的用途看,印度全国农业研究和推广经费的21%是用于基础性和战略性研究,主要由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所属的研究机构实施;53%的经费是用于应用性研究,由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所属的研究机构、邦农业大学、全印研究协作项目等实施;20%的经费是用于农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由邦农业大学实施;其余的6%是用于生产第一线与推广有关的科技活动,主要由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所属的研究机构、邦农业大学实施,其中包括分布于各地的农业科技中心。

4.印度农业科技体制的主要经验

4.1实行农业科技的统筹管理和协调 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作为全国农业科技的协调管理机构,实行的是社团理事会管理机制,其最高权利机构――理事大会的成员包括畜牧与渔业部长及各部高级官员、议会代表等。这样就使各部门的力量得到整合,各方面的意见得到集中反映。此外,农业研究理事会通过对邦农业大学提供经费支持,实现了对全国农业研究和推广工作的统一协调。

4.2明确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印度的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机构都是由中央政府和邦政府设立的,属于公益性机构,并享受政府全额拨款,包括其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这样就确立了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政府的稳定投入,基本保证了农业科技体系的正常运行。

4.3注重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紧密结合 印度非常重视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的结合。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除了通过其下设的部级研究机构开展农业研究之外,还承担着支持和指导各邦农业大学的任务,并建立了一套从科研到推广的完整体系,向农村转移其研究成果。各邦农业大学既是农业高等教育机构,也是地方主要农业研究机构,同时还承担技术推广的职能。

4.4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农业科研任务 印度对中央和地方的农业科研有着明确的分工。部级农业研究机构主要是满足国家的农业研究需要,突出的是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研究。邦农业大学的研究项目主要是针对各邦的实际需要,以解决当地生产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的具有地域生产特点的应用性研究。

4.5重视和鼓励私营部门的参与 在印度的农业科研和推广中,私营部门的参与越来越多。一些涉农企业投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为了销售产品,也对农民开展一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对此,印度政府采取了积极鼓励和扶持的政策。目前,在化肥、农药、种子、机械等研发和推广领域,私营部门的作用日益突出。

5.对加强和完善中国农业科技体制的启示

目前,中国正在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和借鉴印度的经验,对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实现我国农业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5.1明确农业科技机构的公益性质,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中国与印度一样,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而且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业效益低,主要靠盈利性机构进行农业研究和推广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明确中国农业科技机构的公益性质,并通过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支持这些机构的发展。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私营部门和盈利性机构在农业科技中的作用都会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严重制约,难以取得支配地位。把现有的科研和推广机构从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为科技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只能导致其萎缩和消亡,从而动摇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

5.2打破部门分散多头管理格局,实现国家对农业科技的统筹管理和协调 中国现行体制下,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机构分属多个部门管理,任务和资金分头下达,相互重叠,形不成合力,造成人才和资金的严重浪费,弊端很多。因此,有必要借鉴印度设立农业研究理事会的做法,成立部级农业科技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分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领导和社会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为成员,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国的农业科技事业。

第7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在产业技术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应发挥好自身所具有的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对接、成果展示示范、农林科技普及以及农林信息监测功能等方面的功能[1]。而这些功能的发挥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是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

否有着适合市场经济环境的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科研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是其不断提高自身实力的有效方式之一。正因为如此,本文对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洛阳农林科学院,即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河南省较大的综合性农业科研单位,其主要承担的是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与各项农业新技术的研究工作、试验、示范以及推广方面的工作。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1941年建立的,原来是河南省洛阳农林场,1987年国家行政区划调整把洛阳市农科所和洛阳地区农科所合并,进而成立了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06年7月经洛阳市市政府批准,将名字确定为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洛阳市农林科学院作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院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科研管理科、科技开发科、档案资料室6个行政科室;下设小麦研究室、玉米研究室、植保研究室、中心实验室、旱地农业研究中心、蔬菜研究中心、畜禽研究中心、花卉研究中心、良种繁育中心9个科研中心(室);院党委下设4个支部,共有党员103名。拥有土地800余亩,固定资产总值2000余万元。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在洛阳农业以及河南省农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从该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发展来看,2011年,洛阳市农科院、洛阳市林科所、洛阳市园林所,在农工委领导的管理下,三所合并为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为了进一步增加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现又将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转为企业化管理。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的企业化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企业化运作,不但能最大限度的为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同时还能有效的弥补自身在发展中存在的资金不足的问题,进而有效的降低国家财政方面的支出。同时,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通过企业化运作,还能不断的进行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的外部扩展,进而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等管理方法的应用,不断的增加农林科学研究院本身的竞争能力以及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2]。进而通过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的运作,来进一步促进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地市级科研院所具有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问题分析

机构改革本身作为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目前所面临的新生事物,必然在运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结合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现有的情况对机构改革中存在的以下问题进行分析:

1.现有观念与改革存在冲突

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中,存在着员工固守计划经济体制的理念与现有市场经济理念冲突的问题。导致这种冲突的原因是,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科研院所,一直享受着包括工作人员行政级别、薪酬待遇、医疗政策以及退休制度等方面的国家财政支持。但市场经济要求实施企业化运作,即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改革就会涉及到这些国家财政支持的改变[3]。以对工作人员行政级别的影响为例,原有的对薪酬的影响就会出现变化,工作人员行政级别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自身的档案内,与员工的收入以及职称没有必然的联系。换句话说,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改革意味着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科研单位必须摆脱对政府的依赖,通过自收自支的方式面临市场经济的竞争。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改革中,一些工作人员采取了不理解以及观望的态度,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个别员工抵触机构变革的情况,这就使得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变更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障碍。

2.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变革中,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岗位设置、薪酬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农林科学研究院虽然实施的是企业化管理的方式,但是工作人员的自身的编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就使得工作人员行政级别所具有的影响仍旧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4]。换句话说,这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容易导致在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基本工作人员管理与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着矛盾冲突,即基层实施的是岗位制度化,而管理者则采用的是行政级别的方式,这就使得工作人员无法真正的实现竞争上岗。除此以外,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工资结构来看,工作人员的工资一直由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基础工资以及级别工资四个部分共同组成。这就使得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在机构改革后,工资制度也要出现相应的变化[5]。也就是说,工资制度变成以岗位工资为主的方式,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由农林科学研究院所设置的岗位为基础进行确定的,本身作为固定金额,伴随着岗位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变化;同时,还存在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则是有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的实际经济效益来确定的,执行的是多劳多得的原则;除此以外还存在奖励工资,主要是对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中优秀的工作人员所进行奖励,包括月度奖励、季度奖励以及年终奖励等等。但是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实际改革过程中,就会在效益工资与奖励工资方面的问题,如在有的项目管理中效益工资与奖励工资如何分配等[6]。简而言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容易导致农林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下降,进而无法挖掘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人才对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发展的基础。换句话说,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水平的高低与科研人员队伍整体的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高水平的队伍才能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但是,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变革过程中,存在着科研人员收入低、考核机制不健全以及人才流失等方面的问题[7]。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变革为企业后,科研人员由原有的按职务以及职称确定工资的方式演变为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与奖励工资结合的方式,这就使得一些科研人员的实际收入出现下降的情况,进而导致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的下降,甚至存在人才外流的情况。同时,企业化运作方式的应用,使得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本身对经济效益的关注优于对科研本身的关注,导致考核制度、薪酬制度与科研工作本身存在冲突,进而限制了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进而无法发挥科研人员自身所具有的作用。尤其是在企业化运作过程中存在的私利驱动,使得一些科研人员转攻经营创收活动,进而忽略了科研工作本身,这对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科研单位的根本发展有着一定的负面作用[8]。

(三)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来看,导致这些问题存在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1.改革操作本身的必然性

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本身来说,不可能在改革开始就给予科研单位以及全部工作人员一定的好处,其自身必然要对农林科学研究院的一些个人利益产生负面影响,这与改革制度本身所具有的过程性有着密切的联系[9]。只有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以后,工作人员才能认识到机构改革给组织以及个人所带来的好处,进而在获得自身发展的同时赞同改革,并支持改革,进而自身也跟上改革的进程。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过程中,一些探索性的行为必然会导致错误的出现,机构改革自身也是一个不断修正错误的过程。如上文提到的现有观念与改革存在冲突、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以及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都是由改革本身的原因决定的。这就需要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在机构变革过程中,结合自身的情况不断的进行调整。

2.内外环境作用的必然性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追求个人发展空间以及经济利益的思想会日趋严重,在这种社会经济环境的背景下,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无论是作为组织自身,还是作为这个组织的组成人员都会受这些思想的影响。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对某些利益进行的改革,导致农林科学研究院的一些经济利益出现了下降的情况,因而一些工作人员反对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进行机构变革[10]。同时,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改革使得工作人员有了更多的选择个人发展空间与增加经济收益的机会。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市场经济的规则,促使工作人员的观念能有所改变,改变农林科学研究院原有的安于现状的思想,进而在寻求工作人员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本身作为科研单位的发展。这就使得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改革的开始,一些有能力的科研人员选择了新的岗位甚至新的行业,这就会对机构改革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如人才流失等等。

除此以外,导致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变革存在问题,还有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的原因。受原有的管理方式的影响,在企业化的运作下,经济效益成了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首要任务,这就使得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会存在一些工作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找市场与找项目上,进而忽视了科研工作,因而对机构改革的观念以及实际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11]。总之,导致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变革存在问题是多方面作用的结果。

三、关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对于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来说,应在明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所处环境的前提下,结合已有的相关经验,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的基本思想

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应坚持的基本思想是,不应把自身看作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更不是简单的套用企业管理模式。其要求在机构改革中,应关注到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科研单位所具有的根本目的,灵活的应用企业管理原则与方法[12]。通过企业管理模式的应用来有效的促进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的全面发展。换句话说,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用企业管理模式来优化农林科学研究院的管理,通过将企业中所应用的科学管理方法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应用,在不改变农林科学研究院自身宗旨的前提下,来调整经济关系。其实质是提高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科研单位的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确定合理的过渡策略

在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改革中,还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过渡策略。制定合理的过渡计划并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实现平稳过渡。如在离退休待遇方面,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医疗保障等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障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13]。同时,给予机构变革一定的过渡期。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应以中央的明确要求为基础,对农林科学研究院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核销事业编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及工商登记等工作。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成后,以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作为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三)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机构体制的优化

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改革内部组织构架,建立合理的岗位制度与激励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农林科学研究院的各主管机构应履行协调职能,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分明,协调高效”的运作机制。根据工作人员能力与绩效的不同,合理适当拉开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的差距,激发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单位的主要管理者或者关键岗位人员,可以根据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及业绩贡献,参照企业年薪制的形式,实行收入年薪制。

(四)动态调整洛阳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的机构改革运作

第8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中华农学会 农学研究所 学术建制 移植与研究

随着近代科学在华传播,中国固有知识体系从内容到形式、从思想资源到制度设计均发生了空前变化,在“量”激增的同时,其承载主体也日益“西化”。近代产生的各级农校、农事试验场、农学会和农学研究所等西式学术建制样式,体现了农业知识更新带动的制度变迁。从晚清以至民初,移植域外农业新知识是这些机构的工作重心;到1920年代前后,知识界观念剧变,重心转移,举办研究所风行南北。号为全国农学界领袖的中华农学会登高一呼,倡导设立中华农学研究院,意在扭转学人偏锋,开启研究新风,为后来树立典范。农业学术研究机构的创设,有助于推进中国农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是中国学术整体演进的重要一环。梳理相关史事脉络,可以深化认识“农业科学化”的时代思潮,以及中国学术近代转承演化的全貌。

一、外来影响

中国知识界倡导研究所,很大程度是受了欧美各国的影响。20世纪初,德国形成大学、政府和产业研究机构三种基本建制形态,研究风气在世界首屈一指。尚在美国就读的中国学生注意到,美国后殖民时代建立的大学多受日耳曼大学学风影响,“注其力于研究科”,服膺“大学之极轨,研究天地间之万事万物,作天下人学问之明星”。除美洲大陆之外,欧亚各国也受到这股风气熏染,设立形式多样的研究所,推进本国的科学发展乃至产业振兴。就中国而言,将研究所的思想付诸实际,相比同在学习欧美的日本为时并不算晚。从晚清学制中的大学院、通儒院、学士院,到马相伯的“函夏考文苑”,再到1928年正式成立的中央研究院等一系列构思与实践,是为近代中国学术研究体制化与组织化大致的发展脉络。整体来看,近代研究机构大约有国立综合研究机关、大学研究所及各专门研究机关三种。

晚清民国视“科学化”为摆脱农业困局的康庄大道,仿照西方设立本土农校、农事试验场、农学会和研究所,移植域外农学知识以改造传统农业。从晚清开始,南北各地便效法日本,设立各类试验场,到民国初期已达30余处。1906年,大连成立奉天植物研究所,农商部设立林务研究所。以上各种机构成立虽早,但实际状况难以尽如人意。留美生邹秉文1916年在安庆观察到,农事试验场不过农田数十亩,技师毫无农业学识,维持尚有困难,遑论研究与改良农业,“殊无发展前途”。这样的描述大概是晚清以来农事试验场发展的一个真实写照。当然,原因复杂多歧,关键还是缺乏真正致力于农学研究的学术共同体的形成。直至1917年全国性农学社团中华农学会创立,这种情形开始逐步改观。

第9篇:有机农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现代农业;服务业理论;研究综述

一、国外现代农业服务业的研究现状及简要评述

(一)现代农业的相关理论基础

理论界一般认为,世界农业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以及以机械化、科技化、商品化、知识化、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三个阶段。其中,现代农业的相关理论基础首先,1958 年,W.W.科克伦从农业技术扩散的角度来谈改造传统农业为现代农业,提出了“农业踏轮理论”。同年,G.L .约翰逊又提出了“农业固定资产说”,它既是对前者的补充,又是挑战。其次,美国着名农业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在20世纪60年代在其着作《改造传统农业》中提出的增长理论被称为“高收益投入理论”。同时,美国农业经济学家约翰·梅勒(John.Mdlor)在20世纪60年代指出,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关键是促进技术进步。此外,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速水佑次郎(Yujiro Hayami)和美国弗农·拉坦(vernon w。ruttan)指出,土地相对丰富而劳动相对稀缺的国家应走资本密集型技术进步的道路,而土地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的国家应走劳动密集型技术进步的道路。

(二)服务业相关理论基础

服务业的概念最早源于西方“第三产业”这个概念,早在17世纪末(1690 年)威廉·配弟(Willian Petty)就阐述了有关第三产业的一些思想。此后,萨伊(J.Say) 、西斯蒙弟(Sismondi) 、李斯特(List) 、西尼尔(Senior) 以及马克思等经济学家都从不同的角度对第三产业进行过分析,并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第三产业经济范畴所涉及的经济规律。而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及其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是近几十年的事,从1935 年英国经济学家埃伦·费希尔最先提出“第三产业”的概念到1957 年克拉克把第三产业称作“服务性产业”,发现“克拉克定律”,西方第三产业的理论才初具体系,战后,第三产业理论随实践的发展进一步深化。美国经济学家富克斯(V.Fuchs)1968出版的经典着作《服务经济学》,以及日本经济学家饭盛信南1978年出版的的《第三产业》等都使我们从一个更广泛的角度透视当代西方第三产业理论的概貌。

(三)现代农业服务业相关研究

农业服务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拓展农业外部功能、提升农业产业地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国外对现代农业服务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研究

Risdon、Thomas Eponou等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分成前后衔接的阶段,David Bennett(2002)却认为成果转化是一个交易过程,而Bertmetz(1992)则认为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过程;其次,Robert K(1995)则研究了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价和计量问题;而Toshihiko Mukoyama(2002)就决定成果转化速度的因素进行了数量分析;Tenkir Renger(2002)还利用数学方法研究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产品的价格变化之间的关系;Thomas Eponou(2002)则指出造成转化低效的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缺少系统论的观点和高效的领导责任体系,缺少透明的共同遵守的科技政策,对转化过程的战略研究和科学管理不适应,强调农民参与,以农民需求为动力不够。Bert Metz(2003)研究了政府的规制建设、自由贸易政策、教育等因素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2.农业信息的相关研究

由于农村社会环境的特殊性——远离城市、居住分散、交通与通讯设施相对落后,如何在农村有效地实施信息服务便成为长期困扰决策者和信息服务人员的问题。在大多数国家,针对农业信息需求开展的服务主要由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研究部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专门的农业信息中心承担。例如,1988年美国农业部在位于马里兰的国家农业图书馆建立了农村信息中心(the Rural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RIC),面向农村政府官员和农村社区提供信息服务。在非洲,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被很多研究确认为传播农业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但是Sturges和Chimseu认为有些研究高估了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

3.农业物流的相关研究

国外对农业物流的研究正在兴起,主要体现在对于农业物流和农产品物流概念的界定上,一般认为农业物流是指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业生产的组织到农产品加工、储运、分销等,实现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生产者到消费者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流动;农产品物流是指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实现农产品价值而进行的农产品物质实体及相关信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物理性经济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分销、信息活动等一系列环节,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农产品价值增值和组织目标。因此从概念上来看农产品物流是农业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ArloBiere认为农业贸易物流是农业贸易课程中单独的一门课,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使得其非常重要,他并为此设计了教学大纲。

4.农业旅游的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农业旅游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供需动机以及营销三个方面。首先,Pearce(1990)、Oppermann(1995)等认为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应对农场危机、实现农业多元化经营、补贴农业收入以及追求经济利益是农业旅游经营者的主要动机;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后,经营动机呈现出多元化,涵盖经济、文化、政治等多个方面。其次,Oppermann(1996)认为少数旅游者选择农业旅游是出于经济动机;Swarbrooke(1996) 研究了其社会文化动机具体包含的方面;Murphy、Sharpley等指出某些旅游者是出于环境动机。再次,Frater(1983)、Streckfuss(1997)认为因农业旅游产品具有半公共品的性质 ,因此政府是农业旅游营销的主体。而目前国外对农业旅游形象和农业旅游品牌的研究主要关注了现代媒体对旅游形象的影响和农业品牌的打造。

5.农业保险的相关研究

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19世纪70年代)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的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就具有农业保险费或农业保险基金的意义;而且,农业保护理论、福利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理论、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理论等都对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其次,Nelson和Loehman曾经说过: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摊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将损失转嫁给政府或则其他保险机构的高成本的风险转移机制;Schacht(1990)认为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很难防范而且会降低农业保险的效用。现在很多国家支持事实农作物一切险这类保险计划的主要论据并不是该计划能够提高农民或者其他人的福利,而是更多地强调有必要用保险计划取代政府灾害救济。

二、近年来中国理论界的有关研究

(一)现代农业的相关研究成果

国内有关现代农业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其中,张培刚(2001)从工业化对农业影响的角度, 探讨了关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问题。他认为: 改造传统农业的实质是一个资本化的过程;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长期诱因,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引起的对农产品需求的增加,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价格上升。此外,中国理论界对现代农业的内涵进行了研究,综合各家观点,现代农业的内涵可概括现代农业以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为途径,以确保农产品供给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是在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实行集约化生产,产加销为一体,运用现代管理方式管理的一个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

(二)现代服务业的主要研究成果

国内关于现代服务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最近几年,主要研究成果体现在现代服务业的特征、作用及内涵等方面,并在很多方面有了共识。首先,朱晓青、周勇等认为现代服务业具有高技术性、知识性、新兴性、网络化、阶段性等特征;韩云(2005)认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进产业集聚的重要举措;而盛世豪、张树林等指出现代服务业具有聚集优势和聚集效应,是推动当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此外,刘重(2005)提出现代服务业是一个相对动态的概念,是第三产业的延伸和发展;裴 (2006)认为现代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之间存在耦合现象,并且随着专业化分工的加深,企业外包成为一种趋势。另外一些学者则研究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

(三)现代农业服务业相关研究

1.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

周衍平(1997)等把农业技术分为“私人技术”、纯粹“公共技术”和“半公共技术”,相应地提出采市场机制、政府干预机制、市场与政府半干预相结合的三种成果转化机制。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研究的还有马扬、陈希平等。而从成果转化面临的困难出发并提出解决对策的研究主要有:王俊明(1994)提出强化行政指导职能、完善推广体系、拓宽转化渠道、增加资金投入等对策;顾焕章(1997)提出要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供求机制;尹利军(2001)提出建立开放的农业科研机制、信息传递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和农业风险投资机制。此外,也有不少研究者从某个侧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如:李宁宁(1999)对成果转化的不同主体特征进行研究比较;马立人(2000)研究了组织管理对成果转化的影响等。

2.农业信息服务的相关研究

谭英、钟永玲等在考察特定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新的信息服务模式。综合来看,主要有两种农业信息服务模式:一是由三个以上的信息传播主体通过相应的信息传播渠道,共同为农户提供科技信息的服务模式;二是由农村产业协会牵头组织、由协会聘请兼职信息员负责收集与传播信息的服务模式。在考察农民信息需求和信息获取渠道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服务模式的研究主要有:赵继海(2001)等提出培育农业信息网络的“中继”机构;邵芳(2003)认为上海农村信息服务应特别注重上海农业网和上海农科热线、沪郊成人教育培训基地、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三大版块的建设。彭光芒(2006)则提出培育农村意见领袖并把他们置于信息传播的关键地位。对此进行研究的还有李建军和倪莉等。

3.农业物流的相关研究

姜大立、张剑芳等(2004)同时从农业行业物流管理的角度,提出农业行业物流管理应通过农资连锁经营配送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和农产品物流管理来开展,并提出了农资企业的连锁经营、订单农业、产业化生产、农产品批发四类农业物流运作模式。赵黎明、徐青青(2003)对中国区域农业物流体系进行了设计,对区域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功能进行了设定,并进一步研究了大农业物流的产业链结构。此外,李学工、刘伟芳(2003)认为农产品营销需要借助现代物流及其供应链来解决;罗其友、陶陶(2004)将农产品物流支持政策与农业资源储蓄支持政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农村社会支持政策并列为发展高效农业的四大政策体系;谢培秀(2003)提出要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多种所有制农业物流企业。

4.农业旅游的相关研究

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 ,各专家学者对农业旅游概念的论述也有差异,何景明和李立华对此综述为四大类,查芳和肖佑兴也对此进行了探讨。此外,潘秋玲(1999)对中国农业旅游产品供需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高曾伟和王志民(2001)对农业旅游资源的特性进行了阐述。何景明和李立华(2002)认为,中国农业旅游发展动因主要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李慧欣(2003)探讨了农业旅游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张成君和陈忠萍(2001)认为农业旅游将成为中国农村经济新增长点。郑群明、梅虎等探讨了农业旅游的开发模式并提出针对现状的开发对策。此外,卢云亭、何景明等国内专家学者对农业旅游也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5.农业保险的相关研究

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属性及外部性、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及发展模式三个方面。首先,李军(1996) 认为它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而不属于私人物品;庹国柱、王国军(2002)指出农业保险产品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近于公共物品的结论。其次,关于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研究,目前理论界有三种观点:一是建立中国农业再保险体系;二是设立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基金,分散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三是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再次,目前理论界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政府论”模式;二是“商业论”模式;三是“相互和合作农业保险论”模式;四是“过渡论”模式;五是“层次论”模式;六是“区域论”模式。此外,庹国柱、冯文丽等探讨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成因。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综上所述,现代农业有着传统农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和发展潜力,在这一点上国内外已有共识。而且,随着服务业理论的不断发展,国内外有关现代服务业的概念、内涵、发展模式以及效用评价机制等的理论也日益完善。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外有关现代农业服务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农业旅游、农业保险三个微观领域,而有关农业物流和农业信息的研究则显得相对较少。尤其是中国在农业信息的提供渠道、农业科技的创新方法、农业保险和农业物流的可行性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此外,国内外对现代农业服务业微观层面的研究相对多一些,而对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的系统的研究则显得不足。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0.

何景明,马泽忠,李辉霞.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农村经济,2004,(7).

刘京生.中国农村保险制度论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庹国柱,王国军.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