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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水处理方案精选(九篇)

工业污水处理方案

第1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污水厂搬迁地下式污水厂集中式分散式方案比较

中图分类号: K52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通常远离城区,但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区不断扩大,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城市污水处理厂所处区域往往规划为新的商业、居住社区,污水厂面临搬迁问题。污水厂搬迁位置与当地自然条件、水环境现状以及排水工程现状、污水的集中与分散、污水回用等因素相关,决定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如何调整。

对于污水厂的搬迁位置,一种思路是维持现状污水收集系统不变,在污水厂原址附近结合绿地、公园等建设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国外如欧洲、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已建设了多座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近年来,我国在北京、深圳、广州、张家港等地开建了多个地下污水处理厂[1]。另一种思路是结合现状污水厂和污水收集系统进行重新规划整合。

1. 项目概况

扬中市城区目前已建成2座污水厂,分别为沙家港污水厂和兴隆污水厂,沙家港污水厂现状规模为2.5万m3/d,主要收集城区生活污水,采用CAST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兴隆污水厂设计总规模为5.0万m3/d,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主要收集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采用厌氧水解池+SBR池+虹吸滤池处理工艺,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根据新的区域规划,沙家港污水厂所处区块为规划中央商务带,污水厂影响了城市环境和自然景观,因此规划搬迁沙家港污水厂。

2. 搬迁方案

沙家港污水厂拆除后,污水厂的搬迁位置,主要分为如下2个方案进行比选:

2.1在污水厂附近结合规划公园新建地下式污水厂

2座污水厂污水收集范围、收集系统维持原格局基本不变,根据规划,新建地下式污水厂近远期规模分别为2.0和4.0万m3/d,兴隆污水厂近远期规模分别为3.0和6.0万m3/d。

2.2在兴隆污水厂的位置上扩建

2座污水厂污水收集范围合并,原沙家港污水厂收集范围内污水接入兴隆污水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实现集约化管理,根据规划,兴隆污水厂近远期规模分别为5.0和10.0万m3/d。

图1系统方案示意图

3. 方案比选

两种方案优缺点比较见表1,根据新的污水厂厂址调整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泵站,在设定相同的边界条件下,对两种方案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进行比较,详见表2和表3。

表1系统方案优缺点比较表

Tab.1 Comparison of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system scheme

表2系统方案工程投资比较表

Tab.2 Comparison of system scheme of project investment

表3系统方案运行费用比较表

Tab.3 Comparison of system scheme of running expense

对两种方案进行比选,如下:

(1)从工程投资角度分析,方案一较高,因为地下式污水厂建设费用是普通污水厂的2倍多;方案二采用长约7.2km的污水压力管将沙家港污水厂污水输送至兴隆污水厂进行处理,管网投资较高,污水厂投资较低,且污水厂建设不涉及到拆迁,方案二工程总投资较低。运行费用分为污水厂厂内和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两部分,方案一由于采用地下式污水厂,运行费用较高。

方案二无论工程投资还是运行费用都较省,显然具备了集中式建设的优点。而对于扬中市332km2市域面积来讲,城区污水厂集中布置,再分散布置乡镇污水厂是较为合适的布局。

(2)从污水厂实际运行角度分析,沙家港污水厂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进水中有机物浓度偏低、氮磷浓度偏高,兴隆污水厂进水主要为工业废水,进水中有机物浓度偏高、氮磷浓度偏低,进水中C、N、P比例不协调,均不利于两座污水厂的运行。采用方案二,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相混合后使进水中C、N、P达到合适的比例,将明显改善对污水中污染物去除效果。与此同时,应加强监管,确保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避免影响污水厂的正常运行。

(3)从污水厂尾水排放和再生水利用角度分析,污水厂应尽量布置在城市的下游,避免对城市水环境造成污染。方案一处在城市上游地区,而方案二污水厂处在城市下游地区。而且,方案二兴隆污水厂尾水可以就近回用至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或作为附近绿地用水,再生水管道投资最省。

(4)再结合扬中市特殊的地质条件,扬中市地貌属于长江冲积形成的江心洲,地基土主要由杂填土、长江冲(淤)积形成的粉质粘土、淤泥质粉质粘土、粉土夹粉砂及粉砂层组成,地质条件差,地下水位较高,在自然地面下1.5m左右。建设地下式污水厂,深基坑的开挖支护、构筑物的抗浮处理要求均高于其它地区,施工技术要求高、难度相对较大,工程周期相对较长,工程投资较大。工程风险也较大。相对而言,国内外部分地下式污水厂利用岩石隧道、山体洞室改造而成,施工难度小,工程费用低。

综上所述,推荐采用方案二,即在兴隆污水厂的位置上进行扩建,而不建设地下式污水厂。

4. 结论

目前,污水的再生利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污水厂的建设有小型化分散建设的趋势;地下式污水厂具有占用空间小、不对周围景观产生影响等优点,也成为污水厂建设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污水厂建设观念也随之而变,但是需因地制宜,从当地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排水工程现状、污水回用等方面分析,探寻出适合当地的污水厂建设方案。

参考文献

第2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三峡库区 排水管网 污水处理 排水体制

1 背景情况

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于2003年6月开始蓄水,库区水环境性质将发生很大的变化。湖库型水体决定了库区水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水污染防治问题已迫在眉睫。现实情况是,库区绝大多数城市经济相对落后,市政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大大滞后于现实要求。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沿江直接排入,将对即将形成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这一问题若解决不好,必将使库区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最终也将阻碍库区城市乃至下游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护三峡库区水质和库区下游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促进城市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在三峡库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管网工程也是其中重要的内容。

目前,库区绝大多数市县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管道系统零星分散,且多为雨污合流。甚至大多数街区未设任何排水设施,污水、雨水随街漫流。包含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的合流污水从多处出水口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长江,使长江岸边带水质下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库区城市属于山地城市,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比较特殊,因为历史的原因造成街区布置杂乱,城区道路狭窄,使得排水系统规划和建设十分困难,整个排水管网的投资巨大。由于管网造价高,管网规划和建设较为复杂,直接影响到整个污水处理工程方案的确定,因此在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中必须慎重考虑。

2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可研中必须考虑排水管网的建设要求

排水管网规划在整个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规划和建设中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规划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厂址和规模,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关系到工程和投资效益的发挥。前一时期我国一些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存在对管网系统考虑较少或根本未加考虑的问题,一些平原城市甚至依靠过境的农用灌渠收集污水。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污水得不到有效的收集,使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水量得不到保证,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造成资金浪费。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城市总体规划与建设需要脱节,规划的可操作性较差,有的地方总规与分规甚至在原则问题上自相矛盾,这就无助于城市管网的建设;另一方面,管网建设一般由地方财政负担,资金缺口较大,使得管网建设滞后。出现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把管网与处理厂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加以考虑,人为地割裂二者的统一关系。因此,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中,必须同时考虑排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要求,理清城市总体规划的思路,协调好规划与建设的关系;同时,排水管网工程资金(至少是主干管部分的资金)必须纳入整个工程的投资估算中,以确保建设资金的充足;建成后的管网的维护管理费用宜计入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费用中。这一点对山地城市更为重要,这是由于山地城市的排水管网工程费用占城市排水工程建设费的比例相当大。排水管网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一方面关系到其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可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节省大量资金和日常运行费用。表1是以三峡库区部分区县为例的排水工程费用分类列表。可以看出,管网投资占整个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投资的60%,甚至更高。

3 三峡库区城市排水管网规划设计的特殊性

表1 库区几处市县排水工程费用分类 县市名称 规模

(万m3/d) 工程投资(万元) 管网投资

(总投资%) 处理厂投资 管网 地基处理 总投资 涪陵 8 5641.00 12312.5 3 756.25 21709.75 56.7 万州 3 2329.70 6561.24 1800 10908.94 6 0.1 2 1905.67 4270.88  720 7156.55 59.8 忠县 3 2272.07 6803 1370 10625.07 64.0 巫山 2 1933.04 866.25 983.8 3783.09 22.9* 巫溪 1 1182.32 1653  786.6 3681.89 44.9 注:先期建设的排水管网费不计入其中。

3.1 排水体制

由于三峡库区城市中老城区街道一般较狭窄,坡度较大,交通拥挤,短时间彻底将老城区合流制排 水系统改造成分流制系统是非常困难的。通常情况下,新区按分流制规划建设污水管网。老城区按规划同时结合旧城改造逐步将不完善的合流制系统改造成一个分流不完全的分流制系统。在污水收集系统中,在收集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雨水比例会逐渐递减,污水比例会逐渐递增。例如涪陵区在一级截流干管一次性建成后,近期的截留倍数n0取2,远期n0取1。而忠县老城区规模相对较小,在确保环境评价可行的前提下,考虑到节省投资,其截流倍数n0取1。

3.2 污水厂的数量和厂址受管网定线的制约

一般情况下,污水主干管的数目和走向取决于污水处理厂的数目与位置,因此污水处理厂的数目和位置常常先于管网定线。绝大多数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厂只设一个,且位于城市下游,管网易于定线和敷设。而库区城市地处山地,多为旧城加新城的组团结构,由于各城市的地形及地质情况均十分复杂,管道敷设困难,造价高。考虑这些因素,因而往往是污水处理厂的数目和位置受管网的限制。因此,在考虑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和厂址时,必须结合管网建设的特点,按照相对集中、适当分散的原则设置处理厂。在对污水处理管网进行定线规划时,要仔细考虑诸多因素,必须反复进行现场踏勘,以使管网定线切实可靠达到最优化设计,满足远期需要。

(1)定线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各组团相互间的功能关系和高程关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兼顾各个组团,减少污水处理厂的数量。按规划巫溪污水处理系统为两厂方案,经过反复踏勘现场,发现巫溪的地形较特殊,老城区在大宁河上游,赵家坝和马镇坝沿柏杨河分布,三个组团呈V字型。规划在大宁河和柏杨河交汇处马莲溪布置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老城区和赵家坝的污水,而在马镇坝单独设置一座污水处理厂。这样两厂方案不仅通不过环评,而且运行费用也大大高于一厂方案。尽管大宁河、柏杨河两岸地形、地质情况很复杂,但通过恰当的选线和采取一些特殊的工程措施,是能够将老城、赵家坝和马镇坝的污水全部重力流收集到大宁河和柏杨河交汇处马莲溪污水处理厂。所以,一厂方案更为合理。

(2)要充分考虑山地城市地形地貌和地质的特点,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并根据管网建设难易,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数目。例如忠县最终推荐是采用两厂方案。如果将忠县污水集中于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如表2中方案1,拟在苏家组团下游设集中的污水处理厂,接纳整个州屏组团和苏家组团的城市污水,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m3/d。为将污水全部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管网将从西山一直敷设到苏家组团下游,中途需跨越两江,并在白桥溪设中途加压泵站,提升高度达15 m,还需在干井桥西桥头设提升泵站和两根长500 m的倒虹管。可见此方案由于流量的大量转输,使得下游污水管线的投资大大增加。方案2同属一厂方案,污水处理厂拟建于州屏组团白桥溪,管网系统同样有上述问题。将一厂方案改为两厂方案,即方案3在苏家组团和州屏组团分别建污水处理厂,各组团污水管网只负责本组团污水输送。由于采用适度分散处理,减少了下游管线的转输流量,使得该方案不仅在总投资上较为节省,而且运行费用大大降低,同时更便于采用成熟简便的施工技术,因而更合理。这一点从表2中可以更明确地看出。在万州由于江河阻隔,经过反复踏勘和经济比较,最后采用三厂方案。

(3)采用各种与地形相适应的管道敷设方式,尽量利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技术,减小施工难度,降低造价。如忠县污水管网采用绕山布管,避免了高扬程提升,从而节省了提升费用,虽然管线长度有所增加,但总的费用还是降低了。有时由于城市的布局特殊,可能无法布置污水主干管,需要沿江河架空设置主干管。例如巫溪老城区,沿大宁河西岸建设的2 km的污水截流干管,由于地形影响,主要采用管桥形式架空敷设,大宁河东岸部分管段也是采用管桥形式架空敷设。

表2 污水处理厂方案比较 方 案 管

网 处 理 厂 合

计 投资

(万元) 运行费用

(万元/a) 投资

(万元) 运行费用

(万元/a) 投资

(万元) 运行费

(万元/a) 方案1 8095 146.74 2594.84 333.51 10689.84 480.25 方案2 7595 97.84 2588.13 314.63 10183.13 412.47 方案3 6983 37.84 3240.73 330.26 10223.73 368.10

(4)尽量少拆迁,在布管顺畅、经济的基础上,减少对于企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3.3 存在穿越江河和翻山的问题

虽然一般说来污水尽量不过江,但有时也存在特殊情况,过江方案反而比不过江在经济上更有优势,套用一般原则往往会作出错误判断。例如涪陵区,在对江南灌溪沟和江东横梁子两厂址方案比较中,虽然灌溪沟厂址方案可以节省过江倒虹管和江东压力箱涵的投资,但是由于灌溪沟厂址位于江南主城区,征地费用高,且对于环境、景观影响较大,与城市规划相背离。同时远期需建设第二个污水处理厂处理江东污水。虽然近期灌溪沟厂址方案在投资上较为经济,但从远期分析,灌溪沟厂址方案与横梁子厂址方案相比,其投资方面的优势并不突出。同时,从运行费用方面分析,两个方案运行费用也相差不大,再考虑卫生防护技术措施的要求,则横梁子厂址方案在经济上优于灌溪沟厂址方案,在这里如果套用一般原则会作出错误判断。两方案具体经济比较见表3。

4 库区市县排水管网工程规划设计的体会

通过参加三峡库区部分市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我们充分感觉到,要想得到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方案,设计者必须脚踏实地。

(1)现场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十分重要,应给予高度重视,设计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精神,反复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出比较选择。

(2)库区情况远比平原城市复杂,是胆略和科学决策的考验,需要灵活多变地处理实际问题,不能照搬和教条,要有灵活应用规范的能力。

表3 涪陵两厂址的简单经济比较 厂 址 近期(8万m3/d) 远期(14万m3/d) 合 计(万元) 项目 投资(万元) 项目 投资(万元) 近期 远期 横梁子 管网 10556.7 管网 1755.8 11231.7 2130.8 征地 675 征地 375 灌溪沟 管网 3777.7 管网 1755.8 7377.7 3935.8 征地 3600 征地(4万m3/d)

征地(2万m3/d) 2000

180

(3)需要有丰富工程经验的人来承担重任,不仅需要有本专业的知识,还要有丰富的路桥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

5 结语

(1)库区市县城市污水工程必须强调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协调统一。

(2)现场踏勘工作十分必要,而且应多次反复,对每次踏勘的感受应及时做好总结,这是做好以后工作的前提。

(3)应用科学技术原理,大胆灵活地处理新问题。

(4)抓住重点和关键,工艺和管道工程师密切配合。

(5)从可研、初设到施工运行管理都离不开现场第一手真实资料,应用多学科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认真地去解决问题才能把工作做好,达到使工程满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孙慧修主编.排水工程上册.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第3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确保我省环境安全。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范围

*县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县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及部门分工

(一)基本原则

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职责

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负责拟订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

(三)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新闻会相关工作。

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部门提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名单,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普查,参与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协调环保部门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卫生部门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配合做好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统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水产部门负责水产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普查任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可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

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

县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及时报送市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

为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县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小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我县国控和省、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要建立相应的监测管理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上一级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

县普查办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县普查办负责对全县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县普查办要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

县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我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地区,县普查办要责令该地区重新调查。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

县普查办要制订污染源普查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上一级普查办申请验收。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省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9月底前)。

在*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方案(*年10月底前)

县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我县的普查工作方案,并在*年10月底前报市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年12月底前)

县普查办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我县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年9月开始)

县普查办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2月底前)

卫生、税务、统计、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在*年10月底前向县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县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配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底前)

县普查办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员。县普查办要在*年12月底前完成对我县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县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4月)

县普查办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我县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县污染源数据库(*年4月-5月)

县普查办要依时完成本地区的普查验收工作,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

4、建立全县污染源数据库(*年5月-7月)

县普查办要在*年5月底前汇总向市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8月-*年12月)

县普查办组织对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市普查办对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六、普查数据管理

第4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一)*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为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方面确定专门领导、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污染源整治。目前在综合协调方面,对*河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实行周调度,及时上报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在污染治理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召开会议,部署污染治理工作。4月17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关停一批、监管一批、整治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决定对*河流域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分别下达了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整改或搬迁的要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二是加强点源治理,改善局部环境。目前,已关闭*制线、*金属、*五金、*五金、*五金、*电泳漆、*五金等7个企业;完成了*染线、*染线等2个印染企业和城关复新等4个电镀企业的治理设施验收工作,*漂染已停产,*利染线正在进行新厂址建设,准备搬迁。ee染线厂新厂址确定为原缫丝厂,现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规范印染企业,提高废水达标率。为加强印染废水监管,我们制定了《*河流域印染废水监督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分时段排水、规范化管理、严厉处罚等措施,确保印染废水达标排放。5月23日我们召开了*河流域16个印染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进行全面落实。自实施以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二)加快了创模工作步伐

为提高各责任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创模工作调度会,下发了《20*年创模工作责任分工表》,对62个责任单位的创模任务进行了再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创模工作的督查力度。

一是完成两台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的验收。自4月18日起在电视台开始了大气环境质量日报。大气质量日报包括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描述以及首要污染物四个项目。通过日报,市民可及时了解当日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完成了创模档案整理。创模档案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又申请*市环保局对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技术性进行了技术审核。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我们又组织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已完成档案的整理工作。

三是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进行刮吸泥机和总氮削减系统的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二期工程自3月27日开工以来,进展顺利,aao池、沉淀池等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鼓风机房及其它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协商合同和征调土地等有关事宜。

四是大力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与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市级绿色学校评选活动,目前各校的资料已上报,正在逐个进行评选;和光金属的“环境友好企业”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和光金属的清洁生产工作已完成了发动宣传、制定中高费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进入方案贯彻落实阶段,目前正在探讨电镀污泥的妥善处置方案,完成这一工作后即可申请进行验收;东真电子已完成i*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验收;*金属的i*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已完成组织发动业务培训阶段,正在对工艺流程进行排查,编写质量管理手册,下一步将针对工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是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组织了多次广场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设了创模专栏,每周一期编写《创模工作简报》,已编写52期。在中环报、*日报发表稿件4篇。

(三)按时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先后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对93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组成了普查办公室。

二是完成污染源清查。2月份组织进行了污染源的清查、补查工作。我市共确定清查工业源1710个,生活源789个,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共2501个。

三是开展入户调查。环保局组成了6个调查组、1个协调督察组、1个监测组、1个技术保障组、1个后勤保障组,共入户调查工业源692个,生活源286个,集中式治理设施2个,医院10个,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14个,独立燃烧设施10个。

四是完成上报工作。4月底开始数据录入工作。在对直报的1021份报表经过三级审核后,5月底按时上报*市普查办,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四)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2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07年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4%,化学需氧量削减6%。在具体减排措施上将主要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相结合。

在工程减排方面,一是实施了锦宏纸业中段水处理后回用工程,每小时可回用150方;二是建设了污水处理厂。第二座污水处理厂自3月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年底投入运行后,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到90%。行村污水处理厂合同文本已经律师审查,正在进行完善;三是实施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发区、方圆园区及高职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主管网实施对接,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正在进行;四是实施了污染治理工程。除*河流域印染企业再提高工程,在行村已完成协力海洋生物、青岛洲际海藻的污染治理,宇龙海藻已完成设备安装工作。对中怡制线实施关停。上半年新增*o*削减量394.38吨。

第5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治污保洁工作为载体,以削减污染物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环境“三赢”。

二、工作目标

以西江等重点流域水质保护为重点,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污水处理率年达到50%,2007年达到60%以上。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年达到5万吨,2007年达到10万吨以上。到2010年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70%;到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2007年达到60%以上,2010年达到80%以上。

三、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市的经济与城市建设取得了迅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污水量、垃圾产量不断增长。目前,我市未有污水处理设施,日产污水量约29.6万立方米,全部直接排入河流或农田;全市(不含镇)有垃圾填埋场6个,日处理垃圾577吨,全部是简易填埋处理。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

1、市污水处理厂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投产运营。

2、市污水处理厂目前进行试运行,要迅速完成设备调试,尽快投产运营。

3、未有进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县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国家与省有关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拓宽资金渠道,促进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进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把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进行申请立项、设计和申报工作,争取2007年前建成投产。

4、全市13个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纳入镇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尽快立项,进入建设程序。争取2007年底前有4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产,其余9个中心镇到2010年建成投产。

(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进程。

1、市麻鸡坑垃圾填埋场在完成专家对初步方案设计评审后,根据专家的要求,迅速补充完善方案设计工作,尽快完成项目设计;按项目建设要求,协调组织落实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规划建设申报,同时,尽快落实资金,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年建成投产。

2、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年建成投产。

3、其余各县(市)要统筹规划辖区内城市和农村的垃圾处理,开征垃圾处理费,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和规模,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到2007年底前建成投产。

4、各县(市)40%中心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在2007年建成投产,其余的要在2010年建成投产。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各县(市)要逐步建立起城镇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全监控体系,对一些仍然使用的污水处理应急工程和污水一级处理设施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逐步达到二级排水标准,对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要及早关闭或改造,避免治污工程本身成为污染源。对今后尤其是列入计划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严格审查初步设计,严把竣工验收备案关。

(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顺利进行。各县(市)环保和建设局每季度要将贯彻方案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存在问题、需要协调事项等)书面报市建设局。

(四)制定有利于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政策,实现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现有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公司法》改制成独立的企业法人。新兴县要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郁南县、新兴县、云安县必须在污水处理费开征后三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

第6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__-20__)》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__-20__)》,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

第7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污染防治;实践;成效

中图分类号:TV68;X820.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5018405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其中,东线工程是在现有京杭大运河及其平行河道基础上延伸和扩挖的,与沿线河流平交,并利用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作调蓄。工程除供水外,还兼顾防洪、排涝和航运等多种功能。东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四横三纵”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2年12月27日率先开工建设。从工程规划论证到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沿线水质及治污工作备受关注。本文旨在对东线十年治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治污经验,以期对其他重点流域治污工作提供借鉴。

1东线工程沿线水污染状况

由于位处我国东部淮河流域下游江苏的里下河地区和山东的沂沭泗流域,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该区域集中出现,并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东线治污既是全国水污染防治的缩影,又有明显的局域特征;既有流域治污的特点,又有线型工程保护的要求;既包括河流的治理,又涉及湖泊和湿地的保护。治理东线沿线污染,实现输水干线“清水廊道”目标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成功的关键。

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1],2000年规划水平年,东线一期工程江苏、山东两省化学需氧量(COD)入河总量343万t,氨氮入河总量28万t,分别超出要求COD、氨氮入河控制量63万t和053万t的44倍和43倍;黄河以南36个控制断面中,仅1个断面水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达标率3%,有3个断面水质为Ⅳ类,其他32个断面水质均为V类或劣V类,骆马湖以南段水质优于骆马湖以北,山东段全线水质总体为V类或劣V类。入南四湖各控制断面水质均严重超标,主要指标超标倍数在10~150倍。

按照规划要求,东线一期工程通水前,全线COD入河量须削减280万t,削减率82%;氨氮入河量削减23万t,削减率81%;黄河以南36个控制断面中,有31个断面水质要达到III类,5个断面水质达到IV类。这些污染必须“就地消化”,而且治污完成后干线还将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廊道。

2东线治污工作的实践探索

在参考“九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基础上,东线治污伊始就在治污思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防控体系等方面做了很多创新设计和探讨,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实际的治污道路。

2.1应用控制单元规划理论,制定实施方案

控制单元是在流域治污规划制定中,根据水环境控制目标及污染分析,在综合考虑水域特征、行政区划、污染源分布等特点,将污染源所在区域及受纳水域划定为特定控制区域,建立污染源与水质控制目标的输入响应关系。流域治污规划可以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完成流域和区域总量控制和污染负荷的分配,以实现水质目标可达性和总量控制[23]。

以往控制单元的理念更多停留在规划编制层面上,规划执行层面则多侧重于具体项目的实施,常出现流域级规划、区域级方案及项目实施的脱节,实施过程中不能充分体现规划制定的思想,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东线治污规划实施之初(“十五”期间),在总结、吸收、借鉴国内外流域治理的经验基础上,率先在全国确定了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重点流域治污规划实施的总体方向,并在国务院批转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国函[2003]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将其确定为治污工作的基本思路,予以明确,并一以贯之。 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制定治污实施方案是对规划执行的细化、补充和延伸,是水质、总量目标的再分配过程,是对具体项目、投资、责任的细化和落实,属分区域的详规。

根据东线治污规划,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江苏、山东两省分别制定了41个控制单元实施方案(其中江苏14个,山东27个),对规划确定的治污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船舶污染防治项目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调整了部分截污导流项目和工业水污染治理项目,共安排了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流域综合治理和截污导流等5大类项目426项,总投资153亿元[45]。

通过实施方案,将“以支流保干流,以区域目标实现、保干线清水廊道”的规划指导思想,落实到具体控制单元,将国内流域治污规划中首次采用的流域综合整治及截污导流等系统工程项目,融入控制单元治污体系内;将“治理、截污、导流、回用、整治”一体化的规划治污措施,细化对应到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率先将水域纳污容量的核定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进行了有效对接;同时,将“水质、总量、项目、资金、责任”五位一体的治污管理目标,对应到责任辖区和责任单位,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实现治污责、权、利的统一,开创了重点流域治污的新模式。

“十一五”期间,东线治污以控制单元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推动规划措施落实,2010年实施方案确定的426项治污项目全部开工,并完成404项,完成率948%;淮河流域控制片COD实际入河量为531万t,氨氮实际入河量043万t,分别较“十五”末的2005年削减了706%和778%,基本达到控制目标要求;黄河以南实测的35个控制断面中,有26个断面水质达到规划治理目标,达标率为743%,治污初见成效。

“十二五”初期,针对江苏复新河等3个水质不稳定达标控制单元,山东洸府河等9个不稳定达标和不达标控制单元,又组织江苏、山东两省对各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容量总量、项目配置进行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控制单元补充实施方案[69],采取针对性的 “一河一策”措施,深化达标治理。

2.2建立健全体制规制保障治污措施的落实

2.2.1建立协调、有效的治污管理体制

治污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充分发挥协调职责,变“九龙分治”为“九龙共治”,建立了“职责清晰、责权一致、考核完备、监督有力”的东线治污管理体制。

(1)理清治污职责。东线治污规划批准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确定指导思想,明确部门分工,确定目标责任,理清投资渠道,并与江苏、山东两省签订责任书,落实治污目标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南水北调办统筹协调下,打破行业壁垒,围绕治污目标,发挥各自行业和专业优势,通力协作,合力治污。江苏、山东两省分别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监管、部门配合、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大治污、大环保”工作格局。

(2)实现责权一致。项目资金落实是规划实施的重要环节。《实施意见》规定,除截污导流项目投资纳入东线一期主体工程外,其他治污项目资金由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为加快项目实施、简化审批程序,2006年国务院对东线治污资金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明确江苏、山东两省征收的用于治污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不再上缴中央,由两省包干使用。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对截污导流工程审批方式进行调整,权利下放,资金定补,进一步落实了项目、资金、水质“三包干”,实现了责权的统一。

(3)完善考核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组成的东线治污考核机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委分阶段对东线治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十二五”期间,又将东线治污年度考核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体系。在地方层面,根据治污要求,两省分别与沿线14个地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将治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体系,实行“河长制”、“断面长制”,“约谈问责制”、“区域限批制”,“水质达标抵押金制”、“区域水环境质量补偿金制度”等。

(4)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治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协商,半年一检查”,及时掌控治污进度。两省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摸查暗访,有关部门定期督查、通报治污进展,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进行监察,组织部门对干部绩效进行考核,媒体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为治污措施的有效落实提供了保证。

2.2.2健全治污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江苏、山东两省结合治污实际,不断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从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排放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实施水系生态建设,推广退耕还湿、建设环湖湿地,规范湖区养殖、加强航运管理等多个方面,为全面治污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和政策保障。

在管理设计上,将污染物排放标准转换为环境质量标准,实现了流域水污染控制管理的创新。山东省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分时段、分区域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性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中COD排放标准最于当年国家行业标准6倍多,氨氮排放标准最于国家行业标准7倍,此举取消了行业污染排放“特权”。同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治、用、保”策略上升为法规层面进行规范。2013年起,执行更加严格的水环境质量修订标准,将重点保护区COD、氨氮排放浓度限值分别调整为50 mg/L、5 mgL,一般保护区分别调整为60 mg/L、10 mg/L,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了有效对接。“政策指导、法规约束、标准引领”,提升了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2.3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撬动环保市场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东线治污工作的重头,投资占规划治污总投资的61%[1]。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可运转、能达标的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运营机制。

按照“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原则,两省率先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机制的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开发、竞争、有序的环保市场。“十五”期间沿线县市污水处理费分别调到06~08元/t,“十一五”期间提高到08~10元/t,“十二五”全面达到10~12元/t,有效解决了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问题。同时,实行企业化改革,推行BOT、TOT、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和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逐步实现污水处理的投资多元化、运营企业化和管理规范化。

2.4探索建立全方位污染防控体系

根据东线工程特点和沿线污染特征,东线工程逐步构建和完善了点、线、面,内、外源,全方位、立体化的“全防全控”的污染防控体系。

2.4.1点源污染防控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以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综合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容量控制和浓度控制为约束,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工业治理“再提高”工程,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推广中水再生利用。

针对沿线造纸、发酵、印染3个行业COD排放量占工业企业的80%以上,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特点,“十五”期间山东省率先关闭沿线5万t以下造纸企业草浆生产线和所有5 000 t以下酒精生产线,“十一五”期间共淘汰造纸产能90多万t,酒精产能21万多t,印染产能近2亿m。通过产业调整和升级,2010年山东全省纸制品总产量为2002年的25倍,利税增加了37倍,而造纸行业COD排放量却同比减少了62%,吨纸废水排放量同比下降了416%,较《全国“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确定的“淘汰单条产能小于34万t的非木浆生产线”提前了8~10 a,山东造纸行业走上了良性发展快车道。江苏省也于2008年底前,淘汰沿线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t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年产1万t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并通过提高化工行业准入门槛,实施搬企入园,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沿线通过环境质量标准倒逼机制,有力的推动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的“再提高”。

2012年,江苏省沿线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4座,日处理能力达208万t;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113座,日处理能力2565万t,建制镇设施覆盖率达到73%。山东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90座,日处理能力达430万t,其中达到1级A处理标准的占50%,中水日回用能力达979万t,回用率达到20%以上。2012年东线沿线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较2002年提高了10倍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7%,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的目标。

2.4.2线源污染防控

防控的指导思想是以发展绿色航运为指导,岸、船结合,综合防控。结合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沿线淘汰水泥船04万艘,拆改挂桨机船24万艘;建成岸上废油水和垃圾处理(置)设施69座;全面清理取缔沿线小码头和小堆场,将港口、码头逐步退出输水干线,实施集约化、环保型建设,仅济宁市在梁济运河沿线清理、拆除小码头34个。同时规定,航行于京杭运河段的船舶,须送交油废水和生活垃圾,严禁中等毒性及以上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并在船舶上强制性加装生活废水处理装置,试点油改气(LNG燃料)混合动力船舶,航运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2.4.3面源污染防控

主要是以调水源头和沿线调蓄湖库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实施退耕还湿,建设生态屏障。江苏省将调水源头的江都取水口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引江河道与湿地保护、生态林网与生态廊道、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等建设,建成生态防护林667 hm2,并在输水沿线地区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100多万hm2,化肥使用量较2000年减少了15%以上。山东省以南四湖、东平湖区域为重点,实施“两减三保”(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推行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并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规模化退耕还湿,建设沿河环湖大生态带,削减面源污染,增加环境容量,改善生态环境。2012年底,山东省已在沿线建成人工湿地面积9 733 hm2,修复自然湿地面积10 867 hm2。

2.4.4内源污染防控

以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休养生息为目标,提升河湖生态功能,恢复受损河湖生态健康。江苏省结合运河城市环境治理,实施城区河道清淤和河岸水系的综合整治,运河城区段已初步形成了具有生态、绿化、美化功能的绿色通道和景观隔离带。山东省清理取缔和改造南四湖、东平湖投饵性围网、网箱约2067万hm2,建立净水型增殖水域约7万hm2,实现渔业休养生息;同时,利用季节性河道和闲置洼地,建设21项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对经治理达标排放的中水进行截、蓄、导、用,在保证调水期中水不进入或少进入输水干线同时,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年可利用中水21亿m3,消化COD449万t,氨氮3 121 t,有效改善农灌面积达13万hm2。

2.4.5水环境安全防控

建设功能保护区。按照清水廊道要求,沿线关闭清理了输水干线所有排污口,明确今后输水干线不得新设排污口的要求。山东省还在沿线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省际徐州市在辖区重点控制断面设立水质达标保护区,实施分区保护。

建设环境监控体系。在重点治污控制工程安装在线视频控制系统,在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设置生物指示池,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委托第三方管理,实行县、市、省三级联网监控。山东省还在部分区域重点排污企业试点安装电子闸门、总量控制IC电子卡,对企业排污进行浓度、总量控制管理;在南四湖主要入湖河流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上,加装特征污染物和重金属自动在线监测。目前,东线黄河以南实有监测的35个控制断面,已安装3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22个断面提升为国控断面,初步实现了东线治污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系统的网格化。

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3个环节,两省已在制定和完善东线环境安全应急预案,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建设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拦截闸、应急拦截坝等应急设置,确保事故状态上,污水不出辖区、不入输水干线,构建环境安全防控、环境监督预警和突发应急管理体系。

3东线十年治污的成效分析

经十年努力,东线治污规划及实施方案确定的426个治污项目均已建成投运,实际完成投资174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13%,规划确定的“治理、截污、导流、回用、整治”一体化的治污措施全面落实。因此,在沿线经济十年保持两位数高增长的情况下,进入输水干渠污染物入河总量持续减少,2012年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入河总量比规划的2000年减少了85%以上,超过规划要求削减80%以上的任务目标,减排效果显著。据两省监测,自2012年11月枯水期起,东线沿线各控制断面水质均已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并保持稳定,输水干线达到Ⅲ类水标准。治污重点山东省黄河以南22个控制断面,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较规划实施前分别下降了746%和918%;通过治污和生态修复,南四湖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68种、鱼类52种,物种恢复率分别为92%和67%;栖息鸟类达200多种,其中包括白枕鹤、大天鹅等国家珍禽;绝迹多年、对水质敏感的小银鱼、毛刀鱼、鳜鱼等再现湖中,白马河还发现了素有“水中熊猫”之称的桃花水母。昔日鱼虾绝迹、“一湖酱油”的南四湖又重现了昔日生机和活力,总体生态质量恢复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1012]。

4总结

(1)东线治污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实施点、线、面,内、外源,“全防全控”的污染防控体系,变过去单纯污染源控制为结合恢复生态健康和生态功能的水环境控制模式,实现了规划确定治理目标,成为流域治污的范例。

(2)经十年治污,山东探索出了一套“治、用、保”并举的治污体系,在实践中践行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其中,“治”是指通过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安全防控等在内的全过程污染控制,落实生态监管措施,使流域内所有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存再排向环境的治污水平;“用”是指因地制宜地建设中水截、蓄、导、用设施,加大再生水回用,减少废水排放,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辖区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保”是指依托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退耕还湿,建设环湖沿河大生态带,打造生态屏障。

(3)作为议事办事机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发挥“穿针引线”职责,将调水工程建设与治污环保工作有机结合,调动和发挥了各职能部门作用,实现了以工程建设促治污、以治污成效保工程运行的目标。

(4)通过制定标准、法规,激活市场机制,东线治污将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有效结合,调动了沿线治污的积极性,驱动治污减排整体进程,为其他重点流域治污提供了借鉴。

参考文献:

[1]中国环境规划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等.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R].2001.

[2]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所.总量控制技术手册[K].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

[3]郭怀成,尚金城,张天柱.环境规划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R].2005.

[5]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R].2005.

[6]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单元沙庄桥断面达标方案(20102015)[R].2011.

[7]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京杭运河邳州段张楼断面水质达标方案(20102015)[R].2010.

[8]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高邮市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达标方案(20102015)[R].2010.

[9]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水质达标补充实施方案[R].2012.

[1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20112015)[R].2012.

第8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一、工业园污水处理

工业园按园区企业全部入住、全部投产的情况规划设计了一座处理能力达2万m³/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已于年5月竣工验收,处理能力达1万m³/d,即将投入运行。

根据工业园企业入住及实际生产情况,现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量不足,不能达到污水处理运转需求,应暂缓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今后根据工业园区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建设。

二、钣金模具产业园污水处理

钣金模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能力达2万m³/d,计划投资3500万元。

如同工业园区,钣金模具产业园发展初期,入园企业少,污水产生量少,无需建独立污水处理厂,同意开发区管委会意见先期建设截污干管和污水收集池,配备泵房等设备设施,将钣金园区污水提升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截污干管可同时收集年画村、温泉大道沿线污水。该方案只需建设污水收集池、泵房,配备相应设备设施,铺设DN400的截污干管5500M,总投资约1600万元,比直接在钣金工业园建设污水处理厂节约投资约1900万元,同时可保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收集到足量的污水,正常运转。

今后随着钣金工业园区的发展,如需在园区内建设污水处理厂,可将现行建设的截污干管和污水收集池作为污水处理厂的设施,直接投入使用,不会造成投资浪费。

三、名酒工业园污水处理

同意开发区管委会意见,由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纳名酒工业园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由园区企业在企业内部先期对工业污水酸碱度、悬浮物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由于名酒工业园区地势较低,污水无法借助重力排入城市截污干管,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建议不考虑实施污水提升工程,可新建一条长约4000M、投资约700万元的截污干管,把污水引向城市截污干管下游,在适当位置接入城市截污干管。此方案虽然需新建部分截污干管,但仅为短期投入,比长期投入资金实施污水提升工程可节约大量资金。

四、工业园污水处理

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处理工业污水能力。鉴于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水排放量较大,建议按照工业园区控规要求,单独建设一座处理能力达1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投资约3500万元。

五、拱星工业园污水处理

第9篇:工业污水处理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杜绝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全面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已确定的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实整治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保执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制定方案,按期完成。要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继续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

1.结合污染减排工作重点,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肃查处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转,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三)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后督察,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1.对年环保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督察。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严防被取缔企业死灰复燃。

2.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库区排污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重金属建设项目的入口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批。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通过环保执法加强重点流域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要彻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一级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取缔网箱养殖。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的直接排污口。

(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规范畜禽养殖模式,防治面源污染。全面清理乡村河流、沟渠。固体垃圾要集中处理,做到村居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中转站,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污水处理厂,防止农村生活废水和垃圾污染。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明确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环境整治等工作重点,并与上级开展的总量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环保后督察等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明确排查和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加大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整治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五小”企业;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环保专项行动的扎实高效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认真贯彻监察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4月至6月)

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对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情况和年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后督察,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期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三)集中整治第二阶段(7月至9月)

对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环保违法案件结案率进行集中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环保违法案件结案率检查情况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迎检阶段(10月至11月)

准备迎接国务院九部门及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的环保专项行动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