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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

第1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今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经征求各地意见,全省统一为6月21—23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时间由各地妥善安排。

(三)分值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四)考试组织。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原则上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若条件仍不成熟,经自行与相关市(州)协商,可委托市(州)教育局代为命题和阅卷。

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根据全省九年级学生毕业数,在广泛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作如下分配(见附件),本计划实行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名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确需调整须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市(州)教育局要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逐年增长,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不得拒绝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额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不得以初高中衔接班名义提前招生。特长生招生须报省教育厅批准,未报批的不予注册学籍。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所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方式、中考成绩及招生录取结果,配额生名额分配情况、特长生录取学生审核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实现普通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中考加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凡加分政策与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第2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4000人,其中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计划10500人,普通公办高校计划3500人。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

3. 普通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其中二年级接收比例不超过50%。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

3.适当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择少数高校进行试点,实现部分学生由接收院校直接考试录取。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50人,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5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必须具备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条件;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条件。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13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公办批次、民办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批次录取。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批次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和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江苏201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3.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5.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6.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 “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1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数据库格式

2.2013年“专转本”申报计划表(纸质样表)

第3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大家好!

我叫xx,现任街道社会发展科的副科长。今天我有幸走上竞争上岗的演讲台,面对着朝夕相处的领导和同事,心情非常的激动和高兴。我本着进一步锻炼自己,为街道多做贡献的宗旨,参加本次街道社会发展科科长的竞聘,相信这次的竞聘将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首先非常感谢街道办事处,为我们搭建了一个这么好的竞争平台,让我有机会在这里参加竞选,同时,还要要感谢这么多年来一直严格要求和关心我的领导、对我无私帮助的同事们,正是你们给予了我信心和勇气,让我今天可以站到这个演讲台接受大家的评判,希望能够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一、对新的岗位的认识

街道社会发展科的工作涵盖了社区科普教育宣传、教育事业、文化和体育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街道社区的建设等工作,工作的范围广,事情多,对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起着重要作用,是和广大群众联系最紧密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科长承担着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教育文化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落实,负责生殖健康咨询和避孕药具管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宣传教育科普知识及各项科普活动,各所幼儿园的安全卫士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各学校的各类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管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等。

二、履行自己的职责

1.找准自身定位,作为街道社会发展科的一员就是为社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我将把为领导分忧和为街道社区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加强学习,增强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为广大人民服务群众。增强自身服务意识,踏踏实实工作,牢记自己身为街道社会发展科工作人员的责任。

3.组织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科普知识,认真听取专家讲座,确保自己的学习有所收获。定期对科普宣教人员进行科普知识的考核,对街道社区的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清洁,亲自给街道社区居民讲解科普知识,并邀请相关的专家来讲解。

4.与街道社区的各所幼儿园、小学、中学校长联系,研究探讨如何管理好学校的卫生、安全问题,组织各所学校进行争先创优活动,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在社区街道内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并亲自加入到里面。

5.带领工作人员对街道社区内居民进行随访,采集育龄妇女信息并进行微机管理,在社区内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竞聘成功以后的工作思路

1.从实际问题出发解决困难群众,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保障体系,服务好弱势群体。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我们的工作就是定时随访,困难时为他们雪中送炭,做到“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为增长群众福利需求,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大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

2.科普工作直接影响着街道全民素质教育的质量,应加大科普宣教的力度,营造良好的科普宣教氛围,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达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的共识。成立科普宣教领导小组,经常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规划落实科普宣教工作,增加财力加强科普宣教的设施建设,完善和管理街道科普活动中心,有针对性的聘请专家学者开展科普讲座,并经常开展多种多样的科普活动(如:教中老年人学习电脑上网,宣传教育“崇尚科学,发对”,提倡低碳生活,创办图书馆等)。注重加强街道办事人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科普辅导能力,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

3.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居民文化教育,提高居民的文化水平。做好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针对困难家庭适龄学生采取及时可行的办法让其入学,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带领教师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教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引导家长正确的管教自己的子女,塑造学生良好的品格。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关心爱护幼儿,全面落实幼儿的教育工作,对幼儿园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管。对于成人教育方面,比如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无业青壮年的学习教育,让他们掌握技能知识尽快实现就业。加强管理建设街道社区内的学校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全面提高文化素质。

4.大力推进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做好婚育人员的计化生育管理工作,宣传预防出生缺陷和优生优育方面的知识,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的统计,进行人口情况的清理排查,做好新出生的人口上户措施,便于将来的人口的普查工作。加强对于流动婚育妇女的管理,采集录入流动婚育妇女的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并与户籍地取得联系共同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大力度宣传《计划生育法》,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家知晓。对当地育龄妇女和外来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妇科病的普查,开展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服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尊重育龄妇女的需求,开展优质服务,加大随访力度并把随访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个性化服务。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清理违法生育并对其进行处罚。

5.崇尚文明健康,倡导体育运动。将社区体育活动作为一项群众性活动并健康有序的开展下去,在街道社区设健身器材,篮球场,乒乓球馆,游泳池等,经常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设置专项经费,并专人负责,尽可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文化生活的需求。积极宣传体育活动给身体带来的好处,让人民群众有自主健身的意识,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在各个学校提高体育教育质量,增加体育器材,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培养学生全方面发展。积极参加各街道社区,市区的体育比赛,争强人民群众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第4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的问题,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四大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在“*”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制定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的评价机制,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2.开展课外科技教育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

3.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把科学素质教育成效纳入“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比标准,鼓励重视子女的科学素质教育。深入开展“母亲素质工程”、“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活动。

4.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水平。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积极利用科技场馆、科研院所的科普功能,建设社会化科普教育基地。

5.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把科学教育实施情况及其成效作为合格学校验收、星级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期间,推荐评选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彰中小学优秀科技辅导员。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开展农民培训工程,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能力。“*”期间力争达到农业实用技术培训80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创业培训3.5万人,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2.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立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全面提升广大农户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期间,力争全市每年新增科技示范户5000户,辐射带动农户10万户,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定期举办科技活动周暨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社科宣传周、送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通过举办科技下乡、科技大集、专家讲座、科技入户和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保护耕地、清洁生产、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4.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培养一支专群结合的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促进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以“一站一栏一员”(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建设为重点,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队伍,不断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集推广、培训和示范于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适应城镇化加速的新形势,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2.开展城镇劳动人口技能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继续教育,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期间,力争培训城镇劳动力30万人次以上,其中,再就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

3.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文明职工”、“讲理想、比贡献”、“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4.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示范城区、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对干部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到2010年将科级以下公务员轮训一遍。

2.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培训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普及。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

三、实施四大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县及县以下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

2.加强科学教育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各级学会、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

3.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4.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中小学校要创造条件建立科学实验室,省三星级高中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实验室,确保技术课程的开放。在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中,要确保科普书籍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及科普教育基地。

5.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增强行政院校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单位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国内外现有各类科普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送到基层。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综合性报纸科技栏目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在市县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

2.扩大科普出版物发行。加强网点建设,推进科普出版物在基层和农村的发行工作。

3.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设施建设。要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网络格局。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面向群众、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助、投资兴建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参与经营性科普场馆建设。

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创建一批部级、省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各类科普示范基地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接待日,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4.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加快“农家书屋”建设,使其成为农村重要科普阵地。

四、建立和完善四大支撑体系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表彰奖励政策,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

(二)健全经费投入体系。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根据承担的科普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通过有效运用政府的引导资金,促进全社会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构建人才队伍体系。专兼结合,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科普专职人员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高专业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四)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市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第5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发展出发,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继续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5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6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5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6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考试

2016年体育考试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文下发),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50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各区县要如实填写《体育考试成绩册》,测试于5月中旬前结束。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三部分。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5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7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往届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学校上报初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25分。定向生学校满足条件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所有批次志愿考生必须至少填报2所学校。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2)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查处。

七、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四)规范高中招生宣传。为了确保2016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各高中学校不得在市上划定的分数线出台后再自行划定学校分数线误导家长、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在新闻媒体上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宣传。

第6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系统规划,优化科技创新教育项目

每一个学生都是科技创新的种子,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的人才培养计划,设立研究项目是“星光计划”“五个一百”任务之一。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我们依据不同学生的发展特点,从科普实践、明天科学家、创业能手三个维度系统规划研究项目,为不同年段、不同层次、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化的学习资源。

1.开发科普实践项目

南京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科技教育资源得天独厚。紫金山天文台、古生物博物馆、科技馆、桥梁博物馆、中华农业文明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等科技场馆资源丰富,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站在科技教育的前沿,这些资源为中小学生的科技教育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内容。我们立足学生的科学知识普及和科学素养的提升,设计了“寒暑假科技周”“快乐星期六”“走进科技场馆和高校实验室”“校园科技节”等“星光计划”科普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科技场馆、野外考察,开放“星光计划”基地学校的科技教育资源,使广大的中小学生不仅能够参与、体验、做中学,还可以零距离接触科学家、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大大激发学生爱科学的热情。一些科学家应邀成为南京中小学科技讲堂的主讲教师,他们走进中小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大大丰富了学生的科学知识,开拓了学生的视野。

2.培育重点实施项目

为了适合不同学年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整体布局不同学年段的重点项目:①在小学教育阶段,开展“五小”活动(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小论文),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自主选择参与的项目,通过校、区、市三级活动开展,每年参加市级竞赛的学生作品可达700件左右;②在初中教育阶段,首先在物理学科创设了学科实验能手项目。南京市物理骨干教师依据初中《物理课程标准》和初中学生的学习特点,开展实验能手竞赛活动;③在高中教育阶段,研究性学习既是高中的必修课程,也是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路径。南京市在全面落实高中课程计划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参与“大项目”研究,两年组织一次全市高中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

除了持续实施机器人、航模、业余无线电等南京市传统优势项目,我们还从台湾引进了POWERTECH创意仿生机器人项目,这个项目有助于培养未来科技人才的规划力、想象力、分析力等思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已经成为小学和初中年段的重点项目。

3.丰富学校特色项目

“星光计划”通过研究项目的设立实现科技创新教育。目前,南京市一百多所“星光计划”基地学校,设立了近200项特色研究项目,不同的学校依据学生特点、资源条件及教师特长,开发学校特色项目,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条件。普通高中学校的项目,强调其研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项目与研究性学习结合。如南师附中的系统动力学项目、第一中学的天文项目、金陵中学的发明创造和机器人项目、南京外国语学校的数学兴趣活动、中华中学的生物兴趣活动、第十三中学机器人项目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环境保护、航模、海模、车模等项目强调科普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如长江路小学的化学兴趣活动、江宁科学园小学的机器人、梅园中学的航模、溧水白马中学的环境保护等项目,更加强调从科普实践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职业高中的动漫、单片机开发、烹饪、环境设计等项目则强调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业本领。

二、深化教研,推进科技创新教育实施

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的实施与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有机融合,“星光计划”拓宽了学校科技创新的视野,提升了学校科技教育品质。教研引领是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实施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路径之一,教学研究推进了“星光计划”项目资源深度开发、促进了教师科技教育能力的提升及项目成果转化应用。

1.以课程视角推进项目深度开发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星光计划”项目研究的深入推进,我们发现在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中,“星光计划”研究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目标不够清晰、内容不够系统、评估缺乏依据的问题,有些“星光计划”项目受众面不够广,集中在竞赛活动或特长生群体。因此,我们在近两年积极推进课程视角的项目开发,系统思考课程目标、课程资源、课程实施及发展性评价之间的关系,通过课程背景分析、课程目标设计、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案例呈现等,将“星光计划”研究项目进行课程转化,建构“星光计划”基地学校的科技创新课程体系。如凤游寺小学的“六足园校园生态实验室”项目研究,通过课程化设计,与学校课程整合,形成了“会飞的花朵、认识蝴蝶、教室里的蝴蝶、春日寻蝶、蝴蝶节”五个单元的六足园校园生态实验课程。通过对项目的课程化思考,使得项目研究的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明晰,受众更别广泛。

2.以教学研究提高教师项目实施能力

在“星光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学院积极搭建平台,开展了项目研究中心组建设,培训种子教师,组织教师走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努力通过教学研究,提升教师的科学素养,提高项目实施的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是“星光计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星光计划”培养“一百个指导教师团队”的要求,“星光计划”积极开展了教师培训。南京市教学研究室的小学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等学科的教研员们积极参与“星光计划”的组织和指导活动,将“星光计划”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教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如初中物理学科汇聚全市各区教研员及骨干教师力量,研究初中物理课程标准,遴选并开发学科实验能手的实验项目,使得“星光计划”项目研究与国家课程融合生长。围绕着“星光计划”的项目,我们设立了面向教师和学生的中小学科技讲堂,如南京市第一中学开展了“动手学科学”活动,专家不仅为学生科技活动进行指导,而且对“星光计划”基地学校教师进行了培训。另外,我们还通过划分“星光计划”项目组群,促进教研共同体的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教师科学教育素养;在教师科学素养的提升过程中提高“星光计划”项目实施质量。

3.以课题研究推进项目成果转化

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基地学校纷纷开展科技创新教育研究,不少学校将研究项目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设立课题进行研究。如长江路小学将“星光计划”项目与“做中学”项目结合起来,开展课堂教学系列研究。南师附中“系统动力学”研究项目,与研究性学习有机结合,其研究成果获得江苏省首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并多次在国际会议上交流。2010年,南京市参加了国家科技部科技基础性专项重大项目的研究,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学院承担了子项目“中小学创新人才的区域培养机制研究”的相关研究工作,南京市8所不同特色的“星光计划”基地学校参加了研究,成为实验学校。经过研究,我们从实践中提炼出南京市具有区域特色的“行政推动、教研引领、自主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课题实验学校也提炼出了本校创新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基本模式。通过此项研究,我们更加理性地思考并梳理了南京市科技创新教育的“星光计划”的实施与效果,推进了学校项目研究的成果转化。

三、激发自主,形成学校创新教育特色

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星光计划”作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才培养战略,亟需转化为中小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自觉行为。不同的学校有着不同的办学目标、文化积淀和课程特色,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我们激发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的积极性,努力促进学校形成科技创新教育特色。

1.以丰富多彩的项目激发学生自主参与

高级创造力与普通创造力,是不同人才创新能力的新界定。高级创造力就是那种为少数人才所拥有,可以改变我们对世界看法的创造力;普通创造力或者民间创造力则是指多数人所具有的创造力。创新教育应为全体学习者都提供发展创新能力的机会,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学生群体发展科学素养的需要:一是少数将成为未来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尖子生;一是大部分学生未来成为具有创造能力,富有思想的参与社会事务的公民。

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三个维度的“研究项目”设置,如同三驾马车,引领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前行。不同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设计符合学生特点的研究项目;不同的研究项目学校定期开放,为学生提供更大空间的学习资源选择;普职科技教育资源打通,进一步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五年来,南京市“点面结合”,推动项目研究的多元化,市级层面抓重点项目,学校抓面向全体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努力构建一个区域性的、多样化的科技创新教育课程资源系统,更好的为学生发展服务。

2.以特色项目建设带动学校创新教育发展

不同的学校由于办学历史、条件、师资、生源等情况的不同,科技创新教育的项目与特色也各有差异。如南京市南湖第二中学作为一所民工子女占多数的普通初级中学,积极开展生活中的创新教育,从创意教学、创意课堂、创意生活这三个角度出发,充分挖掘学科资源、家长资源、社会资源,进而实现面向“每一个”的创新素养培养的教育,他们用实践证明了创新教育在普通学校大有所为。江宁高级中学将创新教育落实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校开展智慧课堂深度研究,逐步形成了有江宁高色的以“问题・参与・体验”为内核的智慧课堂教学理念与范式,这实际是探究式学习方式的操作要求具体化。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理论和实践的探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文化形成是江宁高中的最大特色和不懈的追求。

第7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20__-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___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统计“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___,进一步推进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根据___市统计局和___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___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的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___市统计“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服务于统计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从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满足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需求。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形势,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把握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认真分析不同地区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目标、对象和要求

(一)目标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统计工作大局和统计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扩大面向全社会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统计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增强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内外结合、上下互动、运作有序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二)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统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

(三)基本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通过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提供有力支持,成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的坚强后盾。

2、统计局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牢固树

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

3、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要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更紧密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

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

配合统计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依法抵

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统计系统的法制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

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法的正确实施。

4、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单位及其统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

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本规划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围绕统计“五五”普法的总目标,确保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一)积极筹备,做好各项启动工作

1、成立统计“五五”普法领导机构(20__年)

成立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计局局长张宝元任组长,副局长王国凤、刘德

顺、王晓明、王进利、井广生任

副组长,法规科、执法队、办公室、综合科、社会城建科、工交科、农经科、信息中心、城调队、农调队、商调队、普查中心、各统计所的科、队、所长为其成员,下设办公

室(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附后。

2、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__年)

法规科根据市局要求制定___区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使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20__年至20__年)

全区除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编印的教材外,由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全市补

充教材、普法案例选编、普法宣传挂图(画册)等,作为全区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定宣传材料。

(二)突出重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年度)

1、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设计,确定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重点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统计法制宣传要点,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

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

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2、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宣传

紧密结合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统计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宣传教

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使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普

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查的责

任与义务,切实做到让社会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

段,努力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

训、法制讲座、考试培训等传统普法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开展诸如“以案说法”、“三言

两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既要发挥好电台、电视台、报

刊、杂志、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影响力大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方便、快捷的作用,在

___统计信息网站设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普法园地,交流普法经验,实现与普法对象的互

动;建立复议服务窗口,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园地建设,在本区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

办公地点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宣传设施,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建立、开通统计法

律咨询热线,为需要相关法律信息的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年度)

1、在立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以《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颁布为契机,注重立法过程的公开性,以多种形

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广度,并力求在深度上有进一步的提

高。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在相关报刊、网站上登载,让全社会知晓,提高守法的自觉

性。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抵触的现行法

规、规章,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统计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

知识,促进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利用部署、培训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利时机,开

展“送法到企业”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

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使企业重视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加

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人员要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

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推进

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要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推广和完善执

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把依

法行政水平和效果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

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

范化。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

习效果,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建

立案例评析制度,筛选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例(每年不少于5个案例),对照依法行政的基本

要求,围绕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科长办公会上进行评析。

2、建立骨干培训制度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是顺利开展统计“五五”普法的人才基础,也是全面推动统计“五五”普

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原则,20__年年底前,统计局负责完成我区所辖各乡

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骨干培训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

库,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发挥其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

引领作用。借助社会资源,聘请相关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推进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确保每人

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

罚、行政复议、接待等职能的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制度,每年

培训至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沟通,旁听

行政诉讼案件,从不同角度审视自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驾驭能力。

4、完善各项普法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普法合格证制度,建立参普人员数据库和普法宣传声像资料库,实现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季度统计制度,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

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

(二)加强组织与领导

1、提高认识

我局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

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

好。

2、加强领导

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我局应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明确

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

督查等制度,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

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自觉接受同级党

委、人大、政府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的联系,

争取支持。

3、明确分工

从普法对象的需要出发,根据职能分工,合理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有针

对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避免重复,避

免加重广大调查对象的负担。

4、保障条件

统计局要切实把统计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各年度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逐步加大投入,并尽力解决

基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条

件,保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总结经验,考核验收

根据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我局要在20__年

第8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一)国家科普能力表现为一个国家向公众提供科普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科普创作、科技传播渠道、科学教育体系、科普工作社会组织网络、科普人才队伍以及政府科普工作宏观管理等方面。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并实施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立了新时期科普事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战略方针,推动了我国科普事业繁荣发展,公民的科学素质不断提高。随着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提出,公众对科普需求大幅增加,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的任务更加艰巨,科普能力建设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在:高水平的原创性科普作品比较匮乏,科普基础设施不足、运行比较困难,科普队伍和科普组织不够健全和稳定,科学教育、大众传媒等教育和传播体系不够完善,高水平的科普人才缺乏,政府推动和引导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关系到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进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新时期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求,立足现有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公益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有关任务,经过15年左右的努力,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公众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创作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需要的优秀科普作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构建一个有效运行的科普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一批功能健全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营造一个激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国科普能力的不断增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繁荣科普创作,大力提高我国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

1.推动科普作品创作工作,鼓励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针对新时期公众需求和欣赏习惯的变化,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大力倡导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知识性和娱乐性结合,专业科技人员与文艺创作人员、媒体编创人员相结合。使科普创作做到既要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又要掌握和创新科普作品的创作技巧,做到内容与形式的有效统一。推动全社会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既要引导文学、艺术、教育、传媒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科普创作,又要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优秀科普作品将给予支持和奖励。

2.把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制作与研究开发作为科普作品创作的重要内容。针对科普场所建设和中小学校科技教育的现状及需求,重点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开发。制定科普展品和教具的技术规范,鼓励和引导一批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和研究开发。

(二)加强公众科技传播体系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更加广泛的科技传播渠道。

1.加大大众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综合类报纸、期刊和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设立科普类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增加播出时间、版面,提高质量和水平。要逐步提高编创水平,打造精品科普栏目,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建立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科普类节目收视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分离的改革,推动科普节目制作社会化,丰富节目来源。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作用,打造和扶持一批富有特色的、高水平的科普网站或栏目。拓展科普出版物的发行渠道,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行工作。采用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手段,推出一批科普影视作品、精品专题栏目和动漫作品。

2.推进科普场馆建设。根据提高我国公众科学素质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明确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规模和建设方式等,加强对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指导。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符合需求的科普场馆。加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场馆建设。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科普场馆,同时推动科研机构、大学建立定期向公众开放的制度,开展科普活动。建立科普场馆开放、流动、协作的运行机制,构建科普资源创新和共享平台,形成综合性场馆和专业性场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加强基层科普场所建设。在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站、农民书屋、中小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等基层公共设施建设中,增加和完善科普功能。通过开辟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配备科普大篷车等多种方式,强化农村专业化科普设施建设,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建立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服务。将城市社区科普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将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设立社区科普活动场所,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竞赛等多种活动,满足社区居民的科普需求。将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和开展科普活动情况作为文明社区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提高科学教育水平。

1.促进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倡导并要求各地初级中学逐步规划开设科学课程,推进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改革,定期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评价,推广优秀的科学教育改革经验,促进科学课程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快师范院校教师培养课程的改革,为中小学输送高质量的科学课程教师。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利用自身优势,支持和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科学课程教师培训。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教育实验室,使中小学校尤其是边远农村学校实验室数量、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能够基本满足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科学教育的教学仪器、实验材料、工具及多媒体等多种科学教育资源的研发与配备,要体现“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理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对科学的兴趣,提高其操作和动手能力,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小学图书室建设,充实科技类图书,扭转我国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学校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主要依托现有力量,建设青少年科普活动资源咨询中心,为全社会提供青少年科普活动的信息和服务。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科普活动。制定并实施《2006-2010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推动中小学校与就近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充分利用校外的科学教育资源,开展教学和课外科技活动。

(四)完善政府与社会的沟通机制,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1.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工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要注重科普资源的开发,并将科技成果面向广大公众的传播与扩散等相关科普活动,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对于非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及其它公众关注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承担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公众成果信息和传播知识。

2.建立公众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有效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听取公众对科技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公众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督,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社会伦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要逐步建立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重大科技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能力。

3.建立和完善科技信息机制。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机制,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科技知识和信息。规范商业活动中科技信息传播。大众传媒要担负起向公众准确科技信息的责任。对企业产品中含有虚假科技信息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及时纠正;对利用科技信息的欺诈行为,要依法给予查处。各级科协组织、有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咨询,建立通畅的科技信息传播渠道。

(五)加强示范引导,进一步提高科普工作的社会动员能力。

1.深入开展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搭建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平台,继续集中开展一系列全国性的重大科普活动,为广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科普活动组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形势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对重大科普活动的效果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科普活动集中宣传机制,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确保实效,形成地方和部门联动、集中性和经常性活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2.加强不同行业的科普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研究制定行业性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行业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行业的基层科普组织,形成一支高水平的行业科普队伍。调动行业部门积极性,挖掘行业科普资源,体现行业特色,开展专题性、系列性科普活动。

3.加强国防科普工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航空、航天、核、兵器、船舶工业的科普资源,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拓展其功能并增加现代化的高新技术展示手段,在科普宣传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在安全保密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退役、待销毁的某些军工设施和军事装备等资源,进行适当改造和开发,建设一批国防科普教育基地。编辑出版多层次的国防科普作品,建设国防特色科普网站,适度开放国防科研院所和所属高校的实验室等设施,面向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科普教育活动。鼓励国防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4.加强企业科普工作。鼓励企业利用自身的产品、技术、服务和设施优势,向社会开放,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集中展示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让公众了解和感受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鼓励企业捐资捐助社会公益性的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职工技协、企业科协、企业研发中心等组织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等活动。要把支持和开展科普活动,作为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六)专兼职结合,建设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

1.提高科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壮大由科技工作者、科学课程教师、科普创作人员、大众传媒的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场馆的展览设计制作人员、科普活动的策划和经营管理人员、科普理论研究工作者等组成的科普人才队伍。适应市场化进程和现代传媒业发展的需要,在高校设立科技传播专业方向,跨学科培养一批科技传播、科普创作和理论研究的创新型人才。加强具有理工科和文科教育背景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科普创编和策划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面向科普工作管理人员、科技场馆展览设计人员、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导游、科普讲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科技传播队伍的素质。积极倡导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普事业,让更多最新科学技术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2.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和支农支边支教活动,形成一支能够在基层,特别是深入农村和西部地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的志愿者队伍。组织老专家、老教授发挥专业和技术特长,积极参与科学教育和科技传播工作,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发展城市社区、乡村科普志愿者队伍,培养科普宣传员。

三、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是政府推进科普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要进一步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集成资源,引导全社会共同推动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按照《科普法》的要求,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对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科协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科普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积极做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方、各行业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积极推进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的科普能力建设。

(二)加大科普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普投入体系。在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中,应推进科研成果科普化工作。

(三)完善科普奖励政策。逐步将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和科普展教具等科普作品纳入国家科技奖励范围。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多种形式的科普奖。加大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力度。

(四)加强国家科普基地建设。在现有科技类场馆、专业科普机构以及向社会开放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中,开展国家科普基地建设试点,在提高展示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建立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构建科普监测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部门在科普政策实施、科普能力建设中的最新进展和动态,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调查和科普工作统计,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六)加强科普的理论研究。针对科普创作、科学教育、科技传播、创新文化、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监测等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研究。重点扶持一批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支持办好高水平的专业化科普理论研究期刊。

第9篇:中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的规模、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质量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出发,统筹两类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高招生计划。按普职招生比例基本相当的原则核定各区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教学质量和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等政策规定,分学校类别核定“定向切块”、划线录取、艺体特长生、精准扶贫专项等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所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各区县、学校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由区县教体局汇总研究后向市教体局报告。民办学校统招计划包含县域内招生计划和县域外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的省一级示范高中跨市州招生计划和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的市内跨区县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示范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不占学校统招计划数。所有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区县招生计划不做县域内调剂使用。学校计划数为学校招生限制数,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以计划未完成、学生流失等原因自行招收学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中职学校招生采取指导性计划,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普高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条件。

(1)招生范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限定于各自所在的区县范围之内。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不受地域限制。

(2)报考条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对象原则上应为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如下:

①我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和填报中考志愿。

②市内跨区县就读的2017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地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并填报当地普通高中志愿。

③市外就读的眉山籍2017届初中毕业生,若需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地区县教体局报名,并按时参加今年全市高中招生规定的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文化考试,按规定填报中考志愿。

④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回流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中职学校:

(1)招生范围:全市。

(2)报名条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肄业)生、退役士兵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市内各中职学校。

(二)报名方式。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教体局组织统一的网报培训,区县教体局要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培训,学校对初三班主任、计算机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相应培训,确保学生及其监护人清楚政策规定和操作要领,确保报名工作规范、顺利完成。岷东新区岷东中学中考相关工作由东坡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方式见《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三)跨区域招生。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我市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具备跨市州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资格,招生名额为各56名。经市教体局批准,车城中学跨区县招收体育特长班、仁寿中学跨区县招收艺术特长班1个,招生名额为各50名。四所学校须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抓紧制定跨区域招生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考试及评卷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及范围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文化考试科目不划定考试范围,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眉山市2017年各学科考试说明》和学生同期使用的教材,重点测试基于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后续学习及终身发展所需要的学科基本素养。

2.试卷结构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卷+B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只设B卷。根据网上阅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3.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性选择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值为780分。

4.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13日

9:00-11:30

理科综合

15:00-17:00

英语

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