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高校合同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高校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合同管理

一、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内容

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后,从核算基础、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方面均发生重大变化。(1)核算基础不同。高校由目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同步实施的双基础。会计体制从单一的预算会计转变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轨制核算体系。(2)核算内容不同。所有资产、负债均要入账,高校应及时确认当期的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或有负债等未入账负债。核算内容增加,范围扩大,核算更为复杂,更丰富地体现高校财务状况、运行情况、运行成本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更全面地反映与预算执行情况相关的信息,提高决策信息的相关性及有用性。(3)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收入,反映当期收入的实际情况,并且要对收入和支出进行配比,更准确地反映了单位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合同管理对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作用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迅猛发展,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以高校为主体签订的经济合同也越来越多。高校参与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特殊性,合同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签订,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委托加工、设备采购、基建维修、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培训办学、科技服务、技术转移等。本次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财务会计体系,完善预算会计体系。财务会计体系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增加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增加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核算内容。高校财务人员对相关经济合同进行专业判断,合理确认当期收入及成本,科学、全面、准确反映高校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及高校可以调配的资源。合同是学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对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经济利益、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高校财务管理中合同控制的现状分析

(一)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与业务脱节

高校合同管理属于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高校虽然设置了由校务会或党委会直接领导的合同管理机构,但工作内容往往局限于合同的登记备案,对合同的履行过程无法进行全过程监督,其中更鲜有财务人员参与。

(二)合同签订主体复杂,监管乏力

高校各二级单位日常对外经济业务相对独立,由于合同管理机构缺位或监督机制缺失,各部门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且互不干涉。如:房屋租赁由总务部门签订,基本建设项目由基建部门签订,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部门签订,各类教育培训由各院系签订。合同资料分散在总务处、基建处、设备处等管理部门以及各院系等二级单位,缺乏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对校内合同进行归口管理和动态监控,无法及时了解学校所有合同签订情况和履约进度,合同执行过程中无人对付款进度和完成程度进行确认,导致无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合理确认收入及相应成本。

(三)信息沟通不畅,电子信息化程度低

高校为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但由于合同管理机构缺位,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合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信息传递不及时。种类繁杂、数量庞大的合同档案分散在各二级单位,同时由于没有配备合同专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电子信息录入和整理归档,合同信息传递不畅,严重影响财务信息质量。

(四)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目前,高校对外所签订的合同种类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涵盖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基建维修、科研合作等方面。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学校的内部流程和外部信息,具备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多数高校的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是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不具备财务信息甄选能力。

四、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推进需要完善的组织体系作为支撑。为保障合同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集中性,高校应首先组建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法律事务办公室、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招投标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合同管理工作小组,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分类,按照分类吸收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负责人组建工作小组,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终止、归档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规范高校合同管理流程,构建动态合同管理体系

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及流程规范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高校应从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入手,对合同从审批到归档的整个过程进行规范,全面梳理合同签订及履行流程,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定期报送合同履行情况,构建动态合同管理体系,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为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

(三)创建合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为提升高校合同管理效率及效果,应创建合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覆盖高校各二级单位及全部业务范围,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终止等流程进行实时监控,以便高校合同管理部门监控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促进规范管理,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满足合同业务全过程、精细化的协同管理,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满足高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第2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管理制度之于高校,及于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给校园内的所有活动设定规则,追求校园的井然有序,一如法律制度之于国家,调整人们生活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高校是一个缩小版的王国,要完成王国的治理同样需要有完整的法则规范王国内所有公民的行为,因而,不难看到,管理高校的规则制度和治理国家的法律有许多相交和关联之处。

(一)制定两者的基本目的在于秩序

高校管理制度出于维护高校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的目的,将可能发生在校园中对个体和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影响校园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予以明确否认,并规定相应的后果,比如通过制定课堂、考试、宿舍管理条例将学生的行为限定在合理范围之内,对一定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如果违反相应的管理制度则会带来个人评价的降低或者收到保留不良记录的惩罚,以致对未来升学、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规则的产生是人类群居所必需亦是必然的结果,无论群体大小,人最终都会发展为群居的“有规律的生活”的个体,这也是为什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原因。学校制度是约束了校园内的“小群体”,法律约束的则是以国家为单位的“大群体”。法律制度经过制定、执行和遵守的过程,从而影响和引导人们遵守一般的社会规范,使一些不受调整的社会关系得到有效的疏导和整合,使无序变为有序状态。法律将社会中出现的一些重要的社会关系加以确认,通过直接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使这些关系本身具有法律的性质和意义,由此形成有条不紊的状态。法律制度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价值,通过立法给人们设立行为规范,从消极角度而言,法律对违反法律制度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人予以限制自由或者财产损失以求达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从而消除违法带来的不良影响及无序状态,预防其他违法行为的出现,在维护秩序的角度上,法律和高校管理制度具有同样的秩序价值。

(二)高校管理制度需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制定

高校制度建设需要切合学生实际,符合校园管理的要求,但最基础的,必须坚持合乎法律且程序正当。除国家制定的法律之外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对公民的身体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个人隐私权及各项自由权利进行剥夺或限制,没有经过基本法律的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对公民实施限制其自由权利的行为。教育管理制度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有助于社会进步的意义。我国先后颁布了包括《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在内的多部教育法律和十多部教育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高校的权利及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所以高校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除了需要遵守社会的基本法律制度之外,还受到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限制,因此高校的一切行为包括制定管理制度都是不能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

二、高校管理制度与法律制度之相错

高校毕竟不是社会,社会包含了形形的群体和个人,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使命,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也复杂多样,法律要约束到所有群体,设计到生活每个角落,所以需要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到社会出现的各类情形,因而法律和高校管理制度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性质的差异。

(一)制定主体地位截然不同

高校的制度规范往往是由学校的管理者制定,对于制度的产生过程,作为被管理者的学生和老师等往往无权参与,规则如何修改和完善,被管理者在一般情形下也不能提出意见和建议,高校规则的制定显然是典型的“家长式的关怀”,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处于完全不同的位置,是严格的自上而下的形式,管理者拥有绝对的制定规则修改规则的权利,不受被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而法律则一般以民主的方式产生,规则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公民群体共同制定和修改,而且规则的制定者本身同时又受到法律约束,所以法律法规一经制定,就必须得到制定者管理范围内的普遍遵守,法律讲求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享受特权不受法律约束,所以法律于制定者而言,直涉自身利益,在制度考虑时能以一般民众的角度考量法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高校管理制度约束特定主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中的的我们,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但高校作为管理者与教育者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而为了让高校教育事业与教育活动彰显出更好的生命力,成为社会不断发展的正能量,需要建立起完善科学的高校管理制度,在全面协调好高校秩序中教育者、管理者以及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之余,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在规定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切实尊重并保障学生权益,将学生培养成身心健康的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保障实施的强制力迥异

不同的高校规章制度有不同的制定主体,有学校层面主导制定规章制度的,有院系层面主导制定规章制度的,有行政党务等职能部门主导制定规章制度的,有群众组织、学生组织、学会、协会等主导制定规章制度的,这就决定了不同管理规则实施的强制力也有差异。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不同于法律,高校规章制度作为高校内部的“自治公约”,大部分内部规章制度不是命令式的,而是协商式的。这就要求权力主体在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特定主体的不同需求,在制定的过程、程序等方面充分体现民意。

三、交错下的高校管理制度建设之理性思考

比较的意义在于取长补短。法律能作为约束社会最一般的规则,得到普遍遵守,在法律制定和保障实施上必定有其独特的优越性,高校管理规则在不违法的基础上,吸收法律制度建设的优越性以补全自身不足,对于高校管理制度更趋合理、合法,更能有利于学生发展等方面有指导意义。

(一)高校管理制度应当强化法定权利义务

高校首先应当是守法的主体,尊重法律的规定,即法定的权利义务必须在高校的规则制定中得到体现。但高校主体的特定性决定了其管理制度不能仅仅体现法定权利义务,而应当在一般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结合高校学生的特点,将法定的权利义务融入到高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中,通过细化的规则将法定权利义务具体化。如法律规定任何人享有生命健康权,高校在制定规则时则应将该项权利具体到禁止打架斗殴、规范体检、增加安全防护等因素上。权利义务都需要具体化到实际生活,平等需要体现到具体的分配之上,高校的管理制度应当切合实际,将法定的权利义务在高校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具体落实,使得法定的权利义务能够在校园点滴生活中深入人心。

(二)高校应当超过法定的期待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最一般的约束,是维护社会秩序所需要的最低标准,法律没有以高标准的道德要求来限制公众的自由,通常也是被动的得到适用。但是高校是育人成才的摇篮,大学生走出校园之后,将会承担比一般公众更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任务,如果仅仅以最低限度的标准管理高校学生,则偏离了社会给予知识群体的期待。当然,这也不能成为限制高校学生正当权利的理由。只是在管理制度之上,应该考虑到高校育人的使命,且相对而言,高校师生对于一般公众,知识结构的差异使其对于规则有更好的理解力,规则更容易得到遵守,因此高校的管理制度不应当如同法律一样刻板,在含义明确的基础上,可以更具有灵活性。同时,制度具有思想性,它通过具体的规定和相应的惩罚等强制措施来达到规范学生思想言行的目的,进而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出发点,不是束缚人、禁锢人,而是创造条件发展人,以育人为本,因此,高校管理制度应当更具有激发性和启发性,在制度的设置上做到刚柔并济,奖惩并行,激发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对更高人生价值的追求,激励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遵循原则,程序合理

每部单行法律的制定,都有相应的立法原则作为指导,所有制定规则都不能偏离原则或背道而驰,因而法律的条文制定被限定在立法原则的指导之下,违背相应原则的条款和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无效。高校管理制度的制定也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高校育人,理应以学生为本,理应注重品格与修养;其次应当直面社会。校园管理也应当以此为原则,指导被管理者的一切行为。同时,高校的制度制定应当按照既定的程序,使其具有合理性。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实施、规则内容、处分标准等均应体现公正合理的法理精神。高校具有实现民主的条件,因此对于高校管理制度应该允许学生提出异议,对不合理的管理制度应当以更民主的方式进行修改,给予学生合理的申诉权、抗辩权、听证权等。

(四)高校管理制度更需人文关怀

大学生是一个有知识的群体,同时也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在许多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甚至存在程度不一的心理问题的今天,我们应当看到冰冷规则之下,学生需要的是心理上的关注和保护。规则的制定的目的不应该仅仅为了维护秩序,更多的应当是出于保护学生,以“家长式的管理”的同时也要配套以“家长式的关心”,人本主义也应当体现到高校的制度建设之中。作为高校的管理者和规则的制定者,应当深入学生群体,充分了解大学生在不同时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契合大学生当前实际的规则,符合大学生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在制定高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辅以柔性政策,充分体现教育在社会中的主体性与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弱化学生功利思想,进而深化人文关怀。因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要秉承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价值向度,只有这样才能附和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目标,助力高校学生培养,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3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精细化;管理;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01

随着国外先进理念的不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成为各企业争相引入的对象,事实证明,先进的管理方式可以为企业带来明显的成效,不仅企业适合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高校同样如此,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高校的管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财务管理与高校的利润和效益直接挂钩,粗狂的管理方式,不利于高校财务的增长,开源固然重要,节流也同样不可忽视,而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就是为高校起到了节流的重要作用,一个高校如同一个企业一样,需要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并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高校才能快速稳健的运行,那么如何才能在高校中建立精工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呢?

一、树立理念

在高校中建设精细化的管理制度,首先要树立理念。高校如同企业一样,需要各职能部门配合默契,需要学校的工作人员按照新的管理制度去做,如果只是制定一些精细化的管理制度,而没有学校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去执行,那么也失去了精细化制度的根本的作用,想充分发挥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必须从上到下,各个阶层树立理念,这里的理念包括对该管理制度的认同以及支持。

在制定高校的精细化管理制度之前首先要对该理念的优势进行宣传,宣传的对象就是相关的人员,从学校的利益以及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方面指出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对高校可能带来的优势,充分的把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优势宣传到位,让各执行人员从根本上理解学校推行精细化的财务管理体系的原因,从心理上支持学校推行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思想上重视学校推行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这就表示学校推行新的财务制度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

从现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宣导,因为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是保证企业或者高校能够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一个团队如果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作为引导和支持,那么就是散沙一滩,而目前高校的竞争也非常的激烈,没有一套先进的管理方式,学校在同行中就没有核心竞争力,就无法在行业中立足,对学校的现状以及学校面临的压力也要进行必要的宣导,让学校的工作人员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不改革,就无法立足,不创新,就会被社会淘汰。

从学校各成员的切身利益出发分析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个人带来的效益。因为高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者必然是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因为人都有天生自私的本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理念多多少少是存在于普通人的思维之中的,学校推行先进的管理理念,不仅仅对学校有利,同样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这点在宣导中一定不能忽视,这样才能调动所有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以后制度的推广起到非常关键的积极作用。

二、制定制度

在宣导到位之后,制定适合学校的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无论是何种管理方法,都是依靠制度来执行的,如果仅仅是通过公告或者通知,没有响应的制度作为协助,任何管理都是空谈,德国早就引入了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不仅可以提供企业或者高校的效益,同样可以提供很好的服务,为高校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仅是师资力量,学校的管理同样重要,再强大的师资团队离开了严格的管理,也是空谈,没有学生的家长会愿意把自己的学生放在管理混乱的学校里学习,学校就是以严谨著称,所以精细化的财务制度需要配合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样才是一套体系。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时,千万不可一味的照搬别的学校的方法政策,因为每个学校的情况不同,制度也不能照搬,必须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按照学校的基本特性制定出来的制度才能有效,照搬别人的制度,与学校的规模、范围、竞争状态和风险水平不相适应,不会为学校的利益带来任何价值;学校需要成立一个制度制定小组,由小组成员充分的分析学校的现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学校发展的一套完整有效的规章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时,不可部门造车,制度制定小组需要充分了解一下各职能部门的基本情况,参照实际存在的问题以及学校运营的情况,制定出比较适合的规章制度,同时要配套一些奖惩制度或者绩效考核制度,因为任何制度的推行,都会存在阻碍因素,只有制定出相关的奖惩制度或者绩效制度,才能够保证制度的正常推行,没有奖惩和绩效,就会让执行者失去积极性,对制度的推行也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绩效制度或者奖惩制度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最后经校党委研究、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能执行。

所有制度制定完之后,都需要在正式公布之前,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采取民主讨论的方式,对制度进行修改,经过民主修订之后方可公布执行,执行之后还需要不断的对制度进行完善、补充,因为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一次性就能做好的,都需要不断的摸索,制度也一样,不可能一次制定就能十全十美,需要不断的改善与调整,才能寻求到适合本学校自己的方式。

三、建立体系

学校的管理不是单独进行的,每个职能部门都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同样,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也不能独立执行,制度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在制定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之后,需要对整个学校的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因为财务管理制度也不是一个独立的制度,和各个部门的管理制度都是有一定的关联性,千万不可独立制定某种制度,而不做配套的调整,为了保证财务精细化制度能够运行,需要对整个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体系化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在整个管理体系中,各个链条之间都能有效的组合在一起,而不会出现断链的情况。

高校的财务精细化管理制度必然和各个职能部门有关系,在建好该管理制度之后,需要修改其他的管理制度,和财务精细管理制度相匹配,任何制度都不能独立存在,需要形成一个管理制度体系,在这个系统中,无论是任何一个管理制度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的管理制度正常的运行,调整整个管理制度体系,才能保证新建的管理制度能够正常顺畅的运行而不会出现走不通的情况。

高校的各种制度体系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每个制度之间都是相互制约的,在整个体系建立完成之后,需要对新建的系统进行试行,因为一个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学校的特性,是需要在日常的运行中才能判定出来的,各制度也不是制定出来就一定符合学校的发展的,在现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需要不断的完善自我,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否则就会被社会所取代,无法在行业中立足,高校的管理体系也一样,也需要不断的更新,以便适应高速发展的需求。

四、不断完善

任何管理体系的确立,都是沿着从不成熟走向成熟这条轨迹前进的,再先进的管理制度,都需要不断的完善和修改,高校的精细化管理制度同样如此,在制定好管理制度之后,学校可以采取试运行一段时间,充分总结试运行这段时间内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然后根据产生的各种问题,找出相适应的解决方案,再运行修改过的制度,这样一个更新再修改的循环过程,是每个制度必走之路,没有一个制度,天生就是适合自己的。

当然,在修改管理体系时,也千万不可频率过高,因为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好像国家的法律一样,朝令夕改容易给高校的教职员工造成不够严肃的错误印象,从而失去了制度本身的严谨性和不可侵犯性,很多学校就没意识到该问题,在制度运行中,出现一点小问题,就发通知、发公告,对原有的制度重新修改,这样教职工也无法明确究竟参照哪种版本的制度,容易给学校的管理造成混乱,一般情况下,半年修改一次制度是比较合适的,如果出现重大的失误,导致制度无法正常运行的话,可以随时修改,但是修改的频率不要过高。

精细化的管理体系适合相关的每个人员,每个执行者都应认真对待,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可厚此薄彼,因为制度就像法律,要做到执法必严,不可因人而异,否则的话就完全丧失了制度制定的初衷了,为了学校的发展,是每个人需要严格遵守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够把学校建设的更加美好。

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高校来说非常重要,可以为学校节约运行成本,同样为打造现代化的高校提供必要的保证,在现代社会中,精细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提高核心竞争力非常重要,但是不能照搬其他单位现成的管理制度,需要每所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管理制度,才能真正的发挥核心作用。

参考文献:

第4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1.1定义及制度供给模式

校际联合模式包括两种,即由政府主导的集团化模式和由学校之间自发组成的跨校联合模式。第四,合同承包。即在不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基础上,高校与社会上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企业签订关于后勤服务产品的协议,将其后勤服务产品的经营权转让给企业,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适当分离。在此种制度安排中,社会企业是后勤服务产品的生产者,高校及师生是购买者。第五,特许经营。即高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上某些资质、知名度、规模和信任度较高的企业,将部分后勤服务业务特许给它们,并使这些企业按照学校要求在特定领域里提供特定服务。第六,BOT。它的全写为Build-Op-erate-Transfer,是建设-经营-转让的意思。是指高校通过政府运行渠道与非官方的资本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及投产后固定时间内的经营权转让给非官方资本所组建的投资机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经营的资金由该机构自行筹备。在承诺的时间到期之时,公司应在收回建设成本及取得合理利润之后将基础设施无偿交还高校。第七,自由市场,即高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社会企业,与之签订合同,由所选企业负责后勤服务产品的生产。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引进优秀社会力量为高校服务,但它对各种制度环境的要求很高,只有较高的市场成熟度、健全的法律制度、充分的竞争性才能保证其有效性和高效性。多元化的后勤管理模式就是根据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以上的一个或者多个供给模式,以实现后勤服务产品的正常供给。2.2高校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的特点

1.2.1制度供给具有多样性

高校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中的制度供给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此种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后勤服务产品具有多样性。例如住宿服务、饮食服务、文印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商业网点服务等等。第二,可供选择的供给制度具有多样性。最简单的表现即同一种后勤服务产品可以同时选择多种不同的制度来实现供给,例如饮食方面,学校可以依据不同的需要以及校内食堂不同特色选用不同的制度来实现饮食服务供给。

1.2.2制度选择具有目标性

高校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中的制度供给具有目标性的特点,即高校在后勤改革过程中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后勤管理模式。其目标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第一,不断提高高校的后勤服务能力与质量。第二,逐渐减少高校在后勤方面人、物、财等方面的负担。第三,合理降低高校投入后勤服务的费用。第四,追求高校的稳定发展。

2、高校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的意义体现

2.1增强了高校在后勤改革中的自主选择权

多元化的后勤管理模式为高校有效控制后勤改革进程、减少改革阻力、实现改革目标准备了条件,为沿着可控方向进行改革提供了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讲,它大大增强了高校在后勤改革中的自主选择权。另外,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扭转了传统后勤管理模式中不合理的利益比例,使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大于冲突利益,既保证了高校与师生受益,又保障了改革动力和改革的不可逆性,它对于高校后勤模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2实现了育人功能与经济功能的有效结合

传统的高校后勤管理模式要么只注重改革形式或经济效益,要么只注重育人功能,在体制的内容方面相当欠缺,造成了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混乱局面,严重脱离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应运而生,高校后勤实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始终把握着服务育人的目的,将教育功能与后勤服务联系起来,真正实现了育人功能与经济功能的有效结合。

2.3促进了高校后勤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高校后勤管理模式的改革就显得尤为迫切,并成为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然而事物发展的观念往往滞后性于事物实际的前进步伐,高校后勤管理模式的改革也不例外,比如说传统的高校后勤管理模式注重功利而缺乏长远眼光,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很难走出高校后勤实体的内循环发展状态。不过,这些问题都随着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的应用而得到解决,此种模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坚持效益功能与育人功能并重的原则,转换了经营机制,实现了资源配置的优化和管理理念的更新,从根本上促进了高校后勤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2.4实现了高校对后勤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管

在传统的后勤管理模式中,高校与后勤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某些同志甚至认为后勤管理部门应该彻底脱离高校体系,不应接受高校的监管。在这种制度下,必然造成后勤管理的不合理及不可控现象的产生。而高校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则要求高校与后勤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必要联系,要求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后勤管理之中,为高校对后勤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实现准备了基础条件。

2.5促进了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人员能力的提升

高校后勤管理工作对其工作人员的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中的自由市场制度则能为高校引进优秀的社会资源。首先,由于社会企业在整个经济环境中有过多次竞争经历,所以在工作的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优势,通过自由市场制度则能有效提高后勤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管理能力。其次,高校通过与社会企业的合作,可以有效借鉴企业中的优秀资源以提高其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能力。总之,多元化的后勤管理模式切实促进了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人员能力的提升,并有效提高了高校后勤管理工作的社会竞争能力。

3、影响高校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选择的因素

众所周知,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却有众多因素影响高校对其的选择。总结起来如下:第一,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影响着高校能否自由、科学地选择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第二,政府部门对于高校的管理和支持程度。政府对于高校的控制力越小,对高校的政策支持越大,则高校的办学自就越大,反之高校的办学自则受限制。第三,高校所在地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市场化程度越高,高校则有机会选择价格低、服务质量高的社会企业为其提供后勤服务产品。第四,师生传统思维定势的限制。第五,学校决策者的重视程度也影响着高校对于多元化后勤管理模式的选择。第六,高校后勤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与能力影响着高校后勤管理模式的改革。第七,高校与师生的购买力。

4、结语

第5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制度;高校;消解;消化;消融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前言

财务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管理的命脉所在。高校财务管理是指对整个学校的资金运动过程的预测、计划、监督和控制的管理活动。高校的财务管理不是简单的财务组织的设立和财务报销,而是包含如何适应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贯彻本校校训的一系列制度和管控指导理念和实践。

高校合并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地方高校自1993年开始合并,1998年掀起了合并浪潮,据教育部门介绍,成功的有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据调查,大学虽然在形式上合并了,但由于每个学校的财务制度、教职员工利益分配各不相同,财务运动方式不同,存在着诸多财务管理的矛盾。一是合并后原来的校名被取消的学校,他们的资金较多,合并后利益被平均化,心理不平衡,思想上有“吃亏感”,如果原来的学校校办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在利益分配上有满意感。其根本原因是市场意识的延伸。二是财务制度管理经济款项进取渠道不同,对新校的管理制度不适应,如被合并的W校校办企业效益好,教职员工能得到相应的分配,而新校校办企业效益差,教职员工得不到直接和间接的资金分享,无形中对新校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存有错综复杂的心理纠结。三是被取消校名学校的教职员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成长、晋职都摆到面前,如果他们的利益被边缘化,就会对学校带来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笔者较长期从事大学财务工作,对高校如何深化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思考。

一、正确处理本校与新校的关系,消解合并后统一管理的矛盾

所谓消解是指大学新校财务管理要善于消释、消除统一管理的矛盾。中国高校合并是中国教育趋势的必然选择,是教育部根据20世纪中国大学这一阶段多、杂、乱,教材、教学大纲、教育目标不符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设置统一的文化要求而采取的教改措施。尽管合并后存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必须服从服务这个大局,按新校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否则就会出现高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多、乱、差”。一是被合并的学校要从培育合格人才的高度看待统一的财务管理新制度,不要单纯从经济利益分配上去衡量。各个不同的学校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和特长,但特色要服从国家的教育制度和财务制度,只要对培育合格人才有利,符合国家对高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就应求大同存小异。二是新校党委和领导,要博采众长,要有正确处理好关系的意识,不要因学校规模大了而忽略了尊重理解被合并的学校。新的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后,学校领导要把教职员工的权益观、党委领导的权威观和社会主义的民主观统一起来。和谐融洽的关系不是压出来的,而是靠符合党的路线政策和教育规律的创新取得的。因此必须在尊重上级和爱护部属的辩证统一中消解摩擦,缩短磨合期。

二、正确处理组织上合并与思想上支持的关系,消化新校财务管理新制度

高校体制上的合并并不等于思想上完全和谐。有较多的合并学校削弱、消减了原来的优长,教育质量反而受到衰减就是说明。这固然是多方面的原因,但没能消化新校的财务管理新制度是不可忽视的要素。要求合并大学从合并转变为和谐,才能在教育这个平台上,同频共振,谱写财务管理制度的新篇章。一是从教学建设上消化新校财务管理制度,树立大财务观。如,某大学在2016年10月,学校有部级实验室教学试验中心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6个,某省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6个,某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5个;部级精品开放课程4门,部级精品课程3门,某省级精品课程52门;还有部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还有部级特色专业、“省特色专业”等。只有破除原来狭隘的小规模小专业意识,树立大财务观,学校共育人才的凝聚力才能形成。作为财务管理制度既要坚持预算和核算,防止用名目繁多的“乱改”进了个人和团伙的腰包,又要按照教育改革创新需要管好钱用好钱。二是要从学校能否“赢得未来”上消化新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树立规模效益观(花大钱办大事的发展观)破除不花钱才能不腐败的错误理念。新合并的学校虽然育人的目标不变,但摊子大了,使命和任务也更加繁重艰巨。随着国际国内教育革命的发展,他们竞争的压力空前增大,据某市的最新统计,近几年某市合作办学新进了33所国家名牌大学,为了办出特色,办出优势,必须开设新专业,加大硬件建设,才能吸引更多的名师到校任教。合并的新校,财务可以统一管理,集中使用资金,这就改变了资金分散管理、形不成规模效益的弱势。

第6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一、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缺陷

高校的内部控制环境是高校的管理制度与组织架构,影响高校经济管理目标的制定,塑造高校的组织文化氛围并影响内部控制参与者的控制意识,是实现具体内部控制的基础。当前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整体风险意识比较淡漠。近几年,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各高校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但机遇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姐妹,由于高校管理层不同于企业管理层,很少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风险意识比较淡漠,在决策上缺少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在追求“一流”的道路上过分强调“大楼”等硬件建设。伴随着求大、求新、求洋高标准的往往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瓶颈,为此,许多高校以某项收费权作为抵押,通过向银行借贷的形式筹集资金,并由此背上沉重的利息负担。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对高校收费的政策稍有变动,看有可能给高校带来巨大的风险。同时,“高校合并”使许多高校的院系重新组合,内部空间布局发生调整,造成一部分校区资源紧张,另一部分校区资源闲置。所以,资金严重不足和资产严重闲置成为许多高校比较典型的现状。

(二)决策机制有效性和决策制度的完备性等较薄弱。高校一般都是专家治校,但经济管理专家在高校管理层担任职务的并不多。虽然有的高校设有总会计师职位,但总会计师在决策中的影响力有限,在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高校主要领导兼任校内重要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或董事长职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这必然会造成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无法有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很难对该类校内法人单位进行真正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以致有些校内法人单位游离于高校内部控制机制之外。

(三)决策机构权力和职责不明确。许多高校设有校(院)务会议、财经领导小组、基建委员会、收费领导小组等决策机构,这类机构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重叠、权力和职责分配不明确现象,集体决策只是形式,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无法体现。例如,很多高校为了建设新校区而成立“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但由于缺乏授权机制,对指挥部与校基建委员会、校务会议、财经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基建处等机构的权限没有合理划分。指挥部的总指挥一般为主要校领导之一,内部审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在工程预算、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控制环节上出问题。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高校组织架构中地位偏低。高校资产基本上都是国有资产,高校的经济实体也都属于国有,但是,由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属于财务部门,在人员编制、管理权限等方面都受财务部门影响,对国有资产安全的监控力度不强,对高校或其下属经济的投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组织文化对内部控制影响不够。内部控制受高校管理层道德价值观、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组织文化方面的因素影响,如具有领导集体决策传统的高校,内部控制效果明显强于领导个人决策的高校。但是,当前高校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多停留在内部牵制阶段,很少将内部控制提升到组织文化建设层面,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一般只局限于高校会计系统内,认为只是财务部门的责任,如此必然影响到内部控制在高校风险防范中的作用。

二、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上的缺陷

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上的缺陷主要有:

(一)合同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体制的不断调整,高校内部职能管理部门、二级单位的自主性经济活动越来越多。这些经济活动涉及各类经济合同,许多高校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可能隐含的风险认识不足,对各类经济合同没有制订统一的规范。如某高校下属经济实体没有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对外签订了一份加盖系行政公章的技术协议,后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使该校遭受五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没有建立订立合同和管理合同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没有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擅自对外签订合同;三是合同的文本不规范;四是印章的使用权限不明确,有的甚至未经批准私刻公章。

(二)货币资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主要是针对会计系统货币资金的安全管理,包括财务部门及其下属经济实体的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安全管理主要体现在防盗窃、防贪污、防诈骗等方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特别是出纳与银行对账职能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但有的院校由于会计人员编制不足,安排同一个人担任出纳和对账工作,为货币资金安全带来隐患。为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教育部和财政部规定高校实行银行对账单“双签”制度,即高校财务部负责人必须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审核签字,然后再交由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报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核签字。“双签”制度有利于明确货币资金安全责任,但很难真正执行到位,因为很多高校的货币资金流量非常大,有的一个月就有上万笔货币资金流进或流出,审核和复核工作量太大。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主要在采购、日常管理、报废处置等环节。仪器设备是高校固定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一些“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将经费主要投资在仪器设备上。由于许多高校盲目追求仪器的先进性,对仪器采购缺乏科学论证,造成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而且,由于设备采购工作量庞大,许多高校设备部门将主要精力投在采购工作环节上,很少关注设备的使用状况,使设备管理成为薄弱环节。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时,只需报给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书面汇签,很少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到现场堪验和核实,内部控制漏洞明显。

(四)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校名的冠名权,特别是著名高校,其校名的无形资产价值无可限量。但许多高校对此认识不足,而校内外企业又千方百计想挂上高校的校名,以提高企业价值。由于学校对校名的管理机构、使用授权等不明确,很难对校名进行有效管理。有的校名即使已经注册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为到底有那些企业冠用校名,连高校自己也掌握不了。冠名权的流失还为高校带来潜在的声誉风险,如校内外机构利用校名在社会上非法牟利,其不法行为对高校声誉的损害是难以弥补的。

(五)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目前,很多高校物资采购都采取了政府采购模式,招标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但高校设备采购专业性很强,技术指标难以把握,市场行情也比较复杂,高校的监察、内审人员在招标工作中的参与程度、参与形式较难把握。

(六)校办产业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能没有贯彻到位,许多高校没有建立健全对校办产业负责人的任期考核制度,内审机构对校办产业负责人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对负责人的约束效果不明显。而且,审计主要是事后开展,只能起到部分惩戒作用,预防和激励作用有限,对校办产业负责人不能起到有效约束作业,致使有些负责人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和校办产业的利益。

(七)校办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校办企业对外投资现象比较普遍,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一是投资论证制度未建立,对被投资行业和项目缺乏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经济分析;二是对被投资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投资回报率低。

(八)校办企业改制方面的内部控制缺陷。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程序的内部控制不到位,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有的高校未对改制企业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致使改制企业的部分资产被非法隐藏、转移、瓜分;有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内审机构、财务部门未对改制企业评估价值进行必要的复核,没有及时发现改制企业价值被低估,造成国有资产被贱卖。

三、完善高校内部控制的措施

针对高校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完善高校内部控制。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高校应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科学划分各管理部门的权限和职责;顺应现代内部控制理论的要求,建立必要的风险评估机制;设置风险评估机构,定期为管理层提供风险报告;避免校级管理层在学校下属经济实体中兼职;合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地位,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职权落实到位;将内部控制理念作为学校的组织文化理念,在各级管理层和员工中广泛宣传;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提高管理信息质量,使各种管理信息在各管理层级之间及时传递。

(二)强化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应采取多层次对账形式落实“双签”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账工作水平和效率。一是在会计系统内不同职能科室设立对账人员,实行交叉对账,不同人员的对账结果必须一致;二是审计机构应用审计软件对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核对,会计系统的对账结果必须与内部审计机构对账结果一致;三是定期报告大额资金流向和用途,以便校级管理层及时掌握货币资金流动信息。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和评估机制,由不同机构分别执行采购论证和仪器价值评估职能。坚持和完善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评价制度,定期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进行评估,积极探索建立大型设备网络管理系统,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的开放性。建立和完善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和经济合同订立授权制度,将重大经济合同的复核纳入学校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责,加强对合同印章的管理,严防合同欺诈。

(四)加强对校办企业的内部控制。高校建立健全校办产业负责人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校办产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对外投资论证和评估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时评估投资风险,预防重大投资损失,特别要防止风险向校内转移;建立校办企业改制内部审计程序,对校办企业评估资产进行必要的价值复核。

第7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制度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基建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有着越来越多的决策权和自,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校办企业等经济主体的业务活动内容不断增加,高校经济类型的多样化,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也在增加,风险也在不断变大。在此形势下,对高校内部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一、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校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舞弊与欺诈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控制各种风险,提高高校管理水平和效益,为实现高校管理目标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它是一个能实现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

二、高校内部控制的几个关键点

高校内部控制是由多个环节、不同要素组成的,它们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并按照一定的结构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学校管理者的有效控制下,实现控制系统的自我调节,对发生的差异及时纠正或调整,并作出正确的评价。内部控制的范围和关键控制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控制

实行高校内部控制首先要从高校的组织结构开始,根据高校经济活动的需要分设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并对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控制,把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具体要求做到: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这五个步骤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来实施,就能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有利于内部控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预算控制

所谓预算控制,就是将组织的经营目标和资源配置予以量化,并使之实现的控制活动或过程的总称。高校作为公共教育事业,其目的不在于追求直接的经济利益,而是追求长远的社会利益。与企业预算相比,高校未来业务比较确定,在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既定的情况下,各项教育事业的实际支出几乎与预算没有出入或出入很小。高校预算的这种确定性,使其成为学校经济活动强有力的控制工具。一个合理的高校预算,加上严格的执行和控制机制,可使学校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对保障高校业务、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和高校教育事业整体目标的实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在编制预算时必须明确预算范围,充实预算内容,加强预算编制的监管力度,控制住预算,就控制住了学校的经济活动。

3、财务风险控制

这几年高等学校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高速发展时期,许多学校纷纷利用银行贷款等筹资方式进行负债建设。适当的负债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但过度举债也为高校带来了一定的财务风险,借入资金须还本付息,一旦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高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况且,高校当年的各项收入除了要支付当年的事业支出,还要支付举债的贷款利息,加重今后几年支出压力,借入资金比例越大,高校的财务风险程度就随之增大。因此,高校要保证正常的资金运转,要有一个合理的资金结构,维持适当的负债水平,既要成分利用举债来加快发展,又要注意防范举债过度而引起的财务风险的加大,导致高校陷入财务困境。高校的内部控制应当切实加强对高校贷款资金的投向管理和流量管理。

4、授权审批控制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应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审批授权程序,明确学校审批责任人及各院、处、系、部、所、室、中心部门审批人的程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各审批责任人本着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审批的经济活动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保证授权后处理经济事项的工作质量。

5、资产保全控制

资产保全控制的目的是安全与高效。高校应该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本规范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强化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强对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的控制。由于高效会计制度的缺陷,致使高校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资产保值增值意识薄弱,没有对资产使用效益和效率的考核。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资产购置预算经费的投向管理,资金使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使所购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只有这样,高校的内部控制才有实际意义。

6、合同管理控制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体制的不断调整,高校内部职能管理部门的自主性经济活动越来越多,这些经济活动涉及各类经济合同,因此高校应该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统一归口,明确职责,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7、政府采购控制

由于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高校的所有采购计划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范围。因此高校急需修改和制定新的会计核算流程和资金管理条例,特别对财政统一开设的账户的资金往来,财政收支和自有资金的划拨,研制出一套切实可行和规范的核算、监控模式。而负责操作政府采购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建立招标投标统一大市场,维护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8、建设项目控制

高校的基建项目是指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重大维修等投资多、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与快速发展,许多高校进行了新校区建设,并且,国家对高校的场馆、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也大幅增长。因此高校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建立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实行合同管理和项目跟踪审计制度,高校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合同管理,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要全面、文字表达要清楚,特别是合同价形式、物价浮动因素、政策调整因素、双方的承诺及主材的供贷方式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以便在合同履行中控制价格。对工程决算实行“初审、终审”二审制度,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理工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高校内控制度是个系统工程,由诸多环节组成的。它是高校最重要的管理工具。我们要将控制触角伸向高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不留下控制死角。使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能真正成为学校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根据高校经济活动的发展规律,制定出一套科学、严密、有效、可操作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01)41号,2001

第8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高职院校

1高职院校需关注人力资源管理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下,高职院校在日后的建设发展中,管理水平提升成为关键任务,人才作为院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我们需要尤为关注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提升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可以促进院校适应市场化改革,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并且能为教师发展提供平台,最终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1.1高职教育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时代赋予高职院校培养“一技之长+综合素质”兼备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社会关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对其也提出人才培养的市场化趋势,市场需求如何把握,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如何从容面对,现已成为高职院校关注的重点。在各高职院校适应性改革的征途中,是否能提升自身的应变力,高职院校内部成员的意识、态度、行为非常关键。在高职教育市场化这一时代背景下,人力资源必然成为核心竞争优势,高职院校需要将人员的优化配置、人员的再学习(培训与提升)、人员的考评、人员的激励、人员的解聘与续任等方面的工作,借鉴企业管理的有效理念与方法工具,实现人力资源使用效用的最大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1.2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

高职院校属于事业单位体系,其固有的人事制度体系一直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铁饭碗”、“终身制”以及由此而来的“论资排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一直是体制内教职工们的专用词汇。国家为了深化教育改革,通过改变管理体制,调整分配制度,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养,相继出台多个文件,同时拿出了一些具体改革措施,如打破“铁饭碗”,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用人机制改变“能上不能下”的局面,提倡竞争择优……这些具体改革措施要真正落地,是一个系统工程,他涉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合同管理、考核、激励等,因此高职院校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将改革落到实处,需首要关注自身管理的变革。

1.3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

高职院校一路发展,现今院校普遍提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走特色发展之路”,那我们院校的发展最终靠什么实现?当然是能适应发展、认同院校发展规划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但是我们的教师队伍在长年的传统人事体制下,目前呈现出缺乏自发提升个人素质的内在动机。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养成,离不开院校人力资源管理者对教师结构的合理配置、对教师潜力的挖掘;需要管理者未雨绸缪,为教师提供成长和提升的平台;离不开管理者自身的公平、公正,能对教师的态度、行为、成果做出客观地评判……总而言之,高职院校需要在传统人事管理体系下有所突破,为教师提供发展的平台,激励教师自身发展。

2高职院校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必然趋势

2015年8月教育部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职业院校在管理理念、能力等方面存在差距,并在计划中将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列为重点任务。从《行动计划》中我们可以看到:教育部将高职院校的管理水平及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到了重点任务层面,人才是高职院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且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要规范、有序进行,前提是在院校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高职院校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必然趋势,它是规范管理的前提。订立一个合法、理性、规范且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管理水平提升进程中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可以建立健康有序的员工管理秩序,这首先是对院校形象的一种宣传。②可以防止组织管理的任意性,为各级领导与员工创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③制度中对不同成员的行为规范及责权利都将做出规定,对规范组织的管理至关重要;且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明确,将使院校的人员管理有序化、规范化,降低管理运作成本。④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员工管理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如具体的某些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⑤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管理员工,将防止员工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或不公平现象,能有效降低院校内部矛盾或纠纷。

3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构想及关注要点

3.1参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搭建制度框架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由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界的相关专家制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标准中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分为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一般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规定的六大工作模块及具体工作内容,梳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框架(见表1)。通过查阅文献及部分高职院校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目前高职院校人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见表2),这些制度内容是否足以提升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院校适应市场化改革?我们参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对比分析,结合高职院校自身特点,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框架进行梳理。

3.2制度设计方法———5W1H模式

3.2.1关于5W1H模式

参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的6大工作模块,搭建了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那么到拟定具体制度时,我们可以采用5W1H模式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3.2.2以假期管理制度为例,谈5W1H模式的应用

假期管理制度属于劳动关系管理模块中规范员工行为的一项常规内容。

3.3制度设计关注四大原则

目前高职院校的管理对象身份相对复杂。根据编制的不同,主要存在两类教职工: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编内)和非事业编制的教职工(编外)。管理过程中,一般直接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编内教职工,而编外教职工属于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于他们的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系列劳动政策法规执行,因此高职院校在设计内部管理制度时必须权衡考虑两类管理对象。对于组织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十九条规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当中提到,组织内部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并且制度需要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只有这三个条件具备,规章制度才被认定为有效,才能起到约束员工的作用,才能作为相关部门审理劳动纠纷的依据。同时我们发现很多制度执行起来问题重重,源于制度设计时,更多的是一些冠冕堂皇的条款,在操作实用层面欠考虑。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设计过程中,为保障其有效性,需要关注四大原则。

3.3.1内容合法

在设计制度时,必须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束员工的行为,而相关法律既包括适应编内教职工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包括适应编外教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系列劳动政策法规。在拟定制度内容时要注意,第一:不能出现非法限制或者剥夺劳动者法定权利和自由的内容。譬如:某些单位对女员工做出规定:未育女员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向所在部门递交生育申请;第二:不能强迫劳动者冒险作业或超时劳动。譬如:某些单位在制度中拟定:员工必须服从单位的加班规定……注意:加班是有法律规定的限制情形的,绝不能简单粗暴地要求员工单方面服从企业规定;第三:对违纪员工的处理不能随心所欲,需参照相关法规、办法。譬如:广东省内单位,若因员工过错造成单位产生经济损失,对于员工责任的追偿,需要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3.3.2程序民主制度

一般是由组织管理层设计,但要注意不能由管理层设计完成后,直接形成制度文件。在制度形成的过程中,一定要同时采纳员工一方的意见和想法,并且制度成文,在组织内部实施之前,必须得到员工认同。程序民主这一原则关键要做到:保证员工参与制度设计过程、征求员工意见、制度得到员工认同。

3.3.3制度公示

公示就是指制度设计出来应该为全体员工和组织各个部门所了解。公示不能以口头传达的形式,一般合法有效的公示形式为:以组织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②。

3.3.4操作实用

以一种经常出现的情况为例:高职院校往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员工聘用/劳动合同时,规定的必备要件之一就是“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③”。在操作这一制度时,不是单位口头说某个员工达到这个条件就可以顺利解除其聘用/劳动合同。因为单位必须证明这个事实的存在,那么事实依据就是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是否能真正起到作用,关键要看:①考勤制度是否符合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要件?②考勤制度所依托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法?③单位有义务证明,考勤制度所确定的考勤范围包括哪些?④考勤制度是否在单位真正实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否能“落地执行”,这四大原则缺一不可。

4结语

第9篇:高校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以*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和第*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人事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要有利于落实高校办学自,有利于高校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

2.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在改革学校内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精简和调整学校内部党政管理机构,改革和调整教学、科研组织方式,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以转换机制为核心,通过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岗位聘任,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大锅饭”,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创设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整体水平。

二、高校机构编制改革

4.精简机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精简学校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明确校部管理机构基本职能,剥离服务职能、经营职能,划出教学科研辅助服务等部门。努力克服校部机关“政府化”的倾向,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职能相近的部门和机构要尽可能合并或实行合署办公。学校管理机构数按学校规模和管理跨度确定,原则上10-20个左右。学校内设党政管理机构的领导职数,一般掌握在机构设置数的2.5倍以内。

5.努力提高并合理确定高校的生员比(学生与教职工比)和生师比。学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努力压缩非教学科研人员,提高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从严控制教学管理人员编制,学校要遵循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原则精神,较大幅度地精减机关工作人员,全校党政管理工作人员编制原则上控制在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人数的12-15%(校部党政机构人员编制可按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人数的6-10%掌握)。“十五”期间,全国高等学校平均当量生师比要达到14:1。

6.理顺教学科研组织管理体制。要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教学科研的整体实力水平、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强学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原则,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进行校、院、系管理体制改革。要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校、院、系(所)的管理职能,降低管理重心,调整管理跨度,规范管理行为,激发各级组织的活力。要通过理顺校内管理组织的关系,形成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机制,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组织的规模效益和整体管理水平。

7.加快编制制度改革,理顺编制管理体制。高等学校的人员编制根据岗位职能、承担任务以及管理体制的不同,分为三大类:基本教育规模编制、专职科研编制和附属单位编制。主管部门只核定基本教育规模编制、专职科研编制和部分附属单位的编制。大部分附属单位随着后勤工作社会化的推行,要逐步从学校规范分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国家控制编制经费的总量和教育经费中人员编制经费的比例,实行编制定员与人员经费直接挂钩和人员编制经费动态包干,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建立宏观调控机制和学校自我约束机制。

三、高校用人制度改革

8.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破除专业技术职务和干部职务终身制。教授、副教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党政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聘任制和行政管理职务聘任制、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要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职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探索和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相结合的教职工资源开发机制。

9.聘用合同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的用工形式,以聘用合同形式确定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用人制度。高等学校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的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用2-3年时间,在高等学校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职员聘任制和行政管理职务聘任制,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10.高等学校要在严格定编、定岗、定职责的基础上强化岗位聘任和聘后考核,强化竞争机制,淡化“身份”评审。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提出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聘任期限,按照规定程序在校内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在聘用合同执行期间,学校和教职工双方所提供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双主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四、高校分配制度改革

11.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高校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实行人员经费单列,以人员经费包干为手段,推进校内综合改革,实施目标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各高校要加大学校内部分配改革力度,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实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对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采取重大措施,提高他们的待遇。对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12.按照*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改革现行的高校工资分配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在实行工资总额和人员经费包干的前提下,结合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积极进行学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探索强化岗位、以岗定薪、按劳取酬的工资分配制度,真正建立体现高校特点的具有激励功能的工资分配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高能低。

五、落实高校内部管理自

13.要严格依法落实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自。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依法自主、有效地管理学校内部事务,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政府部门不对学校办学自范围内的事务进行干预,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办学、用人和分配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权。

14.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学校自主确定和调整学校的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及其管理体制。在国家规定的学校内设管理机构限额内,学校自主确定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在主管部门核定下达的人员编制定额内,学校自主确定人员配备和各类人员的构成比例,决定人员的使用。

15.高等学校有权依据校内各方面承担的任务和工作性质,选择不同形式的用人制度和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有权依据教学、科研等任务和国有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照授权自主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前提下,确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工资津贴分配办法和标准。

六、建立人才流动保障和服务体系

16.制定有关政策,建立与用人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保障体系。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校自身的办学优势及其他优势,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作岗位,积极引导和协助分流、待聘人员转岗就业。当前,对超编的和不能胜任现岗的人员,要采取切实措施,实行教师和管理、教辅、工勤等人员在校内的合理流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为其转岗交流创造条件。在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工作中,对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的教职员可采取一定的过渡措施给予妥善安排。要建立或依托仲裁机构,对人事劳务纠纷进行疏导和仲裁。

17.构建人才交流服务体系,建立高校教职工合理流动机制。高校要确定待聘人员的管理服务机构,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可设立校内人才交流中心或类似机构,对待聘人员进行接收和一定期限的托管,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思想教育,负责转岗交流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尚未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地区,高校要通过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富余人员的校内转岗分流,建立校内待业保险机构。已参加社会保障改革的学校,内部难以消化的富余人员,可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当前,学校富余人员首先或主要是在学校内部和教育系统进行合理流动。要加强与政府主办的人才交流中心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向社会用人单位推荐聘余人员。

七、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实施

18.积极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学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使学校成为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国家将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教师职务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办法,以及教育职员制度等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实际研究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并加强对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