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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最基本的方法精选(九篇)

德育最基本的方法

第1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首先,以人为本是现代德育的核心。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社会发展本质的正确把握要求我们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而发展作为经济社会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根本上是人才的竞争,重视人的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已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主流。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要求人们必须终身接受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回归人的本质,做一个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就是科学发展观对大学德育的根本意义。从世界各国德育的共同趋势来看,“学会做人”“学会关心”“学会共处”“学会生活”成为德育的主题,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色彩日趋浓厚。无论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还是从道德的实践主体本质,或从教育是培养能独立思维、有创新精神、有自主意识和自觉行为的个体来讲,以人为本都是现代德育的核心。现代德育具有突出的人学特征,核心思想是促进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和谐全面发展,从而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

其次,以人为本也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关于“法治”,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个著名的公式被人们广泛引用,他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样的法律才是“良好的法律”,涉及法律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意义就在于确信法律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地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必然离不开人的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开始被重视,维护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法律的必然价值取向。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法律价值的承载者和终极目的。我国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和终极归属都是为了对人的自由幸福生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取『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形成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自觉认同。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取向的必然选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大学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人本基础。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统一关系

回顾中国历史,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不重视道德教育,一味地依靠刑罚的强制手段,靠强力来制服那些违反法律的人,人们就不可能产生“羞耻之心”,也不知道违反法律是“可耻的”,不可能在内心中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惩罚,甚至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一犯再犯,从而陷入邪恶的深渊。纵观儒家学派“德治”思想,尽管其强调“德治”往往重于、多于强调“法治”,而且常常用滥用刑罚的亡国亡君的事例来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但在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后面仍能看到其德法并举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统治者一方面搞“贞观修礼”,制定了一套封建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制定法律,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严密、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唐律,不仅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其道德观念。目的是“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促进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要求我们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改革。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大学德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自我是否意识到,从客观上来说,人在社会里生活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法律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普遍要求,而道德则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许我们不可能做到使每一个大学生都达到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完美境界,但是至少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给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确定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点之一在于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基本要求。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有所长,但又相辅相成。道德教育强调的是自律,而法制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他律;道德要求人应该为善,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能使二者共同发挥最大作用。

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途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德育与法治相结合是学校德育的一个突出特点。道德规范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但要使道德教育具有约束力,还必须以法制和纪律作为保障。西方各国不仅建立了完备的基本教育法,还有一系列的学校工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来配合,实行依法治校。《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的全国性教育改革计划,1993年首先作为法案正式生效。又如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全面展开。再如,日本1947年3月31日颁布实施《教育基本法》,强调:“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国家及社会的建设者,培养爱好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的价值、注重劳动与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国会还以《教育基本法》为准则,之后又颁布《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教职员T许可法》《社会教育法》。1987年,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根据教育基本法确定了而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②

当代西方学校德育教育不仅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做保障,而且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规范化,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发挥法规的作用。在世界导师制发祥地——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对学生要求十分严格,无论是文科或理科学生,都要求他们不仅要有好的学习成绩,而且要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质和社交能力。1984年,学校出版了一部管理学生的“法典”——《学监备忘录》,对重要场合的着装、俱乐部或社团的组织、公共集会或游行、公共演出等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规定。美国所有大学都设有校警,大的学校还设有警察局,学生若有违法行为,轻则由校警配合学校进行教育,重则交校外警察局法办。而且,西方学校把许多德育教育内容融于制定的准则之中,如《常用语言、行为的准则》《家庭中的行为准则》《人与人之问的准则》等,使德育教育在法制和纪律的保障下,处于良性循环之中。美国高等教育阶段的道德人格教育与法制教育是互相结合的,其主要解决的是学生社会义务、法制观念、心理健康、人格理念等问题。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例,该校设有学生工作中心,这一机构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校内开办经营性的服务实体,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帮助孤寡老人料理家务,帮助贫困家庭修盖房子,帮助移民子女学语言等这些活动,使学生体验生活,体察社会,增强社会义务感。这所学校还在校纪方面明确规定,不许打架,不许盗窃,不许吸毒与贩毒,就是在校内游行与静坐也必须在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否则即按违犯校规令其退学,这对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必要的。③

借鉴和反思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我国正在实践中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近年来,我国已颁布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建立了基本教育法。还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治校,有一系列的学校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出台。法律所固有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教育包括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还应从以下方面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首先,要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项基础性教育,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评估、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教育管理机制。要从娃娃抓起,针对幼儿、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地展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学还应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配套的法律课程选修课,开展各种理论联系实际的相关教学实践活动。其次,要由简单的道德说教转变为以赏罚机制为载体的教育,克服只讲鼓励不讲惩罚或只讲惩罚不讲鼓励的两种片面倾向,把主体的德行作为利益赏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再次,高校德育应加强法制化管理。法制化管理是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现代德育方式,它通过执行制度、管理行为去教育学生,完善学生人格。但是,这项重要工作仍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或者有章不循。这种状态使管理混乱,既费时费力又做不到公平公正,学生受不到应有的教育。因而,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法制的作用,把德育的内容融于具体的法规与准则之中。凡可以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德育活动和工作,都应制定相应制度。不仅要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且要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落实在行动上,从而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总之,只有把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从制度上有效促进他律向自律转化,实现高校德育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公丕祥.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578.

②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294.

③刘和忠.美国学校德育的特点及其评价[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106

[参考文献]

联合国教科文组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第2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作为道德素养的最重要的真理在少年时期没有成为习惯,那么,所造成的损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让少年一代健康成》),这有力他说明了少年儿童早期培养良好道德习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小学教育应该把道德习惯的养成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道德习惯的形成有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年龄较小的少年儿童要从初级的、简单的、具体的事情做起。他还就培养和形成道德习惯的规律作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

在加强对小学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我们借鉴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理论,注重对学生的道德习惯的养成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明理激情法。这是最基本的一种方法。我们知道,任何一种道德现象,只有当少年儿童对它形成了正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内化为情感和意志,外化为行为和习惯。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自觉性是形成道德习惯的必须条件之一,要培养学生的道德习惯,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从向提高其自觉性。我们对学生每提出一种道德习惯要求,总要做好充分的说理工作。譬如对于升国旗时立正致礼的习惯要求,我们开展了“知国旗、爱国旗”的教育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给学生讲解国旗的来历、国旗的象征意义,使学生从内心深处生发对国旗的热爱之情,自觉地养成习惯。

2、榜样激励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够对小学生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因此,在训练学生的道德习惯时,我们注重树立道德习惯方面的榜样以导向、激励学生既注意把历史上及当今社会上的具有良好道德习惯的人物介绍给小学生,引导他们学习,更注意在本校学生中树立道德习惯榜样。每学期,我们都要结合“家乡好孩子”活动,评选出道德习惯方面的小标兵,如最讲礼貌标兵、最守纪律标兵、最勇敢标兵等等,张榜公布,并组织宣传小标兵事迹的演讲会、故事会,号召学生学标兵、赶标兵。由于标兵就在身边,就是自己的同学,学生觉得亲切、可学。

3、师德垂范法。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对青少年学生接触最多,了解最深,影响也最大,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常常是学生的楷模。因此,教师垂范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习惯的一种重要方法。我们要求教师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提出“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应该做到;凡是不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也应该做到”的口号,全体教师严以律己,在道德习惯的各个方面为学生做出了典范,给学生以深刻的影响。

4、自我教育法。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自我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他反复强调“自我教育是学校教育中极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帕夫雷什中学》),同样,道德习惯的养成教育中,自我教育也是“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我们制订了《在校一日常规》、《道德习惯二十条》等制度,并把其中的主要内容编成儿歌、顺口溜,还谱成歌曲,让学生吟唱,使其牢记行为习惯方面的基本要求,在平时自我对照,自我约束。我们还制订了道德习惯考评细则,其中有学生自评、互评,并采用量化的方式,让学生定期自我评价,自我矫正,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道德习惯水平。

5、环境熏陶法。校园环境对于学生的道德习惯的养成,具有很重要的示范、熏陶、感染作用。苏霍姆林斯基曾经强调,要让学校的每一面墙壁都说话,这是一个比喻,实质上是要求学校注重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我们一方面栽种花木、辅设草坪、堆砌假山、绿化、美化、净化校园,让学生在优美洁净的环境中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我们努力创设良好的的校园文化,如在每层楼的走廊张挂伟人、名人画像、张贴名人名言,把校风、学风镶嵌在教学楼的栏杆上,黑板报定期刊出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专刊,营造出一种浓郁的道德习惯教育的氛围,使学生耳濡目染,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第3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甘肃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 高校德育是人与人之间关于人类世界和自然世界的基本认识的交流与对话,根本目的是让学生知善懂道,起点是分析人的本质,基本原则是遵守人类长期以来形成的德育原则,基础是对基本人类文明的学习与认知。德育的目的、起点、原则、基础,是高校德育的逻辑前提,只有对这几个德育逻辑前提的充分理解和把握,高校德育才能真正有效地展开,才有可能取得较好的结果。

[

关键词] 目的;人的本质;原则;基础

[中图分类号] G4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4)06?0009?04

一、根本目的:培养学生知“善”懂“道”

“善”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也是人类文明最高的智慧,高校德育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知道“善”和行“善”,这是德育的逻辑前提之一。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有残酷的战争,在现实生活中有众多的恶的行为,都是因为人们不懂得善,或者对善没有更好的理解,致使有恶的行为出现。高校德育不是简单的理论说教和知识灌输,柏拉图认为:“知识和真理可被看做类似于善,但以为它们等于善就错了。给知识对象以真理,给认知者以认知能力的实在,就是善的理念。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所在之处获得他们的可知性,并且从善得到他们自己所是之处。善本身却不是一个存在,它的尊严和统摄力量都超过存在。”[1]柏拉图认为善是知识的源泉,不能反过来用知识和真理规定善,善不是囿于某一个存在和本质,但却统摄着所有的存在和本质。这一伟大的论断向我们表明,简单的知识传授和学习,不能改变人类做恶的行为,人们必须通过知识学习,寻求探索理解接近善。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即知识”,“无人有意作恶”,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人们不相信一件事是最好的事,他们就不会去做这件事;如果他们这样做了,那就是出于无知。”[2]“没有一个人在知道善之前能够足够的正义和美”,柏拉图洞穴理论使我们懂得两个世界即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的存在,在可知世界里,“只能用思想才能看到的实在”即善的理念和世界的本质。康德则进一步说明,道德自律与意志自由相结合体现为善良的意志,康德认为人们只有遵守道德的法则的行为,才是合乎道德的,才能称为善行。康德提出三条道德法则:一是“无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是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都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则”;二是“这样行为,无论对你自己或别人,在任何情况下,把人当作目的,决不能当工具;”三是“每个有理性者存在着的意志,当做普遍立法的意志。”

“道”,是关于世界的认识理论。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的基本功能,传道是第一位的,授业、解惑的根本目的是学生懂道即认识世界的本质。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3]“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由此我们得出,“道”是万物本原,源于现实世界却超越现实世界,使人们在更高层次上认识人生,认识世界。道给我门打开来另外一个世界,即理想世界或者可知世界,使人们可以在这个世界里看清楚现实世界的美丑、善恶、是非、欲望、痛苦与快乐。人们只思考“形而下”的存在即现实世界,不思考“形而上”的理想世界,就无法走出现实世界的困境,所以,掌握“道”的基本内涵是高校德育的最高境界。

二、起点:认识人的本质

不认识人的本质,无法对人进行教育,更谈不上德育。人在不认识自己本质的情况下去对人实施教育,只能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摧残,和动物界的互相厮杀或者吞食毫无区别,把驯狗或者驯虎的技能用来教育人跟一只老虎教育一只狗一样滑稽。德育的对象是人,是人认识世界和人自己本质问题,所以起点即认识人的本质自然必然是德育的逻辑前提。

人的认识活动始于对自然界的认识,始于对自然世界的本质的分析,在追寻自然界本质的过程中,人开始了对自己的本质的认识,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的实践揭开了人类认识自己的序幕,西塞罗认为:“苏格拉底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转换到人间,引入城邦和家庭之中,使哲学开始思考人生与道德,善与恶的问题。”[5]人在认识人的本质过程中,开始了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由此可以概括为:自然世界的本质——人的本质——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探索人的本质的基本历史轨迹,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一历史轨迹进行了智慧的总结:“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6]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7]。“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8]“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在本质上具有自然性与社会性双重属性。

高校德育必须在认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方面上下功夫,人的自然属性主要表先为人的理性和思维方面,“人们发现,在他们自身之内确实存在着一种把他们和其他物件区别开,以至把他们和被对象所作用的自我区别开的能力,这就是理性。”[10]“我确实有把握断言我的本质就在于我是一个思维的东西,或者在于我是一个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就是思维。”[11]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人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一系列行为,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相互交织,互相影响,使人成为一个复杂的实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具体而深刻的变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社会成员的关系、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关系、政治经济发展与教育的关系、高校与社会的关系、学生与高校关系等等这一系列的社会关系都发生了变化,人的本质自然有了变化。高校德育必须在重视人的自然属性的基础上,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分析人的本质,才能实施有意义德育,否则德育就变成了简单的说教,起不到任何教育意义,显得过于苍白无力。我国高校长期以来在德育方面忽视了社会关系的变化和人(学生)的理性,对社会关系演变下的人的理性及行为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现实中高校大学生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都有着不同的社会关系,在出身、成长的环境与过程、认知能力、智力水平、信仰、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都不尽相同,都有不同的人生发展困惑,这是活生生的大学生本质的体现,德育必须深入大学生实际,在充分认识他们的基础上尽力进行交流与对话,忽视了人的大学生本质的强迫性德育不但不会起到教育意义,而且会使学生最后陷入虚无主义、投机主义、无政府主义的状态。德育是人与人与关于人的本质的讨论与对话,是关于正义与美德的讨论,是研究人类至善的学问,“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12]。

三、原则:遵循基本德育教育原则

因材施教原则。孔子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13]德育必须在分析掌握学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截止2012 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全国共有普通、成人高等学校2790 所,普通高校2442所(含独立学院303 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1145 所,高职(专科)院校1297 所,成人高校348 所;各种形式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325.2 万人,全国在学研究生172.0 万人(其士生28.4 万人,硕士生143.6 万人),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达2391.3 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583.1 万人[14]。普通高校按综合实力分为“985 高校”“211 高校”、省属重点高校、省属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等;按学历分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按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分为北上广为代表经济非常发达地区高校、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校、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高校,按出生、成长环境划分为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按照家庭收入划分为贫困家庭学生、一般收入家庭学生、高收入家庭学生,按年龄划分18岁至45 岁,如此庞大如此复杂的高校教育体系,必须在科学的分类的基础上才能展开教育活动。以本科生为例,我们必须清晰的认识到,清华、北大的本科生和西北一所普通高校的本科生在出身、成长的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地理环境、自身综合素质、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存在着全方位的巨大的差异,如果采取同样的方式方法、同样的教学内容,德育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整个德育就流于形式,变成了一些人或者一群人和另一些人或者另一群人互相说着对方都听不懂的话的枯燥游戏。德育的根本目的是人与人的对话,对真善美的理解与追求,对善的灵魂的塑造,只有因材施教,才可能达到德育的目的。

法道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德育在更大程度上要遵循人的自然属性。庄子认为:“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天。知天人之行,本乎天……”“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15],“顺乎天然,乃是是一切快乐和善良之所由来,而服从于人为则是痛苦和邪恶的由来”[16]。卢梭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调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树木的果实。”[17]卢梭认为教育者应适应受教育者的成长和发育,“世间的父母和教师不是从儿童造就儿童乃是完全按成人的要求把儿童造就成学士、博士,野蛮的教育使儿童欢乐的岁月在眼泪、惩戒威吓、奴役中度过”[18]。儿童是未成熟者,不是学问家,不是道德学家,不是神学家,教师施教要设身处地为幼小儿童着想,不能脱离儿童,不能揠苗助长。现在中国普通高校在实际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总的目标和做法都是想把学生培养成顶尖的科学家、各个领域的专家或院士、诺贝奖获得者、道德的楷模,等等,家长都期望孩子们成为顶尖级科学家、专家学者、治国的栋梁,这些美好的期望并没有错,但在不分析不评估具体学生的具体状况下做出这些决定,不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注定是会失败的。培养学生的过程不是制造机器的过程,必须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适当的教育。高校德育不是培养没有任何瑕疵的十全十美道德楷模,道德伟人,而是尊重人成长和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遵循基本的德育原则和教育原则,给学生发展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使学生成为一个拥有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

四、基础:掌握最基本的现代文明

《礼记?大学》指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能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0],这充分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人的自由,所以高校德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在理论上和行动上束缚学生,而是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促使学生在更大的程度上自由而全面发展,一切德育的目的都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那么可以肯定的说,提高每个学生或者公民自身的文明素质成为德育最基础的最基本的途径。个人修养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才能促进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反过来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提高也会促进个人文明水平的提高,二者相辅相成。“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1]高校德育的对象是一个个活生生现实中的人,必须俯下身来,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情况,从具体情况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些大而空的超越人的本性的和学生具体情况的德育内容和做法,注定会阻碍学生的发展和国家的文明进步。由于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不发达阶段,也是文明水平不很高的阶段,所以,让提高每个大学生或者每个公民掌握基本的人类为文明知识成为最基本的最低必须。本文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当前中国的大学生或者每个公民需要懂得的最基本的人类文明主要包括政治文明、法治文明、伦理文明。

懂得基本的政治文明。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22]。政治的确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方面,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在整个国家全面现代化发展时期,也是矛盾集中时期,急需要普及基本的政治学常识,否则就会造成混乱。有关国家、政府、政党、阶级或阶层、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基本的政治学知识必须普及。使人们懂得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政府,什么是政府的责任,什么是公民,什么是公民权利和义务,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什么是最基本的公平和正义,利益如何分配,等等,这一系列的政治知识是一个现代国家或者政府、公民个体都必须懂得的基本问题,做到把政府的问题交给政府处理,把公民的问题交给公民处理,比较好的处理好政府和社会、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促进国家的发展。所以让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政治文明成为德育的基础。

懂得法治文明。“在我们今日,谁都承认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23]。“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24]“法治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25]由此我们得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26]。必须以法治精神为基础和前提,展开德育。正如康德说:“法律就是那些使任何人有意识的行为按照普遍自由原则确实能与别人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27]“法律本质上是道德律,是以外在制约个人滥用自由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道德律。”[28]所以启迪学生的懂得法治的要义,成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前提。

懂得基本的伦理文明。在一定的社会生活中,人们有必要共同遵守一些千百年来逐步积淀起来的最简单、最起码的伦理道德。长期以来,我国各个阶段的教育都唯成绩为最高目的,忽视对学生基本的伦理文明、日常行为规则的教育,所以学生缺乏最基本的伦理教育,大学生当中出现的一系列有悖基本伦理和基本道德的事件都跟我们长期以来在教育过程中缺乏伦理教育有关。现在很多大学生在尊敬师长、尊敬父母、尊重同学、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尊重爱情亲情、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公德、遵守人际交往礼仪、使用文明语言等等一系列的最基本的伦理规范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而懂得基本的伦理文明是德育的前提、基础、内容。康德认为人既是“自然人”,同时也是“道德人”,服从“自然律”和“道德律”,让学生懂得学会遵守人类社会已经形成的普遍的伦理法则是人存在的必要,也是高校德育最基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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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卢梭.爱弥儿论教育(上卷)[M].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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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06(02).

[2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71.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71.

[25]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 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99.

[26]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4-10-24(01).

[27] 西方法律思想史编写组.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309.

第4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中技生德育;课程改革;必要性

德育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教育活动。一般来说,“德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传习一定的社会意识、社会规范,形成受教育者一定品德的活动。”①简言之,德育就是培养人的品德的活动。学校德育作为德育的一种主要的、典型的形式,是“教育者根据社会的要求和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与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一定社会的思想道德影响,并通过其品德内部矛盾运动,使其养成教育者所期望的品德的活动。”②可见,学校德育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德育活动,是对新生一代的品德教育,它对下一代的成长成才发展有重要作用,对社会发展亦有重大意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德育最重要的场所。中技生德育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技术学校中技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统称,其手段、途径和方式方法很多,其中通过德育课程进行品德教育是最重要途径之一,它是对新技术工人步入社会前专门进行的相对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法纪、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或者说是对技工学校学生就业前最后一次专门的社会主义德育洗礼。鉴于此,中技生的德育课程必须适应当代技工学生的成长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必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德育实践要求,更须体现技工学生未来职业特点和生活需要——突出技工学校德育课程的特色。作为技工学校的德育专职教师,经过近几年的德育课程教学实践,我们明显感到,当下的中技生德育课程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无法满足技工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也无法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德育目标,其改革迫在眉睫!具体来讲,一方面德育课程内容陈旧、呈现形式单一,不能反映新时期新信息新要求,亦无技工学校德育课程特色;另一方面德育课程形式僵化保守、教法学法机械简单,没有走出传统的理论说教模式,无法真正实现德育课程教学目标。

从国际国内德育现状来看,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变迁,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思想文化水平和道德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对道德教育特别是学校道德教育提出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二战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道德教育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世纪50—70年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出现了以宗教为基础的道德教育向学校道德教育转变的趋势,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教育机构都十分重视道德教育,并且把道德教育放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目前,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里,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在道德教育的理论、制度、实验室、课程体系等方面的研究与运行都已达到十分成熟的状态。同时,世界各国都将“使新一代的国民具有适应21世纪社会、科技、经济发展所必备的素质”作为课程改革的首要目标。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热潮已于上世纪末掀起,关于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校本课程等理念与形式已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然而,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才日渐受到重视,虽然在技工学校里高技生的通用职业素质课程已逐渐在全国推广,但中技生德育课程一直未能走出理论说教的根本态势。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关于技工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处于零星、分散的状况,缺乏理论化和系统化的研究,急需解决技工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理论缺乏问题,即直面德育课改中最基本的问题,急需解决德育课程形式僵化保守等问题。因此,当前,把对技工学校里中技生德育课程改革作为一个完整课题来研究具有现实必要性。

我们认为,新时期中技生德育课程改革应当基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一般目标和中技生德育个性目标要求以及中技学生成长发展的阶段性特点,通过借鉴和利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新课改的有益经验和成果,学习普通高校“两课”和其它技工学校德育课程中的一些成熟、优良做法,衔接高技生通用职业素质课程的内容与要求,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哲学、法律和最新的国内外课程改革理论等社会科学学科知识,结合教学实践,去探究当代我国技工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相关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进中技生德育课程改革。具体而言,我们需要一方面致力于德育课改的理论研究,搞清楚德育课改的目标、内容和形式等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可以重新编排出一本适合当代中技生的德育读本;另一方面通过教学实践,探寻出一系列有效的适合技工学校德育课程教学的新方式方法或途径。这样才能切实促进社会主义德育发展,才能有效实现中技生德育目标,才能培养出真正合格的新一代技术工人!

第5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诚信;社会法律性质;诚信教育

面对社会诚信缺失的严峻形势,高校普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诚信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还是不少,诚信危机依然存在,如此情形迫使人们不得不进行更深入的探索思考。本文认为,诚信教育之所以重要,是由诚信的社会法律性质和高校的社会职能、法律责任决定的。诚信教育成效不佳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在诚信教育中不诚信或不够诚信。为此,高校必须牢固树立诚信教育是立校之本的思想,实事求是地对待诚信教育中的问题,以诚信精神言行一致地贯彻实施诚信教育,扎扎实实地打造“诚信”品牌。

一、诚信是为人之本、社会之本、法律之本

本文之所谓“本”,是“事物的根源、根基、根本”的意思。

诚信乃为人之本——此既为古训,亦是今说,堪称至理名言。其原由可有多种解读,但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诚信是道德的基础、社会的必需。我们知道,道德是以善恶评价的方式影响人们思想、调整人们行为的一个庞大的思想意识形态和基本行为规范体系。“诚信”即诚实信用或诚实守信,是道德体系的内容之一。“诚”即诚实、真诚、忠诚,要求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一致,即表里如一,如古人所说的“诚于中,形于外”、“勿自欺,勿欺人”;“信”即真实和信守诺言,要求讲信用、守信义,“言而有信”,言行一致。诚实和守信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道德属于上层建筑,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形态和阶级人群中,有不同内容的道德,特别是无产阶级与剥削阶级的道德内容,更是有鲜明的、本质的区别。然而无论道德的内容如何发展变化,其中的诚信要求却是始终如一的。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儒家学说,在道德教化中尤其强调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如孔子所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资本主义社会也讲诚实信用,并在民法等法律中将其确定为法律原则。社会主义道德更是彰显“真善美”的价值取向,将诚信作为道德基础。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中,也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内容。

诚信乃为人之本的实质是诚信乃社会之本。诚信虽然着眼于个人(自然人),但本质是社会需要诚信,正常的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需要以诚信来维系——诚信是人际关系中最普遍、最珍贵的原则,是人际关系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是社会的主体、成员,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是人的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以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构成社会,更无发展人类社会可言。因此,任何社会都是一个多元主体(人)共存并发生一定交往关系的社会。共存、交往需要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包容,而不是排挤和敌对;但真正的、持久的包容必须以相互信任为前提,这就要求单个的主体诚信,从而构成整体的社会诚信。如果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互相猜疑,不仅社会关系、社会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和谐社会无从谈起,还会引发主体间冲突不断、纷争甚至杀戮,致使主体无法生存,社会走向崩溃。同理,由自然人组成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如医院、学校、公司乃至国家、政府等,既是社会的组织形式,也是社会的主体,它们同样应以诚信为本,故当今有“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的提法。毫无疑问,诚信为本普遍适用于包括个人和社会组织在内的整个社会,即诚信是社会之本。

诚信为本渊源于远古的道德,到了现代法治社会,诚信已成为最普遍、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因为法律必须服务于社会,既然社会以诚信为本,则法律也必须以诚信为本。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在民法这个确认和规范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主体——私法主体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的基本法中,“诚信原则”是“帝皇原则”(条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济利益交往、交易中各方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由,但必须遵循诚信原则,否则将构成欺诈,导致合同(协议)无效或可撤销;具备法定情形将构成诈骗类的犯罪。作为公共权力执掌者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首要职责是依法行政,否则将失信于国家和人民,并构成法律责任。法官以“忠于法律”为誓言,如枉法裁判是背弃诚信的自食其言。显然,从法律意义上说,诚信是公法主体和私法主体的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法治”和“诚信”紧密联系、互为内容,相互交融、相互依存,共同维系和保护着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目前,诚信更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总要求”,构建和谐社会。

二、诚信教育是高校立校之本

“诚信为本”对于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具有特殊意义,并且直接导出“诚信教育是高校立校之本”的命题。这是由高校的性质、职能及其与社会的特殊关系决定的。

(一)实施诚信教育是高校的基本职能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高校自身以“诚信为本”自不待言。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教育机构,高校的基本职能和主要行为是实施对受教育者即学生的教育,培养社会所需之人才。既然社会以诚信为本,则高校所培养的人要立足并有益于社会,必须具备诚信的素质,为此必须实施诚信教育,并以实践检验其成效。作为育人之地,道德教育历来被置于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中国古代就有“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论述。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更是旗帜鲜明地将德育放在学校教育的首位,并以宪法、法律规定之。作为道德基础的“诚信”教育逾显突出。中共中央中发[2004]16号文就明确指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明礼诚信”等基本道德规范。可见,诚信教育是基础性的道德教育,实施诚信教育是高校的本职工作。

(二)实施诚信教育是高校的法定职责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已载入我国宪法,二者相结合即“德法并治”,亦已成为“治国”以及管理、治理各行各业各领域的方略。而这在我国高教领域具有特殊意义和特别形式,突出地表现为国家基于对高校教育职能、功能的要求而作出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关于教育方针、人才培养目标等“教书育人”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我国《宪法》第24条就明文规定了执政党和国家的社会政治观念和对国民思想政治的基本内容和方向,为我国教育立法的政治、道德导向提供了宪法依据。高教法制与道德的关系除具有道德与法的一般辩证关系的共性外,在我国更具有它自身的特性,具体表现就是二者的联系、结合更为紧密。法律旗帜鲜明地规定德育是高教的方针、原则、职责,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从总体上的教育制度到对主管部门、高校、教师、学生的规范和要求等等,可谓一而贯之强烈地反映出高教德育法定性的特征。如上所述,诚信是道德的基础和人际关系的核心,则“诚信教育是高校的法定职责”的判断,应该是顺理成章的。

(三)实施诚信教育,培养恪守诚信的学生是高校的生存之道

诚信既是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则,更是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即诚信并不仅仅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且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它影响着一个国家、单位乃至个人的竞争力。学校“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最终是以社会需求来定位、定向、定质、定量的。现实中,我们经常听到“社会呼唤诚信”的声音。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个人和社会的诚信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在诚信毫无疑问地成为社会对人才素质基本要求的形势下,离开诚信教育,学校将因其所培养的学生不能经受社会考验而最终难以生存。大学生毕业后出到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择业时,诚信是录用单位必然要考察的内容;就业后,对工作、对同事缺乏诚信的人难有立足之地;生活中,不讲诚信的人为他人所不齿,重者还会构成违法犯罪;等等。如果某校的毕业生在社会上多有较严重的诚信问题,学校的声誉必受从招生到推荐就业的恶性循环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而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高校的诚信教育及其效果决定的。

三、以诚信精神实施诚信教育。打造诚信品牌

客观地说,高校诚信教育的宣传是热烈的,实践是普遍的,研究是活跃的,但效果却是不容乐观的。其原因固然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在诚信教育中不诚信或不够诚信。诚信教育能否取得成效,取决于教育者能否自觉地以诚信精神来实施诚信教育。针对现实情况,应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实事求是。以诚信精神正确看待诚信教育中的问题和原因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它要求我们尊重事实,探寻事物的原因和发展规律,按规律办事。就对待客观事实的态度而言,实事求是的精神与诚信中的“真实”和“勿自欺,勿欺人”的要求是一致的或相通的。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观察、分析诚信教育中存在的尤其是教育者自身存在的问题,是诚信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诚信教育取得实效的首要一环。

高校诚信教育的效果要经受实践的检验,从外在看主要表现为受教育者(学生)遵守纪律、规章、法律法规的情况。应该说,这方面的情况总体上还是有成效的,说明诚信教育把握着主流和大局。但也存在着不少令人堪忧的问题,如学生考试作弊、旷课逃课、拖欠学费和助学贷款、骗领助学贷款、殴打他人、偷盗欺诈(诈骗)、异性交往失范(失控),极少数学校甚至出现较长时间、较大范围的在公共场所、教室课桌上书写侮辱、诽谤、咒骂老师和学校的现象,个别的还公开反对现行制度等等,说明高校的诚信教育的效果、形势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客观方面是环境不佳,即高校德育受到社会不良道德、风气的影响。主观方面有以下几点值得深思:一是认识不深,贯彻不力。即对上述之“诚信教育乃立校之本”缺乏规律性、必要性的认识,往往只是将诚信教育作为一般的教育、教学或管理任务对待,遇到困难或干扰时就产生畏难情绪,随意放弃。二是处事不公,导向不明。像诚信这样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经过千百年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是正确的和必需的,对其“知”与“行”本不应有什么疑问,高校教育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并以实际行动予以彰显。可是在实践中却明显地存在着评判是非偏离正确导向、处理事情违背公道正义的情况,使得“正确导向”模糊不清、备受质疑。三是作风不实,自欺欺人。诚信的本质要求是真实。然而弄虚作假、捏造事实、沽名钓誉、哗众取宠的做法,在现实中并不鲜见,客观上成为对诚信教育的讽刺、背弃和践踏。四是力量不足。诚信教育实质上是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应该组织各部门并广泛地发动广大教师、干部参加,形成共识与合力,齐抓共管,并在实施诚信教育中提高教育者的诚信意识与自觉。实践中这种局面在不少高校并未形成。

(二)科学务实。以诚信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实施诚信教育

1.明确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以此作为正确导向和评价标准。一般社会意义上的“诚信”内容十分广泛,高校的诚信教育难以面面俱到,应该重点抓基本内容的教育,大体上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诚信为本的原理;(2)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思想政治上的要求;(3)基本的社会公德;(4)法律基础知识;(5)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及本校的规章制度。

2.全校上下一盘棋,齐努力,共建诚信、和谐校园。诚信与和谐都体现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诚信是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基础,离开诚信无和谐可言。为此,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循诚信原则,做诚信的楷模。这是高校诚信教育成败的关键。不讲诚信的领导不可能是好领导,以“工作方法、技巧”规避诚信的领导只能是玩弄小聪明和权术的、不懂得尊重下属和群众的水平低劣的领导。实践经验表明,高校领导在诚信教育中尤须把握好正确导向,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旗帜鲜明地支持公道正义,以“诚”待人,以“信”服人;坚决反对背弃原则、言行不一的行为;以自己的“诚信”行为、形象感召和动员、组织全体教育工作者参加诚信教育;经常性地检查督促诚信教育的落实情况,及时纠偏、总结。二是教师、干部将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师德作为自己的庄严承诺和诚信内容,言传身教、身体力行地履行诚信职责。三是在学生中建立诚信教育的运行机制,包括宣传、管理、评议、奖惩等。四是建立科学的监督、检查、评价实施诚信教育及其效果的机制,实事求是地评价成果、处理问题。

3.诚信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进课堂,进考场。

4.强调自觉自律。诚信需要监督、检验、评判,但是否诚信自己最清楚,因此要“从我做起”,自觉自律。

第6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新时期;目标;基本道德品质;创新能力;养成教育

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之际,正在进行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变革。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动,给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带来了严峻的冲击。旧的道德体系已遭批判,已被打破,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道德领域面临失范,社会矛盾凸现,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甚至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高智商犯罪增多,给新时期道德教育带来了新的课题。学校是进行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初中则是培养学生道德品质最关键的时期,这是人所共知的。新的任务、对象、环境、条件,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因时制宜、与时俱进,深入探讨和研究初中道德教育的理念、目标、内容、方法,在道德教育中提出新思路、运用新方法,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初中生基本道德品质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个合格公民——“社会人”应具备的心理品质和思想品质的总称。新时期道德教育的新理念是在伦理关系平等基础上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权利义务新理念,笔者已作另文阐述,本文着重对新时期初中生基本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作进一步的阐述。

一、道德教育的目标

1.道德教育的长远目标。道德教育的长远目标是把青年一代培养成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本国政治目标,即合格的政治人。古今中外,任何道德教育目标都带有政治性,因此必须对青少年学生进行辩证的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教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廉洁奉公的崇高品质和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顽强精神.自觉抵制剥削阶级的人生观、价值观,沿着正确的人生道路健康成长。当然,这种成人化的内容,理想化的道德范型,往往与学生的兴趣、需要、思想、情感,显得不那么“合拍”,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和他们的“当下生活”存在着较大距离。因此,教师一方面要对现行教材进行“二次创作”,包括对教材内容的改造、充实和重组。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和发掘文本外的教育资源,尤其是日常生活事实,从小中见大,就近取材,使道德回归生活,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统一起来。

2.道德教育的近期目标。道德教育的近期目标是把青年一代培养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的“合格公民”,即社会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在动态性的伦理体系中不可能从自身的先天智能中来获得其德性与义务观念。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依法执政。同时,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依法维权.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从而培养起他们的法律情感.唤起他们的神圣的公民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使之成为一个对社会负责的“合格公民”.从而为“社会人”向“政治人”转轨作好铺垫。

二、道德教育的内容

根据《中学德育大纲》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初中德育基本内容除行为规范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前途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校纪国法教育以外,基本道德品质的培养.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创新意识教育。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全国科技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亡发达的不竭动力。”联合国有关组织新近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的差距,实际上是创造力开发的差距,要从开发创造力人手来缩小差距。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给我们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同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德育工作也不例外。创造力即创新能力,是创造性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智力的核心那么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应如何培养和发展呢?笔者以为:应在日常课堂教学中努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欲,养成逆向思维、发散思维、联想思维等良好的学习习惯:要端正学生的学习动机。引发学生“自我需要感”,从而产生对求知的持久内驱力:要鼓励学生联想,要教育学生不但要从成功中获得经验,而且也要从错误中吸取教训、要多鼓励。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会富有自信和独立创新的精神。过多地责怪,培养出来的自然是只求无过。但愿按部就班行事的唯唯诺诺的人。

2.市场意识教育。市场经济的特征是竞争,源动力是需要,边界是法律规则。今天的学生,明天将加入市场竞争的大潮,如果不预先进行市场意识的教育,必然难以适应激烈竞争的社会生活。要引导学生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种社会观念,使他们尽早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实、守信、公平、风险、高效、法制等意识,充分开发学生潜能,发展个性,增强实力,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3.竞争与协作意识教育。没有竞争机制的社会是落后的社会.缺乏竞争意识的人也是无所作为的人。要大力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充分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敢于冒尖,敢为人先,永不自满,从而发展个性,增强实力。当然,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社会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有利于获得最佳效益。因此,在提倡竞争的同时,我们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协作意识,鼓励学生学会与人共处、交际,努力创造和谐的氛围,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团队精神。事实上,竞争是手段,合作是目的。只有合作与共,人类才能共同进步,共同繁荣。

4.公民法制意识。公民法制意识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权利义务观念,反对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损人利己的剥削阶级的价值观、人生观,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要依法维权、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与人为善、求同存异,加强对自己承担行为责任的能力和勇气,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5.热爱大自然教育。净化地球、绿化环境、美化自然是每公民的应尽责任,要教育学生保护周围环境,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

6,珍爱生命、健康心理教育。生命是宝贵的,属于每个人有一次,要教育学生掌握多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我防范的能力,不吸烟,不,不看有害身心健康的影视书刊远离毒品。反对邪教,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要教育生分辨真善美、假丑恶,正确看待成功与失败,不嫉妒他人进步胜不骄、败不馁,重友谊、讲信用,学会自我调节。

7.使用信息技术的道德教育。在信息网络日益国际化、日常化的今天,加强使用信息技术的道德教育,提高学生合理、有序健康地上网,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和侵蚀,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已成为现代学校教育一个极为重要和迫切的课题。

三、道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初中学生的基本道德品质的培养,应该从养成教育做起,这是初中道德教育的主要方法。我们要改变重认知轻情感,重课本理论说教而轻行为习惯培养的弊病,重视情感体验和行为实践的习惯养成。帮助学生养成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所要求的良好道德行为和习惯,是初中道德教育的底线。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包括以下方法和途径:

1.拓宽德育渠道,变灌输型为渗透型。如今单调空洞的灌输说教在德育教育领域已失去了往日的效应,必须寻找多种渠道对受教育者进行潜移默化的德育渗透。如何在各学科教育中渗透德育.要引导教师不论教哪门课都要把爱国激情、做人准则科学态度、开拓创新精神,潜移默化地传授给学生。又如,在活动中渗透德育,学校通过文化艺术节、办讲座、听报告、纪念日庆典、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质、心理品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又如在家校联系中渗透德育在学校和家庭之间铺设一条沟通信息的高速路,及时互通学生思想动态是使德育工作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有效举措。

2.发挥学生德育主体性.变被动灌输为自主增长。初中生的想象思维很少受现实世界的约束,想象力非常丰富。因此,教师可经常举办“异想天开”一类的主题班会、团队会,“每周一创”信息交流会,“脑筋急转弯”、“奇思妙想群英会”等,让学生的思维张开想象的翅膀去翱翔,让学生的思维跳出常识的框框,不拘泥于一些细枝末节,使思想的空间放大,思维才能活跃,从而为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又如引导学生开展社会调研活动.使学生认识创新是社会各行各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工厂没有创新精神,产品落后,管理滞后,就有可能破产;商店经营观念落后,就要在竞争中失利,甚至亏本;政府观念不变,职能不改变,国家就会在国际竞争中落伍挨打:学校办学思想不改变,就培养不出新型人才等。

第7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灌输中小学道德教育意义德育课程改革

当前,灌输在我国中小学道德教育中被普遍地否定,它被认为是道德教育中的最大痼疾,是造成道德教育实效性低下的罪魁祸首。随着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人们发现我国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突出了两大特点:一是“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强调“回归生活”;二是“学生自主学习”,强调“学习过程是主导”。于是,许多人据此认为,我国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拒斥灌输。果真如此吗?究竟该如何认识灌输,灌输对我国中小学道德教育还有没有价值?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一、对灌输内涵的理解

“灌输”一词最早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这句话中的“灌输”为“灌注”之意。对“灌输”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把流水引导到需要水分的地方”,引申为“输送(思想、知识等)”。《教育大辞典》解释为“从外部输入某种思想。相对于自发论而言。学校中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灌输是不可缺少的。但并不等于主张采用教条主义注入式的方法。需要通过启发、讨论、调查研究、参观访问等各种生动活泼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方法进行。”可见,“灌输”一词,无论其最初的本义,还是今天在汉语语境中使用,它都是中性词,并无贬义。

简单地说,灌输就是对学生晓之以理,就是输送和传授。道德灌输是指通过教师的施教与引导,把人类美好的道德价值观系统地、循序渐进地从外部输入学生的心灵,以培育学生的良好品德。而坚决反对灌输的人往往从词的表面意思出发,认为“灌输”是“用‘灌’的方式‘输”’,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理解。这种错误的理解对我国中小学道德教育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忽视学生的主体性,不顾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把学生当作接受思想的“容器”;教师念经式的照本宣科,把道德教育变成空洞的说教,内容苍白,没有说服力;满堂灌,不给学生提供一定的思维空间,等等。这是人们否定灌输的现实原因,也是德育课程改革特别强调“回归生活”和“学习过程是主导”的内在原因。

二、灌输在我国中小学道德教育中的意义

(一)学生形成社会主义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需要灌输

列宁是“灌输理论”的真正创立者,他在《怎么办》一文中指出: “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而社会主义学说则是由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的理论中成长起来的。”“既然工人群众自己决不能在他们运动进程中创造出独立的思想体系,那末问题只能是这样: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这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因此,对于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和任何脱离,都意味着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加强。”从列宁的论述中可以明确以下观点:社会主义学说是由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的理论中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决不会在自发的工人运动中创造出独立的思想体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必须从外面灌输进去。同样地,在当今的我国,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并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抬头”。而学生的头脑中不会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抵制、消除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影响与渗透,中小学道德教育必须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灌输给学生,并内化为他们的思想, “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情感,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基础。”

(二)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为道德知识的灌输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康德曾说过,“要使一件事情成为善的,只是合乎道德规律还不够,而必须同时也是为了道德而作出的;若不然,那种相合就很偶然,并且是靠不住的。因为,有时候并非出于道德的理由,也可以产生合乎道德的行为,而在更多情况下却是和道德相违反。”也就是说,一件事情如果是道德的,那么行动者必须具有一个自觉的道德意图,而这种自觉的道德意图显然要依赖于道德认知。道德认知的发展是学生道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认为,道德知识作为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发展的基础,在学生的道德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构成人类最基本的知识是陈述性知识,在道德知识体系中,学生关于正义、善良、良心、荣辱的观念与认识是陈述性知识的主要内容。这些“底线”的道德认识是学生日后形成关于具体道德事件分析和评判能力的基础,没有“底线”的道德认识,学生很难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取舍。对于他律阶段的学生而言,道德就是知识。他律阶段的学生还不能进行主观道德判断,他们是以自身以外的成人的规则为标准来评价行为的。他们掌握了一些“不应该说谎”之类的规则,但是他们以为这些规则是客观的、不可更改的,而不知道这些规则是主观的、人为的。 “不应该说谎”等道德规则在他律阶段的学生那里是他们从外部世界获得的知识。学生在道德发展过程早期,需要基本的道德知识的积累,在以“传授”为主要获得方式的知识学习中,“传递”和“输送”意义上的道德灌输应该有助于这个过程的完成。

(三)灌输也是形成学生优良品德最简捷有效的不可缺少的方法

一般认为,天赋只给予人品德形成的生理的物质基础,而不能给予人道德。学生良好品德不能在自然状态下自发地形成,一定是在外界的影响下形成的。学生要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学校必须教给他热爱国家、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基本道德规范,向他传授诚信、团结、节俭、勤劳、同情、善良、正直、关心等人类基本的核心的美德。作为道德教育方法的直接的灌输,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最简捷有效的方法。如果学生的道德知识、道德能力、优良品德的获得和发展都得亲历道德实践中善恶斗争的体验,无论对于社会还是学生个人,都意味着要付出巨大的道德代价。因此,灌输也是道德教育中一种不可缺少的方法。

灌输作为一种道德教育方法,我们对其应有两点基本的认识。首先,它具有价值中立性,但它在实现不同教育目的的过程中本身又带有一定的价值倾向。灌输在为培养具有主体性的、有道德的、完整意义上的学生服务时,它是有积极教育意义的;相反,当它成为奴役、禁钢学生的道德教育的方法时,它便具有了消极的教育意义。其次,灌输仅仅是道德教育的方法之一,灌输的存在不排斥其他方法的存在与使用,它们共存于道德教育过程之中。

三、我国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不拒斥灌输

第8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关键词:道德教育;社会秩序;稳定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258-02

人类要想存在和发展下去,首先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物质生产实践要通过社会秩序来保证,社会秩序的控制手段是政治、法律、道德和教育。

一、社会秩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进步的基础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秩序是反映对象结构的稳定性和协调性以及运动过程的规则性和连续性的一个范畴。作为社会哲学范畴之一的社会秩序,是对社会生活有序状态的理论概括,同时也是人类所追求的最为基本的价值之一。任何社会为维持自身的存在,都需要通过社会权威力量,依照社会规则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以实现社会生活的秩序状态,并以此构成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在人类任何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都是社会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也是人们活动的三个主要领域。“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经济、政治和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结构。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总是存在着三种基本的需要,即一定数量的物质生活资料、一定程度的社会秩序和一定水平的生活意义。人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便是分别满足这三种基本需要的活动,它们构成了人类活动亦即社会生活的三大基本领域。”[1]在人类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不但是社会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还是人类活动的三个主要领域,也是社会秩序的三大重要系统。社会秩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条件,是实现人的社会属性的前提。

首先,社会秩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人不但是自然的存在物还是社会的存在物。人们在从事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必然会发生各种矛盾和冲突。为了防止和抑制这种矛盾和冲突,就需要社会用一种手段来进行调控,而社会秩序具有永恒的和基本的价值。只有社会秩序的永恒存在,人们才能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化,才能实现民主、公正、平等、人道、自由的社会理想。

其次,社会秩序是社会进步的条件。人类社会历史证明,缺乏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系统由于失去社会进步的依赖的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导致长期停滞。在十年期间,中国社会失控、失序、失范情况随处可见,社会如果在长期混乱状态下,社会改革的进步是难以实现的。我们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坚持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求发展。邓小平多次强调稳定的社会秩序对当代中国的发展至关重要,他指出:中国的最高利益就是稳定,稳定压倒一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2]“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但是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 [2]因此,在发展变革中,必须坚持发展变革的稳定基础,实现社会运动的可调性、可控性和社会的秩序性。在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上求进步、求发展;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基础上求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后,社会秩序是实现人的社会属性的前提。在世界的不同系统中,其秩序状态不同。在自然界和植物界中,秩序的生成完全是物质无意识运动的结果,秩序的改变同样也是物质无意识运动的结果。在动物界中,秩序的形成是动物相互之间凭借强力弱肉强食的动物本性造成的结果,从而构成相互关系秩序和生存秩序。而对于社会的存在而言,人类的社会秩序是凭借社会规划并由社会权威的作用而形成的。社会规则主要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各种规章制度等。这些社会规则主要通过各级各类教育和道德教育以及社会媒体使每个社会成员认识并付诸实践,自觉遵守。

二、道德教育是调控社会秩序的一种特殊方式

顾名思义,道德教育是以道德为主的教育。广义的道德包括法律,因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主体存在的获利方式,法律也是如此。道德是社会调控(社会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法律也是如此。狭义的社会调控是指一定社会、阶级或群体对偏离和违背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越轨行为所采取的各种限制措施和限制过程。广义的社会调控是指一定社会、阶级或群体通过各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以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和社会发展的活动和过程。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就承担了社会调控这一重要任务。因为道德和法律的实施过程,本身是对社会每个成员的道德教育过程;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教育特别是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本身也是道德和法律的实施过程。道德教育与道德和法律的实施就好像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者是全息统一的。

道德教育所讲的社会调控是在其广义上使用的,它既包括整个社会、阶级或群体对其成员的指导、约束和制裁(社会舆论谴责),也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激励、监督和批评。它是以人的行为为直接对象的,其目的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以调节个人目标同社会、阶级或群体目标的差距,使之与一定的社会规范一致起来,从而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对破坏社会秩序、违规范的越轨行为的制裁(社会舆论谴责),还应该包括对广大社会成员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引导和教育。正是通过社会化引导和教育,社会规范才能深入到每个社会成员的思想里,成为他们行为的准则,社会秩序才会趋于稳定,对少数人的越轨行为的控制也才会强而有力。道德教育应该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和预防越轨行为的产生。

其次,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对社会组织者和管理者的监督,还应该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仿效他人的行为,同时又总希望自己的言行得到他人的认同、赞誉和效法。这样,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的言行总是经常地受到他人的关注和监督,同时,人们又经常地关注和监督他人的言行。社会成员间的这种互调互控对建立和维护一定社会秩序起着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最后,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对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护,同时也应该包括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这样,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保守现代的社会秩序,还要创建适合新经济制度的新社会秩序。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不但要保持中国传统社会秩序中的优秀文化遗产,同时,还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新秩序。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改革的过程。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新秩序的建立、不断优化社会的有序结合和协调发展的过程。

三、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的特征和实质

社会秩序调控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道德教育是社会秩序调控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有四个特点:

首先,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从现实利益关系的角度,特别是个人对待他人、社会整体利益的态度的角度,去调节人的各种行为活动的关系。凡是涉及现实利益关系,都属于道德教育范围。在阶级社会里,有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矛盾,道德教育只调控那些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处于非激化状态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对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处于激化状态的矛盾,道德教育只能作为政治、法律调控的辅助手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非对抗性矛盾或对抗性矛盾处于非激化状态的情形是更经常、更广泛的,因此,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与政治、法律等调控方式相比,具有恒常性和广泛性的特征。

其次,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以道德准则为尺度。它以“应该不应该”的方式评价人们的行为活动。它不像法律调控那样,以“准不准”的方式去评价人的行为活动。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对于各种不同社会身份、地位和觉悟水平的人们,它不仅要讲其行为是否“合道德”、是善还是恶,并把“合道德”分为小善、中善、大善(至善),把“不合道德”分为小恶、中恶、大恶(至恶),鼓励人们行好习善,反对为非作恶。

再次,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法律调控社会秩序偏重于确认和维护当事人所应当享受的权利,并且依靠一整套有组织的强力机构和程序来实施。而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侧重于引导当事人承认、尊重和维护其行为客体(他人或社会群体)应有的权利,因此,它主要不是依靠强制手段,而是靠人们的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和实现的,它是以唤起当事人的义务感和良心来发挥作用的。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具有正面性、自觉性的特征。

最后,道德教育调整社会秩序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的。在原始社会,人们还不知政治、法律为何物,那时道德就产生了。道德的系统性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教育。道德和道德教育成为原始社会调控社会秩序的主要方式。将来实现了世界大同,到了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政治、法律等社会调控方式将随着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道德和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仍然存在,并将成为调节人们行为活动和关系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因此,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与人类社会具有共存性和恒久性的特征。

总而言之,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社会调控体系中的一种特殊方式。它与其他社会调控方式一样,其目的在于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其实质在于价值选择和价值导向的提倡和宣示。它通过协调个人同他人、同社会的利益关系,把个体的言行举止导入一定的行为模式之中来表达一定社会、阶级或群体所认可、倡导的“应该怎样”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传递其对个体的价值期待和要求的信息。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因此,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一方面体现本阶级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为本阶级的成员所认同,并在“个人的意识中把它们设想为使命”[3],自觉地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调整本阶级的内部关系,使之团结起来,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实现本阶级所需要的社会秩序而斗争;另一方面,对对立阶级成员施加影响,进行控制,力图把对立阶级的行为活动和关系纳入自己阶级所需要的秩序轨道,从而为自己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利益服务。因此,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阶级统治和阶级斗争的特殊方式,具体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对个体道德行为起规范作用、对个体道德心理形成和发展起制约作用、对个体道德人格和道德品质起塑造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晏清.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6.

第9篇:德育最基本的方法范文

主题词: 以人为本 德育教育

现代社会处于某种人的自觉时代,人的问题越来越占据哲学研究的中心地位,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心目标和根本动力。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也发生了从物到人的位移,弘扬人的主体性,张扬人的个性,凸显人的价值和尊严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然而,我国教育界曾经存在甚至至今仍然存在着对个体的轻视和压抑,存在着以权威化、绝对化的道德理念提升人反而事实上遮蔽人、贬抑人的现象。“传统德育教育是‘人学空场’,不是以人,特别是不以受教育者为主体,它所传授的是剥离了人性内涵的空洞的道德规范,在实施中背离了把握人性所特有的过程与规律。本来应当是充满了人性魅力的德育,变成毫无主体能动、没有道德意义、枯燥无味、令人厌烦的灌输与说教。”1

德育教育的对象是人。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理念,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才能不断增强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教育深入人心。因此,首先需要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做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一、以人为本的内涵及意蕴

1.以人为本的内涵

在西方,“以人为本”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普罗泰格拉就曾经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在中世纪,神学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的地位被神淹没了。到了近代,以人文主义思潮兴起为标志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把人对神的崇拜转向对人自身的崇尚。这种人文主义思潮高扬了人的意义和价值,反对中世纪的神学统治,对于人的解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新兴资本主义的发展。“以人为本”作为一股普遍持久的社会思潮,其后的发展贯穿于法国的启蒙运动和空想共产主义学说、德国古典哲学和现代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

在中国历史上民本主义思想同样源远流长,其中以儒家的阐述最为系统和典型。《尚书》是最早揭示民本思想的文化元典。其中“民为邦本,本固而邦宁”的经典名句,道破了人为邦国利益之根本、民众安危与邦国存亡相一致的民本思想要义。《论语》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显然,在孔子的心目中,人的价值高于在那个时代可以用来和奴隶进行交换的马;能否爱民,则成为能否成“仁”的最高标准。孔子的“仁爱”思想发展到孟子那里就成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非常清晰的民本主义思想了。

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历了近代人文启蒙精神的洗礼,受到了自由、平等、理性等人文精神的深刻影响,但他们超越了传统人文精神的水平。这种超越表现为在批判传统人文主义的虚伪性、抽象性、空幻性等弊端的同时,对其进行了积极的“扬弃”。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其基本的含义就是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围绕着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展开的,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目的。它是一种主体观念,认为人是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要素,是第一位的资源,是最大的社会财富;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客观的历史尺度,把握规律性,又要坚持人的尺度,符合人性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的实质是指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

2.以人为本的德育教育的意蕴

坚持以人为本的德育教育的基本价值理念,就是要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人是德育教育的中心,也是德育教育的目的;人是德育教育的出发,也是德育教育的归宿;人是德育教育的基础,也是德育教育的根本。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是现代德育教育的基本价值理念。

从德育教育学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意蕴:

首先,德育教育的前提应是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德育教育活动不是思辨的、抽象的,而是实践的。因此,教育的目的不仅要注重人的社会性,培养与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具有健全政治人格的人,更要注重提升人的实践能力,激发人的自由自觉的本性,促进人的潜能的发挥。

其次,德育教育的对象应是个体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内在统一。德育教育必须以人为本位,重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唤起人的主体意识,培养个体的独立人格,提高受教育者的参与程度,使其由消极被动地受教育到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因此,德育教育的视角如果只在“整体”不在“个体”上,就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个体的独立性、主体性和能动性被极大地忽视了,人被降到机械物的水平,从而使德育教育工作者对教育对象不够理解、关心和尊重, 工作陷入模式化和标准化之中。

最后,德育教育是解放人、培育人的创新精神的实践活动,但不能因此就把它理解成是万能的,使之变成塑造人的神话。而是要在关注个体的生存基础和合理需要的基础上,提高人的认知能力,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赋予受教育者以应有的终极关怀,体现德育教育的价值。

二、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德育教育的根本理念

同志指出:“我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必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断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作用。”1这一重要论述,立足于新的现实,在继承丰富和发展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德育教育中以人为本的重要性。

1.以人为本是德育教育的本质要求

德育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是由其工作的性质、对象、价值、内容和方法决定的。德育教育是一门关于人的科学,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的需要和利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既然是做人的工作,就必须以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为出发点,既要做好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又要做好身心健康方面的教育。要在价值取向上,充分关注人们的利益,又要区分对象,承认差异,不同层次,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 不能“一刀切”。因此,在德育教育中,要把人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要求尊重人的生命、情感、意志,本能的意义和价值,把人当作世界的本真和最高的存在1。德育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启发人的自觉性,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的创造性,造就具有自主思想意识、道德行为的社会成员和教育主体。

2.以人为本是我党德育教育的优良传统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都十分重视德育教育工作,历来把提高人的素质放到突出的地位。关于德育工作理论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教育人、武装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要实现德育教育的新发展,“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2。邓小平针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要求德育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来进行,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同志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度,把“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到了全党面前,他同时指出:“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提高群众的觉悟,激励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3同志指出,“德育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这一重要论述,立足于新的实践,在继承、丰富和发展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德育工作的本质,开拓了德育工作的新思维、新领域、新空间。

3.以人为本是提高德育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适应时展的需要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 德育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课题,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德育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德育教育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激励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全民族的力量凝聚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上来。当代的德育教育与传统的德育教育最大的不同在于重视个体价值。强调要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利益,追求个人的自我实现,开发人的潜能,更多的是体现个体的地位和价值,要求个人得到尊重、重视,价值得以实现。随着教育环境的不断变化,个体的思想和行为也在不停地发生改变,因此,在进行具体的德育教育过程中,必须将工作的切入点放在受教育者身上,认真研究不同社会群体生存、发展的新变化、新需要、新情况,同时针对每个具体的人的特定思想形成的客观原因和影响因素,贯穿以人为本思想,通过有效地改变某些外在因素和条件,达到影响人的思想的目的,以便更好地调动他们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在德育教育中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

以人为本,是现代德育教育的终极追求和根本理念。只有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始终坚持和落实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做好德育教育工作。

1.德育教育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终极目标

这是德育教育中“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强调在德育教育的过程中,要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注重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把德育教育与人的幸福、自由、尊严等终极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德育教育成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不仅主张人的全面发展是德育教育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人的全面发展是德育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根本动力,二者的统一构成了现代德育教育的完整内容。

2.德育教育要人性化、体现人文关怀

德育教育中“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德育教育的内容要人性化,要体现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感。

其次,德育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人性化,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德育教育的表现形式要力求深入浅出,充满生机和活力;要注重基层,善于发现、培育、推广基层工作中创造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引导作用;要加强经常性的德育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同时,也要注重自我教育,即内化,讲求方式方法,多采用启发式、谈心式、对比式、交流式的办法。

再次,德育教育的环境要人性化。既要利用德育教育所依赖的教学设备、媒介等客观环境,也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因特网等大众传媒,“要满怀热情地宣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经验,让群众看到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1 大力宣传以人为本, 营造人本教育的现代舆论环境和氛围。

最后,德育教育的过程要生活化。德育教育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德育教育的内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去,从而增强其渗透性的功能。

3.德育教育要转换教育方式

改变以往的德育教育的单纯灌输和行政命令的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里的“人文”是以“人”为中心的各种文化现象的集中体现。人文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和认识体系,也是一种价值观念和伦理观念。所谓人文关怀就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人格、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的主体、地位、需求、生存状态、生活条件以及保障的关注。“注重人文关怀”,就是以关心人、爱护人、塑造人为根本出发点和内在价值尺度,在德育教育中提升人文品味;由于人们的政治信念、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的形成,都要从感知、情绪、动机等心理活动开始,经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象、思维以及情绪、情感、意志、信念等心理过程的发展和推动,所以“心理疏导作为德育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方法也是内容。作为方法,可以解决由心理问题形式表现出来的思想问题;作为内容,它本身也具有人文精神的思想性、政治性和道德价值。”心理疏导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解决思想困惑与内心冲突,疏导情绪,保持心理平衡和内心和谐,能够“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4.德育教育要创新教育路径

德育工作内容的丰富性、对象的可变性、背景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教育路径的多样性。只有主动适应时代的变化和人们思想的变化,因地、因时、因人、因事而为,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才能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比如,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改变德育教育的单向灌输方式,克服那种“我说你听”的说教式教育的弊病。寻求多样路径,寓教于乐、于情、于理之中,“润物细无声”,内隐德育教育的目的,避免不必要的情感抵触,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等等。

总之,德育教育既是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又是一门深奥的“三观”教育艺术。真正的艺术总会体现着某种哲学理念。“以人为本”的德育教育艺术所体现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生成”的人学理念,而这种理念的真正实现,就是“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现实,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德育教育的最高诉求。

1 鲁洁.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的基础―道德教育当代转型的思考. 教育研究,2000,(7)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6 515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

2选集(第一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6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

参考文献: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