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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相关理论精选(九篇)

乡村旅游相关理论

第1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广西乡村旅游 高技能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4C-0116-03

广西具有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于广西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广西旅游强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调查表明,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人才问题已影响广西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为此,本文在对广西27个农业旅游示范点从业人员学历和接受培训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就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旨在为培养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出谋划策。

一、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及其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

(一)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含义和特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中指出,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根据这一解释,结合乡村旅游行业的特点,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应该是:既有一定的旅游业基础理论知识,又有较高的服务技能和较强的分析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乡村旅游一线岗位服务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两个关键词是“乡村”和“高技能”。“乡村”突出了此类人才的职业领域;“高技能”突出了此类人才的职业能力。因此,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不同于一般的高技能人才,也不同于普通的旅游高技能人才。因为它“乡村”的职业领域,使得它具有较强的旅游专业性、乡村地域性和业务复杂性特征;因为它“高技能”的职业能力,使得它有别于普通旅游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和中等旅游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总的来说,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具有实践能力较强、理论知识较好、乡村地域突出、专业特色较强等特点,在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层次构成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乡村旅游人才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对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于广西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广西乡村旅游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全区已创建农业旅游示范点209家,其中部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4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示范点4个;建立休闲农业园288个,涉及种养面积36.8万亩;乡村旅游点达1000多个,农家乐3000多家,分布在全区14个市、90多个县(市、区)。据调查,目前广西从事乡村旅游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之众,仅桂林阳朔县就达5万人。在这个庞大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中,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技能较差的现状已经逐渐暴露出来,并已成为广西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一个瓶颈。

目前广西乡村旅游总体上还处于资源依托型和政策依赖型的初始发展阶段,其发展主要体现在量的增长而非质的提升。许多乡村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点由于缺乏高效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都比较薄弱,经济效益较为低下,有些甚至由于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处于停止经营状态。随着全国各地乡村旅游产品规模的逐步增加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市场的竞争也将日渐激烈。今后,广西乡村旅游的发展重心必然由量的扩张转移到质的飞跃上来。为此,乡村旅游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将成为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使得他们在较大规模的乡村旅游企业中成为管理者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而在较小规模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中又可以独当一面。在整个乡村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他们是众多乡村旅游一线服务人员学习的榜样,承担着对广大一线乡村旅游服务人员“传、帮、带”的重任。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产品的生产与营销、乡村旅游接待的培养与服务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必须加强对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主要有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培养和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在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培养方面,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据广西旅游局和广西教育厅提供的信息,广西目前有42所高等院校开设旅游专业,旅游类在校生规模(含中职教育学生)约3万人,其中旅游高职高专学生约1万人。统计显示,广西旅游高职高专教育涉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管理、旅游策划、导游服务与管理、旅行社管理、涉外旅游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旅游外语等专业。在广西旅游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比重不断提高。此外,广西的旅游教育与行业联系日益紧密,旅游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我们对广西桂林、南宁、柳州、北海、钦州、防城港、河池等7个市27个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4903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本科文凭的从业人员129人,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2.63%;有高职高专文凭的从业人员358人,占7.30%。

在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方面,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已经逐步展开,培训工作总体效果良好。在我们随机抽样调查的27个乡村旅游示范点中,有18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的从业人员接受过一次以上的岗位工作培训,占调查总景点数的66.67%;接受过相关岗位工作培训的为3079人次,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62.80%。其中,到各类院校进修过相关课程培训的共131人次,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2.67%;参加过3天以上(含3天)乡村旅游培训班的共642人次,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3.09%。调查结果表明,各类培训工作使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行业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他们学习到了掌更多的旅游行业文化知识,服务技能有所增进,服务意识有所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加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特色旅游开发理念逐步养成,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不断翻新,乡村旅游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改善,景点接待能力逐步提高,游客接待量稳步增长。

(二)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未引起足够重视。如前所述,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在广西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调查结果表明,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并未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和乡村旅游企业(点)的足够重视。首先,对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相关问题认识不清。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作为乡村旅游人才结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应该具备哪些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可以胜任哪些具体岗位工作?是否需要进行高技能资格认证?相关管理部门对于这些问题并未认真思考和研究。多数管理者认为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与其他乡村旅游服务人员之间只是能力的差异,而没有类型上的差别。其次,没有建立起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相关教育培养机制。如前所述,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是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培养和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但调查发现,广西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对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极为有限。在广西目前开设旅游专业的42所高等院校中,没有一所院校开设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专业,甚至没有开设相关课程。在岗位再教育培训方面,广西至今依然没有制订专门而统一的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岗位培训方案或机制。

2.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未能满足乡村旅游发展需求。首先,高校全日制旅游教育还不能满足广西乡村旅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虽然广西目前每年毕业的旅游高职高专学生多达近万名,但是,由于各旅游高校教育在培养定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招生对象等方面几乎没有专门针对乡村旅游而开展,加上由于绝大多数乡村旅游点远离城市,从业人员在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生活条件等方面较为艰苦,因此大多数旅游高校毕业生并不愿意到乡村旅游点工作。调查显示,效益较好的乡村旅游示范点中,仅有9.93%的从业人员具有高职高专以上文凭(包括高职高专文凭),且其中有多达53.2%的文凭并非旅游相关专业。其次,广西乡村旅游岗位再教育培训力度小,覆盖面窄。广西旅游局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曾于2010~2011年组织开展“全区全面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但截至2012年7月,随意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仅有约66.67%的乡村旅游示范点曾接受到一次以上的各类旅游岗位培训。这其中如果除去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桂林世外桃源农业旅游示范点,其他17个乡村旅游示范点每年(旅游经营年数)平均培训不到1次(仅为0.83次);17个示范点仅有52人到院校进修过旅游相关内容,只有620人参加过3天或3天以上乡村旅游培训班,有1731人参加过3天以下的培训,分别占总人数(4481人)的1.16%、13.84%和38.63%。不少乡村旅游示范点认为,各类乡村旅游培训活动过少且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希望能有机会接受更多更系统全面的培训活动。绝大多数乡村旅游示范点反映,他们急需文化水平高、业务素养好的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强烈需要引进或培训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旅游规划策划人才、宣传促销人才、种养和手工技术等专业技能人才、餐厅和导游服务等接待服务人才以及乡村旅游演艺人才。

三、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策略

(一)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职能作用。鉴于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特点,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成为一项任务繁重的教育工程,必须发挥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功能,引导开展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做好全区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调查和全区乡村旅游从业人才需求现状调查;二是根据全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结合乡村旅游管理规范,制定相关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政策,确定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培养机制;三是协调相关院校与乡村旅游企业(点)及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关系,明确各方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和培训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广西旅游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广西旅游教育资源相对丰富,旅游职业院校既具备旅游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条件,又具备旅游实践技能培训条件,是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但是,当前广西乡村旅游产业高速发展与旅游学科自身建设不足存在着矛盾。自治区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与教育厅等相关机关部门应通力协作,积极引导旅游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广西旅游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培养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例如,在桂林旅游高等学校等院校开设乡村旅游管理专业,对就读者给予考分优惠和学费补贴;还可采取“高校+地方政府+乡村旅游企业(点)”等人才合作培养模式,根据各地乡村旅游企业(点)的具体人才培养要求,“订单式”培养和培训人才。同时,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实用型旅游人才就业竞争力。

(三)完善乡村旅游种养、手工技能等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乡村旅游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具有专业特色性强、知识面广的特点。除旅游学科相关文化知识外,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还应掌握生态农业种植、特种动物生态养殖、传统手工制作等专业知识和技艺。而这些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艺的培养,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由各相关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实施,也可直接由各乡村旅游企业(点)根据具体需要,联系相关培训部门或行业机构进行培训。

(四)做到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和实践技能教学的紧密结合。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做到旅游相关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和旅游实践操作技能教学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基础理论知识是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素质基础,实践操作技能是其能力的体现,两者缺一不可。具体做法:一是根据当今和未来乡村旅游发展趋势,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需求进行认真调查分析;二是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系统地制定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理论和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采用“订单式”办学等方式调动乡村旅游企业(点)参与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灵活采用知识讲授、理论分析、案例教学、观摩学习、个案讲解、现场示范、集体讨论等多种教育和教学方法。

广西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型人才严重缺乏,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更是严重不足,人才已成为影响广西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要解决广西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问题,首先必须从认识入手,政府管理部门和乡村旅游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到高技能人才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要采用院校培养和部门培训两条脚走路的方式,以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再次,根据乡村旅游牵涉专业面广的特点,要调动社会相关行业参与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最后,要建立起乡村旅游发展调查分析机制,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未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趋势培养乡村旅游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许燕裕.广西乡村旅游发展显成效 [EB/OL].(2012-04-24)[2012-10-08].http:///gjw_zt/jtly/gxclyfz/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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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满女.广西旅游院校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教文汇,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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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于春雨.关于我国旅游专业人才状况的分析[J].旅游纵览,2011(2)

[7]孙飒.高职院校旅游类人才培养和就业问题的相关调查研究[J].价值工程,2011(18)

第2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相关利益者利益冲突利益协调

乡村旅游的由于其在政治、经济、旅游方式上的独特性,乡村旅游在我国开展如火如荼,但是乡村旅游给乡村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乡村旅游与当地政府、旅游企业、旅游者等之间的冲突日益尖锐,亟需解决。因此,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探索乡村旅游发展中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及冲突,能为地方政府、旅游企业、乡村在制定旅游决策时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推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一、乡村旅游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界定

旅游业发展中的相关利益者应该以风险性投资和专用性投资作为界定的依据。专用性投资有些是有形资本,有些是无形的人力资本。

这里要说明的是:第一,所有的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利益相关者都必须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了专业性投资,没有专业性投资的对象不能称之为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第二,乡村旅游业的利益相关者一定为其经营活动进行了风险性投资,不论主动还是被动。开发商、供应商、员工等都是主动的风险投资者,而乡村居民、乡村自然环境、乡村人文环境等都是被动的进行了风险投资。

由于国情和中国旅游业的现状,“政府”不能因为定义而简单的被排除在外,政府的政策制定对乡村旅游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界定乡村旅游发展利益相关者时,政府这个主体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乡村旅游发展中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与之有关系的旅游企业(旅游开发商、旅游供应商如交通企业、餐饮企业、饭店宾馆等)、乡村居民、乡村环境(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旅游者等。

二、乡村旅游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析

1.当地政府

政府是公共旅游资源的最大整合和调配者,是行业运行和发展的“游戏规则制定者”。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了旅游、工商、农林业、海洋与渔业、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建设、国土、宗教等部门。从地方政府作为社会责任的履行者和公众利益的护卫者角度来看,政府的利益指向主要体现在公众方面,是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和保护者。

所以说,政府的利益指向除税收、提高就业率外,还体现着公众的利益。

2.旅游企业

乡村旅游企业主要有如下几种组织形式:一是业主制旅游企业。这种企业俗称“夫妻店”,虽然规模较小,形式较散,但数量较多,最常见的有各种小型旅馆、排档、渔农家乐及旅游景区的土特产商店等。二是合伙旅游企业。乡村合伙制旅游企业也较为普遍,其合伙人大都为关系较为密切的亲属、亲戚或朋友。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三是公司制旅游企业。四是旅游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在参与经营过程中所占有的资源不同,提供的服务类型不同,所获得的利益也不同,但由于商业经营的逐利性,推动上述旅游企业将经营目标高度集中在获利较大的产品类型上,形成因利趋同而又处在非平等的竞争格局中。

旅游企业利益诉求体现在,是否可以带来持久高额的回报,其次就是良好的声誉。

3.乡村居民

居民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是旅游资源的一部分,其文化、生活、生产方式所构成的人文景观,是自然风光景观最好的互补资源,同时,乡村居民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体验质量以及对旅游目的地的感觉和印象。因此乡村居民的利益关系是乡村旅游发展所必须面对和需要处理好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旅游地的居民利益有两种:一种是经济利益。另一种则是非经济的利益,比如居民原有的生活环境是否受到游客的干扰,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当地文化是否得到有效的保护等。

4.乡村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环境

乡村的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是乡村旅游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和提高是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的最大利益,这不仅有利于其自身,还使乡村旅游可持续性发展成为可能。可实际情况是最重视的又是最容易被破坏的因素。

5.乡村旅游者

旅游者是乡村旅游产品的需求方,是乡村旅游市场的消费者。乡村旅游产品的品质、合理价格和优质服务是实现旅游者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旅游者追求的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它与其他群体与个人的利益有明显的异质性。旅游者所追求的利益也就表现为旅游者在进入旅游目的地后通过旅游体验和认知所获得的各种知识、愉悦和满足感等。愉悦和满足感满足感更多来自于被尊重、风俗习惯、信仰、道德权益等,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权益比经济权益更重要。另外,诸如交通的便捷性、旅游的安全性、购物以及金融服务的周到性等因素也是游客利益之所在。

三、乡村旅游发展中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原因分析

1.旅游企业善于将风险转嫁给它方,以求得暂时的安全,长此以往,造成了恶性循环

旅游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依存度远比其他产业高,关系也更为复杂。这意味着旅游企业反应更加直接和明显。风险转嫁可以在旅游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自身进行。比如旅行社将风险转嫁给导游人员和业务人员,而导游人员又会使用有损于服务质量的方式补偿利益损失,由此引起的游客不满又会直接影响着旅游企业的品牌和对市场的占有。这不仅伤害了利益相关者,还使自身成为了最严重的受害者。

乡村旅游小型企业、自营企业居多,即管理者与投资人是合二为一的,过多的关注自身利益,急功近利这种现象较多,牺牲了同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2.制度和政策法规缺乏全局性

政府管理部门的管制范围局限在旅游企业上,对旅游企业的管制非常严格。但是由于乡村旅游特殊性,在很多地方,旅游局和农办分别是乡村旅游的行业管理主体,但事实上农办限于自身条件很难对乡村旅游进行业务指导,并且旅游局和农办这二个行业管理主体,长期以来各自为政。这种管理主体多元化和并行的管理体系,无法对地区的乡村旅游实行统一管理、规范和引导,不利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整体水平提升,不适应饭店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发展需要。

四、乡村旅游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策略

1.建立并完善乡村旅游协会

吴必虎、张伟在四川省乐山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中,曾对不同利益主体(利益相关者)的旅游意识和利益表达进行分析,在调查中发现,各个利益相关者对当地旅游发展并非漠不关心,相反很多利益相关者十分热情,但只是没有一个让他们吐露心声的机会。

行业协会是由独立的经营单位所组成,是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的合理合法利益的组织”。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真正落实并完善协会职责,同时,办好协会网站,作为一个各相关利益者交流的平台,保障利益相关者之间真实和全面交流。

乡村旅游协会可以成为旅游协会之下的分会,各地区旅游协会早已成立,并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然而在很多旅游协会协会网站,基本上没有什么内容,大部分栏目空空如也,更没有一点旅游企业或旅游者反映的情况、意见和留言等信息内容,这说明旅游协会网站的设立形同虚设,没有为政府和旅游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真正为旅游业各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公平”“ 沟通”“ 关爱”“ 共享”的相互交流平台。

2.建立乡村旅游利益协调机制

利益分配是旅游发展中相关群体最为关注的焦点,因此有必要建立乡村旅游利益协调机制,可由政府出面建立,形式可以通过旅游联席会议或乡村旅游管理小组等方式来实现,人员应包括政府、旅游企业、乡村居民代表等。共同对当地对乡村旅游中涉及利益相关者的事务进行研究和决策;共同维护旅游业和乡村及居民的共同利益。政府部门作为中立方,要明确监管职能,积极调解不同居民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为旅游区的发展提供保障。旅游企业和乡村居民代表主要就共同关注的相关事项进行商讨、研究、交流,从而作出协调结果,使各利益相关者成为“休戚与共”的利益合作体,保障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

3.采取参与式的旅游开发模式

参与式旅游开发是指以乡村社区为场所,以乡村、社区全体居民全面参与旅游开发并获益为核心。参与式旅游开发模式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式、“公司+农户”的乡村旅游,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兼顾开发区农村居民的长远发展,使他们能够共同分享旅游收益,获得就业或从事经营机会甚至某些产业的股份,从而使农户获得长久的经济效益,推动乡(渔)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4.政府规制的范围延伸至更为广泛的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

目前,我国政府对于旅游业的管制对象主要集中于旅行社、饭店、景区,这种过度集中管理的后果往往是政府繁多的行政规制以及对市场和企业运作更多的干预。这不仅束缚旅游业的手脚、抑制市场的调节作用,还会忽略了对旅游业相关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因此,政府的规制范围有必要向更宽泛的旅游业延伸。

参考文献:

[1]陈宏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证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3

[2]陈宏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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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瓦伦・L・史密斯主编;张晓萍,何昌邑等译《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

[5]李心合.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利益相关者管理[J].当代财经;2001年01期

第3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乡村旅游 社区 社区参与

一、相关概念界定

1. 乡村社区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等将“community”的概念引入中国,翻译为“社区”,并指出,“社区是若干社区群体(家庭、民族)或社会组织(相关团体)聚集在一定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互相关联的大集体。”当代众多学者对“社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角度各不相同,在此我们认为,社区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常具备以下特征:①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围;②具有相同的文脉和共同的价值观;③具有相同的生活习惯和风俗;④成员间有共同的利益。按照此定义,乡村居民长期以来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价值观、生活习惯和风俗,无疑是最接近“社区”特征的社会单位。乡村社区就是在一定乡村地域上具有相对稳定和完整的结构、功能、动态演化特征以及一定认同感的社会空间,是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空间缩影。乡村社区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小型、封闭性、同质性和欠开发性,社区内部成员之间拥有亲密的关系、共同的生活方式、强烈的群体感。

2. 乡村旅游

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在国外已经历了数十年,焦点之一就是乡村旅游的概念界定。学界普遍认为“乡村旅游”是具有复杂性和复合性的概念。欧盟(EU)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994)将乡村旅游(rural tourism)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并进一步认为“乡村性(rurality)是乡村旅游整体推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因而,认为乡村旅游应该是发生于乡村地区,建立在乡村世界的特殊面貌、经营规模小、空间开阔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旅游类型。Bernard Lane(1994)对乡村旅游的概念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认为乡村旅游的概念远不仅是在乡村地区进行的旅游活动那么简单,乡村地区本身就难以界定,不同的国家标准差异很大,乡村旅游是一种复杂得多侧面的旅游活动。

我国对乡村旅游的研究起步较晚,可搜索到的文献大都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前期主要是对国外的理论和实践的介绍,创新性的研究集中产生于1998年以后。马波(1995)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社区为活动场所,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对象系统的一种旅游类型”。杜江和向萍(1999)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野农村的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方面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何景明等(2003)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刘德谦(2006)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村地域及农事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乡村风情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休息、观光、体验及学习等的旅游活动。

无论学界从哪个角度进行定义,有一点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属性和独特卖点。

3. 社区与旅游业

王刚,汪丽萍(1998)认为社区参与是“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管理的客体,更作为社区管理的主体,参加社区各种事务的行为”。其中,“社区居民”包括居民、政府、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区的各项事务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社区参与的目标取向是社区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是一项社会化的产业,乡村作为一个典型的社区,发展旅游业将对其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各方面产生影响。笔者曾于2004-2005年间选取浙江省安吉县的两个村落进行了有关乡村旅游对社区影响的情况调研,得出了如图1的影响模型:

另一方面,乡村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依托,居民对于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对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将乡村居民纳入到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积极的“社区参与”就成为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和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将居民作为关怀对象,把居民参与作为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不可缺少的环节。刘纬华(2000)认为社区参与是把社区作为旅游发展的主体进入旅游规划、旅游开发的决策和执行体系中。

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社区参与现状

1. 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的基本方式

(1)自主经营模式

这是乡村旅游发展初期的一种参与模式,由农户自发经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这种模式通常投入较少,接待量有限,乡村文化保留得最真实和完整。但受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的影响,旅游的带动效应有限。

(2)“农户+企业”模式

该模式通过引进旅游公司的管理,对农户的接待服务进行规范,避免因无序竞争而损害游客的利益。吸纳农户参与乡村旅游的经营与管理,能够充分利用农户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和各种农事活动,来丰富旅游活动。利益分配是这一模式中非常关键的因素,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

(3)“社区+企业+农户”模式

这一模式是“企业+农户”模式的延伸。旅游公司与社区(村委会)进行合作,再通过社区组织农户参与旅游发展。公司一般不与农户直接接触,但会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并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农户的经营行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在此模式中,社区是旅游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还可对公司起到监督作用,保证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

(4)股份制模式

这一模式将乡村旅游资源界定为国家产权、乡村集体产权、村民小组产权和农户个人产权四种产权主体,通过合作的形式发展旅游业,国家、集体和农户参与各方按照各自的股份获得相应的收益。这种模式,产权关系明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有利于调动农户参与发展旅游的积极性。

2. 基于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领域较单一

乡村居民参与旅游业的领域很多,参与范围应贯穿旅游发展的全过程。但目前,乡村居民参与旅游业发展主要体现在提供旅游接待服务、参与利润分配、接受旅游培训等,还缺少对很多实质性环节的参与,如旅游规划和决策过程、乡村文化和自然环境的保护。事实上,当居民意识到自己能够对旅游开发施加影响时,他们就更倾向于对发展旅游业持积极的态度(Inskeep,1991);乡村的自然和文化环境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更是乡村居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其保护和传承必须要有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

(2)社区居民的经济收益有限甚至出现负收益

尽管发展乡村旅游能给社区及其居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实际上,除了少部分自主经营的居民能够获得较为丰厚的收益外,参与旅游业的居民从事的主要是接待服务工作,经济收入低,大部分利益为外来企业和从业人员所得。一部分居民由于旅游开发丧失了土地和赖以生存的传统产业(如农业、养殖业),所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此外,由于发展旅游业而带来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抵消了一部分经济收益,甚至出现负收益。

(3)社区居民的社会关系日益紧张

在部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导致了居民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是抢夺客源和旅游资源的产权。一部分人因为旅游业而“先富起来”,引起其他居民的嫉妒;旅游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后果则需要整个社区及其居民来承担,这也引起了居民的不满,从而导致摩擦甚至冲突事件。此外,个别乡村居民经受不住诱惑而采取不法手段谋利,以次充好、偷盗、诈骗等事件屡有发生。上述情况不但有损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长期来看,将严重影响乡村社区的稳定和“乡村性”的传承。

三、展望

1. 基于社区参与的乡村旅游创新模式

前文介绍了几种常见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方式,经过实践的检验,都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局限性。鉴于当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亟须创新模式,提高社区参与的绩效。

(1)“政府+农户+NPO”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经济相对发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依托城镇客源的乡村社区。政府介入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包括乡村旅游的规划决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指导经营、环境监测和保护等,有利于乡村旅游的有序发展。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意为非营利组织,例如乡村旅游协会,主要起到自律、管理、监督和协调的功能。当NPO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时,政府可逐步退出运作。

(2)“政府+农户+企业+NPO”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旅游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当地方政府无力承担所有开发费用时,旅游开发企业可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并且承担提供就业、培训等责任;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招徕客源。

由于乡村地区经济落后、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偏低,其对乡村旅游的参与度往往较低,主要局限于提供旅游服务、文艺表演等相对较浅的层次。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居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参与的认识和能力。

2.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设计

通过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的设计,包括引导机制、咨询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为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引导机制包括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提高乡村旅游各参与方的认知水平,明确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权、责、利,并掌握一定的参与技能,如民主意识、沟通技巧等。

咨询机制应贯穿于乡村旅游发展的全过程,对旅游开发的目标、途径等战略性问题,旅游发展的具体思路等问题,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NPO的作用,拓展乡村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利益保障机制通过立法明晰产权、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以及确立利益分配制度等手段,切实保护社区居民的利益,以此提高其参与旅游发展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监督机制为乡村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可由地方政府或人大成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部门,也可由参与各方共同组成监督机构,或由NPO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社区居民的普遍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发展农村经济列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并指出,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将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同时,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旅游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面临着很多新问题和新机遇。通过创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模式,引入引导、咨询、利益保障和监督四大机制,将有助于推动乡村旅游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敏娴.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机制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5.3.

[2] 何景明.国外乡村旅游研究述评[J].旅游学刊,2003,(1):76-80.

[3] 刘纬华.关于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若干理论思考[J].旅游学刊,2000,(1):47-52.

[4] 马波.开发关中地区乡村旅游业的构想[J].国土开发与整治,1995(6),5(2):59-64.

[5] 王刚,汪丽萍.社区参与简论[J].城市研究,1998,(5):53-55.

[6] 郑群明,钟林生.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J].旅游学刊,2004,(4):33-37.

[7] 王昆欣,周国忠,郎富平.乡村旅游与社区可持续发展研究[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94,100,201-202.

[8] 夏根林.乡村旅游概论[M].东方出版中心,2007年6月第1版:159,167.

第4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 乡村旅游;体验;真实性;塑造途径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居民每天生活在由钢筋水泥构建的丛林中,生活节奏加速使人们更易产生内心的焦虑、紧张和压抑,生活环境品质的降低使人们更愿意回归到自然的环境中,寻找乡村的宁静,暂时逃离城市生活的纷杂。乡村旅游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运而生。随着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一些现象和发展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比如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趋同,开发的盲目,假城市化现象严重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乡村传统文化影响很大,进而使得乡村旅游很难在文化缺失和风俗瓦解中构建出良好的乡村意象。旅游活动更多的停留在简单的观赏、餐饮、娱乐等初级的旅游消费层面上,在越来越强调体验性和参与性的今天,这样的旅游方式和发展趋势已经不能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应重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感受,提升其在旅游中的参与性和体验性,增强其对乡村旅游体验真实性的感知。

一、乡村旅游的界定

关于乡村旅游的概念及内涵的界定,国内外已经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讨论。国外学者相当重视对乡村旅游概念的研究,认为这涉及乡村旅游理论体系的构建。但与国内一样,国外对乡村旅游概念的界定与认识尚未取得一致意见。事实上,对乡村旅游进行精确定义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通常被描述为一种发生在乡村地区的旅游形式,但是这种说法非常模糊。[1]对于乡村旅游的概念,较典型的定义是英国Gannon和Bramwell & Lane分别做出的。前者认为乡村旅游是指农民或乡村居民出于经济目为吸引旅游者前来旅游而提供的广泛的活动、劳务和令人愉快事物的统称。后二者认为乡村旅不仅是基于农业的旅游活动,而是一个多层面旅游活动,它除了包括基于农业的假日旅游还包括特殊兴趣的自然旅游、生态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骑马等活动,探险、运动和健康游,打猎和钓鱼,教育性的旅游,文化与传统游以及一些区域的民俗旅游活动。[2]其实,在国外学者对乡村旅游进行研究时,也常将Rural Tourism、Agrotourism/ Agritourism、Farm Tourism、Village Tourism等概念混用,并且在不同的国家其也有不同的含义。

我国最早兴起的乡村旅游方式是农业旅游,因此,在前期的研究中,很多学者将乡村旅游的概念与农业旅游等同使用。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城市周边出现了许多以农家特色为吸引的农家乐旅游形式,这一时期的研究多将乡村旅游与农家乐等同起来。早期的定义无法包含乡村旅游丰富的类型结构,内涵的理解过于简单。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学者们对乡村旅游的概念有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和界定,如何景明和李立华对国内外诸多概念定义进行详细分析后,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3]唐代剑和池静通过系统梳理已有定义,从系统分析乡村旅游发生的场所、凭借的资源、乡村旅游的特点、乡村旅游的本质特征(乡村性)、乡村旅游与其他几个重要概念的关系入手,认为乡村旅游是一种凭借城市周边以及比较偏远地带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面向城市居民开发的集参与性、娱乐性、享受性、科技性于一体的休闲旅游产品,它的本质特性是乡土性。[4]同时,学者们还从旅游资源本身、对资源和市场的依赖程度、地理位置、科技含量、供需关系等不同的角度对乡村旅游进行了划分,对此已有很多文章进行了论述,本文不再赘述。

二、乡村旅游体验的真实性

真实性(Authenticity)是一个西方概念,源于希腊,又被译作原真性、原生性、可靠性、准确性、本真性等。最初用于描述博物馆的艺术展品是不是真的,之后被借用到哲学领域的人类存在主义的研究中。[5]1973年,Mac Cannell在《舞台的真实性》(Staged Authenticity)一文中首次将真实性(Authenticity)这一概念引入旅游动机、旅游经历的社会学研究中。从此,真实性成为西方旅游研究中的核心概念,并引起了各种热烈的讨论和分析。[6]目前旅游学界关于真实性的理论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客观主义真实――从客观的、博物馆学的角度看待真实性问题,强调旅游客体与原物完全对等;建构主义真实――认为旅游真实性是由各种旅游媒介共同制造出来的;存在主义真实――旅游者参与不同旅游活动来激发其旅游经历的难忘和激动人心;后现代主义“超真实”――模糊“真”与“假”的界线,以模拟变得真实,达到一种模拟“超真实”的境界。

现代乡村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主要构成是来自城市的居民,他们为了逃离城市生活而选择乡村旅游,其动机都是想看到真实地乡村景观,体会到与日常生活不同的乡村生活状态。乡村旅游体验中不仅是要观赏自然景观、呼吸新鲜空气、欣赏田园乡村景象等实物形态的田园景观,还包括通过观察和体验当地居民真实地生活生产方式、民间传统习俗、工艺品加工工艺、当地传统节庆、农家特色饮食等去探寻当地的历史文化与民风民俗。由此可见,乡村旅游活动中的主体所追求的不单是一种物质化的满足,更重要的是高层次的精神满足。要使这种精神的需要得以满足,其核心就是要让旅游主体体验到旅游目的地的真实,这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所在。这种真实是一种相对的真实,根据陈超群等人[5]的研究,这种真实的表现与效果主要受到三个群体的影响:乡村旅游地居民的态度与看法;游客的认知和理解;旅游经营者对真实性的生产与制造。体现为一个相互作用、互相关联的循环体,其内部机理如图:

从这一循环体可以得知,乡村旅游者是为了寻求与惯常环境的差异而进行的旅游活动选择,其目的是为了体验真实的乡村环境,但是,由于受到认知能力的制约,大部分旅游者都没有办法在较短时间内清楚分辨出旅游环境的真实,其感受到的是当地居民与经营者构建的场景。当地居民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生活环境,也不能完全保持其原本生活的真实,但受到旅游者寻求真实性的影响,其也必须迎合旅游者的这一需要。这与旅游经营者通过构建真实性获取利润的目的是相契合的,于是二者便一道对乡村旅游形象进行包装和传播。

三、体验真实性塑造的途径

根据乡村旅游真实相对性的内部循环体系可以看出,乡村旅游体验真实性应注重旅游者的感知、旅游目的地居民的认可度以及旅游经营者的营造等三方的相互统一来进行塑造。具体有以下几个途径:

1、构建乡村意象,创建乡村真实

一般来说,乡村意象主要包括乡村景观意象和乡村文化意象。乡村意象是人们对乡村的整体感觉和印象,是人们对乡村的反馈和映射在心理上的积淀。由此可见,乡村意象强调的是乡村的整体氛围,而乡村旅游的开展客观上也必须以这种整体氛围为基调。[7]要提升乡村旅游活动体验的真实性,就必须重视乡村意象的构建。这首先要求在景观上不能出现与乡村风貌不相符合的建筑,比如在村镇中抛弃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民居而大肆修建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其次,在基础设施的修建上也不能完全按照城市化的标准来进行,如果全盘城市化,不仅对乡村场景感造成伤害,同时又会加剧乡村假城市化现象的出现。再者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维护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乡村意象,增强乡村真实场景感。

2、重视项目创新,促进客主交流

乡村旅游者一般都是为了寻找区别于城市的生活状态和自然景观而前往乡村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活动的,那么旅游者所追求的往往是乡村的“古”、“真”、“朴”、“野”、“土”等特殊的感受。利用良好的乡村整体景象,围绕田园风光景观和传统乡村民俗文化进行相关旅游项目开发,以提升旅游参与性和体验性。乡村旅游项目不能只是局限于吃吃饭、打打牌,应该围绕乡村本土文化做足文章。比如开展特色农事活动,推广乡土节庆,或是开办游客能够参与的乡村农事生产运动会等项目。同时还应加强乡村民宿的发展,提升民宿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游客逗留乡村提供必要条件。通过这样的努力,可以促进旅游者与当地居民的交流和联系,使旅游者更好更深地了解当地文化和民俗,提升其旅游体验的真实性。

3、开发传统技艺,模拟原真生活

随着旅游者成熟度的不断提升,在进行旅游活动时,他们已经不再单纯满足于简单的观赏,而是更注重体验参与之后带来的精神享受。乡村旅游地应加大对传统技艺和文化的挖掘,保持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作品和制作技艺。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将传统技艺转化为旅游商品的能力。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创建传统文化传承的良好环境,保持传统工艺的真实性,还能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收益,激发其保护传统技艺与文化的积极性。无论传统艺术形式还是传统工艺技艺,其旅游展示的环境应注重原真性。这就要求首先要构建原真的乡村环境,其次对旅游者的行为也要进行约束,最后应培养和吸纳专业人员进行展示和讲解,以提升其文化性和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王昆欣,周国忠,郎富平.乡村旅游与社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浙江省为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11.(1).53.

[2] 王琼英,冯学钢.乡村旅游研究综述[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1.

[3] 何景明,李立华.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9).

[4] 唐代剑,池静.中国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12.

[5] 陈超群,罗明春,覃业银.乡村旅游体验真实性的多维度研究[J].旅游论坛,2008.12.

[6] 李旭东.民族旅游的真实性探析[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

[7] 熊 凯.乡村意象与乡村旅游开发刍议[J].地域研究与开发,1999.9.

第5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旅游影响;乡村旅游地;城市化;调控对策

一、引言

乡村城市化亦称乡村城镇化,体现的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镇性质的居民点集聚。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或在乡村地域中城市要素逐渐增长的过程。乡村城市化是一个复合的动力系统,工业化是城市化初始阶段的主导推力,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结构转型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的“双重转型”的不断推进。乡村城市化已经与市场化和国际化取向的改革紧密相关,超越了工业化的范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探索和优化乡村城市化的动力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命题。旅游开发是近些年来乡村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深入分析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及动力系统,科学审视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应及程度界定,进而提出相应的调控对策,不仅对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控城市化动力机制,科学推进乡村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旅游影响研究述略及效应评析

旅游活动对地区的影响研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议题,旅游从本质上讲是旅游行为的空间移动,这一动态的移动过程带来的影响层面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这也解释了现有相关成果的研究视角源于地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三个学科的原因。从地理学的视角来看,旅游本身由三个主要成分组成,即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和联系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的旅游通道。其中,旅游目的地研究是其中的主体,Smith(1978)认为不同类型的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规律;Doxey(1976)对目的地居民的态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愤怒指数”。而旅游影响机制的效应研究,则以Butler(1980)提出的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理论为代表,他认为旅游者数量、类型和发展历史是影响旅游目的地不同发展阶段的决定因素,从而形成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旅游影响,进而奠定了地理学视角的旅游影响研究的基本基调,即从旅游地主客关系的角度探讨旅游活动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辅之以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理论阐释,形成了日趋复杂的研究框架。这种倾向性对国内的相关研究产生了极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1980年代以来,国内旅游地理学界关于旅游影响的研究全部集中在旅游者以及旅游(中国整理)地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与态度的分析方面,且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某一类型的案例地开展实证研究。

1963年,人类学学者努涅斯(Nunez)发表题为《一个墨西哥山村开展周末旅游带来的影响》的论文,标志着人类学学者开始关注旅游研究,并于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全面兴起。人类学视角的研究重点主要从目的地居民、游客以及客源地社会三个不同视角进行深入探究,认为旅游过程是旅游者与东道主进行文化接触和碰撞的过程,其中包含着不同文化、亚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社会学的视角则主要从社会系统的整体角度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和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英国社会学家洱瑞(Urry,1990)提出,旅游社会学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旅游现象和非旅游现象(即日常实践和‘正常社会’)的对比研究,来揭示本来不易为人发觉的‘正常社会’的问题和矛盾。”这是建构旅游社会学的基础素材之一,通过二三十年的持续关注,学术界对旅游社会学涉及的论题主要包括:旅游活动过程的特征、接待地社会压力的成因、旅游业发展对接待地社会的影响、旅游与风情民俗资源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旅游者群体及其与接待地关系、旅游的现代化和原始化以及旅游者群体、个体和旅游系统等等。

从旅游影响的三重学科剖面(图1)的研究态势上可以看出,旅游影响的空间概念体现在居民和旅游者对目的地旅游现象形成的空间感知和心理体验。旅游经营带来了目的地商业化和城市化现象的加剧,这显然给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结构带来了深度变革;在本地文化与旅游者带来的外来文化的机制耦合中,文化的交锋与碰撞、目的地文化的本真性特点与外来文化的多元性一直是难以化解的矛盾,这种交织的过程对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进行不断地调整与修正。

三、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

(一)旅游影响视角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机制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人口和经济活动逐步向城镇地区转移和集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18世纪中叶英国产业革命以来,工业化的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表现了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趋势加快,各类城市形态不断出现并得以丰富和完善。从本质上讲,城市化体现了城市和乡村的双重视角,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处于城市化的末端,是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层次。

乡村城市化的传统模式是农村社区、乡镇企业、农民家庭或个人等民间力量发动的一种由市场力量推动形成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推动城市化过程所需的动力的产生机制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机制的各种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是一个综合体系。无论是学术界早期提出的二元城市化动力机制,还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发展机制等,乡村城市化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发生机理,都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由农村经济利益主体在响应产业非农化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和组织来促成的。乡村城市化的路径一般从乡村工业开始,通过发展乡村工业,让农民直接享受到工业、非农化的利益,进而逐步实现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化始终是乡村城市化的基本准则,农业、农村、农民是乡村城市化的利益相关者。乡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八重动力(图2)。其中,宏观层次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中观层次的动力集中体现在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各个层面的政策与制度措施的推动。微观层次的动力相对复杂,可以概况为三个方面,即农民对生活质量需求的变化、农村地区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动的加快,以及旅游影响带来的促动。这一动力体系在市场机制和城乡互动的交互作用下,乡村地区在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聚落结构以及制度结构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即第

二、三产业的比重明显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非农人口比重增加,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人们聚居方式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地区的社会关系面临新一轮的重构等。旅游影响对乡村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主要体现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上,旅游影响并非推动乡村城市化的主要动力,但其潜在的作用显然也不能低估,判定这种作用的程度,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1)乡村产业结构形态决定着旅游对城市化的贡献程度,依托旅游业发展地方经济的乡村地区,旅游影响显然是推动城市化的主导动力;(2)旅游影响的作用机理应从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双重视角加以解读,以往的诸多研究多是从目的地的视角加以分析探讨,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乡村地作为客源输出地,将会加速农民对旅游的认知,有助于城市化程度的逐步提升。(3)旅游影响对乡村地区而言,是一个复合的影响系统,将对旅游地的社会、文化、经济等形成多元化的推动力,由此形成的城市化效应是一个各种要素兼顾并能保持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而单纯的工业化催生的城市化现象显然达不到这种效果。简而言之,旅游引发的城市化能够对其他产业形成的城市化发挥补充、提高和优化的作用。

(二)旅游影响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构成

城镇的发展基于两种动力,一种是向心集聚的力量,另一种是离心扩散的力量。一般说来,城市发展的向心过程和离心过程贯穿于城市化的全过程,但是城市发展的初、中期以向心集聚的力量为主,中后期则以离心扩散的力量为主。自1990年代以来,城市化出现了新的趋势,即多元城市化动力替代以往一元或二元城市化动力。在乡村旅游开发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过程中,其中的形成机理愈发复杂,多元化和多层次性特点日趋明显。

1旅游消费观念的异化是乡村城市化的基础动力。旅游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因素休戚相关。闲暇时间、非必要性开支和旅游动力是产生旅游意愿的三个条件。旅游活动的初期形态多是以观光游览为主,之后开始向休闲、度假、体验、健身等方向转变。当城市旅游、知名景点景区成为旅游者旅游行为的普遍载体之后,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促使旅游者关注新的旅游形式,乡村旅游迎合了这一市场需求,其独特性优势开始成为旅游业的新生力量,研究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问题不能忽视这一前提条件。

2文化生态的异质性是乡村城市化的原发动力。旅游作为城市化的一种动力,既可以在城市化中后期发生作用,使城市经济转型或城市功能多元化,也可以作为城市化的原动力,使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使其发生质的飞跃[22J。旅游对乡村城市化的初始动力是乡村文化生态的异质性优势。乡村聚落景观的独特性、乡村消费文化的生态性、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本真性等优势已然成为吸引外来游客的重要引力,由之形成了旅游流的集聚,带动了乡村旅游目的地相关城市功能要素的聚集与完善。

3政策效应和开发成本是乡村城市化的诱导动力。自1992年以来,国家旅游局每年推出特定的旅游主题。其中,1995年的“民俗风情游”、1998年的“华夏城乡游”、2002年的“中国民间艺术游”、2006年的“中国乡村游”、2007年的“中国和谐城乡游”都对(中国整理)乡村旅游的发展发挥了直接的推动作用,结合近一段时期“扩内需、保增长”的经济发展要求,各地纷纷通过发放旅游消费券等形式加大对乡村旅游的宣传和推广。在政策效应和市场机制的层层推进下,乡村旅游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比较而言,乡村旅游具有很强的开发优势,在规划要素、土地成本、劳动力、相关政策等方面容易获得额外的“关照”,开发成本的经济性也对乡村城市化产生了积极作用。

4乡村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是城市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乡村城市化发展的动力因素中,旅游是推动城市化发展的特殊因素。乡村地区为加快旅游开发而衍生出多种产业要素,这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创设了新环境,相比较于进城务工等异地转移方式,乡村旅游对剩余劳动力的安置既是一种高效的就地转移,同时也是相对于农业生产周期的错峰式转移。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转移的结果是,以旅游业为载体的城市化现象开始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将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管理的理念引入农村,有利于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乡村的民主管理。同时,当传统的以工业化为主导的城市化驱动模式面临发展中的瓶颈时,旅游将成为乡村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水平提升的优势产业。

由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乡村文化生态的特征、乡村旅游的开发特点以及政策导向和基于乡村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四方面共同构成了乡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彼此相互作用,形成了基于旅游影响的乡村城市

四、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应及程度界定

乡村旅游以各种类型的乡村为背景,以能够吸引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为载体,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健身、学习等各种旅游需求为目的的旅游活动。乡村性作为乡村旅游吸引物的主要特性,是界定乡村旅游的关键,也是研究旅游影响下乡村城市化的前提条件。

(一)乡村旅游地城市化的表现

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主要表现在因旅游开发而引起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农村居民点形式向城镇居民点形式转化以及由此引发的乡村聚落生态变迁的动态过程。旅游开发给乡村城市化带来了三方面的变化,一是乡村人口由原来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逐步向不同程度上相对集中的各类城镇集结,乡村空间格局发生显著改变。二是乡村地区土地利用方式发生转变,产业结构发生明显转变,旅游资源和项目的开发在吸引大量旅游者的同时,外来的定居人口也逐渐增多,城镇化程度不断得到加强。三是乡村聚落景观发生明显变化,各种旅游接待设施的建造与完善,在优化旅游服务环境的同时,也带来了乡村景观人工化、异域化、旅游地风格主题化和商业化等现象的加剧。

(二)乡村城市化效应的程度界定

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的六大产业要素,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同样有明确的体现,这种消费网络结构的形成是乡村城市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根据乡村旅游引发的城市化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适度城市化、过度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三种类型。适度城市化能有效促进乡村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和协调发展,过度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都会对乡村地区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对城市化程度的分析正是在这三种情况下寻求平衡。

(三)旅游开发引致的乡村城市化效应表现

第6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Abstract: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in China slowed down the pace and entered the "bottleneck" period of the status quo, many academics, industry people and causes of their plight have been studied in this article from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ultural advantage, and grasp the "passenger experience "to strengthen the areas of tourism management on measures of the viability of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thinking.

关键词:乡村旅游 生态旅游 文化旅游 旅游管理

Key words:Rural Tourism,Eco-tourism,Culture and Tourism,Tourism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5-0087-01

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促动下,在发达国家的影响下,在我国特殊的旅游扶贫政策的指导下应运而生的,起步之初发展迅速。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乡村旅游业整体呈现出了从高速增长到逐渐下滑的态势。如何延长乡村旅游的生命周期,使其真正走上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将直接影响着我国旅游业整体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笔者在此尝试着对乡村旅游业的运作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一、在可持续发展中走生态旅游路线

对于乡村旅游来说,可持续发展是其必然的选择。因为,只有在不损耗或破坏资源的情况下进行的开发过程,才有可能世世代代健康发展下去。

从生态的可持续角度说,乡村旅游的发展应与对基本生态进程、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资源的维护协调一致,这可以为项目方确定旅客接待容量提供依据,从而解决了在乡村旅游供给的分析时需要考虑的第一个难题。

从社会和文化的可持续角度说,乡村旅游的发展要提高人们对其生活的控制能力。这一能力的提高要与人们的文化和价值观相协调,维护和增强社区的个性。

从经济的可持续角度说,乡村旅游的发展要能取得经济效益,并且要能有效地管理资源,以便造福子孙后代。

二、利用优势,贴近文化旅游

我国的乡村旅游应该看到自身长远发展的强大后推力――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深厚文化底蕴。这反映在乡村旅游方面,便是独特的民俗风情以及世代伴随人类繁衍、进化、充满生气的环境、氛围。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就曾经给我们指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即只有贴近自然的才是永久属于人类的。在这些思想的引导下,乡村旅游才有存在的精神意义。

从传统文化的保护方面,我们可以衍生出两种旅游地的构建方式:

一种是将民族聚居地建成民族文化村。这样方式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因为,它是保留在原有的生态环境中,这是其形成的根基;同时,旅游业是在原有产业基础上的附加,而不是单一的生产形式,这样的复合经济结构受旅游客源市场的冲击影响相对较小。

另一种是异地集中保护,即在旅游地集中重建。这种方式的生命力就不及第一种,容易给人一种单纯模仿、再现历史场景,只停留在观赏、采摘的表象上的感觉,而没有真正做到挖掘民族文化中丰富的营养。

三、认清本质:注重“游客体验”

游客即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是整个旅游项目兴衰的核心,没有长久的游客吸引力和游客体验管理,再完备的措施也不会为项目带来实际意义。因此,我们必须给予乡村旅游地中的游客体验已足够的重视。

首先,要确定游客的体验需求。乡村旅游项目在定位时最需要考虑的,是游客群的定位,即想吸引哪一部分游客。

其次,要完善游客体验的供给平台。游客持着不同的体验需求来到乡村旅游地,旅游项目应能形成有效的体验供给能力,建立多样化的游客体验平台是重要的途径。

四、加强学界理论研究

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系统而宏观的,对规律的总结、本质的认识会为实践的长远发展指明方向。目前,国内外众多学者为构建乡村旅游理论体系,对乡村旅游概念及内涵进行深入探讨,但由于对乡村旅游资源界定、客源市场定位等的理解不同,对其概念的阐述一直存在着分歧,甚至尚无一个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定义。这种学术理论的不稳定性显然是不利于乡村旅游的现实发展的。

今后在加强旅游学界的理论研究方面,我们可以尝试:不断发展创新研究方法;重视对典型案例的研究;以及有选择地吸收、笑话国外乡村旅游研究成果。

五、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及行业自身的管理和规范。对于乡村旅游更是如此,它面临的许多基础性的制约瓶颈都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引导、支持。

第一,党委、政府要对乡村旅游业有足够的重视,结合中心工作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充分认识到农村发展旅游是农村脱贫致富的好方法,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引擎,是发展旅游业的新亮点,是就地实现非农化和改造农村的新途径。

第二,整合现有的各种资金渠道保障乡村旅游建设需要。乡村旅游是一项涉及多种行业的复合型产业,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以交通、水电、餐饮、住宿、通讯等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的,反过来,乡村旅游的发展又会促进这些行业的完善和发展。

第三,制定、实施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及社区居民的系统培训计划。乡村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散漫、自由、不受约束的习惯,这与旅游接待服务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反差。农民从自我管理的农业生产转向服务接待工作,在心理和行动上难以平衡心态。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旅游管理规范化。针对目前乡村旅游普遍存在的问题,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规定,重点进行卫生管理、安全经营管理、价格管理,保证乡村旅游的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1] 何景明.中外乡村旅游研究:对比反思与展望.农村经济,2005,(1).

[2] 万青.乡村旅游探论.许昌学院学报,2004,(6).

[3] 张健华等.试论乡村旅游中的游客体验.商业研究,2008,(1).

[4] 杜江等.关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旅游学刊,1999,(1).

[5] 邱海蓉.关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5,(5).

[6] 王旭.发展乡村旅游应遵循的几个原则.当代贵州,2005,(6).

第7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旅游影响;乡村旅游地;城市化;调控对策

一、引 言

乡村城市化亦称乡村城镇化,体现的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镇性质的居民点集聚。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或在乡村地域中城市要素逐渐增长的过程。乡村城市化是一个复合的动力系统,工业化是城市化初始阶段的主导推力,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结构转型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的“双重转型”的不断推进。乡村城市化已经与市场化和国际化取向的改革紧密相关,超越了工业化的范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探索和优化乡村城市化的动力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命题。旅游开发是近些年来乡村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深入分析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及动力系统,科学审视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应及程度界定,进而提出相应的调控对策,不仅对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控城市化动力机制,科学推进乡村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wWW.133229.cOM

二、旅游影响研究述略及效应评析

旅游活动对地区的影响研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议题,旅游从本质上讲是旅游行为的空间移动,这一动态的移动过程带来的影响层面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这也解释了现有相关成果的研究视角源于地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三个学科的原因。从地理学的视角来看,旅游本身由三个主要成分组成,即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和联系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的旅游通道。其中,旅游目的地研究是其中的主体,smith(1978)认为不同类型的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规律;doxey(1976)对目的地居民的态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愤怒指数”。而旅游影响机制的效应研究,则以butler(1980)提出的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理论为代表,他认为旅游者数量、类型和发展历史是影响旅游目的地不同发展阶段的决定因素,从而形成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旅游影响,进而奠定了地理学视角的旅游影响研究的基本基调,即从旅游地主客关系的角度探讨旅游活动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辅之以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理论阐释,形成了日趋复杂的研究框架。这种倾向性对国内的相关研究产生了极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1980年代以来,国内旅游地理学界关于旅游影响的研究全部集中在旅游者以及旅游地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与态度的分析方面,且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某一类型的案例地开展实证研究。

1963年,人类学学者努涅斯(nunez)发表题为《一个墨西哥山村开展周末旅游带来的影响》的论文,标志着人类学学者开始关注旅游研究,并于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全面兴起。人类学视角的研究重点主要从目的地居民、游客以及客源地社会三个不同视角进行深入探究,认为旅游过程是旅游者与东道主进行文化接触和碰撞的过程,其中包含着不同文化、亚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社会学的视角则主要从社会系统的整体角度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和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英国社会学家洱瑞(urry,1990)提出,旅游社会学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旅游现象和非旅游现象(即日常实践和‘正常社会’)的对比研究,来揭示本来不易为人发觉的‘正常社会’的问题和矛盾。”这是建构旅游社会学的基础素材之一,通过二三十年的持续关注,学术界对旅游社会学涉及的论题主要包括:旅游活动过程的特征、接待地社会压力的成因、旅游业发展对接待地社会的影响、旅游与风情民俗资源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旅游者群体及其与接待地关系、旅游的现代化和原始化以及旅游者群体、个体和旅游系统等等。

从旅游影响的三重学科剖面(图1)的研究态势上可以看出,旅游影响的空间概念体现在居民和旅游者对目的地旅游现象形成的空间感知和心理体验。旅游经营带来了目的地商业化和城市化现象的加剧,这显然给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结构带来了深度变革;在本地文化与旅游者带来的外来文化的机制耦合中,文化的交锋与碰撞、目的地文化的本真性特点与外来文化的多元性一直是难以化解的矛盾,这种交织的过程对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进行不断地调整与修正。

三、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

(一)旅游影响视角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机制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人口和经济活动逐步向城镇地区转移和集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18世纪中叶英国产业革命以来,工业化的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表现了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趋势加快,各类城市形态不断出现并得以丰富和完善。从本质上讲,城市化体现了城市和乡村的双重视角,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处于城市化的末端,是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层次。

乡村城市化的传统模式是农村社区、乡镇企业、农民家庭或个人等民间力量发动的一种由市场力量推动形成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推动城市化过程所需的动力的产生机制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机制的各种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是一个综合体系。无论是学术界早期提出的二元城市化动力机制,还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发展机制等,乡村城市化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发生机理,都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由农村经济利益主体在响应产业非农化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和组织来促成的。乡村城市化的路径一般从乡村工业开始,通过发展乡村工业,让农民直接享受到工业、非农化的利益,进而逐步实现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化始终是乡村城市化的基本准则,农业、农村、农民是乡村城市化的利益相关者。

乡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八重动力(图2)。其中,宏观层次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中观层次的动力集中体现在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各个层面的政策与制度措施的推动。微观层次的动力相对复杂,可以概况为三个方面,即农民对生活质量需求的变化、农村地区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动的加快,以及旅游影响带来的促动。这一动力体系在市场机制和城乡互动的交互作用下,乡村地区在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聚落结构以及制度结构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即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明显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非农人口比重增加,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人们聚居方式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地区的社会关系面临新一轮的重构等。  旅游影响对乡村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主要体现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上,旅游影响并非推动乡村城市化的主要动力,但其潜在的作用显然也不能低估,判定这种作用的程度,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1)乡村产业结构形态决定着旅游对城市化的贡献程度,依托旅游业发展地方经济的乡村地区,旅游影响显然是推动城市化的主导动力;(2)旅游影响的作用机理应从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双重视角加以解读,以往的诸多研究多是从目的地的视角加以分析探讨,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乡村地作为客源输出地,将会加速农民对旅游的认知,有助于城市化程度的逐步提升。(3)旅游影响对乡村地区而言,是一个复合的影响系统,将对旅游地的社会、文化、经济等形成多元化的推动力,由此形成的城市化效应是一个各种要素兼顾并能保持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而单纯的工业化催生的城市化现象显然达不到这种效果。简而言之,旅游引发的城市化能够对其他产业形成的城市化发挥补充、提高和优化的作用。

(二)旅游影响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构成

城镇的发展基于两种动力,一种是向心集聚的力量,另一种是离心扩散的力量。一般说来,城市发展的向心过程和离心过程贯穿于城市化的全过程,但是城市发展的初、中期以向心集聚的力量为主,中后期则以离心扩散的力量为主。自1990年代以来,城市化出现了新的趋势,即多元城市化动力替代以往一元或二元城市化动力。在乡村旅游开发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过程中,其中的形成机理愈发复杂,多元化和多层次性特点日趋明显。

1 旅游消费观念的异化是乡村城市化的基础动力。旅游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因素休戚相关。闲暇时间、非必要性开支和旅游动力是产生旅游意愿的三个条件。旅游活动的初期形态多是以观光游览为主,之后开始向休闲、度假、体验、健身等方向转变。当城市旅游、知名景点景区成为旅游者旅游行为的普遍载体之后,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促使旅游者关注新的旅游形式,乡村旅游迎合了这一市场需求,其独特性优势开始成为旅游业的新生力量,研究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问题不能忽视这一前提条件。

2 文化生态的异质性是乡村城市化的原发动力。旅游作为城市化的一种动力,既可以在城市化中后期发生作用,使城市经济转型或城市功能多元化,也可以作为城市化的原动力,使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使其发生质的飞跃[22 j。旅游对乡村城市化的初始动力是乡村文化生态的异质性优势。乡村聚落景观的独特性、乡村消费文化的生态性、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本真性等优势已然成为吸引外来游客的重要引力,由之形成了旅游流的集聚,带动了乡村旅游目的地相关城市功能要素的聚集与完善。

3 政策效应和开发成本是乡村城市化的诱导动力。自1992年以来,国家旅游局每年推出特定的旅游主题。其中,1995年的“民俗风情游”、1998年的“华夏城乡游”、2002年的“

2 滞后城市化。城市化水平滞后的根源是对乡村地区的“过度保护”,一些地方从节约投入的角度出发,认为乡村地区的所有现象和行为都可以成为旅游活动的吸引物,“脏、乱、差”的旅游环境、缺乏专门治 理的旅游接待设施等容易让旅游者望而生畏,这显然背离了乡村旅游的开发初衷;城市化程度不足还会给乡村居民带来身份上的“优越感”,思想上的“固步自封”使其很难关注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愿意接近或者是纯粹出于利益角度的粗放式旅游经营行为很难获得旅游者的认可。同时,这种滞后效应使得乡村旅游难以实现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农村地区社会分工不充分,农民就业环境很难得到改善,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就无从谈起。

3 过度城市化。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过度城市化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破坏乡村地区的聚落结构和生态景观

在经济特征和自然环境、民族文化等因素的作用下,乡村存在着种种居住方式和形态特征。这些特征是乡村地区聚落形态的特色和精华,而不少地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臆想旅游者的消费心理,新建或改建一些与当地乡村聚落景观差异很大的接待设施。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将古建筑推倒和盲目改建的现象,导致了个性化的“乡村性”向同质化的“城市性”演变的现象。

(2)乡村地区民俗文化舞台化、娱乐化倾向加剧

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尽管是乡村旅游开发的一大亮点,但事实情况是,不少地区一直缺乏科学的开发思路。乡村旅游“急功近利”的开发套路使得许多旅游地尽可能地用舞台化的形式、娱乐化的方式把当地文化呈现给游客,这种人为的文化表现形式使游客与当地社会隔离开来。这种做法积极的一面是使游客对乡村居民和文化的探究压力减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文化;消极的一面是让旅游业蒙上了文化优越的色彩,表现的内容也多是乡村文化的肤浅形式。

(3)商业化带来了乡村居民的边缘化

根据巴特勒旅游地生命生命周期理论,乡村旅游在进入发展阶段后,政府政策的倾斜、游客量规模的增加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从利益相关的角度看,政府、投资者、居民成为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三方利益主体。在这一博弈环境中,地方政府的初衷容易被市场化的运作路径所左右,投资者由于资本话语权会始终保持较强的谈判能力,乡村居民多处于一种边缘化境地。乡村居民主体地位的模糊,产生了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商业化带来了居住成本的增加,不少环境优美的乡村地区,旅游开发之后的显著变化是地价攀升或房价飞涨,乡村居民往往无力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二是乡村地区淳朴的文化气息开始被外来文化所浸染,乡村社区的文化和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异,传统乡村景观与现代文化景观不协调等问题日益凸显。

(4)乡村地区出现了逆城市化的倾向

逆城市化是城市化过度发展的必然结果,造成逆城市化的原因主要是城市人口过于密集、环境恶化、地价房租昂贵、生活质量下降等引起人口向环境优美、地价房租便宜的郊区、卫星城等乡村地迁移。乡村旅游成为承接这种转移“任务”的载体。乡村居住环境的优势、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大了城市景观对乡村景观的影响,这种“侵蚀行为”使得不少乡村的“城市性”特点越来越明显。

五、乡村旅游地城市化的调控对策

(一)科学规划开发区域。营造乡村氛围

乡村旅游规划与开发要树立“区域——城市——乡村社区——乡村旅游地”的多元开发维度,从“资源——产品——市场”的互动层面来规划开发区域。参与乡村旅游规划的人员应包括旅游地理、经济管理、人文历史等学科背景的专家构成,本着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指导思想编制旅游总体规划或概念性规划。在此基础上,乡村景观资源应由景观园林、建筑等专业人员来完成规划的空间设计和景观布局。乡村旅游的景观应从体验的角度出发,通过个人体验的作用使“景”与“观”和谐统一,营造一种天然意趣、田园诗化的独特乡村氛围。

(二)重塑乡村文化形象。凸显乡村优势

在乡村旅游开发中,注意保护好“乡村性”的优势是避免过度城市化问题的前提。为此,首先要依托乡村既有的空间布局对乡村进行规划和建设,防止破坏乡村“原生态”特质的粗线条模式。其次,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乡土文化、乡间民俗在旅游开发中的“神秘性”。城市化的旅游规划往往是一类“公园化”、“广场化”、“舞台化”的模式。在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进程中,消除和避免这一现象的根本途径是从乡村旅游地的地脉和文脉出发,本着生态循环、文化保护、永续利用的指导方针,来开展乡村旅游的规划和设计。

在开发过程中,应从当地众多的旅游景观中发掘出最能代表地方文化的文化景观并从中提炼出主题,以主题为基础进行特色分区。通过对不同区域的非具象和抽象的规划设计,用具象的形态生动地表达出特定的景观形象。在乡土建筑风貌的塑造中,建筑风格应结合当地乡土建筑特色,避免不合理的异域文化侵蚀乡村聚落景观的原始风貌。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延伸旅游效应

乡村地区在确立了旅游开发的主体地位之后,合理设计和调整产业结构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命题。首先,加快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的推广。其次,科学调整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类型,地方政府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设置“门槛”,强化基于环境保护的产业准入制度。乡村旅游是当地产业链条的主体,如掺杂其他工业元素,特别是污染严重、能耗高的工业项目很容易失去本真,从而产生“一损俱损”的局面。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合理推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政府应把一些小城镇按旅游集镇的风貌进行控制,使其本身就成为旅游吸引物之一。同时,依托这些农村小城镇发展旅游商贸流通业,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旅游纪念品的生产与销售等,使小城镇成为承接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的中转站。

(四)合理布局和完善旅游开发的产业要素

乡村旅游开发的初期阶段,重点突出三方面的功能特性,即居住功能、农业生产功能和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其实质是旅游产业的城市化。旅游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除了产品体系服务功能外,还包括支撑体系服务功能,如游客的休息坐卧、游客安全保护、标识导引服务等。产业要素的完善应立足乡村实际,例如针对游客住宿问题,乡村社区应充分利用现有民宅,改善用电、用水及卫生等基础设施条件,建造一些农家客栈以满足游客住宿之需。另外,乡村旅游地的不断发展会使其功能组成日趋多样化,比如一些商务、会务活动可能进入旅游地,这些设施的空间布局与要素体系建设要进行科学论证、有序开发。

(五)建构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资本和人力资源平台

资本市场对乡村旅游的兴趣源于投资规模和产业政策两方面的因素,资本的逐利行为往往会背离投资初期的要求,外来投资者鲜有详细调研能够体现当地特色的投资项目和旅游商品,多是模式化的套用和泛商品化经营,这种集中式的商业形态显然不是对乡村旅游的有益补充。此种情况下,政府应对旅游投资加强监管,可以成立旅游开发股份公司,股东包括地方各方利益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居民意志。统一规范乡村地区的旅游投资行为旨在避免过度的商业化行为,使之能够真正地为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服务。目前困扰乡村旅游开发成效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人力资源的匮乏。乡村旅游的从业者应具备引导、培养和提高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和品位的能力,为此,一要多方吸纳专业人才,在“量”的基础上注重“质”的提升;二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符合现代旅游服务业的发展要求。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游客负责、对保护乡村资源负责、对乡村社区负责的态度,促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主体力量。

第8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 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理念,利益公平理念,精益化

1 绪论

在当今这个发展迅速的时代,城市生活节奏加快,而伴随着带薪休假制度的日益完善和旅游者心理的逐渐成熟,更多的群体渴望亲近自然、回归自然,当这种需求逐步增长时,乡村旅游备受瞩目,国家也予以关注此方面,例如,国家旅游局确定2006年全国旅游宣传主题为“中国乡村游”。

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步较晚,国内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乡村旅游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而发展较晚的乡村旅游还不是十分成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乡村旅游开发普遍存在投资与经营规模小、地区分布与组织形式散、项目低水平重复设置、市场竞争秩序乱的局面,乡村旅游的活动项目形式单一,主体方式是观光旅游,乡村旅游的开发对自然环境和文化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乡村接待设施城市化倾向,利益分配不均等。因此,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理念的乡村旅游开发的研究就十分必要和迫切了。

国外对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主要集中于对乡村旅游经济、文化、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以及对乡村旅游中社区利益主体的研究,如Gossling等(2002)对瑞典的研究则表明乡村旅游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虽然对乡村旅游的研究比较晚,但已经将目光倾注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理念,对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具体地区的应用、基本问题和跨学科问题等领域中,如黄蔚艳在《乡村旅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中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

通过对国内外研究概述可以看出,国外研究比较成熟和完善,而国内的研究相对落后,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一些基本问题和具体区域的研究,缺乏对乡村旅游深层次的研究,尤其对于一些利益主体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基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可持续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精益理论等相关理论对欠缺方面进行了研究。

2 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理念的乡村旅游开发研究

我国乡村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追求经济的高消耗、高成本、高增长问题,文化的商品化、同质化等问题,生态环境的破坏,利益分配的不公,存在着对弱势群体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

针对我国乡村旅游业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的理念,探索符合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路径已经十分必要了。

2.1 乡村旅游发展的精益化

精益化思想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融合表现在产品和推广方面。精益化的乡村旅游产品要求以旅游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点,打造高品质、个性化、内涵化的产品。在设计产品时应该将乡土化因素很好地融入其中,使旅游产品饱含乡土文化的内涵,成为动态、有特色的产品。

精益化思想还要求乡村旅游的发展在项目建设、资源利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实现精准化、细分化,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和环境成本,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利益分配主体能够得到应有的利益,促进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

在乡村旅游的营销推广中实现精益化体现在营销恰好使其产品的价值呈现出来,首先要对该地进行精准定位,针对自身的业务和独有的特点,确定鲜明的形象。例如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以“红”为媒介发展乡村旅游,使得一个革命圣地的形象烙刻在旅游者的脑海中,从而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2.2 社区增权与政府指导

只有进行社区增权才能真正凸显社区在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增权是目的地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社区的参与应该是全员性、全过程中的。如在规划当地乡村旅游时,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利益分配时考虑其占有的份额,这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模式,在实际中操作时会受到很大阻碍,这就需要一些前提做铺垫,如提高其文化素养和增强保护当地旅游资源的意识。

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政府的指导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不可或缺。政府应对区域做统一规划,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把其服务功能体现在支持和主导乡村旅游开发上,如利用目前农村建设资金投入,进行乡村旅游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

2.3 重视弱势群体利益

《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中指出“旅游是人人享有的权利”,在此特别强调弱势群体中的旅游者,而这类群体的旅游开发有着巨大的潜力。

而乡村旅游因为乡村经济水平较低的现状,不能很好地提供高质量的配套设施,所以在开发乡村旅游时,要考虑到这类特殊群体的需要,在进行规划时要根据这类群体的特点,设计相应的配套设施,如适合儿童的娱乐项目,满足残疾人需求的卫生间等。弱势群体出行时,心里最大的恐惧来自不安全感,因此在发展乡村旅游时,规范当地旅游从业者的素质和市场秩序也是重要的一环。

3 结论

面对如今国家对发展旅游业的重视、国民休闲汇的开展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人们旅游消费的日益成熟,旅游者追求高品质、优质服务的旅游产品的要求日渐强烈,而乡村旅游成为了一种发展潜力巨大的方式,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理念的发展路径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然道路。

本文认为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理念的发展路径成为乡村旅游更好更快地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预见,基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公平理念的发展路径的导入和落实将是一次长途跋涉的旅程,需要长期不断地探索前进。希望本文的研究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一点启发。

参考文献

[1] 丁培卫.近30年中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与路径选择[J].东岳论丛,2011,32(7)

[2] 周玲强,黄祖辉.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地理,2004,24(4)

第9篇:乡村旅游相关理论范文

[关键词] 乡村旅游 产生 发展 研究

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而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

一、国外乡村旅游的产生和发展

1.国外乡村旅游的产生

国外的乡村旅游产生于法国。1855年,一位名叫欧贝尔的法国参议员带领一群贵族来到巴黎郊外农村度假,他们品尝野味,乘坐独木舟,学习制作肥鹅肝酱馅饼,伐木种树,清理灌木丛,挖池塘淤泥,欣赏游鱼飞鸟,学习养蜂,与当地农民同吃同住。通过这些活动,使他们重新认识了大自然的价值,加强了城乡居民之间的交往,增强了城乡居民的友谊。此后,乡村旅游在欧洲兴起并盛行起来,德国、意大利、荷兰、保加利亚、英国、美国、巴西、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乡村旅游活动,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2.国外乡村旅游的发展

20世纪30年代,匈牙利就以乡村旅游闻名世界。20世纪60年代的西班牙的乡村旅游也在国际旅游上享有盛名,把那里的路边城堡或大农场进行改造建成乡村旅游社区,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度假。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农庄旅游非常流行,每年乡村旅游可以给农民带来相当于法国旅游业收入四分之一的收入。同时日本也兴起了“务农”式乡村旅游,以唤起人们对农业和环保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欧美国家的学者对乡村旅游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指导乡村旅游实践,乡村旅游得以大规模的开展。

二、国内乡村旅游的产生和发展

1.国内乡村旅游的产生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长年生活于高楼林立、拥挤喧嚣、空气污浊、景观呆板的城市中,城市居民离幽美舒适的自然越来越远,加之生活节奏紧张、社会竞争激烈,使得城市生活缺乏兴趣,让人感到压抑。许多人产生了返朴归真,到静谧、优美、洁净开阔的环境中去感悟大自然,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乡村旅游作为人们回归自然的一种重要生态旅游形式便应运而生了。

2.国内乡村旅游的发展

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促动下产生的,起步较晚。最初的乡村旅游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为外事接待的需要,在山东省石家庄村率先开展了乡村旅游活动,随后不久,各地便纷纷开展乡村旅游。如广西的阳朔县、河北的赞黄县嶂石景区、安徽的黄山汤口村等。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己由当初的自发阶段发展到现在的自觉阶段,并己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1997年,我国从南到北涉及观光农业这一主题的旅游开发项目,累计投资达30亿元以上。1998年我国国家旅游局推出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旅游业和农业的发展,农村条件日益改善,城市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乡村旅游逐渐成为城市居民休闲消费中的时尚选择,加之世界各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促使中国乡村旅游迅速发展。

三、国内外乡村旅游研究的基本概况

最早的乡村旅游研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64年。这一年里,在旅游研究中颇有建树的Stansfield,他在其著作的《美国旅游研究中的城乡不平衡》中首次阐述了对乡村旅游研究的不足。但整个20世纪70年代,乃至80年代初期,旅游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比较忽视旅游基础理论的探讨。所以关于乡村旅游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建立起旅游学术界普遍认同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概念,导致了研究陷于分散、凌乱的局面。当时绝大部分的研究都只停留在描述乡村旅游的现象上,从理论、概念上的研究明显不足。

事实上,乡村旅游研究真正发展起来是在20世纪80、90年代。而在国外,乡村旅游在这个时期的大规模发展却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的原因,由于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追求个性的自由化倾向的流行,导致乡村旅游的热潮。Shaw & Williams(1994)从分析乡村在旅游业中的重要性入手,认为广大的乡村在地理上集中了各种景观与吸引物,布局于最能满足旅游者与当地居民需要的地点上,并认为乡村既有相似性,又有独特性。这在当时是对乡村旅游的研究十分有意义的探讨。

在这个阶段,国内旅游界关于乡村旅游的论文也逐渐多了起来,如贺小荣的《我国乡村旅游的起源、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探讨》比较全面的探讨了乡村旅游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原因。王兵的《从中外乡村旅游的现状对比看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未来》,在这篇论文中,他描述了许多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以及中外乡村旅游发展的差异。此外,杨旭的《开发乡村旅游“势在必行”》一文,论述了乡村旅游兴起的历史原因以及乡村旅游的优势所在。除此之外,一些传统的教科书如王连义等著的《旅游学概论》,较为详细讨论了旅游的发展历史,这对于了解乡村旅游的产生提供了背景说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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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旭:开发“乡村旅游”势在必行[J].旅游学刊,1992, N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