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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管理探索与实践

高校管理探索与实践

[摘要]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高校的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向民主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是教育民主化在学生群体中的重要体现。许多高校在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在探索与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将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能否实现健康发展,并对保证教育、经济以及社会的有效运转有重大的影响。

[关键词]大学生;高校管理;理论探索;实践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时代的发展,教育界日渐重视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这一热点问题,这也是近几年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随着高等教育的逐渐大众化及社会化,高等院校想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得到生存与发展,就应当转变传统落后的教育管理理念。就当前我国情形而言,大学生这一群体的逐渐减少引起了高校管理滞缓现象的出现,并受到了强烈的社会及舆论压力,让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上,不管是出于理论分析还是实践考量,都具备了较强的可行性。如果让传统落后的高校管理持续应用下去,必然会导致高校管理在后续的发展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还容易造成恶性循环。在此基础上,本文将主要研究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的探索与实践这一论题。

一、大学生参与到高校民主管理的时代背景

(一)高等教育的逐渐大众化使得大学生的需求往多元化方向发展

相关数据显示,在2002年高等教学的在学人数达到了1600万人,而高等院校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了15%。著名的美国教育学者马丁•特罗指出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到了大众化这一阶段。这就意味着我国的高等教育的现实目标已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已经不在于满足少量精英的需求,而是满足社会需求及学生的个人现实需要。随着教育的大众化,大学生在家庭背景、社会文化及个人的发展等目标上往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就导致了学生的利益群体及需求的多元化。阿斯廷的相关理论指出,大学生只有参与到学校的环境中才能够学习得更好。所以,各大高等院校应当让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得到保障,让“以人为本”这一观念得以体现,以此来满足大学生在学习上以及发展上的多元化需求。

(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高等教育的市场化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高等教育主要有以下影响:一方面是消除了教育垄断,扩大高等院校的自主办学权利;另一方面是促使高等院校遵循以消费者为中心这一市场规律,我国的高等教育自1997年开始施行收费制度,促使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关系正式由之前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当前的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的关系。大学生是我国高校的主要消费者群体,其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对高校的各项管理和决策十分关注,拥有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教育进行选择的权利。

(三)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的民主权得到进一步的法制化

我国的立法进程显示,大学生的相关权利问题逐渐得到了重视。《高等教育法》就已经提出了高等院校应该面向社会,依法进行自主办学及民主管理。另外,《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指出,高等院校应该建立并且完善大学生参与到民主管理中来的组织形式,支持并且保障大学生依法参与到高校的民主管理。这些都表明了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已经逐渐重视学生的参与权,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的民主权得到了进一步的法制化。

(四)大学生群体的自我意识及民主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大学生是社会上的高知识群体,他们的自我意识及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迫切希望自身的意愿和想法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与重视。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大学生这一主体地位无法得到体现,学生只能被动地执行和实施学校的相关决策,严重地挫伤了大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的热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学生不仅仅是高校的“主人”,还是高校教育的“主体”,他们在学校的建设上、学生的违法违纪处理以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上,应当有充分的发言及决策权。可以看出,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以及现代化高校管理的一大趋势。我们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深入研究并且积极地探索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中来的新机制,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创立一些学生议事议会制度,让高校和学生能够及时沟通。

二、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理论依据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产生于20世纪末,是在继承和批判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理论,其创始人登哈特夫妇在针对当时社会公共管理效率低下的弊病,而民主管理需求上升的历史背景,引入了以公民为中心,以政府的服务性为出发点,以公平为原则,以公众参与为治理手段的新型服务理念。在新公共服务理念下,政府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政府应提供“服务而非掌舵”,保障公共利益,同时政府行政的核心指向了“公众民主参与”,政府应对公众的“问话”做出责任性的“回应”,所有的这些与以往的官僚制度相去甚远,“公民”的需要成为了行政部门权利的最终解释。“对话———回应”行政模式的提出,强调了广泛的公众对话和协商的重要性,政府有权确保这一程序的正常运作和完美解决,使之符合公正和公平的规范,确保公共利益。高校作为教育行业,在日常的运行过程中,首先要尊重教育的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统一,强调高校“服务”意识。从我国高校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言,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高校要做到“放权于学生”,做到从“等级制”到“参与协作”的转变,抹去运行过程中不必要的门槛和古板的程序,克服过分集中的规章制度,引导学生自主参与高校管理。高校管理的这种“让权”并不是完全抛开管理的效应,而是激发基层活力,引起高校内部制度的自我调适,从而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下效率和公平的有益结合。

(二)法律意义方面的公民权利

以法律层面来说,民众进行社会活动主要是基于他们的民主权利,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只要年满13周岁就是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的公民。在我国,大多数大学生的年龄都在13到19岁对之间,他们已经具有了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明白自身所处环境,并且非常清楚地知道自身行为。因此,让大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是可行的。笔者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权利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第一,大学生作为公民,受到法律保护,无论是在年龄上还是在智力上,都可以胜任相关的高校管理工作。第二,大多数大学生随着年龄的增大以及能力的提升,他们在不同的领域中都可以为高校管理提供积极的意见,在主观上可以减少学校和学生两者之间的矛盾。第三,以公民的权利角度来说,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中来这是完全合法的,并且将来的发展空间也是巨大的,更能够实现定向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法律应当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对于那些通过缴纳学费以此来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其所关心和重视的就是受教育权这一权益。要确保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得到切实保障,首先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但是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高等教育采取集约化的管理模式,管理权高度统一,这就导致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难以得到有效实现,受教育权也得不到充分的落实。大学生只有掌握足够的话语权、申诉权和参与决策权等,才能确保其受教育权的真正实现,才能逐渐改变其在高校管理中的弱势局面。

(三)消费者的权利保护

自从我国对高校进行扩招以及教育改革以后,相关的民办院校以及独立学院快速发展,学费也变得越来越高,其在高校的经费中所占有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从某种角度来说,大学生是高校的主要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利去了解高校的实际运转模式以及实际情况,如果消费者能够参与到高等院校的管理中,就能够直接促进高等院校进入另外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还能够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从理论上来说,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中,这属于消费者管理自身的产业,这本来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正是由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密切,使得大学生并不能非常顺利地融入到高校的管理中来。所以,从学生中选出的一些学生代表,不仅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还能够与学校领导有良好沟通的能力,这样才能够保证高校管理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教育管理的民主化

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和内容就是教育管理的民主化,其核心内容在于管理民主化和决策民主化。教育管理民主化实现的前提在于管理思想和意识的民主化,培养现代化的民主观念。一旦缺失民主观念,将不利于重大教育决策的民主化以及民众关心教育管理的积极性,进而不利于教育决策科学化的实现。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中规定,我国高校的自主办学必须是面向社会并依法进行的,高校应当采取民主管理模式。当前,我国高校教育管理日益向民主化发展,在行政方面拥有了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其教师队伍除了拥有学术自由权利外,通过教代会的形式也拥有了参与高校管理的权利,但是作为学校重要成员的学生队伍,他们的民主权利还不能够得到应有的对待。高等院校要实现教育管理民主化,实质上就是要确保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互制衡,让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更加公正与平等。高校管理的权利应当向大学生延伸,让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中来,共同推动高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促进高等教育的现代化。

三、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近年来致力于推动教育管理领域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中来,推动高校管理向民主化方面发展,同时采取措施激发大学生的民主参与意识,同时锻炼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提高大学生自信心的过程中其社会责任感也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实现了民办高校教育效果、管理效果的良好实现。

(一)成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帮助全面了解其教学一线具体情况,推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该信息中心的职责在于为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决策等提供有效服务。该机构选择180名学生,这些学生应当涉及到整个学院的全部专业,无论是机构的设置还是信息中心成员的选聘,或者是具体工作的开展,都是由学生自主处理,教务人员仅仅为其提供指导和经费、场地等方面的保障。信息中心每年可以为学院提供有效信息数量接近上万条,内容主要包括教风、学风、教学管理和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经过教务处的核实之后将向上级部门进行反应,并及时予以处理。中心每年都会举办范围覆盖全学院任课教师的大型听课活动,对其教学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估,促使教师能够端正教学态度,并且改进教学质量。通过机构的不断努力,按规矩办事,按计划实施,合理有序地开展工作,与学院的教授一起组成了一道坚固的教学质量保证屏障。

(二)积极发挥校园媒体的宣传作用

为了让教学信息传播范围更广,学校在校内刊物内制作了“政策与规定”这一专栏,帮助教师和学生了解学习的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制作“信息与管理”如实反映学校的教学管理现状;通过制作“人物访谈”这一专栏采访各级院校领导及一线教师,以此来探讨教学理念以及管理理念;通过制作“教学改革和研究”这一专栏来激发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与责任心,推动教学改革的稳步发展。校内刊物的主要编辑者都是大学生,他们对教学活动以及教学管理的各种意见以及建议都可以通过校内刊物表达出来。这些校内刊物每期都要印发上千册,发放到各级管理部门以及教师学生,让每个人都成为阅读者,切实发挥刊物的作用,帮助学校维护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三)建立学生评价制度

师生关系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教学质量。因此,高校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教师评价学生的学业情况、学生评价的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师德表现以及学校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态度等。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在一些重要考核评估中引用学生的评估结果,有些甚至直接影响学院或者教师的切身利益:如学院教学评估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来自于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中有百分之二十的评分取决于学生。此外,还有专业评估调查等,结果完全取决于学生,学院根据调查结果对专业设置加以调整。学院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审过程中,必须对其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其中学生分值在考核结果中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二十。通过让学生直接参与评价,能够使得学生作为管理者的地位和作用得以真正实现,促使高校真正重视并保障学生的权益和需求,并且有利于高校对人才的培养。

四、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中的一些建议

(一)转变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

高校的办学理念的口号化、模糊化,使得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常陷入任务式、日常化的办学误区。高校在强大的教育竞争压力下,必须重新正视自身的办学价值,转变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机制。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制约,我国高校对学生的角色定位仍是被教育者和被管理者,必须转变这一思想观念,真正认识到学生也是高校的管理者,具有参与高校管理的权利,这是我国高校管理向科学化和民主化方向发展的必要要求。教师必须改变被动的教学方式,主动了解学生的需求,积极探索教学方式的改革;大学生应当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树立民主权利意识,真正理解自身作为高校管理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发挥自身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

(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高校大学生对于参与意识的法律保障认知的缺乏,主要源于对于相关法律的陌生感。如前所述,这些法律缺乏细化的规定,流于形式,并不适用于实际的高校管理。因此,在提倡法治化的今天,社会民主化的建设也应落实到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去,汲取外国已有的法律经验,结合我国的实践经验和教育实际,切实地落实到学生参与的方方面面,从制度架构上、学生的权利范围上,给出一个准确明晰的答复,使高校的民主建设有迹可循。另外,我们还应重视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修养的建设,使大学生主体认识到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包括作为公民的权利、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以及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明确大学生在大学生活学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评议权、监督权和申诉权,使大学生懂得合理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同时发挥主人公意识,推动高校建设、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探索机制与制度方面的创新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开始于1985年,直至今日,仍然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提高学校自主权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适应市场机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法。这就要求政府要放开对公办学校的一些限制,提升对民办高校的政策支持。在社会转型的今天,适当放权、合理监督,使高等教育获得生命力。在办学质量上,而不是办学数量上,获得新的提升。而对于高等教育行业自身,合理配备师资资源、妥善薪酬制度、维护学生权利,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才培养制度,将教育理念、办学理念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从组织制度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建立完善多主体的参与建设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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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海明 单位: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