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精选(九篇)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第1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平台 科研经费 管理

科技水平和科研成果作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象征,不仅推动着社会向前进步,更带来了经济的蓬勃发展。近几年,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总额不断增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全国财政科技支出从2006年的1688.5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约5600.1亿元,年均增长22.73%,7年累计2.4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4.37%[1]。2012年全社会科技研发支出更是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在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推动下,高等院校逐渐为国家基础应用技术和社会公益等研究的重要基地,随着高校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的增长,科研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大平台”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并经过了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探索和实践。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国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高校实施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变化[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积极影响,加强了国家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提升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但同时也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按照规定,高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在这种财务改革背景下,成都市财政局展开了本级预算单位金财工程的启用工作,将政府采购、公务卡管理纳入国库支付系统。政府财政信息系统(简称财政“大平台”)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体现和深化,成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几乎所有的财政、财务业务都要通过这个财政大平台办理,资金支付形成了以财政国库平台为支付中心的管理模式,学校的所有资金都必须通过财政平台开具支付凭证方能从银行账户中支出。

2.高校科研经费构成

随着科研经费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提高,科研经费逐渐成为教育事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了“纵向科研经费专项化、横向科研经费多元化”的新格局[3]。科研项目根据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横向、校资助科研项目。

2.1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国家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立项、按照一定程序下达给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学校科研人员从各类科技基金组织中申报获得的科技项目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拨款,经费性质属于财政性资金。纵向科研项目开支以经费下达单位的任务书为依据,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

以成都学院为例,在财政“大平台”的支付管理下,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付分为财政授权支付和自有资金支付:第一,通过财政平台下达用款额度的科研专项经费支出采用授权支付,这部分科研经费属于学校的财政性专项资金,按“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第二,由合作单位直接转账到学校银行账户的科研经费支出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方式。

2.2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高校与社会组织或企业等联合开展研究,由对方承担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属于社会资金,按照横向合同或协议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财政系统中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方式。

2.3校资助科研项目经费

校资助科研项目经费实质是财政根据部门预算统一安排的项目经费,属于国家财政拨款资金,该类科研经费支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成都学院的校资助科研项目分为科研工作专项和队伍建设工作专项,主要包括校青年基金、科研启动、科研平台、科技奖励及科研配套等资助项目。有的高校把校级项目也纳入到纵向项目的管理范畴[4]。

3.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1财政平台对财政性科研专项资金预算控制力度不够

高校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校科研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的社会基础研究、农业推广等财政专项资金获批后,上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平台以文件方式按年度下达经费指标。然而,该类科研项目经费在平台上只有总的用款额度,不能反映当年该科研项目投入的各项费用支出预算明细和开支范围,无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列支进行严格的比例控制和经费支出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不能做到从源头上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

3.2财政性科研专项经费支出经济分类与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

学校财务上的会计核算科目是财务人员按照我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的,而在授权支付下,国库平台对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经济分类”只设置了“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9999-其他支出”,这与财务人员账务核算系统中的会计科目不一致。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和类别众多,国库平台对科研项目经费设置的支出经济分类过于笼统,无法与科研经费支出匹配,不利于科研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2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关键词】 地方高校; 科研经费; 财务管理; 规范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地方高校科研工作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科研经费大幅度增加。但由于配置分散、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监督体系不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规模是一个高校实力的象征,是国家考核高校升格、申请硕士授予单位、硕士点、博士点的重要内容,而有些地方高校由于先天不足,在学科领域有“话语权”的专家学者凤毛麟角,科研项目申请非常困难,形成高校领导“重立项,轻管理”的思想。科研项目管理实行“课题制”,赋予了课题负责人较大的经费使用自,课题负责人往往对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了解不多,认为自己凭实力争取的项目,既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又给学校带来了经济利益,科研经费就是自己的经费,怎么使用是自己的权利,财务部门不仅不应干预,而且应该提供方便,导致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出现了较多的违法违纪现象。财务部门成了领导不满意、教师不高兴、检查部门认为监督不到位的“受气包”。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既是国家的要求,又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可以说,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既是对国家、社会、学校负责,也是对项目研究者负责,只有管理到位,方能使用到位,才能使来之不易的科研经费发挥效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和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意见,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地方高校财务部门要改变目前的窘境,必须进行科研经费规范化管理。

一、科研经费的性质

科研经费泛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根据经费来源渠道不同,科研经费分为校外科研经费和校内科研经费两大类。校内科研经费数量少、金额小,本文不再赘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种。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为纵向经费;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为横向经费。纵向经费对应的项目(课题)为纵向科研项目(课题),主要包括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横向经费对应的项目(课题)为横向科研项目,主要包括科技开发与协作项目、技术成果转让项目、科技咨询等技术项目、企事业单位资助的项目和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等。

二、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

随着科研规模日益扩大,国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责任体系,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三、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要求

近年来,国家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笔者经过总结,归纳为以下十个方面:

(一)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要求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合同(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二)票据使用要求

高校取得科技主管部门、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不用开具任何票据;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高校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的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支出报销要求

学校要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严格票据审核,必要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明细单等有效证明,杜绝虚假票据。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支付要求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深化,支付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因科研需要,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可以支付现金;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购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差旅费中的飞机票和住宿费等支出及场租费等支出通过公务卡转账结算;购买固定资产、大宗耗材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五)转拨经费要求

科研项目经费的转拨支出,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转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所有科研经费的转拨,必须由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经费转拨业务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六)政府采购要求

科研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通过法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进行。

(七)科研合同管理要求

科研合同是高校和资金提供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定,高校必须建立科研合同的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未通过审查的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接科研项目。审查通过的科研合同,必须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代表学校签署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若不能提供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不得提供相关票据。

(八)资产管理要求

科研经费收入属于学校收入,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出入库管理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依法纳税要求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十)严禁违规使用经费的要求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

四、地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规范化思路

(一)加强政策宣传,争取理解和支持

国家制定的有关专业性文件,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转发,学校领导则可能看不到。所以,作为高校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关心国家的财经动向,关注财经要闻,经常登录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网站,了解最新的财经政策。一是认真学习和理解政策的实质,掌握政策的操作空间,便于在工作中应用;二是积极向学校领导汇报,使领导了解政策,得到领导的支持;三是积极向政策的适用对象进行宣传,使各项政策完整、及时地传达到相关受众,得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做好政策适用对象的政策辅导,帮助适用对象了解政策、按政策办事,消除不满情绪、化解矛盾。

(二)完善制度,提高操作性

地方高校应全面梳理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在符合项目归口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课题的性质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制定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该包括各层级的经济责任,工作流程,审批权限,项目经费如何入账、需提供什么资料、哪类项目应该开具什么票据,经费报销的要求,外协费如何转拨,项目验收、结题结账如何办理等全过程,使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到人,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设立专职岗位,提供专业服务

1.预算编制规范化

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财务部门要协助科研项目申请人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专业分工和信息共享,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科研项目批准后,项目预算执行难,预算与实际需要脱节,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2.预算执行规范化

一是加强科研经费支出业务的审核。对票据不符合要求的、未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的要求重新办理手续,对国家规定严禁报销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预算执行额度控制。目前,地方高校大多使用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校财务软件,该软件v4.0以上的版本在“辅助账务处理”系统中设置有“项目账”核算和管理功能。通过“项目设置”功能,完成科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等基本信息。通过“项目额度控制”功能,构建项目预算与支出科目的对应关系,对科研项目按批复的任务书(合同)进行额度控制,当发生支出时,系统就会提示预算指标多少、已经支出多少、结余多少;当支出需求超过预算指标时,系统就会提示“该支出科目控制金额出现超支,不能支出”,以实现对科研项目的每一项支出进行控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3.中期验收和财务决算规范化

不断完善财务专网建设,配置独立的查询服务器,将查询服务器接入校园网,通过查询服务器向校园网科研项目的收支明细账、项目资金结余和往来款项的情况,校园网内的授权用户可以随时查询所需的最新财务信息。科研人员在编制中期验收报告和结题财务决算时,不用到财务部门查询相关数据,直接从网站下载即可。这样,既可以节省科研人员的工作时间,又可以杜绝弄虚作假。

五、完善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综合课题财务验收报告的要求和科研经费审计存在的问题,科研经费财务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财经法规及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会计科目使用是否规范,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各预算科目支出是否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是否及时按预算完成支付进度,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情况;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经费管理办法不允许支出的内容,即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他支出;课题经费使用是否有挥霍浪费的行为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自筹经费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高校承诺配套的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批准的预算使用配套经费。

(五)科研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是否按批准的预算购置设备,购入设备是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等。

(六)中期验收和结题决算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是否及时清理账目,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要求,结余经费的认定和上缴情况,是否存在结题不结账、长期挂账等问题。

有些地方高校的科研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学校在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经验,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办法,而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存在随意性,对于规范化管理可能会不理解,所以,开展地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规范化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朱秉男.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1(8):130-131.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S].教财〔2005〕11号,2005.

[3]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S].教财〔2012〕7号,2012.

[4]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S].教技〔2012〕14号,2012.

第3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关键词:德国财务管理模式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8-099-02

德国拥有一整套结构完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科研体系。德国科研和开发主要依靠三大支柱,即企业、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联邦教研部作为国家科研的管理机构,利用制定政策法规以及管理科研经费的手段担负着国家科研和技术进步的宏观调控职能;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和生存竞争的需要成为高新技术研发的主力军;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则构成了德国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研究的主要基地。

一、德国的科研体制

1.科技管理机构。联邦教研部是主管国家科技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利用政策法规和管理科研经费等手段,对国家科技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同时,还负责协调联邦政府各部之间以及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科技政策和科研活动。联邦教研部管理联邦政府约70%的研究与开发经费,这些经费一部分作为向国家非盈利科研机构提供的事业费,一部分作为资助科研项目经费使用。

2.非盈利性研究机构。(1)高校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主要分布在一些综合性大学以及各类专科学校里,都有自己的特色研究,这些高校研究机构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培养科研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公立研究机构。德国独立科研机构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资助的非营利科研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是为基础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研究。如:马普学会、弗朗霍夫学会、赫尔姆霍兹联合会、莱布尼兹学会等。

3.企业研究机构。企业是德国科学研究的最大资助者。德国国内研发支出的2/3来自企业。企业研究机构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承担,除非申请到国家科技规划的重点项目。一部分小企业为了降低科研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也成立了联合研究机构。总的来讲,由于行业的性质不同,企业的研发机构数量比例也有所不同,工业技术的研究机构相对较多,而从事技术服务的研究机构相对较少。

总体来讲,德国科研的运行和管理体系是由一个联邦教研部、非盈利性研究机构和企业研究机构组成的,这里面包含政策制定、宏观管理和监控、研究规划和协调、政策咨询和研究评估、研究任务承担等,是一个高效协调的完整体系。

二、德国科研财务管理的特点

1.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德国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表现为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以德国科隆大学为例,全校只进行校级财务核算,院系不设置财会机构,也不配备财会人员,全校的会计人员全部集中在校财务与研究促进部。学校的全部财务活动都由校财务与研究促进部负责。

2.灵活的财务管理制度。德国的科研机构都采取灵活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创新。德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科研机构的财务制度进行了较大改革,其非盈利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比较灵活。虽然原则上政府拨款应专款专用,但允许科研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自行掌握和调整。没有用完的预算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由此激励各单位年终时继续经济地花钱。

3.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德国科研单位的财务核算制度是逐步发展形成的,它包括经济计划的制定和结算、复式记账和全成本核算。以于里希研究中心为例,该中心建立经济计划(行政会计)/流动资金账(收入、支出)、财务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产值、消耗)、成本效益账(成本、效益),来满足不同使用者(管理者)对信息的需求。对第三渠道资金来源,为了能反映委托业务的经营效果,引入管理会计中的核算及分析方法,计算其边际收益,为绩效评价提供量化依据。

4.严格的科研经费管理。德国的科研合同是规范项目工作开展和科研经费执行的重要手段。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合同的约定,对项目实行过程管理,且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负责。为使科研项目实施得到有效评估与监督,德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科研评估、监督考核体系,来监督控制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防范不规范的行为。

三、对我国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启示

随着财政制度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都发生了变化。我国科研财务管理的模式、制度和预算管理等方面为适应这一系列的变革,都作了相应的调整。但仍有一些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研规划发展要求,还需要在科研资金投入、宏观管理及决策、预算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德国科研经费投入情况和财务管理的特点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优化科技经费投入结构,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德国研究与开发活动经费主要来自政府、企业、基金会等。据统计,2003年,德国科研投入576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仅次于日本、美国,居世界第三位。其中:企业投入380亿欧元,占总经费的66%;政府投入181亿欧元,占总经费31.4%;基金会投入2亿欧元,占总经费0.3%;外来资金13亿欧元,占总经费2.3%。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科技的投入在逐年增加,但与德国的科研经费投入强度相比,仍有一定的差异。因此,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2.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德国的政体是联邦制,根据德国的宪法,教育和基础研究首先是州政府的任务。因此,德国的基础研究主要是由州政府来资助和实施的,但是对于那些具有跨地区意义的基础研究中涉及的重大设备和研究计划,联邦和州将共同资助。我国现有的科研机构体系条块分割比较严重,研究领域划分不十分明晰,经费来源也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多部门、多渠道、多头分配有限资源,导致科研项目重复设置,科研经费分散使用。我国应借鉴德国的做法:一是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重点通过规划、制定政策,更好地实现政府管理目标,引导全社会科技活动。有效集成中央、地方等各方面的资源,对重大问题组织联合攻关,提高组织全社会力量推进自主创新的能力。二是加强对科技活动的监督和评估,形成对重大科技计划、重点科研机构、科技投入及资源配置、区域科技发展以及科技法律法规的制度化检查、督促与评估,为科技宏观管理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三是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正性。四是要建立起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实现科技计划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三者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3.推进财务制度创新,建立财务管理新机制。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国家的职能是维持良好的秩序,使经济在既定的框架下面运行。国家要建立各项与社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以保障经济运行。德国的会计法规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目的是为会计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以提供一个适合市场竞争的环境。随着我国财政制度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都发生了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树立新的财务管理观念,建立与国家科技体制、财政体制以及相关政策适应的科研单位财务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控制与财务分析的职能作用。

4.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制度化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严格的预算管理是德国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德国预算从编制审定到执行都在严格的约束机制下进行。我们可以借鉴的做法: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建立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经费管理新机制。二是真正做到细化预算,进一步增加预算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制度化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逐步形成财政审计部门的专业监督、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和项目组织部门及承担单位的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制度,建立科学统一的科技计划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五是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的绩效考评,并逐步形成制度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建立与完善研究所的成本管理系统。为了反映资源的消耗和企业内部服务关系,为管理层进行调控和决策提供支持,德国的于里希研究中心依据财务章程的规定,分别设立单位成本账户和项目成本账户进行全成本核算,且相互间实现有效的连接与转换,并体现在年度结算报告中。我国科研机构目前采用单一的科研项目成本核算系统不能满足不同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例如,在进行知识产权转化中,需要准确了解与这一知识产权形成相关的科研项目成本;在评估各研究单元运行状态时,需要准确了解它们的运行成本;为了使研究所稳定健康地发展,还需准确了解与控制研究所整体的运行成本。因此,必须建立按照不同成本对象(研究所运行、单元运行、科研项目运行)核算的成本系统,才能满足不同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

6.建立诚信制度,加强科技人员道德自律。德国是一个诚信度较高的国度,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作保障。我国应研究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增强项目参与专家、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立项、预算、验收等各关键环节中,对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作为选聘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信用良好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鼓励;对于信用不良的机构和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并视情节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经核实后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以示警戒。

7.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作为发达国家,德国人普遍文化素质较高。财务人员能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能真正理解会计信息、利用会计信息、编制会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财务在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可以借鉴的做法是加强现有科研机构会计人员的资格管理,组织各种专业岗位培训,有效地解决知识和能力不相适应的地方,实现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由资历型向能力型转变,由文凭型向水平型转变,把财会人员培养成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施尔畏,邓麦村等.关于研究所管理.科学出版社,2007

第4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 财务内控 对策建议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逐步实施,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总量逐年增长,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资金来源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高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如何进行内控管理成为高校经济管理工作中关注的焦点。

一、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的意义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形式,它融入了高校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2012年11月29日,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财会〔2012〕21号)。《规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建立起了一整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系统,从组织和制度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内部控制,内控对象集中在预算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控制活动上,同时注重运用风险评估,注重对内控的评价与监督,以保证内控的有效运行。可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财务内部控制是高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科技舞弊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也是强化高校内部管理,确保科研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措施。依据《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有效防范风险,保证会计工作和科研经济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积极意义。

二、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及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的情况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尽管产生的原因颇多,但归根结底在于内控关键点的失控,缺少监督体系,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当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

一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僵化和滞后,尚未形成系统的体系,导致科研经费监督不完善。二是对科研经费的开支缺乏有效的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内控目标不明确,科研经费报销“虚报虚列”比比皆是。三是内控手段简单,信息沟通不畅,效益低下。

2、预算缺乏科学、合理性

一是科研活动本身是一项探索创新性的工作且周期长,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很难将科研活动中的各种开支预算得十分准确。二是科研项目负责人仅是某一科技领域的专家,缺乏相关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必要的财务常识,由此导致科研预算的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3、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

一直以来,高校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管理意识薄弱,对科研项目的成本要素不能可靠计量,合理分配,成本核算采用简单的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办法,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比例从1%到8%超额累退,实际允许提取的管理费仅占经费总额的3.8%,远低于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大部分间接费用只能由高校补贴,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高校的财政负担。

4、支出随意性大

专款专用、节俭高效应该是科研经费使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而实际操作中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科研经费的错用和滥用,以及用于与科研无关的非科研支出的违纪违规现象。

5、内部审计的缺失

高校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未能充分发挥其在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与信息反馈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处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的高风险状态。

6、缺乏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考核制度,缺少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效果的评价指标、标准或评价指标过分推崇量化,科研经费评价制度缺少公正合理的程序,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果。

三、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的对策

如何做好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需要考虑科研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的衔接、内部控制的节点、授权、不相容业务的监督等,强化财务内部控制的关键是在有效性和严密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此基础上,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应为:保证预算、费用统筹、统一规范、分类管理;具体路径是: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预算,规范支出并推动全成本核算;同时,加大监督约束与绩效考核,以实现科研经费有效价值的最大化。

1、健全制度――财务内控规范

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有关部委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但这些办法是全国统一的,没有考虑到高校的具体情况,各经费管理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结余规定是不同的,同时,国家对横向科研经费至今没有制定具体的、专门的管理办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个难点就是在现有制度下进行“适度”的财务管理。此外,在建立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时,还须注重考虑所建立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制度体系上要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的职责权限。二是对各类经费按其来源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三是明确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管理与审核流程,由此明确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书在经费使用、支出管理、财务决算等方面的依据作用。四是明确重要支出的审查审批机制,并落实经费支出审核以批复的经费预算书及项目合同为第一依据,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作为第二依据,国家财经法规为核算的第三依据,禁止无明细的无序报销。五是依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成本计列,充分发挥成本核算管理手段,保证高校摊销资源消耗等公共费用的权益。六是健全和完善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责任和审签机制,明确结题结算流程。七是贯彻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善资产申报、审查审批备案机制和科技成果管理。

2、强化预算――财务内控核心

预算控制是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从预算的审核、执行到控制,无论哪一步骤都必须严格管理。一是预算是刚性的,一经批准如同制度,不得随意变更,因此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预算意识。二是财务部门在执行科研经费预算时可以成立专门的科研管理岗位,会同课题组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审核到结项验收进行系统管理,对科研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三是科研经费预算环节的控制应包括四个方面:根据任务编制预算、细化预算;预算方案应经高校科技、财务部门审核,主管科技的副校长审批,重大科研项目交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等类似机构)进行审批,审批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时应对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应职责分离;经批复的预算书将作为核算科研经费的重要依据。四是采用专用的科研经费管理软件将会计科目与科研经费预算科目进行绑定,实现科研支出的规范化控制。同时,借助会计核算软件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反映科研经费各项预算的收支结余情况,指引项目负责人合理支出经费,最终实现将科研经费的结果控制转变为对其财务管理的过程控制。

3、推动全成本核算――财务内控革新焦点

全成本核算的基本原理为:首先将资源项目(成本费用)按资源动因分摊到作业中心(科研活动等),然后将作业中心归集的成本费用按照作业动因分摊到成本对象(科研项目)。资源项目(成本费用)归集的最终目标是成本项目(科研项目)。全成本核算将高校对科研项目在人力、资源、硬件等方面的投入,以价值的形式体现在科研项目的成本中,科学地丰富了科研项目成本的涵义,有利于实施科研项目动态的成本控制,能为高校管理者在宏观上的学校发展规划和科研活动规划提供依据。

2013年12月出台的《高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建立了适应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了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此次基于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会计核算改革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长远意义。

为了与高校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相匹配,会计核算改革需进一步推进。一是以高校科研间接成本核算为基础,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核算依据,确定相对科学的间接成本补偿比例。二是应加强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采取合理的三级分配方式,匹配科研经费三级管理责任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统筹安排教学和科研资源,达到教学与科研相长,实现高效配置高校科研资源。三是考虑运用作业成本法,按照作业动因对间接费用进行科学的分配,确立相对合理的间接成本补偿比例。四是全成本核算应贯穿成本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与事后控制全过程,构筑高效的成本管理机制。

4、规范开支――财务内控工作基础

一是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强化财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落实财务岗位责任制,加强财务人员的轮岗制度,梳理各岗位设置的合理性,提高财务系统运作的效率。二是在日常账务处理中,不断完善会计科目,实现会计业务核算和科研经费指标的一一对应控制。三是严格执行科研经费报销程序,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审批管理,经费经办、审批和记录职责分离。对科研经费中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取得的资料凭证进行核对,保证账账、账证、账实相符,避免差错和舞弊的发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促使财务人员在精通会计业务的同时亦对各种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预算有所了解,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时,不只审核票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还须对不符合预算的支出有一定的鉴别力。

5、加大内审约束――财务内控效能保障

加大内部审计约束力、发挥内审职能是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防范经济风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需要。高校审计部门应当以经费预算、到账、使用和结算为主线,跟踪项目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的全过程。一是主动深入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了解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督促其制定合理完善的制度法规。二是经费审计不应该是一次性的,而应贯穿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针对每个环节实施审计,以核查经费开支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为审计重点,做好科研经费的抽检、审计工作,对于数额巨大的科研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增强经费管理的约束力。三是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来健全自身的监督审计机制。完善科技、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科技项目、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一体化管理,解决对科研经费管理监督环节中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不畅、信息不通、监督失控等问题,确保科研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四是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促进规范使用与管理科研经费,从而提高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水平。

6、绩效考核――财务内控长效机制与最终目标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高校要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对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科研项目财务绩效评价是高校财务管理精细化内容之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指标体系、评级原则与标准、评价方法与手段等,通过经费计划、经费供应、支出管理、经费结算、财经秩序和经费成果六大指标,对科研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包括财务效率、财务效益及效果)与社会效益进行考核与评价,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和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一是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以后项目申报评审的依据。二是针对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行为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从管理过程上减少科研经费的损耗,杜绝科研资产的流失。三是需考虑科研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科研基金,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四是从间接成本补偿中提取绩效支出,激励科研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发生。

四、结语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财务工作者不容忽视的责任,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同时,科研经费财务内部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高校财务管理应立足于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注:本论文为2013年广东海洋大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GDOUJW201303);课题组成员:温晓云、陈成、郑永祥、李文春、陈清毫。)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Z].财会〔2012〕21号.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Z].教财〔2005〕11号.

[3] 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Z].财会〔2013〕30号.

[4] 周燕、翟亚军、郑晓齐: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研究[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第5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摘要: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普遍加大了科研间接费用的比重,并进一步强调了间接成本补偿的作用,高校作为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此项政策对其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文章从财务管理的视角,对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的现状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制定科学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引入作业成本法对间接成本进行合理分摊以及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等几点建议,旨在推动科研间接费用财务管理的实践操作性,以促进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校科研 间接费用 财务管理 作业成本法

一、引言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对科研的投入日益增加,高校作为科技研究的中坚力量和重要载体,其科研项目的申报数量和经费总额也在逐年攀升,在新形势下引发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诸多问题中,科研间接费用的管理是目前新环境和新政策下的一个热点议题,也是各大高校当前正在探讨和实践的工作重点。

2011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在共同颁布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中提出,“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2015年4月,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也规定,“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建立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增加绩效支出;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此外,福建省科技厅与财政厅也在2015年的《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科技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与国家的相P政策和管理办法保持一致。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对科研间接费用定义和使用范围的诠释不难发现,科研活动中发生的与项目非直接相关的这部分费用,即间接费用,由过去在项目承担单位占用的成本费用转为列入科研项目的列支范围,其对于科研承担单位的成本补偿作用已得到高度重视,因此作为科研项目依托单位的高校如何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成为实际操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为间接成本补偿如何进一步得到科学合理地分摊提供理论研究的实践经验。

二、高校科研间接费用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级科技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政策中都明确提出间接费用这一概念,并对其支出范围和比例做出基本界定和划分。这一变革一方面实现了科研全成本核算制度化,初步建立了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在间接费用中规定了绩效支出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研究费用的支出,使得科研人员的智力成本及一些间接相关的研究费用得以合理合法的体现,对科研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对于作为大量科研任务承担单位的高校而言,间接费用的提出既有资金使用上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挑战。

(一)间接费用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机遇。

1.建立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缓解高校教育经费被挤占的现状。高校作为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研究提供了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与教学共享的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综合管理,这些资源的使用势必挤占了高校现有的教育经费,一方面导致高校办学资源紧张的状况,另一方面由于这部分必要的成本没有在科研项目中合理体现,使得科研项目的投入与产出无法得到科学的衡量。因此,间接费用被单独列示就是解决以上问题的突破口,将高校用于科研项目的公共资源所消耗的费用分摊到项目中,即发挥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作用,才能缓解高校办学成本不足的现状,保证教学、科研的持续、有效开展。

2.单列“绩效支出”,使科研人员的报酬在会计账务上合理合法的开支。在此次科研管理办法改革之前,纵向科研经费关于人员费的开支只有“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而科研人员的脑力劳动的补偿均未得到体现,尤其是社科类项目对于设备材料等硬件的费用需求较少,科研人员往往需要通过大量的脑力劳动和智力投入来完成项目的研究。改革后增加的“绩效支出”充分考虑了这部分必要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虚报票据以套取劳务费开支的现象,对科研人员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从而进一步助推项目进展。

(二)间接费用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挑战。

1.间接费用使用范围的不明确加大了财务核算和管理的难度。按照近期制定的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间接费用可由依托单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间接费用的预算只有总额控制的上限及其中绩效支出的上限比例,高校在拥有间接费用使用支配权的同时,也加大了科学合理使用的难度。在会计核算方面,高校原有的按教育事业支出科目体系同步设置的科研事业支出将无法满足新的预算科目,尤其是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高校,对间接费用的校内统筹及二次分配会造成项目支出与国库指标无法同步,不利于国库科研项目的账务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间接费用除了管理费、资源占用费及绩效支出之外的剩余经费,可用来开支其他在直接费用中不能开支的相关费用,这部分费用的支配权归属问题容易引起学校、学院及课题组之间的矛盾,其开支范围在财务报销上由于不好界定且容易与直接费用中的其他支出相混淆,因此在财务管理上也是一个挑战。

2.资源占用费的成本核算和费用分摊考验高校的财务管理能力。高校作为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房屋、仪器设备及水、电、气、暖等资源,长期以来这部分资源占用费仅在管理费中少量体现,并没有在科研项目中进行单独的成本核算。因此,科研间接费用关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补偿机制无形中对高校财务部门和后勤部门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然而,由于高校科研人员往往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其科研项目占用的资源无法简单地加以准确计量。在缺乏拨款单位关于间接费用成本分摊的指导理论下,高校财务部门对此项成本核算和分摊更变得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根据不同学科制定相适应的间接成本分摊率是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难题。

三、加强高校科研间接费用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分析,面对在科研间接费用改革中出现的机遇和挑战,高校财务管理应顺应国家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的改革方向,深入领悟政策法规的精髓,积极把握间接费用改革对于高校管理成本补偿带来的机遇,同时根据自身的发展水平和财务状况,制定并适时完善关于纵向科研间接费用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从而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间接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高校财务部门应协同科技部门,根据本校的整体规模、经费状况以及科研项目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较强的关于纵向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的具体分配方案及如何使用的管理办法。根据科研间接费用的定义及内涵,间接费用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部分,即管理费、绩效支出及科研条件支撑费或科研发展业务费。在保证g接费用总额固定的前提下,除了绩效支出有固定比例限制外,管理费及科研条件支撑费的分配比例可由高校自行规定。在财务账务处理上,根据现有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费仍可采用计提的方式,按照科研经费到款比例分次提取;高校可视自身管理模式,将管理费分为学校代管和项目依托的学院代管。科研条件支撑费,顾名思义,一方面包括高校为科研项目实施提供的房屋、仪器设备及水、电、气、暖等各类资源使用费以及基础配套设施和科研平台的支撑费用,另一方面也包括项目组在直接费用中不能列支的其他相关费用。由此将间接费用的内容具体细化,有利于其财务报账上的规范化以及进一步的财务管理。

(二)健全高校科研成本核算体系,科学合理地分摊科研间接成本。从科研间接费用的内涵以及国家出台的关于科研经费中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中不难发现,高校对科研占用的公共资源所耗费的成本应建立和健全核算体系,才能根据高校自身的办学特点、教学科研规模以及所承担的科研活动类型等,将科研间接成本科学合理地分摊至各个科研项目中,从而真正发挥科研间接费用对高校科研成本的补偿作用。在对间接成本进行核算时,应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受益多少负担多少”的原则,可引入作业成本法,按照“作业消耗资源,产品消耗作业”的原理,将间接成本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不同类型的科研活动中。

1.间接成本所涵盖的作业中心及其主要作业的确定。高校的作业中心基本可以分为行政管理、资源信息辅助中心及设施支持,其主要作业分别为学校事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科研管理,图书期刊管理、档案管理、网络管理,房屋设施占用及折旧、设备运行及维护等。高校科研活动占用的间接成本几乎涵盖了以上所列的各项作业。

2.将计入间接成本核算范畴的资源归集至各作业中心。资源的耗费可以从财务账务的支出中入手。在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中,高校的资源费用大致分为:人员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固定资产购建和修理支出。将这几大类支出按其用途分类,扣除不计入间接成本核算范畴的支出后,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科研业务辅助支出,如图书馆、网络中心、测试中心等对于科研业务的辅助费用;第二,行政管理支出,如人事、科技、财务、审计等部门对科研管理的支出;第三,后勤支出,如后勤部门对科研活动耗费的水电费、房屋占用费的后勤保障支出。然后,根据资源动因,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作业中。

3.将作业中心成本分配至科研活动。首先,根据高校经费支出的不同性质建立成本池,包括科研人员的科研津贴及绩效等人员支出、科研管理行政支出、后勤保障费用、科研用房和科研设备的折旧及运行维护费等。其次,确定不同的作业成本动因,包括科研人员投入科研的工作量、科研用房面积、科研耗费水电费等。最后,按照不同的成本动因将各个成本池分配至科研活动,加总即得到科研间接成本总额。

(三)间接费用会计科目的设置及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实施。

1.根据间接费用的具体内容设置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目前高校普遍执行的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将高校经费支出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及“离退休支出”,同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再将经济分类科目细化为“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构建和大修等)”。在科研间接费用未独立核算之前,科研经费的直接费用在“科研事业支出”对应的经济分类科目中已得到体现,因此,为了科学合理地反映间接费用的核算,需单独设置间接费用的明细科目。

(1)在“科研事业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的“其他支出”下设“管理费”科目。

(2)在“科研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下设“科研绩效支出”科目,且与其他绩效支出科目明确区分开来,不纳入高校绩效工资的总量统计。

(3)在“科研事业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的“其他支出”下设“其他间接费用”科目,再根据高校的自身特色和具体要求,可细分为“科研资源占用费”和“科研发展业务费”等几个下级科目。

本着“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考核分配、规范使用”的原则,间接费用按上述方式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既能方便对间接费用进行数据统计和预算额度的控制,同时也有助于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上避免间接费用与直接费用的混淆。

2.间接费用支出的相关财务管理措施。在设置好间接费用的会计科目后,各类明细支出的具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仍然是一项重要内容。

(1)管理费在科研间接费用下达到账时,按照间接费用的到账比例提取相应的金额,由于目前间接费用除了绩效支出有规定的额度比例,其余的其他费用均由高校统筹安排使用,因此管理费的具体提取额度也由高校自行制定。一般由学校提取管理费后,根据学院(或科研机构)和项目组的科研组织与规划、科研管理工作、科研信息系统建设、科研项目申报与获资助情况、科研成效和诚信记录等情况,将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划拨至学院或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费账户,作为学院(或科研机构)和项目组科研管理费用和科研运行费用的补助支出。

(2)绩效支出按照各类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中规定,一般在间接费用总额中占25%的比例,高校根据科研项目的实施绩效、结题验收情况和项目组诚信情况等因素对一部分科研绩效进行统筹分配,其余的科研绩效由项目组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和分配标准,并经科技、人事、财务、审计等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予以分期发放。具体领取程序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或聘用人员的实际贡献,填报绩效领款表,提交至财务部门核发并将款项分别打至各人的银行账户。

(3)在管理费、绩效支出两部分费用之外,其他间接费用中的科研资源占用费则根据科研项目实际占用学校的各项资源,如占用的房屋场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耗费的水、电、气、暖等具体费用,按照成本分摊的科学分摊方式,定期收取,用于补偿学校对科研的成本投入;科研发展业务费则根据项目组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间接相关的费用作槭导手С觯在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和审批手续进行审核后予以列支。

四、结语

在进一步完善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政策和补偿机制的大背景下,高校的当务之急就是要顺应间接费用发展的趋势,逐步建立和健全间接成本的核算体系,形成由学校科技部门牵头制订间接费用的核定标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人事、基建、资产、后勤部门按实测算及审核,财务部门设置收费项目并具体实施,审计部门实施监控的一个全过程、精细化的管理模式。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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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平平.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会计,2011,(23).

[8]欧阳花.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分摊中的应用研究[D].中南大学,2011.

第6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视角;农业科研;经费管理研究

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承担的国家、省部级和国际交流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多,科研经费规模也迅速扩大。

2012年11月,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出要求:一是明确了项目过程管理职责;二是加强科研项目验收和结题审查;三是要规范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四是及时拨付资金;五是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六是首次提出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管理;七是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八是规范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行为;九是对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科研信用管理等提出了要求。农业部、科技部、省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配套规定。

这些政策和规定为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费管理指明了方向,如何将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经费具体管理之中,仍是财务内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现从执行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视角着眼,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内控视角下的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以来,各级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越来越严厉,各类专项的事前、事中、事后检查越来越多,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管理层与科研人员的财务内控意识不够强,存在“重科研轻财务”的现象。农业科研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重心放在科研立项、争项目、农业试验、田间科研方面,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意识比较淡薄,无法认识到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重要性。

(二)人手不足、岗位设置不合理。事业在发展,有些农业科研经费急剧增加,工作量增大,财务人员没有增加,存在不合理兼岗现象,比如财政性挂网资金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时,支付一岗和审核二岗实际都是一人兼岗操作,一岗和二岗形同虚设。人手不足还导致票据审核、支付、资产、记账人员之间缺乏制约机制。

(三)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不强。部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确认、卡片登记、资产入账等工作都在财务部门统管,有些应从财务部门剥离开来的没有剥离,难以保证物、账、卡相符,遑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四)债权和债务控制比较弱。部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多年的往来老账没有及时清理,农业科研事业单位面向的都是“三农”,有些债权债务久拖未决。

(五)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控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重立项轻预算”的情况,预算流于形式,编制不规范,即使编了预算,执行也没有按预算要求开支。导致预算执行两张皮的现象。有些科研经费管理被动花钱、被动管理。

(六)存货管理无序。一是农业科研中试产品没有入库,有些直接处理,如水果蔬菜由当事人私分,有些变卖后的收入没有缴财务,容易形成“小金库”滋生腐败;二是购买的农药、化肥、种子、试剂等没有入库出库领用手续,容易形成管理漏洞和盲区;三是存货没有专人专库管理,没有制订存货管理制度,兼职兼岗无法满足存货控制要求。

(七)科研立项让财务人员缺席,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大打折扣。一般情况下,农业科研项目要经过立项、预算、执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五个环节,财务人员一般只参加后三个环节,导致从立项到结题存大较大出入,财务人员充当“救火员”大量调账,内部控制的效果大打折扣。

(八)科研产出绩效奖励未量化,存在“大锅饭”现象,损伤了财务人员的利益。农业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属于财政供养,有些单位绩效考核未量化导致绩效工资一刀切,损伤了能做事、肯做事、会做事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财务人员直接参与所有科研项目的核算,科研绩效产出也含有财务人员的绩效份额,由于未量化,财务人员价值无法体现。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提升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的策略

同其他行业显著不同的是,农业科研人员主要面向农村、农业和农民,存在农业初级产品收购、土地租金、土地出让、农民工劳务、农田试验承包等特殊复杂的经济业务,而且很多处在边远地区、偏僻山区,会计业务的处理有时较为棘手。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把握了每笔经济业务的关键控制点,就会达提升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

(一)普及财务内控知识。加强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财务内控知识培训,培训效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科研经费内控管理也是绩效考核的控制点。

(二)财务人员参与到科研经费从立项到结题的全过程。将科研绩效考核纳入财务人员的考核控制点,科研专项参加人排名中,安排相应财务人员参加项目中。

(三)健全岗位内部控制。对不相容的岗位要相互分离,根据内控需要,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财务岗位流程。

(四)健全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

(五)健全归口管理制度。根据农业科研的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建立多方联合制约机制,对采购、基建、存货、固定资产、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六)健全预算控制。强化对农业科研活动的预算约束,明确权责分配、职责分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强化对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七)健全财产保护控制。对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账实核对。

(八)健全票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财务票据。

(九)加强债权债务控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对往来债权债务要及时清理。

(十)加强财务信息化控制。加大对财务软件的投入,把预算控制、收支控制、资产控制等列入财务软件,用财务软件实施内部控制。在此基础上,改进财务流程,先记账后付款,达到预算控制和财务信息化控制的双重效果。

第7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

1.完善省级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决策机制。新设立的科技计划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事项,由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报请省科教领导小组或省政府决策。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打破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定期召开由省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部门本年度重点科技工作情况以及下年度重点科技工作计划,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分散和浪费。

3.加强对地方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省、市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发挥科技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加快建立区域创新体系。

4.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省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保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优化省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5.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活动、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的力度。引导激励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支持的科研项目要突出产学研结合,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突出项目在创新平台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6.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优化省级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各类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明确各类经费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避免重复交叉。省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省科技计划(基金)经费。省科技计划经费包括科技发展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专项资金、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重大科技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对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省属科研机构的运行保障,结合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自主选题研究,为科研团队建设、优秀人才培养、新兴学科培育、创新能力积累提供基本条件。

——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公益性科研任务较重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

——科技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机构基础设施维修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

——专利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护、专利管理、专利保护、专利实施。

《*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确定的重大科技专项经省政府批准后,统筹落实专项经费,以专项计划的形式逐项启动实施。

三、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7.财政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要符合世贸组织和公共财政的原则,主要用于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研发的支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投入主体。用足用好国家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8.改进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承担单位的性质,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多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项目的实施,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前期没有获得政府资助的重大科技成果或技术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

9.完善产学研联合创新机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坚持产学研结合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金融支撑、产学研联合研发的新机制,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积极引导中央驻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参与*的科技创新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四、健全科研项目立项及预算评审评估制度

10.根据科研项目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的立项机制和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与评审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科研项目立项与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1.建立省级科研项目数据库。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从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到验收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实行部门共享,避免重复申报、重复立项等现象。

12.完善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管理的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要广泛吸收技术、管理、财务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管理与评审。

13.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逐步推行网上评审。对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相应范围或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4.建立和完善项目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首席专家、项目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的信用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申报项目的重要依据;对评审评议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信用进行评价和评估,作为以后参与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15.建立和完善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

16.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项目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健全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制度。

17.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规范核算。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不得归项目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科研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期限进行结题,需延期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六、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

18.构建科技项目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审计、财政、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对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制度,财务验收结论作为以后申报项目的依据。

第8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一、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管理的相关分析

1.财政科技支出情况。近10年来,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情况如下图所示,政府财政科技支出绝对数虽在个别年份出现较低幅度的下降,但通过趋势线来看整体仍处于不断上升的态势。但这一数字占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却呈逐渐下降趋势,近十年最高值在1998年,也仅为2.7%,至2007年这一比重已跌至1.32%。由此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的财政科技相对投入力度在减少,这对于黑龙江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今后的努力目标应是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绝对额的稳定快速增长,力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速度。

从政府科技支出的投向看,黑龙江省有40%以上的经费投在了科技三项费用,而用于基础研究的科学支出仅占30%左右,致使作为基础研究“前沿阵地”的科技院所和高等院校聚集着大量的高端科技人力资源,由于科研经费的匮乏,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政府科技投入的公共性是相悖的。而且从具体的应用经费使用情况看,大部分用于制药、通讯、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制造业中,投入到公共服务、公众健康改善和环保的项目较少。这表明黑龙江的政府科技投入,仍然处于为经济起飞创造条件的阶段。

2.财政科技支出的管理情况。(1)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从1999年下半年起,黑龙江省就启动了省本级部门预算改革。历经2000年试点、2001年全面试编、2002年全面实施的实践与探索,初步确立了集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为一体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理财行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2)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黑龙江省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黑龙江省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并成功开展了2005年度市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力推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制度。在此基础上,其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奔赴全国各地调研、参加有关研讨会,学习、交流经验,在2009年财政科技支出绩效管理的相关措施拟将出台。

(3)改革政府机关资金管理方式。从2001年7月1日起,黑龙江省财政厅及其所属各部门按统一的财务会计软件进行核算,并采取了“银行单一账户、资金集中收付、核算网络监管、收入分配透明”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4)推行政府采购预算。随着2003年1月《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从2003年起正式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制度,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要求各科技部门将财政预算内及财政专户安排的用于购买性支出的项目编入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实行集中支付。

二、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黑龙江省不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财政科技支出资金的管理水平,但与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相比,黑龙江省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科技资源配置协调决策机制不健全。科研项目在立项审批方面存在的项目多元化和资金渠道多元化,需要各方信息共享,需要有关方面协调一致。而目前由于部门间、甚至部门内部行政单元的条块分割、信息不对称,协同机制不健全,科技资金缺乏统一管理,政府科技投入资金分散,难于围绕政府目标进行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科技资源巨大浪费。各类科技计划之间存在着边界模糊、交叉重叠,致使有时同类型研究课题资金却分散在多个项目,由不同单位、不同研究人员分别进行低水平重复研究,项目质量不高。甚而有时同一个项目、同样的研究内容往往稍作改变,就可以得到不同部门的支持。这样不仅浪费科技资源,而且很难形成合力,不能深入透彻地解决问题,无法做出真正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财政科技经费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目前,一些管理部门对科研计划从申报、审核、立项到评估验收等全过程,往往都由一个部门包揽,其自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尽管在一些科研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在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要由财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对课题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但由于这些监督主体的职责不明确,监督工作的“缺位”、“错位”,使得交叉重复检查现象时有发生,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良好监督效果。此外,现行的科技经费监督工作是分别依据各个科研计划或专项资金的相关办法进行的,尚缺乏统一的监管规定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监管细则,监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

3.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较低。目前,在财政科技支出支持项目中,相关政府管理人员普遍存在“重立项、轻绩效”的思想和做法。在立项过程中,对课题立项报告要求非常具体,程序也非常复杂严密,对申报单位的要求也非常严格,而在项目计划下达后又缺乏严格有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使得财政科技经费得不到公开透明的分配和合理有效的使用。同时,很多部门和科研机构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所有制”、“单位所有制”或“个人所有制”的管理观念,“谁争取到项目谁用钱”,这种自我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影响了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共享共用,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2006年,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总额以13.6亿元位居全国14位,而湖南省同期财政科技支出额为14.2亿元(全国第13位),与我省基本相当。但同期湖南省的专利申请授权量和国内中文期刊科技论文数在全国的排名比黑龙江省均高出5个位次(黑龙江省为第15、16位,湖南省10、11位),其财政科技资金的小综合效益明显高于黑龙江省。①4.政府财政科技资金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政府预算科目有较大的局限性,项目预算的编报随意性较大,预算内容不够细化,预算分类不够规范。如没有设置科研基建费科目,一些属于科技投入性质的支出项目,未纳入财政科技投入的统计范围,科目层次也不清晰,支出内容存在交叉重复。二是部分单位在执行预算时,随意调整预算科目或改变资金用途,在编制决算时弄虚作假,致使会计信息不真实。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财务管理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充分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对科技资金的使用疏于管理,导致科技资金脱离了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监管,存在着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违规列支、弄虚作假、乱发奖金和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

这些现象的长期存在,一是不利于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重点及时调整科技经费在不同领域的分布去优化支出结构,不利于有限的科技经费在全局范围内优化配置;二是导致一些重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以及跨部门、跨行业的大型研究项目缺少统筹规划和有力支持;三是导致科技创新能力低,总是处于低水平或重复性研究。

三、提高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管理水平的对策

如何加强对我国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规范分配和安全有效使用科技资金,越来越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现状,我们建议:

1.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的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首先要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科学决策机制,强化政府的科技决策能力,科技计划及重大科技事项、财政科技经费安排、重大科技资源配置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应报请省政府决策。其次,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立项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规划立项的项目要按照“对上衔接、对外联动、对下引导”的要求,建立相应专业科技组织对相关课题进行整合,通过竞争把各单位的力量集中起来,进行任务分工,攻克科技难题,以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最后,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财政部门、发改委、科技部门及有关业务厅局和科研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部门年度重点科技工作,研究确定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配置、重大项目(专项)招标等事项。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整合省、市科技资源,构建信息化、现代化的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可以解决部门互不衔接、立项重复分散的问题,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联手推动重大科技行动,建立起具有区域特色、功能完善的新型科技计划体系。

2.完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要改变当前行政主导课题研究的现状,就需要由各级科技专家形成专业组织,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专门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的评审、评价及监督,尤其是对项目执行中和项目完成后的评价和监督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专业组织在内的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监督体系,实行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制度,财务验收结论作为申报新项目的重要依据。在此过程中,对科技资金的审计监督也尤为重要。要通过审计,以预算编报和预算执行为主线,重点检查科技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的不真实、不合规、不公开、不透明、项目资金到位滞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突出问题;以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预算评审为基础,检查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公开的行为,促进完善立项程序,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以科技项目支出为审计重点,检查虚假项目、挤占挪用科技资金、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浪费等突出问题,促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9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一、正确认识新常态,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

农业科研单位财务人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经或即将发生诸多重大转变,与我国经济新常态相呼应的是党中央反腐新常态,反对“四风”,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已经深入党心民心。各项经济制度、财经法规、管理手段等不断推陈出新。各种规范性检查、财务验收、专项审计、绩效评价也进入新常态,对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管理环境不断在改善,为新常态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主动适应新常态,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

作为单位的理财者,只认识到财务管理的新常态是不够的,还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更加注重学习研究新政策、用好用活新规则,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方法,自觉遵循新常态下经济运行规律,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经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新的作为,从而发挥决策参谋和服务保障的作用。做到思想观念、工作举措与经济发展同步转型,更加充分地发挥财务人员在适应和引领单位新常态中的经济管理作用。

(一)要适应依法依纪理财,推进“严肃财经纪律”新常态要求

十八?盟闹腥?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今后财务工作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带头认真实施,真正读懂新《预算法》,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守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确保单位财务管理真正做到阳光理财,依法依纪理财。财务人员时刻树立财政经费“紧日子”要当作“正常日子”来过。反腐进入新常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单位“紧日子”要当作“规范化日子”来过。

(二)要适应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新常态要求

由于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财政收入趋紧,要求财政预算资金要提高使用效率与效益。新预算法已实施,要求对国务院开展的三年滚动预算模式进行科学安排与部署。树立财务管理全过程控制观,建立财务危机预警观念,将全面控制、全程控制、全员控制“三全原则”落实到全过程中。这些新要求,财务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否则就会出现因预算编制不合理而造成预算执行难,甚至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要适应规范会计核算,执行财务制度进入新常态要求

在新常态下,传统的财务管理的职能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单位的发展需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财务管理的职能必须进行转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严守操作规程,大幅压缩重复性的会计操作,大幅提升一体化、智能化水平。让财务工作不再局限于记账、算账、报账和核算,而更要拓展到解析过去、控制现在与筹划未来的有机结合,监督单位经济活动,预防经济风险,充分利用管理会计工具,为单位领导提供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要牢记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财管物的理念,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

(四)要适应财务新制度不断出台,财务管理进入新常态要求

随着新《预算法》、新《会计法》的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必然不断进行修订,农业科研单位财务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或完善适合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与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规定有效衔接,要适应会计科目的改变,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的改变,还要适应政府采购工作进入新常态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使用政府采购网购置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购买机票等这些新措施、新办法,以使单位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新常态下的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采取新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学习研究政策法规,强化知识能力更新,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新常态下,会计核算职能慢慢淡化成一个合规性的基础工作,管理职能的重要性变得更加突出。针对新形势下财务工作政策调整多,规范化管理要求高的特点,农业科研单位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常态给财务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将理论知识与财务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认真学习研究新出台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财经法规与政策,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进行创新,将各种新思路新方法运用到具体的财务工作中。加强财务监督和服务意识,尽快从“核算型”向“管理型”和“服务型”转变,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引导单位财务管理适应新要求,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二)坚持财经活动依法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依法规范是财经工作的生命线”,财务人员要在认真归纳整理国家已出台的财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科研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原有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不规范之处予以修订和完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配套的会计核算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以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为农业科研单位的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s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单位财务支出,笔者所在研究所充分结合省农科院制订的《农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今年初制订出台了《关于从严规范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主要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收入与拨付五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不仅制定了精细化的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还制定了合理的费用报销流程,而且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费用审核审批程序、权限范围和相应责任。另外笔者所在研究所于2015年5月份自行开发了财务审批系统办公平台并已投入使用,实现了网络审批替代现场审批的审批方式,运行至今效果良好。不仅规范了财务审批和报销工作流程,而且减轻了财务部门的压力,并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干扰,也有效地降低了出错率。同时按照事前提醒、事中阻断、事后监督考核的总体思路,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尤其是要加强专用材料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研副产品等重点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对这些高风险的支出进一步完善控制措施。

(三)增强部门预算执行力度,创新经费管理方式,大力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财务预算管理的地位日益突出,农业科研单位需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单位的规定,规范支出行为,做到各项开支合理和合法。根据不同资金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事业经费、高效使用科研经费、安全运行基建经费、灵活掌握开发经费,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笔者所在研究所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财务审批手续、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支付资金。为保障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从科研项目立项、资金到位、中期直至项目结题,财务部门定期对项目经费支出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将信息及时地反馈到科研部门和研究人员,以便发现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按照科研经费来源的不同,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的管理流程。经费支出要逐级审核,大额财务收支要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重大事项要经过领导集体会商后签批才行。财务报销工作较早推广使用公务卡,促进支出公开透明、监控方便;在新开发的财务审批系统办公平台中,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接待费的管理、物资及设备采购管理、差旅费管理、往来资金的管理等设置专门的模块,设置规定的管理权限,严格实行事前报批、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等措施,规范了报销流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的开支,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2016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加强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该意见要求,2016年9月1日前,中央科研院所要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2016年底前,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或修订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和报销规定。该意见的出台对基层农业科研单位来说,如何更好地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还需要做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