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融资担保范文

融资担保全文(5篇)

融资担保

第1篇:融资担保范文

关键词:政府性融资;融资担保;小微企业;措施路径

小微企业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增进经济活力的重要力量,但是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短,无法持续发展壮大,也是备受关注的议题。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和支持力度。在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和资本链受到严重破坏,对小微企业的生存和继续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众多中小微企业虽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预测的发展机遇,但由于融资难的困境,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巨大压力。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扎实落地。

一、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一)资金需求难满足

小微企业在增进经济发展动力,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加。虽然,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很多支持性政策,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但资金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缺口仍在增大。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无法全面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增大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也削弱了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

(二)综合融资成本高

在金融机构难以获得贷款的背景下,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更多地转向小型贷款公司或私人贷款,以获得更多的资金需求。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不仅包括相对更高的贷款利息,还包括反向贷款过桥费、抵押保险费、抵押登记评估费等费用。另外,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时间成本的问题,所以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小微企业主要依靠银行获得融资贷款,但是手续非常繁琐,抵押品也受到许多限制,资本回报率明显偏低,只有在支付了高额成本后才能获得小额贷款,许多企业难以偿还债务,被迫走上破产的道路。而其余的企业也害怕贷款,仅仅依靠业主自己的资本来生存,很难使企业做大做强。

(三)融资渠道单一

小微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是商业银行。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一般难以达到上市的标准,因此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可操作性不大。所以主要融资渠道只有银行贷款和私人贷款。四大国有银行在存贷款市场占有比较优势,但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审计等严格,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只占中小商业银行的一小部分,由于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品,很难从商业银行借到资金,因此小微企业不得不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虽然有小额信贷公司,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限,自主选择的可能性仍然很低。

二、政策性融资担保实践中的问题

(一)政府配套政策未完善

我国在金融方面对企业给予了各种形式的支持,但是许多法律法规、政策,如宏观调控政策等,对小微企业的重视仍然不够,可操作性不强,许多优惠政策大都倾向于国企、外资企业以及较大规模的企业。另外,民间借贷也是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特点为门槛低、手续简单、到账快等,受到许多中小企业主的欢迎。但是,小微企业采用民间借贷的方式融资风险很大,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由于一些地方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也导致了许多小微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这使得一些违法企业利用法律漏洞,向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欺诈贷款,因此银行在向小型和微型企业放贷时“三思而后行”,增加了企业通过正规渠道筹集资金的困难。

(二)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制度效果不佳

一方面,小微企业存在管理水平低,体系构建不完善,管理人员思想落后等现实问题,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短板,影响企业信用水平。此外,规模小、实力薄弱使得中小微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抗风险能力差,更容易破产。因此,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时更加谨慎。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一般都是通过租赁办公楼、商店或工厂来进行商业活动,没有固定资产或者资产所有权,因此不能用作融资担保。小微企业基础薄弱,有的是家族企业,有的是小作坊,有的是规模较大的传统制造业。机器设备或库存价值低、折旧率高、处置困难、流动性差、监控成本高,很难实现抵押贷款。由于自身实力有限,中小微企业难以找到有效的保障者或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展企业间相互保险。

(三)担保体系运行效率不高

目前国内的信用体系更倾向于成熟的大中型企业,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咨询和担保服务的机构很少。金融机构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服务的过程中,为了控制风险,会执行相当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需要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企业的业务运营状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同时严格规定贷款资金的使用范围。这些相对严格的流程,会对小微企业的资金筹集效率带来影响。其次,我国一些小微企业很少关注产品的科技含量、自身的技术创新、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在市场竞争中往往不占据优势地位。诸多原因都会导致针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体系运行效率不尽如人意。

(四)小微企业征信体系不健全

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不仅在规模和管理水平上缺乏,在信用上也是如此。成熟的大企业通过长期稳定的运营,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基础。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国企或大中型企业服务。由于小微企业整体质量参差不齐,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部分小微企业信用问题严重,管理者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只重视短期利益,没有长远发展规划。部分小微企业主存在侥幸心理,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粉饰经营成果,在面临经济困难的时候,不积极主动解决问题,而是恶意逃避债务,导致信贷信用受损。

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路径思考

(一)落实主业,提升服务

根据《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推动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政府担保和支持力度。根据指导方针,政府经营的融资担保必须聚焦于小微企业和农业发展,明确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和商业融资担保机构各自的业务范围和标准,充分发挥其规范性和主导性作用,引导制度性业务向中小微企业倾斜,逐步增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的规模,不偏离主业,追求稳定的收益。

(二)构建机制,互信合作

参与合作各方应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担保补偿条件,明确小微企业贷款补偿和回收责任,通过共享机制减轻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资金压力和业务风险,提高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搭建小微企业融资桥梁的积极性。促进国家、省级和部级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与省级机构的合作,落实合作条件,推进共同承担合作风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银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以及政府和银行服务的支持将列入业绩评估指标,作为银行支持当地企业融资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三)补充资金,加大支持

融资担保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属性高、收益低的特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要开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必须要具备充足的资金来抵御风险。因此,需要持续完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形成资金持续补充机制,做大资本规模,提高其运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可以引导地方政府和县级政府建立融资担保基金。同时,政府采取税务措施,以减轻金融体系内机构的营运负担。通过免征营业税、准备金税前扣除等减税减费措施,对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减税补贴,变相增加其资本,支持其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制度,降低成本

各级政府要重视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国家商业银行,省级再担保公司,省级银行机构的合作,积极联系对接,开展业务洽谈,理顺融资担保体系与各级银行自上而下的合作关系,落实合作条件,促进政银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可持续发展。鼓励和引导辖区内担保机构特别是县级担保机构加入省政府融资担保体系,扩大体系成员业务覆盖面,完善担保机构准入管理制度,实行担保体系成员差异化管理,提升体系服务水平。此外,简化融资担保流程和程序,探索降低抵押担保和反担保要求,为续贷提供便利。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再收取保证金和咨询费等不合理的额外费用,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凭借其独特优势和做出的重大贡献,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小觑的主力,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增进经济活力等方面,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但其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的约束和困境,其中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依然有待解决。后疫情时代,为缓解小微企业生存困境,国家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推动扎实落地,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引导作用,优化多方资源,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强大力量,采取积极行动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邓霆.设立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的建议[J].中国国情国力,2020(08):43-46.

[2]瞿为民.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J].唯实,2020(10):26-28.

[3]钱力.完善小微融资的政策性担保增信机制[J].理论视野,2017(11):36-41.

第2篇:融资担保范文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据总企业数量的90%以上,且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同时推动了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因此,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的重要保障。近些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帮扶制度和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等,绝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为中小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促进了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问题分析

(一)融资担保行业内部问题融资担保行业内部问题总结起来,涉及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近些年来,商业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迅速,相关机构数量也随之增多,但是内部制度未同步完善,与政策性担保机构标准相差甚远,导致其风险能力薄弱,增加了后续操作风险发生几率,最终对融资担保机构长远发展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二是缺乏再担保体系,大部分融资担保机构侧重直保,并在此方面投入较大精力和资金,致使融资担保职能既有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从而影响再担保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三是不良资产处理方式单一。大部分融资担保机构在处理不良资产时,主要以自我消化、诉讼执行为主,造成担保回收率不高,一方面增加了融资担保机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融资担保机构流动资金压力不断增加。四是融资担保机构内部人员综合素质,因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过于迅速,致使该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更是稀缺。

(二)政府引导方面的问题融资担保行业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保障中小企业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而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保障中小企业稳定运转,推动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各级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并在各方面过多干预融资担保机构,如内部运作、内部机制建设、经营决策等,都涉及政府的干预手段,直接影响了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

(三)中小企业方面的问题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因自身经营不力,出现了过高的应收账款,外加中小企业对政策变化的应对能力薄弱,致使中小企业频繁出现担保代偿问题。现阶段,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财务问题,如融资难引起的困境、经营规模盲目扩大引发的风险、项目投资失误引起的风险等,都会直接给中小企业增加资金上的压力,最终引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问题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分析

(一)融资担保行业内部问题的解决措施针对融资担保行业内部的问题,要采取如下措施逐一解决,一是构建完善的融资担保机构内部风控体系,充分利用政府扶持政策,不断规范融资担保机构各项操作,且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风控能力。二是构建完善的再担保体系,受制于经济增速减缓压力,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力度降低,致使代偿率稳步提高,在此情况下,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快构建完善的再担保体系,弱化反担保感念。三是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近些年来,融资担保机构因各类因素的影响,代偿金额大幅度增加,直接威胁到融资担保机构的长远发展。因此,融资担保机构要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如资产重组、债转股模式等。四是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满足当前融资担保行业快速发展实际需求。

(二)政府引导方面的问题的解决措施政府引导方面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政府干预力度过大、干预范围过于广泛等。因此,要想有效解决政府引导方面的问题,可考虑采取如下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适度管制。政府部门需最大限度减少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行政干预,并以政策、扶持措施等多种方式,为融资担保机构搭建多层次的支撑体系,促进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发展。二是建立以政策性担保为主,民营担保为辅的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快速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中小企业正常运转拥有充足资金,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发展。

(三)中小企业经营发展问题的解决措施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问题,需予以如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中小企业需转变经营发展观念,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中小企业需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经营方式,不断提升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以此保障自身资金链不会断裂,确保中小企业正常运转,从而保障自身具备较强的贷款偿还能力。二是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要高度关注项目投资潜在风险,需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慎重进行项目投资,做到稳健性经营,以此保障中小企业稳健发展,从而能够具备相应的能力及时偿还贷款。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分析可知,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明显减缓,在此大环境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对于创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融资担保机构要和政府、银行、中小企业加强合作,并建立长效沟通价值,在政策和扶持措施的支撑下寻找快速发展契机,并针对当前融资担保相关问题,予以构建完善的融资担保机构内部风控体系、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适度管制等良策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设宽松的环境,以此推动中小企业稳健、长远发展,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项目课题组,陈小林,赵健,窦志銘,张晋光,施蕾,孙耀华.从政府介入方式谈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基于深圳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的调查[J].特区经济,2019(05):98-101.

[2]田琳.民族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研究——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实地调查为基础[J].全国流通经济,2017(18):66-67.

[3]叶莉,胡雪娇,陈立文.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的实践效应——基于上市中小企业及银行的实证研究[J].金融论坛,2016,21(06):48-61.

第3篇:融资担保范文

关键词:融资担保行业;税收政策;建议

一、前言

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间,中小微型企业在当前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容易受到其自身经营发展水平和信用水平的影响,无法充分有效的实现融资目标,由此融资担保机构应运而生,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重要的融资支持。

二、融资担保行业业务的特点

融资担保是市场经济环境中产生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融资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良好的效果,能够推进这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增强整个行业发展的水平。全面分析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业务特点,将能够为切实有效强化业务发展效果,为实施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前提条件。

(一)准公共产品属性

中小微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保障正常运行活动顺利开展,同时“三农”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有资金作为设备支持,而这些方面运行过程中都面临着一些融资困难的问题,影响到具体项目策略的实施效果[1]。这其中发挥融资担保行业的优势和作用,将能够更好的支持企业融资工作,保证“三农”问题的良好实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活动的顺利开展。从融资担保服务于社会的角度来看,其具有着十分明显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建设,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二)融资担保的风险较高、收益却低

融资担保机构在给众多对象提供良好服务的过程中,多是一些中小微型企业,这些企业的信用不够良好,且融资工作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困难,这就导致实际经营工作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应的给融资担保机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无法保证风险和收益成正比关系。同时融资担保机构承担着较高的社会使命,需要良好缓解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因而整个融资担保行业的收费情况受到了国家限制,其承担着较高的风险,却无法得到相应的收益,将会容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情况。

三、融资担保行业的税收政策实施建议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对当前社会众多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而该项政策的试点范围也逐渐扩展到了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等多个方面。融资担保行业实际发展过程中,随着国内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整个行业的税负呈现出了普遍上升的趋势。面对融资担保行业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税负问题,国家财政税务部门需要充分关注到融资担保整个行业发展中的相关情况,推行一些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更为良好的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效果。

(一)给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金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融资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并且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其中涉及到了较多方面的问题,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环节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合理的问题。同时社会各界和众多部门在融资担保机构职能方面认识不够统一,无法充分有效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税收活动有序开展。良好应对当前融资担保机构出现的经营风险和经济收益不成正比的情况,需要良好明确融资担保的社会属性,即其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从而使得这些融资担保机构都能够享受到金融行业税收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而良好减轻融资担保机构的税收负担。国内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资金在利息收入方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就给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当前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金融租赁、证券公司以及信用合作社和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而融资担保同样承担着资金担保业务风险,并且接受各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却不被纳入到金融机构范围内,无法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将无法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优势和作用。

(二)改进和优化融资担保行业税收政策

当前融资担保行业普遍反映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之后,还面临着更高的税收负担,这样将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也不符合国家税收制度改革的初衷。发挥政府的合理调控作用,通过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更好的介入到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中,并且给众多的企业和单位提供良好的支持。税收政策的优惠性具有良好的普遍性,能更好的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更好的调控企业和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融资担保实际发展过程中,国家为了起到有效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出台过融资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和允许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两项政策,能够起到一定的效用,减轻融资担保机构的税收负担。同时为了更好的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的整体发展效果,需要结合市场经济和行业的具体变化情况,科学有效的优化和创新调整税收政策。

四、结束语

受到融资担保行业业务的特点影响,当前的融资担保行业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但是其自身所能够获取到的收益却是有限的,对此需要积极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从而给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尽可能的给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金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改进和优化融资担保行业税收政策,将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第4篇:融资担保范文

关键词:政策性;担保融资机构;小微企业;“三农”

我国为了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建立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主要以政策性、互助性、商业性担保公司为主,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更多的还是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发挥出的作用更大一些[1]。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这只“有形之手”,构建起财政和金融协同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带动更多金融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和“三农”,使财政资金更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我国疫情防控形势目前仍非常严峻,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关键在于:一是加强信贷纾困,二是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发挥各地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为坚持我国统筹推进、聚焦支小支农的原则,我国各地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坚持政策性定位、探索市场化运作、确保可持续经营”原则,立足支持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活跃地方经济,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虽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它的使命,但是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仍面临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发展现状的分析,研究其面临的现实问题,探索可持续的经营发展战略。

一、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的理论基础

1.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概念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自2009年开始,融资担保机构浪潮开始涌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扶持当地小微企业及“三农”,解决融资问题,且实行担保费优惠政策,既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又要保证担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2.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理论基础

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成本。在市场交易中,由于各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交易不确定性的存在,小微企业因自身资信情况较差,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而通过民营担保公司交易成本极高[2]。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政府通过成立该机构,打破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壁垒,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成本。通过社会效益传输提高经济发展。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使其发挥出支小支农的作用,帮助小微企业和“三农”更好的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存在一定的代偿风险,容易发生亏损,但是扶持的小微企业和“三农”可以保障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及政府税收,实现社会效益,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长远来说是一个良性循环机制。

二、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历程

1.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时间轴

我国类金融业务起步较晚,担保业务出现时间也不长,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设立至今也不到30年,按照时间轴划分主要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3—1997年,“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第一家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但该机构并非扶持小微企业,而是定位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领域,助力我国科技企业的发展;第二阶段为1998—2002年,在这时间段中,我国相继7个省市设立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实行各地试点,发展较快,属于起步阶段,融资性担保在这一阶段,业务发展较为顺利,担保额度上升较快,对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及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第三阶段为2003—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全国各地开始涌现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浪潮,但此时的融资担保机构并非政府完全控股,基本采用混合式形式设立;第四阶段为2009—2017年,部级联席会议推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阶段通过制定准入门槛、严格的监管制度对融资担保行业进行了优胜劣汰的遴选,同时该阶段遇到金融危机,不少融资担保公司破产倒闭,也让监管部门看到了民营或者混合式融资担保公司的弊端;第五阶段为2018年至今,这一阶段国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同时国务院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银保监会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等,都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范围、担保责任余额计算方式、政银担合作要求等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使得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走向更加规范化的道路。

2.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现状

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就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公共信贷担保计划在世界各国已被视为一种改善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机会的有效工具,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或是直接出资成立机构,或是在后方提供强大的再融资和(再)担保支持[4]。我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定位于准公共性金融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日常运转模式主要包括省再担保和股权投资。其中再担保是同省级的担保机构合作,通过辖区内的强强联合修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最大限度地分摊风险,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而股权投资则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后手,通过资金注入增厚担保机构的安全垫,以缓解预期之外的流动性压力。截止2020年末,国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在担保业务已经覆盖我国25个省(市、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累计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45.6万户、7091.4亿元,初步形成完整的国担—省担—市担的三级联动合作体系。且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东主要为财政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中财政局股权占比达到45.39%,是最大的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的问题

1.外部发展条件不足遇难题

①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自身发展原动力不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是为小微企业及“三农”纾困,本身小微企业及“三农”相对于发展较好的中大型企业而言风险偏大,从银行融资的难度也大,目前不少小微企业通过各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向银行融资,这也是政府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初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主要依靠政府资金,且保本微利经营,在该条件下,支小支农代偿率上升,政府资金不足以维持机构发展,因此能够扶持的小微企业及“三农”非常有限;第二,小微企业及“三农”本身资产不足,大多无法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我国在诚信体系的建设上还不够完善,缺乏内生性,因此,运用到担保公司的管理时也有缺陷,通过信用的模式提供担保目前还较难实现。②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系统不完善,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目前,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多实行“4+4+2”和“4+3+2+1”两种分担模式。其中,“4+4+2”模式是在发生代偿时,由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放款银行按照4∶4∶2比例进行分担;“4+3+2+1”模式是在发生代偿时,由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放款银行、地方财政按照4∶3∶2∶1比例进行分担。两种模式只是分摊比例不同,实际是银行自身承担20%风险,政府、担保公司共承担80%风险,通过政银担合作方式实现风险化解。这种模式需要银行接受20%亏损的可能性,同时,财政收入需要长期稳定,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定位下,代偿是必然需要面对的问题,目前,信保基金主要依靠市区财政注资,长期处于低收益、高风险状态下,且银行相对风险独立,不利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③小微企业及“三农”本身存在风险大、代偿率高的问题制约机构发展。近年来,全国担保行业的盈利情况整体呈下降趋势,融资担保公司平均ROE低于1%,除了部分大型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外,大部分融资担保公司盈利能力较差,处于盈亏平衡点或面临收益无法覆盖风险的困境[5]。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及“三农”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不稳定性较高,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较大。中小企业的用资、用电、用地成本都高于大企业,由于其规模小,难以享受到地方政府给予大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成本必然要求高收益相匹配,与高收益相匹配的必然是高风险,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就容易出现各种投机、不守信用的行为[6],导致其经营失败。因此,小微企业及“三农”在融资过程中容易被商业银行以及担保公司“逆向选择”,同时,会被要求增加其他担保或反担保措施,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期,这种现象会更加明显。

2.内部运营面临各种问题

①数字化系统建设不到位,且难以建立征信体系,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在小微企业的信息掌握上受到较多局限性,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等均存在缺乏完善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等问题,对企业的深入调查也有一定的难度,且担保的户数较多,金额较小,如若每一户均需要单独严格调查,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较大。同时,目前的担保公司未能接入税务局纳税系统、人行征信系统等,对于企业的真实情况需要依赖商业银行,但是按照分担机制,依赖银行提供企业资料会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数字化系统建设不到位,多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仍采用传统的手工台账模式,数据容易出现遗漏、丢失,不方便统计,对省担、国担系统没有一套完善的对接系统,出现代偿时,需要层层上报审批,导致效率低的问题。②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受“多头管理”,存在政企不分、主业不清等问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股权结构原因,导致其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财政局、国资委、人民银行、省担、国担公司都有权管理其经营,导致地方担保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受到多方掣肘,增加沟通成本。另外,地方担保公司政企性质不明确,主业不清晰:由于市场偏低的保费收益无法覆盖其较高的业务风险,为实现自身持续性发展的需要,该类担保公司普遍采用“以商补政”的方式,大力发展以债券融资担保为主的商业担保业务,使得直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逐年萎缩,在业务结构中占比较低[7]。③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创新能力弱,未能良好的在经济社会中发挥作用。目前,地方担保公司的产品相对单一,未能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设立有效的业务产品,导致服务覆盖面窄,专项产品设立不足。同时,公司规模小,很多地方对业务户均金额、单笔金额、行业类别等都做了一定的限制,对客户按照准入门槛进行“一刀切”,使得服务对象有限。另外,业务拓展能力不足,企业通过到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需要增加财务成本,加之,小微企业等本身不良风险偏高,政策性担保费一般不超过1.5%,前期风险控制不到位容易导致代偿激增,因此,对于企业和担保公司双方而言,积极性均受到影响。目前地方担保公司资本金只有几个亿,且国内担保机构放大倍数均不足,基本无法达到注册资本金的10倍,因此,银担合作的规模非常有限,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银担合作并无较大吸引力。3.银担合作协调性不够,银行缺乏支持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正如上述几点提及,银担合作存在以下几点不畅:第一,银行并未参与到担保公司中来,相对独立,且与民间担保机构合作不同,银行仍需要分摊20%的风险,对于银行经营而言,并无较大合作吸引力;第二,担保公司规模较小,且考虑到代偿风险对合作客户设有较高的准入门槛,银行的业务报送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三,考虑到小微企业及“三农”的融资成本,银行需要在利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满足企业要求;第四,担保公司信息系统不全,客户的挖掘、信息收集对银行依赖较多,合作银行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对策分析

1.为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①鼓励各地商业银行积极注资,提高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关联性。目前,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多由省、市、区财政出资,很少由商业银行入股,在银担合作时,商业银行的独立性较强,担保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被动的情况。如果各大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注资,相应给予担保公司所经营的业务,质量也会有所提高,毕竟大部分客户信息需要依赖银行提供,可以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另外,银行投入一定资金后,对于发生的不良业务,在代偿过程中也会更加顺畅,减少摩擦。②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不良以及代偿是不可避免的,当前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主要依靠各地财政,但财政资金有限,无法持续稳定供给。同时,各地政府对风险补偿金大部分为一次性投入,后续补偿金来源并不清晰。因此,需要多渠道建立补偿机制。首先,担保公司按照自身业务量计提拨备准备金,抵御未来风险。其次,考虑到担保费收费标准低,一般不得高于1.5%,计提拨备的金额有限,且过度计提拨备会影响利润考核,需要从合作银行入手,可以通过合作银行的担保金额、业务质量、代偿率等多个因素考量,设立新的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比例为担保机构提供补偿金。③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及“三农”服务平台。小微企业与“三农”因自身经营年限、管理制度、规模等原因导致经营风险较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根本出发。各地因结合当地小微企业及“三农”发展优势,设立服务平台,帮助其改善管理水平,完善财务制度,减少融资成本,从企业自身提高发展能力,帮助企业更好更快成长。

2.加强担保机构自身运营能力

①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人才队伍。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依赖商业银行不是长久之计,加快人行征信系统的接入是解决目前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同时,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省、市、区的担保业务上报以及分担系统,建立区域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体系内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同时,推行信息开放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提高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同时,推行信息开发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实现各担保机构的协同发展[8]。利用“5G”大数据技术实现实时数据更新与监测,有利于担保机构的稳定发展。另外,我国现各地区担保公司规模较小,人数不多,且大部分人员从商业银行或公务员转型到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属于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与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在风险控制、客户质量以及风险分担上都有较大的不同,需要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加大力度,可以通过员工培训、薪酬激励等手段,提高员工专业素质。②立足主业,明确定位,各级管理部门职责边界清晰。担保公司虽然面临风险较大,但不能因噎废食,为了降低不良率而减少主业经营是不可取的。需要明确自身政策性的定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扶持当地企业发展。第一,设立容错机制,对于不良率给予一定的容忍度;第二,各级管理部门在职责边界上需要明确,多头管理不但降低工作效率,对于经营风险的担保机构而言,对其专业发展也很不利。因此,地方担保机构需要加强上下联动,统一管理,形成完善的担保体系,明确担保机构的发展方向。③担保机构需因地制宜,创新产品,实现个性化担保。各地区的经济环境不同,担保机构所经营的风险也各有不同,因此,担保机构的产品不能千篇一律,需要各地担保机构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对客户从事的行业、资产规模、主营收入、经营年限等不同指标建立多元化考核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判定是否介入担保。另外,针对地区特色经济发展,可以创新担保方式以及担保产品,真正达到为地区经济发展而服务的目的。

3.加强各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激励机制,打破银担合作壁垒

第5篇:融资担保范文

关键词:融资担保机构;信用风险评价;小微企业

一、融资担保机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较快,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对于融资担保机构来说,如何进行优质的客户选择有着很大的必要性。其中,客户信用风险评价就是其内部控制的手段之一,客户信用风险评价在极大程度上缓解了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的巨大风险。在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的过程中,主要以下面几大原则为理论基础:

(一)交易信息对称化

在交易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无论是对于市场的个体还是企业来说都是如此。在交易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信息的一方能够取得更大的优势,而融资担保机构也是如此,通过对客户信用风险评价以达到自身对客户的最大化了解,从而保证其交易过程中的绝对优势。在借贷关系中,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达成协议,而融资担保机构的工作是为借方企业提供担保,也正因为如此,融资担保机构成为了银行的债务人,而对于企业来说,融资担保机构是债权人。在这样一种复杂的三方关系中,信息的完全对称很难实现。因此从融资担保机构的角度来看,为了最大程度地化解信用风险,其需要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从而选择最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企业进行担保。

(二)交易成本最小化

由于交易多方的信息不对称,就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其中包括搜集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等。对于融资担保机构来说,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其必须保证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对于普通的中小企业来说,其本身的信用条件很难达到银行放贷的的要求,因此他们会通过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增信,与此同时,融资担保机构为银行承担了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因此,对于融资担保机构来说,需要对担保的客户进行资质评估,从而确保风险降到最低。在这个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从这个层面上讲,若是融资担保机构能够建立相应的指标模型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评价,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信息评估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换句话说,信息评价体系成为了交易双方互利共赢的基础。

(三)信用评级理论

在金融市场中,融资担保机构的产生是伴随着信息不对称的。相对于融资担保机构,融资企业对于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水平更加了解,但是并没有形成双方都有着充分了解的前提,因此为掌握企业多种信息以降低风险的专业评估机构应运而生。所谓资信评级,主要是针对于被测评的企业可能面临的多种风险,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方式。在信用评级的方式中,主要分为因素法和模型法两种。所谓因素法,是指对影响企业信用的多方面因素进行权重赋予,从而得出总评分。而模型法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进行量化的方式。从二者的使用情况来看,因素法尽管没有模型法那么精确,但是却由于其应用较为方便而更多地被使用。

二、融资担保机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的现状

(一)融资担保机构的客户群体现状

随着我国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由于大量的中小企业无法达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因此带动了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在2011年担保行业尚未进行整顿前,我国担保行业的质量并不稳定,但是近些年来这种问题有了极大的好转。从融资担保机构的客户群体来看,绝大部分是经营存在些许问题或是不能有足够的抵押物的企业,也因此为担保机构带来了极大的代偿风险。从这些融资的企业来看,大部分属于小微企业,而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普遍在5年以下,在这种经营背景下,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而融资担保机构将成为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支持。

(二)融资担保机构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现状

从目前我国的融资担保机构来说,并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大多数都是直接参照银行的评级体系。从评级体系的实际应用来看,主要分为三大步骤。首先,担保机构根据企业的规模、企业的业务量以及多方面对担保的客户进行一个初步的评价。其次,通过初步评价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打分,其主要做法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等进行财务数据的筛选,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定量和定性相互结合。再者是专家对各项指标进行赋予权重,并且对比实际情况进行打分,通过这种方式计算出总分,从而得出企业的信用评级。对于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会优先承保,而反之则作为候选承保客户。

三、融资担保机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的问题

(一)信用评价团队不够专业

从融资担保机构的人员组成来看,虽然都进行了三会一层的设置,但是普遍存在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的问题,其中的一个具体表现是在融资担保机构中大都都有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其次,融资担保机构虽然本身专业性较强,但是内部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相关数据表明,金融担保机构中工作经验在三年以上的人员不到一半。再者,在融资担保机构虽然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但是却没有设置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的专业部门,从而导致整个信用评价的团队不够专业。

(二)信用评价体系不具有针对性

在上文中提到,我国目前信用评价体系大都参照银行,并没有形成自身特有的针对性的信用评价体系。在银行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其最明显的特征是将企业的规模和资本作为最主要的评级指标,但是这种信用评价体系并不能完全适用于融资担保机构。而主要原因是融资担保机构的用户群体是小微企业,这和银行的用户是存在本质区别的。由于信用评价体系不具有针对性,导致目前融资担保机构最后担保的企业是一些资信不佳但是其规模较大的企业,这无疑为融资担保机构造成了极大的风险。

(三)指标的权重赋予不够客观

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时,往往采取尽职调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等,但是在多个组成成分中,财务指标的权重较大,甚至在尽职调查的所有指标中占有70%,而对于一些定性的指标往往占有权重的比例较小。从中可以明显反映出权重赋予缺乏客观性的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到融资担保机构的决策。

四、融资担保机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的优化对策

(一)优化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的选取

在上文中,在各项指标的选取中财务等定量指标的选取不到位会对风险评价造成误差,因此在优化融资担保机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中,首先需要对评价指标的选取进行优化。首先,在指标的选取中需要兼顾定量和定性指标。在实际的指标选取中,无疑是偏重于定量指标,而对于企业客观状态的评价却少之又少。尤其是对于规模小、资金少的小微企业来说,定性评价将会为他们赢得更大的优势。其次,在指标的选取过程中需要结合企业评价的一般性以及特殊性。一方面需要进行选取经营能力等基本指标,另一方面也要进行特殊指标的选取,比如说历史信用记录等。再者,需要对现金流量表的指标予以重视。对于企业来说,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往往反映的是企业的历史状态,容易受到人为的修改,因此不具有完全可信性。但是现金流量表能够较好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可以帮助机构更好地评价承保企业的未来偿付能力。

(二)优化各项指标权重的设置

各项指标的选取完成之后,需要对已选取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但是由于权重赋予过程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所以往往会存在较大的误差。但是,通过层次分析法进行权重确认,可以较好地推导出权重的比率。所谓层次分析法,是指将关系到总体决策的各项指标划分为不同的层次,通过不同层次之间要素的比较,从而实现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的过程。在层次分析法的应用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层次结构模型的确认,再根据构建矩阵的方式计算权重,最后再进行一致性检验,以确保权重赋予的合理性。

(三)优化承保客户范围

通过对于评分过程的优化,需要进一步确认承保客户的范围。一般来说,将承保企业的评价总分分为信用情况优良、信用情况一般以及信用情况较差三个维度,再根据这三个维度进行承保范围的选择,对于信用情况优良的企业予以承保,对于信用情况一般的企业纳入承保的后备库,而对于信用情况较差的企业直接予以淘汰。

五、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融资担保机构来说,对承保的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价是确保融资担保机构利润的关键所在,也正因为如此,融资担保机构需要对其信用风险评价体系进行持续优化。

参考文献:

[1]孙震宇.福建省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华东交通大学,2017.

[2]夏思远.融资担保机构客户信用风险评价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

[3]揭素素.C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研究[D].重庆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