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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发式教学原则精选(九篇)

启发式教学原则

第1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一、启发的涵义

德国民主主义教育家第斯多惠对教学启发技巧思想的理论化做出卓越的贡献。他认为“教育就是引导 ”,要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这是启发性教学的首要原理,也是教学成功的基础和标志,“教师只有在起引导作用时,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发展儿童的主动性。”他建议:教学要采用发展的方法,即启发学生的智力,使他们能够“探求、考虑、判断、发现。”他的名言是:“不好的教师是传授真理,好的教师是教学生去发现真理。”我认为英语教学中启发式教学的涵义可以概括为:教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遵循教学的客观规律,以高超精湛的技艺适时巧妙地启迪、诱导学生去学习,帮助他们学会动脑筋思考和语言表达,生动活泼、轻松愉快地获得发展。

二、启发式教学的原则与要求

启发式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指导思想和总的教学方法,已为广大教学工作者所熟悉。但启发式教学并不是立竿见影,一用就能产生很大的效果的。由于许多教师没有真正领会启发式教学的实质,或者对启发式教学方法与技巧运用不当或运用不纯熟,在教学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启而不发”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可能学生本身的学习积极性不高,不能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对教师的启发引导反应迟缓。二是可能教师的问题缺乏启发性,所提的问题太抽象,太庞大,或者跳跃太大,缺乏循序渐进,致使学生的思维跟不上。为此,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启发式教学时,应考虑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键性原则

课堂上进行启发式教学,教师要启在关键处,启在要害上。这就要教师分清主次,学会抓主要矛盾。一堂课是由几个环节组成的,而每一个环节也必然有一个主要矛盾,教师在抓住一堂课的主要矛盾的同时,还要善于抓住课堂教学中每个环节的主要矛盾,找出各个环节不同的关键和要害,一个个“启”、一层层“发”,环环紧扣,发散思维和收敛思维形式相结合,列举法、设问法、对比法、组合法、信息交合法等等思维方法相配合,这样才会使启发式教学的方法与技巧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及时性原则

进行启发式教学,要像知时节的春雨,当需要时即发生,也就是说启发要及时。而要做到启发及时,就要注意创设“愤”、“悱”(想说又不知道怎么说)的情境。通过必要的设疑、铺垫及一系列的启发、诱导,把学生引入“心求通而未通,口欲言而未能”的境界。这时候,学生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维高度紧张而活跃。这时,教师如抓住本质、在要害处稍加点拨,启发的效果就会很明显。要尽量避免超前启发和滞后启发。

(三)实效性原则

设计启发式教学时,要充分了解教学对象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规律,已有知识水平,接受能力,以及性格爱好等,做到讲求实际、讲求实效、启而有发、问而有答、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在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利用正迁移规律。即作为启发的知识材料应选用大多数学生所掌握的,感知过的,同时又能在记忆中得到再现的,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启发,一定会启而有发,问而有答。二是鉴于每个学生的知识基础,理解能力,接受能力以及性格、爱好不同,对不同学生,要注意运用不同的问题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因人而异,不能用一个模式对待所有的学生。

(四)双向性原则

双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发扬民主,创造良好的信息交流的课堂氛围,做到在愉快、和谐的情境中进行多种形式的启发。我们都知道,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为主体。但教师的“导”是为了引导学生正确的思维,而不是代替学生走路。教师要充分唤起学生主体意识的觉醒,使他们知道自己是学习的主人。要讲求教学民主,讲求双向交流,真正做到启而有发,问而有答,使启发式教学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否则,师生心理相悖,课堂气氛压抑,必然会影响学生的情绪,不利于启发式教学的进行。要做到这一点光靠教师在课堂上的努力还不够,还要靠教师平时与学生建立起来的和谐的师生关系。

通过实践,我总结归纳如下常见的教学方法:

1. 创境法

教学中创设一定的“愤”、“悱”情境,让学生在特定的情感氛围中学习,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例如,我在讲动词“help”的不同用法时,我利用电脑多媒体播放了一个顾客买东西时店员问他:“Can I help you?”的情景片断和一个人落水后大叫“help”的情景画面,然后让学生自己体会它们之间在不同的情景中的不同含义并解释出来,这样学生不但理解了这一词的用法,而且由于借助于情景记忆印象很深且不易忘记。

2. 激情法

课堂教学不仅有师生之间知识信息的传递,更有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那种明朗的、乐观的心情有助于思泉喷涌,而郁郁寡欢、万马齐喑的苦闷心情则抑制人的思维。因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像音乐指挥那样激起学生的情绪,使之思维活跃,注意力集中,从而为进一步启发奠定良好的基础。课堂上激情启发的方法很多,比如通过放录像、录音或生动讲述,使学生仿佛身临其境,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情不自禁地去思维、去探索。例如,我教“Air Pollution”一课时,就放了一段关于污染的录像,那些由污染产生的可怕的后果深深地触动了学生,为进一步启发学生理解课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3. 设疑法

“疑”是探求知识的起点,也是启发学生思维的支点。会不会“设疑”是一个教师教学技巧的表现。南宋理学家朱熹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注意从“疑”入手,巧设悬念,启发学生思维。换句话说,就是要善于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善于引导学生生疑、质疑、解疑。应当指出的是,设疑不同于一般的课堂提问。它不是让学生马上回答,而是设法造成思维上的悬念,使学生处于暂时的困惑状态,进而激发解疑的动因和兴趣。

4. 研讨法

教师将启发贯穿于讲练中,通过循循善诱,步步启发,调动全体学生的思维共同研究、讨论、分析、解决问题或提出问题后组织学生自己分组讨论,利用集体的智慧来解决问题。这一方法在理解课文和处理难点问题上较为常用且效果明显,特别在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方面尤为有效。

5. 暗示法

课堂教学时,当学生思维出现故障时,教师可以通过语言、手势、表情等种种方法,给学生以暗示,或接通学生的思路,让他顺利地解决某一问题;或提醒学生思维中出现某些偏差,让他们迅速回到正确的思路上来。如教师在处理课文时可把课文中的重点、难点以及一些关键词按段落板书在黑板上,这样在之后让学生复述课文时,如学生遇到困难老师就可以用板书来暗示内容,帮助学生完成复述。

6. 点拨法

点拨法也是在学生思维受阻时,引起认知过程中断时给予的指点、启发。所不同的是,暗示启发,教师只作暗示,不明确说出答案;而点拨启发,教师应把某些话说在明处。当然这些话只能说在关键处,否则就谈不上“点拨”了。

第2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一、提问

提问是启发性原则最基本的操作方式。孔子和苏格拉底被称为东西方文化圣人、大教育家,他们有个共同的方法启发诱导学生,那就是提问,用谈话来展开他们的教育教学活动。课堂提问的设计要注意很多事项,笔者主要强调两点:

1.要根据教学的目的,教学难点、重点提出问题。上小学,学到“鸡兔同笼”问题时,一个班的同学几乎都是晕乎乎的,掌握不住解题方法。突然有一天,数学老师非常兴奋,反复问我们同一个问题:“大家想象一下,如果兔子的前腿都站起来会怎样?”几分钟以后,大家突然一下子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让兔子的前腿站起来。那以后,我用这个办法,口算都能解决“鸡兔同笼”问题。

2.提出的问题有思考价值。太难的问题思考不出来,太易的问题不必要回答,都没有思考的价值。什么是太难的太易的问题?这当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言。

二、暗示

合理地运用各种手段暗示,可以让师生之间产生默契,能激发学生积极思考,使学生大脑保持激活状态,“要我学”启发诱导为“我要学”,从而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1.语言暗示是最常用的暗示手段。首先,语言要准确,把要表达的意思最简明地表达出来,做到言简意赅。其次,暗示的语言要具有激励性和启发性,使受暗示者容易接受。例如:有的同学懒得动脑筋,一碰到难题就问老师,老师使可以用“你能够想出来的”等语言进行暗示,使学生独立解决问题。最后,注意暗示语言的语气声调。同一句话,用不同的语气表达,效果就会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比如,用亲切、信任的语气说“你能够”,可以激励、启发学生去思考问题,如果用严厉的口吻说出,好像说变成了“你能不能够?”反而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2.表情暗示是教师运用自己的面部表情、眼神作用于学生的视觉器官,把某些难以或不宜用语言表达的微妙、复杂、深刻的思想情感,精细地表达出来。教师的表情要适度,眼神、脸形、脸色的变化不可过分、过频,要恰如其分,眼神要温和,暗含期待。

三、为学生的思维削平陡坡

教学实践中好多启而不发的现象,原因都在于学生的思维遇到了陡坡。比如一些词、概念、原理等到理论知识与其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节时,理论脱离实际,书本脱离现实或教学活动高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水来时,就出现了思维的陡坡,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就会疆滞下来。我们怎么为学生的思维削平陡坡呢?

1.提供给学生一些感性认识和具体形象。有些书本知识对学生来说完全是陌生的,所以教学实践中,教师在通过提供给学生直接经验或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在学生逻辑抽象思维的过程中提供一些形象的“跳板”,从而降低思维的难度。比如,庞大的宇宙天体,微小的分子结构等,如果教师能借助声、光、电等手段给予学生直观的表现,则会大大降低学生思维的难度。

2.变大问题为小问题。教育教学中我们要善于把大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问题,分解成若干个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问题,逐步引导,通过一个个小问题的解决,最终解决大问题。例如,学习《变色龙》一文时,教师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评价奥楚蔑夫这个人?就不如把这个大问题分解成下面一组小问题:①奥楚蔑洛夫的基本性格是什么?②他善变的特征有哪些?③他虽变来变去,但有一点是没变的,那是什么?④是什么原因使他一变再变?⑤作者为什么要塑造这个形象?

3.提供给学生有关分析问题的资料、背景材料等。问题解决思维过程一般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假设、验证假设四个阶段组成。其中分析问题是关键。分析问题就是收集问题有关资料,从而找出条件与要求之间的关系。在课堂教学中,由于受时间的限制,教师不可能留给学生太长的时间去收集资料,再加上中小学生收集资料的手段和能力缺欠,所以有些资料,学生很难获得。这样,一些问题就会因为思维撞墙而被搁置下来。如果教师在这个环节上能给予学生帮助,学生思维就会通畅起来。让我们举个例子,假如让学生解决这个问题:狮子和老虎谁更厉害?在真实情境中,狮子生活在非洲,老虎生活在亚洲,它们不可能打起来,所以没有一个明确的现实评判依据,这时教师可以及时提供给学生以下数据:“成年的雄性狮子老虎为例,狮子体长2.6米左右,体重260千克大约,捕猎时速为70千米;而老虎有三种,东北虎,体长2.8米左右,体重280千克左右,捕猎时速85千米;华南虎,体长2.4米左右,大约220千克,捕猎时速65千米;苏门答腊虎,体长2.2米左右,体重160千克左右,捕猎时速50多千米。”有了这些数据,学生的思维会立刻活跃起来,通过比较分析做出相对准确的评估,可能狮子打不过东北虎,而华南虎和苏门腊虎则不是狮子的对手。

第3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关键词】 激情法 设疑法 启发技巧

改革教育,提高质量,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我国推行素质教育的核心之一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造力,要培养创造力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这就需要教师的循循善诱,也就是采用启发式教学我认为在英语教学中启发式教学的涵义可以概括为:教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遵循教学的客观规律,以高超精湛的技艺适时巧妙地启迪、诱导学生去学习,帮助他们学会动脑筋思考和语言表达,生动活泼、轻松愉快地获得发展。

第一,启发的涵义教学启发方法与技巧思想及实践中外教育史上是源远流长的。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系统总结教学理论的著作《学记》,对教学启发方法与技巧也有精辟的论述。所谓“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意即:优秀教师教学总是注重启发诱导学生,使之晓明事理:引导学生而不牵着学生走;鼓励学生而不强迫学生走;启发学生而不代替学生达成结论。道而弗达,才能使学生独立思考。师生融洽,学习愉快,又能独立思考,这就叫做善于自发诱导。

第二,启发教学的原则与要求启发式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指导思想和总的教学方法,已为广大教学工作者所熟悉。但启发式教学并不是立竿见影,一用就能产生很大的效果的。由于许多教师没有真正领会启发式教学的实质,或者对启发式教学方法与技巧运用不当或运用不纯熟,在教学过程中会经常出现“启而不发”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可能学生本身的学习积极性不高,不能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对教师的启发引导反应迟缓;其次是可能教师的问题缺乏启发性,所提的问题太抽象,太庞大,或者跳跃太大,缺乏循序渐进,致使学生的思维跟不上。为此,我认为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启发式教学时,应考虑遵循以下原则:⑴关键性原则课堂上进行启发式教学,教师要启在关键上,启在要害上;⑵及时性原则进行启发式教学,要像知时节的春雨,当需要时即发生,也就是说启发要及时;⑶实效性原则设计启发式教学时,要充分了解教学对象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规律,已有知识水平,接受能力,以及性格爱好等,做到讲求实际、讲求实效、启而有发、问而有答、因人而异、因材施教;⑷双向性原则双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发扬民主,创造良好的信息交流的课堂氛围,做到在愉快、和谐的情境中进行多种形式的启发。我们都知道,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为主体。

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启发式,除了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外,我们首先应该更新我们的观念。在运用启发式教学时也要讲究方法与技巧,不能误把“满堂问”当作启发式教学方法与技巧的法宝。提问启发,仅仅是启发教学方法与技巧的一种形式和方法,而不是它的全部。“满堂问”看起来很“热闹”,其实如果不注意设问的对象、质量、层次,不注意启发的目的,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样子,一个架式,学生没有进入被启发的角色,这样的问,问得更多,效果也不会大甚至是浪费时间。我们必须认识到启发式教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教师不置一言,没有提出什么问题。但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或仅仅作出某种暗示,都会诱发学生的思路和联想,同样具有启发性,收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通过实践,我总结归纳如下常见的方法:一、创境法教学中创设一定的“愤”、“悱”情境,让学生在特定的情感氛围中学习,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例如,我在讲动词“help”的不同用法时,我利用电脑多媒体播放了一个顾客买东西时店员问他:“Can I help you?”的情景片断和一个人落水后大叫“help”的情景画面,然后让学生自己体会它们之间在不同的情景中的不同含义并解释出来,这样学生不但理解了这一词的用法而且由于借助于情景记忆印象很深且不易忘记。

第三,激情法课堂教学不仅有师生之间知识信息的传递,更有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那种明朗的、乐观的心情有助于思泉喷涌,而郁郁寡欢、万马齐喑的苦闷心情则抑制人的思维。因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像音乐指挥那样激起学生的情绪,使之思维活跃,注意力集中,从而为进一步启发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四,设疑法“疑”是探求知识的起点,也是启发学生思维的支点。会不会“设疑”是一个教师教学技巧的表现。南宋理学家朱熹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注意从“疑”入手,巧设悬念,启发学生思维。换句话说,就是要善于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善于引导学生生疑、质疑、解疑。应当指出的是,设疑不同于一般的课堂提问。

第五,寻思法如果说设疑启发重在“疑”,即通过新旧知识的矛盾,了解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之间的悬念来启发学生学习兴趣,那么,寻思启发,则重在“思”,即通过引导学生如何解决问题,解决悬念来启发学生。

参考文献

1 奥玛利.第二语言习得的学习策略.上海外语出版社,2001

第4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教育教学的不断深化改革,启发式教学逐渐得到广大教师的重视。启发式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方法,目的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训练他们的科学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将其运用到体育教学中,对学生既快又准确的理解和掌握动作的技能,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我国启发式教学有着悠久的历史,著名教育家孔子曾经说过:“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开启了我国启发式教学的先河。启发式教学作为教学方法中的一条重要标准和指导思想,贯穿于各种教学方法中,起到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举一反三的作用。在技工学校的体育教学中,最重要的是教学活动性,所谓教学活动性是指教与学要处于一种积极的活动状态,通过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达成一种互动,以促进体育教学。 

一、正确理解启发式教学 

启发式教学的实质就是在教学中注意激活思想,启发式教学是符合人体生理、心理规律的一种教学方法。目前,技工学校中很多教师对启发式教学的实质认识不够,常常与提问法等同起来,这是因为没有正确理解启发式教学而所造成的。随着教育教学的不断深化改革,启发式教学逐渐得到广大体育教师的重视。但是,在技工学校中还有很多教师仍以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授课。那么,要通过什么样的教学方式才能把启发式教学引入体育教学中呢?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与新的教学方法平行地采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现在所采用的是一种经过改造的传统教学方法。 

根据教学的主体与客体的不同,教学又分为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和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笔者认同第三种观点。目前,在技工学校的体育课堂教学中有的教师所采用的正是通过启发式教学的思想指导,经过对传统教学方法改造的一种新讲授法。这种课堂讲授示范法应贯穿启发式教学,并且可以和其他教学方法交叉进行教学活动。因此,体育教师正确的示范、生动形象的讲解和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就显得格外重要。技工学校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和教师之间密切配合,巧妙的引入问题,让学生积极思考技术要领、细节,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启发式教学的依据 

教学目的任务就是通过任何教学方法、途径把知识、能力传授给学生。而传统教学论和现代教学论的区别就在于:传统教学论认为教学的任务主要是传授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而现代教学论则认为既要让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更要培养学生的能力。因此,现代教学论是启发式教学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启发式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调节与控制知识信息量,促使学生心理过程定向探求,以获得对教学内容的整体认识。教师要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不断推进学生的心理过程。 

三、 控制好启发式教学 

对体育教学目标要合理适度把握,结合实际教学活动,才能控制好启发式教学的“度”和“量”,才能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程序过低会使学生没有学习的积极性,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刺激,而过高则会使学生产生消极的情绪。在技工学校中通过教师对体育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的深刻理解才能掌握好分寸,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

在启发式教育中,如果教师传授的东西过于简单,这样学生就会减少学习兴趣,因此,在教学过程上只有设置一定的障碍,才能培养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从而克服障碍的智力情绪,要在教学中给学生创造独立活动的机会,而不是总是老师牵着学生走。因此,适当提高难度的实质是要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行高难度教学时教师一定要掌握好分寸,如果太难就会走向反面。因而“分寸”和“度”的把握必须来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充分发挥学生的精神力量克服障碍。 

四、 启发式教学与体育教学原则紧密结合 

体育教学原则是体育锻炼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从事体育锻炼者寻求最佳锻炼效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各种原则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因此,我们在教学中要综合运用各种原则。体育教学不是孤立的教学系统,体育运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它有时间和空间等的要求,每一个项目不同要求也不一致,所以我们运用启发式教学时,一定要抓主要矛盾以点带面,才能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动机原则 

启发式教学应注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动机,用知识去激发、用难度去强化,又实践去深化,从学生在心理上培养一种克服障碍的能力。使其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为获得知识和技能而刻苦学习。教育中最本质的精神不是制约而是解放。 

2、 循序渐进原则 

在体育教学中,启发式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既快又准确的理解所学习的动作,并能够牢固掌握动作的技能。在运动技能学习的初级阶段,神经过程处于泛化阶段,内抑制过程并未建立,往往会出现多余动作,外表看起来动作僵硬不协调。因此,教师要把动作分成几部分进行讲解,并按着动作顺序由慢到快、又简到繁的进行反复教学练习,循序渐进的完成教学程序。 

3、 反馈原则 

反馈是控制系统的一种方法,主要是根据过去的操作情况去调整未来的行为,在现代科学中,反馈方法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各个行业中都经常用到,它也是检查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技工学校的体育教学中反馈方法也是如此。体育教学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它是在动中掌握技术、技能,而且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干扰,这就要求教师应根据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环境和对象,将技术、技能和知识传授给学生。并通过随时随地的接收来自学生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过程。 

技工学校的体育教学不仅只是单纯的身体运动,而是思维与身体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学生是教学的对象和主体,只有通过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所以在体育教学中运用启发式能够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其积极思维、独立思考,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基本技术、技术技能,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这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也是教育教学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第5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关键词】英语教学启发含义原则方法

素质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的创造力,而思维能力是创造力的基础,启发式教学对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仅对此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启发的来源与涵义

启发式教学方法在古今中外的教育史上是源远流长的。在我国,“启发”一词源于《论语?述而》篇:“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孔子启发教育的涵义是:不到他想弄明白而又弄不明白的时候,不去启示他的思路;不到他想说而又说不出来的时候,不去开导他的表述。举出一个方面的事理启发他,而他却不能推知领悟其它与此相联的三个方面的事理,我就不再告诉他。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也对教学启发的理论化做出卓越的贡献。他认为“教育就是引导 ”,要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这是启发教学的首要目标,也是教学成功的基础和标志,实践表明:教师只有在起引导作用时,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发展儿童的主动性。因此,教学要采用发展的方法,即启发学生的智力,使他们能够“探求、考虑、判断、发现。他的名言是:“不好的教师是传授真理,好的教师是教学生去发现真理。”

启发式教学的涵义可以概括为:教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遵循教学的客观规律,以高超精湛的技艺适时巧妙地启迪、诱导学生去学习,帮助他们学会动脑筋思考和语言表达,生动活泼、轻松愉快地获得发展。

二、启发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1.关键性原则。课堂上进行启发式教学,教师要启在关键上,启在要害上。这就要教师分清主次,学会抓主要矛盾,这样才会使启发式教学发挥应有的作用。

2.及时性原则。启发式教学要像知时节的春雨,当需要时即发生,也就是说启发要及时。而要做到启发及时,就要注意创设“愤”、“悱“的情境。通过必要的设疑、铺垫及一系列的启发、诱导,把学生引入“心求通而未通,口欲言而未能”的境界。这时候,学生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维高度紧张而活跃,启发的效果就会很明显。

3.实效性原则。设计启发式教学时,要充分了解教学对象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规律,已有知识水平,接受能力,以及性格爱好等,做到讲求实际、讲求实效、启而有发、问而有答、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4.双向性原则。双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发扬民主,创造良好的信息交流的课堂氛围,做到在愉快、和谐的情境中进行多种形式的启发。我们都知道,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为主体。但教师的“导”是为了引导学生正确的思维,而不是代替学生走路。教师要充分唤起学生主体意识的觉醒,使他们知道自己是学习的主人。

5.引导性原则。启发的目的在于启动学生的思维,为此应引导学生动脑,使他们通过思维来主动地理解知识,接受知识:第一,要运用新颖充实的教学内容,生动形象的教学方法,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引导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第二,要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即教会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让学生自己去探索知识;第三,要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能力,这是启发式教学的目的之一。

三、启发的技巧与方法

1.激情法。课堂教学不仅有师生之间知识信息的传递,更有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像音乐指挥那样激起学生的情绪,使之思维活跃,注意力集中,从而为进一步启发奠定良好的基础。课堂上激情启发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1)通过放录像、录音或生动讲述,使学生仿佛身如其境,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情不自禁地去思维、去探索;(2)找能引起学生丰富想象的物品,使学生睹物思情。教师要饱含感情,并通过自己健康向上的感情去感染学生,使他们从中受到鼓舞和鞭策,调动起思维积极性,体验到成功的欢乐。

2.设疑法。“疑”是探求知识的起点,也是启发学生思维的支点。会不会“设疑”是一个教师教学技巧的表现。南宋理学家朱熹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注意从“疑”入手,巧设悬念,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它不是让学生马上回答,而是设法造成思维上的悬念,使学生处于暂时的困惑状态,进而激发解疑的动因。

3.寻思法。如果说设疑启发重在“疑”,即通过新旧知识的矛盾,了解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之间的悬念来启发学生学习兴趣,那么,寻思启发,则重在“思”,即通过引导学生如何解决问题,解决悬念来启发学生。

4.研讨法。教师将启发贯穿于讲练中,通过循循善诱,步步启发,调动全体学生的思维共同研究、讨论、分析、解决问题或提出问题后组织学生自己分组讨论,利用集体的智慧来解决问题。这一方法在理解课文和处理难点问题上较为常用且效果明显,特别在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方面尤为有效。

5.故谬法。教师在讲授知识的重点、关键处,故意出现错误,吸引学生注意力,启发学生思维。如教师讲完某一规则后让学生一起做课堂练习时,可故意犯学生可能犯的错误,从而让他们引起警惕,以免再犯。故谬法的好处是能引起学生高度注意,启发他们积极思维,以探究正确答案,而且记忆牢固。但此法不可多用,否则容易造成学生思维混乱。

第6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法学教育;对比法;寻因法;设疑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289-02

“怎样搞好法科教学”,这是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同仁们一直思索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法学自身属性出发,准确把握法学教学之关键性特征。其中,启发式法科教学方法对法学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作为一个耳熟能详的教学理念,要使启发式教学理念在法学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依托具体的启发式教学手段。这些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

一、作为原则与方法的启发式法科教学

所谓启发式教学,即“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从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知识基础、认知结构等实际出发,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维,使他们主动地获取知识、发展智能的一种积极双向的教学方法”[1]。大抵上言,作为一种教学原则,启发式教学对各层次、各学科均适用。其中,启发式教学对法学教育的作用极为突出,这是学科特点决定的。众所周知,法学乃经世致用之学,与医学一道都是最古老的学科。与医学相仿,法学强调实践性,而应用性几乎是法学的灵魂。唯有在教学中突出其应用性,方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这是将启发式教学作为教学指导思想而言的。

启发式教学也常常体现为一系列具体教学方法,这些方法与通常的注入式教学方法(俗称“填鸭式”教学)截然不同。两相比较:注入教学方法往往强调讲授者的“讲”与接受者的“听”,更多是一种单一式教学模式与信息传递方式;启发式教学以接受者之学习主观能动性为出发点,通过启发接受者的思维,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基于简单比较,可做如下价值判断:在法学教育(包括其他教育)中应更多使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尽可能避免注入式教学方法。

二、启发式法科教学之基本目的:培养法律思维

毫无疑问,培养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Thinklikealawyer)是启发式法科教学的基本目的。但如何理解法学思维,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学者提出法学思维的三种模式,认为所有法学思维都和规则、决定、秩序与形塑等概念密切相依。然而,用以延伸出所有其他概念的、法学理解上的最终概念,却只能从中选择其一:一项规范(在规则或法规的意义下)、一个决断,或是一套具体秩序。即使是在自然法和理性法的思维中(这两者都只是从逻辑上进一步推展得来的法学思维模式),法的最终概念仍然只能在规范、决断和秩序中寻求,并据此确定不同的自然法与理性法类型。举例来说,亚里士多德―阿奎纳式的中世纪自然法思想,在法学上属于秩序性的思维;而十七八世纪的理性法则部分由抽象的规范论、部分由决断论所组成。根据这三个特殊法学概念在法学思维中所占的位阶高低,以及某一概念系由另一概念延伸而来(或反之,系回溯至另一概念)的先后顺序,可以区分出三种不同的思维模式:规则与法规模式、决定模式,以及具体的秩序与形塑模式[2]。在法科教学意义上的法学思维,主要指法科学生通过法学学习应具有的看待社会问题,厘清社会问题背后的法律规则及原则,运用法律规则、原则评价社会问题的职业性观念。

就此而言,法学思维具有致用性与现实性。这也意味启发式法科教学方法在培养法学思维上具有可行性。笔者认为,之所以培养法学思维是启发式法科教学的基本目的,原因显而易见。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灌输法学知识不如引导学生主动思考,通过能动参与和积极回应,形塑其思考分析法律问题的职业性思维。唯如此,法科学生才能掌握法学精髓,方可“以不变应万变”,才可评价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此外,唯掌握法律思维,才可在大量立法中找到合法、合理的规则依据,为分析问题提供前见。鉴于法学之应用属性,法学思维培养之重要性不言而喻。

与注入式法科教学方法相比,启发式法科教学更利于培养法律思维。在“讲”与“听”的单一信息传输模式中,学生缺乏主体性,其主动性与积极性受较大压制。但法律思维培养需长期积累、反复锤炼,才可在意识中形成符合法律人思维方式。一旦主动性与积极性受抑制,势将影响该职业思维之形成。相反,启发式法科教学强调学生主体性、主动性,其将在反复思考与尝试中建立起对法学思维的认识与形塑,以更快、更扎实地掌握基本知识、实用技巧。

三、启发式法科教学的具体方法

启发式教育理念已倡导多年,但实践并不理想[3]。因此,实施启发式法科教既是法学教育方法论问题,也是技术性问题。笔者认为,从完整教学过程看,有四个层面的问题值得探讨:授课前的准备环节、授课中的基本模式、启发教育之策略及手段、课后辅导。本文关注前三个层面。

(一)启发式法科教学方法之课前准备

任何授课方式的课前准备都是确保授课效果的前提,但启发式法科授课方式的课前准备则更为重要。根据个人体会,启发式教学对授课者的知识储备与现场解答能力有更高要求。注入式教学的讲授者占据绝对主动地位,可相对容易地决定讲授内容及方式,可根据知识准备针对性、策略地讲解。启发式教学可能出现大量未预先准备的问题,故需充分备课。

在启发式法科教学备课中,讲授者需更广泛、更深入地准备讲授内容,对讲授知识点之外的相关知识极为熟悉且能灵活运用。通常认为备课就是钻研教材,这是一种误解,教材只是授课辅助材料,讲授者尤其高等教育的授课者,其任务在于将特定课程的基本知识及运用技巧授给学生。课前备课,备知识点,而非教材。启发式教学强调授课者与学生互动以传授知识,这对讲授者的要求更高。对知识点缺乏充分了解,对相关知识缺少深入思考,仅依据教材体例及内容备课,会导致授课时具体问题难以展开,使问题讨论难以深入。

此外,备课成功与否也依赖讲授者对授课对象的了解程度。在启发式法科教学中,讲授者须清楚授课对象的知识储备及学习偏好。如讲授民诉当事人,会涉及消极确认之诉中的当事人确定,这要求学生对诉及诉之类型已有掌握,才能避免发生“知识缺位”现象。

(二)启发式法科授课中的讲述、提问与讲解

讲述是任何授课形式的重要环节。缺乏一定程度的讲述,学生思维难以开启。但仅有讲述,也不成其启发式教学,却是注入式教学的典型。为增强教学启发性,让学生主动思考、乐于思考、善于思考,讲授者需有意识激发学生思维,让其主动、积极思考。个中关键在于讲授者适时提问。提问需把握时机,且问题内容与性质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如讲正当当事人之确定,讲述管理权时抛出消极确认之诉的特殊情形并让学生从管理权角度讨论。这势必引发学生质疑评价标准之解释限度。讲授者可顺势引出诉之利益,还可让学生思考何种理论可更好解释当事人诉讼实施权。提问时需注意学生知识储备,避免提问超出学生认识范围。否则,属于启发不得法、不适当,会挫伤学习积极性。

启发式法科教学不仅需要结合讲述与提问,还需要解答学生积极思考时的提问。这在启发式教学中很重要,却常常被忽视。这也是启发式教学难度大的体现,也是讲授者不太愿意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的重要原因。当身份从讲述者、提问者迅速转为解答者,就处于相对被动地步。如果讲授者知识面广,可当即做出合理解答,实现教学互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印证备课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即使讲授者能回答,也建议不要立即做答,应引导学生就问题进行讨论,然后点评。当无法回答学生提问或不确定时,除引导学生讨论以深入思考,也可搁置问题,切忌“不懂装懂”、“胡乱作答”,此乃教育大忌。

对实践性极强的法学教育而言,把握讲述、提问、讲解的关系并灵活运用,对促进教学效果非常明显。这方面还存在许多值得讨论的问题,待尔后探讨。

(三)“启得法”与“启而发”:对比法、寻因法、设疑法

具体实现启发式法科教学,除认识讲述、提问、讲解的关系,还有若干具体方法。根据笔者体会,谈三种启发式教学手段,实现启发式教学的“启得法”、“启而发”,使讲授者可合理启发学生,学生因此实现智识突破。

1.对比法,即讲授者在讲述过程中有意识地对相近或相关知识点予以比较。这是一种激发学生思维的有效方法。既可由讲授者在讲述时比较,也可通过提问引发学生主动比较,还可讲解时运用此法。这种方法的基本作用在于强化学生对相近、相关知识点的辨析能力,提升学习效率,为深入思考法学问题打基础。

2.寻因法,即讲授法学知识点时,有意识引导学生探究原则、制度、规范背后的原因。因果律探究的过程往往是学生基于所学知识进行思维拓展与观念飞跃的过程,可进一步激发学习兴趣,达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效果。

3.设疑法,即讲授法学知识点时,有意提出疑问,激发学生好奇心与创造力。这些疑问既可是依现行知识点能顺利解答,也可现行知识点之反例从而要学生进一步思考。这些疑问既可针对知识点的直接设问,也可通过案例设疑从而强化学生整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之能力。设疑法既可针对现行知识点设疑,也可为一种讲述后续知识点的铺陈方法,引导学生预习相关知识。

四、结语

虽然启发式法科教学方法对提升法学教学质量、深化法科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重大的理论意义,但是,对于法科教学质量提升这个重大问题而言,仅依靠教学理念和手段的更新与强化,是不够的。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法科教学质量、深化法科教学改革,还存在另外一个重大的领域需要探讨,即法科教学运行模式。当教学方法与教学运行体制两相结合,方可对法科教学改革产生根本性的推动作用。当然,这无疑已经远远超出了本文所要讨论的范畴,而属于为更为宏大的教学体制改革问题,唯有留做后续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李慧勤,李红君.现代启发式教学的内涵与实施[J].中国高等教育2008,(10).

第7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新课程;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不仅是一种教学方法,更是一种教学原则和教学思想。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启发式教学的本质是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可谓一语中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课程理念与启发式教学倡导的精神是一致的。现就启发式教学与新课程的关系作一些讨论。

一、教改目标的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目的是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创新激情;而新课程理念以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为主要目标,倡导学生主动学习、乐于探究、勤于参与、不断创新。二者虽表述不同,但目标实质一致。在新课程实施中,应用启发式教学必能使新课程新理念的贯彻更深入、更高效。

二、教学原则上的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提倡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既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学生的主人翁地位,又能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的宏观调控作用,放得开,收得拢,课堂既生动活泼,又优质高效;新课程理念强调“以人为本”,强调教学中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合作者,既突出“一切为了学生”,又强调教师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的教学原则完全一致。启发式教学必将使过去的“以教定学”变成“以学定教”,从而达到培养“真正的人”的目的。

三、教学方式上的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提倡教师深入钻研教材,精致预设问题,巧妙创设情境,通过“设疑——质疑——解疑”教学流程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培养其旺盛的创新精神。新课程提出的理念强调师生互动、课堂开放,倡导师生共同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二者方法同源通辙,理念一脉相承,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运用启发式教学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学习方式上的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倡导主动学习,多向思维,欣赏自主,鼓励探究;新课程理念强调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强调学习的高质、高效和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二者殊途同归,效能相当。

五、师生关系定位上的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主张教师对学生的体谅、理解、关心,鼓励发表主见,保护独立思考的积极性;新课程理念提倡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求异思维,允许学生奇思妙想,在“无错”原则下鼓励创新、探索,注重创设和谐的环境。二者在师生关系定位上的一致性,为高效民主地实施新课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教学手段上的一致性

启发式教学主张直观、形象、生动地阐述抽象概念和复杂原理,启迪学生的智慧,提高学生能力;新课程理念要求用信息化等现代手段,创造高效课堂教学。二者同出一炉,既相融会,又有发展。

七、能力培养上的一致性

第8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关键词】教学观念 “启发式”教学模式 教学方法 主导作用

“启发式”教学模式,是现代教学中先进的教学模式之一,它的成功运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学生从“要我学”到“我

要学”的转变的重要途径。

传统体育教学模式既称“注入式”又称“三段式”,即是以准备部分(队列队形和准备部分),基本部分(主教材的教与练),结束部分(放松整理部分)为顺序进行的。这种模式的教学过程是在教师严密的组织下,大密度高强度联系的挤压下,学生获得自主的时间较少,空间较小,思考探索问题没有余地,学习气氛沉闷,学生积极主动和参与意识不强,不利于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与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相矛盾。

“启发式”教学要求教师从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水平出发,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不断打破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水平的平衡,不断激发他们对新的认知的需要,以促进学生认知结构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完成教学任务。

一、“启发式”教学必须坚持的原则

1.长远效益原则

传统的体育教学过于强调技术的规范性和竞技性,注重学生的眼前效益。而“启发式”不仅着眼现在,而且放眼未来,它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影响学生终身的体育态度和行为,为学生终身体育在意识和能力上奠定良好的基础。

2.科学合理原则

“启发式”教学要求模式程序设计合理,组织`教法灵活巧妙,符合有简到易有易到难的认知规律,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符合适当负荷的运动规律。

3.学生为主原则

“启发式教学模式是以学生的积极主动学习为基础的,整个教学活动应围绕着学生这一学习主体来展开的,教师是配角,起主导作用,学生是主角,起主导作用。

二、“启发式”教学模式的程序设计

首先,体现主体性教学的思想,即在教师的组织“启发”指导下突出学生自主学练过程,为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创造学练的空间和时间。

其次,该模式符合认知技能和情感的发展规律,是学生自主学练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并针对学生自主学练能力,匹配相应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具有了操作性。

再次,该模式明确表明教师在学生的整个学练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教师的组织“启发、指导”激励作用不可忽视。

“启发式”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但也不可削弱体育教师的主导地位,因为在体育教学中必须充分发挥教和学两个积极性。越是强调学生在体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对教师的主导地位就要求越高,学生在体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体现的如何,关键取决与教师的主导地位发挥的怎样,因为教学的一切活动主要都是由教师来设计并执行的.如果教师的教法单一或运用不当,教师的主导地位则会削弱,“启发式”教学的性质则会改变,成了“放羊式”教学。因此,体育教师在按照设计程序进行“启发式”模式教学时,一定要掌握多种“启发”性教学法,并学会合理运用。

三、“启发式”常见的几种方法

1.直观启发

从学生感性认识出发,运用熟练的知识和具体的动作给学生以演示和示范,引起联想,加深思考,促使形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如利用挂图“运动图片”完整和分解示范幻灯机,以及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够变抽象为具体化,化静为动,做到图文并茂、形声结合,这样容易引起学生联想,促使学生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的兴趣。

2.问题启发

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所要学习的主要技术原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积极开拓思路和主动地探索问题,获取知识,掌握技能。例如,前滚翻教学,老师提问:“请同学们想一想,方转和足球在力的作用下,哪个容易滚动?”学生马上会回答足球容易滚动。此时,老师可因势利导地指出:“我们学习前滚翻时要把自己的身体团成圆的。”学生很容易理解接受,对一系列问题的及时提出,则一步步启发学生积极开拓思路并主动地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比喻启发

根据类比推理的逻辑方法,引导学生认识事物,掌握技能,它能借助联想这一思维形式去理解新知识和新的技术原理。一个恰当妥贴的比喻就能沟通各个孤立表象,使之建立联系。如用“鞭打”来比喻投掷标枪的出手动作;用“电流”来比喻投掷实心球的用力顺序;用“弯弓搭箭”“离弦之箭”来比喻短跑的起跑过程等。

4.对比启发

用互相联系的知识或技能,进行正反比较和新旧对比启发,通过同中求异和异中求同的深入分析,加深学生的理解。体育教学中常用概念对比、观察对比、视觉和动觉对比以及对象与背景对比等方法来提高教学效果。

5.练习启发

练习富于启发性,就可以避免盲目的尝试练习,提高练习效果。练习方式多样化,本身就是一种启发,练习新异刺激可以提高神经系统的兴奋度,激发学生的兴趣。练习中根据教学任务、目的、要求,辅以辅助练习、诱导联系、组织竞赛等,这都是练习启发的有效形式。

游戏是体育教学与训练的主要内容。合理地选择游戏,可以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启发学生的思维,使学生在游戏中得到一些技术动作的启示.如选择配合基本教材为辅助练习的游戏,像迎面接力跑、起跑后的加速度和途中跑的动作等。

总之,“启发式”教学模式在现代体育教学中不仅可行,而且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操作关键在于模式程序的合理设计以及教师教法的正确运用。启发式教学模式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合理恰当地运用,不但是学生学习动作技术化繁为简,化难为异,更有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使学生在愉快的体育活动中既掌握了动作技术要领,学会了锻炼身体的知识和方法,又发展了智力和创造力,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素质。

参考文献:

[1]金钦昌.学校体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第9篇:启发式教学原则范文

一、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启发式教学时教师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一)关键性原则

课堂上进行启发式教学,教师要启在关键上,启在要害上。这就要教师分清主次,抓主要矛盾。一堂课是由几个环节组成的,而每一个环节也必然有一个主要矛盾,教师在抓住一堂课的主要矛盾的同时,还要善于抓住课堂教学中每个环节的主要矛盾,找出各个环节不同的关键和要害,一个个“启”、一层层“发”,环环紧扣,发散思维和收敛思维形式相结合,列举法、设问法、类比法、组合法、信息交合法等思维方法相配合,这样才会使启发式教学的方法与技巧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及时性原则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可以说这两句诗道出了及时性原则的精髓。教师要做到启发及时,就要善于观察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反应。在学生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维活跃时,或在学生遇到了困难、思维暂时受阻时,教师都应抓住本质、在要害处稍加点拨,启发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但一定要尽量避免超前启发和滞后启发。

(三)双向性原则

双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发扬民主,创造良好的信息交流的课堂氛围,做到在愉快、和谐的情境中进行多种形式的启发。我们都知道,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为主体。但教师的“导”是为了引导学生正确的思维,而不是代替学生走路。教师要充分唤起学生主体意识的觉醒,使他们知道自己是学习的主人。要讲求教学民主,讲求双向交流,真正做到启而有发,问而有答,使启发式教学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否则,师生心理相悖,课堂气氛压抑,必然会影响学生的情绪,不利于启发式教学的进行。要做到这一点,光靠教师在课堂上的努力还不够,还要靠教师平时与学生建立起来的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启发思维的教学原则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一)激情法

课堂教学不仅有师生之间知识信息的传递,更有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愉快的心情有助于思泉喷涌,而郁郁寡欢、万马齐喑的苦闷心情则抑制人的思维。因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像音乐指挥家那样激起学生的情绪,使之思维活跃,注意力集中,从而为进一步启发奠定基础。课堂上激情启发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通过放录像、录音或生动讲述,使学生仿佛身临其境,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情不自禁地去思维、探索;找一件能引起学生丰富想象的物品,使学生睹物思情。如上“Theme parks ”这课时,教师可以拿出曾经去过的主题公园的简介和地图,然后用英语介绍,借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教师的自信、兴奋、惊奇、赞叹,对学生脑细胞的活动起很大的作用,因而教师在课堂上要饱含感情,并通过自己健康向上的情感去感染学生,使他们从中受到鼓舞和鞭策,调动起思维积极性,体验到成功的欢乐。

(二)创境法

教学中创设一定的情境,让学生在特定的情感氛围中学习,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例如,在讲动词“help”的不同用法时,可利用电脑多媒体播放一个顾客买东西时店员问他“Can I help you?”的情景片断和一个人落水后大叫“help”的情景画面,然后让学生自己体会它们之间在不同的情景中的不同含义并解释出来,这样学生不但能理解这一词的用法,而且由于借助于情景记忆印象很深且不易忘记。

(三)设疑法

“疑”是探求知识的起点,也是启发学生思维的支点。会不会“设疑”是一个教师教学技巧的表现。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注意从“疑”入手,巧设悬念,启发学生思维。换句话说,就是要善于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善于引导学生生疑、质疑、解疑。应当指出的是,设疑不同于一般的课堂提问。它不是让学生马上回答,而是设法造成思维上的悬念,使学生处于暂时的困惑状态,进而激发解疑的动因和兴趣。

(四)研讨法

教师可将启发贯穿于讲练中,通过循循善诱,步步启发,调动全体学生的思维共同研究、讨论、分析、解决问题或提出问题后组织学生自己分组讨论,利用集体的智慧来解决问题。这一方法在理解课文和处理难点问题上较为常用且效果明显,特别在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方面尤为有效。

(五)故谬法

教师在讲授知识的重点、关键处时,故意出现错误,吸引学生注意力,启发学生思维。如教师讲完某一规则后让学生一起做课堂练习时,可故意犯学生可能犯的错误,从而让他们引起警惕,以免再犯。故谬法的好处是能引起学生高度注意,启发他们积极思维,以探究正确答案,而且记忆牢固。但此法不可多用,否则容易造成学生思维混乱。

(六)点拨法

在课堂上,当学生思维出现故障时,教师可以通过语言、手势、表情等种种方法,给学生以暗示,或接通学生的思路,让他们顺利解决某一问题;或提醒学生思维中出现某些偏差,让他们迅速回到正确的思路上来。如教师在处理课文时可把课文中的重点、难点以及一些关键词按段落板书在黑板上,这样在让学生复述课文时,如学生遇到困难,教师就可以用板书来暗示内容,帮助学生完成复述。话只能说在关键处,否则就谈不上“点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