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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思考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思考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机构设置不科学,责权不明晰。一方面,高校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多头管理的现象,笔者以江苏省为例调查了部分高校后发现,高校最常见的管理模式就是资产按照其承担的功能属性由不同的部门负责采购、管理。例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仪器设备、后勤基建部门负责家具房产、图书馆负责图书等等。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资产使用、维修的过程往往游离于资产管理部门之外,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责权脱节导致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健全。随着全面预算推行,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已经被纳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已经使高校在资产采购环节的行为和制度逐渐规范和完善,但是在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仍然滞后。笔者调查后发现,大部分高校已经有明确的资产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但是在资产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环节的制度却相对缺失;有些管理制度虽然存在,但是因资产相对分散、使用部门较多,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制度的可执行性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资产规模庞大客观上也造成管理部门很难按照制度的要求对资产进行年终盘点,高校的家底往往自己也摸不清。总之“重采购轻管理”仍然是高校资产管理的硬伤。

3.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高校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江苏省为例,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上线推动了高校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从统计型管理向流程型管理的转变,业务流程和数据管理更加契合,全部高教十六类的资产也都纳入统一的系统中管理。但是高校的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往往无法对接,资产账与财务账相脱节,最终导致固定资产台账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

4.固定资产采购缺乏科学的论证,资产使用效率不高。高校的资产采购一般由各二级部门发起申请,在预算足额的前提下采购部门基本履行“按需采购”的原则,往往忽略全校范围内的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重复采购的现象难以避免。同时高校固定资产共享平台的建立还不完善,全校范围内的资产共享和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

(二)核算方面的主要问题

1.高校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账面价值虚高。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基于收付实现制原则,固定资产按照原始历史成本反映在账面价值中,报废后再从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减少。资产从“收”到“付”的过程中不再计算损耗及减值。现实工作中随着时间推移,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越来越大,高校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资产和权益都明显虚高,会计信息失真。

2.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现行会计制度下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别独立核算,基建项目未完成竣工结算手续前,事业会计报表上只体现对基建项目的拨款,不反映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基本建设的贷款往往在事业会计中核算,贷款利息无法进行资本化,影响了资产的真实价值。

3.资产报废手续复杂,报废资产无法及时账务处理。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校普遍制定相对严格的资产报废制度。以江苏省为例,资产报废除了高校内部必要的手续外,还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超过300万以上的还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制度上的严格规范客观上也导致较大批量和价值的资产无法及时从财务账面核减,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相脱节。

4.固定资产计量的价值偏低,核算和管理难度大。高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标准执行多年未变,造成固定资产范围广,很多价值高的易耗品也被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管理和核算的难度。虽然新颁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做出新的定义,但是笔者调查部分高校后发现,因为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尚未正式出台,各高校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认定尺度仍然不一致。

二、优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思考

(一)增强管理意识,建立合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层级。高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固定资产在学校管理中的价值和发挥的作用,实行校领导全面负责制,并结合自身的特点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调拨、共享、报废等全流程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也应当将资产管理层级延伸到各二级使用部门,明确各二级部门在资产使用和管理中的责权关系。

(二)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入审计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的专项审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笔者认为,基于目前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重采购轻管理”的现状,各高校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在采购、使用、维修、调拨、共享、报废等各环节建立一套可供评价的绩效考核体系。具体而言,可将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格、实际使用年限、使用频率、使用人数(人次)、人均占用、维修成本、损耗率、调拨次数、共享程度、报废公示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使用部门分别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模型。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后,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全校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适时介入审计监督,以此促进各部门加强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信息化共享,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高校应当逐步实现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管理信息化对接,真正实现“财”与“物”的同步管理;同时可以结合RFID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全面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使高校管理者能够更加了解全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分布和价值。

(四)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高校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提出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的基本理念。已颁布的高校财务制度也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因此,高等学校应当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在事业会计主体中实时核算反映基建项目在建情况及交付情况;通过资产的折旧让高校固定资产账面资产价值回归为实际价值,同时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将资产使用的折旧支出科学合理的分摊到具体使用部门或项目中,加强目标管理,以便高校管理者全面掌握本校资产实际实际使用情况情况,为进行绩效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完整的信息依据。

(五)重新界定固定资产标准,引入重要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新的高校财务制度已对固定资产重新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高校应当以此为依据,对固定资产重新界定,避免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大量低值易耗类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上。同时应当引入企业财务制度中重要性原则的理念,对高校固定资产中房屋、大型仪器设备、车辆等重要的资产建立专门的管理规范,对相关的会计核算进行必要的披露,提供更加完整的财务信息。

三、总结

总之,固定资产及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笔者认为,高等学校如何结合本校的实际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全面反映资产的真实信息,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使用效率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在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摸索和探讨。

作者:朱皓 单位: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