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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现状精选(九篇)

非遗文化现状

第1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1.1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分析

大量学者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与研究,找出当前体育非遗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已有的研究主要是对某一地区的体育非遗进行研究,从宏观层面和具体项目入手的研究较少。朱宗海[3]将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归为传统武术类、表演艺术类、民俗社会类、类、集群项目类和文化空间类等6大类。首先传统武术类在体育非遗中所占比例最大,约占省级体育非遗总数的64%左右,这与其历史悠久、健身效果明显和群众基础良好的特点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广泛且良好的发展空间。其次是表演艺术类和民俗社会类,两者约占河南省体育非遗总数的27%左右,表演艺术类包括猴艺和梅庄马戏等5项,这些项目至今还在民间广为流传,有着巨大的商业空间;民俗社会类主要是大营社火和打铁花等,其表演形式不太一样,但本质并无太大偏差;文化空间类主要指马街书会,是由民间群众自发组织的以展示各种民间曲艺说唱的大聚会,这种一年一度的大盛会为民间曲艺的传播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河南省历史文化悠久,孕育了丰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使其具有资源丰富、地域文化强、继承与创新和表演趣味性强的特点。尽管如此,河南体育非遗还存在着大量问题,比如项目种类单一,有研究表明:“河南省共拥有部级体育非遗项目5项,而武术就占据其中4项,省级的33项中武术也占据了21项之多[3],一方面证明河南武术资源丰富,但同样也反映出河南体育非遗项目种类单一问题严峻。另外,资金的严重短缺、缺少理论支撑以及尚未形成核心产业群等都是河南体育非遗亟待解决的问题。刘茂昌[4]对渭河流域的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了实地调查,将当地体育非遗归为仪式性活动、功利性活动和娱乐性活动。仪式是在特定的场合个人或群体的祭神以及老祖先,祈求来年顺利平安、五谷丰登,代表项目有羊皮鼓舞、鞭杆舞和马社火;功力性活动的代表项目是壳子棍,活动主体以男性为主,古时候的壳子棍是渭河流域看家护院与保家卫国的重要功夫;娱乐性活动就是能够起到强身健体和陶冶情操的价值,其代表项目有打梭、踢毽子和跳方等,但随着西方体育的强势来袭,这些传统的体育项目即将面临失传的风险。当前,关于体育非遗现状的研究主要突出研究地域性集中的特征,多集中在河南、陕西和渭河等地;尽管各地域体育非遗项目开展各不相同,但存在问题基本一致,多是项目种类单一、资金投入匮乏以及缺少传承人和保护体育非遗的专业人员。未来研究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一是扩大研究地域;二是拓宽研究范围,当前研究多是对某一区域为个案进行分析,而将某一项目作为个案进行研究的较少;三是从微观入手提炼宏观规律及对策,指导更多体育非遗的良性发展。

1.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也是研究的热点,其成果颇为丰富。关于体育非遗的传承问题,俎浩[5]等研究提出校园传承与农村传承两种传承方式,以此来保护体育非遗项目。任何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都离不开教育,体育文化自然也不例外,而学校又是教育的主要场所,促进体育非遗项目在校园的蓬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体育非遗项目走进校园,一方面使我国学生更加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使其技术与文化得以传承;另一方面起到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与强身健体的效果。由于大多数的体育非遗项目来自农村,因此必须重视农村体育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个别非遗项目传承人年事已高和领导对其重视程度偏低等问题的存在,都造成了农村体育非物质文化的缺失。“学校应该成为传承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介,相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而言,学校教育中的传承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稳定性”[6]。除学校教育传承外,还需重视民间传承效果,在传播过程中要保持文化本真、不断提升文化价值并且注重与产业发展的相结合。可见,体育非遗的传承要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不仅仅是发展其本身,还应深入发掘内在价值。在体育非遗保护策略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应充分调动学校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关注程度,积极与其他产业相结合,并且利用法律寻求保护。非遗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当前学术界的研究热点,然而体育界关于体育非遗知识产权的研究却是少之甚少,现行的知识产权无法兼容所有的体育非物质文化内容,特别是民族传统体育,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其年代久远,创作者早已无从考证,权利主体的不确定性与现代知识产权的制度发生冲突;第二,民族传统体育讲究言传身教,书面记录较少,随着某一部落的解散或某一传统艺人的死亡,导致该项目从此消失;第三,知识产权制度主张创新,而其民族性和传承性无法满足商业秘密等权利的要求[7]。综上所述,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无法直接兼容体育非物质文化,但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抢注“少林”或“武当”等域名再倒手高价卖出的现象时有发生,正是因为我国法律保护意识淡薄才会使得上述现象随意滋生[8]。传统体育文化被侵害对弘扬传统体育文化以及其产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为此,完善法律规范、树立公法与私法协调保护理念以及让民众树立保护意识等都能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良好作用。事实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要拓宽其传承途径,秉着学校传承、农村传承、家庭传承和民间传承共同发展的模式进行,科学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未来还需加强对体育非物质文化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完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制建设,以维护其良好的传承与发展,相应国家建设体育强国号召。

1.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

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研究成果较少,成果多集中在体育旅游方面。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体育非遗的传承人开始将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融洽的结合起来,比如:四川青城派掌门人就将其门派文化与技术与青城山旅游巧妙的融合在一起,且取得不错效果。已有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于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如:胡庆龙等人的《那达慕体育文化与旅游》[9]和崔国文等人的《从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10]等多篇文章,分别对内蒙古和新疆等个两地方的体育旅游业进行考察研究。也有不少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入手,探讨体育非遗文化为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促进价值,如李凤新[11]一文,以那达慕为纽带,论述其如何壮大文化旅游业,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上述研究表明,体育非物质文化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已经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但在总体上尚未形成完整合理的理论体系,研究不够深入,基础性研究多,应用性研究少。未来应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宏观规律以指导不同体育非物质文化的资源开发。

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述评与展望

第2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信息化建设 昆曲

[分类号]G122

2010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我国申报的《京剧》和《中医针灸》成功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活字印刷术》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再次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信息化建设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实现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系统、有序的安全管理,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保存和宣传利用,影响着民俗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精神的传承,同时也是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求。

进入新世纪,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逐渐起步。2002年5月,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决定正式启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其中,数字化保护手段受到广泛关注。工程的实施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的起步,从2002年开始至2006年底,我国已举办三届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讨会,加深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研究的认识和重视。2010年6月12日,《感受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展》在首都博物馆举行,向世人展示了传统文化遗产在信息化时代与新技术的融合与应用,同时,也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1 昆曲信息化建设现状

2001年5月,中国昆曲(又称“昆剧”)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世界首批“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昆曲不仅是我国第一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杰出的代表作之一。昆曲信息化建设是了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其信息化建设概况如表1所示:

2 昆曲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

2.1 昆曲信息化建设的经验

昆曲信息化建设推行面向知识的昆曲资源管理,实现了昆曲资源的深度开发。从知识界定的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包含显性知识又包括隐性知识。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无形的文化遗产,我国2011年2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强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并存的观点,其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在昆曲信息化过程中,为了更好地管理昆曲资源、寻找知识关联、挖掘昆曲隐性知识,目前收藏有全国最多昆曲文物、实物和资料的中国昆曲博物馆,根据昆曲的艺术特质布置出“吴觎萃雅”、“魏梁遗韵”、“兰苑飘香”等昆曲专题陈列展,在对这些珍贵的昆曲资源进行收集、有序整理、建立信息关联、挖掘知识关联的基础上,专门筹建了《昆曲影像视听中心》,以最大限度的开发昆曲知识,促进昆曲传承和普及。

昆曲信息化建设注重建立面向知识管理的昆曲资源服务体系,使昆曲信息化成果推广和利用效率大幅提高:①面向知识管理的昆曲资源服务体系拥有的丰富的资源数据库支持和广阔的推广平台。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为昆曲的传承保存了大量的教学音频、视频,不仅让被传承人拥有学习的素材,也让广大昆曲爱好者能够随时随地观赏昆曲。②昆曲网站建设为昆曲的创新和宣传提供了重要媒介,例如,“环球昆曲在线”为用户提供昆曲剧场的直播和转播,即使是远在海外的昆曲爱好者也能足不出户地享受艺术大餐。③昆曲信息化建设拥有大量凝结智力资本的数字成品出版和发行。《中国昆曲音像库》、《昆曲六百年》等影像资料都是昆曲信息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④面向知识管理的昆曲资源服务体系还包括昆曲反馈和交流平台,例如实现实时在线交流、信息汇合反馈的昆曲论坛“幽兰稚韵”等。

此外,昆曲信息化建设还得益于构建完善的政策和资金保障。1985年文化部颁发了《关于保护和振兴昆剧的通知》,1986年成立振兴昆剧指导委员会。1987年文化部再次发出《关于对昆剧艺术采取特殊保护政策的通知》。2000年,文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首届中国昆剧艺术节,此后,中国昆剧艺术节每三年一次,成为艺术界的盛会。2001年12月,文化部制定了《保护和振兴昆曲艺术十年规划》,2004年5月,文化部起草了《抢救保护和扶持昆曲艺术实施方案》,提出设立专项资金抢救被誉为“百戏之祖”的昆曲。从2005年开始,文化部、财政部实施了《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工程》,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抢救、保护和扶持昆曲艺术的专项资金。此外,我国首部保护昆曲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于2006年在昆曲的故乡苏州正式实施。这些政策与资金保障为昆曲信息化建设的开展提供了必要基础。

2.2 昆曲信息化建设的不足

2.2.1 昆曲信息化建设缺乏技术标准规范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标准规范对信息化建设的遗产项目选择、技术选择、质量要求等做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已建设成的网站和信息系统各成体系、互不兼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化项目大多参考国际标准。例如,2003年,国家艺术研究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开展“濒危音响档案数字化”项目,“该项目对保存的2万小时音响音像档案进行数字化抢救保护,采用的是国际音响音像档案联合会(IASA)制定的TC-03标准。信息化建设标准的滞后,必将为以后的资源共享和整合传播带来隐患。

2.2.2 昆曲信息化建设合作机制保障和人才保障尚需完善 昆曲的保护和传承既有政府机构又有民间组织,这为信息化建设合作机制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然而,这些团体机构的合作大多停留在艺术探讨的层面,对数字化传承、信息化创新关注不够。此外,传承人的老化和缺失,曾一度加速了昆曲的消亡。以苏州昆剧传习所为例,该所成立于1921年,培养出40余位为昆曲传承做出巨大贡献的“传”字辈昆剧艺人,但这40余位“传”字辈老艺术家现仅有二位尚在世,且都是将近百岁的老人,这些艺术家们所掌握的昆剧折目有近600个,仅有一半数量的折目得以保存下来。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与昆曲传承人紧密相连,是当前昆曲保护和传承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3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对

策建议

昆曲信息化建设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就全国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而言,它是一项庞大而系统、复杂而繁琐的长期工程,其发展和推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3.1 构建交流合作机制,发挥组织协调互补优势

数字博物馆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形式,也曾有学者提出“建设数字博物馆要走大合作之路,动员文博、信息管理、媒体传播、信息技术、科普教育、艺术、民俗、中医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数字博物馆内容与技术方面的论证、咨询、管理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同样具有走“大合作”之路的基本条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存在于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多个文化机构,将这些机构进行有序的组织,建立和谐的合作机构保障机制,走“大合作”之路,不仅能够保障建设质量和水平,且能够提供配套的智力支持,极大地促进信息化建设和各类项目的进展。“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利用自身优势,可设立诸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与保护的研究中心,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有关研究”。

“世界记忆”工程的成功实施充分证明了加强国内各级各类文化事业机构沟通与合作的突出意义。中国“世界记忆”工程国家委员会于1995年成立,广泛地吸纳了各级各类文化事业机构,参加单位具体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全国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国家图书馆、国家信息情报研究所和文化部档案处。为了配合“世界记忆”工程项目在中国的开展,“200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启动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工作机构由‘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领导小组、国家咨询委员会和办公室组成。其中,国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均是来自国内图书、档案、古籍、史学界著名的学者、专家”。这些领域的机构均在名录的确定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截止目前,已有纳西族东巴古籍、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朝内阁秘本档案、医药古籍《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等人选《世界记忆名录》。

3.2 完善政策资金保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昆曲信息化建设的成绩得益于政策和资金保障。完善政策保障应重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以“共享工程”为例,“由于初期的实施中未能处理好知识产权关系,工作受挫,当前正在积极探讨亟需解决的知识产权保护期内的优秀作品传播问题,探讨作者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表演者、口述者、贡献者、作品采集者、制作者的权益(即邻接权)问题”。信息化建设政策制定应尊重传承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群体的智力成果,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如医药配方、技艺的秘诀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维护传承人或当事人的权益。

信息化建设很多方面都需要巨额的经费支持。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备和网络通讯设施配置,例如,高速扫描仪、影像摄制机、三维动态拍摄器材等录入设备,磁带机、磁盘阵列、光盘、硬盘等资源存储设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的性质和来源,指出各成员国可根据条件申请国际援助,国际援助包括“其他财政和技术援助形式,包括在必要时提供低息贷款和捐助。”我国财政部和文化部于2006年开始设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同年出台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分类及开支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资金申请渠道都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的保障。

3.3 健全技术标准保障,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主要包括两类:①业务性标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术语标准、资源的标识标准、描述数字资源文件格式标准、元数据格式标准等;②技术性标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存储、压缩格式规范、数据交换标准、数据加密、水印技术规范等。为了使分散在不同地址位置上的文化艺术组织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者能够共享信息,需要国内外文化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记录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而言,应借鉴国内外文化遗产领域成熟的标准规范建立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特色元数据标准,以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的管理。现阶段,我国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相关的有《GB20530―2006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也可参考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标准。为开展统一的博物馆数字资源建设,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的标准也开始制定、颁布。“国家文物局制定颁布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等一系列信息化标准技术规范”。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等单位现已开展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文物元数据、文物影像信息、藏品数据存储及交换数据、电子身份标识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标准也值得借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内容》规定,确保经过整合后的数字资源在元数据与对象数据两方面都符合统一标准:资源的组织形式包括MARC数据、格式文本文件、数据库文件、HTML文件、文本全文和多媒体文件。

3.省略nt.省略/xxfb/zwxx/ whyq/2009 07/t20090728_72223,html

[2]颐克仁,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博物馆的保护与传承――中国 昆曲博物馆的个案分析,中国博物馆,2006(3):37―41

[3]徐涟,为了2万小时的“历史音声”,中国文化报,2004-09-09(001)。

[4]刘英,公众的需求使数字博物馆的生命力――再谈数字博物馆的发展机遇与亟需解决的问题//刘英,张浩达,数字博物馆的生命力:2007年北京数字博物馆研究,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105

[5]吕鸿,基于三馆协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整合研究,图书与情报,2010(3):127-129

[6]许虹,中国档案走进“世界记忆工程”,中国文物报,2003-04-11(005)

第3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关键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陈

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收藏场所的博物馆,自其诞生以来的很长时间以内,其收藏范围都指向了物质遗产,因其较直观地体现了所承载的科学的、历史的、艺术的价值。随着认识的发展,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理解,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拓展与加深。人们渐渐注意到那些植根于我们某个群体生产生活,却又不同于其他群体的有着悠久传承历史的寻常行为方式。这便是历经岁月洗礼,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冯骥才先生认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物质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宝贵的共同财富,是人类社会得以延m的文化命脉,而无形的文化,往往比有形的文化更为重要。”[1]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于文化遗产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国际博物馆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并最终促成了博物馆的变革。2002年10月,国际博物馆协会在上海召开的亚太地区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以“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全球化”为主题的《上海》,文件中指出“确认民族、地域和社区创造性、适应性与独特性的重要意义,基于此,声音、价值、传统、语言、口述历史和民间生活等应在所有博物馆与遗产保护活动中得到认可与促进。我们提议:作为保护人类非物质遗产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的推动者,博物馆应……”[2]。介于博物馆的这种身份,对博物馆在今后的工作方向和目标上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2004年,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定为“博物馆与无形遗产”。重申了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中的作用。

2007年8月24日,国际博物馆协会在维也纳召开的全体大会通过了经修改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章程物馆的定义修订为: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3]从而在世界范围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作为博物馆工作对象的争议,给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201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同年的《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均明确指出了我国博物馆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义务。这一系列方针的确立,有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博物馆工作对象,博物馆人也加速了对它的尝试。

一、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补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博物馆,是二者互相选择的结果。2005年国务院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工作指导方针。遗产保护,目的在于合理地利用。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具象的文化形式,依然贯穿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并影响着人们对自我身份及意识的认知。这种无形的活态文化表现形式,又是随着人的行为而变化的,甚至是消亡。因此,在合理利用的同时,还要确保它的传承和发展。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有着比较成熟的经验。我国目前有四千多家博物馆,覆盖范围极广,每年举办展览超过2万个,参观人数约7亿人次,一年举办20万次教育活动。博物馆通过展览和教育活动来吸引观众,向他们传递信息。有赖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借助于博物馆的资源,有效地将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传递给观众,从而达到保护和传承的目的。

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博物馆的传统工作对象。海先生总结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差异:物质与精神的差异;终结存在与过程存在的差异;逝去的与活着的差异。[4]它改变了传统博物馆一贯的文物或标本展示模式,这极大地拓宽了博物馆藏品征集和展示范围,丰富了博物馆的内容。博物馆不再只是“藏宝阁”,也收藏和展示与我们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克罗地亚著名博物馆学家马约维奇・伊凡在《博物馆学与无形遗产和传统博物馆的对抗,或者说,我们在向原始的博物馆回归吗》论文中说:“无形文化遗产正在逐渐进入博物馆世界。尽管它以前曾经在一定限度内以与物质世界的物品相联系的形式被表现过,但是只有现在它才被有意识地与博物馆的工作联系在一起。无形遗产的保护和对现实产生的影响的前景是更大更多的需求。”[5]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但无形的文化有其具体的物质载体,博物馆通过搜集这些载体来收藏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现状

该现状且以广东省概况为参考,广东省经济较为繁荣,博物馆事业发展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数量上也处于领先地位。另外一个原因是广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为丰富,得益于其独特的环境。广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横亘广东北部之南岭山地,不仅是一条自然地带分界线,也是一条文化类型分界线。孕育、产生、成长于这条界线以南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广东文化或称岭南文化,具有许多异于岭北的文化特质,它是以当地南粤文化为底本,与中原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以及外来各种文化长期交流,整合而成的一种区域文化或者亚文化,在中华文化体系中占有重要一席之地,也是我国文化区划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6]岭南文化又主要分为广府、客家和潮汕等三大民系,另有属于福佬文化的雷州文化,以及壮族、瑶族、畲族等少数民族。这也使得广东各地区文化各异,成就了广东鲜明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广东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区域。

笔者曾对广东省七十余座博物馆的展览进行了实地考察,分布于珠三角、粤东、粤北和粤西,涵盖了省级、市级和区县级博物馆。其中大部分博物馆的展览中都会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或多或少的展示,如湛江市博物馆更有一个面积六百余平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

近年来,各地区相继建成民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综合性博物馆也在加大征集民俗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物品的力度。对于综合性博物馆来讲,无疑是一个较为重大的变化。很多地区博物馆能够依赖的地下发掘品较少,而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广东地区,经济状况又普遍稍差,可用于征集藏品的资金不足。这对博物馆的基础――藏品来说,是影响发展的巨大挑战。博物馆学者方力行认为,博物馆的确早该从收集旧东西,数量愈‘博’愈伟大的窠臼中演化前进了,那么求精!哪有那么多‘精’的东西?争相收集的结果搞不好只是哄抬物价而已,那么求‘让最多民众满意’,这个概念又重要又符合现代思潮。[7]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的人物质与精神的反映,是区别于其他人群的文化符号。既对博物馆的收藏有裨益,又向观众呈现了当地的现有文化,令观众满意。

然而,所展出的现状更多的却是,依然还停留在马约维奇・伊凡所说的“以与物质世界的物品相联系的形式被表现”,即以三维空间的物体形式呈现。这种物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载体,然而仅仅一个物体又无法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貌或文化精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种表现形式:一种表现于有规可循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或戏剧表演,传统习俗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表现于一种文化空间,这种空间可确定为民间或传统文化活动的集中地域,但也可确定为具有周期性或事件性的特定时间;这种具有时间和实体的空间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它是文化表现活动的传统表现场所。”[8]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包含一些列文化因素的,而非孤立存在的。

那么如何在博物馆重新赋予这个物化载体以鲜活的生命,让一段历史记忆重新演绎呢?严建强教授说,深藏在物背后的社会记忆冲破和超越了“物”,直接走向前台,借助现代的记录与视听设备,以最直接、最纯粹的形式进入博物馆,进入公众的视野,将博物馆与历史记忆的关系演绎到了极致。[9]如清远市连南县,耍歌堂为该地瑶族的民俗活动,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间为农历十月十六日,是王婆诞生的日子,人们相信谷米是王婆所造,因此丰收后来祭奠王婆,庆祝丰收。在中国瑶族博物馆展陈中,可以看到盘王庙以及插上州府标签的歌堂坪,对这些文化空间都进行了复原,耍歌堂仪式也以视频方式播出,还有盛装的八排瑶民众。这一系列八排瑶文化符号才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耍歌堂文化,并共同演绎了了这一历史记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人来演绎,必然也是由人来传承,才能得以发展。“尽管生产工艺品的技术乃至烹调技艺都可以写下来,但是创造行为实际上是没有物质形式的。表演与创造行为是无形的,其技巧、技艺仅仅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10]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居于核心地位。也因此,我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机制,确保传承和发展。

然而,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陈,鲜有体现传承人的。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益于一群人或者某一个人的坚守,他们才是这份遗产的核心载体。比如全国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986人,已有350人去世,其中含多项部级项目,势必会造成后继乏人的状况。高尔基说:“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视,便是对该遗产核心元素的重视。博物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宣传,既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性的诠释,也是对传承人精神与成就的认可,更有利于其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

结语

在喀布尔博物馆的大门上面有人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当一个民族的文化存在,这个民族就存在着”。[11]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我们在所属地区、民族区别于他者的文化符号,是根植于居民内心深处的文化特质,是民族的根和魂。博物馆通过收藏展示的途径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其更主要的作用在于通过向更多人宣传普及相关的信息,以此达到让更多人投入到日益式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中来。为达到这一目标,博物馆仍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进行更深入的尝试。唯有提升观众的关注度,才能更好发挥展览的功用,提高观众的参与度,更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进而提升我们的文化自信。

参考文献:

〔1〕方允璋.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硕士论文)[D].武汉大学图书馆学,2005:P21;

〔2〕国际博物馆协会.上海.博物馆、非物质遗产与全球化[J].中国博物馆, 2002(4):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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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力军,肖克之.小黄侗族民俗――博物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理论研究与实`[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P31;

〔6〕司徒尚纪.广东文化地理[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P1;

〔7〕(美)Kenneth Hudson .有影响力的博物馆(徐纯译),屏东:国立海洋生物博物馆,2003;

〔8〕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J].民间文化论坛,2007(1):P98-100;

〔9〕严建强.博物馆与记忆[J](《国际博物馆》全球中文版).译林出版社,2011(1):P23-31;

〔1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建立“人类活珍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1996;

第4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关键词:江华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标识,它蕴含着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承载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生命的密码。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和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如何科学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江华瑶族长鼓舞于2008 年 6 月,被列入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它产生于人民的劳动和日常生活之中, 以娱乐欢庆为主, 兼有祭祀的内容。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的民族民间舞蹈,是瑶族地区最具代表性的舞蹈艺术,其主要流传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及所有瑶族地区。

1长鼓舞的基本介绍

1.1长鼓舞的历史渊源

据史料记载和民间口头传说,江华瑶族长鼓舞已有上千年的历史。相传,瑶族祖先盘王在山上打猎,不幸被野山羊撞死在空桐树下,他儿子就抓住山羊,剥开山羊皮,砍了空桐树,做成长鼓来敲打,以告慰长眠于九泉之下的盘王先灵。后来发展到祭祀盘王、 庆贺丰收,甚至到官府告状都要打长鼓。史籍对瑶族长鼓舞也有记载,晋朝干宝在《搜神记》 中写到: “……用糁杂鱼肉扣槽而号,以祭盘瓠,其俗至今……” 号,歌也,扣槽,敲打动作也。虽然写得不是很明显,但也可以说是边歌边击 “鼓” 祭祀盘王吧。到了唐朝,记载已经十分清楚。樊绰在 《蛮书》 中写道: “俗传正月鸣鼓连腰以歌……俗三月八日为大节,以陈词享振铎击鼓师舞为敬也。” 。宋朝沈辽作的 《踏盘曲》 就清楚地描写了宋代瑶族民间舞蹈活动的实况: “湘水东西踏盘去,……乐神打起长腰鼓。”《江华瑶族自治县志》也有同样的记载。瑶族人民不断地将生产生活的实践加以艺术提炼,糅进长鼓舞中,使长鼓舞的内容不断丰富,艺术不断完善,成为瑶族人民最喜爱的一种艺术形式。

1.2长鼓舞结构与表演形式

长鼓通常用沙桐木作材料,牛、羊皮蒙鼓面。中间小,两头大,其中一头又略大三分之一。木心挖空,两头喇叭蒙上精制过的黄羊皮,然后用6至8条染色麻绳拉紧两头黄羊皮,再涂上红、黄、白等色彩,绘上龙凤图案,美化鼓身。可分为短鼓、长腰鼓、赛鼓三种。长鼓的击鼓动作大多是表现生产、生活内容,如建房造屋、犁田种地、摹仿禽兽动作等,形象生动,富有生活气息,一看就懂。击鼓有文打武打之分。文打动作柔和缓慢,武打粗犷豪放;有2人对打、4人对打,也可大群人围成圆圈打,气氛热烈,鼓声洪亮。瑶族舞蹈几乎全是群众性、广场性的,因此,在节日、婚事、宗教、丧葬等各种场合,有歌有舞,热闹非常。瑶族打长鼓大多在农历三月三、六月六、八月十五、十月十六日e行。尤以十月十六日瑶族“盘王节”最为盛行。“还盘王愿”三年一小愿,十二年一大愿;小愿打长鼓三天三夜,大愿则打七天七夜。由于瑶族进入江华地区的时间差异和所处地理环境不同等原因,便演变出多种形式的长鼓舞:长鼓舞、芦笙长鼓舞、羊角短鼓舞、锣笙长鼓舞等。

2江华瑶族长鼓舞开展成果现状研究

2.1政府导向的与支持

近年来, 在江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将长鼓舞的发掘抢救和保护传承提到了“文化强县” 的战略高度,将瑶族长鼓舞的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江华瑶族长鼓舞渐渐地在群众中以广场舞的形式普及传播,而且也成立了江华瑶族长鼓舞培训基地和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沱江一小――全国首批中小学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2.2 进行赛事宣传

2015年11月举办了隆重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暨第十三届中国瑶族盘王节瑶族长鼓舞赛。江华瑶族自治县借此县庆举办瑶族长鼓舞创作大赛,旨在鼓励长鼓舞工作者们能在继承原生态长鼓舞基础上加以艺术创作,更好的展示长鼓舞的表演魅力。

2.3进行旅游特色宣传

2016年2月,联合海外多家媒体全球直播老百姓欢度春节的故事,以“直播江华香草源”为主题将“香草长鼓迎贵客”作为一个单独的特来进行介绍。表明江华县委、县政府旨在将长鼓舞发展成一个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品牌。

2.4传承人的继承

江华瑶族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三代原生态长鼓舞传承人赵明华(师承“鼓王”李根普)已经73岁,平日主要是其子赵望生在大圩中心校作为一名老师教习和普及长鼓舞,在赵望生的带领下,大圩中心校学校也在努力争取成为县级瑶文化传承基地。

不可否认,近几年江华县委、县政府在今天的教学、节庆、旅游、传承人等方面都做了非常多的保护和推广。但是,事物是发展的,真正从这些方面着手之后,才会看到其保护中的不足。

3江华瑶族长鼓舞传承现今存在的不足

3.1长鼓舞教学的断层

由于江华县中学没有设立长鼓舞培训课程,许多学生在小学毕业后就不得不中止了长鼓舞的学习。绝大多数当地人或其亲友都表示这样间接性地学习不能完全掌握瑶族长鼓舞动作。

而以培训班为基础的传承途径(一般是短期性的和针对性的)则受到市场需求的较大影响,难以真正完整学会各种民族文化技艺和内涵。

3.2瑶族长鼓舞的模仿不全特性

长鼓舞较高的模仿不全特性、模仿失真特性和模仿偏移特性,即长鼓舞更可能表现为自身特质不能被完整模仿、外部模仿降低瑶族文化的特色品质和在不同传承环境下资源性质的异变.如 Teece 所言“自我的复制―在这里表现为民族文化资源的传承―不易,他人模仿更难。这进一步证明了瑶族文化资源具有很强的模仿不全特性。因此,为了商业旅游而复制的长鼓舞,短期的学习和了解的长鼓舞都不能真正的学习和发扬长鼓舞。

3.3涔天河水库扩建的影响

近几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为了民生和经济建设进行了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扩建水库就要淹没影响一些乡镇,此次受到影响择址迁建的乡镇有水口镇、花江镇和贝江镇。

而贝江一直是具有原始风味的长鼓舞传承的乡镇,如今因为建设水库而整体搬迁,所有搬迁者都被规划入城镇居民的范围,这样,以前的乡村生活环境已完全丢失,代之而为城镇化的新式生活。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博弈不断演绎,所谓的调和只是放缓博奕的节奏和程度。也就是说,停下来不发展是不可能的,因为发展的机会也不是唾手可得,对于社会土壤和文化环境的异化问题需要在发展的同时兼顾到,所以谋求更为妥当、周全的方式来实现搬迁或者在搬迁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计划,应该是所有“拆迁队”都要考量的内容,毕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离不开独特的环境,一旦环境被破坏,再培育文化的因子将要耗费更多的资源。

3.4传承只流于表面

在江华县官方网站上只有简介瑶族概况的文章,大多篇幅都用于介绍江华旅游景区和招商引资项目,几乎没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及保护的文章。也没有成立专门的调研机构对长鼓舞的历史文化资料整理进行全面整理,传承和发展推广长鼓舞的措施和策略并不系统,总是做一步是一步。对国家、省级拨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没有设立明确的财务机构,资金款项去向也没有公示。

4对今后江华瑶族长鼓舞保护和发展的展望

4.1利用传统和现代技术进行全面记录

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是江华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展示的专门机构,应充分发挥其保存作用,从而提高对资料的检索和查阅。运用多媒体的记录方式实现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化、数字化,建立数字信息化资料数据库,是节省保存资金、实现资源共享的最佳途径。

4.2积极抢占瑶族文化阵地

瑶族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瑶族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瑶家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同时还要充分调动瑶家人民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调研,针对瑶族地区人民的实际需求,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高乡村社区的凝聚力。加强对广大瑶族人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保护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保护意识和实际能力。通过开展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下乡、专题文艺演出、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活动,特别是通过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瑶家民众真正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消除他们的顾虑和误解,培养他们尊重和保护自己文化遗产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3用现代学徒制模式, 建立“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

4.3.1现代学徒制

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

4.3.2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

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理念之上,即:文化遗产应该被原状地保存和保护在其所属的社区及环境之中。因此,在范围上,生态博物馆不是一个建筑、 一间房子,而是整个社区。一般和旅游开发相结合,整个社区既是博物馆又是旅游景点,采用了 “开发式保护” 模式。它所保护和传播的不仅是文化遗产, 还包括自然遗产。相较于传统的博物馆,它没有封闭的空间和橱窗陈列的展品,而更强调一种原汁原味的社区整体的呈现,一种活态的生存空间的展示。“生态博物馆” 是一种有效地保护文化生态的方式。

4.3.3F代学徒制的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

先通过专业舞蹈院校培养专业的瑶族舞蹈人才,再由长鼓舞传承人等老师傅进行传统瑶族长鼓舞技艺和文化的学习,最后输送到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这样一个最初由政府支持的企业中去。江华瑶族大多地处山区,植被丰厚, 林木葱郁,树种和物种繁多, 景色优美, 是天然的氧吧。适宜在原地建设生态博物馆,开展民俗旅游,让外来游客能深刻感受到瑶族的特色生活, 即穿瑶服、讲瑶话、司瑶仪、行瑶礼、唱瑶歌、跳瑶舞。把与当地人生活紧密相关的盘王节、 长鼓舞、 打油茶、 瑶服刺绣、 婚丧礼仪在社区内展演,逐步推出特色民俗文化。推出民俗产品, 如瑶族刺绣、 特色小吃等,还可以用影视的方式,把湖南瑶族的传统民族文化记录下来, 制成光碟,各地游客都能带走, 让更多的人了解湖南的瑶族文化。把节庆活动作为一种特色资源来开发,可以达到既保护传承瑶族文化又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目的。

5结语

对于江华瑶族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目前有些地区只对其表象进行了保护和宣传,并没有对其为何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展开深刻地发掘和保护。笔者认为,开发必须以有利于保护和传承为目的,不能打着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幌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添红加绿地异化,以谋取短期的利益。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更加完备的抢救和保护的条例、 政策,科学、 全面、 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江华长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可能促进保护与传承并自身建构起长效机制的项目,可科学规划并充分利用,以实现保护性开发或开发性保护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1]刘华邦.江华县志[M].民族出版社

[2]王丽萍.江永瑶族长鼓舞的传承研究[J].民族传统体育,2014(4)

[3]不可模仿的民族文化资源传承与旅游经济绩效研究――以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为例[C].清华大学,2014

[4]TeeceDJ,PisanoG,ShuenA.Dynamic capabilities and strategic management[J].1997(7)

[5]林徽佳从分析连南排瑶长鼓舞的传承方式到与“现代学徒制”模式的思考[J].神州民俗,2015(12)

[6]龙文波.瑶族长鼓舞的文化阐释[J].吉首大学学报,2009(4)

[7]吴静文.论湖南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径[J].民族论坛,2013(5)

[8]何忠志.论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J].传承,2008(1)

[9]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 理论与实践[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

[10]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J].探索与争鸣,2007(7)

[11]谭志国.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

[12]胡玲梅.江华瑶族长鼓舞的传承与保护[J].科教文汇, 2011(2)

[13]范泽容.湖南江华地区瑶族长鼓舞的田野调查与研究[C].中南民族大学,2009

第5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关键词: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人类的共同财富。但由于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影响,西方文化、流行文化、汉族文化正严重冲击着中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区长期传承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土俗、弱势,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因此有效地保护这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变得十分紧迫。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规定中的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有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有代表性的非文字形式的艺术、文学,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这些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服装制作工艺;舞蹈,如民族民间节日舞蹈、祭祀舞蹈、礼仪;音乐,如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乐器制作工艺;口传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各种精湛杰出的工艺、手工艺,比如针织、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人制作、玩具制作和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疆民族众多,13个主体民族在文化艺术上均有无可达及的造诣,每一个民族都有口述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戏曲曲艺、传统工艺和技艺、传统礼仪、节日庆典、游艺活动等传统文化。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文化的不断冲击,许多民族的非物质文化已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下面我们以木卡姆为例简要谈一下这些非物质文化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1.生存环境问题

现在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近20多年快速发展的交通、通讯和市场经济以及日益开放和现代化的倾向,极大地改变了新疆相对孤立封闭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尤其对于各类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由于其古旧的风格特点不能满足现代人对时尚的生活和要求,日益不被人们所接受,这也是流行音乐和庸俗音乐风靡市场的主要原因。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以前每逢节日、喜庆,人们几乎都会请民间艺人表演木卡姆和其他维吾尔族民间音乐,现代流行音乐进入后,由于流行音乐音响强劲,用人不多,花费较少,传统音乐正逐步被流行音乐所取代,群众中能演唱木卡姆歌曲,表演木卡姆舞蹈的人数已日益稀少。

2.传承与创新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基本靠一代一代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这种文化的继承与扩散方式的持续性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如继承人的影响,所以人的问题是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在新疆,各种民族民间艺术大都以群众或民间艺人的口头传承方式流传下来,人走艺亡的情况十分严重,现在已没有任何一位民间艺人能完整地演唱、演奏十二木卡姆了;有的木卡姆的某些部分如刀郎木卡姆的舞蹈,旧时表现的是刀郎人狩猎生活的全过程,但在“文革”中却被批判为“野蛮”、“落后”和“低级”的,如今在民间已经走了样,现在在某些刀郎地区,能表演狩猎舞蹈的只有三五位民间艺人了。其次对于有传承创新责任的年轻一代,他们更多的是接受现代文化,文化的全球化使年轻一代人更容易接受社会的主流文化, “对古老的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或不感兴趣”,新疆木卡姆尤其如此。今天的维吾尔青少年,对木卡姆及其代表的传统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都知之甚少,更不用提进一步发扬创新了。这也是已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共同重大问题。

3.曲目整理需完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生态环境一样,一经破坏是很难再恢复如初的。一旦消失,如果没有很好地记录,我们就永远不会知道它是什么样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可以保存,传承和发展,但过早地因人为原因被毁灭和抛弃了。近50多年以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始终以“半口授半定谱”的传承方式平行传播着,随后才是完全定谱阶段,而对已留下的《十二木卡姆》的录音从结构上进行推断,存有明显缺漏。目前,已出版的几种维吾尔木卡姆,都未做到“音谱同步”。学唱和研究各种维吾尔木卡姆的可靠版本,尚待编撰。

4.保护经费短缺问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短缺问题不仅在中国存在,而且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也存在,“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拥有巨大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它们共同面对是保护经费匮乏的问题”。对维吾尔木卡姆传承,民众和社会专业机构有着迫切的要求但缺乏有力的财政支持。木卡姆以前的录音、录像资料由于保存手段落后,目前急需将它早期录音、录像资料,转换成数字化载体,以利于多种方式的异地储存,但由于工程浩大,没有有力地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民间木卡姆表演机构和团体也因观赏人数稀少,都难以维持自身运转。《十二木卡姆》的庞大篇幅和演出长度,与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存在矛盾,除了专业艺术团体在剧场中的演出和少数人偶尔欣赏的活动之外,日常生活中已很少见到完整演出。

5.保护理念需发展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特殊的精神创造,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一种生态之中的链条,不可孤立看待。如果为了保护的方便和有效,我们把保护对象从它的生存环境中抽绎出来,给以特别的关注;那些在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传承人的思想,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又当如何保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的特点,在保护的同时又如何与其他文化进行交流和发展,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

三、保护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1.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问题,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在面对新的生存环境时,保故纳新,自我调节变革,保持其核心价值,以找到生存的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生命存在,它与一定的自然、社会、历史和群体发生关系,当这些自然、社会、历史和群体发生变化时,它本身不可能不产生变化,只是随着时空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吸纳新的东西,以新的内容和更加多彩的形式与时代同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适应市场的需要。因此,在面对社会发展和文化市场化时,我们应适应这种社会变化而不是回避它,但这并非是说完全由市场来决定,而是通过市场为媒介让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同时还可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人、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冲突。但这一过程必须坚持生态原则,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产生于特定的环境中,如果没有原定的文化氛围,民族性、地方性的特色将不复存在。遵循文化原生态原则就是要以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型为准则,依托文化母体,注重文化生态,主张在原文化生态环境中进行开发保护。 转贴于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关键词: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218-02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人类的共同财富。但由于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影响,西方文化、流行文化、汉族文化正严重冲击着中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区长期传承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土俗、弱势,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因此有效地保护这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变得十分紧迫。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规定中的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有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有代表性的非文字形式的艺术、文学,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这些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服装制作工艺;舞蹈,如民族民间节日舞蹈、祭祀舞蹈、礼仪;音乐,如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乐器制作工艺;口传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各种精湛杰出的工艺、手工艺,比如针织、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人制作、玩具制作和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疆民族众多,13个主体民族在文化艺术上均有无可达及的造诣,每一个民族都有口述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戏曲曲艺、传统工艺和技艺、传统礼仪、节日庆典、游艺活动等传统文化。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文化的不断冲击,许多民族的非物质文化已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下面我们以木卡姆为例简要谈一下这些非物质文化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1.生存环境问题

现在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近20多年快速发展的交通、通讯和市场经济以及日益开放和现代化的倾向,极大地改变了新疆相对孤立封闭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尤其对于各类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由于其古旧的风格特点不能满足现代人对时尚的生活和要求,日益不被人们所接受,这也是流行音乐和庸俗音乐风靡市场的主要原因。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以前每逢节日、喜庆,人们几乎都会请民间艺人表演木卡姆和其他维吾尔族民间音乐,现代流行音乐进入后,由于流行音乐音响强劲,用人不多,花费较少,传统音乐正逐步被流行音乐所取代,群众中能演唱木卡姆歌曲,表演木卡姆舞蹈的人数已日益稀少。

2.传承与创新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基本靠一代一代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这种文化的继承与扩散方式的持续性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如继承人的影响,所以人的问题是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在新疆,各种民族民间艺术大都以群众或民间艺人的口头传承方式流传下来,人走艺亡的情况十分严重,现在已没有任何一位民间艺人能完整地演唱、演奏十二木卡姆了;有的木卡姆的某些部分如刀郎木卡姆的舞蹈,旧时表现的是刀郎人狩猎生活的全过程,但在“文革”中却被批判为“野蛮”、“落后”和“低级”的,如今在民间已经走了样,现在在某些刀郎地区,能表演狩猎舞蹈的只有三五位民间艺人了。其次对于有传承创新责任的年轻一代,他们更多的是接受现代文化,文化的全球化使年轻一代人更容易接受社会的主流文化, “对古老的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或不感兴趣”,新疆木卡姆尤其如此。今天的维吾尔青少年,对木卡姆及其代表的传统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都知之甚少,更不用提进一步发扬创新了。这也是已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共同重大问题。

3.曲目整理需完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生态环境一样,一经破坏是很难再恢复如初的。一旦消失,如果没有很好地记录,我们就永远不会知道它是什么样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可以保存,传承和发展,但过早地因人为原因被毁灭和抛弃了。近50多年以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始终以“半口授半定谱”的传承方式平行传播着,随后才是完全定谱阶段,而对已留下的《十二木卡姆》的录音从结构上进行推断,存有明显缺漏。目前,已出版的几种维吾尔木卡姆,都未做到“音谱同步”。学唱和研究各种维吾尔木卡姆的可靠版本,尚待编撰。

4.保护经费短缺问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短缺问题不仅在中国存在,而且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也存在,“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拥有巨大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它们共同面对是保护经费匮乏的问题”。对维吾尔木卡姆传承,民众和社会专业机构有着迫切的要求但缺乏有力的财政支持。木卡姆以前的录音、录像资料由于保存手段落后,目前急需将它早期录音、录像资料,转换成数字化载体,以利于多种方式的异地储存,但由于工程浩大,没有有力地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民间木卡姆表演机构和团体也因观赏人数稀少,都难以维持自身运转。《十二木卡姆》的庞大篇幅和演出长度,与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存在矛盾,除了专业艺术团体在剧场中的演出和少数人偶尔欣赏的活动之外,日常生活中已很少见到完整演出。

5.保护理念需发展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特殊的精神创造,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一种生态之中的链条,不可孤立看待。如果为了保护的方便和有效,我们把保护对象从它的生存环境中抽绎出来,给以特别的关注;那些在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传承人的思想,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又当如何保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的特点,在保护的同时又如何与其他文化进行交流和发展,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

第6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摘要 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理论及保护机制,结合民族传统体育的内涵与发展规律,探寻民族传统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及保护现状,旨在明晰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关键词 民族传统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状研究

一、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

(一)历史文化价值

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并传承下来的历史产物,必然烙上时代的印记,反映当时的自然生态状况和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文化等状况,具有历史价值;同时它们还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本身包含着特有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我国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追溯其起源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历史文化价值也就首当其冲。

(二)社会学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保留的原始信息以及记录的历史活动信息,有着重大的社会学价值。社会学的价值尺度就是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所具有的集体性、群体性、人民性、社会性、阶层性的特别关注。以集体创作、集体行动、群体参与为特征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毋庸置疑的具备着社会学价值。例如,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赛龙舟正是古代人们为了纪念屈原而集体创作、集体行动、集体参与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无论是全国性的龙舟比赛,还是地区级的龙舟比赛都是集体活动,其社会学价值无可估量。另外通过考察龙舟赛在某个时期举办的活动规模及活动内容形式,可以了解这个时期人们生活结构的组成及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科学研究价值

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大量历史信息,反映当时社会条件下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和人们的创造能力,具有科学价值;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传承的形式,为后人的科学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第一手科研资料,具有研究价值。通过文化遗产搜集科技信息资料和积累知识,就能继承前人的科技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的科技创新奠定基础。

(四)民族学价值

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研究,是民族学研究最主要的主题之一。京西太平鼓、秧歌、井陉拉花、龙舞、狮舞、花鼓灯、傩舞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本就是民族学的研究内容之一。

二、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一)制定了相关法律保护办法及规定

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不断重视。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确定了首批共518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间,部分地区的立法机关就本地区的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如《福建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4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5年)等[1]。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文列出民族传统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受此法律的保护。

(二)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为了有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国逐步建立起了科学的管理机制与保护研究中心及专门从事民族体育研究的机构,充分利用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力量雄厚、专家人才集中的优势。国家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园区

为落实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2007年6月和2008年1月,文化部分别建立了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6年9月15日,一个集中展示维吾尔族手工艺品及其生产过程的保护园区在吐鲁番正式挂牌,这是新疆首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和展示对象的园区。陕西省也命名了陕西省绥德县为“陕北秧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表彰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省上每年拨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陕北秧歌与陕西红拳已经享受。部级项目传承人每年享受8000元生活补贴,省级项目传承人每年享受4000元[2]。

(四)抢救、整理和出版了大量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资源

以具有代表性的武术项目为例,1956―1958年,政府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整理了简化太极拳、青年拳、长拳及刀、剑、棍、枪等多种拳术器械套路,以向社会推广,同时,也出版了不少不同流派的武术著作,如各家各式的太极拳、青年拳、绵拳、华拳等。1979年1月,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发掘整理武术遗产的通知》,拉开了挖掘整理文化遗产的序幕。1984年6月在河北承德举行的全国武术挖掘整理汇报会上,进行了成果展览。据统计,这次挖掘整理工作查明全国除台湾省外,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种达129个,并使许多濒于湮没、鲜为人知的拳种得以抢救[3]。

参考文献:

[1] 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28(1):6.

第7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一、基本情况

1、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

***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保存着浓郁古朴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目前,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州级民族村寨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0个。**县从2006年开始“非遗”普查工作至今,已普查到资源总量120项,其中:民间文学27项,以苗族《刻道》歌、苗族《古歌》、苗族十二路《大歌》和苗族十二酒歌等高坡苗、河边苗等传统的叙事民歌为主,忠实记录了古代苗族的历史风貌、风俗和进化过程;民间音乐19项,最有代表性的是苗族的“飞歌”、“情歌”和“游方歌”,其价值主要表现为以歌动人、以歌传情,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民间舞蹈8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的芦笙舞、板凳舞、踩鼓舞和捞虾舞,是集祭祀性、欢乐性、参与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舞蹈,是苗族群众精神上的释放和凝聚力的具体表现;民间美术5项,分别是苗族服饰、银饰、挑花、刺绣和剪纸;民间手工艺15项,以苗族服饰制作、苗族银饰制作和苗族织锦制作为代表,代表苗族最古老的民间艺术之花;民间曲艺2项,分别是苗族便哦和苗族嘎百福;传统戏剧1项,是当地汉族群众在春节前后表演的一种传统剧花灯;民间竞技5项,目前保存较好的端午节龙舟竞赛和苗族斗鸡、斗牛、斗鸟;民俗29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姊妹节、独木龙舟、二月二架桥和祭桥、丧葬、****地区玩水龙等5项,展现了**祭祀文化和民间崇尚;传统知识11项,主要是***境内民族医药,多数具在自己的特色。

2、传承与保护现状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实社会,**非物质文化也承受着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首先在民文学方面,除苗族《刻道》歌已得到专项保护外,其余的都面临失传的危险。其次在口述文学方面,40岁以下的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如何讲述那些美丽的故事,动人的歌谣,富有哲理的谚语。三是多数民间音乐和舞蹈将面临失传的危险。如苗族的许多古歌,60岁以下能传唱者已寥寥无几。民族舞蹈除板凳舞、芦笙舞和踩鼓舞仍在节日活动中进行表演外,其余舞蹈大多数没人会跳了。四是民族民间美术的传承面临诸多困难。由于南下打工潮流的影响,20岁以下的青年女性都不愿意刺绣、挑花,因为手脚慢的几年才绣好一件,不如去打工挣钱,待钱凑够了,直接买一件穿在身上。五是民间手工艺老年的传承人所剩无几,中年的传承人相对稳定,但后继的传承人有很多不愿从事此项工作,传承前景令人担忧。六是民间曲艺和传统戏剧已后继无人,面临消失的可能。七是民间竞技和民俗具在很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能适应不同时代,普遍保存得比较好。八是民族医药为主传统知识方面,因自古以来都比较保守,一般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部分已经正在消失。

二、传承与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2、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大批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失传和消亡。

3、随着农耕文明的削弱,民众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全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传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使之逐渐失去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

4、没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工作需要时临时抽调人员应付,难以保障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5、没有工作专项经费,给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和不便,无法保障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成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给予编制,明确职责,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认真督查落实。

2、对现在还在流行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采录、录像、建档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形成资料库。

3、从濒危项目,重点项目入手,加强这些项目的传承培训,同时给传承人发放一些生活补贴费,提高其积极性,从而带动其它项目的保护,最终实现全面保护的目的。

4、与该县优势产业旅游业相对接,借助旅游业的发展,积极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市场,在实现旅游产品销售和文化旅游市场开拓中寻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第8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关键词:溱潼会船节 开发 现状

2004年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等联合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全国掀起了包括传统体育文化在内的一股非遗保护热潮。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地理环境错综复杂,不同自然生态环境和生存方式衍生了带有鲜明的区域性技术风格、素质特点、民族品格的体育文化特征。

当今时代,重视祖先留给我们的丰厚的传统文化运用现代科学的方法,使它成为全民健身的一部分,成为现代社会体育文化的一部分,对其保护、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溱潼会船节是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 近年来,当地政府本着以船会友,以节招商的基本思想,带动当地新农村建设,本文对会船节的一些保护和开发现状进行归纳,以期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基础性研究。

1.会船节传承的来源和沿革

公元1131年,相传南宋时期岳飞的义军与金兵激战溱湖,金兵大败,义军伤亡惨重,当地百姓为了祭奠死亡将士,在清明节,自发组成篙子船争先祭扫。以后,每年的清明节第二天,来自四乡八镇的船只、船民来此聚会,会船成为习俗。

以溱潼会船节在组织模式上仍然采用生活风俗遗传,以“溱潼会船”为主要品牌的民间文化具有独特的文化影响力,2008年被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

2.溱潼会船节开发现状

2.1扩大影响,形成品牌

会船的主要场所——溱湖,建成溱湖国家湿地公园,2010年7月开始进行创建5a风景区的准备。湿地公园内现有植物110多种,野生动物70多种,每年都有30多种近10万只候鸟在此栖息,风景区总面积约26平方公里,形成以溱湖为主体的水环境景区,会船节为品牌的湿地人文景观。

每年会船节前夕,奔赴上海、南京等地召开新闻会,扩大会船节的影响。邀请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高密度、大容量的报道,到2010年,溱湖风景区已与长三角及周边省市1500多家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

“一湖、一地、一镇、一园”特色鲜明。一湖,即溱湖,一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一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溱潼,一园,江苏河横生态科技园,开发了百年牡丹观赏、千亩油菜花观光、循环经济园等农业旅游项目,游客提供了一个了解现代农业、接受环保教育、体验农家风情的基地。

“十一五”期间,把旅游业作为服务业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来抓,形成了以“泰州华侨城、溱湖风景区、溱潼古镇”为重点的旅游核心区,促进了旅游业由“开发型”向“品牌型”转变。

2.2溱潼会船节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作为现代体育旅游的一个重要内容,溱潼会船节独有的历史文化背景具有比现代体育项目的开发更为优势的地位。会船节拓展了当地的旅游文化空间, 成功培植了当地旅游产业的坚实基础。近年来,溱潼镇依托悠久的历史资源优势、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深厚的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让这个千年古镇赢得了越来越多外地游客的青睐。

以溱潼会船节为品牌,旅游业快速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旅游景区周边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在溱潼会船节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下,当地居民利用地域饮食文化和自然资源,在自家门前办起了农家乐,用自家美食招待五湖四海的宾朋。

2007年接待游客18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3亿元,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2.3溱潼会船节对新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影响

溱潼会船节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由于会船节的知名度在国内不断增强,会船人数和规模不断扩大,调查中发现仅篙船一项就达65条之多,参加会船人数达数千人。为了保证会船节的秩序及观赏性,大会不得不规定限制各乡镇参加比赛的船只数量。

近年来,会船节期间增加了群众体育节,溱潼镇因此获得了群众艺术之乡、体育强镇等殊荣。2010年被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组委会评选为年度体育旅游精品。

2.4溱潼会船节对当地文化产业的促进作用

2005年以后形成以“会船节”为文化支撑的,实行产业联动通过品牌效应,实现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近年来更是在会船设计上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如2008年的时候有设计祥云、鸟巢等的会船,溱湖上出现天天有篙手,日日来会船的场面,促进了当地群众的参与程度,增加了就业机会,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增加知名度,打造品牌,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在历届会船节的活动安排中,文化活动由2004年的群众文化表演,民间艺人表演,到2010年的茶文化节、古茶花观赏节、中国湿地论坛等多项文化活动,使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在这里共展风华。

当地相关部门在拯救保护里下河这一水乡水上庙会,使其成为本地区特有风俗的活化石的同时,正极力拯救和保护一批与会船相关的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对其进行原汁原味的保存、传承。带动了当地一大批富有民俗特色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热潮。

农村传统体育文化是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发展具有鲜明娱乐性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r] 2008(19)

第9篇:非遗文化现状范文

“非遗”越来越成为一个热门语汇,同时也越来越走进大众视野。

“非遗”中少数民族项目比重很大

今年8月20日,文化部举办了“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论坛”,这是我国“非遗”领域的高级别论坛。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和传承人几乎悉数到场,就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中国实践、申报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总体情况看,我国的“非遗”成绩很大,态势也相当喜人。截至去年,我国已有29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3个项目,入选了“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而在所有入选项目中,少数民族艺术占有很大比重。如侗族大歌、格萨尔、藏戏、玛纳斯、花儿、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呼麦、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蒙古族长调民歌等,不仅都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而且也是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奇葩。这些少数民族艺术,多是来源于悠久的民族历史与文化,反映了各个民族不同历史阶段的方方面面。如格萨尔、玛纳斯,都在千百年来的口耳相传过程中,不断融合了藏族和柯尔克孜族人民对事物的认识,对社会生活的理解以及本民族的精神文化遗产,篇幅浩瀚,规模宏伟,堪称本民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语言、哲学、宗教、美学、军事、医学、习俗的百科全书。居素甫演唱的玛纳斯,内容长达23万余行,相当于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的14倍。此外,还有的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具有高超的技巧,反映出独特的民族技艺。如藏戏的人腔帮和,呼麦的独特的演唱技巧,集演奏、演唱、舞蹈于一体的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侗族大歌等等,均以别样的艺术光辉照亮了艺术的宝库。

因此,少数民族“非遗”项目无论从内容还是从思想性、艺术性方面,都是本民族的优秀代表作品和民族精神的巅峰。它们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争取自由、渴望幸福生活的理想愿望,歌颂了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华的民族之魂和文化之根。

如何对待少数民族“非遗”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极大部分蕴藏在少数民族之中。为了摸清我国的“非遗”资源,从2005年6月起,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正式启动。据不完全统计,参与这次普查的有76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86万人次,投入经费3.7亿元,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6万多件,普查的文字记录量达8.9亿字,录音记录7.2万小时,录像记录13万小时,拍摄图片408万张,汇编普查资料8万册。据悉,国务院已先后于2006年和2008年公布了两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28项,扩展项目147项。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29个项目也在其中。在以上项目中,少数民族内容占到了300多项,将近三分之一,而且许多项目的内容和形式都具有惟一性,特色鲜明,弥足珍贵。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告诉记者,通过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初步统计出了目前全国“非遗”资源共有近87万项。遵照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我国制定了“国家+省+市+县”的四级保护体系,按照这个体系,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两批部级“非遗”项目共1028项,此外,31个省区市也公布了7109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市县级项目是宝塔的底层,显然占有更大比重。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国家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已经基本摸清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

在此期间,少数民族的“非遗”资源不容小觑。我国少数民族在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上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受到了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 因而,即使在丰富的资源中,也必须注重对那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项目进行保护,尤其是少数民族珍贵实物与资料更需进行抢救性保护。

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正负效应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首次在国家博物馆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就曾轰动一时。这是由文化部、发改委、教育部等9部门共同主办的官方展览,也是我国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首次集中亮相。在这个展览上,不仅少数民族两千多件珍贵文物如高山族木雕、江永女书、水族水书、树叶信、贝叶经等引起轰动,而且专门在展览中“表演”的几十位少数民族艺术传承人,现场刺绣、织染、绘制唐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形象地展示给观众,让人印象深刻。

此后,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在很多场合都展示了她独特的魅力。曾任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副部长的阚珂,曾向媒体介绍过奥运会期间,在奥林匹克公园里搭建以“中国故事”为主题的祥云小屋的创意。阚副部长说: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各色小屋,让人们在短短几小时内就尽情领略了中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而此间的少数民族“小屋”,每每令人流连忘返。比如新疆小屋里11名优秀新疆民间艺人表演的维吾尔木卡姆,配上新疆风光的挂毯,显示了浓浓的民族风情;再如小屋的格萨尔说唱表演、藏戏表演和唐卡画师现场绘画,尽显的神秘与美丽。另外,四川小屋中的原生态羌族舞蹈和服饰,突出了“永不消失的羌族文化”的主题,而广西小屋内民间歌手为观众演唱的壮族三声部民歌、侗族大歌、刘三姐歌谣、壮族嘹歌、瑶族蝴蝶歌等,更是将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表现得淋漓尽致。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随着国家“文化遗产日”的确立,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非遗”大师技艺和作品展览等一系列活动,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发掘、保护以及影响都愈发深入人心,各地政府部门也积极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工作鸣锣开道,创造了积极的“正面效应”。四十九岁的金明春是朝鲜族象帽舞传承人,据他介绍,2005年吉林省就成立了象帽舞培训基地,他本人也决定写书并成立艺术团,把这门艺术传下去。而六十二岁的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几乎每晚都有学生找他来学唱歌,她说,侗族是相信“歌养心,饭养身”的民族,现在侗族大歌已经进了学校,侗族大歌将会永远流传下去。词作家陈哲做的“土风计划”,则是一个以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工作为主的课题。其“兰坪民间文化村寨传承培育项目”,是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普米族音乐的“活化”。项目组在兰坪县选择了四个村作为试点,成立了村寨民间文化传习小组,组织村寨里的年轻人在劳作之余,向老一辈民族风俗和民间艺人学习习俗、服饰、歌唱和舞蹈等技艺,小组定期在村寨活动,并将学到的民风民俗和民间艺术再传授给其他村民。从事这项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只是有演出时才有收入,但这些普米族青年很执着,他们已经牢牢树立了传承自己民族文化的信念。“土风计划”还曾率领普米族文化传习小组来北京演出,两场原生态的天籁之音和散发着森林气息的舞蹈,受到首都观众好评。

但是,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也并非“充满阳光”。首先是有些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能否真正得到保护,正如作家冯骥才所说:“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每一分钟都在流失。”民俗学家刘魁立也指出,文化的传承最重要的内在因素是传承人的代代延续,保护好传承人和保证有传承人,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而国家非物质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田青,就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论坛”上,批评了“非遗”项目“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他说,光申报只是一个名头,我们要从暂时的喜悦中冷静下来,能在履约年拿出一份履约报告,让联合国看到中国申报的这些项目都在切切实实地做。民俗学家、国家非物质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乌丙安则对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的“向钱看”问题表示严重担忧:“现在有些地方的泼水节天天泼,来一拨泼一拨,这么干挣钱,还有什么文化保护的意义?”国家非物质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祁庆富也对此类现象提出批评,并指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化”“GDP化”是很危险的倾向。这些“负面效应”显然干扰了少数民族“非遗”的本质及其真正价值,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对于“非遗”项目的真正保护是立法

记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黄永军了解到,新疆《玛纳斯》申遗工作虽然繁复曲折,却在民众中起到了最佳的推广效果。在担负申报工作的乌恰县,能唱《玛纳斯》的不仅有耄耋老人居素甫・玛玛依,也有中青年的“玛纳斯其”,甚至四五岁的孩童也能表演上乘的习唱。新疆艺术研究所所长、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李季莲说,《玛纳斯》的申报十二易其稿才完成,申报片解说词也是九易其稿才终获通过,但它极大鼓舞了柯尔克孜族人的民族自豪感,对于其保护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非遗”项目的成功申报仅是保护的开始,随之而来的是很多“非遗”项目“走形”“变味”以至“被遗忘”的情况。很多专家指出,要彻底解决这种情况,必须通过立法的渠道。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开始分组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这是该部法律草案首次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