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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低碳经济的特点是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并且现在低碳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很多发达国家都通过财政方式对低碳经济做出很多有益的尝试,加大政府财政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本文主要介绍我国低碳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瓶颈,详细的阐述解决措施,为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参考依据。
关键词:低碳经济;经济发展;财政政策
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暖,主要的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且在运行中主要是解决气候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问题,该事件已经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同,中国作为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前行的国家,不但要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也要承受环境负担,所以我国的整体发展中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动低碳产业链的发展,让我国的低碳产业在国际发展中立于前列,在产业发展中经济因素固然重要,但是也要考虑环境为子孙后代带来的影响,因而要运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节能降耗的效果显著。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央安排336亿的财政内投资,中央财政总体资金额达到505亿元,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与城市污水设施配套处理。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导致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根据现行数据统计累计下降大概10.1%,而这直接节约了2.9亿吨标准煤。
(二)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显著提升。我国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展显著,不但提升其整体的技术水平,并且产业发展也形成一定的规模,2013年底,我国的新生能源主要占比已经超过原有的13%。2014年,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已经位居世界榜首,成为全球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最大的国家,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在全球发展态势不利的情况下依旧能保持30%的高增长。2014年底,中国的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300万千瓦,风力发电在全球排名第四,生物质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潜力较大。
二、我国低碳经济面临的发展困境
(一)煤炭依旧是能源结构的主体。我国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发展时期,因而对能源的需求量较大,所以有必要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集中于低碳产品的研发。根据相关资料预测,我国的能源消费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持续稳步的增长,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消耗将会达到50亿吨以上。从能源结构考虑问题,我国的煤炭消费占比最高,截止到2015年,在我国的整体能源消耗中占比量达到76.5%,而发达国家不能超过22%,以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的总体发展态势,表面我国在将来一段时间内必须解决有关环境与企业发展的问题,协调煤炭能源的妥善利用方式。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也需要合理调整,现在比较大的产业结构是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在环境方面的劣势主要体现在耗能低、污染少,以服务行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整体的发展状况落后,占比也较低,所以我国的整体经济增长更依赖于第二产业。2014年,我国的第一产业总体占比达到GDP的16.1%,与上一年相比其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整体比重为44.8%,上升比重是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比重是47.1%,整体比重下降升0.3个百分点,出现上述情况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占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导致我国的产业结构发展滞缓,不利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资金支持不能落实现在创新是行业发展的关键,所以在低碳经济迅速发展的前提下技术创心是核心内容,当前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还较为薄弱,究其原因是缺乏资金支持。一方面,技术创新资金的投入必不可免,现在我国的很多技术的研发都是依靠政府临时拨款,以及技术立项后申请资金补助,这种资金供给方式很低效,并且资金到位滞缓,当资金经过层层审批到位后,很多技术的研发已经错过最佳阶段,因而没有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另一方面,资金获取的主要方式是贷款,但是金融机构对于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很多银行不看好低碳项目的融资渠道,即使选择,资金总额上也会受到限度,这将不能满足低碳能源的研发需求,也将限制低碳经济的发展,很多资金对于整体的项目研究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
三、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实施政策
(一)政府减免低碳产生的税收。在低碳产业中政府地位举足轻重,为了鼓励低碳产业的发展,政府需要对这些企业给予财税支持,鼓励发展,并在这个过程中吸引其他企业发展低碳经济。主要的措施如下:第一,强化财政中的鼓励和约束作用,减免从事低碳企业的所得税,鼓励更多的企业从事该行业。如果企业购置环保设备,政府可以补贴一部分资金,可以推行投资退税政策,主要的目的是吸引国内外企业加入该行业;第二,完善低碳技术中的财务激励政策,通过研究、开发、引进这些税收积累政策,积极的引进外国的优良技术,推动国内外技术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我国的企业管理水平,其中包括技术税收减免、技术转让等有效措施;第三,运用各类合理的关税,保护国内和国外资源以及投资环境,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完善关税政策,抑制高耗能的产品,支持附加值比较高的产品,升级企业产品和技术,鼓励资源的二次运用。
(二)能源价格的改革机制。我国需要将各种能源都引入到市场中,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规律调整资源的配比,让市场价格可以准确的反应出环境变化规律,最终建立可持续的能源价格系统。第一,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机制,要求煤炭价格相互联动,可以及时的处理煤炭产业中的各类矛盾;第二,完善与煤炭相关的产业结构调整,比如石油和天然气的产业结构情况,了解国际市场的变化发展规律,国内的供求情况,在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建立以竞争为主体的市场结构,要求天然气的价格内外统一,并且给用户提供合理的使用方案,以节约能源为原则。另外,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竞争机制,要求市场整体和谐有序,推动绿色能源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低碳经济必须依靠低碳技术创新,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有效的优化能源产业结构,通过转变生产方式,降低化石能源在生活和生产中的应用占比,尽量用无污染的可替代能源进行生产活动,主要的目的是降低能源消耗率,减少碳的排放量,避免污染,以能源的发展带动经济的高效运行。同时正确的财政政策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处于关键性地位,不但能保障低碳经济的稳步发展,更能起到调节及引导的作用,为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何沅懋.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低碳经济发展论文范文二: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随着现代城市化进展的不断加深,我们在获得经济建设成果显著的同时,也无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和生态问题,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思考。
关键词:金融;低碳经济
一、我国发展对策建议
通过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的相关计量检验可知,只有将金融发展转变为碳金融发展模式,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低碳经济的全面健康的发展。下面针对我国目前低碳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的相关理论,提出对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的一些建议,主要表现在政策、服务以及金融市场三个方面。
(一)构建相应的碳金融市场
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面有效发展,首先应该构建与之相应的碳金融市场,并且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进行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利用。我国是能源大国,碳排放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丰富的,我国的碳排放权供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名列前茅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行供给。这是我国目前存在的独特优势。但是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就目前而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国外先进国家尤其是一些碳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欧美国家,我国的碳金融市场无论是从碳金融市场的功能方面而言,还是从碳金融市场的规模而言,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我国只有区域性的交易试点,就全国范围而言,还没能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碳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发展较为滞后,还基本是起步阶段,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小,也达不到理想的价格。这些都是我国碳交易市场中存在的弊端,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始终处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价值链低端。这是因为如此,我国应该极力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碳金融市场国家的经验,学习他们在碳金融市场的区域规划、制度设计以及交易平台的建设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同时结合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就目前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不少一部分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所,但是这些已经成立的碳交易所都是各自为营,相对独立,它们之间并没有统一的、系统的、全面的可以跨越不同交易所的市场规则和体制,因此急需要我们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加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国快步融入世界碳交易市场高端价值链,成为国际上都屈指可数的碳交易平台。另外就是,我国的碳交易产品相对单一,很少有或者几乎没有碳金融相关的衍生产品,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清洁机制项目交易、合理能源管理交易、自愿减排项目交易以及节能减排技术交易,加强其优势竞争力,促进广大的企业能够了解和熟悉相关的碳金融产品,加强碳交易产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强对碳交易产品的相关衍生产品进行大力开发和创新,不断推出相关的衍生产品,比如将碳排放权作为标的物的相关的期权以及期货等碳金融交易产品的衍生产品等。
(二)完善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面有效发展,除了应该构建与之相应的碳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碳金融交易产品之外,还应该建立和健全一套完善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碳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通过培养一些碳金融中介机构,来很好地服务于碳金融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流程比较复杂,交易过程中涉及众多交接事项,而且交易历时较长,且常常涉及到境外客户进行交易,对整个交易场所和交易管理人员的综合专业要求较高,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具备相关的交易执行能力和相关项目开发能力的专业性机构来服务于碳金融市场的交易。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碳金融中介机构也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不仅缺乏必要的交易专业知识和经验,而且相关的碳金融交易中介规模和数量也存在很大的劣势,远远形不成规模和系统的服务机构体系,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发展。为此,我们应该在开展碳金融交易的同时,加强开发和发展中介交易机构的力度,培养专业碳交易服务体系,促进我国碳金融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可以加强专业咨询机构的参与力度,加强其对碳交易活动的指导,同时加大相关评估机构的参与力度,并加强一些基金公司、碳金融业务相关的银行以及碳金融业务相关的保险行业等进行介入,以达到有效降低碳交易成本,降低碳交易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保证碳交易市场高效健康持续的发展的目的。通过大力发展碳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和服务体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碳金融的快速高效发展。首先,商业银行要不断的开发和拓展相关的碳金融中介服务和业务活动,提供一系列的管理服务,包括与低碳项目相关的信息咨询、项目推荐、资金管理以及相关的项目开发等服务,银行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特有优势和资源,积极参与协调国外投资者、政府部门、和项目发起人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积极开发和创新各种金融理财产品,全面为企业的各项金融交易等提供一系列的资金支持,积极开拓各种全新的投资渠道。其次就是,相关的碳资源管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在碳金融市场中参与力度与调控力度,积极为碳金融市场提供相关的各类资讯服务,如碳信用经纪服务、碳资产开发、相关碳项目的融资和相关的碳金融项目的咨询服务等。只有加强相关的碳资产管理公司的参与力度,才能有力地保障碳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再次,就是要加强碳资产评估机构的参与力度和调控力度,要完善相关的碳金融产品的评估体系,为碳金融进行全面系统的咨询,最大程度地规避碳资源市场的风险,为碳金融市场提供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经纪服务。最后,就是要保证在碳金融市场中作为评级机构部门的信用程度,碳信用评级机构要充分认识自身在碳金融交易市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确保能够对碳信用进行合理科学公正的评级,对相关企业做出公正合理的信用级别评价,最大可能地降低碳金融市场交易中的风险因素,积极为企业碳金融交易进行融资,并为其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费用。
(三)健全法律政策
我国的碳金融市场目前而言还处于起步阶段,碳金融交易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还几乎是处于一片空白,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面有效发展,除了应该构建与之相应的碳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碳金融交易产品,构建与之相应的中介服务机制体系之外,还应该从宏观上对碳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调控和管理,为碳金融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保障,保障其能在一个健康有效的大环境中快速发展。我国应该充分借鉴国外碳金融市场较为先进的国家情况,结合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配套的与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对其进行健全和完善,以保证我国的碳市场能够高效持续而且规范化地运行和发展。
(四)加强监管力度
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面有效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的配合和管控。只有保证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流程进行监控和管理,才能保证我国的碳金融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在碳金融市场的开展过程中,除了要建立和健全一套完善的、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之外,还应该在同时加强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学习、接受和创新最新的服务理念,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方法,研究和开发出具有时代特征的能够在现代碳金融市场中发挥独特巨大作用的碳金融监管新思路,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也要根据国际先进碳金融市场发展状况,结合我国自身碳金融市场现状,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一系列配套的监管体制和风险调控制度等,全面降低碳金融的风险,保证我国的碳金融业务能够在一个健康良性的大环境中持续高效快速的发展。
二、结语
随着现代城市化进展的不断加深,我们在获得经济建设成果显著的同时,也无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和生态问题,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思考。低碳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而我国就目前而言,低碳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法律制度和政策还处于一片空白,相关的碳金融中介服务机制也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的碳金融市场产品较为单一,缺乏一些碳金融产品的衍生产品,这些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良性健康高效的发展。我们应该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对这些情况予以重视,不断寻求适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
引言:所谓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合理经济发展形态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社会经济得以形成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本质上是现代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它正确地在经济圈、社会圈、生物圈的不同层次中力求达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子系统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生产、消费、流通都符合可持续经济发展要求,在产业发展上建立生态农业和社生态工业,在区域发展上建立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总之,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延伸或在经济方面的具体化。
一、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产生和研究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决定了以可持续研究对象的发展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关系。从经济方面来讲,传统经济也就是传统社会生产方式、人类自身关系及其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反映。
如在传统经济中,受人与自然对抗认识的支配,那些非市场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不被作为经济资源和财富看待的,并日认为它们的供给是无限的,不考虑经济活动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不断增长的经济财富作为经济学追求的目标,由于传统发展思想和理论指导,产生了严重的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不良恶果,如它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短缺,导致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产生了产品分配中严重的两极分化,并由此引起了国际间和国内各种政治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传统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持续,而且人类的生存面临着严峻的姚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类必然要对传统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方式进行反思,以寻求能满足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持续生存(这是人类社会的最大福利目标)和发展的道路,因此也就产生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比如:中国加入WTO以后,这使得中国利用外资的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2005年中国得到1000亿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而20世纪最后10年中国吸引的外资大约是2500亿美元。如果中国实行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给外商投资带来新的机遇,中国政府已把吸引外商投资作为实施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还有对中国内部经济调整作了很大影响,促进了各种大型工程的实施。
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经济发展主要是以价值来表现,并以价值的变化来反映其规模变化的,但仅考虑价值的变化而不考虑其他的变化,那么经济发展很可能是没有保障的,所以分析经济发展,在注重价值分析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其他方方面面,将它们与价值分析结合起来。
人们知道,在传统再生产分析中只考虑价值的生产与平衡,只要价值的生产是以扩大的方式进行、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该生产、经济就能正常进行,但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则不仅要求价值生产的扩大和各部分之间比例的正常,而且要求价值的生产与其他各种流量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而且这种比例的要求更严格,如果达不到这种要求,经济可持续发展是难以进行下去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就是因为其他各种因素,其中尤其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变化不能满足其要求的产物,所以要求经济发展必须与其他环境相适应。
保持经济系统稳定和发展,如果能量和自然资源输入经济系统的量,超过了自然系统再生产这些能量和自然资源的速度,就会出现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的结果。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就是因为传统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与能量消耗的速度,超过自然界再生产它们速度,使经济发展难以长久持续的结果。
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一项共同事业,实现这项事业对我国来讲更显重要和迫切。因为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更恶劣,资源短缺状况更严重,所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为强烈。研究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条件、因难、思路和途径等、以此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济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其发展模式是什么,却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为如果仅仅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公平公正、公众参与等这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或共同范式而没有特定的战略模式,是难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这些基本要求只能在特定的模式和在具体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而特定的模式与经济发展过程在不同的国情中是不同的,如对公平与公正的理解,不同的文化对它们的理解也就不同,对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保护方式与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还必须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特定模式。
2、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产生,最主要的就是生态环境和资源满足不了传统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这方面的工作,在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与世界各国或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酷程度和资源的短缺程度是非常高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因此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需要,成为我国最紧迫的任务。
参考文献
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是整个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源头和战略重点.中国是有着世界上最多的人口,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按照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三个阶段来演变和推进的.当今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的转变,是通过不断的发现和解决结构的矛盾来获得一定的发展动力,进而调整经济结构,最后实现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而减小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应该主要依靠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自身的转变,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创造力,来缓解城乡之间的对立.
2农村经济发展转变存在的问题
农村经济发展转变过程当中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农村劳动力过剩,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农村基础设施较差,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等等,总结下来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农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产业竞争力不够,农业机械自动化水平低,从而效率低下,无法形成规模.第三产业比重低,产业链短,产业关联度不够,依然沉溺在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从而无法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虽然政府提供了有效的引导,但是因为容易资金断链、技术断链等一系列问题,往往没有展现应有的活力,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第二,人力资源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够.鉴于农村经济落后的产业效应,导致农村中的知识分子会更倾向于外出打工,这样以来出现高效益农产品的机会越来越小,长此以往,由于缺乏可靠的人力资源,农村经济发展将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当中.而且,当今时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靠科技,农村经济建设当中严重薄弱的自主创新能力就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这主要体现在:农产品技术含量低,高科技术产品少;农产品成本高,竞争力低.而这一切的根源就在于农业技术的落后,所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产品自主创新水平,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已经迫在眉睫.第三,存在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农村的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厂污染的排放,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担.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农业生成手段对资源的不合理的过度利用,超过了生态环境自己调节的能力;第二,对工厂位置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第三,污染治理远远不够导致的污染.第四,农村干部素质偏低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缺少有效的引导.只有高素质的领导班子才能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然而更为普遍的是,农村干部威信低,能力弱,凝聚力差,而且高龄化严重,这样农村经济缺乏有效的引导,快速发展很难实现.
3农村经济方式转变的策略
1.1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的主体与客体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水源地保护区的补偿主体有两类:当地政府。由于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社会性和环境保护的公益性,政府有义务调整保护区生态建设者的生产发展权和受益者的自由权;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包括水源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者、水资源消费者及其它生态效益的享用者。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的客体应包括为环境保护、涵养水源、水质保证而付出代价的区内全部相关者。具体包括失去发展机会的相关企业和各城镇居民,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的保护区相关政府,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种植者,各项保护、恢复工程的建设者和相应管理者,及生态保护宣传者。
1.2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
1.2.1面向上游的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建设补偿将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各项生态建设的投入作为水源地生态补偿,上游水源地地区既是生态贡献区又是生态受益区,下游地区是单纯生态受益区,应共同分担上游地区的生态建设成本。
1.2.2面向下游的基于上游发展权限损失的补偿水源地保护区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下游受益地区必须对上游水源地保护区人民的发展权损失予以一定补偿,可选择不同补偿方式进行补偿。生态补偿核定方法采用机会成本法,
2汾河水库生态补偿实例分析
2.1汾河水库概况汾河水库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境内,距省城太原市83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范围包括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静乐县,吕梁市岚县和太原市娄烦县四县,流域面积为5268km2,占四县总面积92.5%。汾河水库库区水域面积32km2,总库容7.2×108m3。此外,自2003年山西省引黄工程南干线开通以来,平均每年引黄河水约9000×104m3,并向省城太原市供水,汾河水库作为引黄入并工程的调蓄水库,已成为山西省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
2.2汾河水库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汾河水库生态补偿的主体应当是太原市主城区的300×104多个市民、企业事业单位等用水主体及市政府。而补偿对象包括因保护水质、涵养水源付出成本及影响经济发展的水源地农民、水源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
2.3汾河水库生态补偿额度和核定方式生态补偿核定方法确立可从两方面衡量。水源地相应主体为保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成本。包括直接投入成本(即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和机会成本(即由于保护生态而导致的发展机会丧失)两部分。投入成本可准确测算,而且机会成本可用水源地居民收入与全市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测定;通过保护水源所产生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部分。其中,经济效益可根据输送水资源量按不同价格(包括政府补贴部分)扣除输水成本及加工成本而带来的效益;生态效益一般依据水资源的娱乐、旅游、休憩和调节水量、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废物净化等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测定其生态效益。确定补偿核定方法要综合考虑水资源保护成本和效益两方面因素,实现补偿效果与补偿意愿相协调。
2.4汾河水库生态补偿计算方法
2.4.1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的直接成本核算按照娄烦县“十二五”期间省城水源地汾河水库环境治理保护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县规划实施水保造林、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改善、发展及民生保障、循环经济五大工程。水保造林工程。新增林地200km2;配套建设林地节水灌溉工程31处;占地补偿15.3km2;汾河水库库周塌岸治理21.4km;汾河湿地公园建设32×104m2;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实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22座;河道治理新筑堤坝122.6km,清淤疏浚98km;涧河源头治理4km;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县城旧城改造安置4033户17844人,库周小城镇建设安置4992户19444人;建设公路58km;产业发展及民生保障工程。兴建养殖小区100个;发展日光节能温室3000栋、温室大棚6000栋;开发生态公益性就业10116人。以上项目每年需生态保护资金10.84×108元。
2.4.2汾河水库周边地区保护水源经济发展损失补偿根据太原市、娄烦县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测算。机会成本=(参照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源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源地城镇居民人口+(参照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源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源地农业人口=(17258-10667)×27589+(7611-3109)×97538=620955175≈6.21×108元。综上所述,依据水源地生态涵养成本-效益测算生态补偿核定方法模式,对汾河水库生态保护区总体补偿额应确定为每年17.05×108元。
3结语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农业生产,原则,政府,思路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新的生产方式。它强调最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它用发展的思路解决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的矛盾,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循环经济在工业方面强调得比较多,而农业方面则有所不足。树立资源忧患意识,科学利用有限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不仅事关农业的长远发展,也是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一个战略性课题。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是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生物质包含了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派生物、排泄物和遗体以及其中的生物质能。生物质中的每一种都是农业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是相互作用、互为循环经济条件的不同物质组合形成农业循环的系统。当前,农业循环经济大体包括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农业产业内部循环系统;二是农业—工业循环系统;三是种植—养殖—工业—营销系统;四是农业—工业—旅游业系统。当然,随着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循环系统。那么,为什么说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呢?
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的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演变,现代工业的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大量运用农业机械,施用化肥、农药,使用石油燃料、塑料薄膜,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过多施用化肥、农药,使用塑料薄膜,造成土壤质量下降;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增多使食品安全性受到影响;农机具、石油燃料的广泛应用增加了对大气的污染;养殖业的迅猛发展造成了畜禽粪便无法全部用作农家肥,排入河中又造成了新的污染,等等。上述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其次,农业的自身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农业与自然生态环境紧密相连、水融、密不可分,使农业经济系统更易于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农业与人类自身消费最贴近,人类处于食物链网的最顶端,是自然的一部分,参与整个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换,这为循环经济要求从根本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现途径;农业的产业构成特点更易于发展循环经济。农业产业系统是种植业系统、林业系统、渔业系统、牧业系统及其延伸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业系统、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系统、农产品消费系统之间相互依存、密切联系、协同作用的耦合体。农业产业部门间的“天然联系”、农业产业结构的整体性特征,正是循环经济所要建立和强化的,是建立农业生态产业链的基础。因此,我们更应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再次,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且我国农业人口多,农业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农业资源输出会更加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会进一步恶化,农业的有限资源将加速耗竭,农业环境和资源所承受的压力反过来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严重的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遵循四个原则
循环经济遵循“4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再思考(Rethink)的行为原则。
减量化原则,即减物质化,为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该原则以不断提高资源生产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在经济运行的输入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尽可能多地开发利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流和能源流。农业上应用减量化原则最科学、最灵活的方法就是“九节一减”,即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节油、节柴、节粮与减人。
再利用原则,就是尽可能多次或以多种方式使用人们所购买的东西。坚持并灵活运用再利用原则,就必须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再利用原则的要求,对各类农产品、山区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有机废弃物,利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核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成分分析,开发新的产品,延伸产业链,反复加工,不断增值。这样做不仅加工企业本身不再产生污染,而且可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再循环原则,就是尽可能再生利用或资源化,把废弃物返回工厂,在那里经适当加工后再融入新的产品中。运用再循环原则,大力发展“白色农业”——开发利用微生物资源。中外专家将微生物视作“宝贝”,给它取了个新名词:“白色农业”。利用它,可以生产出无公害绿色食品、无污染饲料、肥料、农药以及取之不尽的能源。专家认为,开发微生物资源,可以缓解能源与环保的矛盾。近几十年来,中国在发展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方面已取得巨大成绩,在利用农业废弃纤维质资源用微生物发酵技术生产酒精来替代日益枯竭的石油资源方面也取得进展。
再思考原则,就是不断深入思考在经济运行中如何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生产率,实现污染物排放最小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化。人们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把握有着不断认知的过程,科技进步没有止境,构建一个理想的循环经济模式不可能一次完成。大自然的奥妙是物竞天择、长期进化的结果,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长期坚持,不断思考,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以追求达到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实际效果。运用再思考原则,就是要着力经营生态环境,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
三、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要重视政府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就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具体来讲,政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条件:
1.制定相关法律。加快制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借鉴日本等国经验,着手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各自职责及其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把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同时要制订充分利用农业资源的经济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政府要加大科技创新,研究多种具体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体现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市场化之路的循环模式。对现已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对如何应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核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来对各类农产品、山区土特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及其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有机废弃物的利用要切实加大研究、创新力度,尽快摸索出农产品反复加工、深加工的模式与技术;还要加大对“白色农业”的研究开发力度,进一步开发微生物资源。
3.大力宣传,着力培训。一要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道德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循环经济、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农业循环经济的“4R”原则,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思考”成为经济工作的新理念。要培育全社会的参与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能力;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使更多的部门、更多的单位、更多的领导和群众投身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兴事业中。二要加强培训。推广成熟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必须对农户进行培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其切实掌握要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部门联动,同心协力。农业循环经济涉及农业、工业、林业、科技、国土、环保、财政、金融、工商、司法等国家整个循环经济中的各个主体系统,各系统内均需资源输入、产品输出,各系统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生态产业网络,形成互补互动、共生共利的关系。各系统(部门)必须联动,全力以赴,统一步调,同心协力,整体推动,努力形成各产业部门之间在质上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在量上是按一定比例组成的有机体,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唯有如此,各部门才能实现共赢,农业循环经济的目标才能实现。
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既然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那么,针对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问题,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要明确两个基本思路:一是要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农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进入空气中。二是要以农业循环经济引导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引导资源耗费型农业向资源循环利用型农业转化。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干预自然的生产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将循环经济理论引入农业领域组织引导并协调农业生产,或者将农业作为一个工程,运用工程项目论证、立项、设计、施工和评估等办法,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来促使污染或废弃物减量化,可以达到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容的理想状态。具体建议包括:
1.切实转变农业经济发展传统理念,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现行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直接危及生存空间,必然导致经济停滞、下降。各级政府必须转变发展理念,进一步强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促使农业生产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
2.打造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要以“四个方面”为主线,形成循环经济框架,即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1.1要在国营林场党员队伍中配备各方面优秀的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的选配必须坚持一定标准。从整体党员队伍素质来看,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有吃苦耐劳的韧性,创新发展的思路,无私奉献的情怀,廉洁自律的作风;作为领导者,要求必须懂得批评与鼓励并行,明白如何领导,怎样领导,发掘人才,利用人才,发展国营林场致富能人,从而为发展集体经济补充能量。
1.2要着重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养和教育
近几年,通过国家对国营林场经济的扶持,国营林场经济发展逐步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活跃的社会变化,要求农村干部必须了解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整体经济工作能力和经营发展先进的管理水平。作为国营林场干部,必须适应时展的节奏,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坚定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提升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为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3要从长远考虑,扩大高素质后备国营林场干部的有效供给
充实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有效发挥后备干部高素质人才的作用,是建立发展国营林场经济主体力量强有力的保障。因此,相关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吸纳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或着重在当地有计划有针对性的为国营林场培养实用性人才,从基层民主锻炼到创新发展国营林场经济,用新的思想将治理与发展双向并行。
1.4要适当拓宽国营林场干部的身份条件
一些硬性的国营林场干部身份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国营林场干部发展壮大国营林场经济的带头力量。目前国营林场在国家大力扶持下,虽已摆脱了以前落后思想,封闭区域的现象,但是大多数国营林场职工在科学技术知识及发展理念等方面还是有着较大的差距。对于有些人,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视野开阔,愿意为国营林场经济发展做贡献的,应该给予此类更多的人国营林场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国营林场基层组织发展拓宽国营林场干部优秀人才的来源渠道。
2发展壮大国营林场级集体经济应该从实际出发,选取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有效利用各国营林场独有的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1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是坚持将国营林场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相结合,创新发展。第二是坚持将自我发展与外部帮扶相结合,自主发展;第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第四是坚持将集体增利与林场职工增收统一起来,协调发展,共同致富,广泛参与,共享硕果。
2.2主要发展方式
第一是合作经营。主要是国营林场职工在自愿结合,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前提下,组织带领国营林场职工成立专业合作社等合作性经济组织来开展经营活动,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第二是股份合作经营。主要是国营林场职工集体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为依托,吸收广大国营林场职工加入领办创办的国营林场职工专业合作社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中并占一定比例股份,将劳动与资本有机结合,发展国营林场集体经济。第三是股份经营。主要是国营林场职工集体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为依托,吸引国营林场职工自愿加入到领办创办或参股股份制企业、公司及其他新型经济组织,实现国营林场职工致富,国营林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目的。第四是独立经营。主要是国营林场集体经济以可支配资源、资产、资金等为依托,通过独立创办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物业经济获得租赁收入等方式,采取独立经营、自我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的经营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结论
现阶段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问题和城镇化问题.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85%,目前已降至15%以下,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仅从1949年的85%降至目前的61%。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之所以无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的﹁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数量不能随着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的下降而相应减少,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许多人都担心我国农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固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由此需要农民脱离农业的速度跟不上,使农民蒙受难以预料的损失。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我国农业领域里沉淀了过量的劳动力,这是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深层原因。与此相联系,由于我国农业的就业份额过高,导致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4倍,扩大到2002年的5.3倍。这表明这段时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报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如果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又处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转折时期,无论是农村或者城市,就业压力都相当大。这就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带来特殊的困难,这就决定了实现城镇化目标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渐进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城镇化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就业形式也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相当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转移方式。这是和我国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我国农民来说,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不仅仅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和动力,因而基本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一旦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或者城市就业成本过高,他们就会退回到农村,因为农村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承包地。这就涉及到我们所要加以分析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和城镇化的本质要求相背离的。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由于有城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的利益是刚性的,他们的工资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趋势;农民工的利益则没有保障,同时由于进城“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数量越来越多,供大于求的趋势有增无减,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低,更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虽然已经从农村走向城镇,却不被城镇所完全接纳。这就不难理解,“农民工”现象的出现,是与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联系在一起。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化理念。传统的城市化理念是产生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体制。在以往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在城乡隔离的环境下完全独立于农村而运行的。这就使得迅速增加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被城市所吸收。而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的城镇化进程中,却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农村,九亿农民。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城市化的理念就必须更新,即不能仅仅理解为“单向城市化”,还应当理解为农村通过自身的发展以及城市文明的普及,逐步转化为城市。“单向运动”必然是少慢差费;“双向运动”必然是多快好省。由此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农村。只要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逐渐意识到,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其说是在城市,不如说是在农村。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就必须致力于农村的现代化。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忽视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三农”问题终究不可能得到解决,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我国城镇化进程,包含着农村人口自身的生活消费方式、闲暇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工作方式、思维方式、价值标准及接受现代文化传播和受教育的程度等各种因素在内的变化,其实质是农村社区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收入水平与收入结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人口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逐渐接近、趋向同一的历史过程,是城乡差别逐渐缩小,并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过程。在城乡差别还相当悬殊的情况下,要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当艰难的。而小城镇又是农村的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离开了小城镇的发展,离开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农村经济就繁荣不起来,城乡差别就很难缩小,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当前,社会上普遍推行的是国家发改委对循环经济的定义:“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这一定义不仅指出了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特征,同时也指出了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对解决中国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赖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如果继续沿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必须倡导循环经济,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一脉相承,是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就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我国实现循环经济的途径
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已经为一些国家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压力等方面,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尤其是应运而生的资源再生产业,为一些国家带来了丰厚的物质利润。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制定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者。1972年德国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修改为《废物限制及废物处理法》,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辆,1996年提出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自实施以来,废物不断减少,循环利用率不断上升。从经济角度看,废物利用也取得了成功,目前废物利用年产值400亿欧元,就业人数达24万人;废物处理行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和就业发展动力。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既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也规范了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
(二)政府的经济支持和鼓励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是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用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节循环经济的有效杠杆,是美国联邦政府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美国联邦政府1978年出台的《能源税收法》,对购买太阳能和风能能源设备所付金额中头2000美元的30%和其后8000美元的20%,从当年须交纳的所得税中抵扣;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和潮汐的发电技术投资总额的25%,可以从当年的联邦所得税中抵扣。
被调查企业的规模,从职工人数上讲,日资和韩资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500人以下的企业分别占总数的75.2%和72.65%。从投资规模上看,投资规模在100万—1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占日资和韩资企业总数的45.6%和43.1%。相比而言,日资企业投资规模大于韩资企业,这一结果符合在中国投资的日本和韩国企业的总体情况,即韩国对华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122万美元)小于全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平均项目规模(191万美元),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193万美元)则高于平均水平。从企业类型看,日资企业以独资和合资两种类型为主,日资和韩资公司多占控股权,股权比重为50%以上的企业分别占总数86%和83.49%。
从产业结构讲,日本和韩国在华投资企业和其母公司均以制造业为主,比重分别为92.3%和78.6%。此外,有少量公司从事批发零售、仓储运输和其它行业。在制造业中,日资企业多从事电气机械和电子通讯设备生产(约占总数的22.1%),其次为纺织服装和皮革制品、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制品和精密仪器及办公机械;韩资企业多从事电气机械和电子通讯设备、纺织服装和皮革制品的生产,约占总数的32.79%和24.59%,其次为橡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和食品饮料等产品的生产。
投资主要因素及经营评价
日资和韩资企业对来华投资主要影响因素的评价基本相同(见表1),均认为潜在的生产规模、中国经济的稳定、政府办事效率及其公正性、中国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更为重要。此外,良好的基础设施、低廉的土地价格以及劳动力资源充足、素质高、工资成本较低等方面的条件,也是吸引日韩两国投资的影响因素。而对于矿产资源、跟随上下游企业到华投资、绕过贸易壁垒以及语言文化上的相近性等因素,企业并不十分看重。
表1影响日韩企业来华投资的因素
影响因素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潜在市场规模4.124.00
2.良好基础设施3.853.75
3.劳动力充足4.033.87
4.工资水平低3.143.57
5.人力资源素质高3.83.57
6.土地价格和租金便宜3.863.67
7.矿产资源1.91.77
8.跟随上游或下游企业2.382.17
9.当地企业的配套能力2.72.97
10.母国企业在华聚集成一定规模3.172.63
11.地理接近2.972.80
12.语言文化容易接受2.772.88
13.经济稳定4.223.97
14.吸引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4.184.02
15.政策透明度4.033.91
16.政府办事效率和公正性4.143.99
17.绕过贸易壁垒2.842.81
总体看来,日资和韩资企业对于在中国的经营情况基本满意,对降低经营成本的效果、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尤其对员工素质的评价较高。但是,日韩企业对其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评价不高,尚未达到其来华投资的预期目标。对于当地企业的配套能力,无论是人力资源水平、按时交货、还是产品质量,日资和韩资企业均较为满意,但对配套企业的技术能力的评价相对较低。
贸易与投资关系
日韩与中国之间的投资和贸易关系十分紧密。从总体情况看,日韩对华投资的发展趋势与双边贸易的变化走势是基本一致的。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9年中日贸易恢复增长,2000年取得高速发展,双边贸易的增长率达到25.7%。与此同时,日本对华投资也迅速回升,从前几年的负增长,转为2000年对华投资的协议金额和实际使用金额分别上升44.1%和8.1%,2001年对华实际投资增长则高达49%。中韩之间的贸易与投资也呈同步变化趋势,2000年恢复增长,2001年达到高速增长(双边贸易和实际投资额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3%和30.9%)。
企业问卷调查的结果,更为具体地反映出中国与日韩之间投资与贸易的关系,说明投资对贸易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日资和韩资在华公司的技术来源主要依靠其在国外的母公司提供(分别占79.4%和74.79%)。从出口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看,日资和韩资企业出口占销售收入一半以上的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69.9%和70%,而出口占销售收入90%以上的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49.5%和50.91%。
从产品的最终市场看,日资和韩资企业的出口市场均以投资方母国市场为主,分别有75.6%和64.17%的日资和韩资企业以本国市场为出口目标。而且,在日本企业中,产品返销本国市场的比例较高,返销占出口总额75%以上的日本企业,占被调查日资企业总数的48.9%。此外,对日资企业而言,美国、欧盟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亦十分重要,均有1/5以上的企业以上述国家和地区为出口市场;对韩资企业而言,除本国市场外,出口市场的重要程度依次为美国、日本和欧盟,且美国市场对韩国企业的重要程度大大高于日资企业。同时,日韩在华投资企业中公司内贸易十分普遍并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公司内贸易所占比重为75%以上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占39.2%和40%。
从产品出口的市场分布和公司内贸易的比重可以看出,日韩将机械、电子、通讯设备等一些产业的生产加工环节转至成本较低、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国大陆生产,产品又大规模返销投资来源国,通过这种公司内贸易和产业内贸易,日韩对华投资极大地促进了中日和中韩双边贸易的发展。例如,在被调查的日韩在华投资企业的产业结构中,投资于机械和电子通讯产业的企业所占比重大大高于其他行业,而在中日和中韩的双边贸易结构中,近几年机电产品也已经成为贸易额最大的商品。
从零部件来源看,日资和韩资企业均主要是本地采购和从母公司进口,本地采购零部件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89.9%和69.8%,从母公司进口零部件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73.7%和65.5%。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当地(包括本地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配套能力日益提高,能够部分满足投资方的需要;另一方面说明,日韩在华投资带动了其原材料和零部件大量对华出口。尤其是日资企业,有85.1%的被调查日资企业采取公司内(包括从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进口)采购零部件的方式。
日资和韩资企业的加工贸易出口在总出口中占有重要地位(86.6%的企业有加工贸易出口),分别有37.6%和35%的日资和韩资企业,其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90%以上。此外,在所有被调查企业中,83.8%的企业有加工贸易进口,这与日资和韩资企业对国外技术和零部件的依赖度较高有一定关系。
由于中国金融服务市场尚未完全开放,日韩在华企业的金融服务大多由中国本地金融机构提供,分别有90.4%和66.7%的被调查企业接受中资金融机构服务。此外,由于日本金融机构实力较强,在中国发展较快,有37.2%的被调查日资企业也享有日本在华金融机构服务。在运输服务方面,日韩绝大多数公司(分别有84.2%和74.36%的日韩被调查企业)由中国运输公司提供服务,说明中国运输公司的服务基本上能够满足外资公司在华投资正常运营的需要。
投资环境评价及展望
1.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日资和韩资在华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基本一致,总体评价是投资环境有较大幅度改善,仅对个别领域尚不满意,认为有所恶化(见表2)。对于市场条件,日韩企业的意见是:对基础设施、中国劳动力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普遍比较满意,认为当地企业的生产配套能力、服务配套能力和商业信誉有一定改善,但不明显。值得注意的是,有4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生产成本提高或略有提高。在制度性因素方面,日韩企业普遍认为有所改善,特别是在法律法规健全、政策透明度和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等方面,认为有明显改善的企业比重已达25%左右,平均值大多在3.5以上。在政策性因素方面,对不同的政策领域评价有所不同。其中,对于国民待遇、劳工政策、加工贸易管理方式、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等方面的政策较为满意。但对于政府对企业融资的限制、反垄断管制、跨境资金调度等政策,认为改善幅度不大。此外,韩资企业对税收之外的各种收费、日资企业对撤资管制有较多意见。比较而言,韩资企业对上述政策的评价普遍略低于日资企业。日韩在华企业对针对外资的鼓励性政策的实施效果有较多不满之处,除认为审批程序的简化和对外国投资的园区政策有较大改善外,多数企业希望在税收优惠、就业和培训资助、土地资金补贴、研发资助和融资资助等方面得到更多优惠或鼓励政策。在社会和文化因素方面,日韩投资企业均认为有所改善,特别是对外资的总体态度和当地企业对外资的态度上,平均值达3.5以上。总体来看,中国投资环境在近些年有明显改善,企业问卷调查中意见较为突出的跨境资金调拨和撤资管制等制度,也将随中国加入世贸和外汇管制的逐步放松而逐步得到解决。
表2对近年来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
市场条件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基础设施建设4.133.97
2.劳动力素质和效率3.813.69
3.当地企业的生产配套能力3.703.45
4.当地企业的服务配套能力3.693.56
5.商业信誉3.433.5
6.生产成本3.193.15
制度性因素
7.法律法规健全3.693.60
8.政府政策的透明度3.633.48
9.投资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3.453.39
10.投诉渠道及处理3.883.18
11.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3.633.65
政策性因素
12.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3.473.26
13.中央和地方的税制3.433.19
14.税收之外的各种收费3.282.93
15.政府对企业融资的限制3.433.11
16.跨境资金调度3.133.06
17.加工贸易管理方式3.313.3
18.劳工政策3.473.42
19.反垄断管制3.093.02
20.国民待遇3.583.62
21.撤资管制2.963.87
对外资的鼓励政策
22.税收优惠3.013.3
23.土地资金补贴2.572.64
24.就业培训资助2.832.85
25.研发资助2.812.59
26.融资资助33.02
27.简化审批3.63.38
28.对外国投资的园区政策3.353.51
社会和文化因素
29.对外资的总体态度3.833.74
30.工会对外资的态度3.363.27
31.当地企业对外资的态度3.593.49
2.影响企业对华投资的主要障碍作为输出国,日本和韩国国内均存在一些因素,影响日韩企业到中国投资的最终决策。首先,日韩企业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来自本国的社会压力。其主要来源是商界和地方政府,分别有62%和57.5%的日资企业承认有来自这两方面的压力;韩资企业中,更多的企业承认有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65.5%),其次是商界的压力(43.7%)。来自工会和媒体的压力对日韩投资企业相对较小。上述社会压力的存在,其原因是各团体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较为关注。其中,最主要的是税收问题,分别有63.9%和72.3%的日资和韩资被调查企业选择此项。此外,有1/3的日资企业认为就业与产业空洞化是备受关注的问题,相比之下,关注这两个问题的韩资企业比重较小(分别仅为11.82%和19.09%)。当然,不少企业也提出:投资国国内各利益集团对其它问题也较为关注,包括行业限制、政策多变、通货紧缩、销售渠道、市场前景、成本等因素。其次是制度性因素。日韩企业认为各自国内在信息服务、审批制度和融资环境等方面有较大改善;而在税收政策、政府援助的带动作用、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以及对技术输出的限制等方面,认为基本未变或略有改善的企业比重基本持平(见表3)。对投资输出方障碍的总体评价,也说明了日韩在华投资企业受到上述问题的困扰(见表4)。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都是税收政策和商界压力,其次为地方政府压力、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融资政策或审批制度等问题。双重征税和国内产业界对产业空洞化等问题的担心,是影响企业到海外投资的十分突出因素。在影响日韩在华投资的障碍中,许多问题是企业共同关心的(见表5)。例如,生产成本的提高,是日韩企业反映的出问题,选择此项的企业都超过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0%。其次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各种税收收费、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和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劳动力素质和效率等。随着中国加入世贸,政府政策透明度的提高和国民待遇的施行,中国的投资环境将不断改善,有些原有的吸引外资的优势将发生变化,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通过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控制生产成本快速上升并减少对外资不必要收费,都将是中国政府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表3对投资输出国的制度性因素评价
社会和文化因素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信息服务3.733.57
审批制度3.653.60
融资环境3.443.38
税收政策3.143.28
政府援助的带动作用3.143.25
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3.273.09
对技术输出的限制3.213.14
表4投资输出国影响未来对华投资的主要障碍
排序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税收政策税收政策
2商界压力商界压力
3审批制度融资环境
4地方政府压力审批制度
5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性措施地方政府压力
表5中国作为投资输入方障碍(多项选择)
排序日资企业韩资企业
1生产成本生产成本
2劳动力素质和效率税收之外的各种税费
3税收优惠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
4政府政策的透明度税收优惠
5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力素质和效率
6税收之外的各种税费政府政策的透明度
7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中央和地方的税制
3.未来在华投资取向尽管存在上述障碍,在征求日韩投资企业对未来在华投资取向的意见时,多数企业准备追加投资、进行利润再投资或新建投资企业(分别为70.8%和73.9%)。维持不变的日韩企业仅占被调查企业的28.9%和25.2%,只有极少数企业准备减少投资,但没有企业选择撤资。这说明,多数日资和韩资企业对在华投资的收益较为满意,并对在华企业的未来发展抱有信心。
4.对东北亚地区合作的态度对东北亚地区的合作问题,绝大多数被调查企业认为开展经济合作能够使投资更加便利,而且也符合全球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日资和韩资企业分别为99%和96.4%)。值得注意的是,有一部分被调查企业认为也需要各自关注本国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担心区域经济合作会对本国发展不利,或是对合作的成效表示疑虑,认为三国不可能在经济合作中达成协议(分别为19.56%和24.77%)。
对三国政府在促进相互投资中应采取哪些措施,日韩企业的看法基本一致。从企业选择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两国多数企业对中日韩三国间的经济合作寄予厚望,认为应就合作的长期目标和建立FTA(自由贸易协定)或EPA(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协定)的可能性积极开展研究,推动三国经济合作关系向实质性阶段发展。企业希望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机制,直接听取企业对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政策的意见;同时,企业希望在三国经济部长会议框架下,就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问题,协调政策和协商解决纠纷。这些都是能够使企业投资经营活动直接受益,或是有助于减少摩擦、改善投资环境的积极性建议。
中国在日韩投资
中国在日韩投资的企业数量少,主要集中在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行业,如运输服务和贸易代表处等。对于到海外投资,没有一家企业感受到来自中国国内的压力,输出方的障碍主要在于繁复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在日韩投资的企业经营现状,只有少部分企业比较满意,认为日本投资环境较为稳定,韩国投资环境略有改善。但有相当多中资企业认为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中国企业到日韩投资和扩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有些企业甚至已经或准备撤资。总体来讲,中国企业没有明显的所有权优势,在日韩投资经营成本较高,此外,体制和文化上的差异构成了海外企业赴日韩投资的主要障碍。这表现在:
日韩均为非移民国家,自我保护意识强,对外资有一定的排斥。没有为外资提供特殊优惠政策和服务,使企业产生强烈客居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外资企业事务,企业遇到问题难以找到投诉渠道,且无法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在行业准入方面,政府没有严格限制,但海外投资企业在日本很难得到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日本行业技术标准高,对外来企业的限制更多体现在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的资格认定上,且日本企业界有时会设立针对中国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和条件。二是外资企业难以融入当地社会,中方独资经营往往很难被接纳,成功的投资多需要与日方合作进行。三是日本税率过高(除47%的企业所得税外,若利润汇回,还需交纳20%的预提税,总税率达58%左右)。税负过重,影响投资效益,增加投资者的负担。四是自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事件之后,中资企业很难在日本银行融资贷款。五是银行外币存款被排除在存款保险范围之外,增加了海外投资者的风险。
对韩国投资,也遇到一些障碍。一是韩国人的商业习惯不规范、随意性大,影响其商业信誉;二是语言上的障碍,除大公司或商社外,使用英文在韩国企业界并不能畅通;三是投资企业和个人应交纳相当于年度工资9%的国民年会(养老金),退休或离开韩国后返还。但自1995年7月停止返还,给赴韩国工作的常驻人员造成较大损失。
签证问题是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短期商务访问办理签证要求文件多、时间长。中方常发给日韩人员一年多次往返签证,而中方赴韩人员虽有长期工作准证,每次回国前仍须到移民局申请再入境签证。手续繁杂给企业投资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推进器
绝大多数企业对三国政府就促进相互投资进行合作寄予较大希望,而且希望借此推动三国的经济合作关系向实质阶段发展。促进三国间相互投资的政策措施应从下列几方面入手:
一是三国政府应明确肯定三国间的经济合作,特别是相互投资对三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韩企业中均有一半企业承认来华投资受到来自本国地方政府和商界的压力,对税收上的损失和产业空洞化十分担心。但是,相互投资不仅是产业升级、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的需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促进区域内贸易的高速增长,成为三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为此,三国首脑均应在正式场合明确表态,对三国间相互投资给予肯定的评价,明确相互投资有利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以促进东北亚区域内相互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加强和完善投资促进政策。企业普遍反映,由于语言障碍和政治经济体制上存在明显差异,企业对投资所在国的政策、法规、投资环境了解较少。这一问题,在日韩在华的中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些企业到中国顺利地进行投资经营并获得预期的回报。中日韩三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均应建立便于企业浏览的投资信息平台,介绍三国的产业状况、招商信息、政策法规;同时,为准备到其他两国投资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