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合作新模式

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合作新模式

【摘要】中国知网推出的与学术期刊合作新模式在具体的出版方式和经营方式方面较原先合作模式具有较多的优点,符合学术期刊转型升级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文章在比较中国知网推出的与学术期刊合作的新旧模式的基础上,分析新合作模式的优点以及不足,提出新合作模式推行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 学术期刊 媒体融合 合作模式

一、新旧合作模式的比较

此次中国知网推出的合作模式较之前合作模式的差异主要在于出版方式和经营方式两个方面。新的出版方式全面支持传统学术期刊数字出版转型,新的经营方式契合了当前传统学术期刊对于订阅发行或开放获取等多样化的需求。

1.出版方式的区别

原合作模式中的数字出版即数字化出版,只是将印刷版的文献内容实现了数字化传播。新的出版方式在优先数字出版的基础上,提供了增强数字出版、协同研究全过程出版、数据出版等新型数字出版方式。增强数字出版即在传统文献中增加或链接各种必要的相关数据(或者有研究价值与应用价值的数据),形成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数字作品;支持科研项目的多项成果同时发表和分项注册,支持研究过程与结果的多媒体表达,有利于学术研究成果的可重复性和充分利用。协同研究全过程出版即对合作发表的文献,在作者姓名处采用链接附件的方式,详细记录每一作者在协同研究过程中的具体贡献和成果,可以替代传统学术论文的作者排名,有利于形成协同研究的科学化合作机制。数据出版即出版由观察、观测、监测、调查、实验等数据构成的研究成果。

2.经营方式的区别

原有的经营方式以数据库发行为主,个人读者采用流量计费方式下载。根据合作模式中有关著作权专有授权和非专有授权的不同约定,支付不同的著作权使用费。新的经营方式,根据付费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订阅型(下游用户付费)和开放获取(OA)型(上游作者付费),学术期刊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定位,明确经营方式,再选择相应的合作模式。在订阅型经营中,印刷和数字出版期刊均以收费方式发行,包括数字与印刷出版合作经营、数字出版总发行、数字出版与多渠道发行、多渠道转载发行。开放获取(OA)型经营是指网络期刊出版者通过开放获取(OA)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文免费下载的服务,并提供数据长期保存服务,分为OA合作出版和OA转载出版两种方式。

二、新合作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可以说,原有的数字出版合作模式只是涉及传播手段,这次中国知网推出新的数字出版方式,通过为传统学术期刊提供数字出版平台,支持传统学术期刊开展全面的、多角度的新型数字出版,有利于传统学术期刊的数字出版转型。

1.新合作模式的优势

新合作模式在原先合作模式的基础上为学术期刊的发展提供了更多选择,需要学术期刊明确自身出版方式和经营方式后,再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进行选择。无论哪种合作模式,中国知网作为数字出版平台和传播渠道,都将为学术期刊的数字出版转型和融合发展、为提升中国学术期刊的影响力,提供可持续的技术和机制保障。(1)符合国家利益。由于我国学术期刊发展相对滞后,重要的创新性科技成果的和检索使用等被国外著名出版机构所控制,已经形成了“两头在外”的被动局面。[2]一方面,在现有的科研评价体系下,国家投入大量科研经费所产生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其中大多数发表在国外,并需要支付较高的论文处理费;另一方面,国内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在使用这些成果时,还需要付费购买国外的版权或者数据库。这些重大的创新性科技成果是国家的战略性内容资源,不能长期依赖于国外,急需国内科研评价体系的转变,中国学术期刊也需迎头赶上,这关系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因此,以中国知网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数据库打造的大型学术平台符合国家利益,国家需要打造几个类似于爱思唯尔、施普林格的巨型学术出版集团,与国外的大型学术出版集团同台竞争,实现追赶和超越的目的,使中国从世界科技大国向世界科技强国加速迈进。(2)契合并有利于传统学术期刊转型升级的需求。学术期刊是科研文献的主要载体和平台,科技期刊的科学发展对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升中国科技文化国际交流的话语权以及推动中国科技出版产业发展转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的合作模式为学术期刊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市场定位、品牌建设与推广以及期刊的选题策划、组约稿等内容的强大的技术平台和数据支持,完全符合传统学术期刊全面升级转型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学术期刊选题策划与组约稿的有效性。新的合作模式是按照学术期刊编辑部需求研发的期刊选题策划系统、作者评价库、科研项目跟踪库、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能够有效分析国内外文献资源、科研热点与新的增长点、读者的个性化需求等,为学术期刊提供选题策划与组约稿的信息服务,有利于学术期刊实现选题策划的科学化,提高学术期刊组约稿的针对性和成功率,从技术上提升了学术期刊品牌建设与推广能力。(3)能够更好地为学术期刊作者服务。中国知网为学术期刊提供了数字出版等平台系统,为作者提供了研究成果查新系统、稿件内容新颖性分析系统、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即为作者提供了前瞻性质量把控的条件和手段;还提供了投稿、审稿、编发校等技术支持,而且通过作者实名注册,为各期刊文献作者免费开通作者论文集编辑系统及文献下载权限,并提供文献的引证来源和下载次数,向国内外作者、科研管理部门编辑部以及学术期刊等各类信息,增加了作者对中国知网和学术期刊的黏合度,符合期刊与作者的实际需求。

2.推行新合作模式的困境与不足及其原因

(1)当前中国社会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缺乏诚信,对于中国知网推行合作新模式具有阻碍作用。换言之,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缺失影响到中国知网的扩张。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前提,也是一个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石,它能够保障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段时间内,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不自觉地忽视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这反映在价值观念上就是工具理性的盛行及价值理性的缺失。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信任危机,如果缺乏契约精神的约束,就会导致社会运作效率的下降,社会运行成本会越来越高。当前的中国社会急需重构社会诚信体系,只有社会具有了公平合理的运行规则,且人人都遵守这一规则,社会才能平稳有序地运行。为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理事长朱邦芬教授曾在2016年11月举办的中国学术论坛上提出诚信建设问题。此前,一些商业数据库以较低的价格从学术期刊编辑部购买期刊的数字版权,再以极高的价格销售给高校图书馆,以致2016年北京大学等多数高校因其涨价太高而不得不声明暂停使用,这种行为不由地让学术期刊担忧未来的命运,一些商业数据库在市场条件下如此追求经济利益,如果未来商业数据库一家独大,撇开学术期刊编辑部,独自承担学术论文的采稿、审稿、出版、发行工作,那么学术期刊编辑部又何去何从?(2)原先的合作模式下,学术期刊负责内容生产和纸质期刊的出版发行,学术期刊的网络出版主要由各大商业数据库负责。学术期刊的全面转型升级发展,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资金和技术,才能形成一定的集群规模和集群效应,个别或者少量的学术期刊自身及其主办单位无法承担如此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必须依赖外在的社会资本大力参与。因此,新的合作模式符合“互联网+”时代对于学术期刊的发展要求。目前,国内大型商业数据库,比如万方数据、维普等参与学术期刊的数字出版,是以学术期刊将自己期刊的全部或者部分数字版权交由大型数据库为前提。[2]“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对于学术期刊来说不仅是学术期刊核心资产版权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部分。中国知网推行的新合作模式,对于学术论文首发出版采取DOI方式,推行学术期刊网络版出版,实现作者在网络版上发表文章,弱化了传统(纸质)学术期刊的地位,采用首发方式、论文录用数据库和编辑部共同盖章,这就将学术期刊编辑部筛选、的核心权利逐渐转移,商业数据库分享甚至分割了原本属于学术期刊编辑部的核心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学术期刊的核心利益。这就是数据库推行合作新模式的困境所在。

三、解决困境的路径

按照劳动分工理论,劳动分工的目的就是在同样的付出下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出,劳动分工适用于一切工作中,其优势已被普遍认知。[3]按照劳动分工理论,在新的合作模式下,传统学术期刊专门负责学术内容的生产,坚持“内容为王”的发展理念;作为技术平台的商业数据库,负责内容生产后的数字加工,坚持“技术为王”的发展理念,将学术内容加工成适合于消费者/用户需求的各级各类产品,甚至满足其个性化的需求;网络运营商坚持“渠道为王”的工作理念,将各级各类知识产品有效及时地推送到消费者/用户的手中,完成整个知识生产、消费的全过程。基于这种理念,以上三者之间应当是紧密合作的伙伴关系,按照一定的合同或者契约进行紧密合作,从而实现三方共赢,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三者之间的界限有些模糊,分工还不够明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目前面临的困境。

1.国家行为的支持和推动

虽然中国学术期刊出版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还缺少真正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群,距离期刊强国的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程。[4]因此,中国学术期刊的科学发展需要国家给予政策等层面的支持,打造与爱思唯尔、施普林格并驾齐驱的学术出版航母,是国家利益在期刊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实,国家有关部委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需要继续支持学术期刊的发展。为了改变我国学术期刊发展滞后于科学研究的状况,国家有关部委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国科技期刊发展的政策和办法,并不断加大支持的力度。例如,两年前,中国科协、财政部、教育部、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六部门共同实施了“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4]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学术期刊的科学发展。另外,在打造期刊强国的过程中,虽然以中国知网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编辑部有共同的目标——建设期刊强国,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又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学术期刊编辑部核心利益需要保护。政府作为裁判员,代表国家利益,应当有一个具体部门关注和协调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编辑部之间的合作及其矛盾,在商业数据库和学术期刊之间寻找平衡,一旦发现商业数据库有侵害学术期刊利益或者学术期刊有不配合学术共同体发展的情况,应当予以协调和制止。这样才能使双方消除顾虑,联合一致、携手合作,推动中国学术期刊“走出去”,促进学术期刊的科学发展,实现学术出版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2.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之间形成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

大型商业数据库尽量不做危害内容提供商或学术期刊核心利益的事情。预出版、优先出版、网络首发,尤其是中国学术期刊的网络出版,已经分享甚至剥夺了学术期刊的内容资源、作者资源和审稿专家资源等核心利益。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商业数据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本身没有错,但是如果分享、剥夺了学术期刊的核心利益,压制或者限定学术期刊合理的经济利益,则是不合适的。若此,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的合作将是非共赢模式,长此以往将导致两败俱伤,所以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理事长蒋重跃曾在2016年11月举办的中国学术论坛上提出“在学术期刊对于数据库了解不多的情况下,数据库对期刊不要步步紧逼”的观点。如果任由商业数据库不加限制地发展,那么可以想象,其商业发展首先必然是从挤压和剥夺学术期刊的核心利益和经济利益开始的。虽然学术期刊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国内数量众多的学术期刊的现状,正如曼瑟尔•奥尔森所言,集体行动的困境导致集体行动的非理性结果。[5]这会严重影响质量。其次,如果任由商业数据库不加限制地发展,商业数据库在成功绕开学术期刊之后,就会从作者身上赚钱,那将会严重影响质量。最后,商业数据库也很可能像国外学术期刊一样,发生用高昂的定价把普通科研工作者拒之门外的情况。所以,商业数据库可以发展,但是具有公益性学术把关人的学术期刊的核心利益和合理的经济利益一定不能损害。在新的合作模式下,学术期刊与以中国知网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数据库本着诚信原则和契约精神,在合理、明确、透明的利益分享机制下携手,既有利于国家利益的实现,又有利于商业数据库与学术期刊的长期合作。

作者:芮海田 王佳 赵文义 单位:长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