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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管理全文(5篇)

电子税务管理

第1篇:电子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税收监管;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网上交易成功,从此电子商务发展异军突起,该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改变了原有商业生态格局,已晋升为支撑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在蓬勃发展的同时,电子商务创造了巨大的税源,但遗憾的是,电子商务至今并未纳入税收征管体系,由此造成我国税收大量流失,税收不公平等实际问题。因此,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维护税收公平,促进其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此提出构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的对策,多角度对平台进行可行性分析,探讨平台的重要意义,提出补充性建议。

(二)研究目的

在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以C2C为主的中小电子商务逐渐成熟的趋势下,基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导致电子商务成为纳税盲区的现状,提出构建附属于税务局的专控电子商务交易流量的数据收集、存储平台。该平台以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所依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突破口,通过加强税务部门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对从支付平台获取的电子商务货款交易数据进行整理、储存,达到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监控、督促的目的,同时为税务局的税务稽查提供可靠数据,从而实现从源泉上对以C2C为主的电子商务进行纳税控制,旨在实现税收公平,有效防控税收流失。

(三)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快递,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兴起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虚拟无形的互联网络销售方式使电子商务成为纳税的真空地带[]。信息收集平台恰恰做到了对电子商务资金流向进行监管,对实现以C2C为主电子商务税款的征收及税收公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首先,建立依附于税务局的信息收集平台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理论依据。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一直引起各专家学者的热议,但并没有具体提出该情势下的可行性方案,该平台的建立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理论创新。其次,利用信息收集平台实现了线上监管,线下征收的虚实结合,有利于我国税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实践意义。C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快速发展给我国财政提供了广大的税源,而由于对C2C电子商务很难控制而使电子商务税收仍处于空白状态,造成了税款大量流失。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信息收集平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1)有利于对电子商务交易信息进行监控。信息收集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取商家销量信息,有利于税务局及时、准确地对C2C电子商务实时监控,掌握商家交易情况。(2)为税务局后期税务稽查提供便利。税务管理数据平台对电子商务货款资金流向数据进行存储,使税务局在后期税务稽查中有据可循。(3)有利于提高电子商务纳税人纳税意识。税务管理数据平台的监督作用将提醒电子商务纳税人及时承担纳税义务,缴纳税款,提高C2C电子商务纳税意识;大规模的征纳活动有利于宣传税法知识,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4)该平台有利于挽回国家税收流失。平台的建立有利于挽回国家税款的流失,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国家财政利益;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维护税法尊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日臻成熟,新型商业模式广受大众欢迎,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给我国带来巨大税源,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是未来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各界专家学者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相关问题见地不一。1.创建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扣代缴机制。2014年李建英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本身进行分析,提倡从电子商务资金流出发,从源头对电子商务进行控制,这一模式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扣代缴。朱军则提出在收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佣金和费用的基础上,建立个体电子申报与交易平台代扣代缴制度。2.建立交易信息收集整合体系。2013年王肖肖从税收信息化水平出发,指出电子商务交易范围涉及全国范围,而目前我国各地区现有的税务化信息系统技术水平不高,各地间税务信息系统自成一体,大量数据不能及时共享,信息交流不畅,因此信息化将是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解决方式之一。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沈家文在分析提升税收管理效率的国际经验时提出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税务方面的应用,加强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使用技术,促进税务管理的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行政体制改革研究部主任胡仙芝也认为在税收管理中充分应用数据整合将是我国未来征税技术手段的变革趋势。3.组建电子商务税务管理部门和团队。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敬教授提出在面对税负失衡,税收流失规模大,税务监管力度不够等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时,可以组建电子商务税务管理部门和团队。厦门大学侯莎提出税务机关应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通过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及相关第三方平台等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也应适时建立一支专门能够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和执行的税务队伍,依法履行国家征税权力。

(二)国外研究现状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广泛运用,电子商务为人类社会带来深刻变革,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创造巨大税源,也对各国现行税收制度带来挑战。在研究中,国外大量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对电子商务纳税问题进行了研究。经济学家Friedman表示,互联网本身具有的虚拟性和流动性的特点使任何政府想依靠一己之力对互联网进行管制难度都很大。StevenR.Salbu博士表示,电子商务的模糊性和复杂性让人头疼,对电子商务制定监管制度的道路不会一马平川。NagyK.Hanna则认为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把ICT与税务信息结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税务信息化。而他的观点深受各界专家学者的认可。

(三)国内外研究评析

通过对上述相关文献的搜索和整理,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讨论对电子商务与税收关系的文献,大多都肯定了对电子商务实施税收征管的必要性,并从如何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的角度进行探索。国外学者多推崇将互联网技术与税务信息化技术应用相结合来实现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国内学者则在第三方支持、以信息流控税、专业团队的组建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考虑,以上理论观点在信息安全、操作成本及效率等问题上缺乏可行性。基于上述现状研究分析,提出构建隶属税务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数据收集平台,将电子商务交易数据进行收集整合,旨在安全高效地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信息化支持。

三、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可行性分析

(一)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体系成为必然趋势

当下,是否对电子商务征收税款仍众说纷纭。对于一小部分对电子商务征收税款持反对态度的专家学者,他们以美国为依据,认为中国应同美国一样对网上支付予以免税,推动经济增长,但笔者认为,美国以所得税为税收的主要来源,电子商务税款对美国的税收收入影响不大,现阶段,我国以流转税为主要的税收来源,在电子商务流转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流转税额,对我国税收收入有较大影响,另外,对电子商务征收税款是一种维护税收公平的表现,不能因电子商务交易形式的特殊性而回避税收问题。就现阶段总体来看,无论是舆论方向还是现实状况都在说明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然性。

(二)大数据的发展为税务监控提供可能

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大数据,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正是大数据的发展造就了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的融合。电子商务数据平台正是大数据环境下的税务与信息结合的产物。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流水数据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

电子商务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货款的交易与结算,通过掌控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数据流,获取商家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对电子商务交易信息进行有效存储,整理及格式转换,通过再次的只能匹配,完成信息与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系统的智能对接,实现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有效控制。

(四)当前税收法律制度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提供保障

尽管现今还没有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制度,但从现有法律制度来看,现行税法应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不能因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性而不征或者免征税款。以现有税收法律制度为依据,电子商务应承担并执行必要的纳税义务。

(五)在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方面是对金税三期系统的补充

现今税务机关施行信息一体化税收征管体系,在金税三期系统中记录各纳税个体的税收征管情况,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将电子商务数据进行有效处理,经过格式转换及智能匹配,将电子商务纳入金税三期系统中,使电子商务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同传统税收在征管方式上保持一致。

四、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数据平台基本架构及分析

①为网上交易消费者。消费者从购物平台上挑选商品并下单,是整个链条的开端。②为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存储消费者所交货款,确保消费者资金安全。③为电子商务商家。电子商务商家是在购物平台上开设店铺销售货物的纳税人。④为电子商务数据管理平台。电子商务数据管理平台用于收集整理存储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是连接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商务支付平台的枢纽。⑤为金税三期系统。金税三期系统是隶属于税务局的当下纳税人税务处理的通用系统。⑥为税务局。税务局是掌控④电子商务数据管理平台和⑤金税三期系统的机关。

(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数据平台功能分析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平台以国家政治权利为依托,由各地区税务部门直接操控,在互联网迅猛发展及大数据背景下,平台利用电子信息技术,集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存储功能于一体,其中以平台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功能为核心,以信息存储为辅助。平台对来自各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大量的电子商务交易流水数据进行收集,通过平台内部智能处理,将信息进行整合,格式转换后与金税三期系统进行智能对接,另外平台拥有自己内部巨大的数据库系统,作为电子商务线上虚拟档案,用于存储整理后的电子商务税务数据,以备后续税务稽查调用。在实际中,消费者在网上选购商品,经过下单,商品邮寄,收到商品,网上确认收货的一系列完整过程。事实上,只有消费者在网上确认收货后,价款才会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至商家账户中,实现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如果期间由于质量等其他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则货款不能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至商家账户,也就无法构成销售货物的完整过程,不能确认为商家收入。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正是以货款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商家账户为确认依据,即一旦在电子商务交易链条中货款进入商家账户则此次交易数据会立刻被加密传输至电子商务税务管理数据平台中,经过信息整理与智能匹配,录入平台中的商家交易信息库中,商家每一条交易记录都会经历如上过程,待纳税申报日,平台会将每个商家信息处理后进行格式转换传至金税三期系统。电子商务商家可同其他传统纳税人一样到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也可网上自助办理税务相关业务。例如,某经营服装销售的网店商家甲,在开业时已到⑥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本月共完成150笔交易,且每笔交易都会经历如下过程:①消费者在网上选购商品并下单,同时消费者所付货款进入②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商家接到消费者订单后开始发货,①消费者收到商品后网上确认收货,②电子商务支付平台中消费者货款在消费者确认收货时进入③为电子商务商家账户。这150笔交易流水都会通过加密传输至④电子商务数据管理平台,平台自动汇总甲本月150笔交易的销售总额,在纳税申报日前,平台会将甲的销售总额及其相关的其他有用数据传输至⑤为金税三期系统中甲的账户里,甲可利用金税三期系统网上自行申报纳税,也可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报税业务。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现行税收法律制度虽从宏观上大体适用于电子商务,但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存在无法补足的缺点,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可从现今覆盖面最广的增值税税种开始,逐步向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扩展,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制度。

(二)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

各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提高电子商务准入门槛,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氛围,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提高网上交易水平,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便利条件。

(三)通过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宣传力度提高网上交易双方的纳税意识

积极宣传税收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基本特性,强调税收公平性,使广大电子商务纳税人意识到电子商务同传统产业一样,同样具有纳税义务,纠正电子商务可以不进入税收征管体系的错误认识,提高电子商务纳税人纳税意识,从而使电子商务纳税人自觉纳税。

(四)加强税务机关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与联系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平台作为信息处理中心而存在,真正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数据来源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交易流水数据,数据能否获取,数据真实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配合。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取交易数据应以国家政治权利为依据,加强税务机关与支付平台的联系,使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支柱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建英,谢思博,李婷婷.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J].南方期刊,2014,(4)

[2]张敬.浅议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构建[J].税务研究,2015,(3)

[3]李叶华,国外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综述[J].财经界,2015,(2)

[4]王文清,王鲁宁.“互联网+”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国际借鉴与制度改革[J].税收经济研究,2015,(2)

[5]范伟红,刘霞.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流程创新探索[J].财会月刊,2015,(9)

[6]张中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体系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5,(11)

[7]李汉,马竹.我国B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6,(7)

[8]杨小倩.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对策探讨[J].对外经贸,2016,(2)

第2篇:电子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应对策略

在世界范围内,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有着比较大的分歧。就主流趋势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典型的免税制策略,主张不对附加税进行征收,避免了对网络贸易的干预,也使得网络贸易的发展不受局限;另一种是以欧盟为典型的扩大税制策略,认为网络贸易是未来经济趋势的必然发展,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履行纳税的义务,并要强化原有税种的征税范围。我国应该充分结合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视税收管理制度,并创建电子信息形式下的税收新模式。

一、电子商务的特点

(一)交易主体、活动和商品的虚拟性。

在电子商务中,整个交易体系完全建立在虚拟的市场之中,在这一类市场中没有具体的销售人员、商场等名词概念,企业只需通过自己的商务网站就能够与消费者完成对接,实现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传统的税收机构无法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管理,这就使得我国的税收制度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同时,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所设的办事机构与分支机构逐年减少,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网络贸易的交易数额急剧上升,这就加大了区域税收的差异化,对整个国税以及地税的收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在整个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趋势下来看,源于本国的非个人企业将会实现收入的急剧增加,但对于其相关所得税的认定将会更加困难。此外,大量的实体商品被网络化,比如电影、音乐、电子图书等。随着这些数字化的商品不断增多,相应的税收拟定也就越来越棘手。而相较于传统的商品,数字商品通过下载、订购等方式进行交易,更具传播性和推广性。在这样的虚拟特征下,使得我国税率及税种的认定更加边缘化、模糊化。

(二)电子商务活动的全球性和开放性。

电子商务活动的全球性和开放性表现在数字商品在国界上并无本质区别,交易的整个过程都处于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模式中。如网络中的音乐、书籍、软件、游戏等都可以直接越过海关进行交易和消费,而在交易中产生的费用则是通过网银结算。因此,电子商务的活动具有全球性,并且交易程序更为自由。而在传统的贸易体系中,本身就没有了海关的安检,关税就无法独立作为一门征收税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电子商务与征税方的潜在冲突。对此,以欧盟为代表的主张扩大税收的派别提出了将电子商务作为劳务税征收的观点,通过对劳务税的征收规避纳税义务方逃税的行为,使得税源由高向低流动,有效减少了各国财政的损失。

(三)电子商务活动的隐蔽性。

在计算机的账户中,同一台计算机的IP地址能够动态分配,因此可以拥有不同的网络地址。而不同的电脑也能够在动态的分配中拥有相同的网络地址,这就使得各用户之间可以利用匿名信箱以及匿名昵称等掩藏网络地址、邮箱地址、ID身份等网络信息。在实际的纳税中,所针对的纳税对象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中被模糊化了。纳税人及纳税地无法确定,使得纳税工作开展更为艰难。在对外贸易中,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遮掩了用户的真实信息,交易的发生时间和输出地点也变得更加灵活,纳税体系中的关口税也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再加上纳税人本身所采用的授权、加密等保护手段,使得交易信息不断被掩藏,导致传统的税收稽查和管理失去了追踪审查的凭证。

(四)电子商务活动的流动性。

在电子商务的具体活动中还有着流动性的特征,只需要在一个交易主体的前提下(比如手机、电脑),就能够灵活地开展网络贸易活动。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手机、笔记本等数码产品的普及,使国家的互联网体系更加完善。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些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网络贸易的发展,并赋予了电子商务灵活操作的流动性特征。传统的税收制度在进行纳税地登记时,由于无法准确把握网络交易位置,使得货款来源和货源途径的查清也更为困难,无形中增强了对我国税收体系的冲击。

二、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管理制度的挑战

(一)税源流失问题。

电子商务本身快速发展使税务管理部门在应对策略上缺乏了及时的研究,更缺少了系统规范的制度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约束,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税源流失问题,尤其表现在消费税、海关征收税以及增值税的流失。电子商务在其自身的交易活动中会不断缩小各交易主体在区域上的差距,从而大幅提升了跨国交易的数额,这就逐渐变化了商务交易的形式。当企业中的交易形式转变为个人消费与企业的分散交易时,就加大了对进口商品征收劳务税的难度,导致商品税源不断流出。

(二)应税行为和所得无法界定。

在网络贸易销售活动中,商品本身的性质受数字化的影响,在界定时缺乏一定的标准和依据,而商品交易的性质直接决定税收政策在商品中的运用。对网络交易活动中所存在的信息供给行为,如邮箱免费提供、软件免费下载等服务,这些信息服务是否应该纳入征税行列,就成了我国传统税收政策中所含混不清的因素。根据现有税法明确规定,货物抵债、赠送、以物换物等行为都应该被认定为“销售”,并要进行有关应税。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却没有对网络商品的性质做出有效判别,导致无法有效实现依法征税。

(三)导致税收管辖权出现问题。

税收的管辖权是政府对个人纳税实施管辖的权利,明确税款征收与管理的分工职责,能够填补管理上的漏洞,使征税机构的功能得到有效的彰显。在目前,各国政府以属人与属地两种原则将税收的管理权限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居民管辖权,而另一种是来源地管辖权。在现行的税法政策中,又利用居住地、常设机构等概念将纳税人的活动联结起来,同时以此执行税收的实际管辖。但在网络贸易活动中,因为其虚拟的性质使常设机构的概念变得非常模糊。企业在活动的过程中只要通过网站的设立就可获得收入来源,其经营活动摆脱了固定营业场所,变得更加灵活。这也就使得税收管辖部门在进行税收的有关管理时,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四)税务稽查弱化。

税务机关要进行稽查征管,就必须要先了解纳税人实际情况,并掌握应税事实的证据和信息,以此作为税务机关稽查税务数据的有效依据。从目前各国的税制结构上看,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以流转税为税务主体,而发达国家则是以所得税为税务主体。电子商务税务纳收的有效执行,对发达国家的影响较小,但却对发展中国家的整个税务结构起到了巨大的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我国整个税务稽查体系受到了严峻考验。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税收管理制度应对策略

(一)构建电子商务税收优惠制度。

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利益,在电子商务活动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给予实时征税优惠政策。网络商品的税率要小于实际商品税率,以此保障我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并不断将生产型的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而在所得税方面,应该实行产业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并解除在工资扣除以及投资抵免上的限制,使企业的税收制度更为合理。

(二)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电子商务税务登记的主要功能在于对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纳税人身份进行判别,并依法实施税务管辖权。纳税人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之前,必须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交相关的电子邮箱、EDI代码、企业网址、服务器地址、支付方式以及清算银行等具体的资料。而税务管理机构应该对纳税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和记录,并要求电子商务纳税人将登记号码长期展示在网站中。另外,还要对纳税人数字信息加以确定,保证纳税人真实身份,以便于纳税部门有效管理。

(三)加强税收协调。

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全球性决定了其在国际税收问题中的作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跨国偷税、漏税、逃税等方面。要有效解决电子商务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各国之间税收的协调合作,进行税收信息交流,并积极参与国际征税稽查。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全球性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为国家利益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加强对数字化商品的分类和界定。

数字化商品的性质模糊是制约我国税法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必须加强对数字化商品的有效分类和界定。首先,要规范消费者的网络消费行为,杜绝产品复制;其次,对于网络中的信息服务,要将其视为劳务性交易活动。而电子商务中相关合同、订单等需要有效的销售凭证;最后,税务机关还应加强税收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掌握各电子销售的特点,并对电子订单、电子支付等网络手段实施有效监控,最大化适应网络信息环境下的税收管理需求。

四、结语

电子商务是经济全球化发展下的产物,也是未来商品交易形式的趋势走向。对电子商务中税收管理进行研究,有利于保护我国税收经济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税法管理需要立足于基本国情,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邢丘丹,史国丽.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制度的冲击与对策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5.

[2]张中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体系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5.11.

[3]易竞.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探究[J].智富时代,2015.12.

第3篇:电子税务管理范文

电力物资管理现状

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在电力物资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中分为很多管理分支,但各分支之间存在很多重合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将数据输入进物资管理系统后,在集成端口阶段就会对数据进行一系列管理,而且管理不能实现同步,一旦数据出现错误,将极大降低信息的管理效率,信息在传递时的速度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从而影响物资的正常流通,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益,对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下,电力行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电力工程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硬性标准虽然在不断提升,但与之配套的管理机制却仍停留在过去,导致电力物资的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滞后问题,管理工作水平良莠不齐,严重损害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此,电力企业必须要重视对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使软性要求与硬性标准相符,提升电力物资管理效率。数据统计时间过长。数据的统计是电力物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传输中的数据进行盘点、统计,以此获得数据的真实情况,为电力企业各项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因此保障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但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在对数据进行统计时需要的时间过长,统计人员的工作强度较大、效率较低,并且很容易出现误操作,这对于电力企业而言,不仅电力物资的管理工作难以开展,更会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电子商务在电力物资管理中运用的可行性

提升电力物资管理效率。将电子商务运用于电力物资管理工作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企业物资管理效率提升。对于电力企业而言,依托电子商务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等相应优势,可以方便电力物资企业在短周期内完成相关合同,同时更为妥善地处理好资金运转。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借助于电商平台还可以进一步保障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电力物资管理水平。将电子商务运用于电力物资管理工作中,实际上是突破了传统电力物资管理模式的局限与束缚,电力企业凭借电商技术,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构建自身市场,并与供应商逐步形成良好且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供应渠道的可靠性;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电力企业物资供应的有效性与实效性,进而提高电力物资管理水平。提升员工队伍职业素养。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仍然是制约企业物资管理发展的主要因素,加之企业对员工培训投入力度不足,也使一些管理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对此,将电子商务运用于电力物资管理工作中,可以为企业员工发展提供有利契机,通过带动员工能力提升及个人发展,并基于电力物资管理发展趋势,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有助于通过提高物资管理工作来带动企业效益。

电子商务在电力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第4篇:电子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全过程审计模式;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建议

1全过程审计模式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全过程审计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项目管理审计。项目管理审计指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审计的计划范畴之内,形成一个特定的审计项目并实施全过程的审计模式。比如我国的一些大、中型规模的水利水电项目都采用该审计模式。第二,过程参与式的审计模式。该模式指的是由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到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过程中,实现水利水电管理工作的日常化,这样的模式比较适合于一些小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中。

2全过程审计模式在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中的应用

全过程审计模式在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主要包括计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物资采购中的合同管理、物资验收、仓储、清查管理、废旧物资处理(国家已纳入三重一大)工作等。

2.1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的全过程审计模式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单位中该年度内对采购计划的编写、批复以及列入采购计划内的设备和所购入的材料明细,审计主要包括对这些计划内的项目是否符合水利水电设计和建设的文件要求,是否能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的整体进度和要求,是否存在由于人为因素导致工程项目超支或者招投标规避现象的产生,是否存在该年度内计划外的自行采购项目等方面。

2.2招标采购管理

要想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物资材料的招标采购管理,首先要以采购部门为出发点,通过“谁经手、谁负责、谁审批”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一套岗位责任制度,提高采购部门工作人员对采购物资的重视程度。同时,对完成采购的物资在管理的过程中严格实行水利水电企业内部下发的相关招标采购的管理办法,严把招标质量关,规范招标管理程序,积极采用多元化的招标投标方式,确保采购到最优质的物资,在招标采购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以及公开的原则,并在同样价格和同样服务的基础上选择出性价比较高的工程物资。

2.3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物资的供货商是否具备一定的签约资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检查和落实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是否授权签订或者存在超权签订合同情况。(2)在合同内容方面是否违背了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关键要素和内容是否完整与合理,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是否明确与清晰,中标前后的内容是否存在不一致,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是否合理与合规。(3)如果存在合同变更的情况还要审查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以变更合同为借口规避招标现象的出现。比如:涉及到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的技术服务类合同的变更一般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报批或者备案。(4)对于合同的变更是否已经及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5)合同的解除是否严格遵照相关程序进行,及时检查是否依然存在没有完全处理好的合同纠纷,如果合同主体的一方要求单方面中止合同,是否已经完成或者实现了合同中止带来的违约和索赔事项。

2.4物资的验收、仓储和清查管理

物资的验收、仓储和清查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到场的货物时履行了相关的验收手续,到货的物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到货验收现场签证资料是否准确真实和规范。相关物资进场试验检测材料是否有及时归档以及物资的入库、审批、签字等程序是否真实和完整。(2)对物资的出入库信息是否已经及时录入到相关的信息平台中,物资的标示牌、存储的条件、环境和摆放的方式是否遵循了相关要求,有没有定期对相关的物资进行保养和维护,对于一些危险和毒害性较高的物资存放地点是否遵守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3)全过程审计模式还需要检查工程物资是否已经按照相关的盘点制度进行了盘点,记录是否完整。账与账、账与卡、账与物之间是否相符、有没有报废、积压或者是损失和浪费的情况,物资的盘盈盘亏是否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4)废旧物资的管理审计主要包括对废旧物资鉴定是否规范与合理,是否及时对其进行了回收,已经回收了的物资是否抵减了工程的成本,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台账体系,废旧物资的存放地点是否合理有序,是否采取了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此来避免造成损失。

2.5废旧物资的处理

废旧物资的处理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废旧物资的处理呈现是否符合相关的鉴定程序;水利水电工程产生的余料与废旧物资是否得到了及时的回收;回收产生的收入是否及时冲减了工程投资;对于废旧物资的台账建立是否遵循了准确性的原则;对存放的废旧物资是否进行了适当的防护,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全过程审计模式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的建议

3.1重视机构建设,发挥协同力量

水利水电管理工作作为整个水利水电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的。一方面,通过不断引进复合型的人才,加强和重视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的机构建设,进而提升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在水利水电项目中的层次和水平。另一方面,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业务的特性,还需要各参建单位在不同的环节做好相关的沟通和协同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协同与配合,保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能按约定的日期交付和使用。

3.2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技能培训

全过程审计模式在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还必须具备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各参建单位也要分析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工程物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物资的计划、采购、仓储以及保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3]。而各参建单位也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些制度的要求和精神,并严格遵照这些制度和标准来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应对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短缺现象,各参建单位可以采取“以师带徒”的形式展开相关的培训工作,通过全方位的业务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的地方不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切实提升工程物资管理工作的风险控制能力。

4结语

第5篇:电子税务管理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物资管理;合同管理

1概述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各部门和环节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1.1审计的目的和意义

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所涉及物资种类多、数量大、资金多、流程环节多,管理的跨度和难度都比较大。通过全过程专项工程物资审计可以改善物资供应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降低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

1.2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验收与仓储、废旧物资管理和物资档案等多个环节。

1.3审计模式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审计模式有2种:①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指有重点、有目的地将某物资管理部门、环节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为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大、中型规模的组织适合采用该模式。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监督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或者部分重要过程,实现物资管理审计的日常化。小规模组织可以采用该模式。

2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主要内容

2.1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当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批复情况,采购计划所列设备、材料明细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建设计划,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现象;是否存在年度计划外自行采购项目等。

2.2招标采购管理

招标采购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招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采用邀请招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检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是否明确、完整、规范;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3合同管理

2.3.1合同规范性

合同规范性管理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货商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合规,检查签订合同情况,有无授权签订合同或超权限的情况等。

2.3.2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有悖于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关键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是否合理、合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约定清晰,前后内容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合同中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合规。

2.3.3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方面主要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以合同变更形式规避招标的现象;施工及技术服务类合同的重大变更及一般变更是否及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合同变更是否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检查合同终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检查合同解除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未处理完的合同纠纷;检查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是否已经达成并履行了违约、索赔等事项。

2.3.4合同结算

合同变更方面主要审查实际到货数量、品种、规格等与采购合同、发票、运单是否相符,验收记录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运输物资途中损耗是否合理;设备材料验收是否按规定进行质检,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有无取得供货商合格的检验证明,合同中是否规定了必要的质保内容等多方面问题。

2.4物资验收、仓储管理

2.4.1物资验收

物资验收与仓储主要审查到货是否履行验收手续,验收手续是否规范,到货物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检查到货验收现场签证资料是否准确、真实、完备;检查设备、材料相关出厂、进场试验检测材料是否及时归档;检查工程物资验收、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签字是否完整。

2.4.2物资仓储

物资出、入库是否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更新物资台账;物资标示牌是否清晰、完整,更新及时;物资是否按其储存要求的环境和摆放方式进行存放,并定期保养、维护;危险品、毒害品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统一存放在危险品库等。

2.4.3物资清查盘点

检查是否建立工程物资盘点制度并定期实施物资盘点,盘点记录是否完整,账、卡、物是否相符(每年2次);有无报废积压,损失浪费的情况;物资盘盈、盘亏物资的批准程序是否规范,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等问题。

2.5废旧物资管理

废旧物资管理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废旧物资鉴定程序是否完整、规范;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是否及时回收;物资回收是否作价冲减工程投资;废旧物资台账的建立是否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废旧物资有无存放,是否进行了适当防护,以避免损失。

3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的建议

3.1重视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机构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管理方的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物资机构建设,通过引进人才,提高待遇,提升物资管理团队的层次和水平。

3.2充分发挥有关各方协同力量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业务特点,需要各参建单位在各个环节做好沟通协调。通过有效协同配合、科学管理,保证工程保质保量如期竣工投产。

3.3加强物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贯彻落实

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各项物资管理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各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项目特点,制订各种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计划、采购、仓储、合同等业务管理。此外,有关项目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些制度和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标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物资工作合规、有序进行。

3.4开展物资管理队伍的技能培训

为应对物资专业人员短缺现状,各单位可采取“师带徒”现场培训、专题讨论、专业资格考试等方式开展培训。通过物资管理的全流程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时发现不足,吸取教训,提高物资管理队伍技能和风险控制能力。

3.5提高物资管理的全程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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