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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价值的含义精选(九篇)

资金价值的含义

第1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内含利率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来实现“融资”的重要手段,因其不受银行贷款规模及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约束而受到国内企业的关注。依据我国的《租赁》准则,基于租赁内含利率出发的定义法和应收融资租赁款下的倒挤法两种方法得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由于计算租赁内含利率时已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因素,为避免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高估,在基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下的倒挤法中应将其未实现融资收益反向调低,将其调整为与定义法下的数量保持一致。此举虽然使调整后的结果一致,但引发矛盾的《租赁》准则定义却未被有效解决。

会计理论界对上述问题均提出改进建议,李洁慧(2009)指出,基于法律视角不应将初始直接费用纳入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债权”范畴;丁艳平(2013)基于财务管理的视角,依托货币时间价值、会计谨慎性,指出租赁内含利率不应该包含初始直接费用;苏婉婉(2014)基于会计日常处理实务视角,认为应将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调整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实现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公允披露。本文致力于剖析初始直接费用处理的问题根源,统筹分析,进一步总结归纳出应基于重要性、数量金额重大性原则进行资本化与费用化两条处理思路,来实现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公允披露。

一、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问题根源剖析

融资租赁出租人视角的核算涉及最低租赁收款额(A)、初始直接费用(D)、应收融资租赁款(A+D)、租赁内含利率(C)、未实现融资收益(E)、未担保余值(B)、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等定义。根据《租赁》准则,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在最低租赁收款额(A)的基础上,租赁准则又进一步定义了“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即:

现值(A+B)=F+D (1)

《租赁》准则同时定x出租人的租赁投资净额――未实现融资收益,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即:

E=A+B+D-现值(A+B+D) (2)

由于“初始直接费用”大多采用现款直接支付方式,故其现值、终值大多情况下保持一致。即:

E=A+B-现值(A+B) (3)

同时,由“租赁内含利率”进一步得:

E=A+B-(F+D) (4)

根据《租赁》准则的定义,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财务处理》,列示出运用倒挤法下的会计处理,即: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A+D)”“未担保余值(B)”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D)”“未实现融资收益(E)”科目。

依据借贷双方相等原则,得:

E=A+B-F (5)

等式(4)(5)分别是基于定义法、倒挤法计算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却得出相矛盾的结果,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反向调整步骤,未能解决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现存问题。矛盾产生的根源便在于对“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方法上――究竟其应被资本化,视为租赁资产投资收益的部分,还是应该将其费用化,当期或递延分摊计入损益呢?

二、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处理的两种思路

(一)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视为融资租赁投资部分本金

基于《租赁》准则中“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融资租赁业务中的部分投资原始本金,并预计很有可能收到“A+B”的未来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是站在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上考虑到投资的本金(F+D)和未来的收益回报(A+B),应该为二者之差,即公式(4)。

由“租赁内含利率”进一步得:

E=A+B-现值(A+B) (3)

基于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投资部分本金的思路,则“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原准则定义便与“租赁内含利率”的出发点相悖,应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和以及其现值之和的差额,即公式(3)。

同时,长期应收款原义为未来收到的“债权性”款项。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仅能收到的款项应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其中已包含“初始直接费用”的本金及其租赁届满的收益部分)。因而,“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定义与“租赁内含利率”的出发点也相悖,应与“最低租赁收款额”数量金额上相当。

基于以上思路,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应为:借记“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A)”“未担保余值(B)” 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D)”“未实现融资收益 (E)”科目。

(二)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未来随租赁收益分摊进损益

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促成融资租赁活动的前期费用支付,直接当期或递延分摊进损益,则“租赁内含利率”应调整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时的折现率,剔除“初始直接费用”的影响。即:

现值(A+B)=F (6)

在此时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基础上,投资的本金变成“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而未来预计的投资回报不变。同时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逐期费用化,让其未来随各期租赁收入收取而进行分摊。即:

E=A+B-F (5)

由“租赁内含利率”进一步得:

E=A+B-现值(A+B) (3)

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实际利率法摊销一致,“初始直接费用”经过“应收融资租赁款”账户随各期租赁收入的收回而递延分摊进损益,可以实现分期摊销金额较大初始直接费用的效果,对当期损益乃至以后融资收益实现均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思路,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A+D)”“未担保余值(B)”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F)”“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D)” “未实现融资收益(E)”科目。

三、两种思路下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影响

例:扬帆公司于2015年购买一台大型包装机,无足额资金可直接现付,于2015年12月31日与景荣融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大型包装机。(2)租赁期开始日:包装机运抵扬帆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16年1月1日)。(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起36个月(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4)租金收取方式:租赁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收取租金1 000 000元。(5)于2016年1月1日该包装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为2 600 000元。(6)景荣融资租赁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为100 000元。(7)租赁期届满扬帆公司获得该大型包装机的所有权。

以出租人视角进行会计处理,分析比较不同思路所造成的损益影响发生额。

思路一:将“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视为融资租赁投资的部分本金,计算此时的“租赁内含利率”。

即:1 000 000×(P/A,3,C)+0= 2 600 000+100 000

由插值法,得:租赁内含利率C≈5.46%。

进一步得:未实现融资收益E= 3 000 000+0-(2 600 000+100 000)= 300 000(元)。

思路二:将“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让其随未来各期租赁收入收回而递延分摊进损益。计算此时的租赁内含利率。

由公式(6)得:1 000 000×(P/A,3,C)+0=2 600 000。

由插值法,得:租赁内含利率C≈7.51%。

进一步得:未实现融资收益E= 3 000 000+0-2 600 000=400 000(元)。

将“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让其随未来各期租赁收入的收回递延分摊进入损益。即:A+D=3 000 000+100 000=3 100 000(元)。

思路一、二分别立足于资本化、费用化两条不同路线,计算出不同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并且按照不同的“租赁内含利率”进行摊销,对会计主体各期未来租赁收益的实现回收产生不同影响(见表2)。

在两种“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思路下,考虑到费用化就是将“初始直接费用”随未来租赁收入回收期递延分摊进损益,分析其对净损益的不同影响(其中剔除相同的租赁收入与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具体见下页表3。

思路一、二初始确认时对资产、收益的界定不同,后期又采用不同“租赁内含利率”进行摊销,在未来融资收益回收的各期产生不同的实现效果,最终对当期乃至后期净损益造成不同的影响。

四、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处理方法的改进建议

本文在剖析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问题根源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两条处理思路。基于资本化处理的思路一,即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部分投资本金,则需斟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租赁》准则定义,其应为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同时,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在数量金额上与最低租赁收款额保持一致。基于费用化处理的思路二,即将初始直接费用视为租赁活动的前期费用支付,则需商榷《租赁》准则的租赁内含利率定义,其应为使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之和相等时的折现率。思路一、思路二的选取,应基于具体的融资租赁环境中初始直接费用是否具备投资实质进行应用,即是否满足重要性、数量金~重大性原则,来真实反映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实现、对净损益的不同影响。X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第2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一、公允价值涵义及比较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公允价值的是“Fair Value”,Fair的相关解释是“公平的,正直的,公正的”,而中文将其翻译成“公允”,则包含了公正、允当的意思。在会计领域,各国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6月的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0年2月的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7)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交易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即排除强迫或清算的情况),当前资产(或负债)的购置(或发生)或出售(或清偿)金额。”

FASB在2004年6月的《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资产或负债在熟悉情况(Knowledgeable)、没有关联的(Unrelated)意愿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中进行交换的价格。”

金融工具联合工作组(JWG)在2000年12月的《准则草案和结论依据—金融工具及类似项目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允价值下了一个与现行IASC中的定义不同的新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按照公平交易出售一项资产时企业应收到的、或解除一项负债时企业应付出的价格的估计。”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二)公允价值涵义的比较分析

从上看,公允价值的定义略有差异,总的来说是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但是这个金额是在许多限制和假定条件下取得的,正是这些限制和假定条件才使公允价值具有了特殊的内涵。现分析如下:

1.公平交易

IASC、JWG和财政部都强调公平交易。公平交易是在交易双方自愿和熟悉市场情况下进行的,从而形成的交易价格是具有一臂之隔距离的交易,而不是手挽手的关联交易,应当是公允的。但在关联方交易中,特别应关注的是关联方的资本交易、非货币性交易、企业并购交易、资产租赁交易、金融工具交易等的计价是否公允。在这些交易中,交易双方要熟悉市场情况,往往需要依靠诸如资产评估、证券评价等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估计),再由当事人做出最终决定,定义中所说的“自愿”,在实务操作中就蕴含了这层涵义。FASB在定义中虽然没有提到公平交易,但也强调了熟悉情况、没有关联的条件。

2.持续经营

FASB和JWG在公允价值定义中均强调“持续经营”。无论是FASB的“排除强迫或清算的情况”还是JWG的“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都在暗示:公允价值概念中的交易必须本着自愿原则进行,清算及其他非持续经营下的价格或强迫交易的价格不是公允价值。IASC虽没有在定义中强调持续经营,但IAS39对公允价值定义不明确的部分进行了补充,IAS39明确指出:在公允价值中隐含着一项假设,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的条件进行交易。我国会计基本准则中也有持续经营的假设。

3.时态观

FASB和JWG在制定公允价值定义时都考虑了计量属性的时态观。FASB使用的术语是“在当前交易中”,JWG则使用了“在计量日”。IASC在公允价值定义中尽管没有此类表述,但它在2004年6月的对修改IAS39的征求意见稿中却使用了与JWG的公允价值定义极为相似的词句对其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进行解释,“使用估价技术的目的,是为获得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公平交易条件下的交易价格”。这说明IASC也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中体现了时态观的理念。但公允价值与成本的时态观是有区别的。历史成本计量的时态观是静态的,而公允价值计量的时态观则是动态的。无论“在当前交易中”还是“在计量日”,都表明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时态观是跳跃性的。同样的资产和负债在不同的计量日或不同的交易日,其公允价值可能是不同的。

4.价格估计

与IASC和FASB相比,JWG的公允价值定义最显著的特点是突出价格估计这一概念。公允价值的突出特点是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的重新计量,有时在缺乏市场价格时还要应用现值技术。这种计量因为有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绝对的准确,只能是一个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的价值。但是,不能因此否认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正是因为我们采用了各种的估价技术,才使我们对企业各种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更接近当前的实际情况,才使财务报表信息更公正、更允当。IASC、FASB和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尽管在其公允价值定义中没有表达“价格估计”的含义,但在它们所推荐的各种获取公允价值的技术中,许多因素都要依靠判断和估计。显然,它们也无法回避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价格估计。看来,价格估计是所有会计计量属性的特性,是它们都无法回避的缺陷,以价格估计缺陷批评甚至否定公允价值是不科学的。

二、公允价值和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

FASB在第5号概念结构公告中列举了5种可能的计量属性,它们是:(1)成本,(2)现行成本,(3)现行市价,(4)可变现净值,(5)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关系

历史成本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是指取得资源时的原始交易价格。首先,从公允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是对资产和负债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进行价值计量的结果,是价值计量而不是成本计量,这是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的根本区别。其次,历史成本属于过去时态,只能用于初始计量并供以后各期进行摊销和分配,不存在后续计量;公允价值计量的时态观是跳跃的,它强调动态、及时地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化,在编制报告日或交易日以后的任何新计量日,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并在报表中予以反映,使报表信息更相关。再次,成本计量与公允价值计量并不总是相互冲突的,在初始确认时,成本与公允价值应该是相等的,除非发生的交易是不正常的、不公平的。FASB在SFAC7中也指出“若无反证,历史成本也可以是公允价值”。

(二)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

现行成本,是指在本期重购或重置持有资产的成本,又称重置成本或现时投入成本。现行成本是现在时点的成本,遵循的是实物资本保全,它强调站在某企业主体角度的投入价值,而公允价值强调独立于企业主体的市场角度的市场价值(对于买方而言是投入价值,对于卖方而言是产出价值)。对于产成品等企业自制资产而言,其现行成本一般要低于公允价值,因为后者往往还包含卖方利润,对于从市场上刚刚购入的新资产而言,二者的金额可能相等,而前提则是该资产是在熟悉情况和自愿双方的公平交易中取得。

(三)现行市价与公允价值的关系

现行市价,是指资产在正常清算条件下的变现价值或现金等值,也称脱手价值,它完全依赖于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同公允价值接近。但是,现行市价对于交易市场的要求没有公允价值那么高。而且,在没有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时(如无形资产、专用设备或厂房等),公允价值还可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进行价格估计。

(四)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

可变现净值是在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计量资产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带来的预期现金流入或将要支出的现金流出,又称预期脱手价格。它同公允价值的区别是:第一,前者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而以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公允价值显然不会如此。第二,前者是扣除了预计变现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后的净值,后者通常不考虑直接成本。

(五)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指资产在正常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当师无法获得可观察的市场金额的信息时,只能转而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值来计量某项资产或负债。它包含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根据管理当局的特定用途来估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即特定个体价值)和从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角度所估计的现值(即市场预期价值)。显然,以特定个体价值为计量目的的现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SFAC7明确指出,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只是一种资产或负债的摊销,是在某项资产或负债已经按历史成本、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确认并计量之后,用于摊销这些成本或价值。从数学上讲,任何一种现金流量和利率的结合都可以用来现值。然而,现值本身不是会计计量的目的。仅仅使用某个随意的利率对一系列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得到的现值只能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非常有限甚至是误导的信息。为了使财务报告能够提供具有决策相关性的信息,现值必须能够反映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某些可观察的计量属性,SFAC7把这种属性称为公允价值。由此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本身不能称为计量属性,在初次确认和新起点计量中使用现值的唯一目的是估计公允价值。

三、公允价值的本质

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并不是对立的概念,它是客观等环境变化的产物,并随着客观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其表现形式不断,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对经济环境和经济实质的反映。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最能公允反映一项资产真实价值的是公平交易市场上的价格。由于在一个公平交易(交易必须本着自愿原则进行,清算及其他非持续经营下的价格或强迫交易的价格不是公允价值)的市场上,集中了来自各方面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人们通过各自掌握的信息和估计进行竞价,从而消除了个别供给者或需求者的偏见。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进行重新计量,有时在缺乏市场价格时还要现值技术。这种计量因为有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绝对的准确,只能是一个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的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理念下,在编制报告日或交易日以后的任何新计量日,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并在报表中予以反映,使报表信息更相关,对决策更有用。

【】

1.谢诗芬,《会计计量的现值》,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王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4》,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3.汪祥耀,《国际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年版

4.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面向21世纪的计量模式”,《会计研究》,1997(12):1-4

5.葛家澍,“关于会计计量的新属性——公允价值”,《上海会计》,2001(1):3-5

6.常勋,“套期活动会计与公允价值计量”,《财会通讯》,2004(2):4-8

第3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资金时间价值的含义

资金时间价值,是指一定量资金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量的差额。资金时间价值是资金在周转使用中产生的,是资金所有者让渡资金使用权而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形式。比如,将今天的100元钱存入银行,在年利率为10%的情况下,一年后就会产生110元,可见经过一年时间,这100元钱发生了10元的增值。人们将资金在使用过程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增值的现象,称为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的属性。资金时间价值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引入资金时间价值概念,是搞好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必要保证。资金时间价值可从两个方面加以衡量:理论上,资金时间价值相当于没有风险、没有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实际上,当通货膨胀很低的情况下,可以用政府债券利率来表示资金时间价值。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方法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方法和有关利息的计算方法相类似,因此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涉及到利息计算方式的选择。目前有两种利息计算方式:单利计息和复利计息。

单利计息方式下,每期都按初始本金计算利息,当期利息即使不取出也不计入下期的计息基础,每期的计息基础不变。现行的银行存款计息方法采用的就是单利计息法。复利计息方式下,每期都按上期期末的本利和作为当期的计息基础,即通常说的“利上加利”,不仅要对初始本金计息还要对上期已经产生的利息再计息,每期的计息基础都在变化。不同的计息方法使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结果截然不同,下面举例说明两种计息方法的差别。如将100元钱存入银行,在年利率为10%的情况下,两年后产生的利息(资金时间价值)为多少?按单利计息法计算:第一年末的利息是100元×10%=10元,第二年末的利息同样是100元×10%=10元,两年后产生的利息总额为20元。再按复利计息法计算:第一年末的利息是100元×10%=10元,第二年末的利息则是(100+10)元×10%=11元,两年后产生的利息总额为21元。显然在复利计息法下,第二年计息的基础已由单利计息法的100元变成了110元,其中100元是初始本金,10元则是第一年产生的利息,体现了“不仅要对初始本金计息还要对上期已经产生的利息再计息”的复利计息法的特点。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要达到复利计息的目的,让钱“生出”更多的钱,可以将资金存入一年后连本带息取出,然后作为下一年存款本金,存入一年后又连本带息取出,再作为下一年存款本金,以此往复进行,如果计息周期由一年缩短到半年或季度,则差异更明显。虽然复利计息法同单利计息法相比较,计算过程更复杂、计算难度更大。但它不仅考虑了初始资金的时间价值,而且考虑了由初始资金产生的时间价值的时间价值,能更好地诠释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财务管理中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一般都用复利计息法进行计算。由于本文重点介绍的是资金不同类型的区分,而非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为便于讲解,凡以下涉及到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一律用单利计息法进行计算。

资金的基本类型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要想掌握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技巧,首先要学会区分资金的两种基本类型:一次性收付款项和年金,这是掌握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关键所在。实际上由于资金的两种基本类型在款项收付的方式、时间及数额上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所以我们可以归纳出不同类型资金的时间价值计算公式,并且配有相应的系数表,这些系数表的运用大大简化了资金时间价值的实际计算过程,因此在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中关键是正确判断资金的类型,资金类型判断准确就可以快速、无误地计算出相应的时间价值。下面介绍资金的几种基本类型。

(一)一次性收付款项:在某一特定时点上一次性支付(或收取),经过一段时间后再相应地一次性收取(或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收付款项的特点是资金的收入或付出都是一次性发生的。

(二)年金:一定时期内每次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年金的特点是资金的收入或付出不是一次性发生的,而是

分次等额发生,而且每次发生的间隔期都是相等的。按照每次收付款发生的具体时点不同,又可以把年金分为普通年金、即付年金、递延年金和永续年金。其中普通年金和即付年金是年金的两种基本类型。

1.普通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又称为后付年金。

2.即付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又称为先付年金。

3.递延年金:是指从第一期以后才开始的,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它是普通年金的特殊形式。凡不是从第一期开始的普通年金都是递延年金。

4.永续年金:是指从第一期开始,无限期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它也是普通年金的特殊形式。

资金类型的区分

(一)资金类型的实例。实际上不同类型的资金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下面以不同的存款方式分别对一次性收付款项和年金的两种基本类型即普通年金和即付年金加以说明。

1.整存整取:现在一次性存入银行100元,连续存5年,计算5年后的本利和。

2.零存整取:同样100元,从现在起每年存入银行20元,连续存5年,计算5年后的本利和。按每年存款的时点不同,可进一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2.1每年年末存入

2.2每年年初存入

把以上存款方式以“资金时间价值示例图”的形式描述

出来,表中的横线代表时间,0代表第一年的年初,1代表第一年的年末及第二年的年初,2代表第二年的年末及第三年的年初,3代表第三年的年末及第四年的年初,4代表第四年的年末及第五年的年初,5代表第五年的年末;2.1图示中的“20元”即为从第一年起,每年年末存入的款项,2.2图示中的“20元”则为从第一年起,每年年初存入的款项。

通过图表进行分析发现,从存款的特点看,整存整取就是一次性款项的形式,而零存整取则是年金的形式,如果每年年末存入则表现为普通年金,如果每年年初存入则表现为即付年金。虽然同样是100元,但是整存整取方式下,计算的是100元在5年时间里产生的本利和,而在零存整取方式下,如果每年年末存入,计算的是5个20元分别在4年、3年、2年、1年、0年的时间里产生的总的本利和;如果每年年初存入,计算的则是5个20元分别在5年、4年、3年、2年、1年的时间里产生的总的本利和,和前一种存款方式相比,每个20元的计息期都多了一年。显然两种年金之间在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中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按现行银行的单利计息方式从图表列示的计算过程计算出三种存款方式下的本利和分别是:整存整取方式下一次性存入100元,5年后的本利和为140元;零存整取方式下5年每年年末分次存入20元,5年后的本利和为116元;零存整取方式下5年每年年初分次存入20元,5年后的本利和为124元。显而易见,由于存款方式和存款时点的不同使等额的100元在经过5年后产生了不同的时间价值。如果按复利计息法来计算,时间价值的差异会更大。假设把以上2.1图示中的款项无限期延长,则属于永续年金的形式,把2.1图示中的第一次发生的款项递延至第二期或第二期以后才发生,则属于递延年金的形式。

从以上计算过程可以看出由于不同类型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有着很强的特点和规律性,因而我们只要确定了资金的类型,利率和时间,就可以通过查阅资金时间价值系数表很快得出答案,大大简化了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过程。就影响资金时间价值的三个要素而言,利率要素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已知条件,不存在任何疑义,而时间要素的确定,往往会受到资金类型判断的影响,因此资金类型的正确判断是三个要素中最关键的。

(二)资金类型的区分。要想正确区分不同的资金类型,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掌握不同资金类型的含义及特点。要想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资金关键在于掌握各种资金的含义及其特点,只有熟识不同资金的含义和特点,才能帮助我们进行深入分析,才能从复杂多变的现象中发现资金的本质,准确判断资金的类型。

2.理解不同资金类型的划分标准。在掌握不同类型资金的含义和特点后,还要真正理解划分不同资金类型的标准,划分标准往往是区分不同类型资金的有效手段和现实技巧。比如先要弄清一次性款项和年金的划分标准:前者是一次性发生款项,后者则是多次等额发生款项。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不同年金的划分标准是款项发生的具体时点不同。

3.熟练不同资金类型的相互转换。不同的资金类型之间并非完全割裂、独立的,它们往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特别是年金的两个基本类型普通年金和即付年金之间更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实际计算即付年金的时间价值时,往往把其转换为普通年金的计算问题。因此还需要在掌握其含义、特点和划分标准基础上,熟练不同资金类型的相互转换,这是对其含义、特点和划分标准灵活运用的具体体现。

第4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租赁;金融工具;保险合同;公允价值;合同收入

虽然会计概念框架只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列为会计程序,但会计判断早已存在于会计实务中,从会计准则建立之日起,会计判断就成为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其融入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个环节中。Paton在《会计理论》(1922)中写道:“会计经常面临着判断的要求,充满估计和假定。”从会计的整体程序看,判断是对不确定性经济交易和事项性质的认定,确认是决定经济交易和事项以什么要素进入会计系统,计量是确定进入会计系统的会计要素以什么金额记载,记录是规定会计要素及其金额如何归类、加工和登记什么账户,报告是规范由会计记录生成的会计信息如何披露。原则导向会计准则的特点决定了准则的运用需要高水平的会计判断,只有重视判断程序,才能透视会计主体的交易设计和事项创新。国际会计准则始终遵循着原则导向,内含着大量的会计判断要求。文章针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和新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涉及到的主要交易与事项的会计判断进行论述,从中可以看出,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判断提出了新要求。

一、租赁准则的修改强调了租赁行为的判断,并对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判断和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2010年8月IASB的《租赁》(ED),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要解决三个方面的会计判断问题,分别是:什么是实质性租赁行为,在什么情况下采取履约义务法或终止确认法,如何认定租赁资产使用权发生了减值。即租赁行为的判断、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判断和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

第一,租赁行为的判断。《租赁》(ED)要求严格区分租赁业务和非租赁业务,如何判断租赁行为是正确进行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首要前提。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经济交易与事项的形式与实质越来越脱离,租赁、购销、售后回购、服务业务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突破交易形式透视交易本质,解决四个层面上的会计判断问题。首先关于租赁与购销行为的判断。《租赁》(ED)规定,如果出租人将标的资产控制权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收益转移给另一主体,或者承租人已经行使购买选择权,则为购销行为,而原准则从所有权转移、购买选择权、使用寿命、最低租赁付款额、资产专用性五个方面规定了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其次,关于租赁与售后回购的判断。《租赁》(ED)规定,如果一项资产转让再租回,且合同是同时或者几乎同时签订的,且为单一商业目标协商达成的一揽子交易,或是同时或者连续执行的,则该行为不属于租赁业务,转让方要将其判断为销售活动或者融入资金活动,受让方要将其判断为购买行为或者融出资金行为。总体而言,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实质上是贷款业务,只能按照贷款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厂商租赁实质上是销售业务,应按照信用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独立第三方租赁实质上是咨询服务业务,须按咨询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再次,关于合同中租赁成分与服务成分的判断。对于包含租赁成分与服务成分的合同,如果合同中的服务成分是单独的而且承(出)租人能够明确区分,则该合同中的服务成分不属于租赁业务,将其判定为与客户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适用于《与客户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准则。最后,关于一般租赁与短期租赁的判断。《租赁》ED将短期租赁的判断标准确定为最大可能租赁期(包括续租或延长选择权)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第二,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判断。《租赁》(ED)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区分为履约义务法和终止确认法,其依据是出租人在预期租赁期内是否保留了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与收益。所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定实质上是判断风险与收益是否发生转移。大量的连锁经营公司租赁众多的门店、柜台等资产,虽然租期很长,但在租期内只负有租金支付义务,不享有所租赁资产价值变动的收益,也不承担相关的风险。这些资产在原准则中归属于经营租赁资产,被放在表外处理,而新准则将其列入租赁准则的适用范围,在租赁开始日就按照履约义务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原IAS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而资产租赁只享有使用权,所以,《租赁》准则的修改涉及到资产使用权评估和减值判断的问题。在解决了所有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如何判断租赁资产的减值尚未有专门的技术规范。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不仅要求对金融工具分类进行判断,更要求对金融资产损失的判断由已发生损失模型转向预期损失模型

IASB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取代《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项目,包括补充金融负债确认和计量要求以完善IFRS9,制定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以及套期会计相关准则;第二阶段制定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准则;第三阶段制定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准则。目前三个阶段已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涉及到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判断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

第一,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2009年7月14日,IASB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ED),在此基础上,2009年11月12日,IASB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将金融资产按商业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分作两类,分别以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当金融工具的商业模式是为了取得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是本金和利息时,按摊余成本计量,否则按公允价值计量。由此可以看出,如何判断一项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是金融工具分类和会计处理的基础和前提。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分为持有至到期和中途转让两种,金融资产的现金流特征也分两类,一种是持有至到期现金流,即本息之和;另一种是中途转让现金流,即价值变动收入。一般而言,为获得买卖差价的股票债券基金、可供出售的限售股票、应收款项,既不具有取得合同现金流的商业模式,也不具有收取本息的现金流特征;贷款、贷款类工具(如信用卡)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具有合同现金流的商业模式和收取本息的现金流特征。

第二,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判断。2009年11月5日,IASB《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ED),提出了新的减值模式——预计损失法,要求在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就对其存续期间所有预计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单项或一组金融资产为基础,根据现有的各种来源的信息综合判断金融工具是否发生减值。判断的依据可以来自内部历史数据,也可以来自同行业的相同或类似数据。其中存在着两个难题:难题之一是判断整个寿命周期内金融资产是否会发生减值,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在初始确认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初始确认的利率对预计现金流量的估计进行修正。在整个寿命周期内,金融资产自身因素的变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是判断将来是否发生减值的主要考虑因素,而这些因素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由会计主体判断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相关因素和不可观察输入值,技术难度大,会计成本高,且易于被管理层操纵。难题之二是判断预期内发生减值的类型,即判断金融资产的减值是暂时性减值还是永久性减值。IASB未对此提出明确的规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9年3月17日的《非暂时性减值的确认和列报》职员立场公告(ED)中提出了“非暂时性减值”的判断标准:如果计量日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低于摊余成本,且主体很可能在价值恢复前不会将其出售,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收回所有金额,则判断其为非暂时性减值,但其中“很可能”如何判断,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第三,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2010年5月,FASB了包括减值的金融工具更新建议。2011年1月,IASB和FASB联合了《金融工具:减值》补充文件,以解决开放式资产组合的减值问题,其中涉及到预计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补充文件将金融资产可收回性的不确定程度作为判断预计信用损失是否恰当的标准。如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的可收回性变得非常不确定以至于主体对资产(或资产组)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并因此由从债务人处收到定期还款变为收回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则判定在一定期间内确认预计信用损失将不再恰当。关于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还涉及到“好账”和“坏账”两个组别的条件判断。

第四,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2009年3月,IASB了《终止确认》(ED),提出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流程。判断标准是:企业为其自身利益目前不再能够获得该金融资产所有现金流量或其他经济利益。具体而言,一是“为其自身利益”的判断。由于企业具有收取金融资产所有未来现金流量或经济利益的事实,并不能说明企业能够控制这些现金流量或经济利益,如作为商的商业银行出售贷款组合资产,虽然具有收取本息的权利,但要将收取的现金流支付给贷款的购买方,实质上是一种过手协议贷款。所以,判断是否为了自身利益,不是以收款权为标准而是以控制权为标准。判断“控制”的标准是:自身获得并限制他人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且对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和未来经济利益同时存在。如果企业不再控制未来经济利益但未来经济利益仍存在,该未来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同样,如果仍存在控制但未来经济利益不再存在,该未来经济利益也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二是“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判断。如果企业既能获得金融资产内含的经济利益,也能够阻止或限制他人获得金融资产内含的经济利益,则判断企业获得了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判断流程是:首先在报告主体层面评估终止确认,并确认是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一部分还是整体。第一步判断获得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力是否已到期(如果到期,就终止确认,否则进入下一步);第二步判断企业是否已转移资产(如果未转移,就不终止确认,并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否则进入下一步);第三步判断企业是否继续涉入资产(如果不继续涉及,就终止确认,否则进入下一步);第四步判断转入方是否有为其自身利益转移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是,就终止确认资产,且确认转移产生的新资产或负债,否则就不终止确认资产,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2009年10月,IASB基于资产的条件对此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判断流程。

三、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规范不仅要解决什么是公允价值的判断问题,也要解决什么是活跃市场的判断问题

公允价值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最受诟病的会计问题,无论是FAS157号,还是分散在IAS各具体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规定,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为此,IASB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列为急需研究的项目,FASB也对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了调整。2009年5月28日,IASB了《公允价值计量》(ED),明确了公允价值定义,确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级,并规定在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允许主体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作为公允价值。这一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公允价值内涵和市场活跃性两个重大问题的判断。

第一,公允价值内涵的判断。《公允价值计量》(ED)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并且要求主体基于最有利市场,并考虑“最大程度和最好使用”的理念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公允价值内涵包括有序交易、市场参与者、最有利市场、最大程度和最好使用等要素,对这些问题的判断是判定一项价值是不是公允价值的前提。什么是有序交易?有序交易存在于有序市场,以交易价格来体现。有序市场是与急剧动荡的无序市场相对应的概念,如果市场上交易工具的价格不发生骤升骤降,市场交易者不存在贱价急售,则该市场为有序市场。什么是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计量》(ED)规定的判断标准是:相互独立、熟悉情况、有能力并且自愿交易资产或负债的卖方和卖方。什么是最有利市场?《公允价值计量》(ED)认为,如果出售资产可以取得最多收入或转移负债支付最少支出的市场上的价格,且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最低,这个市场就是“最有利市场”。什么是最大程度和最好利用?《公允价值计量》(ED)规定,最大程度和最好利用是指主体出售资产能使资产最大程度地发挥最好的用途。

第二,市场的活跃性判断。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并未对活跃市场和非活跃市场提供指南。2009年3月17日,FASB了《决定市场是否非活跃和交易是否非贱价急售》职员立场公告(ED),建议通过“二步式”判断市场是否不活跃和交易是否属于贱价急售。第一步,评估市场交易频率、报价来源等外部因素以决定市场是否不活跃,一旦得出市场不活跃的结论则进入第二步,即判断计量日前是否为正常交易留出足够时间,且资产是否存在多个竞价商,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相关报价与贱价急售无关,应当在估计公允价值时作为可观察参数加以考虑,否则,应采用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

四、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要求解决保险合同是否可以分拆和风险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两个判断问题

IASB2004年3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随后启动了有关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工作。2010年7月,IASB了《保险合同》(ED),规范了保险收入确认和保险负债计量等重要问题。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思想,要正确地计量保险收入,必须将保险合同分拆为风险成分和非风险成分,且以“相互依赖”为分拆标准;要正确计量保险负债,就必须判断保险风险的大小。所以,全面执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必须判断保险合同中风险成分与非风险成分是否相互依赖,风险成分是否存在重大保险风险两个问题。

第一,相互依赖的判断。IASB和FASB将“相互依赖”定义为一个成分的价值取决于其他成分的价值。即:如果某一成分的现金流量影响其他成分的现金流量,则保险混合合同的各成分之间相互依赖,否则认为保险混合合同的各成分之间不相互依赖。例如,对于含有退保选择权的保险混合合同,如果投保人取消存款成分,同时表明投保人也取消了保险成分。再如,对于含有最低担保死亡给付和退保选择权的保险混合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到期前死亡,保险受益人通常会收到最低的担保给付,此时如果账户价值较高,则保险受益人会收到等同于账户价值的金额。对于这样的保险混合合同,IASB和FASB认为保险成分和投资成分的现金流量相互依赖,不进行分拆,而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第二,重大保险风险判断。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保险业务,保险合同准则将重大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确定为:保险事项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如果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应支付重大附加利益,即使保险事项极不可能发生,或者或有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占所有剩余合同现金流量预期现值的比例极小,则判断保险风险属于重大风险。而判断是否支付重大附加利益,既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又要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估计和预测是保险合同中重大风险判断的基础。

五、合同收入准则提出了履约义务是否履行、客户是否取得控制权以及合同中是否包含融资成分三个事项的判断问题

2010年6月24日,IASB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ED),建立了合同收入确认的新模型,要求主体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即在客户取得对商品或劳务控制权的时点上确认收入。正确确认、计量和报告合同性收入,应当明确三个问题:主体是否履行了履约义务,客户是否取得了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合同中是否包含着融资成分。所以,合同收入准则涉及到履约义务、控制权和融资成分三个问题的判断。

第一,客户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承诺,是对合同中履约义务进行识别和分解的判断依据。在这里,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的准备工作无关,收入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劳务的程度,而非企业生产商品或准备劳务的程度。

第5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业务模式不断趋向于多样化、复杂化,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内在需求日益增长,实际上有些企业已经在会计处理中变相地引入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近年来,中国经济始终保持着强劲的增速,不动产和基础材料的市场价格不断上涨,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日益体现。对于一些历史悠久的老企业来说,其会计报表在现行准则框架体系下基本无法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回避公允价值的使用导致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前后不一致,在相关性、可靠性及可比性上无法找到较好的平衡点,同时也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始终存在较大的差异。

例如,对于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我国采用的是历史成本计价,国际会计准则(IAS)在固定资产的计量时除按其账面价值来计量外,还允许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价;在所有者作为资本投入的无形资产计量上,我国是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量,IAS规定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于非货币易,我国是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利得或损失,IAS规定所有的资产变换交易均应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性质,或者收到资产和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地计量。此时,以所放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如果主体能可靠地确定收到资产或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除非取得资产的成本更加可靠。

(二)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的必然联系

公允价值之所以被拿来与历史成本作对比,是因为我们常常将公允价值计量理解为按报表日的市价重新计量,如此则公允价值成为公允的现时价值,从而顺理成章地完成了与历史成本的二元对立。实际上,公允价值每期必须进行新起点的计量,静态的历史成本只能量化企业所投入的努力,而预期的资本增值则结晶于动态的公允价值。不过因此指责公允价值不如历史成本可靠却不一定站得住脚。说历史成本更可靠实际上是就可靠性中的可验证性而言;但若究及可靠性的另一层含义的“真实反映”,则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也许要超过历史成本,至少不比历史成本不可靠,比如涉及重大摊配的自建资产。

二、公允价值的含义及其计量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公允价值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自愿双方之间现行交易时,不是强迫销售所达成的购买、销售或结算的金额。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公允价值的含义进行理解:

1.虽然公允价值必须在公平交易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才能产生,但若无相反的证据证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2.计量客体的价值凡不是在市场上达成的,而是其他不同主体的主观价值判断形成的都不能视作公允价值,因为不同主体得出的价值信息缺乏可比性。

3.在某些事项不存在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则可在市场上寻找相类似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

4.有时在市场上也寻找不出相类似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上估计相关的计量属性,除非市场上存在相反的证据证明该估计是非确当的。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

1.通常情况下,最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格。公允价值最适用于对金融工具尤其是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计量。这是因为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和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亦未履行,也不可能有历史成本的发生,传统的会计很难对其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即现行市场交换价格计量可解决这一问题。此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也是按购销双方达成的现行市价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存货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是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会计人员无法取得可观察的市场金额时,可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量。现值计量更能反映形成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对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点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用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包含在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非确定性以及一些难以识别的其他因素等。因此,现值计量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具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分析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模式,从相关性的角度来看,有其自身的优势。它与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是相一致的,尤其是在市场有效的情况下,能够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正如前面提到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给人为操纵提供了便利。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方面。选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样一个非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的模糊性计量概念来作为会计计量的目的和手段,相对于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的从事实性基础出发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虽然在财务报告中能提供更为相关性的信息,但在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上却不敢保证能提高多少或至少不会减弱。

市场环境的预知性方面。公允价值是通过市场确认的,但市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的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相类似的市场交易价格,有的却无法寻找而只能估计,尤其对于长期性的应收应付之类的项目,在市场环境的预知性上难以把握。

企业主体计量的一致性方面。企业主体对某些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价值的确定,通常是基于其未来收益(或损失)与不确定性的计量(估计),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这种价值信息一般更有助于投资者的预决策即更能提供对企业管理当局有用的信息,但往往与其公允价值不完全相符。

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性方面。有许多会计要素如资产和负债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量,往往就成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技术手段。但因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等都是不确定的,在计量的操作上往往难度很大,因而现值计量的复杂性亦就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易推行应用的难点。

总之,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在其属性和应用上存在着诸多的困惑,加之影响会计计量模式择用的因素又是多种复杂的,不同的会计要素本身就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对计量属性的不同要求,不可能将所有的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都统一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会计系统的不断完善,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公认的计量方法接轨,一种自然的选择就是取长补短、兼容并存,适时地选择相应的计量模式,所以,多种计量模式并存会是一种趋势。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

第6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公允价值在我国经历了先用后弃、禁而又用的过程(谢诗芬2001),在我国与国际惯例之间、我国与经济合作国之间、我国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过程中,我们领略了教训也收获了经验。笔者认为这个用中学、学中用的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必经的、持续的,更是有益的。

一、公允价值概念沿革

2000年2月,经过十多年的酝酿和反复讨论,FASB在SFAC No.7中对公允价值所作的定义如下:“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或负债)或售出(或清偿)一项资产的金额”。 2005年10月,FASB又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工作稿,进一步修改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在当前交易中,在特定资产或负债的参照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从资产中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支付的价格”。此次修订较 SFAC No.7的显著差异是:取消“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的表述,意在强调“特定资产或负债的参照市场上”,事实上,如果资产负债交易价格源于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则无需强调“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这一修订用词更加专业、简明精炼。 FASB的SFAS,No.157《公允价值计量》准则(2006)又将公允价值定义确定为:“在计量日,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此修订较之前的工作稿定义更加严谨,将“在当前交易中”改为“在计量日”,更加注重时态观,是计量日的时态,而非当前交易时态,二者在内涵上是有差异的。变“在特定资产或负债的参照市场上”为“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强调交易以市场参与者定价资产或负债时所使用的假设为基础,而不是参与实际交易的特定买方或卖方的假设为基础,体现市场基础计量,而不是特定个体基础计量。

IASB对公允价值所作的定义也是得到广泛接受的定义之一,它在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对公允价值作出了界定:“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2004年4月IAS39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arm’s length transaction)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各方之间,交换一项资产或结算一项负债时,所采用的金额。”两个公允价值定义没有实质性变化。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建设也非常重视公允价值计量,1998年首次在部分会计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2001年修改会计准则时,取消了大范围的公允价值;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新会计准则又重新启用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首次在法规层面上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该定义与IASB/IASC在其制定的IAS39(199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定义一致。但这种趋同决非会计规则的简单趋同,而是交易实质相同情况下的规则趋同。在表述上与FASB的SFAS157不同。IAS39与CAS公允价值定义没有涉及时态,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点,是广义的公允价值,FASB强调计量日,属于狭义的公允价值,实务中更多使用的应是狭义的。FASB用了三个关键词:有序交易、计量日和脱手价格,用有序交易表述在计量日之前一段时间这些资产和负债已暴露在市场活动下,并已经历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不存在强制、清算和迫售交易;用计量日强调交易的当前时态,即非过去时,也非将来时;用脱手价格强调计量日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而非入账价格;隐含的一个前提是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基于假设基础之上。FASB在定义中没有直接提及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等关键词,只用有序交易表述,在解释有序交易时实质内容又体现了公平交易,但更加强调计量日交易的假设性,笔者认为这一表述更具可操作性。总的来说IAS39、SFAS157、CAS都包含以下要点:一是强调公平交易、熟悉情况、自愿情况下的脱手价格,而非强制、清算和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迫售价、清算价和关联交易价。二是公允价值是一种估计价格,是买卖双方意欲成交的现行交易达成的金额(葛家澍 2006)。实际上是资产负债表日有关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计,是根据当时交易状况对资产或负债的点估计(陆宇建2006)。三是公允价值是交换价格而非价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违背价值规律,公平交易和等价交换的实现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场合,但也不会出现系统性偏差,是个平均修匀值,但从长期来看,公允价值应与价值一致。

二、公允价值概念研究中的误区

长期以来, 学术界局限于介绍IASB与FASB机构公允价值研究的动态、相关概念理论、应用前景与应用基础等,但对公允价值方法本身、现阶段我国应用公允价值的限制条件及公允价值与其它计量属性之间关系的研究略显不足。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存在争论与模糊认识。公允价值概念一直是我国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也是相关研究的基础和关键,随着IASB与FASB对公允价值的含义内涵及外延不断的修订与完善,我国学界在解释与介绍中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曲解。

(一)公允价值不是独立的计量属性

非计量属性说(石本仁、赖红宁,2001)认为公允价值不是一种计量属性,只是一种检验尺度,将公允价值与公允列报、真实公允等标准混淆了。1984年12月, SFAC5提出了五种当时流行的可以在财务报表中使用的计量属性。其中,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可变现净值主要用于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的新起点计量;历史成本主要用于初始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现值主要是一种摊销方法。尽管SFAC5没有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但是它彻底动摇了历史成本在财务会计计量中的统治地位。它所界定的除历史成本外的四种计量属性,与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基本上一致,从而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实务中的推广提供了理论框架。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理论上存在三种:非计量属性说和复合计量属性说(裘宗舜,谢诗芬,2001)、独立计量属性说(黄平,2003)。复合计量属性说和独立计量属性说的共同点是承认公允价值是一种计量属性,独立计量属性说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复合计量属性说认为公允价值并非特指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有: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市价、短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和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种观点与IASB、FASB、CAS一致,应是目前的主流观点。

(二)公允价值就是现行市价或现值

公允价值和现行市价二者在某些属性上一致,均是计量日的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参考市场上的脱手价值,但从交易费用角度来讲,公允价值不包含交易费用,而现行市价则包含交易费用,所以不能将现行市价等同于公允价值,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现行市价才是公允价值。现值分为两种类型:即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和以特定个体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只有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才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

(三)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相对立

人们一提到公允价值的优点时,就往往以历史成本为对立面,历数历史成本的不足,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广义的公允价值是包含历史成本的,可以是历史时点上的公允价值,狭义的公允价值才不含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IASB、FASB、CAS列举了五种计量属性,并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在列举的五种计量属性中,与公允价值相对的分别是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而并不仅仅是历史成本。

第7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次贷危机;大萧条;公允价值;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7-0182-02

1 对大萧条争论的简析

对于大萧条的成因及发展至今还争论不止,经济学家、历史学家纷纷作出各自不同的解释。笔者查证的资料显示,对于大萧条成因的不同观点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类,即货币主义解释和凯思斯主义解释。

1.1 货币主义解释

货币主义领袖弗里德曼和施瓦茨在其1963年的经典著作《美国货币史》中,对大萧条的原因提供了一个简单而有力的解释,即大萧条起因于货币供给的外生变化,即直接由30年代初货币供给收缩引起。

弗里德曼在分析1929年的衰退如何转变成大萧条时认为,1929―1930年货币存量的最初温和下降转变成始于1930年10月,止于1933年3月的银行倒闭风潮,致使货币存量和货币乘数的急剧下降。银行倒闭致使D/C(存款现金比率)和D/R(存款准备金率)都下降,前一比例下降是因为公众失去了对银行偿付存款能力的信心,后一比例下降是因为银行失去了对公众保持银行存款的信心。联储未能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通过贴现窗口向银行贷款阻止这种下降,反而于1931年10月提高贴现率,进一步加剧货币存量的下降,导致经济萧条变得更为严重。

1.2 凯恩斯主义解释

凯恩斯主义者则强调了总需求的不稳定性,认为大萧条的出现是由于总需求的急剧下降造成的,总需求或有效需求不足是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不足的结果,心理上的消费倾向使得消费的增长赶不上收入的增长,从而引起消费需求不足。灵活偏好及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使预期的利润率有降低的趋势,从而与利率水平不相适应,导致了投资需求不足。

凯恩斯认为,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即资本边际效率的作用尤为重要。主要通过这个因素。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才能影响现在。他认为大萧条的主要原因在于资本效率的突然崩溃。在资本边际效率宜告崩溃时,人们对于未来之看法,亦随之而变得黯淡,于是灵活偏好大增,利率上涨。同时导致投资量减退得非常厉害。不仅如此,连带消费倾向也受到不利影响,这是因为资本边际效率的崩溃,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急剧下跌,而消费者决定其消费行为受其投资价值之涨落影响,从而对消费倾向产生不利影响。

1.3 货币主义与凯恩斯主义的联系

凯恩斯主义解释和货币主义解释向来被外界认为是水火不容的两派,然而笔者认为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讲,这两派的解释实则殊途同归,他们只是各自从不同的视角切入,由此对大萧条做出了不同的解释。

伯南克在货币主义解释的基础上考察了大萧条后指出:大萧条通过导致信用中介成本上升的非货币效应影响实际产出,所谓“信用中介成本”是指,把资金从最终储蓄者或贷款者转移到“好”的借款者手中的成本,包括审核、监督、会计成本以及资金落到“坏”的借款者时的预期损失,银行面对较高的信用中介成本,调整的对策是增加对借款者的收费,然而,如果较高的利息费用增加了违约风险,银行最通常的反应是不对某些人提供贷款,因为市场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银行不易识别借款者的“好”、‘坏”。因而,即使好的借款者也发现当存在普遍的清偿能力不足时,很难获得贷款,导致投资减少。

凯恩斯主义者认为,有效需求不足是因为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上的灵活偏好,以及心理上对资本未来收益预期的作用,笔者认为这一偏好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由于倌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随时对未来持怀疑态度,重视对流动性资产的持有以维护其偿债和对必需品的支付能力,于是当1929年10月股市暴跌引起资产价格普遍下跌后,消费者的反应是试图恢复手中的流动资产存量,同时减少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

即由于股票市场的崩溃,金融泡沫破灭,信息在各利益相关者(投资者、贷款机构、消费者等)之间不对称,从而形成了一个全社会型的柠檬市场,各方都很难判断其中的好坏,投资及消费都相应减少,最终市场萎缩,导致了大萧条。

2 次贷危机与大萧条的相似之处及其博弈分析

2.1 公允价值成为代罪羊

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至今已经成为全球金融海啸,在华尔街历史上最动荡的一天(9月14日)之后,美林证券公司同意以约440亿美元的价格卖给美国银行,自从2007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露出端倪以来,随着房贷违约率的不断上升,由房屋贷款衍生出来的资产抵押类证券,如MBS、CDOs的价格持续下跌,导致金融机构不得不对其计提减值,而资产账面值的大幅缩水,又间接地拉低了资本充足率,使金融机构在资本紧张的情况下被迫在短时间内变卖手上的次贷资产,进而引发新一轮由于更低市价引起的资产减值,于是使市场陷入“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一些华尔街的银行家和国会议员将金融危机的矛头指向公允价值,指责公允价值正是金融危机恶化的加速器。

笔者则认为“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本次金融危机与如上所述的美国三十年代大萧条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即在金融泡沫破灭之后,再次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形成了一个柠檬市场。投资者不知道资产真实的价值还剩多少,为了减少损失,便盲目抛售,最终导致股市崩盘,从而使得资产按市价过分减计。即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人们对它的信心,这一点无论是在公允价值还未产生的大萧条时期,还是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现代社会都是毋庸置疑的。公允价值只是一把扯下了包裹在金融资产表面的遮羞布,将其真实的价值呈现出来,而包裹着这块布并不会使得资产价值有所提高,只会使投资者在金融泡沫里越陷越深,重蹈八十年代储贷危机的覆辙。

2.2 公允价值定义及其博弈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并非新生之物,但出生于大萧条之后,1953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第43号《会计研究公告》(ARBNO.43)中已提出公允价值,但未进行具体解释说明。1970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其会计原则委员会报告书第四辑中,将公允价值理解为:当在包含货币价格的交易中收到资产时所包含的货币金额,以及在不包含货币或货币要求权的转让中的交换价格的近似值,经过不断完善,2006年9月FASB的FAS157《公允价值计量》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2003年IASC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

工具:确认与计量》等一系列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公允价值成为金融危机的替罪羊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SFASl57中提出公允价值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有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这类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第二层是交易不活跃市场情形下的金融产品,这类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采用有可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是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这类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需要管理层根据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确定,这样的计量方法在确定价值模型及其参数,以及管理层做出主观判断建立估值模型时,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导致对资产价值估计不准确,而这些不确定性有时还会被用于人为的操作。

运用博弈论的思想我们注意到个体理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也就是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与冲突、竞争及合作,该思想在公允价值的运用上首先表现为操作利润的会计造假,虚增资产的价值,早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来自会计、审计、金融等部门的专家就不断对引入公允价值的新会计准则表示质疑,人们认为在市场有效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能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然而个人理性驱使人们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市场中会存在泡沫,出现估价高于基础价值从而诱发信贷过度扩张。其次是,一旦泡沫破灭,市场资产估价又可能低于基础价值从而加剧流动性紧缩。泡沫破灭时公允价值计量导致金融机构对资产按市的价过分减计,会造成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并被迫收缩信贷规模和加大资产抛售,最终导致减计螺旋。

然而,美国经济学家安德鲁?肖特在其《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中指出:“如果博弈是重复进行的,而且参与者都认识到了这一点,那么,双方都会认识到反复使用虚假策略对自己是不利的,随着情况的反复出现,我们可能会期待一个显示真实偏好的规范得以发展,在这个规范之上,说真话的惯例将被建立,”如果一个社会反复地出现和面临“囚徒困境”的话,它就会演化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以避免反复出现的非效率的均衡策略的采用。当“囚徒困境”每次重复的时候,均存在博弈者偏离制度规则的激励,这样,约束人们不做占优策略均衡的制度就会出现,即一种制度的存在是经过无数次重复博弈得出的结果,是在各利益相关者行为的不断相互调整中前行的,并不能用一次博弈的结果去武断地否定它。

会计理论认为,资产是“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由某一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强调资产的价值并不是企业为取得该资产所发生的耗费,而是可能的未来经济收益,公允价值更符合经济学收益观,基于“未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项重要特征,公允价值将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特性即“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实恰当地反映。由此可见,停止采纳公允价值并不能从源头上遏制金融危机的扩散,相反的会因为停用了公允价值使得资产价值信息透明度越发降低,即使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有所上扬,也无法唤起公众的信心,反而会让投资者认为是又一次的泡沫,并迫不及待要去戳破它。

通常人们会把历史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对立面,纷纷争论这两种属性哪种更符财务会计目标,笔者则认为公允价值包含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而非另外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公允”一词正包含了公正,允当的涵义,是人们对某种现象的评价,因此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动态评价,公允价值的使用会使得财务信息透明化,并且公允价值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它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外部投资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信息,这符合了会计目标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转变,在“受托责任观”下,提供会计信息主要是向资源的所有者报告经营者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了防止经营者随意操纵业绩,会计信息必须是可靠的,因而是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方式,而“决策有用观”要求会计信息应满足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的需要,更强调信息的相关性,相应的在计量属性上更应采用公允价值。

第8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流动性;含义;文献

流动性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现象,其具体形式深受金融机构及其实际活动变化的影响,这些变化在近几十年异常之快。《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1992中文版)以及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Second Edition)(2008)都没有给出流动性的明确定义,由此可以初步看出流动性的复杂性。从已有文献来看,关于流动性的含义,学术界研究得比较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文献比较庞杂繁多,这里就几项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

Neuman(1936)在The Doctrine of Liquidity一文中较系统地研究了流动性理论,在一般意义上定义了流动性,即流动性是资产拥有的在某个给定的时刻无损失地转换成货币的性质,利息不计入资产的价值。根据此定义,Neuman认为完全的流动性意味着存在毫无损失地将资产转换成现金的可能性,而完全无流动性则意味着完全不可能在给定的时刻获得现金,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流动性。区分了单一资产(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和主体(个人或一组人)的流动性,主体流动性近似于财产单位流动性,进一步将资产(单一资产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划分为客观流动性和主观流动性,主体流动性则划分为一个个人或一家企业或任何协调的单位的流动性和一组单位的流动性或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流动性。实际上这种划分方法类似于将流动性划分为资产的流动性和机构(个人)的流动性。Neuman将客观流动性定义为在给定的时间内,与资产的可销售性相联系的损失程度,可以用资产的现值在未来任何时刻可以用现金实现的百分比来表示,这个百分比就是流动性的量化测度形式。显然,资产的客观流动性是时间的函数,同一种资产不同时点的流动性可能不一样,同一个时点的不同资产的流动性也可能不一样。从主体角度来看,客观流动性是一个与主观流动性严格相关的概念。当资产进入经济主体的投资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就与客观流动性不同了,资产的流动性应该与投资计划中预期的流动性一致才是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是在给定的时期资产能够具有预期的流动性,而之前的某个时刻资产具有的流动性并不重要,并且一项高盈利的资产具有低流动性,但从经济主体的投资组合角度来看,只要该项资产进入组合时是具有低流动性,那么该项资产被视为具有完全流动性。由此看来,资产的主观流动性从其本质来看与资产进入组合的时刻相关,随着投资主体的投资计划而变化,而客观流动性则是时间的函数,随时间变化。关于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Neuman认为,根据古典的利润最大化理论以及盈利性是低流动性的补偿,投资主体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将投资的最大化利润与必要的最小流动性结合起来,于是经济活动将通过投资于合理的资产而在盈利性和流动性上达到均衡,但是在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下,这种均衡会被打破,并且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反向相关关系可能不再成立。在经济繁荣期,短期资产、固定利率证券、政府债券等的流动性小于股票等资产的流动性,而在经济下滑期,则恰好相反。

关于银行流动性,Neuman认为银行是一个流动性转换中心,它吸收存款者手中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同时向贷款者提供各种期限的贷款,这些贷款到了借款人手中就成了最具有流动性的“自由资本”,于是银行就向经济体提供了流动性,但银行的这一功能不是无限的,会受到银行储备的限制。银行与一般的投资主体不同,银行的资产调整行为会影响资产的价格和资产的流动性,此时银行与一般投资主体的区别类似于垄断竞争市场中厂商与完全竞争市场中厂商的区别。银行在资产组合调整中,还需要重视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也即资产的流动性对资产的销售价值的敏感程度,弹性越高,则银行对本身以及其他银行的流动性影响越大。所以银行在配置资产时,不但要估计由于对未来不完全的了解而需要的客观流动性的调整频率,而且必须估计不同资产的量的调整和不同资产的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显然,应该关注自身的行为对其他银行的影响。Neuman的研究初步揭示了银行在流动性方面的互相影响以及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对银行资产调整的影响。此外,Neuman还研究了银行负债的流动性,认为由于银行要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流动性需要,也即负债的不确定性程度很大,所以银行要比其他企业持有更多的现金准备。

Lachmann(1937)分析了不确定性与流动性的关系,认为也许是学术界对不确定性的定义过于宽泛和不精确导致难以在不确定性与流动性之间建立起函数关系,尽管凯恩斯(1936)在The General Theory中对不确定性进行了具体定义,使之实际上成为流动性偏好波动的原因,即关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是流动性偏好的唯一易于理解的解释。但凯恩斯认为关于流动性偏好动机中的交易动机和谨慎动机不是导致持有流动性的重要原因而仅仅是收入的函数,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利率的函数,于是只有由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投机动机才是持有流动性的主要原因,但Lachmann认为凯恩斯的这一说法存在疑问。Lachmann认为,如果某一投资者认为自己对未来利率的看法比市场更准确,那么他持有流动性就不是因为不确定性,并且在有组织的市场中,人们可以通过套利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来消除不确定性,这些交易并不需要现金,于是此时投资者并不需要因为不确定性而持有现金。

根据Lachmann的分析,货币债务与现金需求之间存在相关关系,这种关系是导致流动性偏好的原因。人们偏好流动性是由于货币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而其他资产和商品没有这种能力。由于贷款的保障来源于借款人资产和负债的相对价值,当资产的相对价值下降的时候,贷款人就会要求偿还贷款,借款人所以必须事先做好还款准备,于是借款人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解释了现金需求的波动性。

对于交易动机与流动性偏好的关系,Lachmann认为总产出与商业基金(流动性)没有必然关系,当商业活动更加活跃时,未来到期负债也会按比例增加,现金持有量也需要按比例增加,于是导致影响流动性偏好的不是总产出的绝对水平而是短期负债增加的比例,因此每当(甚至预期)获得(或者发放)信贷的条件恶化将会反映在流动性偏好中。由此看来,未来负债的不确定性导致现金需求增加,交易动机并不是流动性偏好的主要原因,而是交易动机产生的负债的不确定性与流动性偏好存在相关关系。

概括起来,如果不确定性指的是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也即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不确定性就是流动性偏好的原因。

关于银行对流动性的需求,与凯恩斯的理论相反,Lachmann认为,当出现危机时,为确保存款的安全性,银行采用立即获得资本弥补损失和重建银行资本的方式来消除存款人恐惧,但融资成本很高,如果银行通过提高资产的现金比例,而能够推迟融资计划并同时补偿存款人,则成本会降低,所以由于银行不确定性的增加,并且预期未来利率会更低,而导致银行更加具有流动性偏好。

Hicks(1962)在Liquidity一文中详细考察了流动性(liquidity)一词的含义及其来源。Liquidity一词最早出现于1930年代的Macmillan Report、凯恩斯的名著A Treatise on Money(货币论)和The General Theory中。在Macmillan Report的一个章节中出现了liquidity、liquidity resources以及liquidity assets等词汇,但无从知道该章节的作者是谁,不过很可能是凯恩斯;在A Treatise on Money一书中也出现了诸如liquidity capital和liquidity output之类的词汇,但liquidity的含义却不明确,经济学界没有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凯恩斯The General Theory的出版以及流动性偏好概念的提出是在Macmillan Report和A Treatise on Money之后。凯恩斯是最早使用liquidity一词的学者之一,也因为他的名著而使该词的使用范围从经济理论领域拓展到实际实务中。尽管在The General Theory中,liquidity的含义有时也是模棱两可的,但给人的总体印象是非常清晰的,流动性偏好成为随时可动用货币要求在汇票和债券之上支付某一数量费用的理由,因此也成为利息存在的原因。流动性偏好概念的提出使得经济学家们找到了一个标准定义,自此,流动性的概念也渐渐地建立起来了。

在A Treatise on Money中,凯恩斯讨论了银行资产组合,即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他认为,汇票和短期贷款比投资更具有流动性,也即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获得兑现,而投资则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凯恩斯对流动性资产的定义,但他没有对这段话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先看“无损失地”应该做何解:一种是期望的销售价格与账面价值(也许是过去的购买价格)相比较而无差异,另一种是资产在立刻通知下的售价与在更长时间里的售价相等。Hicks认为以上两种解释都不是凯恩斯本人想做出的解释。

“无损失地”是流动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流动性本身。一个与流动性资产相联系的概念是可交易资产,是指能迅速出售并且与通过协商和广告之后的结果一样好的资产。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对于能进入该市场的人来说,这些资产具有完美可交易性,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它们具有完美流动性,因为当一种资产比另一种资产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实现,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流动性,这里的关键词是“更确定地”。

Hicks认为,应该比较那些具有“在立刻通知下可实现”的特性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在什么条件下具有那样的可实现特性,这些条件与经过双方协商后的条件无关,所以不可交易资产不包括在比较之列,于是流动性是只属于完全可交易资产的特性,但不同资产的流动性程度不一样。不过凯恩斯本人也许不是像上面这样推理的,因为他说“投资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而贷款(在当时)是不可交易资产,不属于流动性讨论之列,除非认为贷款的流动性等于零。

接下来,把流动性分析限制在完全可交易资产范围内,将焦点放在“确定性”上。通常机构(公司、银行、信托基金等)关注的不是某一种资产的“确定性”,而是一个资产组合的“确定性”,而且资产组合的概率分布可以由组合内不同资产的概率分布加权求和得到,所以资产组合的均值和标准差是可以求出的。确定性与风险恰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标准差可以用来描述风险,也可以用来描述确定性,于是资产组合的选择就成了选择不同的均值-标准差的组合。以上分析可以视为对凯恩斯流动性偏好理论的一个直观总结。Hicks认为,可以将流动性偏好解释为减少资产组合期望方差而牺牲均值的意愿。由此看来,资产的流动性是与人的风险偏好相关的,因为不同的风险偏好表现为不同的均值-标准差组合。

Hicks认为,对比希望的结果更坏的结果的恐惧胜过对比希望的结果更好的结果的向往,是要求“确定性”的动力,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凯恩斯在流动性的概念中加入了“无损失地”一词。由此可以说,一种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由该种资产期望价值的确定性来决定,流动性偏好的上升可以由相对于期望值(或均值)而言的对确定性评价的上升来表达。

Hicks还认为,流动性资产姑且可以划分为流动性高的资产和流动性低的资产,于是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就可以由其包含的具有完全流动性的资产的数量来度量,也容易将流动性等同于货币,凯恩斯The General Theory之后的著作表明他支持这种看法,并且流动性偏好决定了货币需求中的有计划的部分,但Hicks认为这种看法没有显示出流动性的一般意义。此外,Hicks还研究了国际流动性。

Sarr and Lybek(2002)研究了流动性市场的五种主要特征、与之相应的度量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四类指标和主要影响因素以及流动性涉及的多种概念,认为应该区分四种流动性:(1)某种资产的流动性。如果一种资产能很容易地转换成法定货币,根据定义该货币具有完全的流动性,那么这种资产具有流动性。有些金融要求权,比如活期存款,只要信用机构具有流动性,实际上这些金融要求权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它们可以无成本地或无延迟地转换成现金,然而其他金融要求权转换为法定货币则会涉及到佣金和延迟问题。这里强调的是交易成本和迅即性;(2)某种资产的市场流动性。这个概念的含义很广泛。当新信息改变资产的市场基础价格时,市场能以合理的价格快速地处理该资产的巨额交易,资产的市场流动性与达到以上目的的容易程度有关;(3)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依赖于特定市场上交易的不同金融资产之间的可替代性,以及这些资产本身的流动性;(4)某个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交易的容易程度,这种交易的目的是快速纠正其资产和负债之间的错配(可以用流动性资产比例等指标来度量),以及履行其义务。金融机构的资产组合中流动性资产越多,而负债的流动性越低,则管理资产负债之间错配的灵活性越大,其履行义务的能力越强。

综上所述,关于流动性的含义与性质,学术界大致的观点是,(1)流动性是资产拥有的在某个给定的时刻无损失地转换成货币的性质,利息不计入资产的价值;(2)汇票和短期贷款比投资更具有流动性,也即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获得兑现,而投资则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3)“无损失地”是流动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流动性本身。与流动性资产相联系的一个概念是可交易资产,是指能迅速出售并且与通过协商和广告之后的结果一样好的资产。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对于能进入该市场的人来说,这些资产具有完美可交易性,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它们具有完美流动性,因为当一种资产比另一种资产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实现,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流动性,这里的关键词是“更确定地”;(4)比较那些具有“在立刻通知下可实现”的特性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在什么条件下具有那样的可实现特性,这些条件与经过双方协商后的条件无关,所以不可交易资产不包括在比较之列,于是流动性是只属于完全可交易资产的特性,但不同资产的流动性程度不一样。

参考文献:

[1] Durlauf, Steven N., and Lawrence E. Blume.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Second Edition).” Macmillan Publishers Ltd. 2008.

[2] Hicks, John. “Critical Essays in Monetary Theory.” 1967,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K.

[3] Hicks, John. “Liquid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 72, No. 288 (Dec., 1962), pp. 787-802.

[4] Keynes, John Maynard.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 Macmillan and Co., Ltd. 1936.

[5] Keynes, John Maynard. “A Treatise on Money.” Macmillan and Co., Ltd. 1933.

[6]Lachmann, L. M. “Uncertainty and Liquidity-Preference.” Economica, New Series, Vol. 4, No. 15 (Aug., 1937), pp. 295-308.

[7] Neuman, M. “The Doctrine of Liquidity.”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Vol. 3, No. 2 (Feb., 1936), pp. 81-99.

[8] Sarr, Abdourahmane, and Tonny Lybek. “Measuring Liquidity in Financial Markets.” IMF Working Paper No. 02/232, December 2002.

第9篇: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内部财务控制是企业控制的基本手段,也是重要的手段,它能够控制企业的所有活动,涉及到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等。对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进行仔细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和风险环境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更好的管理财务,持续平稳的发展下去。价值创造相关理论在日益变得成熟和丰富,同时价值创造理论受到了大部分企业的持续关注,通过价值创造,有助于企业实现创造价值的最大化,对内部财务控制合理有效化。

一、价值创造含义的简述

价值创造在所有的商业活动中是一种最基本的经济行为,是所有产业、甚至是整个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价值创造的含义也有所差别。一位学者认为,价值创造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第一种是对风险的规避,通过改善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将风险避免在外。第二种是增加顾客价值,通过重新界定和扩展与当前所有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加倍或延长,最终增加顾客价值。第三种是长期价值创造,通过研发新的项目、开发新的产品,以及开拓新的市场和挖掘新的客户,来实现价值创造的长期性。第四种是短期价值创造,通过优化运营和内部生产、内部供应链的管理对现有产品的生产、运输和服务的改善,从而实现短期内的价值创造。另一位学者认为,所有企业都希望通过提供客户所需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来为企业创造价值,但却不知具体该如何做才能创造价值。根据经济理论分析,任何一个单独的企业都是很难维持长久的边际利润的,因为一个企业战略的成功,会促使其他企业纷纷模仿,并提出更优惠的条件来与其竞争,争夺更多的客户和资源,所以一个企业是无法维持长时间的边际利益。企业要想能够维持长期发展并在竞争中生存下去,获取利益、增加企业收益,经济学理论为企业实现创造价值提出了三个方法,他们分别是抓住一纵即逝的机会、控制或拥有优势的资源和保持自身的优势地位。对价值创造的含义还有许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在这里,本文就不一一进行概述了。但是,综合所有学者对价值创造含义的理解和看法,本文认为价值创造就是指扣除了所有使用稀有资源的机会所需的成本后而产生的经济效益,而这种价值创造所具有的能力能把一个企业的资本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直接反映出来,所以企业对价值创造的追求就是对企业效益的追求,对价值创造和价值最大化的追求,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经营成果,逐渐形成持续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优势。

二、价值创造具有的特点

(一)连续性特点。

企业追求的价值创造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是对价值制定的战略进行整合的结果。企业整体价值的增加,是价值创造连续性的特点通过企业的结构、制度以及对资源的优化与整合实现的。

(二)复合性特点。

企业价值创造的含义蕴含了许多重要的因素,包括经济价值、可持续发展、风险和现金流量等等,这些重要因素的隐含体现了价值创造的复合性特点。如果企业想要追求与实现价值创造,就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权衡与协调,尤其是对风险的考虑,如果企业只一味的、盲目的追求现金流量的最大化,就有可能导致折现率过高,降低企业自身的价值,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三)实在性特点。

价值创造的实在性特点是指企业价值真正的增加,企业实实在在创造的现金流量,而这些价值的增加是对企业所有的、各类的投资者而言。企业创造的现金流量发生的变化,说明了企业实际的、可以控制的价值也在变化。

(四)前瞻性特点。

企业现有的资本项目以及以任何方式进行投资的价值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时间、不确定性和现金流量是一个变化的函数,企业放眼未来的价值的创造和分配是价值创造所具有的前瞻性的特点。这种特点不仅能将当前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切特征延续下去,而且还隐含了企业对未来发展控制的实力,控制的实力越强,那么企业实现价值创造的可能性就越大,对未来可持续性的发展就越有保障。

三、价值创造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特点

价值创造视域下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与企业传统的内部财务控制相比,前者继承了后者的优点,改进了传统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不足之处,并将有利于企业实现价值创造的因素加入到企业总结出的管理方法中。传统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对资产的增值性和资产价值的动态性欠缺严重的考虑,且过度强调资产的安全性,导致了企业的财务人员严重的缺乏效益意识。而且员工的风险管理知识薄弱,几乎没有对风险管理的意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抱着风险规避的态度,企业对财务的风险管理水平也非常的落后,这些不足的地方给企业埋下了众多难以想象的隐患。价值创造新时代的来临,使得在价值创造视域下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能与时代接轨,把创造价值的最大化目标进行强化,同时增强企业员工的经济效益意识,提升员工创造价值的能力。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不仅要对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作出保证和提高,还要对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给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价值创造在企业内部财务控制问题中的使用,使得价值创造的理念深深融入到了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核心当中,不但能有效减少传统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所带来的问题,而且对企业财务控制的管理运用的也是先进的价值创造的管理方法。运用价值创造对企业内部财务控制进行管理,是企业在当代市场经济下的发展趋势。价值创造是企业财务控制管理中的基本问题,是企业财务控制发展的核心,也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目标。所以,价值创造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行为归属,而价值链是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通过对企业内部财务的控制,不断对价值链进行改进和修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价值,对企业内部财务的控制是企业价值创造实现的有效途径。价值创造下的企业对内部财务的控制要求企业所有人员都参与其中,注重组织机构和对人才的培养,同时也注重对价值创造的风险管理。价值的创造必然要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企业经过仔细的考虑,能够主动去面对一些风险,抓住风险中存在的商机,那么便会大大增加企业创造价值的机会,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以及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的优势。价值创造的理念已经随着人们对价值管理的深刻认识而深入到企业的内部,为企业内部财务的控制奠定基础。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