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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培训精选(九篇)

纳税信用管理培训

第1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人,税收遵从,税收不遵从,税收遵从度

 

税收遵从,通常也称为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的行为。它包括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及时申报;二是准确申报;三是按时缴款。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蓬勃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在2007年6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会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的介绍,我国中小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已达4 200 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 以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不仅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而且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款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 左右,它们正逐步成为国家和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但从我国税收实践看,近十几年来税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征管能力十分薄弱,中小企业的税收不遵从现象较为严重,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没有及时变更注销,纳税不申报或申报不及时不准确申报不入库,没有会计记录或会计记账混乱,做假账账中账账外账,发票使用不规范,偷欠骗抗税征税人违纪违规等。因此,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挖掘中小企业缴税潜力,提高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度,对缓解当前日益紧张的税收

增收压力,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毕业论文,税收不遵从。

一、中小企业税收不遵从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1、被动型的税收不遵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税基薄弱,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披露较少,而税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有限,很难掌握其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使得税务部门征管成本和监督成本较高,税收行政效率较为低下,税务管理部门往往被动应对,对它们疏于管理,导致中小企业被动式的税收不遵从。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在当前政府主要以是否完成税收任务作为对税务部门的主要考核依据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把重点放在纳税大户的税收管理上,因为税务机关只需付出较少的努力、较低的成本,就可以征收较多的税收收入。而对许许多多的中小企业(包括个体户)纳税人,因为难以掌握税源而征管不严甚至于完全不课税,使得中小企业的税款申报率和上缴率处于较低水平。这种税收征管现状虽说符合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但在一定程度上有违税收的经济效率和纵向公平原则。另外,税务部门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对税法知识的了解不多,导致有些企业很难搞清自己是哪种税或哪些税种的纳税义务人,造成了无知性的、被动性的纳税不遵从。

2、主动型的税收不遵从:中小企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且经营成果与经营者利益相关程度高,诚信纳税使得其运营成本提高,相比其他企业有更强烈的逃避税收的动机,再加上现行的税制设计上的缺陷,极易引起主动性的税收不遵从。

(1)税制设计上的缺陷:首先,我国税制的缺陷使约束功能无法很好地发挥。如流转税的效率功能和所得税的公平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导致中小企业纳税人对税制的认同度较低,严重挫伤了纳税人主动纳税的意识。其次,我国税制设计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事前鼓励和事后奖励的激励措施不完善,没有进一步明确遵从行为在精神和物质上相对于不遵从行为的优越性,使遵从纳税人产生严重的心理失衡。毕业论文,税收不遵从。再次,我国用税机制不健全,使作为委托人的纳税人在信息劣势下对税款的使用状况缺乏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部门和官员的腐败寻租行为严重,容易引发纳税人的抵触情绪,降低纳税人遵从度。

(2)中小企业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我国的纳税人没有形成纳税的良好习惯和观念,中小企业纳税人也不例外。一方面国家税收文化建设的进度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没有保持一致性,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纳税遵从度的提高。另一方面,税收的宣传力度和效果还不甚理想。虽然,近年来税收宣传在不断深入,国民纳税意识得以不断增强,税法遵从度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税务部门税法的宣传范围、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仍有待改进,宣传力度还需加大,宣传效果还有待提高。有些中小企业纳税人会抱着侥幸的心理,想方设法去逃避纳税义务,一旦被税务部门稽查,便以不了解和不知道这些税法知识来逃避责任或减轻责任,增加了税收处罚的难度。

二、提高中小企业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对策

1、提高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和能力,实现中小企业漏管户最小化目标,做到实际征收管理的中小企业纳税户与应该征收管理的纳税户之间的差额最小化,减少中小企业被动型的纳税不遵从。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税务部门的硬件设施配置,提高信息化、程序化、科技化水平,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协调工作的能力。毕业论文,税收不遵从。同时,积极主动地寻求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如加强与银行、工商、海关、公安、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税务机关及时全面地掌握纳税人的各方面信息,减少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税收征管的外部环境,更好地进行税收征管。另一方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税务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入口关,保证新聘和新进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和优良的业务素质,同时税务管理部门应不断完善在岗税务人员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税收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使得税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能及时更新和跟进,提高税务人员的管理能力。目前,我国税务人员的培训不管在内容上、形式上还是在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上、考核机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关部门应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如在培训内容上更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创新培训形式,探索和实施灵活多样、激发兴趣的教育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可持续性,在培训经费上要做到充足和效率并举,既保证培训经费充裕,又注重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在培训效果考核上应注重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以及考核结果的现实影响力,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和任职、轮岗、交流、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改进税收宣传形式,扩大税收宣传范围,使得中小企业纳税人能及时、全面地获取税收知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实实在在的税法宣传。如在税务大厅、公共图书馆、大型的广场、各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各种摘要从根本上形成一个长期、持久、务实的税法宣传,提高税法宣传效果,从而减少因对税法不熟悉而导致的被动型纳税不遵从及以对税法不了解为借口而产生的主动型的纳税不遵从现象。

3、优化税制改革,完善现行税制,提高中小企业纳税遵从度。

(1) 强化税收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功能。政府以及税务部门应建立一种有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制度安排,让纳税人真真切切地感到依法纳税是最为节约成本、最能体现利益最大化的不二选择。同时应着力研究政府课税产生的经济效应以及纳税人对政府课税的反应,充分了解和尊重纳税人的心声,有利于构建更加有效的税收制度,提高纳税人对税制的认同度,有利于税务部门更好地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我国的税收制度应继续遵循遵循“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高效率”的思路,既有利于纳税人诚实纳税,又有利于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也能够严打违规违法行为,轻税与重罚相相结合,充分体现税收的效率和公平原则。毕业论文,税收不遵从。

(2)健全用税机制,完善税收公开制度,增强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公民纳税本质上是为了换取和享用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而支付的代价,纳税人关心的是自己支付的税款能否带来等值的公共品补偿。因此,政府应加强公共收支的信息披露,让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决策权,知晓税款怎样使用、用在何处,而且公共支出也应充分体现纳税人的意愿,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纳税与享受公共物品是一种平等的交换关系。只有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权利,才能自觉履行其义务,从而提高税收遵从度。同时,建立和健全税收权力监督机制,加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活动的监督,规范税务管理人员的征管行为,减少腐败寻租行为。

4、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培养全民正确的纳税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重要的经济阶段。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2600美元,即将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我国的税收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没有保持一致性。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多渠道、多形式地大力加强以依法诚信纳税为主要内容的税收道德建设,为解决税收领域的价值冲突提供道德共识,促进税收遵从。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针对不同纳税人的行为特征,借鉴市场营销的细分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在社会中逐步确立以诚信纳税为荣、不诚信纳税为耻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同时,税务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改善税收环境,使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成为一种社会主流行为。

5、税务系统要坚持服务和管理并举,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遵从度。首先税务机关要转变税务行政理念,对纳税人的管理模式要由监管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利用各种信息和技术手段致力于纳税人服务的改善和加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拓宽服务内容,以纳税人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标准,提高行政绩效。毕业论文,税收不遵从。税务机关一方面通过有效的沟通机制使得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意见反应更加迅速,同时,税务机关尽量对纳税服务标准进行量化并据此对税务人员进行考核,条件成熟的话,对外公开服务评价结果,加大纳税人和社会对税务人员的监督,提高税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使得税务人员对政府和社会更为负责。其次税务部门应建立较为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纳税人税源的全方位监控,要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搞好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下户检查,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毕业论文,税收不遵从。并聘请有经验的内部和外部成员成立管理委员会,为税务机关的长期战略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欧斌.纳税人遵从度“二元”特征形成的税负差异及其治理[J].税务研究,2008(1)

2、刘东洲.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看税收遵从问题[J].税务研究,2008(7)

第2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关键词:税务 教育行业 税收管理 税务登记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第3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一)加强教育,提高征税信用认识

税收信用是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之中,表现和反映着征纳税双方之间相互的信任程度。因此征税信用要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充分赢得纳税人支持和信赖。为此,我局把税收信用纳入税收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税收信用知识,反复进行思想动员,使全市国税干部充分认识:规范执法行为是征税信用建设的核心环节,提升人员素质是征税信用建设的前提条件,“应征尽征、应退尽退”是征税信用建设的基本要求。从而,增强做好征税信用工作的自觉性。

(二)监督制约,推行执法过错追究

为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我局积极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在全市国税系统统一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蓝本,将税收执法权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使之明了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为考核评比、过错追究打好基础。其次,20__年2月至20__年8月,我局对43个区县局和2个直属单位的149个税务所和稽查局进行了以“两权监督”为重点内容,涉及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6大方面和136个具体检查项目的执法检查,并延伸检查了1219户纳税人。各基层单位也积极组织自查。共发现问题5801个,下达处理决定334个。通过检查,共查补税款和追缴欠税3000多万元;发现违纪违法线索36件,核实立案26件,涉及贪污挪用税款126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件,对19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并查出了具有隐蔽性、欺骗性、长期性、内外共谋、涉案金额大等特点案件五起。同时,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从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各项制度和强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巩固检查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先后制定15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加强征税信用建设,取决于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们狠抓了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培训,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初任和任职培训,以及后备干部培训;二是以增加高学历学位人才为重点,抓好干部学历教育和青年业务骨干研修班培训;三是以强化基层管理能力为重点,抓好基层税务所长、稽查局长和业务科长培训;四是以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反避税人员的培训;五是以业务和技术知识更新为重点,采取在岗自学、业务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的形式实施全员培训。仅20__年,全局系统共举办了各类培训班660期,培训干部26500人(次)。目前,全局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已达到8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38.5,博士生1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93人。为税收征信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健全制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应 征尽征、应退尽退”要求税务部门在征收、清欠、退税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切实贯彻落实。

1.征收方面。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重点对计划的编制和分配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改进,严格税收计划的监控管理。一是坚持税收经济观原则,在测算税收计划时不但吸纳了传统的“基数加因素”的合理方法,还引入了税收负担、弹性系数等多种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参考;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生经济、税源等变化情况及时调研分析,合理调整计划目标;三是完善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增加了对税收预测准确程度和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将建“蓄水池”和收“过头税”作为重要检查目标,提高组织收入质量。20__年,全市国税收入同比增长21.7,比20__年翻了一番。同时,牢固树立“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共办理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民政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优惠和18.9万“双定”户不达起征点政策减免税14.45亿元。

2.清欠方面。认真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清缴欠税。一是制定“__市解决企业欠税方案”,欠税企业的资金安排体现税款优先原则;二是降低欠税企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三是清缴欠税与享受先征后退、出口退税、以税还贷等优惠政策挂钩,以欠抵顶;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欠税公告办法》,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严格范围,注重程序;五是不批准、不授予、不证明欠税企业各种荣誉称号;六是采取以票管税,由税务机关代开或代管监开发票,按比例追缴欠税;七是把欠税大户作为税务稽点,发现偷、逃税坚决依法处理;八是随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通过以上措施,近两年共清缴往年陈欠9.7亿元。

3.退税方面。通过采取建立出口退税及出口形势分析例会,加强与市外经贸委、海关、外管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工作联系,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程序等办法。20__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24.3亿元,同比增长40.7,做到了老账全部还完、新账基本不欠。同时,草拟《退税管理办法》,对退税范围、退税程序、应退利息确定、多缴税款与欠税抵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效保障了纳税人权益。

二、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努力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宣传税法,营造诚信纳税氛围

紧紧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税法宣传主题,拓宽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效果。一是向纳税人赠送“诚信纳税善意提醒书”,免费发放税收宣传画10100套、《新征管法知多少》宣传小册子5000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摘编》2万余本;二是开展“筑诚信,奔小康”纳税人签名、“共建依法诚信纳税社区”、“优化纳税服务恳谈会”等宣传活动;三是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放“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税收公益广告片,在250辆公交车上展示税收宣传标语和2条公交车线路上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益广告;四是举行“税收带来家乡美”国税杯摄影赛、“税收宣传大型文艺演出”、“宏声杯”大学生税收知识电视辩论赛等。使各级党政领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了依法诚信纳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息息相关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二)表彰先进,树立诚信纳税榜样

近两年,我局与市文明办、市地税局通过宣传发动、申请推荐、审核公示、正式审定等程序,按照积极主动申报纳税、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财务会计制度核算正确、无纳税失信行为等评选条件,评选出__长安汽车股分有限公司等108户20__年度和110户20__年度诚信纳税先进单位。另外,对市工商局提出的500多户市级守信用重合同单位推荐名单和12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认真核审,配合工商部门做好表彰工作。增强了诚信纳税先进单位的自豪感、成就感和责任感,为打造“诚信__”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重点稽查,打击偷逃骗税行为

实现“收入执法型”向“执法管理型”税务稽查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和逐步推行稽查前的预告制、稽查中的约谈制、稽查后的复查制和回访制,切实落实首查责任、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打击失信纳税对象。近两年,在钢铁、水泥产、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生产、摩托车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加工、废旧物资经营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据统计,近两年共对3.2万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4.55亿元,加收罚款0.5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涉税案件67件82人。对其中的重大涉税案件多次在我市各大媒体上公开曝 光披露,在__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中进行了以案讲法,有力地打击了失信对象,震慑了犯罪分子。

(四)评定等级,探索诚信纳税分类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20__年我局与__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税收违法行为等5项评定内容进行具体分解和量化;对评定时间、评定对象、评定机构、评定程序和等级管理进行明确;制定下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意见书》和《纳税信用等级通知书》等规范文书。按照加强宣传、相互协调、程序规范、工作到位的要求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全市128152户纳税人评定了纳税信用等级,其中A类7202户,占5.62;B类79865户,占62.32;C类34716户,占27.09;D类6369户,占4.97。同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已评定的A类纳税信用单位采取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接到符合要求的涉税事项当场办理,事后复核;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等激励措施。对C类以下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和管理。

(五)优化服务,创造诚信纳税条件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以纳税人为本,积极创造诚信纳税条件。一是建立服务责任、首问负责、局长接待日、公开办税制度,配套推出“普通话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承诺服务”;二是从方便纳税人出发,在办税服务厅添置花卉盆景、饮水设施、座椅和便民台,提供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纸笔墨水,胶水,印泥等;三是积极推行电子申报和邮寄申报方式,巩固和完善“双定户”银行网点申报缴款方式;四是办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功能;五是开通__市国税局互联网网站,实行涉税政务信息公开;六是简化归并办税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申报征收和发票管理三类窗口推行“一窗式”和“一站式”服务,受到广大纳税人好评。

(六)信息共享,打造纳税信用平台

整合现有纳税信用信息资源。一方面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录入到税收征管综合软件,与纳税人基础信息相结合,构建税收信用信息基础平台,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实施分类管理。另一方面,按照“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原则,补充完善“__市企业信用信息库”,将纳税信用信息分为企业身份信息指标、企业优良信誉信息指标和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指标三大类录入信息库。目前,已完成__市首批800户和第二批12,153户大中型企业税收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和报送,并通过互联网对外公布,为社会提供查询和监督服务,促进了税收信用监管平台的建设。

三、加强中介信用建设,发挥社会服务补充作用

(一)依法支持,发挥中介服务作用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税务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税务事业的发展,以提高办税质量,降低征税成本,切实方便纳税人。同时,重视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对执行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二)清理整顿,建立公平公正环境

坚决执行与税收机构脱钩的规定。首先,根据税务机关与税务中介机构要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五个方面实行彻底脱钩的要求,我局组织各区县(市)局迅速开展了自查。其次,对自查单位进行检查,对通过检查发现的两个公司主要存在体制和工作人员未与税务机关彻底脱勾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撤消了市公司及33个分公司,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场规则重新审批成立税务机构,全市各级国税机关与中介机构实现了彻底脱钩。第三,为了巩固整顿成果,我们专门下发文件、并起草印发了30万份《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重申了税务机关“六个不得”,即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不得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账中介机构;不得参与、代账中介机构的一切业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中介机构介绍、代账业务;不得在办税服务厅(室)和基层税务所为中介机构从事、代账业务提供工作场所;各区县(自治县、市)局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基层税务所和工作人员安排下达、代账工作任务;不得以工作、职务之便,从中介机构、代账业务中获取利益,促进了税收中介机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三)严格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第4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税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培养纳税人的自愿依法纳税的习惯,尽量提高依法纳税水平。一般而言,影响依法纳税水平的因素主要有:

(1)税收结构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引致的税务管理的复杂化。一般认为,简化税收结构可以减轻税收征管的负担,提高照章纳税的水平。但税收结构的简化并不等于税制简单,后者要求扩大税基、简并税率、减少税制中的税式支出条款。事实上,现代税收结构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代经济的复杂性决定的,它要求更高的管理水平。在向工业化国家学习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发现,要借鉴发达国家税制改革方面的经验,模仿其现代化的税收结构并不困难,但要达到其税收管理水平就难了。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随着税收增加,人们逃税和避税动机增强,税务管理就更困难了。

在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一问题。首先,税收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工具,必须要求政府制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和惩罚性的税收政策,这样就会存在主观性的税收行为,使税收管理复杂化;其次,工业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经济结构的演变,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比重将逐步提高,而对服务业的税务管理的难度通常很大,这要求税务部门付出更大的努力。

(2)税收体系法制化的程度。较高的法制化要求较高的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程度结合起来。就立法而言,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我国现行宪法中虽然规定公民有纳税义务,但对税收法律原则等重大问题并无明确规定;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税收基本法;各类税收法规大多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的,没有通过规范的立法程序,缺乏法律应有的明确性和权威性。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地方和部门在本位主义的驱动下,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税收执法,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税收司法上,我国目前还缺乏独立的税务司法机构,这大大地限制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能力。1992年颁布的《征管法》虽然有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条款,但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如对于纳税人报销纳税款或故意拖延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从其帐户上直接划拔,扣缴税款。实际工作中金融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拒绝配合执行。对此税法缺乏明确的法律约束条文和制裁措施,从而弱化了税收执法的严肃性。

(3)税务组织结构的设置。税务组织结构是组织税务处理信息、解决税务问题所要求的基本框架。科学的组织结构,要求明确地界定构成组织各部门的权利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现行税务组织结构存在着纵向分割和横向分割两方面的问题。前者是指税务部门上下机构不对口:省、市两级税务部机关按税种设置机构(处、室),而市(县)以下税务分局则按征管职能(税政、征收、稽查等)机构,不能与上级决策部门与执法部门进行对口管理。后者是指分税制后,地方税务机构既受上级税务机构领导又要向地方政府负责,形成双重领导、双重监督问题。此外,税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横向的联系和应有的交流,各职能部门基本上象一个独立的机构以自己的方式工作,比如税款的征收与纳税检查在业务上是相互依赖的,在机构设置上宜于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设立,但实际上两者是分设的。

(4)人力资源管理情况。人力资源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如何根据个人的能力、知识、技能和经验来“量才用人”。税务管理的经验表明,报酬及工作岗位所提供的发挥个人能力的机会这两个因素影响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努力程度,从而决定是否能够人尽其才。在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我国目前主要存在两大问题:①人力资源的短缺,即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数量不足的问题在基层征收单位比较突出;税务人员素质问题则较为普遍,且对税务管理的制约更为明显,影响到对税收政策和国家税法的深入理解和正确把握,征收人员不是依据法律而是根据上级和领导下达的税收计划去完成征收任务;②人力资源配置的错位。税务部门中也不乏具有较高学历、能力和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但在工作安排上却存在“错位”现象:如让那些完成大学学习的人去从事征收、会计、统计工作,而没有受过专业教育者去从事决策、审计检查工作等等。这就使得个人难以在其工作岗位上发挥个人的最大能力,造成有限的人力资源的浪费。

(5)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一般而言,纳税人是否主动申报纳税取决于其纳税意识;纳税意识与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以及对政府能否妥善地使用税款的预期密切相关。影响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的因素很多,包括一国的税收历史、文化背景,税务机关对税法的宣传等;对政府能否妥善使用税款的预期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个政府问题——政府满足公共需要程度;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努力及其效果;政府官员是否廉洁;纳税人的需求是否得到重视等。

目前,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传统纳税文化的影响。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封建君主往往横征暴敛,以致古人有“苛政(实为苛税)猛如虎”之叹;在统治时期更有“民国万税”之讽,由此而造成了纳税人对税收的一种潜意识里的“厌恶”心理。这种心理反映在纳税的行为上就表现为对税收的消极抵制或明目张胆地抗拒。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受“无税论”、“非税论”影响,纳税不但没有得到正面宣传,反而在一个时期之内被当作封建残余和“管、卡、压”的工具而加以批判。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虽然税务部门加大了税收宣传的力度,但效果并不明显。主要是因为:①传统赋税文化“恶税”心理的影响是深刻而长远的,已深入到纳税人的潜意识里,要改变这种心理影响非一日之功,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②税务管理部门并未真正认识到税收宣传对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在税收宣传上投入不足。宣传形式过于单一。在西方国家,中小学教育中就有税收教育的内容(我们的情况是甚至非财经类的大学毕业生也不知税收为何物);税收宣传的形式更是多种多样:报刊、杂志、特殊的税务出版物、大众传媒、免费电话咨询、广告等等,简直可以和企业的广告宣传相媲美;③改革开放过程中政府的某些决策失误以及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造成“政府在浪费纳税人的钱”‘的不良印象,影响了一些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6)税收征管模式。税收征管是税务管理的核心,是搞好税收征管的关键。一般而言,税收征管模式要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的管征活动中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明确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税务部门内部的分工与协作。

我国曾经采用过的“征管查一体化模式”和“征管查分离模式”有一个共同的弊端,那就是“保姆式”的税收征管:税务部门包揽税收征管中所有的事务(其中包括有些应由纳税人承担的事务),纳税人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状况。很难想象,一种缺乏被管理者参与和配合的管理活动会是高效的。“征管查一体化模式”的另一个问题是税务部门内部缺乏必要的分工,权力过于集中,没有监督制约机制,专管员工作负担过重,难以做好征管工作。“征管查分离模式”虽然强调了税务部门的内部分工与制约,但由于征管人员的权威和素质均未发生变化,加上内部分工不明确、不合理,又出现了工作上职责不分和人员配置的紧缺等新问题。

(7)征管技术手段。税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税务信息的搜集、储存、分类处理和提取使用,对提高管理效率特别重要。税务部门要提高照章纳税水平,必须能够准确、及时地了解:哪些人必经申报纳税;哪些人没有申报纳税;哪些人没有依法纳税;哪些人是税

收审计和检查的重点对象等。这些信息是进行成功决策的基础,这些信息的获取需要依赖先进的技术手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结构的复杂化,税务管理对先进的技术手段的依赖加强了,征管技术手段对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也更为明显了。我国目前的税务管理中,计算机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税务部门的计算机设备目前在增多。但未能充分发挥储存、分类处理信息方面的优势,计算机往往是作为打印税收报表的工具,大量的管理工作处于手工操作状态。这大大制约了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基于以上分析,当前我国税务管理面临以下几个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①从短期来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加强税收执法的刚性,树立税法的绝对权威;②从较长的时期来说,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需在逐步解决:第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问题;第二,税务人员的素质问题;第三,税务问题;第四,税务管理计算机化问题。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管理完善(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树立税法和税务部门的权威)

依据纳税人知法、懂法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将纳税人分为以下三大类:①知法且愿意守法者;②想守法但不知法者;③不愿意守法者。对于第一类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要尽量为其履行纳税义务提供方便;对于第二类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税法宣传,让纳税人了解税法或者为其提供社会中介服务;对于第三类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要严惩违法者,让逃者得不偿失。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第三类纳税人占的比重较高,但惩罚不力,使得逃税的“收益”大于逃税的“成本”,因为后者取决于逃税被发现的概率和被发现之后所受的处罚。由于税收执法不完善和执法中的随意性,逃税一来难以被发现;二来即使被发现,其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因此,以追求收入(税后)最大化为目标的纳税人的逃税就成为必然。

发达国家的做法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收是无法避免的”。这是星条旗下人们信奉的一句格言。在美国,不缴税或不主动申报纳税是比杀人放火更难逃脱惩罚的,因为杀人放火等刑事犯罪,律师尚可以肇事时当事人神经错乱或精神一时失常为借口为之辩护,但却找不出借口为偷税者开脱罪责。美国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是因为,美国不但有一套完整的税法,而且还有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税务机构。税法赋予税务当局冻结其存款、没收其财产等广泛的权力,以确保其征税权的行使。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别国的先进经验,要树立我国税法与税务机构的权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完善税法体系。一般而言,税法体系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我国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税收原则和一些重大的税收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如税务机关的权力、义务界定等重大问题往往只见诸于学术讨论之中,而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弱化了税法的权威性。为此,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一部税收基本法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其次,我国的税收实体法目前仅有两个(《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是人大通过规范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其他大部分税(包括增值税)都是以暂行条例、条例形式出现。《税收征管法》的核心应该是要确立基本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条款;对于需要由其他部门配合执行的税收强制措施,要在此法中明确其法律责任,以加强对配合执行部门的法律约束力,增强税法的刚性。

——设置独立的税收司法机构。我国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同税务部门缺乏独立的执法机构有关。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虽然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查封纳税人的财产、货物,但实际上由于缺乏足够的警力作后盾而难以执行;许多恶性逃税事件与此有关。因此,目前迫切需要设立独立的税务检察机构与税务法院。税法是以国家政权为依据的一种对私有财产的“侵犯”,这种“侵犯”是必需的,是为公不为私的。当纳税人不能正确认识这种“侵犯”时,必然对政府的征税行为进行抵制,这时候就必须用国家政权来保障政府的征税行为,税务司法机构便是这种强性权力执行者的具体体现。税法以及税务部门的权威性的树立也有赖于此。我国目前虽然已经设立一些税务司法机构,但一方面由于对其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税务司法机构设置不完善,难以独立执法;另一方面,设立的机构力量薄弱,缺乏足够的威摄力,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充实其力量,并在相关的税法中明确其法律地位、权力、义务等重大问题,使之成为税收征管强有力的后盾。

——建立规范的税务审计和税务检查制度,强化纳税检查。纳税人是否逃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逃税的“成本”与“收益”的预期。税收审计、纳税检查能够大大地增加纳税人逃税的“成本”,因而是防范逃税的有效方法之一。我国目前的税收检查,最主要的形式是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从每年检查的结果来看,其积极作用不言而喻,但年度纳税检查方法的缺点是缺乏针对性,费时费力。在检查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对所有的纳税人都进行检查,一方面造成检查力量的浪费(比如对照章纳税者的检查);另一方面,对问题严重的纳税人却因时间和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限制而难以查清查透。对此,首先应通过税收立法,明确纳税人对其纳税情况有自我审查的义务,比如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有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的责任。其次,要加强日常的纳税检查。第三,税收征收部门和检查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第四,在此基础上,年度纳税检查要根据平时所掌握的纳税情况,对逃税问题较严重的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

——培养纳税意识,加强纳税人服务

许多税务管理专家和研究人员认为,税务部门帮助、教育纳税人并向他们提供信息的计划,大大地提高了照章纳税水平。一些国家纳税人服务的历史也支持这一看法。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非常重视纳税人服务。比如美国国家税务局下设的7个职能处室就包括纳税人服务。在美国的公民义务教育中有一个称为“了解税”的教育计划,对14-18岁和中学生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是解释政府的利益,征税的心要性,如何填写个人简单的纳税申报表;日本的国税局从1970年起就设置了税务咨询室,配备了税务咨询官,专门向纳税人提供面授和电话咨询服务。

与此形成鲜明的对比的是,我国的纳税人服务基本上尚处于空白状态,极大地影响了纳税人的照章纳税水平。为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和服务认识问题。我国目前之所以缺乏纳税人服务,主要是因为没有真正认识到纳税人服务的重要性,没有真正认识到现阶段纳税人服务对提高照章纳税水平的积极作用,对于知法且愿守法的纳税人来讲,纳税人服务可以减轻他们守法和纳税的重担,从而产生一种激励作用;对于愿意守法但不知法(或不完全知法者)来讲,纳税人服务可以使他们及时了解税法,清楚自己的纳税义务;对于不愿守法者而言,纳税人服务的作用在于通过税收宣传、教育,让他们理解税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促使其中的一部分转变为愿意守法者。在解决,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税务管理者必须真正树立服务意识。我国某些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态度恶劣,在国人印象中较为深刻(当然目前大为改观),在税收征管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税收征管也可以视为一种公共服务,即为知法守法者履行纳税义务提供方便和帮助。毫无疑问,如果纳税人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了冷淡或不礼貌的对待,他们的纳税积极性会受到打击。在企业经营中有“顾客是上帝”的信条,税务部门如果能够把纳税人当作自

己的“顾客”,对提高照章纳税水平肯定会大有帮助的。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提出的深化改革的目标中,已提到了“优化服务”,许多地方也据此建立了办税服务大厅。但要注意,纳税人服务不能只挂在嘴边、停留在形式上,而必须真正有服务行为(据《中国税务报》报导,国税局一处长“微服寻访”办税服务大厅遭侮辱,说明服务意识问题远未解决)。

纳税人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是纳税人服务发挥作用的前提。目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较为淡薄,其主要原因传统赋税文化的影响以及税收宣传、教育方面的缺乏。传统赋税文化人们无法改变,我们能够做的事情是加强税收管理和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加强纳税人服务。

可以考虑设置专司税收宣传、教育和纳税人服务的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税收宣传和教育的长期计划。在这一方面,菲律宾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发展中国家中,菲律宾非常重视对纳税人的长期教育。从1961年起,为确定纳税觉悟和照章纳税水平,搞清楚纳税人对税务管理当局的态度,税务立法和执法联合会定期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纳税人教育、纳税人信息和纳税人服务的长期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通过学校教育,提高纳税意识,比如在初中和高中的课程中加入税务课程。并通过举办研讨会(班)、公共论坛以及家访等方式将税务教育扩展到成年人。

税收宣传、教育的形式应力求多样化,内容做到通俗易懂。税收宣传、教育的目的是要让纳税人真正认识到他们为什么必须纳税,消除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对抗心理。使之主动地履行纳税义务。而对大多数纳税人来讲,“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之类的宣传难以理解,更难以使他们理解征税的必要性。因此,税收宣传应贴近生活,从纳税人的日常生活中为他们指出税收的“影子”,避免专业化。在西班牙,财政部利用喜剧读物的形式,把纳税原理讲得通俗易懂;在一本名叫《ELPUENTE》的书中。描述了一个有市场的村庄和一个没有市场的村庄被一个大峡谷隔开,那个没有市场的村子为造福村民,决定在大峡谷上修建一座桥,而建桥所需的资金就是通过税收来筹集的。

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提供有效及时的服务、信息和建议。大多数纳税人没有必要对税法做全面的了解,他只需知道自己应好好纳税。税务部门的职责之一是,让不了解税法的纳税人能够非常方便地了解他该如何纳税。为此,税务部门可以来取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信息和建议。一些国家常用的方式有:

——出版物。加拿大出版14种税务指南和30多种关于具体税收的小册子;美国国家税务局出版110种不同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从1号出版物《你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开始,到929号出版物《有关对子女及受赡养者的税务规定》。提供这些出版物都不直接向纳税人收费。

——大众传媒。主要有报纸、杂志、广告宣传机构。美国曾于1987年成功地利用广告委员会扭转了纳税人申报越来越晚的趋势。电视台、录相带、电话联系(许多国家有免费的电话咨询系统)等。

——通信。即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通信。

——志愿者计划。即发动志愿者(会计师、退休人员等)帮助不能或不会履行纳税义务而又不愿使用私人税务人员的人。

——学校教育中与税务有关的课程。

建议建立一个免费的电话咨询系统,为需要帮助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方面的指导、信息和建议;从长远来看,可以在中学教育中加入税收方面的内容,让纳税意识深入未来的潜在的纳税人,并可以让学生来影响他们的家长的纳税意识。

——制定税务人员培训计划,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众所周知,雇员是决定组织工作效果的关键因素,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组织。这一观点指出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性。实际上还不止于此,它还包含着如何在雇员的能力、工作的复杂性、报酬水平这三个因素之间达到平衡,即根据个人的能力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报酬水平。在上述几个因素之间达到平衡的方法主要有:雇用新的工作人员;重新安排雇员的工作;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

一般而言,雇用新的工作人员只有在组织缺编或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才采用;第二种方法非常困难,尤其是在更为重视资历而不是能力的情况下。因此,培训税务人员,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就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下而就培训的目标、方式和内容谈一点看法。

——培训的目标。立足于现代税收管理的需要,把税务管理人员培养成为适应不断复杂的税制以及不断先进的征管技术手段的要求,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出色的专业十技能的人才。

——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几个方面:①职业道德教育;②专业技能培训,包括以税法为核心的法律课程、财务会计课程、人际关系方面的课程(比如如何处理好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计算机应用课程,等等;③组织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第一、第二类培训适应于所有税务人员。第三类培训则主要是针对税务管理中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培训的形式。培训形式力求多样化。主要可采取由税务部门和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定期培训班,对所有的税务人员进行定期轮流培训。

——培训中应注意几个问题。首先是如何保证培训的效果。我国目前的某些素质教育(如普法教育)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走过场”现象,参与者很容易取得“合格证”之类的证书。对税务管理者的培训事关国计民生,应注意避免“走过场”问题。为此,要通过规范统一考试以及考核控制和奖惩制度,确保培训的实效。其次,计算机在税务管理中的广泛、深入使用是大势所趋。着眼于未来,应加强对税务人员计算机方面的培训;由于计算机升级换代的效率越来越快,这方面的培训应注意吸取计算机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制订系统的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一定的趋前性。最后,应根据个人的工作岗位分别确定不同的培训重点。比如管理者着重加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培训;征收人员着重加强税法方面的培训;计算机操作人员着重加强计算机方面的培训。力求作到节约培训投入,保证培训效果;同时对于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注意进行“交叉”培训,即对有计算机专长者进行税法方面的培训,熟悉税法者进行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培训等。

——积极推行税务,建立规范的税务制度

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不仅要有一套合理的税制,而且要求高效的税务管理。而税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与建立规范有序的税务制度密切相关。在全面实行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况下,尤其如此。目前税务制度不仅为西方国家的采用,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试行和推广,其中堪为典范的是日本。日本是最早出现税务的国家,早在本世纪二十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日益复杂,一些纳税人就开始把纳税业务委托他人办理。1942年日本《税务士法》、1951年日本《税理士法》的颁布,使日本的税理士制度法律化。现在,日本又有税理士5万多人,雇员22万人,许多企业通过税理士办理纳税事宜。与此相对应,日本的税收征管效率很高,是世界上税务人员人均征税额最高的国家之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新的工商税制的确立,尤其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征管制度改革,在我国推行税务正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的共识。从80年代末期开始,北京、无锡、滇口等地开展了税务的试点,并根据需要扩大了试点的范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大多数地区试点来看,我国的税务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税务市场的建设问题。从本质上来讲,税务也是一种劳务,在“保姆式”税务征

管模式下,这一事实被税务部门的征管活动代替和掩盖了。税务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必然结果,即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某些事务性的工作由专门的社会中介(税务)机构代为办理。税务市场就是提供税务这种劳务的交易场所,是推行税务的前提条件之一。

我国目前的税务市场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有效需求,大多数纳税人不愿意寻求税务;二是供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从事税务的人员缺乏;现有者的素质、能力同税务业务的复杂性以及较强的政策性不相称。从试点的情况来看,从事税务的主要是离退体的税务人员和财会人员,缺乏经过专业训练的高素质从业人员,难以提供足以取信于委托人的优质服务。这两方面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税务的发展。

实际上,我国有巨大的、潜在的税务需求。我国现有纳税人大约有3500万左右,其中大多数不了解或不甚了解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制度下,他们必须寻求税务;对于熟悉了解税法的少数纳税人,他们也有进行税务的需要,并且不仅限于税务中的事务工作(如申报纳税),而且包括一些较高层次的需要,如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指的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经充分利用税收法规的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税收优惠,从而享用最大的税收利益。”在现代社会,税收筹划在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日关重要。由于各国税法中税收优

惠条款的普遍存在,不同的财务安排,可能导致明显的税负差别。税法的复杂使绝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自身并不具备税收筹划能力,因而他们往往求助于税务机构,这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已经相当普遍,而我国尚处于不完善的的状态。

目前之所以缺乏对税务的有效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纳税人缺乏寻求税务的内在动力。也就是说,一方面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不愿意依法纳税;另一方面,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违法者难以得到应有惩罚。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寻求税务成为一种额外负担。或者说税务使纳税人“得”不偿“失”。其二,税务者素质不高,难以取得纳税人信任。其三,我国目前的税务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税务人主要应忠实于委托人,代表并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它必须完全独立于税务机关。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税务机构和人附属于税务机关,其结果是税务人可能代表了国家的利益而非委托人的利益,这就使纳税人怀疑其是否能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当务之急是如何将潜在的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根据上述分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坚持依法纳税,加强税收检查,严惩违法者;

(2)遵循国际惯例,在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最终建立独立的税务机构;

(3)培育税务人才。主要可采取两种方式。从短期来看,可通过培训解决从业人员问题,如对愿意从事税务的税务人员、财会人员和律师等进行培训与考核;从长期考虑,可在高等财经院校设立税务专业,培训专门的税务人才,逐步建立税务社会培训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成长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队伍。

(4)理顺税务与相关行业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的会计师业和律师业相对起步较早,而税务业尚处起步阶段,但其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急需对其进行立法和制定行业规则加以规范;但由于税务业和律师业、会计师业关系密切,工作和职责上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因此,必须考虑这两个行业的立法和行业规则上的区别与联系,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里涉及到是否对税务行业赋予保护和特权,特别是名称使用的保护和从业的垄断权。从名称使用的保护来看,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税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名称使用权必须受到保护。我国税务试点之初,因为缺乏专业人员,有人主张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中设立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实质上是将税务业并入了律师和会计师业。这对于税务业的技术特殊性来讲是不公平的,也是有违国际惯例的。我国1994年颁布的《税务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税务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业务。这表明,税务行业名称使用权的保护得到了法律的确认。

从业的垄断权实际上是一个其他行业是否可以进行税务的问题。站在税务业的立场来看当然是希望垄断的。但垄断会导致更高的价格和更少的服务,有违以最低价款获得最佳服务的准则。因此,从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税务业是非垄断的,其他行业也可以进行税务。以下是一些国家对税务执业人员的规定:

澳大利亚:律师、会计师、税务人;

比利时:财务顾问、律师、称职专家;

加拿大:律师,会计师;

德国:律师,会计师,税务咨询人员;

英国:会计师,税务咨询师,律师,税务人;

美国:会计师,律师,注册人。

我国《税务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执业人员有:税务师以及经省级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的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业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15年以上者。这一规定虽然明确了律师、会计师等可以从事税务,但由于税务机构与税务部门的密切关系,我国的税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为数不多的税务业务为附属税务部门的机构所垄断。这种垄断目前造成税务业和相关行业的利益冲突。随着税务市场的建设,潜在的巨大的税务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税务方面的利益将急剧地扩大,税务业和相关行业在利益上的矛盾冲突将明显化和尖锐化。目前事实上的垄断的存在将不利于税务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现代税务管理中,税务已经成为税收征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社会化服务,税务不仅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国家的财政利益。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税务的管理。根据政府对税务干预程度的高低,税务的管理体制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模式:①集中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国家有专门的税务立法,政府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税务实施统一管理,税务人资格的取得要通过政府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认定。日本、法国和韩国就是属于这种模式。②分权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对税务管得较少,既无专门立法,也不设专门管理机构,政府只管开业注册登记;税务人主要由律师、注册会计师充任,二者的资格由行业组织考试赋予的。英国和荷兰等国采用这种模式。③混合模式。一方面政府没有专门管理机构,但制定有专门的行政规章,税务人则是由行业组织考核赋予资格的会计师、律师。其典型的代表是美国,因此这种模式又称为美国模式。

我国的税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建立一个合理、规范的管理体制,对这一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建立我国的税务管理体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借鉴国际经验。国外税务制度经过七、八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税务管理体制,其中许多作法与措施值得我们借鉴。各国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但都具有一个基本特征:既有政府的监督,又有多样化的行业管理。比如日本,虽然是实行政府集权管理,但也设有税理士会和税理士联合会两个自我管理组织。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税务的行业性组织,因而建立税务协会形

成行业自律机制势在必行。

其次,必须协调税务业与相关行业(注册会计师、律师)的关系,在管理上一致对待,可参照已经建立的相关行业的管理体制(比如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制定税务业的管理体制。

第三,主要通过立法,以法律为主导调节税务机构的业务发展和内部建设,避免直接的行政干预。

——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自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部计算机在美国问世以来,计算机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从最初的军事、工程和科学计算领域迅速推广到商用、民用领域乃至人们的日常生活。以至于计算机的应用程度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行业现代化水平、科技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今天,不仅发达国家已实现税务管理信息化(如美国于60年代中期、英、法等国于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就已建成了其税务计算机系统),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泰国、菲律宾、印尼、阿报廷、埃及等)包括我国也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开始将税务管理信息化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我国在1985年全国税务系统的税务统计工作会议上,对计算机开发应用工作做了统一部署,由此拉开了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序幕,经过十多年发展,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至1994年底,己有2000多个税务分局和税务所、近200万户纳税户被纳入税务机关计算机监控范围,全国已有10%的税收依靠计算机完成。但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我国税务管理中计算机的应用都处于初级阶段,计算机在税务管理上的潜能尚有待充分挖掘。

从国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历史来看,许多国家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就建成了其税务计算机系统(如日本在60年初开始计算机化进程,到60年代未,日本的税务计算机化覆盖面已达到40%以上)。我国的税务管理信息化虽然得到了政府部门和高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总理在1989年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快现代化管理手段在税收工作中的运用。)但和其他国家相比,信息进程却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许多国家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历史表明,成功的改革不仅要对过时的程序实行计算机化,还要重新设计和精简体制和程序,如统一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等。也就是说,信息化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手段问题,必须使技术手段和管理体制、征管程序协调一致。在我国的税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税收管理体制和征管程序一直未考虑信息化的要求而作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如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各不相同;纳税申报和缴款书分别印制和填写:“保姆式”的税收征管模式;等等。从国外的经验看,征管程序和手续的简化和规范是改革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这就要求统一各种税的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合二为一(因两者许多信息项目是相同的);取消对纳税人的多余无用的信息要求;等等。

(2)成本太高,国家财力难以承受。税务管理信息化需要系统的投入(如美国更新其计算机系统的计划预算高达260亿美元)。虽然从长期来看,相对于其在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偷漏税方面带来的收益是“物有所值”,但对财政状况不佳、财力过于分散的我国来说确实难以承受。这是制约我国税务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3)缺乏专业人员。信息技术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信息化需要专业人员设计、开发和维护应用软件系统。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这类人才严重缺乏;另一方面。政府部门由于工资制度的限制,也难以留住人才(这些人在私营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收入相差几倍甚至更高)。

第5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关于2019年1-7月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和田地区国家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和国税征便函〔2017〕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做好风险排查,现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的整体成效

2019年1-7月开展风险应对共17户,已完成应对工作的13户,正在办理4户,其中:纳税评估7户、纳税辅导10户。截止7月底,查补入库税款合计3734.35万元、加收滞纳金280.58万元、罚款100000万元。

二、落实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突出了税收管理风险、税收廉政风险和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三个重点。在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将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和税收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在一起。通加强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提高税收执法质效;通过纳税人遵从度的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消除不廉行为生存土壤,促进税收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防范“减税降费”税收征管风险。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各项措施为减税降费工作铺开清晰“蓝图”。风险管理股积极与减税办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监督机制,确定专人每天收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情况日报,每日上报,做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止执行力不足,防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风险。

(三)拓展信息渠道,注重外部信息情报的获取。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注重从第三方取得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拓展风险管理信息库。通过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信息传递和使用效率,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提高外部协作机制运行的效率,减少纳税风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风险应对人员业务素质。风险管理股定期牵头组织专题培训和工作调研,税种管理部门着重结归纳税种管理中易发生税收风险的环节、风险特征并加强经验交流,拓宽风险应对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突出实践实战实效,加强风险应对结果复查和案例讨论学习,提高风险应对的技巧和能力,推动风险管理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跨区域协作。深化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应用,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加强跨区协作管理,规范跨区域任务办理和反馈操作流程,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合力,促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升。

(二)建议设定个人所得税的模型。重点抓住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信息不对称征管难度大的问题,建议地区设定指标,从而提高征收企业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准确性。行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电力,医疗机构,加油站等。

(三)充分利用好社会综合治税部门的信息优势和管理优势,借助多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抓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在委托、区域通办、以票控税、风险应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纳税服务联动新举措,实现双方共赢。加强与市场管理、发改、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深化信息增值利用,实现综合涉税信息、潜在税源、地方税收三者之间的有机转变。

(四)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对各岗位人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跟踪监控等技能和税收管理、评估、检查等执法能力的专业化培训,通过专业化培训和工作实践不断丰富风险识别方法和应对手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6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一、抓思想观念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我组一直重视纳税服务工作。上半年,服务组根据纳税服务中心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纳税服务作为建设税收强市(或县)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求我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建设服务型税收。年初省局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及月计划。工作计划中把纳税服务提高到与依法治税同等重要的地位,做为税收工作的灵魂来抓,要求全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通过抓思想观念转变,我组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创新思路,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强大的支持和动力,推动了我组纳税服务上新台阶。坚持了每周一例会和每周一课制度,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做好了职责分工,设定了岗位职责,编写人员分工一览表,设定AB角和工作上报日期;六月份开始实行了效能管理日常考核制度,做好了新人入职前的培训工作。通过抓思想观念进一步促进了工作,上半年在服务组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中心工作中,共接受咨询宗(其中来电咨询宗、网上咨询宗、来访咨询宗),电话咨询多数为E税通操作、社保费、二手房税收政策;受理举报宗(其中来电举报宗、网上举报宗、来访举报宗、信函举报宗),主要是纳税人举报假发票行为;收集纳税人的建议宗。

二、创新服务手段,打造现代服务平台

(一)参与省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主要渠道之一。省局纳服中心非常重视发挥热线电话在纳税服务工作特别是日常服务工作的强大作用,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开展纳税服务的主要平台,按照总局及纳税中心的要求,我组积极参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我组在坚持每两个月编辑出版一期《12366热点问题汇编》的同时,为更进一步发挥热线电话的信息技术优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避免分散建设与资源浪费,我服务组协助省局拟订了建设全省统一的12366热线系统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功能需求。该方案使地税系统12366热线电话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安全快捷、双向互动以及信息共享。目前,我组正与有关处室部门紧密联系,争取该系统在今年全面投入运作。去年,我市只有等地级以上县开通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半年工作,今年来又有等分局开通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使我市开通12366热线的地级以上县达到,占全市90%以上的比例,其余各县区开通有专用咨询电话。

(二)加强咨询服务管理。坚持依法、无偿、准确、规范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纳税咨询服务。一是落实总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制定咨询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畅通咨询渠道,规范咨询流程,提高咨询服务实效,全面规范和加强各类咨询服务。二是全面开展纳税培训。依托市、县两级纳税人税法学校,每月固定培训时间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培训,打造税法培训品牌。

(三)打造“税企e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服务中心召开了服务品牌推介会,隆重介绍并推出“税企e家”服务品牌。在开展对“税企e家”税企互动QQ群工作中,我组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和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得到满足”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电子办税平台应用领域,完善了办税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环境服务和维权服务等功能,并制订了相应的服务标准、服务措施和服务制度,力求在便捷、高效、热情的纳税服务中,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帮助纳税人提高竞争力,与纳税人共同抗御金融危机的影响。“税企e家”服务品牌的推出,为纳税中心服务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税企e”家服务品牌的每一项理念、每一项内容都紧扣我们纳税人的需求,涵盖了办税的每一环节。它见证我组为纳税人服务的真情实意,税收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信息管理,提升纳税服务层次

在税收信息化条件下,我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充分依托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和改善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提升纳税服务层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坚持每季度对自助办税服务开展电话回访,了解纳税人对自助办税服务功能设置和使用方面的需求。同时加强信息的上报,鼓励服务组人员积极投稿,做好单月《纳服之窗》相关栏目的编辑工作,并每月将纳税服务热点问题和纳税服务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坚持每月上报省局,同时我组税务知识库的初步构建,提升了工作人员能力。一是推广网上报税和银行网点申报,实现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缴税和银行网点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可使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各个环节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改变了以往不论路途远近,纳税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报税的单一模式,纳税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或选择网上报税、或选择银行网点报税、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报税等,拓宽为纳税人服务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四、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我组各级人员加强了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搞好了学习、宣传和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为知晓本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规定。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作为税务机关我组人员当带头执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我组内部,坚持不能有门户之见,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其他部门就不认同,随之而来的相关规定也不执行;以及认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是搞形式、走过场,做“秀”而已。二是修订办法,逐步完善,减少缺陷。对目前出台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进行适当的修改,使其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第7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关键词 信息化技术 税源管理 优化税收服务

中图分类号:F127.6(263)

文献标识码:A

信息管税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趋势,推进税收征管根本性变革的必然要求,对于强化税源管理、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信息管税思路,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效。“信息管税”思路的提出,无疑是税收征管思路的重大变革,更是对征管信息化工作的深化。

一、我局信息管税的现状的思考

近年来,我局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使税收执法、征管质量、纳税服务、干部素质和部门整体形象得到提升。这充分证明,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拓展,为强化税源管理与优化税收服务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平台,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优势日益显现。但是,在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信息化数据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认知上的误区,对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信息化管税的有效发挥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一)信息化意识不够。一些人受传统管税思想的束缚,总认为现时征管软件的运用不如旧征管更直接、更有效,认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只是赶时髦,最终还得依靠大量的人员去管税,接受新生事物较差,对以信息化带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心存疑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信息化理解不全面。提到信息管税可能有些人就想到软件、想到了计算机,现代信息化技术对征管工作的促进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软件不是万能,它只是服务税收管理的一种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如果背离了业务管理的优化重组,背离了制度创新,背离了基础工作,而寄希望于信息系统“包打天下”,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再好的一种武器,如果没有配套的作战指挥系统,也无法在战场上发挥有效作用。只有在技术与管理并重的条件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与效能。

(三)信息技术水平不高。尽管推行计算机办公、运用系统征管软件加强税源税收管理已经多年,但因多方面因素存在,部分干部信息技术水平依然不高,绝大部分只能停留在简单的过程操作,办事效率低,有的甚至将计算机作为摆设,更不用说通过现代网络办理相关税收事宜。

(四)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集中体现为四大瓶颈:一是缺乏数据信息过滤防范机制。当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征管基础数据中出现了许多空壳户、虚假户,数据信息失真,产生了大量垃圾信息,给税务数据分析对比带来了负面影响。二是缺乏数据信息采集操作规范。当前,由于没有一套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税收管理员存在重复采集、无效采集的现象。三是缺乏统一的数据信息分析应用平台。过多的日常管理软件给税收管理员带来了大量的案头工作,致使税收管理员没有时间下户巡查、采集数据。四是缺乏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目前,数据信息对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缺少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如何通过利用评估对数据信息质量进行反馈和持续改进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要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利用评估体系。

二、现阶段做好信息管税的建议

征管信息化必然推动征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但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现代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的支撑,就无法创造出更高的价值,体现更好的效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信息管税思路,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税源管理,完善税源管理机制,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当前,结合我局局情,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的同时,应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思考提高我局信息管税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升税务人员信息化意识。税收业务人员是直接操作税收征管软件的人员,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数据质量的好坏。对税收业务人员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数据质量意识的培养。税收业务人员首先要对数据质量有深刻的认识,对数据差错造成的影响要有充分认识,让其树立“零差错”的意识和数据质量就是税收执法责任的理念,在录入数据时,尽量做到一次做对;二是业务素质的培养。对征管系统操作建立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并对每一位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能按照税收业务的规范准确地审核、录入数据;三是税收征管软件操作技能的培训。对税收业务人员进行各类征管软件及数据管理软件的操作培训,使其能熟悉各类软件的处理原理和业务处理流程、熟练操作相应模块。

(二)提高对“信息管税”思路的认识和理解。要将总局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方向落到实处,关键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信息管税”必须单纯依托信息化软件的错误认识,克服软件万能的认识误区,树立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信息管税意识,突出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收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税模式。

(三)强化人力保障。业务与技术融合是信息管税的关键,而人力保障对于业务和技术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应积极引进信息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培养精通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推进信息管税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要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从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税务部门的信息管税工作服务。

(四)夯实基础,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税收信息化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矛盾的必由之路。同时,解决和遏制征纳信息不对称涉及制度、流程、机构、系统和人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系统上下、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同配合才能逐步解决。

一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交互快速化。近年来,要推进纳税人沟通平台,建立立体化网络互动客户服务系统,用信息化来引领和服务纳税人,实现“两个减负”、引导纳税遵从、构筑和谐征纳环境的一项关键举措。实现网上办税多样化,信息传递双向化,征纳互动制度化,网上培训经常化。

二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维护自动化。要充分运用逻辑规则自动检测,实时动态保真保全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落实减负增效工作。在征管数据采集、录入关口,运用逻辑规则自动检测,设置数据关口准入前置程序,及时将错误数据拦在信息系统之外,做到数据来源合法、逻辑相符、含义准确、操作规范。

三是必须大力推进信息软件一体化。目前各级税务系统开发应用的税务软件有几十个,各个软件之间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业务解释。要按照数据大集中的总体要求,全面整合、提升信息系统的整体架构和规范运营管理体系,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整合。

第8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一)加强税源税基控管,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实现国税收入的再跃升

1、千方百计确保今年收入任务的完成。实现国税总收入计划增长11.7%的目标。其中,增值税增长12.5%,消费税增长7.0%,企业所得税增长12.0%,涉外企业所得税增长12.5%。

2、建立长效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收分析预测,推广应用税源监控管理软件;进一步扩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监控面;积极开展同行业税负分析和税收能力评估,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及时把握税收政策调整对我省经济税源的实际影响,加强收入计划调度。

3、加强流转税管理。全面推行增值税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抓好新纳税申报表的推广使用;探索在省辖市范围内纳税人就近选择办税地点的办税方式;认真落实总局货运发票管理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方案”;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管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质量和水平。

4、加强各税种基础管理。强化所得税重点税源户分类管理,抓好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提高所得税管理科技含量;加强涉外税务审计和涉外企业所得税审核评税,强化对减免税企业和亏损企业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跨国所得管理;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全面推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和数据集中管理,加快退免税审核审批进度;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推行计算机评税,规范个体定额管理;做好车购税人员、机构的划转移交和税款征收工作。

5、夯实税收征管基础。认真贯彻《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做好税务登记证换发和信息交换工作;加强办税人员培训和管理;完善优化增值税纳税评估,全面推行所得税纳税评估,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实际效果;抓好责任区管理办法的落实,强化日常考核,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和涉税信息的动态采集;认贯彻落实好新《发票管理办法》,做好税控收款机推行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提高征管质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积极推行征管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实现征管改革的再深化

6、进一步统一对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再造的认识。统一和提升对运用流程再造理论深化征管改革的认识,明确方向,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把我省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7、突出抓好《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深入进行思想动员,开展大规模操作培训,确保在年初全面完成STAIS的推广应用;合理设置操作权限,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确保软件使用和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为推行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再造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8、认真落实好征管组织机构的调整方案。在保持机构设置合法、规范、统一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税源、纳税人、信息化等基础条件的实际,选择最有利于达到改革目标的实现方式;按照省局批复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征管组织机构调整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础管理不脱节、工作秩序不紊乱、纳税人办税不受影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干部的思想稳定。

9、进一步精化、细化、完善再造后的征管业务流程。进一步研究、细化流程节点的职能、机制等各环节工作,保持征管业务流程稳定协调、衔接顺畅;建立健全与税收流程管理相配套的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对再造以后征管业务流程的简化、优化,完善税务管理责任区制度,以办税服务厅为主体,优化纳税服务,切实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10、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降低税收成本。通过重组征管业务,压缩管理层次,充实征管一线人员;按照各流程节点管理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合理合法地下放审批权限;构建绩效管理与组织评价体系,防止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

(三)加强信息整合,提升信息利用层次,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再推进

11、加快应用软件整合步伐。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整合现有各类网上申报软件,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渠道;加快软件开发能力整合,有计划地整合现有各类应用软件;规范省、市级软件开发权责,建立持续的软件开发管理机制;提高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确保软件高效运行;拓展网络功能,提高网络使用效率。

12、深化省辖市级信息集中下的数据增值应用。加强数据管理,确保征管数据的进机率、准确率和查询结果的可靠性;构建省、市两级信息处理平台;规范信息查询,变“主动查询”为“定期”;规范税收会计信息处理规程,统一上报资料报表口径,确保计会统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13、抓好金税工程系统的完善与拓展。巩固和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确保金税考核四率继续保持100%;按照“一窗一人一机”模式要求,积极稳妥地完成全省推行工作;加快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推行进度,保障网上认证畅通运行;继续抓好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

14、继续抓好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硬件设备管理,分步对现有计算机硬件设备更新、改造和升级;加强宽带广域网络建设,提高主干网的复用性和可靠性;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抓好网络日常维护工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实现依法治税水平的再提高

15、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审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审批权限下放的后续管理,防止出现新的管理漏洞;改进规范性文件创制工作,深入开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贯彻。

16、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业务流程再造的需要修订完善全省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规范统一全省执法岗责体系;充分运用“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执法质量考核模块,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的监督。

17、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完善税收执法检查的各项制度,制定全省统一的执法检查规程;突出重点,制订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规范和强化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18、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引向深入。完善选案、审理机制,健全覆盖四环节的稽查工作管理制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稽查;狠抓大要案查处、督办和跟踪管理工作;加强与地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总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检查任务。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纳税服务层次,实现税收服务体系的再完善

19、加强税制改革相关调研。开展增值税转型和消费税改革调研,做好我省相关数据的预测、统计分析工作;深化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调研,完善出口退税指标测算、分配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制度;加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0、主动兑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开展**年度各项减免税情况的普查工作,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督查;重点抓好促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用足用好现行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我省“沿江开发”等战略的实施。

21、进一步深化税收“三项服务”。抓好以职能为根本,权益为重点,程序为基础的税收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统一全省税收服务窗口设置和标识,在基层办税服务厅普遍设置综合区;完善国税外部网站建设;探索建立税收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和考评机制。

22、积极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制,加快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强化税收宣传,集中进行税法宣传教育;依法支持税务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的指导监督。

(六)推行能级制管理,构建大教育培训新格局,实现干部素质的再提升

23、大力推行能级岗位管理。制定全省国税系统能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适时组织全省专业等级中级和高级考试,加快全系统能级岗位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24、着力构建大教育培训新格局。制定《**年-**年国税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构建全员培训、系统学习、终身教育的大教育培训新格局;完善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综合考评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继续举办高层次专门人才进修班,加强对科级以上干部的轮训,抓好各级分层教育培训工作。

25、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处以下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制度办法,认真组织好全省第三轮农村副科级分局长竞争上岗和聘任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巡视;认真组织干部上挂下派工作。

26、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两权”监督制约源头治理防范;坚持以人为本的廉政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总局部署的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继续实行“六条禁令”。

(七)推进基层“三化”建设,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实现基层建设的再加强

27、基层“三化”建设求突破。在征管建设上求突破,建立规范,明确标准,完善管理制度,使新的征管运行机制规范操作、标准作业、科学管理;在信息化应用建设上求突破,拓展信息应用范围,提高信息增值利用水平;在内部行政管理建设上求突破,以内部政务、事务、财务管理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和程序。

28、进一步提升文明行业创建水平。继续确立保争先目标,以“三创一树”活动为主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共铸社会诚信、倡导人性化服务为重点,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拓展活动领域。

29、进一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以国税成立10周年为契机,加大国税文化建设力度;以道德建设为基础,提高干部的道德修养水平;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构筑国税共同奋斗目标和共同愿景;开展“回首十年国税路,与时俱进谱新篇”的系列教育和文化宣传活动。

(八)加强学习,狠抓落实,实现工作作风的再改进

30、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头脑,采取专题辅导、组织轮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解放思想、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促进国税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31、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三同”调研制度,抓好征管改革、基层“三化”建设、能级制管理等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部署的落实;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正确对待改革涉及的岗位、职务、权力、利益调整。

第9篇:纳税信用管理培训范文

[关键词]基层国税机关 纳税服务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1-0056-01

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国税部门的核心业务之一,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国税机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是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具体体现。在各级国税部门充分重视下,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纳税服务工作从各个方面也都得到了有益的加强和改善。

基层国税机关作为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的“一线”和向广大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窗口,对纳税人能否对国税机关的纳税服务满意起着重要的作用。国税机关要遵循“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基本原则”,打造“全心、全力、全面”的纳税服务模式。

一、提高质效,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满意度

(一)要通过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升纳税工作的质量

通过制定下发工作标准,就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内容、行为规范、日常管理、环境建设等事项进行规范,促进办税服务软环境建设。统一规范窗口和功能区设置,完善服务设施,统一安装内外部标识牌,推进办税服务厅硬环境建设。开展 “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工作,促进办税服务厅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要通过 “便捷式”服务为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

一是要对表证单书进行认真排列。将常用表证单书在工作台上分类按序摆放,提供填写样表,并详细注明填写要求、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使纳税人一目了然地明确涉税要求,缩短纳税人填表时间。二是审批事项即来即办。建立办税业务流程有序衔接机制,一窗受理,迅速传递,凡是手续齐全的办税事项一律即时审批、即时办结,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三是方便直观地对涉税知识进行解析。利用电子显示屏和自助查询平台、公示板、公告栏等方式,让纳税人多渠道、更直观地了解办税窗口和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

二、强化沟通,增进与纳税人的相互理解

(一)加强税法宣传工作

利用税收宣传月和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开展税法宣传,利用社会关注度高的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扩展纳税服务宣传阵地,提高社会宣传覆盖面;因地制宜地探索分类、个性化宣传方式,建立税企QQ群,开通税收宣传微博,注重对纳税人税收政策需求的分析,使税法宣传力求取得实效;开办各类免费税法知识培训班培训企业财务人员。

(二)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完善纳税人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明确受理纳税人举报、投诉前后台之间的分工和责任,规范转办程序和反馈时限。建立健全纳税服务需求管理机制,集中开展征集纳税人纳税服务需求工作,并把问卷调查结果作为实施各类税收政策的重要参考。创建纳税人纳税权益保护组织,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和谐的征纳环境。

三、扩展纳税服务手段,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效率

(一)要建立多种渠道的沟通交流,做好延伸服务

一是要充分利用资源,做好即时服务。利用电话、短信、邮件、网站、QQ群等电子信息和网络资源,做好企业的在线咨询、申报提醒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实现与政策变化同步、与企业需求同步,使企业诉求成为税务部门的即时行动。二是要积极与各级税务机关交流,将纳税服务工作向上、向外延伸,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三是要深入企业调研,做好上门服务。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企业,现场解读税收政策,详细讲解操作方法,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涉税问题。四是要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针对由于城市规划很多小微企业动迁后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做到不让纳税人多跑一步路,多费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