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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精选(九篇)

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

第1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关键词:会税差异 所得税税负 纳税筹划

一、引言

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发展变化和企业所得税法的不断改革与完善,我国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收益界定的制度差异越来越大,会计一税收差异(本文简称会税差异)也越来越大。由于会税差异同时受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影响,会税差异的大小很容易又与税收筹划、盈余管理等活动联系在一起,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特别是随着实证会计研究的发展,与会税差异有关的量化研究取得了众多成果。但由于会计实证研究在国内发展时间不长,纳税申报表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部分,税收数据收集困难,国内这方面的相关研究还较少,现有的会计一税收差异研究主要限于制度层面的原因,尚缺少对深层次原因的分析和对会计一税收差异的量化研究。由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收原则的弹性不同,会计核算原则相对于税收原则更具弹性、更为灵活,税收原则更具刚性,因此,会计收益数据要比应税收益数据更易操纵。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普遍存在已被实证证实,在应税收益因税法刚性难以纵的情况下,会税差异越大,意味着企业通过纳税筹划操纵会计收益的程度越大,即以避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程度也越大。盈余管理与会税差异的关系也已被实证证实。由于盈余管理的动机较多,企业是否会出于避税的目的而进行盈余管理?本文将利用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报告数据,实证分析所得税税负与会税差异的关系,检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有意识的增加会税差异以降低所得税税负水平的纳税筹划行为。

二、文献回顾

国内研究会税差异的实证会计研究文献尚不多见,主要的研究成果有:戴德明、姚淑瑜(2006)分析了2002年至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会税差异的制度原因以及样本期间会计制度制定机构与税务机关的协调努力的实际效果。研究发现:制度因素是造成会税差异的主要原因,且固定资产折旧和投资收益是造成会税差异的两个主要制度原因,为此,建议会计制度制定机构与税务机关为了降低企业的财务核算成本和征纳双方税法遵从成本、提高征纳双方的效率,应在在制度层面以及对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监管方面加强协作,防止企业利用制度差异规避所得税。叶康涛(2006)通过考察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Book-Tax Differences)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则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定义为非应税项目损益)也越高,即上市公司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以规避盈余管理的税负成本。研究进一步发现,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税负成本的行为主要发生在高税率组别,高税率公司存在强烈的通过非应税损益项目规避所得税的动机,而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公司则没有呈现出该特征,且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操纵长期应计项目规避所得税负。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的盈余管理税负成本较为有限,平均每1元操纵利润中,只有1.8分的操纵利润可以规避所得税成本,这或许表明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为了避免引起资本市场或税务当局的怀疑,而为其大部分利润操纵支付了所得税成本。戴德明、姚淑瑜(2007)以安然Tanya结构易为例,分析了安然公司利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税法对于递延薪酬和退休后福利的处理规定存在差异,构造Tanya交易,通过出售优先股加速实现递延薪酬退休后福利义务的税收抵扣,并通过转让这一负债重复同一税收抵扣,既减少了应税收益,又不影响税前会计收益,巧妙进行了所得税避税。周中胜(2009)以1999年至2003年深沪两市所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从盈余持续性的视角考察了上市公司会税差异对盈余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上市公司的会税差异能显著的反映盈余的持续性,会税差异越大,盈余的持续性越弱,盈余质量越低。

从上述研究文献来看,国内对会税差异的研究,一方面主要是基于制度层面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研究,另一个方面是对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行为和盈余质量关系的研究,对于差异与所得税税负的关系的研究尚属罕见。虽然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所得税税负进行了实证研究,但均没有从会税差异的视角进行研究,主要是从行业特征的视角实证分析不同行业的所得税税负差异。如李韬(2004)参考借鉴国内外实证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负的行业特征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行业间所得税税负总体上并没有显著差异,只在2002年正式实施所得税新政策以前的2001年部分行业间存在所得税税负差异,这种差异的产生一方面是国家对不同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造成的,国家为了扶持诸如信息、IT等科技含量高、代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趋势的行业,对这些行业内的公司在所得税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就是措施之一。因而,这些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同那些执行国家法定税率的行业不但是在实际税负上存在着显著差异,而且在统计检验上也存在着差异。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由于税法刚性,无论会计上如何通过盈余管理进行利润调节,会计处理与税法不一致的地方,均需进行纳税调整,因此,对应税收益均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特别是,很多盈余管理行为可以仅仅影响会计利润总额,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使得这些盈余管理行为并不会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变化。例如,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在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时,须经过税务部门批准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必进行纳税调整,若企业折旧政策变更未经税务管理部门同意,则必须进行纳税调整,此时,企业变更折旧政策将只影响到会计利润总额,因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折旧政策变更并不影响应税收益,但会增加会计一税收之间的差异。如果公司主要通过调节这种只影响会计利润不影响应税收益的项目损益来进行盈余管理,那么其盈余管理活动就不会导致所得税税负的上升,但其会税差异会相应增大。因此,若企业利用这种只影响会计利润不影响应税收益的项目损益来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必然会导致所得税税负降低,但同时也会导致其会税差异扩大。据此,提出本文第一个假设:

H1:企业所得税税负与会税差异负相关,即会计收益一税收收益之间差异越大,企业实际承担的所得税税负水平越低

2008年1月1日实施新的所得税法之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有三档,分别为一般税率33%、微利企业的低税率18%、27%,加上各种税收优惠,实际享受的税率会要比名义税率低。理论上,虽然每个企业都有盈余管理及避税动机,但是高税率的公司显然比

低税率的公司的动机具为强烈,叶康涛(2006)的研究结果也表明,高税率公司比低税率公司存在更强烈的通过非应税损益项目规避所得税的动机,若企业存在利用这种只影响会计利润不影响应税收益的项目损益来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行为,由于高税率公司的避税动机更强,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也一定会显著大于低税率公司。为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H2:高税率公司更有可能通过加大会税差异来降低公司实际的所得税税负。即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显著高于低税率公司

(二)变量设计 (1)所得税税负变量的设计。理论上要衡量企业的所得税税负水平,应先了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由于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不对外公开披露,应纳税所得额也不要求在年报中公布,因此,要利用公开年报数据准确衡量企业所得税税负水平,不能采用直接计算的方法,一般采用替代方法,利用年报公开的所得税费用数据和利润总额数据为依据,以实际税率(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企业综合税负水平的替代变量。由于本文研究的期间为2006年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前,我国所得税会计核实方法主要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费用与实际所得税负债差别不大,以实际税率作为所得税税负水平的替代变量,对研究结果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为此,本文构建的所得税税负变量的计算公式为:所得税税负=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100%

其中,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均取自母公司年报。

(2)会税差异变量的设计。国外已有的研究文献表明,税法的复杂性、纳税申报表的保密性、税率的多样性以及母子公司的合并纳税,使得研究人员很难准确测定会税差异。我国也是如此,特别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繁多,各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受所在行业、地区、规模以及母子公司是否采用合并纳税等因素的影响,编制合并报表时使用的实际税率往往不止一个。为减少母子公司合并纳税影响变量计算的准确性,本文统一以母公司数据为依据进行实证分析,无论所得税税负指标还是会税差异指标均以母公司数据进行计算。根据数据来源,会税差异的计量有三种方法:基于纳税申报数据的计量方法、基于财务报告数据的计量方法、兼用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数据的计量方法。由于纳税申报表不属于会计报表,无需公开披露,在会计实证研究上难以采用基于纳税申报数据的方法,通常采用以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的估计方法。在以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的估计方法中,以当期所得税费用为基础估计应税收益,进而计算会计税收差异或计算税收比率是当前研究会税差异的主流方法,不过,这种方法估计的会税差异没有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的影响。由于我国会计实务中采大部分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不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采用这种方法计量会税差异影响不大。因此,本文直接以当期所得税费用为基础估计当期应税收益,并以此为基础计算会税差异。由于本文研究的是会税差异与所得税税负的关系,所得税税负采用的是相对数指标(即实际税率),为了方便比较,会税差异也以相对数指标表示。参考戴德明,姚淑瑜(2006)一文的做法,本文会税差异的相对数以会税差异占期末资产的百分比来表示。计算公式为:

应税收益=当期所得税费用/实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会税差异=利润总额-应税收益=利润总额-当期所得税费用/实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会税差异占资产百分比=会税差异÷期末资产总额×100%

(三)样本选择本文选取我国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母公司2001年至2006年的观测值作为研究样本,并做了如下剔除:剔除母公司报表未公布年末所得税税率等数据缺失的公司;剔除所得税费用≤0的公司,因为这部分公司通过公式计算得到的实际税负水平即实际税率与正常公司的实际税率含义不同,不能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与企业实际税负之间的关系;剔除利润总额≤0的公司,因为这部分公司通过公式计算的得到的实际税负水平也是负数,不能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与企业实际税负之间的关系;剔除公司所得税税负大于即实际税率≥100%的公司。因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实际税率已经超出法定税率应于剔除。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本文利用SPSS软件分别计算所得税税负、会税差异两个主要变量的均值、标准差等描述性统计指标,结果汇总如下:

由(表1)可见,会税差异占期末资产的百分比均值为1.5824%,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并不明显。实际的所得税税负的均值为17.7678%,与上市公司名义税率33%和相当部分公司享受优惠税率15%的实际情况基本相符。所得税税负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也并不明显,除了2001年税负较低外,其余年份税负水平波动不大,与2002年1月1日开始停止执行“先征后返”优惠政策、严格按法定税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吻合。

(二)回归分析为了检验假设一提出的所得税税负与会税差异负相关的假设,我们以会税差异变量作为自变量,以所得税税负为因变量,构建如下线性回归方程:TR=a0+a1BTD+ε

其中,TR为因变量,表示所得税税负水平,即实际所得税税率(Tax Rate),BTD为自变量,表示会税差异(Book-Tax Differences),ε为残差。根据假设一,BTD的系数a1将显著为负,否则假设一不成立。

利用上述回归方程,我们分别按逐年样本和总样本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如下表:

由(表2)可见,无论是总样本还是分年样本,线性回归结果均显示会税差异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数,说明所得税税负确实与会税差异显著负相关,即会税差异越大,所得税税负越低。支持假设一。

(三)独立样本t检验 由于相对于低税率公司而言,高税率公司的避税动机会更为强烈,更有可能通过这种有意识的增加会税差异的手段进行纳税筹划减低所得税税负,果真如此的话,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将会显著大于低税率公司。实际上是否如此,我们可以通过假设二的检验进行验证。我们采用独立样本均值t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由于我国各地上市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繁多,虽然税法规定的名义所得税税率为33%,但超过一般以上的上市公司享受优惠后的名义税率都低于33%,最低的还不到10%,但适用最广泛、适用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多的两档税率分别是15%和33%,为使样本更具代表性,我们便以15%税率的公司作为低税率公司、以33%税率的公司作为高税率公司,组成样本,对其会税差异占资产百分比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检验结果如(表3)。由(表3)可见,从2001年至2006年的总样本来看,高税率组的会税差异占资产百分比的均值为1.7523%,高于低税率组的1.4752%,且通过显著性检验(显著性水平1%),说明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确实显著高于低税率公司,支持假设二。从各年的分组样本来看,除了2005、2006年两年的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均值略低于低税率公司外,其余年份均为高税率公司高于低税率公司,且2001年、2002年的差异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虽然2005、2006年两年的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均值略低于低税率公司,但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总体上而言,可以认为高税率公司的会税差异水平确实较显著大于低税率公司,基本上支持假设二。

第2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会计政策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政策的不断调整,以及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起来。企业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成本,其中税务支出作为企业支出的一项分支,直接影响着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而纳税筹划是一种极为有效地节约纳税支出的方法,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这种方式近年来也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

一、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基本方法及风险来源

(一)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的关系

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节税,通过策划为涉税业务制定规划,这种现象产生于利益的驱动,纳税的可变通及其灵活性也促进了其发展,其作用在于提高。会计政策选择是一个较为宽泛而灵活的选择过程,是在可供选择的全部范围内拟定会计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纳税筹划被会计政策选择影响着,纳税筹划的方式有许多种,在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下,所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法也不尽相同,而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所带来的效益和影响也不同。在我国的经济政策环境大背景之下,如何让企业业务效益最大化也是企业所一直追求的,这也要求员工制定出法律范围内最适合的纳税筹划方案,达到税后利益最大化。

(二)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基本方法

企业往往会通过以下集中基本方法的合理运用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为最常用的几种存货计价方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能给企业降低税负,增加经济收益,个别计价法适用于收发次数少的小型企业,对于业务吞吐量较大的企业则会引发负面作用,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先购入的存货价格较高的情况,而加权平均法则适用于货物价格不断下跌的情况;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政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每期计提折旧额多、所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降低了所得税的支出;销售收入确认方式的选择差别会引起时间上收入入库的不同,企业也常利用这种方式来调整收入确认方式。对于企业的筹划人员来说,如何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根据本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选择会计政策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而在会计政策选择的同时,也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

(三)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来源

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到企业税负的轻重,这一政策由政府部门制定,因此企业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反之,会给企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带来更多的风险,这些风险大多来自:法律风险,在筹划者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因筹划者个人混淆逃税避税和纳税筹划的界限,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给企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所采取的纳税筹划的措施若触碰到了非法的界限也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国家的政策和经济环境瞬息万变,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会计准则和税法政策也在不断修订调整,企业若是忽略国家对于相关政策的调整而不对企业做出相关纳税筹划的调整的话,将会给企业带来利益损耗,甚至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运行;成本风险,对于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来说,采取同一种筹划方式时也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影响,对于大企业来说运营程序复杂的方案并无压力,但对于小型企业来说,过于复杂的纳税筹划会给企业增添压力,使得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与筹划方案不符,带来成本上的风险。

二、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管控措施

(一)提升筹划者的专业水平

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资本就是人力资本,而高效能的企业员工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纳税筹划人员也不例外,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在制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会考虑到各个方面的综合因素,尽可能地规避风险,让企业有更大的收益空间。

(二)关注时代新政策,并联系本企业实际

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会计准则的调整与修订会给企业带来巨大影响,因此应该时刻关注会计、税收的新政策,以便及时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规划进行调整。在制定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也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存货情况进行制定,切勿照搬其他企业的纳税筹划政策,要慎重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制定,这也就对筹划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管理人员也应选择出最适宜本企业长远利益的纳税计划,本着较高的预见性和慎重性,灵活选择会计政策。

(三)预先评估收益及成本

在确定企业的纳税筹划政策之前要反复进行收益及成本评估,评估方案运行的可行性,比较多种方案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的高低,以及各种方案运行时所产生的风险比值,在反复进行成本价值评估及风险测算之后,选择最优方案。

第3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关键词:会计处理方法 纳税筹划 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tax planning)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

    一、会计处理在纳税筹划中的特点

    (一)非违法性

    纳税筹划只能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行为上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要符合“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者不罚”的原则。

    (二)预先性

    纳税主体对各项纳税事项需做出事先安排,在各项经营活动发生之前把税收成本当作一个内在的成本来考虑。

    (三)目的性

    纳税筹划的目的是纳税人或人利用税收、会计、法学、财务管理等相关科学的综合运用,改变应税行为的原始形态,从而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增加净收益。

    二、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一)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自制半成品等。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各项存货的发生和应用按实际成本价计价,计价办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等五种方法中任选一种,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得出不同的应纳税额,从而使企业承受不同的税收负担。但是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为一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经董事会批准,并上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说明。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用多种存货计价方案计算出多组数据,然后选择出最有利于自身净收益最大的存货计价方案。

    1.材料计价方法的选择。一般来说当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相对减少,达到减轻所得税负担,增加净利润。如果原材料价格不断下降,则宜采用先进先出法,同样能将期末存货成本调至最低位,本期销货成本调到最高位,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节税”的目的。而当材料价格上下波动不稳明,企业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而影响各期应税所得额的均衡性,进而造成影响企业各期所得的上下波动,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特别是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较多,波动幅度较大时,现金流的波动较大,不利于企业合理安排现金资源。

    2.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1)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2)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转让。运用转让价格进行纳税筹划必须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转让价格的波动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二是运用转让价格进行纳税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在用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对各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在比例税制下没有改变,应该选择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年初提取到较多折旧,在年末提取较少折旧,如此企业便可以获取延期纳税的益处。应把握市场资金折现率的高低,综合每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选出最佳的折旧方法。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分析通货膨胀因素,若存在通货膨胀问题,企业的实际购买能力大幅度贬值,不能在现行市价的基础上进行重置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但是,面对同样的问题,如果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不仅缩短了企业的回收期,而且加快了企业的折旧速度,从而使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大的税收抵税额,增加了企业的投资收益。在分析折旧年限因素时,企业应按照自身的切实情况,采取相对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分析资金时间价值因素时,企业应该清楚不同的折旧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时间价值收益并承担不同的税负压力。企业应该运用动态的方法进行分析,对计算提取的折旧在折旧年限内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算出在规定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价总额进行再比较分析,择选能产生最高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

    (三)利用税收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1.税基临界点的筹划。税基临界点在起征点上表现比较明显,比如税法规定,若一次性收入超过10000元,则缴纳3%的税款,若某A收入刚好为10010元,则按规定需缴纳300.3元,实际取得收入9709.3元;而某B收入为9999元,则不需缴税,实际取得收入为9999元。因此为了规避10000元这个临界点,某A就应该主动将自己的收入减少10元,即可多获得较多的实际收入。

    2.税基跳跃临界点的筹划。税基跳跃临界点存在于多类应税商品,应税行为的变化而导致税率的跳跃。比如,现行消费税规定,甲类卷烟税率为20%,乙类卷烟税率为40%,丙类卷烟税率为25%,三类卷烟的税率差别很大,而适应哪一档税率则主要取决于卷烟的分类,而类别的划分取决于卷烟的价格,三类卷烟价格的分界点就是税率跳跃变化的临界点,如果卷烟价格在分界点附近,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卷烟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优惠临界点筹划的关键是向国家制定的优惠税收政策靠扰,创造条件,使自己达到优惠标准,从而取得节税收益。

    (四)合理分摊费用进行纳税策划

    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将费用分为两大部分,即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生产经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而期间费用则是指企业在一定经营期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

    常见的费用分摊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实际费用分摊法,即根据实际费用进行摊销,费用额依据营业收入的多少加以确认;二是不规则摊销法,即根据营业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对某一产品不摊销费用;三是平均摊销法,即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入每个产品的成本中。费用有时难以控制,而且并非完全可以预见到,然而费用摊入成本的办法却可以控制,由于不同费用分摊法会对利润和应纳税额产生重大影响,所以,选择适当的分配方法,必然会使企业形成节税收益。一般来说,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润,减少税基的恰当选择。只要生产经营者长期从事某项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营业额进行平均分摊,就可以将这段时间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地平均,避免出现利润的高峰与低谷,也就避免了应纳税额的高低波动现象。

    参考文献:

    [1]白晶.浅析会计处理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4.

第4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政策;纳税筹划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8.011

[中图分类号]F233;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08-0021-03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纳税时通过恰当的处理方法实现一定的节税收益[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筹划逐渐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其会计实务的多样性为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可实施空间,中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业务内容,通过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充分享有节税收益,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

1 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中会计政策的选择方法

中小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体,实现收益最大化是经营的主要目的。通过纳税筹划来降低税负,进而减少纳税费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其可以采用的重要手段。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应根据所提供的不同会计政策方法,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业务做一个事先的规划,降低企业纳税的金额,达到节税目的。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通常可考虑的会计政策主要包括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收入的确认条件、借款费用的处理方式、或有事项的处理方法等。这些政策在税法中也有规定,而且与会计制度都有对应关系。在选择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根据所筹划的税种加以考虑。比如流转税筹划主要考虑收入确认的政策,因为流转税主要根据收入的确认时间作为征税依据。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就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比如对预收款、应收款情况下收入怎样确认,对提供情况下采用劳务完工百分法收入怎样确认等。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通过人为调节的方式进行。对所得税筹划主要考虑费用的合理确认,这是因为所得税与企业利润有关。通过调整费用的方法来调整利润是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会计人员在考虑纳税筹划因素去选择会计政策时,更多是从税款交纳的时间价值方面考虑,而不是在纳税额度上筹划,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会计政策选择所能解决的。

以下通过两个例子说明会计政策选择的恰当性能所起到的节税作用。

(1)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筹划作用。我国税法对存货计价的选择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计量政策的要求两者基本相同。从纳税筹划角度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会对企业损益状况及所得税产生不同的影响。

某商品批发企业2011年12月先后购进相同数量的两批同种货物,进货价格分别为900万元和1 000万元,该企业在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份别以1 200万元和1 40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购货物数量的1/2,之前该企业并无此种货物库存,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选用不同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对所得税影响如下。

根据表1的数据可知,不同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与物价变动密切相关。企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选用加权平均法比较有利,能够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而在发生通货紧缩时,则选用先进先出法比较合适。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从纳税筹划角度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计算出的折旧费用有所不同,使得所得税税额提前或延期实现,从而带来不同时间价值。

某高新技术企业购进一台大型仪器,原值为200万元,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10%,该企业每年税前未扣除折旧的利润为1 2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选用不同折旧方法对所得税影响如下。

根据表2可知,设备使用前2年,企业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产生的所得税要明显低于年限平均法产生的所得税,这不仅给企业带来时间价值,同时也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可能考虑许多因素,节税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不能等会计政策已经确定后,再因为纳税问题进行更改政策,那就会将企业置于被动的境地。

2 运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和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除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外,还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要考虑中小企业的总体经营决策。每个中小企业都有为达到自身发展目标所采取的策略,运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作为贯彻企业政策和完成企业目标的手段,应服从企业经营目标,不能只顾追求纳税利益而忽略经营目标的实现。②要考虑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整个过程。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统揽企业全局,考虑企业的长期、整体的利益[2]。纳税筹划要始终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所有可能产生纳税金额的部分都要进行纳税筹划。③要考虑中小企业的相关成本。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结合成本效益原则,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对纳税利益和相关成本做出权衡。同时要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策略,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能将纳税筹划与漏税、偷税并为一谈。漏税、偷税是违法行为,纳税筹划运用的是合法手段,所有违反法律规定,少纳、不纳或者推迟纳税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2)进行纳税筹划也要注意防范一定的风险。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税收政策频繁变化导致的风险、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纳税人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导致的风险[3]。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对这些风险要进行较全面的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会计政策。

(3)区分好纳税筹划与税法执行不严间的差异。纳税筹划是一种正常合理的行为,每个企业都会从本单位经济利益出发,采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筹划,以促进企业经益的最大化,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也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一项内容。要注意把这项工作与人情税区分开,有些企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税收利益不能称为纳税筹划。

3 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而且颇有技术含量的管理活动。为了完成好此项工作,中小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纳税筹划的准备工作:

(1)提高企业相关会计人员的纳税素质。解决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税法素质,企业可以采取培训、学习考察等途径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使他们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的目的和意义,避免把纳税筹划与漏税、偷税并为一谈,使他们在掌握相关知识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进行纳税筹划。

(2)要经常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毕竟税务部门是国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部门,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政策能力都非常强。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请税务部门对本单位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整体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听取他们的意见。要避免不规范运作所带来的风险,要有正确的纳税观念。

(3)强化审计监督,健全外部约束机制。对我国中小企业进行外部审计是企业能够合理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外在保障,这不但能发挥审计意见的法律效用,而且还能健全企业外部约束机制[4]。随着对纳税筹划认识的逐渐深入,企业运用纳税筹划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欲望也会更加强烈,企业选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也会更加趋向于效率性与规范性。

主要参考文献

[1]荘芳芳.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控析[J].会计之友,2011(2).

[2]赵飞.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分析[J].绿色财会,2008(7).

第5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滞后,内容框架侧重于税务会计

税收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但是教材的依据是截至收稿日期的税收法规,对于后续的变化很难在教材中进行体现。税务会计是对税法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一旦税法发生变化时,与该税法有关的具体会计处理有时无法在会计准则中进行同步变更,这就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准则相脱节的问题。另外,从教材的内容框架来看,现行的教材较偏重于税务会计,而有关纳税筹划的篇幅偏小,大部分教材只对基本税种的筹划作了简要介绍,无法达到通过这门课程教锻炼学生税务筹划的能力目的。

(二)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利于课程的开展

由于该课程是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教师仍采用讲授法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关理论及案例传授给学生,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对于实务或者相应的案例缺少自己分析或动手解决的机会。该课程的前后理论逻辑性较强,部分税种的计算公式较为繁杂,涉及到税务筹划内容时更需要综合地分析过程,如果仅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学生不动手参与到课堂中,无法真正地领会知识之间的联系以及各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模式上,大部分学校仍然采用教师一人讲解,学生被动听的这种满堂灌的教学组织形式。即使是在后期关于税务筹划内容或者案例的分析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老师讲授案例,学生无法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不用说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所以,传统的理论教学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教师应该积极思考让学生能够融入课堂教学的方法,真正地将税务会计理论知识及纳税筹划技能传授给学生。

(三)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不适用于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这门课程来看,大部分的考试依然采用的是传统的理论考核方式加上平时考勤,理论考核常以开卷或者闭卷的试题方式进行,且占考核成绩的较大比重。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学生可能纯粹为了考试而突击,最后的成绩无法体现出学生平时对课程的掌握程度,也无法达到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教学目标未侧重于对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

在现行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目标中一般侧重于学生对相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对于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学生的相关实践能力以及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仅把教学目标定位在通过理论教学最终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达不到培养学生的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质的养成。

(二)教师的自身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不足

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大部分教师在讲授时运动自身所学理论知识对这门课程进行讲授。由于该课程的实践性很强,且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在不断更新,要求教师在讲授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但是与此相悖的是,大部分教师都是在毕业后就进入教学岗位,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另外,该课程涉及到会计、税法甚至财务管理和审计相关学科理论与知识,能够综合运用这些专业知识的教师不多,这对教师的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学生的重视程度不高

大部分高校在开设《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时都会将此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一般周课时数较少。在日常学习中,学生经常会存在“选修课就是非重要课程”这样一个误区,加上上课周课时数量较少,不对选修课加以重视,认为学习到相关理论,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即可,故达不到通过学习掌握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筹划方法的教学目标。

三、应对措施

(一)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形成,而不仅限于传授理论知识这一层面,所以在教学中注重通识教育的同时,适当增加实践教学模块,将实践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建立起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新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首先讲授税务会计理论知识,让学生在课堂的理论教学中掌握有关税种的会计处理,并对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及方法进行讲解,学生在整体上对纳税筹划有基本的认知。其次,在讲授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入教学案例,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然后教师点评总结。在教学中增加实践教学模块,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及与税会有关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原来的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在传统的课程教学中,《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课堂授课方法一般为理论教学为主,且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应用型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如何将实践能力的培养带进课堂呢?

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中,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在授课中不仅加强理论的讲授,更应当注重方法的传授,尤其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及基本方法。一是教师通过任务导入讲授本次课程的教学目的及任务,结合讲授理论知识和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所授理论,以完成任务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正确筹划的岗位能力;二是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分析时可以采取多种课堂组织形式,例如:课程的前半部分在学习单个税种的分析时,学生可以以个体作为分析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教师适当进行点评;在课程后半部分教师可适当引入综合性的案例,学生可采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分析,根据讨论结果选代表进行方案展示,教师最后进行点评,这些课堂组织形式均能充分体现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

在这些课堂组织形式的运用中,教师应营造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调动学生参与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以及问题分析能力。

(三)校企合作,增强课程的实践性

为了使课堂具有更高的实践性,做到实务和理论真正衔接,学校可以适当运用校企合作模式,邀请企业财务部的税务会计和税务局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者学生实地进行参观。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讲授他们在实务中遇到的税务会计处理问题以及纳税筹划经验,让学生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纳税筹划的策略,有利于加强他们对税务会计以及纳税筹划的兴趣。企业税务相关人员的讲解可以让学生从客体层面上理解税务局如何征税,并真正认清纳税筹划与偷、漏税的区别,通过这种校企合作的模式从另一层面上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

(四)课程的考核形式灵活,注重学生筹划能力的培养

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目标,该课程在考核方式上应当以灵活性及实践性相结合,考核内容不能仅局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识记和理解,应更加注重对相关纳税筹划方法的运用。对于考核形式,可以采取过程性评价与期末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过程性评价可包含但不限于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小组成果展示等,期末考核除了采用闭卷方式外,还可以采取开卷及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五)加强纳税筹划能力的师资培养

第6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一、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及现实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依法征税及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根据税收法规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也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当纳税人依据税法做出多种纳税方案时,根据资本市场中人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来实施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承担超过法律规定的国家税赋。

2.筹划性。由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如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才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不动产后才缴纳营业税,其滞后性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可能。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有权通过对纳税义务人、纳税对象、税基、税率作出不同的规定,引导纳税人采取符合政府导向的行为。纳税人则可以在其作出决策之前,明确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能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方案来实施。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是可以选择低税负,二是可以延迟纳税时间。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其结果都是节约税收成本,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有助于企业建立成本优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并发展,从而实现长期赢利的目标。

(二)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1.减轻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包括三层含义:其一,绝对减少税负。绝对减少税负表现为税收负担额的直接减少。例如:企业去年缴税1200万元,今年纳税筹划以后缴税1000万元,其直接减少税负就是200万元。其二,相对减少税负。相对减少税负需要把纳税额与企业的各项经营业绩挂钩。例如:如果某企业今年的销售额比去年有了相当大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绝对数的减少并不能完全反映纳税筹划的效果。所以,通常以税收负担率来衡量是否相对减少了税负。其三,延缓纳税期间。原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一般不在乎延缓纳税,认为通过一切方法,把年初应缴的部分税收推迟到年末缴,并不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从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考虑,把年初的税款合法地推迟到年末缴之后,企业就可以把这笔税款作为资金使用一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税筹划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涉税零风险。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的第一个目的,纳税筹划的第二个目的是税收零风险。税收零风险,是指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大部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问题,纳税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纳入进来。

二、纳税筹划中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

关于会计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25日正式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中定义为: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会计政策选择产生的原因

1.利益的共享性。企业的财务会计应向其相关的利益各方充分披露其会计信息。而这些利益相关方与企业彼此之间都有其各自独立的利益,且利益不完全一致。

2.企业会计实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千差万别,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各不相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就有必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统一性的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活性。

3.会计计量与报告中的主观性。会计计量与报告过程是人们主观的期望,是以货币计量为手段,采用一些特定的专门方法,对会计对象加以反映以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的过程。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客观影响

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会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不当,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国民经济秩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结果会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各方利益。

1.会计政策选择中纳税筹划前提假设。根据博弈理论,企业中各相关方的利益不一致,在纳税筹划中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时,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纳税筹划是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是政府相关法令制定的影响。纳税筹划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必须在政府制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否则是无效的。其次,是治理者的治理动机。在会计政策选择中是否纳税筹划,主要取决于治理者的态度。

2.会计政策选择中纳税筹划原则。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纳税筹划,既要遵循纳税筹划的原则又要遵循会计政策选择的相关原则。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情况各异,所以每个企业应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会计政策。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纳税筹划除应遵循合法性原则、一贯性原则、计划性原则、适用性原则这几项基本原则外,还要遵循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要权衡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与效益。只有在纳税筹划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纳税筹划才可行,否则,应当放弃;风险和收益均衡原则。纳税筹划之所以有风险是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专业性原则,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应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从事此项工作。

三、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一)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目前的优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对产业的优惠和对地域的优惠上。要把握国家政策的宏观走向,顺应国家的产业导向,对政府政策作出积极反应,尽量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二)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

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尽量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

(三)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四、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政策的运用

(一)经营活动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

1.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就折旧年限而言,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所得税税率稳定的情况下,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2.关于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而按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利润和存货估价。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后进先出法已经停止使用);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减少资金安排的难度。

(二)投资活动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

1.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投资在方式上可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对直接投资而言,最重要的是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待遇,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待遇,包括税率和税额扣除等方面的优惠。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纳税筹划。《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权益法,两者的使用有一定的范围。这一规定提供了可选择的空间。企业应正确、巧妙地应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从而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可能。

五、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第7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一、现状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英文为taxplanning或taxsaving”按照英文原意,planning偏重于“计划”、“设计”、“方案”、“打算”等;saving偏重于“节约”、“节俭”。所以中文翻译成“筹划”本身就赋予了它更多的主观能动性的含义。因此,就字面意思看纳税筹划本身还是应该包括筹划(planning)和节省(saving)两个方面。

但目前学术界没有一个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统一定义。各种对纳税筹划的描述性定义都略有侧重点,但基本的含义都至少包括三个方面,通常也称为纳税筹划的“三性”:合法性(合法或者不违法)、筹划性(事前的计划安排)、目的性(节税、避税、取得税收利益等)。还有向四性发展的趋势,增加了“专业性”(或者其他),表明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以及纳税筹划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

众多的定义在基本函盖了上述三性或四性外,对纳税筹划的诠释各有侧重,不同的侧重点实际代表着不同的纳税筹划观念或称理念。随着历史和实践的发展,纳税筹划理念的这种变迁从来就没有停止,而且也还要一直的发展下去。这种理念的发展变迁,一方面是理论研究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纳税筹划实践本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代表着纳税筹划从理论向实践发展过程中理论自身被发展被充实的过程。

二、代表性概念辨析

把众多的纳税筹划定义作一下比较,可以发现,其对三性的中前两性的描述基本是一致的,就是合法性(不违法)及筹划性。而分歧或者说差别主要在于对目的性的表述,也就是对纳税筹划目的的认识。而对纳税筹划目的的认识的不同正好反映了纳税筹划的理念差异。按照对纳税筹划目的和纳税筹划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区别不同的筹划理念,将目前代表性的定义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强调节税(和避税)为主的筹划理念

这是纳税第一种有代表性的筹划理念,也是对最基本的纳税筹划目标的表述。也是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出现的最初动机所在。

这种理念的最权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表达是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lbfd)《国际税收词汇》,它是这样下定义的:“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493页)。

对于节税的合法性,在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思特大公”一案,作了有关税务筹划的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照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494页)。

在这种理念指导下,纳税筹划理论和实践都强调以“节减税负”为主要目的,包括“节税”和“避税”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把纳税筹划作为总称(taxplanning),而进一步分为节税(taxsaving)和避税(taxavoidance)。但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目前。在我国纳税筹划实际上主要是指“节税”。人民日报社出版的《会计管理与纳税实务》一书中在谈到纳税筹划与节税的关系时说“纳税筹划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上几乎等同于节税……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实践上是把纳税筹划等同于节税的。”

一般来说,节税的概念比较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而避税的概念很长时间里不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因为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规避法律是不应该的,特别是对税收这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情上,少不注意便会被认为是在教人“偷漏税”,所以中国的专家在研究讨论避税的时候多是研究国际避税问题。但是避税行为并不因此而消亡,盖地先生的《税务会计》一书中就说到:“可以说,自从有了税收,就有了避税。我国唐代诗人杜荀卿的诗中曾有‘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摇’,说明当时避税与反避税已是很普遍的行为,当然他是不能与现代避税同日而语的。”如果我们到现在还不能正视避税问题就很不应该了,研究避税问题和钻营偷税漏税是完全不能等同视之的。虽然避税有可能违背税法主旨,但目前世界各国都已经认可税收是纳税人的一种负担,虽然是应尽的义务,但他有权利在税法安排的框架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模式。而且,税法制定在先,纳税人没有承担因税法疏漏洞而造成税收流失的责任。另一方面,避税的研究,可以推进税法完善。避税作为一种纳税筹划手段,仍是不可否认的存在于税务活动当中。

所以,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是纳税筹划的目标,或者说是纳税筹划的手段,也是纳税筹划作为一个学科和一项实践活动所必须认真面对和深入研究的。

2、强调纳税筹划为企业经营管理组成部分的观念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最初是纳税人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所以从事纳税筹划理论研究的税务专家主要是为企业纳税人服务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一般企业对税法的陌生以及税法本身的严厉性,所以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对实践活动的知道还主要是少数专家的事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意识到,纳税筹划不应是税务专家单方面的活动,或者说单纯税务专家的工作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因为企业经营活动本身要求把纳税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以至于企业的整个战略部署协调起来,融合起来,以使其成为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

例如印度税务专家e·a·史林瓦斯在他编著的《

公司税收筹划手册》中说道:“税收筹划是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税收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还有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已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主要如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取租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虽然这一类纳税筹划理念已经将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这种筹划仍然是以节税为主要目标的筹划,强调对企业经济行为的预先筹划的目的或者目标仍是为了:“合法的少纳税”、“达到尽量少缴纳所得税”。我们似乎可以理解为:在这些定义、概念中有一个隐含的当然前提,就是税负的减轻必然的意味着纳税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这并不是显然成立的。

3、强调新的筹划目标的筹划理念

当纳税筹划进一步发展之后,新的纳税筹划理念也随着出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目的不单纯以节税(节税和避税)为筹划的最终目标,而是进一步与企业经营活动融合后,将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手段为企业纳入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之中,或者融入到企业经营活动当中,为经营活动的总的目标服务。

例如《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1期)中的“筹划理论”对纳税筹划相对较为完善的定义是“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争取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筹划活动。”虽然这个定义抽象的描述为“以争取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是已经给了我们一个广阔的“筹划空间”而不是局限于直接的“节税”、“避税”。

在这里,传统的纳税筹划的三性也有所改变,而是将纳税筹划的基本特点表述为:合法性、筹划性、整体性、成本性。也就是说这里弱化了目的性,强调了整体性,补充了成本性的特征。我们可以理解,弱化目的性是因为新的纳税筹划理念下目的的表述无法一概而论,不如回避;而对于整体性,文章中表述为“这里有三层含义:一、指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各种决策来说是牵一处而动全身;二、税务筹划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才能完成;三、综合考量各种税种是税务筹划的重要原则。只有照顾到以上三个方面才可能实现节税整体效益最大化。”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纳税筹划理念。

至于纳税筹划目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虽然同样没有给出相对权威或者先进的纳税筹划概念,而仍然沿用了三性特点并强调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但是在解释了筹划“三性”特征之后,还做了如下补充:“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获得税收利益,然而税收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着重考虑整体税负轻重,因为纳税人的经营目标是获得最大总收益,这就要求他的整体税负最低。在考虑整体整体税负的同时还要着眼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即使缴纳税收的绝对额增加了,甚至税负也提高了,但从长远看,资本回收率能增长,还是可取的。理想的税收筹划应是总体收益最多,或许纳税并非最少。”

这意味着以新的筹划目标为标志的新的筹划理念实际已经出现,并正在发展和发扬过程当中。

4、期待纳税筹划理念的进一步发展和变迁。

从前文表述来看,纳税筹划中筹划(planning)的成分应该远超过节省(saving)的成分,这也代表了目前纳税筹划理念较先进的领域。也就是说筹划不再限于单纯的节税,而是筹划以纳税主体的总体收益最多为目标。

所以在现阶段,我们有理由期待一种相对更先进或者说更全面的纳税筹划的概念也即纳税筹划的观念出现,并真正在纳税筹划实践中得以体现和运用。它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或者观念: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纳税筹划从属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纳税筹划的目标不是单纯的税负减轻,而是最优(必要、合理)税收负单情况下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被修正,纳税筹划也随之修正。

同时我们还有理由期待在纳税筹划理念发展过程中,节税和避税等纳税筹划技术手段的延伸和发展,也就是说纳税筹划的技术不应再局限于传统的节税和避税手段。例如《税务筹划的新境界——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一文中所说的“高层次税务筹划的实施并不侧重于对既定税法的钻研与巧妙运用,而是更多地倾向于自身谈判实力的提高。一般的避税与节税筹划需要的是纳税人在对现有税法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找到自身可以利用的有利规定,从而合理合法降低税负。不同于此,企业申请政策的筹划方法关键在于对现行税法的利弊进行分析,找到说服立法机关改变政策的充足依据。因此,相对于一般的筹划方法对具体业务的操作技巧的要求,这种更高层次的筹划更加看重的是谈判水平与自身实力,特别是对行业经济的深刻把握。”

另外,在以新的纳税筹划概念和行为为标志的新的纳税筹划理念的发展中,纳税筹划实践活动的发展也会出现不同以往的趋势,这些趋势表现在对经济活动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纳税筹划理念对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影响

目前随着人们对纳税筹划的理解越来越深入,纳税筹划的发展出现了几个方面的明显趋势:

一是,纳税筹划融入企业经营活动中,并与企业战略越来越密切的联结起来,包括:1、企业会在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后制定或调整企业战略决策,如烟酒生产企业为应对消费税税率的调整而改变上下游企业关系,合并或收购原本属于客户关系的独立企业等。2、企业在制定战略时,通常会把纳税影响作为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在投建新厂时会考虑税收的影响因素进而选择适合的厂址、建立分厂还是收购控股子公司等。

二是,专业化趋势明显。正如w·b·梅格斯博士与他人合著的《会计学》中,作了如下阐述:“美国联邦所得税已变得如此之复杂,这使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务筹划,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现在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聘用专业的税务专家,研究企业主要经营决策上的税收影响,为合法地少纳税制定计划。”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遍的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将税收筹划作为现代税务咨询的一个组成部分来介绍,具体表述为:“随着现代咨询业的发展,税收筹划作为中介机构一种全新的税务咨询方式应运而生了。”在实践中的表现是众多的中介机构的出现和纳税筹划中介业务的承办,虽然在我国目前仍不甚完善,但发展趋势足可期待。

三是,纳税筹划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甚至有如《税务筹划的新境界——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2期)一文所列举的实例中所说的,“一些企业通过自身的影响与努力,使税收立法机关更加清晰地了解已出台的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实际效果,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从而对该政策进行调整或规范,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企业这种通过主动申请而获取特殊税收政策的做法,在本质上仍属于税务筹划方法论的范畴。”纳税筹划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四是,纳税筹划走进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例如某些生产销售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的企业的按照工作量核算工资的职工,往往主动要求企业将其工资计算后按年度基本均衡的发放,而不一定要求立即兑现。还比如买车,在选

择进口车或者国产车时,不少人会想到进口车的关税占其售价的很大一部分。人们也会常谈起喝酒、抽烟对国家税收贡献很大,那么少喝白酒,啤酒,多喝些果酒,就可以少负担些税款。更如当初开征利息税后,居民凡响强烈,从而改变投资策略以至于改变投资观念的例子。如此等等,其实久而久之,普通百姓在进行投资或者重要的经济行为如买卖房产时,也会很关注税负问题,会力求寻找一个优化的经济行为方案。这些其实也是纳税筹划范畴,反映了纳税筹划本身的普遍性和纳税筹划理念发展的重要性。[结语]:需要说明的是,因为纳税筹划本身紧密的联接着税法安排和纳税行为,所以纳税筹划与其他理论发展的一般规律不完全相同,纳税筹划理念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不会因为出现新的理念而完全取代原有的理念,而是新的理念是对原有理念的更高层次的充实,原有理念则仍旧在新的理念框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新的理念的发展只是把纳税筹划引向了更广阔的天地,从而也将纳税筹划实践和其理论发展导引向了更高境界和更深远的层次。

参考文献:

[1]盖地主编《税务会计—理论·实务·案例·习题》第二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__年。

[2]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20__年全国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务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__年12月。

[3]润博博财税顾问出版的《税务筹划》(电子版)20__年第1期、第2期。

第8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纳税筹划的本质是在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的基础上,纳税人在税收政策导向、税负、收益、经营战略、自身现状等各种约束条件下所做出的对自己最有利的经营方案的规划与选择。纳税筹划在我国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开展起来是在进入21世纪,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市场机制和税收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结合节税、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这几种财务目标来综合考虑筹划方案,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选择最合适的筹划方案。

“税”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经济活动中的纳税主体不仅取得收入要纳税,花钱也要纳税。而我国现行税法中有税种二十二种之多,一般企业常涉及的税种也达十余种,如果企业发生亏损,所得税可以不交,但流转税和财产税还是不可避免的。而面对如此繁重的税负,偷税、欠税和抗税都是不可取的,因为一旦发生上述这些行为,纳税人不仅会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见,在税制不断完善的今天,企业纳税是不可避免的,而要合理降低纳税成本,就必须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普及和应用,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同时促使税务机关的征税走向更加成熟的法制轨道。

一、纳税筹划在中国的现状分析

纳税筹划在中国发展得比较迅速(仅有1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分析:

(一)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

我国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以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为主,每年由税收征管部门下发大量文件对税法进行补充和调整。一方面,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另一方面,造成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偏低,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出有关税法的文件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调整情况,无法进行相应的纳税筹划或纳税筹划的风险太大,迫使纳税人放弃了筹划。

(二) 税务发展缓慢

纳税筹划绝非易事,一是因为纳税筹划过程中要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税收法规,了解它们已属不易,若要研究这其中的差异更是难事,没有专业人员的介入,即使企业做了纳税筹划方面的工作,也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二是因为纳税筹划为企业创造效益的机会稍纵即逝,一项经济活动出现纳税筹划机会,就应立刻辨认出来,否则纳税筹划的效力就大大降低,这也要求企业要有专业训练的税务专家,适时为其出谋划策。我国目前虽存在不少税务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包括有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律师,但是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得并不活跃,纳税筹划的内容也很有限,这些都不利于纳税筹划的普及和质量的提高。

(三)现有的纳税筹划常常走入误区

成功的税务需要管理者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熟知税法及相关法律,并具有较高的财务、会计水平。在我国,纳税筹划虽然近几年来持续升温,但筹划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技术原因经常走入误区,不仅没有减轻企业的税负,反而使企业承受了更大的损失。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尽管目前有关纳税筹划的专著与文章不少见,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纳税筹划的理论和务实的探讨还比较缺乏,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一个新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地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二、纳税筹划的新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税制的改革,纳税筹划在“十一五”期间会迎来它的“黄金周”。那么,纳税筹划在新时期会有何新发展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纳税筹划发展前景广阔

当前,纳税筹划在我国继续升温,有专家预测,纳税筹划将是21世纪最热门的行业之一,对企业决策者来说,纳税筹划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谈到纳税筹划的前景,有关专家指出,随着社会对纳税筹划的日益认可,纳税筹划必将得到全面发展。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三点:

1.随着税务稽查力度的加大,对偷逃税处罚的加重和执法环境的改善,纳税人会越来越多地摈弃偷逃税的方式,进而选择纳税筹划,获得合法的节税收益。

2.随着人们对纳税筹划研究的深入,会找到或发现越来越多的筹划技术,纳税筹划专业书籍和专业人士也会越来越多,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人才基础。

3.新的《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新的《行政许可法》中取消了69项涉税审批项目,纳税筹划也随之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这种机遇来自两方面:

(1)涉税中介机构可能获得更多的业务

审批项目被取消后,纳税人面临的涉税风险增加。为了减轻风险,纳税人需要委托涉税专业机构和人士对财务、涉税处理进行审核把关,从而使税务从过去以行政力量获取业务真正转变为以市场为中心获取业务。有了市场需求,如果中介机构能快速提高自身执业质量,开拓以纳税服务和纳税筹划为核心的新型业务,业务范围和业务量可进一步拓展和增加。

(2)一些审批项目的取消,本身就为纳税筹划创造了更多的空间

这些被取消的审批项目,不少与纳税筹划相关。比如,企业通过选择合适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可以调节不同年度缴纳的税款,从而减轻税负。例如,存货计价方法,按税法规定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后进先出法等,采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影响当期销售成本的大小。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可以使当期的成本加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使纳税递延。如果此时企业不享受减免税等优惠,采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是划算的。但是在改变存货计价方法需要审批的情况下,企业不能自由选择,筹划受到了限制,取消审批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计价方法,筹划就可以进行了。当然,纳税人改变计价方法需要合适的理由。因为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附报改变计算方法的情况,说明改变计算方法的原因,并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的文件。如果纳税人年度申报时,未说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变更的原因,不能提供有关资料;或虽然说明但变更没有合理的经营和会计需要,以及变更计算方法前后衔接不合理,存在计算错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由于改变计算方法而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调整,并补征税款。

(二)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加以规范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的策划,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企业应立足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现实情况,策划适合自己的筹划方案。

1.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纳税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纳税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2.纳税筹划要有预见性

企业的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测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一些主要因素,而对一些次要因素采取简化和忽略不计的原则,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有预见性,尽量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据此编制可行的纳税方案,选择其中最合理的方案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不断修改筹划的方案,使之更加科学和完善。

3. 纳税筹划要考虑关联性

在财务管理中,企业的项目决策可能会与几个税种相关联,各税种对财务的影响彼此相关,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针对各税种和企业的现实情况综合考虑,对涉及的各税种进行相关的统筹,力争取得最佳的财务收益。一般而言,对企业财务活动有较大影响且可筹划性较高的税种有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关税等;而对于其他税种,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财产和行为税类,筹划效果可能并不明显。但从事不同行业的企业,所涉及的税种对财务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现实和项目决策的性质,对企业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税种可考虑其关联性,进行精心筹划,其他税种只需正确计算缴纳,使其纳税筹划符合经济性原则即可。

4.纳税筹划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纳税筹划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节税与逃税是不同的,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在设计筹划方案时,要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付出一定甚至很大的代价,这就与财务管理的目标相违背了。

(三)发展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应进一步做好的工作

针对我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与发展机遇,为使我国纳税筹划真正开展起来,笔者认为相关社会个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企业应树立纳税筹划的意识,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各种经营决策过程中,有意识地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以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

2.理论上加强对企业纳税筹划的指导。首先,介绍国外纳税筹划的研究成果,借鉴其先进经验为我所用,结合我国税法和经济环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纳税筹划理论;其次,从理论上正确评价纳税筹划对国家税收的影响。

3.从法制建设上,明确在处理征纳关系中征纳双方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对依法纳税的正确宣传与理解,明确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享有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当权利。只有倡导光明磊落的纳税筹划,才能有效抑制大量存在的税收人情筹划、税收关系筹划,这些消极因素不仅影响国家财政收入,更是对社会风气的败坏。为此,应考虑在条件成熟时给纳税筹划一个正确的评价和法律上的地位,使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4.提高征纳双方人员的素质。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的一部分,是一种以人为主的思维活动,其效果如何与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实践经验密切相关。对于纳税人而言,企业管理人员要有现代管理素质,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短期发展要有战略考虑;对财务人员而言,要熟悉财务、税务的各种政策,才能当好参谋。对征税机关而言,要更新观念,正视纳税人权利,依法治税,而不是依人治税,同时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和指导,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第9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中小企业凭借其自身的优越条件,规模小,灵活性强,同时享受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和优惠政策,迅速地发展壮大,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企业的主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带来机会的同时,也给中小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中小企业必须在寻求新的收入来源的同时,尽量节省企业的各种费用,而税款在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也比较高。纳税筹划针对这一问题,可以直接减少企业的税负,是中小企业应当考虑的最佳方法。

二、我国中小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小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不正确

大部分中小企业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少缴税或者是不缴税,甚至把合法的纳税筹划与违法的偷税、逃税、避税混为一谈,缺乏对纳税筹划本质的理解。另外有一部分企业,把纳税筹划看作一个独立的内容,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分割开来,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会计人员通过各种记账手段来减少税款,这也不符合纳税筹划的本质要求。所以中小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纳税筹划有着许多不正确的理解,使纳税筹划的作用大打折扣,税收负担没有得到减轻。

2.中小企业缺少专业的纳税筹划人才

在国外,有相当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事纳税筹划的工作,他们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的业务能力,并且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已经成为一支成熟而稳定的专门从事纳税筹划业务的主要力量。而在我国,中小企业缺少专业的纳税筹划人才,纳税筹划的工作无人能够胜任,从业人员多是由中小企业的现有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甚至行政人员来承担。

3.忽视对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

影响企业纳税筹划有效进行的风险因素有很多,企业的经营环境、法律环境;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正确;分析纳税筹划中的风险不到位;没有建立科学的防范规避措施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纳税筹划失败的原因。而面对如此多的风险,企业需要做的还很多。

三、改进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

1.中小企业应正确理解纳税筹划,关心纳税筹划人才的培育

纳税筹划的概念与偷税、避税等是彻底不同的。纳税筹划是指在符合税收法律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相关业务进行筹划,为实现节税的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纳税筹划是具备合法性的,是充分研究税法内容的结果。而偷税、避税都是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是税务部门予以打击的行为,与纳税筹划有根本上的差别。

纳税筹划对于从业人员有较高的专业要求,而现阶段符合要求的人才不足以满足企业对人数的需求。因此,培养能胜任纳税筹划业务的专门人才是首要任务。税务会计首先应当充分掌握会计与税法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奠定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并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做好企业纳税筹划。不仅如此,税务会计还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灵活的思维,时刻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以保证实现纳税筹划的节税目的。

2.关注纳税筹划风险管理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所面临的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在对某一项业务进行纳税筹划时,首先要全面调查与之相关的税收政策,这是因为,纳税筹划是事先筹划实施的,企业对未来自身的经营状况难以预测,无法控制,所以必然会出现纳税筹划的风险。如果某一环节出错,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面临着巨大的纳税筹划风险,使整个纳税筹划活动走向失败。因此,中小企业应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的同时,要认识到纳税筹划风险的存在,分析纳税筹划风险的成因,并从成因出发,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3.充分利用纳税筹划技术手段,发展科学理论知识

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手段有许多,其中最基本的方法包括: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拟定和选择最佳方案;利用税法及相关条款内容;通过税负转嫁;纳税期延长等等。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从发展特点、规模大小和地域的不同出发,小心和慎重地选择单一方法或者多个方法搭配进行纳税筹划。不能只为了降低税负而纳税筹划,还应该考虑各种方法的特点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