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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精选(九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

第1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关键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关系;公平

中图分类号:D9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1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及完善,我国的法治社会进程也取得更大的成果。社会法的定位主要依赖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社会法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应运而生的,在人类人权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法的产生依赖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但不是因为二者而产生的,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更好的促进社会的进步。正确的理解和区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和区别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意义。

1.劳动法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及特征

1.1 劳动法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总称为劳动法,劳动法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一般包括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社会保险和福利法等等。

社会保障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定义:(1)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总称为社会保障法。(2)社会保障法保障着国家稳定的发展,经济有序增长,保障社会人员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人们最根本的利益。(3)用来保障需要辅助人群的生活权力,以及生活的质量,促进社会福利和保险法的建立实施,从而保证社会的有序发展。(4)社会保障法主要是以国家和社会为法律的根本,为社会群众提供帮助,保障其根本的权力,以及需要帮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在经济发展的促进下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保障社会关系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障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根本差别在于他们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层面来理解社会保障法,它保障着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基本生活,并随着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从而达到社会的共同发展。

1.2 特征

1.2.1劳动法的基本特征

(1) 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公法一般是指关系由系统完全依法设定,不能由当事人协议变更,通常涉及的都是宏观利益。私法一般可以通过协议设定,涉及的通常是微观的利益。我国法律认为公法和私法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公法性和私法性的变化情况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中实行统一分配就业制度和统包统揽的劳动保险制度。劳动关系属于公法关系,是劳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经济体制实行市场取向之后,企业拥有更多的自力,同时劳动者也能够自主选择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和工作,拥有更多的平等的权力;劳动者与签约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更多的依赖双方的医院,这样能够更好的醋精劳动合同的推行;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劳动行政职能也在发生改变,由传统的支配关系转变为对劳动关系的监督和保障。劳动关系也从原有的公法性转变为公法与司法兼容的形式,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具有公私法兼容的特性。

(2) 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劳动法主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更倾向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通过强制的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并且劳动法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操作,必须具备相应的许可条件才能进行合同的解除和建立。劳动监督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的基本规定,对劳动者的却没有明确的限制。劳动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劳动法也兼有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任务,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资源的分配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体制,同时也与劳动管理的协调功能密切相关。劳动法的发展具有双重性,及包含劳动法又包含劳动管理法。劳动法注重劳动关系双方关系建立的公平性,保证劳动者的根本权益,同时劳动法也具有统一性。

1.2.2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特性

(1) 社会保障法为社会法。社会法保障社会发展的基本利益以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社会保障法把社会发展作为其存在的根本之所在,与国家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保障国民的生活安全,实现安康、幸福的生活,体现社会发展的本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依赖于社会的公平性,保障社会发展的基本运行状态,完成国民收入的转移和再分配,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发展目的。

(2) 社会保障法是生存权利保障法。生存是人类发展的第一需要,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社会保障法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调整社会力量保障社会发展的有序进行,同时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全,及时帮助需要帮助的群体,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为人们的生活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2.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关系的认识

2.1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在上世纪的发展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相互独立发展,相互之间的联系非常少,仅对自身领域的关系进行调控。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根本权益。社会保障法主要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主要是保证社会、国家和社会人员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都是作为国家和人民发展的协调工具,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不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内。到上世纪30年代以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之间的联系逐渐增多,逐步形成社会发展的社会法,保障人们的基本利益,在人们权利意识和人权观念加强的过程中,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须的资源和权力的保障。但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之间调整的对象和方式是不同的,但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都能够进行对经济发展的调整,同时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规定,两者之间既存在差异也存在联系。

2.2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互交叉

伴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发展,形成了劳动法和社会发展法的相互交叉。我国劳动法中将保险关系移出劳动关系的部分。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交叉的观点目前在我国的法律领域是非常流行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献,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内容上有重合的部分也是合理的,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是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社会保障法主要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安全,劳动法主要应用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保障双方的根本利益。

2.3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

尽管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是二者之间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二者之间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劳动法主要应用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社会保障法主要是应用在国家、用人单位以及社会人员之间的协调发展中,保障其发展的有序进行,劳动法主要是协调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者的生活安全和根本的社会权益。社会保障法主要是降低人们的生产生活存在的风险,促进社会安全的进步。社会保障法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保障,保障其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

3.总结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因此,在社会发展的应用中,我们应该更加清楚的认识二者调整的社会关系之间的不同,从而在社会发展中更好的保证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国家发展的根本需要,促进社会发展的安全,为人们的生活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杨思斌.英国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州学刊,2012,(5):45-46.

第2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通过强制性立法,予以保障的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涉及了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两个既相关而又不同的工作领域。劳动保障包括劳动就业与再就业、职业与再就业培训、劳动时间与工资分配、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立法与监察等。社会保障又通常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组成。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制度由国家立法,其职能由不同的国家职能部门来实施。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和这一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经济成份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出现,显得越来越重要;实施这项制度、从事这项工作就显得越来越紧迫了。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需要。十六大报告对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分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十六大报告中还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要广开就业门路,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较好地保障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事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还要努力探索农村社会保障的新路子。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适应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新形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大中小型企业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现代化工厂里需要的工人将越来越少,势必会造成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另一方面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如果不及时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和解决好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势必会影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势必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就显得犹为重要,这就需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要与时俱进,在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法上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把握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要构筑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责任体系,努力地推动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这样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新形势的需要。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需要。劳动保障制度随着人类劳动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是劳动者创造社会财富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则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的法律保证,发挥着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的作用。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要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和变化,还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这个大家庭里,真正做到“人有所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构建以人为本、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好几个关系:一是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只有把经济发展好,才能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岗位,解决好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只有把经济发展好,才能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反过来,只有完善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和良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才能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快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应该是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所在。二是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通过就业获得收入,保障和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有力的保障手段。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就业机会的群体,政府应该提供帮助。我们必须统筹考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建立一种有利于公民积极参与创造财富的机制,鼓励公民去劳动和工作,同时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应该是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所在。

第3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我国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为了满足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加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999年,全国首批8所高校获得了招收该专业学生的资格,目前,全国已有125所高等院校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全国已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相关的理论研究、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不断深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业与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成为我国政府在“十二五”时期着力改善和推进的重要领域。这就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也为学科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培养合格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学科建设是基础和根基。基于此,本文拟从学科建设的视角,对专业发展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应对之策,以期抛砖引玉,为推动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科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参考。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1、专业定位的差异化从专业发展看,不同高校结合自身的学科发展特点,形成了不同的专业定位:(1)依托社会学学科发展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一部分高校依托社会学的理论框架、研究方法和师资队伍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比如华东理工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隶属于该校的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大学则设在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依托经济学学科发展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一些高校,尤其是财经类高校,依托本校在经济学学科的优势,利用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框架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形成了专业特色,比如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依托该校在金融保险领域的优势,实现了劳动保障学科与商业保险专业的交叉融合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则以劳动经济学专业为基础,推动了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3)依托管理学学科发展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学科门类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点,因此,目前许多高校将该专业设在公共管理学院,比如西北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亦强调从公共政策的视角探讨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4)依托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发展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我国许多医学类高校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比如东南大学(原南京铁道医学院)、海南医学院等。此类高校以医学为基础,侧重医疗保险方向的教学与研究。

2、课程设置的一致性与特色化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设立较晚,国外也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专业学科提供借鉴参考(据笔者了解,国外高校一般不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相关课程和研究内容分散在公共管理、社会政策、金融保险等学科),各高校也是在不断探索中完善教学计划,使之更加符合专业要求。2005年6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大学召开的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负责人会议上,与会高校代表就落实公共管理大平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小平台核心课程、本专业学科建设与提高教学质量的经验、专业教材使用与建设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06年11月,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下成立了社会保障教学指导委员会,目的在于集合全国劳动保障专家,规范和推动学科的科学发展,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保障专业人才。目前,各高校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1)专业平台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设置基本一致。目前,各高校在专业平台课的设置上,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形成了公共管理大平台课和专业小平台课:公共管理大平台课主要有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等;专业小平台课程主要有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险等。在专业必修课设置上,也基于学科的基本要求,开设了: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但是,由于各高校的办学力量、学校的定位、师资的学术和教育背景不同,他们对专业平台课和专业必修课的认识和安排各具特色,仍未形成一个符合学科要求的基本标准和规范。(2)专业选修课特色化明显,就业方向多元化。由于各高校专业发展历史、师资力量、学科归属等的影响,虽然在专业平台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方面基本一致,但是,在专业选修课设置上差异较大。比如,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课程设置上更加偏重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开设了大量的此类课程供学生选修:职业安全与卫生、招聘与人员配置、劳动与职业社会学、劳动政策分析、人口管理、薪酬管理等课程。这与该校的劳动保障学科依托劳动科学发展而来的历史相契合,该校的毕业生就业方向也偏向人力资源管理。而有些高校则更加偏重与金融保险方向的嫁接,比如浙江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了风险管理方向和社会保障方向,尤其是前者开设了大量的金融保险方面的课程:金融学、保险学、员工福利与企业年金、投资学、风险管理等;此外,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也比较类似。此类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方向多为金融保险企业。(3)理论性与应用性及其实现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作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需要而产生的一个学科,从一开始就与实践需要紧密结合,因此,应用性是该学科的重要特征。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需要有完备的理论体系作为支撑,因此,在教学中,对于理论知识的讲授和理论体系的搭建也是学科的客观要求。如何实现学科的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效结合是学科发展中必须给予积极回应的重要课题。在各高校的教学实践中,也通过组织社会调查、第二课堂、参观实习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有的学校通过社会保障教学软件的模拟增强学生对于业务流程的了解。但总体而言,在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的组织和效果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科属性———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的交叉性专业

由于各高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脱胎于不同的基础学科,形成了各自的办学特色,这虽然有利于各高校突出特色,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差异化的人才培养策略。但是,笔者认为,这应该是对学科属性有一致认识基础上的差异化和特色化,而不是在学科属性定位不清情况下的自我发展。目前的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是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科学。这也成为目前我国各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定位与课程设置现状的一个有力注脚。理论上,一个学科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的重要标志在于是否有自己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对象的不同是学科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也是建立学科体系的基础,因为学科体系的构建及内容的涵盖范围总是围绕研究对象来设计和确定的。笔者认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对象应该是探讨如何通过有效的机制,实现资源的再分配,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和谐目标的实现。

1、与社会学的关系社会学是以社会整体为对象,研究社会关系与社会行为、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社会变迁及其原因,并揭示其规律性的社会科学。因此,社会学与劳动保障专业关系密切。但是,二者的研究对象也存在差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坚持问题导向,强调通过对社会问题产生根源的剖析,探索应对之策;而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比较广泛,它不仅研究社会问题及有问题的社会现象,也研究一般社会现象,更要研究社会规律,关注宏观社会现象。

2、与经济学的关系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学科,效率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轴。而劳动与社会保障强调的是通过资源的再分配,来协调好各方面的物质利益关系,其核心是分配问题。围绕着这一核心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强调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过资源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在资源分配机制的选择和分配过程则要体现效率原则,将有限的资源高效的配置到最能促进帕累托改进的社会成员。因此,二者的研究对象存在一定的差异。

3、与管理学的关系管理学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根据研究对象的差异被进一步划分为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而劳动保障专业与公共管理的关系更为密切。所谓公共管理是研究公共组织如何利用公共权力满足公共利益的过程,这就涉及到资源的分配和分配机制的确立等根本问题。这与劳动保障专业的研究对象具有一致性。因此,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作为公共管理二级学科是符合学科属性的,是科学合理的。基于此,笔者认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科属性应定位于公共管理,而其他学科则为专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比如,社会保障从经济保障的范畴讲,涉及到资金的筹集、分配、日常管理等环节,这一过程的核心问题是资源及其分配机制,这需要通过公共决策过程确定和规范,从而保障各环节目标的实现,这显然是公共管理需要回答的问题。但是,在资金的日常管理等环节上,应该探讨如何通过有效的机制实现资金的价值,比如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但这些技术性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科属性。

第4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第一次接触劳动与社会保障的试验及日常运用,我们组的成员都很好奇,都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学好。因此我们组通过激烈地讨论选取了组长,然后在组长的带领下行政组分工合作,将每项具体任务分配带每个人。在做一项任务——制作网页,设置机构职能等——完成得相当顺利。这个很好的开端,不仅给了我们完成以后任务的信心,更重要得还让我们懂得了无论是在学习过程中,还是日后的工作中,我们都得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态去琢磨,去学习,为自己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争议仲裁时及制作社会保险相关表格等实验活动时,我们组成员将团结互助精神发挥到极致。通过多次地讨论和交流,我们组制作了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本,虽然存在了一些问题,但在老师地指导下,均已纠正。不过大家都很开心自豪,毕竟这是我们成员的心血。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我们组被分成四个仲裁小组。参加仲裁的时候,坐在仲裁庭上面,无形的提高了我的胆量及能力。在仲裁过程中虽然遇到了很多问题,但同时也感觉到了我们组成员的那份信心及热情。制作社会保险的相关表格,对我们而言可能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因为绘制表格的麻烦,且加上当初分工由八个人负责,不过在所有成员地参与及老师的指导下,任务还完成的顺利。在这个课程中讨论与交流一直贯穿始终,讨论交流能让我们取长补短,更能让我们发挥出创新能力,同时也能很好的融洽同学之间的关系。

通过这个课程实验的学习,我们行政组体会很多,主要有:

一,我们应该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态去学习,这会让我们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有效的学习;

二,应该注意团体内的互助,这不仅能融洽团体关系,更能使每个成员都参与,互相交流,相互讨论,相互促进;

第5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关键词】劳动社会保障;企业文化;劳资

据人民网报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德国投资,在德国直接投资的亚洲国家中,中国仅次于日本和韩国。并以两天一家的速度递增。目前已有700多家中国企业落户德国,总投资额达1亿欧元,预计到2015年,中国对德国的投资额将达20亿欧元,约占中国海外投资的3%(人民网2006年07月07日)。在这个大背景下目前越来越多的德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进入德国企业工作。

随着中国企业在德国的数量不断增多,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据德国«经济»周刊报道,中国企业在德国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两个主要方面:一,对德国员工长期以来养成的企业文化和习惯不了解。德国员工养成了一个习惯,8小时内认真工作,8小时之外百事不管。所以中国公司在8小时内要对德国员工严格要求,不要指望员工能以厂为家,处处为公司着想,更不要指望员工不计报酬的加班加点。二,对德国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经常无意间触犯到有关法律法规,如经常涉及到的德国劳动社会保障法。所以说做到对德国劳动社会保障法以及德国企业文化不仅对中国企业在德国投资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对于即将进入德国企业工作的德语专业毕业生来说也是必须要了解的。有关德国劳动社会保障以及德国企业文化方面的重要内容也就成为德语专业德国概况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德国劳动社会保障法

(一)在患病情况下继续支付工资

在德国职工无劳动能力的法律状况受到很大重视。根据德国现行法律规定,所有职工都享有在一定期间内继续获得工资支付的请求。在德国社会法典中的具体规定如下:职工生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根据不同原因要求支付医疗费作为法定医疗保险金(社会法典V)第44条及以下条款。请求权数额为计入保险费率的通常所得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最高不超过工资纯收入的百分之九十。通常情况下,请求权自医生确诊为无劳动能力之日后一天产生,并且无时间上的限制,但最长为78星期。另外职工还有医疗费请求权,但是(社会法典V)规定:只要保险对象能够获得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工资的,就不得主张医疗请求权。而且职工有无过错,都享有继续支付工资的请求权。但是他也有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在劳动关系持续4个星期以上后,方产生该请求权。上面提到的78星期的构成为:职工对雇主享有最长6个星期的继续支付工资的劳动法请求权。剩下的是对医疗保险金管理机构享有的,包含医疗费请求权终止期间在内的总共为期78星期的医疗费。

(二)在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方面

在德国劳动合同可以在任何时候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但是,如果雇员没有充足的解约理由而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失业,雇员就要自己承担失业保险方面的损失,有可能暂停领取最长12星期的失业津贴。

(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德国民法规定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在德国如果签订固定期合同是需要理由的。如:

1.企业对该工作的需求只是暂时的;

2.固定期限紧随培训或学业之后,是为了帮助雇员适应接下来的工作;

3.工作性质适合固定期限;

4.属于试用期;

5.由于雇员自身的原因适合固定期限;

6.为公共机构的临时职位聘用的雇员可以得到家庭补助;

7.基于某项判决。

如此看来德国雇主法还是倾向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以上列举的情况属于特殊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德国如果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雇主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任凭劳动关系发展下去,那么该固定期限合同即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四)按约定解除合同规定

在通知期限方面,德国民法典要求,通知期限为某月的15日前或月底前的4个星期。对于存在两年以上的劳动关系,节约通知则要求延长为某年底的1至6个月。这种通知期限的规定同样适合对雇员规定。但是在试用期的6个月中的通知期限则为两个星期,不需要固定的终止日期。

二、德国企业文化——员工的职业习惯

(一)人力资源管理

众所周知德国企业历来力求企业人员少而精,工作效率高。从经理、工程师到技术员都要接受定期考核。在人员晋升方面,德国人认为,35岁以上的人才具备担当管理者的资格。在晋升时强调技术第一。对企业管理者的要求是,现把他们派遣到研究部门工作几年,然后学习管理经验。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晋升速度缓慢。晋升为总经理时通常情况下为40岁至50岁之间。目的是保证管理者都要收过高等教育,实现专家治理企业。

(二)员工职业培训

德国的职业培训是一种双元制职业培训,学员学习的地点为两个独立不同的部门或机构,即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内部的车间或实验室。学员能够接受培训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在培训之前要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合同对培训期间的学徒工资、培训期间的休假以及双方在培训期间的责任与义务都做出了详细的描述。

(三)劳动收入的构成与分配

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助、超时补助、家庭状况补助(按照家庭中儿童的数量按月发放的一种补助。)、圣诞节奖等其他各类补助奖金构成。作为员工收入中最主要部分的基本工资占到员工工资收入的75%—80%。目前德国员工平均每周工作7.5小时,减去休假,每年实际工作时间约为1700小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德国工会的反对,计件工资的形式在德国的工资计算形式中越来越少了。在工资分配方面可分为高级职员工资和一般职员或工人工资。高级职员实行月薪制,一般没有奖金。收入的多少和工资增长多少均与资方商定。一般职员或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划分工资等级。

参考文献

第6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您好!首先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求职简历。

我叫张玉国,男,山东潍坊市人,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0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现将简历投进贵公司,望能到贵公司工作,成为能为公司奋斗的一员。虽然我很平凡,但我不甘平庸;虽然我资历疏浅,但我诚实进取;

大学四年中,在师友的严格要求和个人的勤奋努力下,我全面地掌握了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基础,专业知识,系统的学习了《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人力资源供求管理》、《保险学》、《薪酬管理》等课程,并且课课成绩优异,总成绩一直名列专业一、二名。但我不甘学习课本知识、本专业知识,课余时间通过自学通过了人力助理师资格考试,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条件;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具备了英语的读、写、听、说能力,会熟练的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pagemaker软件等进行办公和报纸的排版工作。此外,我还积极保持自己思想的先进性,积极参加保持党的先进性活动,时刻以服务他人为主要思想,积极配合老师,团结同学。

四年的大学生活,我对自己严格要求,更注重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实践动手能力。我在班级中担任学习委员,曾组织班级的一系列活动厖塔山一日游、海边仲秋晚会、崑嵛山一日游等活动;我在院系学生会美编部任职棗多次参加过学校各种晚会的彩排工作,组织出版多期报纸等工作。此外,我还积极参加实践活动:20xx年6月到20xx年12月,我在系办公室俭学,任办公室主任助理,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掌握的电脑技术为各个领导老师准备其所学要的文件、接发各种文件等,基本掌握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敬业精神,并在此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熟练的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在20xx年6月到20xx年8月我在烟台北明运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实习,掌握了人力资源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锻炼了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能力。

大学四年,我也深刻的体会到与优秀学生共事好处,使我在竞争中获益;敢于面对实际困难,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会我勤奋、正直、善良;山东工商学院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诚然,缺乏工作经验是我的不足,但我用饱满的热情、闯劲和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相信,以我的朝气、热情定能取得骄人的成绩。

第7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长效机制。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其本质是维护社会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历史阶段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维护和实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必要性。

(一)中国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总体情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尚未建立,结构性问题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1.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构架已基本形成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首先,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长。

养老保险方面:2009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35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59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6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1万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5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16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86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96万人。医疗保险方面:2009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01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32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3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万人。失业保险方面:2009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27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4万人。工伤保险方面:2009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48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0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5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5万人。生育保险方面:2009年末,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08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22万人①。

其次,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各项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金收入持续增加。

其中,2009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2009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672亿元,支出279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8%和34.2%。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0亿元,支出1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8%和22.7%。2009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2亿元,支出8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4%和23.5%①。

2.劳动社会保障权益严重缺失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了合理有效的保护。

第8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关键词:课程体系 专业特色 理论课程 实践课程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132-02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从1999年开始起步,至今已历经10余年。10多年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人才培养、学生就业、课程设置等都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广西地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起步较晚,2005年,广西财经学院财政系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成为目前广西地区唯一的开设此专业的本科院校,开始了广西地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初步探索。六年来,我们对专业建设的讨论和思考一直没有停止过。在专业建设中,课程体系的设置至关重要。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支撑,它关系到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决定着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参加实践的领域,是专业特色的具体体现。

一、当前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情况

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在财政系,依托财政学这一优势学科,六年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从无到有,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们在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以及师资建设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1.人才培养目标。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是为适应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素养和较好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系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科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以及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与实践动态,具备处理社会保障及相关事务业务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

希望通过四年的学习,学生毕业后能在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组织、金融性公司、保险公司从事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管理工作,或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2.课程设置。为了达到这一培养目标,我们设置了160学分的课程安排计划,主要由理论课程(132学分)和实践课程(28学分)组成。此外,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创新学分,课外活动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社会调查和实践、各种学科竞赛、等级水平考试和科学研究活动等。

(1)理论课程。理论课程主要由公共基础课程(50学分)、专业基础课程(22学分)、专业主干课程(28学分)和专业选修课程(22学分)、公共选修课程(10学分)五大模块组成。

公共基础课程是全校统一的,是依据培养学生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文化品位而设置的,具体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体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

专业基础课程是专业教学的基础,这部分课程经济管理类专业都是一样的,主要有政治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法、经济应用写作9门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我们设置了10门: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险、劳动经济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行政管理学。

专业选修课程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而选择开设的,我校分为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专业限选课学生必须选择,专业任选课学生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来修读。专业限选课有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学、劳动关系学、社会工作概论、证券投资学等。专业任选课包括社区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学、社会问题概论、企业年金、劳动心里学等。

公共选修模块是为了拓宽学生知识面,发挥学生的个性潜能,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设置的公共选修课程。课程的设置随意多样,如影视欣赏、计算机应用、艺术欣赏、美学等课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

(2)实践课程。我校的实践课程分为两个模块,模块一:5个学分,全校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包括军事理论与技能、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块二:23个学分,除了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外,各专业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开设哪些实践实习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开设的实践课程有:会计综合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业务实习、行政管理业务实习、社会救济业务实习、社保基金投资综合实验、社会调查。

二、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发展起来的专业,由于其设立的时间比较短,专业人才需求不很明朗,在教学实践中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具体的课程设置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尚未形成独立的学科特色,课程设置无基准。自2005年开设此专业以来,我院一直在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但是由于本专业的建设没有形成明确的发展方向和专业特色,所以课程设置没有一个基本的依据,随意性较大,我们往往是借鉴区外其他高校课程设置的经验,看别人增加了什么新课程我们就增加什么新课程,或者是觉得哪门课程有利于学生就业就开哪门课程,造成了每一届学生的课程设置都不完全相同,教师也处于不断的适应新课的过程中。这样缺乏系统性和特色的课程设置,难以使学生在四年学习后形成完整的学科专业知识链。

2.厚基础与宽口径的关系没有处理好。为了贯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方针,我校课程体系设置的具体做法是,先统一配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再由教学系部确立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这种做法保证了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但其缺陷是各教学系部没有太多的主动权,只能在有限的学分范围内配置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这就造成了厚基础与宽口径的矛盾。为了体现宽口径,我们尽量设置较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希望增加学生的知识面,便于就业。但是由于总的课时有限,宽口径是建立在薄基础之上、通过压缩课程的课时来实现的。

3.课程的先修后续以及各门课程的衔接关系没有理顺好。一个合理的课程体系要符合课程内容的逻辑关系,使各门课程之间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我院由于课程建设的不成熟,人才培养方案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主要的精力放在了课程的选择上面,对于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重视不够,给教学工作带来较大的困扰。此外,课程的衔接关系没有做好,各门专业课程之间,专业课与基础课之间,重复的内容过多,如《社会保障理论》与《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险》这三门课程重复内容太多,在授课中给师生都带来困惑。

4.课程设计理论性太强,教育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作为一个地方性本科院校,我们以培养应用性人才为主,但是现有的人才培养方案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虽然学校也一再强调实践性教学,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实践教学的内容、深度、方法还比较欠缺,有些课程设置了实践环节,但也流于形式,不能够适应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其次,在理论教学中,原则、原理、概念的东西太多,可操作性的太少,而理论又严重脱离实际,对现实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中所依据和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程序反映很少,并且对该专业领域的前沿问题介绍有限,课程设计没能体现出与市场接轨、为社会需求服务的宗旨。

5.毕业生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差。劳动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设计应以能力培养为中心,贴近市场需求,使学生能够很好地适应社会需要。而当前我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状况不太乐观,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以理论为中心的课程模式,课时总量较多,学生学业负担较重,而自主支配的时间很少,难以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能力。授课中,教师多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并以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评定学生学习好坏的标准,忽视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培养出来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环境适应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差。

三、完善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的建议

我们要根据我院财经院校的优势和特色,按照社会需求和岗位的实际需要,认真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建立切实有效的专业课程计划。

1.课程设置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需要和就业需求既是专业发展的动力,也是专业生存的条件。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创设的初期,因为没有经验可以参考,专业建设是依托本系财政学的优势逐步拓展开的,带着明显的学科导向。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经历了几年学科积累的基础上,下一步的发展应该逐步摆脱学科导向,而应该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和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就业需要。近年来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去向的调查显示,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进入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这类学生往往需要进一步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二是进入各级政府部门成为政府公务员,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三是进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宽口径的劳动人事业务工作。其中,进入前两类单位的毕业生不多,大多数毕业生是进入企业从事具体的业务工作。因此,在专业课程体系设计和教学内容安排上,应该考虑到这一就业趋势。

2.确定专业发展重点,利用自身优势打造专业特色。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两层意思,内容涉及到众多领域,如果每个方向都开设一两门课程,这种“大而全、小而全”的培养模式,只能使学生无所适从,专业没有特色。因此,必须根据院校的特色和优势选择一两个专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并根据此方向设置相关的课程,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特色。

根据我院的优势和特点,我们认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的发展应该突出两个重点:社会保险和员工福利。这两个方向的社会认同度高,社会需求也比较直接。社会保险作为一个特色方向,主要是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保险专业结合起来,利用财经院校保险专业优势,适应社会保障主体多元化趋势的需要,特别是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培养学生成为既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又懂商业保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员工福利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向,主要是考虑到毕业生大多进入企业从事微观的行政人事工作,加强这一方向的培训便于学生毕业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员工福利的筹划和设计、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等工作。从长期来看,随着专业建设的逐渐成熟和完善,还应该增设劳动关系方向。随着劳动者权益观念日益突出,劳资矛盾、劳资冲突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需要大量的懂劳动关系,精通劳动关系的人才,来处理劳资冲突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

3.调整课程体系结构,赋予专业课程更多的权重。为构建复合型人才,打造出自身专业特色,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培养,既要强调基础知识教育,也要重视专业知识理论的传授,更要突出专业特色课程的技能培养。针对当前我校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重基础知识教育、轻专业知识教育的问题,我们应调整课程设置思路,适当减少基础平台课的约束,在当前课程体系模块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改变课程设置的先后顺序,应以主干课为轴心,先确立专业主干课,然后根据主干课的前后相关联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立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是专业存在的基础,是专业为达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所确定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课程,在全部课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的功能在于帮助学生掌握“看家”本领。专业选修课是主干课的扩展,应按照专业发展方向和专业特色来设计,其主要功能在于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某一领域,较快进入工作角色。

4.构建适应自身定位的课程设置。确定了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后,就要设置相应的课程来强化特色,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特色”的指导原则来合理安排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在加强专业课程建设的同时,对原有课程进行整体优化与重组,保留以前课程体系的核心精华部分,新设一些能够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

1.理论课程。理论课程的设置重点是要做好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设置。首先,在专业基础课设置上,应加大经济学、管理学和公共管理等相关课程的比重,主要包括西方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投资学、经济法等,以丰富学生的经济管理知识,为其将来在不同部门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专业主干课程是核心部分,这一模块的课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每门课程要保证3个学分的课时量,当前我们需要对这一模块进行精简,开设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劳动经济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几门课程就可以了。

其次是专业选修课程,这一部分要体现专业定位和特色。社会保险特色方向可以开设以下课程:保险学原理、保险精算、养老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工伤保险、风险管理等,使毕业生能够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保险公司从事与社会保险相关的商业补充保险管理和运营工作。员工福利管理特色方向可以开设以下课程: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福利、薪酬管理、企业年金、人力资本投资、劳动心理学等,增强学生以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业技能。

2.实践课程。为培养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在课程设置中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从执行层面了解实务知识,从而更好服务于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我校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环节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强化。(1)建立模拟实验室。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业务工作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为此,我们要建立社会保障业务模拟实验室,让学生在实验室中模拟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操作的全过程。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险业务模拟实验室,通过引进相关教学软件,模拟和实验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让学生亲自动手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费用征缴及个人账户等业务操作,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尽快适应岗位实际操作。其次,建立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模拟实验室,让学生模拟进行劳动力计划、招聘、工资福利管理、劳动力培训、绩效考评等职位的工作。此外,建立劳动关系模拟实验室,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使他们可以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争议。(2)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要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活动提供相应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为此,学校需要加强与企业以及社会保障局等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扩大校外实训基地的数量,构建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通过集中实践课程,让学生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或者相关岗位去见习,使学生能够深入社会、深入企业进行实践锻炼。

[本文为广西财经学院2011年教改课题一般A类资助项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课程内容衔接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本课题负责人:刘玉娟。课题组成员:高丹、夏艳玲、覃双凌、谭彦红等。本文执笔:刘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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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范文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 实践教学 教学基地

基金项目:2011年内蒙古财经学院校级教育教学项目

一、财经类高校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背景

1999年,教育部在学科目录中增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至今已有13 年。各高校在设置此专业时各具特点,有的设在则经类院系;有的设在管理类院系;有的设在社会学系。我国大部分财经类高校长期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如何培养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所从事的专业社会实践、熟练掌握社会生产或社会活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就业市场需求向现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迫切要求。

二、财经类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教学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实践教学环节缺少可持续发展规划。目前,财经类高校一般将各种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中,但是对于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过程的监督、实践效果的评估等往往没有相应的实践教学制度作支撑,较主观、随意。

2.实践教学课程内容落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定位不准,混淆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概念,教学内容的选取过多依附于某门理论课或现有教材,缺乏实际岗位所需要的实用性、先进性内容;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上多次重复采用,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无法衔接起来,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教学手段保守落后等。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的介绍。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都是具体某省市的社会保障管理条例、细则,或者根本不讲授,只是讲授理论部分。

3.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落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往往重视理论教学或课堂教学的环节,轻视实践教学过程,尚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控制和质量评价体系,或虽有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实践教学队伍建设落后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较晚,而且迄今博士点较少,专业人才的培养滞后,不能完全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财经类高校教师往往强调学科的系统性而忽视自身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知识传授空洞化;一些教师虽然理论知识较为丰富,实践操作能力薄弱;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急需的课程,师资更是严重缺乏,如社会保险精算等。

(三)实践教学实验室和践教学基地的缺乏

1.社会保障方面的实训软件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实训软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缺乏专业特色。很多高校误以为社会保障不需要实验室,在实训室的建设和实训软件的开发引进上吝于花钱。

2.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基地数量少,接收能力有限;关系不稳定,缺少可控性;方向单一,选择范围狭窄,内容重复。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三、财经类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改进

(一)财经类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准确定位

财经类院校应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同劳动经济专业的历史渊源,进行学科体系建设,重点应强化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知识结合。借助于财经类院校经济、管理专业的优势,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理论与方法,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相关工作,专业优势明显的“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完善实践教学制度的建设

1.《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实施方案》,从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时间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支出、实践教学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实践教学的考核与评估、实践教学成果和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等方面的问题做出各个具体的实践大纲或实践要求,由社会保障专业人士、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教师、教务人员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加强过程管理,实施中期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及学生的作用,加强质量监控;制定出较为完整的、标准化的,并明确写入人才培养方案中。

2.完善学生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办法,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日常表现、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报告质量综合评定,计入学生学分成绩。

3.建立和实施实践评估和反馈制度。实践教学结束后,根据接收单位的反馈情况,结合学生的意见,由指导教师就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方法、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以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改善实践教学手段与方式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属于应用性学科,社会对学生的动手能力更是有着具体的要求。要适应这样的形势,必须加强实务课程教学和实验室建设。

1.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充实社会保障职位模拟课程,使其成为学生进行实务操作的“实验场”,主要包括:(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模拟实习,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与生育保险等各种业务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模拟实习等;(2)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模拟实习,包括: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等。例如,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都开设了社会保障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模拟实验室。在仿真的环境中, 使学生体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操作的全过程, 增强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西南财经大学还设有保险精算实验室, 对于理论教学起到很大的辅助作用, 适应了我国不断增长的对社会保障领域高级人才的需求。

2.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与企业、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使学生拥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认知度,同时也让学生为社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学有所用。例如,组织学生到社会保险相关机构实习或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展开社会调查,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机构的管理流程及其不同险种的政策实施情况。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

(四)加强师实践师资队伍建设

1.增加实践教学工作的工作量计算,鼓励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例如:安排教师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习锻炼,提高其业务能力;鼓励老师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政策讨论相关的会议等。

2.在现有师资力量的基础上,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本专业学生的各种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授课教师,建设专兼职相结合、优势互补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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